心理學 · 第十九章 身體的控制

杜威 《心理學》
問題 在成年人的生活中,只要想有某種動作,我們就可以做到。行走的願望會立即產生移動行為;發出某個單詞的願望馬上會導致那個單詞被說出來。我們把鋼筆握在手中,通過一系列指向那個目的的肌肉運動來表達我們的思想。我們想移動腦袋,然後就做到了這一點;或者我們選擇移動某一根手指,然後就可以移動它。我們必須解決的問題是,某種運動的觀念是如何促使極度複雜的肌肉調節來產生該運動的。我們必須知道,我們的運動為何不再是純粹的衝動,並且是如何變得想要達到心智的觀念中所出現的目的的,即我們的運動是如何變成自主的。 解決問題的基礎 在經歷之前,我們當然不知道目的和手段之間的關係;我們也不知道,為了做到一種特定的行為,比如說行走,我們到底必須執行哪些動作。而且,就是在經歷過之後,我們還是沒有關於手段與目的之間關係的直接知識。也就是說,我們所有的動作都是通過肌肉的特定排列而實現的,但是我們卻不知道這些肌肉以及它們的行為模式。即使我們研究了解剖學,並且知道了我們肌肉系統的排列與行為,這對於我們執行明確的動作還是沒有一點幫助。也就是說,即使知道了要執行某種行為需要用到哪些肌肉,這對於我們彈鋼琴還是沒有幫助。通常情況下,我們只是將注意集中於要達到的目的,而讓達到目的的直接手段——肌肉自行其是。因此,解決問題的基礎不可能在肌肉系統的知識中找到。然而,它可以在伴隨著所有肌肉運動的感覺中找到。 解決問題的本質 每一處肌肉的自發變化都伴隨著一種感覺,當然,這種變化可能是衝動地出現的,也可能是通過有意識的意志而出現的。變化的結果就是,產生的感覺成為我們動作的一種信號或符號。必須記住的是,意志並不必須產生肌肉衝動,它只須引導力量使其有利於所需的目的。這樣,肌肉的感覺不斷把身體狀態和組成它的肌肉狀態報告給意識。在經歷之前,我們不知道這些報告意味著什麼;簡而言之,我們不知道對應於一種特定感覺的到底是何種變化。我們的經驗是由學會解釋這些感覺、知道它們代表了哪些行為所組成的。明白了這一點,知道了一種特定感覺意味著一種特定動作之後,我們就可以通過控制感覺來控制動作。換句話說,我們不僅知道了感覺的意義,而且知道了各種感覺之間的連接,以及為了產生其他感覺而將以何種順序來安排這些感覺。 身體控制的過程 因此,在研究我們如何學會控制身體衝動並把衝動指向某種目的這一過程時,必須研究下面兩個過程。第一個過程是我們學會如何解釋每一種肌肉感覺,並且知道它代表何種動作;而第二個過程是我們能夠將這些感覺連接起來,這樣,一組感覺就逐漸意味著由同時動作或繼時動作所組成的一種特定的複雜行為。我們不僅習得了每一種獨立感覺的意義,而且還知道了每種感覺是如何與其他感覺結合起來從而達到一個特定結果的。這種過程和注意過程十分相似。在注意過程中,我們為了達到所期待的理智目的,選擇了某些感覺並將它們結合起來,同時忽略了其他感覺。只不過在這裡,感覺根據一種實際目的而不是一種理智目的,被選擇並連接起來了。在身體控制過程中,目的是產生某些外部的變化;而在注意過程中,目的則是產生一些內部的變化,即觀念的某種新組合;但是,兩種過程卻是一樣的。從心理學上說,兩種過程的目的也是一樣的。這是因為,我們對於產生的肌肉變化根本就一無所知,我們僅僅知道伴隨著這些變化的感覺。 論述模式 所以,我們應該先研究我們逐漸知道每一種肌肉感覺所代表的是何種行為這一過程,即肌肉感覺變得明確、動作變得具體的過程,然後研究肌肉感覺變得更加廣泛、動作之間相互協調的過程,也就是我們將不同的肌肉感覺同時性或者繼時性地連接起來的過程。 1.運動衝動之間的差別 有些運動衝動是本能的或者遺傳得來的,它們被調節來達到某些具體但無意識的目的。除了這些衝動外,其他所有的運動衝動在最初都是含糊的、不明確的,並且遍及整個系統。對於嬰兒而言,渴望食物的運動衝動正是被調節來產生這些行為的:獲得食物所必需的行為;吮吸行為;和我們已經研究過的其他衝動相聯繫的行為。但是絕大多數的肌肉衝動都沒有這種明確的調節。這些衝動在最初就根據它們的強度而使自己擴散到整個系統,並且未能達到任何明確的結果。存在一種運動衝動,但是這種衝動並沒有本能地搜尋實現目的的精確手段。它在整個身體不確定的運動中喪失了它自己;說話、寫字等等衝動也是如此。我們必須先研究如下過程——衝動如何變得越來越明確,繼而產生一系列的動作。 試驗過程 這個過程依靠的是試驗的過程。它可以通過小孩習得伸手拿到一個物體的方式來加以說明。