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 · 第一章 心理學科學和方法

杜威 《心理學》
I 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心理學的定義:心理學是研究自我的活動或現象的學科 一開始,並不能對這門學科的研究對象給出完整清晰的界定,因為理清自我活動的意義是心理學在自身發展過程中應解決的任務。然而,我們可以利用一些專業術語來表述。自我(ego)[1]用於表述自我擁有認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存在或具有獨立人格的能力。心理(mind)也是一個專業術語,特指自我是有智力的。心靈(soul)指自我能認識到與身體的聯繫和區別。精神的(psychical)是一個用於指出與物理現象(或稱自然現象)相對立的自我活動的形容詞。主體(subject)常常用於表述支配著自我的活動,並掌管著一切情感、目的和觀念,與客體(object)相對應。精神(spirit)是特指與自我的高級活動相關的內容,與物質和