這種行為有它的基礎,也就是前面已經講過的抓握反射衝動。比如說,小孩看到了一個色彩鮮艷的球。這喚起了小孩一種想抓住球的純粹本能衝動。小孩可能失敗了,因為他夠不到球。但是從這次失敗當中,小孩學到了一些東西。他知道了某一種視覺是與物體的距離相聯繫的,其中離物體的距離比他胳膊還長。通過反覆的失敗,由於他胳膊和身體的動作,在他的視覺意識和肌肉感覺之間就建立起了一種確切的連接。但是,小孩也可能可以抓住物體。倘若如此,那麼在距離和伴隨著成功動作的肌肉感覺之間就形成了一種連接。通過反覆的經驗,這種連接變得鞏固下來。因此,習得抓住物體的過程是由視覺和肌肉感覺之間形成連接而組成的。其中,視覺意味著距離,肌肉感覺意味著動作。 進一步的例證 試想一個小孩正在學習說話。這裡我們的出發點是發出聲音的反射衝動;問題就是用一種方式來控制這些衝動,以至於能夠產生髮音清晰的語音。小孩聽到人們用某一種聲音來指某些物體。這樣,他的任務就是使他的某種反射聲音(這是他庫存的原材料)與他聽到的聲音相符合,即複製出聽到的聲音。小孩的嘗試會有部分的失敗,但是每一次失敗都讓他排除了某些聲音。他的失敗感讓他連續地拋棄了許多聲音;同時,每一次成功的嘗試都會在聲音感覺(代表了某種物體的信號)和肌肉感覺(代表了產生這種聲音的運動的信號)之間形成一種連接。小孩學會用肌肉感覺來解釋聲音感覺,也學會用聲音感覺來解釋肌肉感覺。這個試驗過程產生了以下三個結果: ①它使得意識中對所要達到的目的有一種確切的觀念。我們不應該把這個問題看成是,好像小孩一開始就對他要達到的目的有一個明確的概念,他只需要學會達到目的的手段而已。其實,小孩對於達到一個目標要做出哪些行為,或者在他學會一個單詞之前他要學會這個單詞應該如何發音,都只有一個非常不明確的觀念。只有當他達到目的之後,他才會知道目的到底是什麼。開始時他對於所要達到的目的只有一種模糊的意識,而他的試驗結果是他知道了目的是什麼。這樣,他的模糊衝動就在他執行某種行為的確切觀念中,擁有了明確的形式。 ②只有當行為的觀念變得十分明確時,動作才獲得了定位性。最初的動作是模糊和分散的,就像動作的觀念一樣。學習行走的小孩會移動他的整個身體。當學習寫字時,運動衝動擴散到胳膊、頭部、嘴巴和舌頭,並有可能或多或少擴散到了整個身體。學習彈鋼琴也是如此。但是,小孩試驗的結果是運動衝動變得分化開來。運動衝動不再無差別地通過身體的每一處肌肉來尋找出路,而是被限制在特定的渠道了。簡而言之,動作變得專門化了。 ③做出一個動作所需要的刺激越來越少了。這主要是由於衝動被限制在了一個明確的渠道。只要衝動力量擴散開來使整個身體都運動,那麼就需要大量的能量,而其中大部分能量都浪費掉了;達到一個結果所必需的一部分動作是需要能量來執行的,而當能量僅僅用於這一部分動作時,它才是經濟的。隨著每一個動作的定位,刺激也被節省了。當單獨採用正確的渠道來執行某個動作時,最初的衝動力量中的百分之一就已經足夠了。結果就是:用於產生動作的劇烈刺激越來越少,而內部刺激卻越來越多。 所需刺激的程度 很有可能,最初的刺激就是整個有機體對於食物的需要。其實,只需對整個有機體平衡的一種擾亂,就完全足夠了。在下一個階段,是某一種感覺所帶來的突然而劇烈的感受,比如一種突然的痛苦,一道明亮的光。由於受到正確的指引,力量變得越來越有用。這樣,另一個人執行的行為就產生了足夠的干擾,推動著我們也做出那種行為。隨著這個過程的發展,我們不必再把我們看到的行為作為一個刺激,另一個人的要求或暗示就足夠了。於是,當內部產生用於激發那種行為的行為觀念時,最後的發展也就完成了。如果刺激完全是觀念的,那麼它必須將過剩的神經力量疏導入正確的渠道。心智不再需要監視能量的總體消耗;它好像只需要打開閥門將能量釋放掉,並且通過它自己的自我執行機制來指引能量。對目的的一種觀念,就是一個足以開啟閥門的刺激。 2.運動衝動的組合 所有的身體控制都包括運動衝動的協調和相互連接。為了能夠行走,僅有一個關於目的的明確觀念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每一個動作的定位過程。此外,還必須知道動作過程的每一個連續的和同時的步驟,不同的動作之間必須是協調的。這也是通過試驗過程產生的。通過試驗過程,小孩不僅學會把某些肌肉感覺與一種特定的觸覺或視覺連接起來,還學會把不同的肌肉感覺相互連接起來。假設試圖說出一個特定的句子。除了剛剛描述過的過程之外,還將會有伴隨著繼時性聲音的所有肌肉感覺之間的連接。在彈鋼琴時,還會加上伴隨著同時性聲音的肌肉感覺之間的連接。簡而言之,連續性連接和同時性連接的原理已經足以說明運動衝動的不同組合現象。連接起來的感覺變成了連接動作的標識。下面討論這種連接過程的三種結果。 ①將要執行的動作觀念變得更複雜了。嬰兒的動作是由一種非常簡單而且直接的觀念開始的。他最初的自發努力都僅限於那些包含著極少元素的動作,並且行為目的也是直接存在的。當目的非常遙遠,只能通過大量行為的系統調節才能達到時,對目的的意識只有到運動衝動的組合已經實現了這樣的部分目的之後才能形成。於是,只有在時間上相對比較遙遠,由許多較小的行為組成的目的,其觀念才存在於意識中。人的生活指向未來,他能夠意識到他現在的行為不會自生自滅,而是指向未來。例如,設想一個人正在學習經商。他必須在自己面前設置一個數年都不可能達到的成就的觀念,並且必須認識到他的動作同這些年裡所渴望達到的目的之間的從屬關係。在意識中,這種觀念變得更加複雜,並且進一步在時間上映射出來。 ②隨著觀念變得更加複雜,動作的範圍也擴展了。最初的動作都是孤立的。每一個動作都沒有超出自身之外的意義。隨著對綜合目的的意識的增加,這種孤立性消失了。每一個動作都只在參考與之組合的其他動作上被加以考慮,同時所有的動作都從屬於一個共同的目的。在一個完全受意志控制的成人身上,幾乎所有的動作——不管是娛樂還是工作——都是依照他想達到的最後統一的目的而被連接在了一起。首先,這包括一個抑制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所有未被考慮用來達到目的的動作都被抑制了;其次,還包括一個協調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剩下的動作之間形成了相互協調的關係;最後還包括一個調節(accommodation)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動作都被調節用來達到存在於意識中的那個目的。 ③對動作的控制也逐漸加深了。動作好像變成了身體結構的有機成分。身體變成了一個越來越服從命令的工具,一個更適合於它的目的、對觸摸也更有反應的機械裝置。孤立的行為變成了有能力的行為。那些千辛萬苦獲得的行為變成了自發的功能。這樣就產生了大量的行為能力——行走能力、說話能力、讀寫能力和經商能力。獲得變成了功能,控制變成了技能。這些能力也是傾向。它們不僅構成了一種能夠以特定的方式來做出行為的機械裝置,而且是一種自動化的機械裝置。當意識沒有在它面前放置一個目的時,它能夠自行行動。正是這種控制的深化,構成了我們所說的習慣。 意志的本質 其實,在研究這種身體控制過程時,我們一直以一種具體的方式在研究意志自身的本質。意志有時被說成好像是我們本質之外的一種力量:它有時候是一種法制(legislative)力量,為情感和衝動設置了許多規定;它有時候又是一種執行力量,執行著壓制衝動的理智法令。於是,意志被看成是指引身體從事各種行為,並且產生了這樣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像意志這樣的精神力量是如何能操縱像身體這樣的物質實體的。但是,這些觀點只是因對意志概念的理解不完全所造成的。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意志並不是位於身體之外來指引身體執行某些動作。行為的執行也就是意志的存在。意志是情感和理智的具體結合體;情感讓我們指向特定的結果,理智認識到這種結果、結果的目的以及達到目的的手段,並且將這種結果作為一種有意識的動機或目的放置於情感中,從而對它們加以控制。這整個過程就是意志。代表手段和目的的理智運作(operation),和驅使我們達到目的的情感,並不是獨立存在的。 例證 例如,讓我們看看學習行走的過程。意志是在何處產生的呢?首先,我們或多或少擁有無意識的情感作用;我們渴望肌肉系統得到練習,並且這種情感傾向於沿著特定的方向來驅使肌肉系統從而產生運動。我們當然不知道所渴望的目的是什麼,以及目的是如何達到的。但是衝動產生了特定的行為。通過兒童的本能,並且更特別的是通過其他意志的幫助,有些衝動被看作是無用的、沒有目的的,並且受到了抑制;而其他的衝動則是成功的。從那些成功的衝動中,理智有意識地構造了目的的觀念;於是就出現了行走和組成行走的手段的觀念。但是,這個目的只是達到該目的所依靠的各種運動衝動的定位過程和組合過程而已。這樣,衝動得到了控制。所以,我們可以說衝動受到了意志的控制;然而更合適的說法是,衝動的控制,衝動與理智、情感與目的的結合,就是意志。當我們考察成人習得一門外語的例子時,我們就會發現其實過程是相同的。除了成人在為了達到最終追求的目的時,不必如此多地依賴情感的無意識控制外,隨著他的理智進一步發展,他還可以利用別人已習得的結果。簡而言之,有意識的模仿比無意識的情感在達到一個目的中起到了更大的作用。意志元素是相同的。它是為了達到一個被理智所認定的目的的各種衝動之間的協調過程。 身體與意志 因此,意志不是一種身體外部的力量。只要身體被組織起來執行某些特殊而複雜的行為,那意志(只要涉及身體控制)就是身體。通過構成身體的機制以及表達,意志已經賦予它自己具體的存在。換句話說,只要涉及身體控制,意志的存在就表現為對運動衝動加以限制和結合,以便它們之間能夠形成相互的協調關係。目的僅僅只是協調的另一種說法。意志並不是形式化的,它擁有實際的內容。 意志的雙重本質 因此,只有當心靈通過運動衝動的試驗,從而達到使得這些衝動之間擁有一種理智而協調的關係的目的時,意志才能獲得具體的存在。但是,為什麼情感傾向於將它們自己投射到一個目的呢?為什麼自我要拿情感來進行試驗?它為什麼抑制或拒絕一些無用的情感?又為什麼要採用其他的情感呢?最後兩個問題的答案是:因為自我在一種情感中感覺到痛苦,而在另一種情感中感覺到滿足。但是,它為什麼應該是這樣的呢?這些問題讓我們認識到,心靈通過它的衝動,一直感覺到一個目的,並且心靈不斷地受到情感的指引,使得行為不斷向目的前進,並通過伴隨著的滿足與不滿足表現出來。達到這個目的的實際過程,使意志變得清晰了,並賦予意志以明確的形態。 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意志擁有雙重本質。一方面,意志建立(最初肯定是以情感的形式)了一個目的,並且把衝動指向這個目的;同樣地,意志就是所有自我實現的來源和動力。另一方面,意志是指這個目的實際的實現,它是衝動之間的明確協調。因此,意志也是實現了的自我。在後一種形式中,意志只是一種明確而具體的存在。然而,自我以衝動為形式的無意識投射,和接下來對衝動進行試驗直到它們變得協調的過程,這些都是意志的明確實現的來源。換句話說,意志是它自身的原因。我們的實際生活過程,僅僅只是意志賦予它自身以明確表現和客觀形式的過程。也只有當意志已經實現了它自身時,我們才能說出意志到底是什麼;但是,意志從來不會在每一個實現中被耗盡,它的後續行為仍是以衝動為形式的,並且朝向一個還未明確形成的目的。意志的連續行為是心理生活中所有變化和成長的根源。 意志的依賴性 另外,必須記住,身體控制的可能性依賴於個體意志與他人意志之間的連接。在較低級的形式中,比如運動,身體控制要依賴於他人的意志,這不僅因為他人意志提供了模仿原型,而且還因為他人意志帶來了指導、鼓勵和贊同。如果要嬰兒自食其力,那我們可以有把握地說,嬰兒要麼從來都不會完成那個行為,要麼就是要經過一段長得多的時間並且非常笨拙地完成它。在說話、書寫等較高級的身體控制形式中,不僅要依賴前面已經提過的那種意志,還要依賴於原材料,這是因為(個人)意志的內容要歸因於他人的意志。在學習說話時,個體只是借用了他所在群體的意志產物。事實上,在學習行走時,他不是自己創造了行走。他只是通過他的意志,在別人意志的指引下複製出了特定的身體關係。而在學習說話時,他的複製也是處在別人意志的指引下,並且他複製的行為將其自身歸因於這些意志;他通過身體過程複製了社會關係。 第19章注釋 卡朋特:《心靈哲學》,第209—218頁、第279—315頁、第376—386頁和《當代評論》第十七章,第192頁及以後的內容;考爾德伍德:《心腦關係》,第五章;洛采:《心理學綱要》,第83—88頁;拉扎勒斯:《精神生活》,第二卷,第59—71頁;烏爾里齊:《身體與心靈》,第二卷,第301—321頁;施奈德:《人的意志》,第407—452頁;施泰因塔爾:《心理學與語言學入門》,第263—289頁;霍佩(Hoppe):《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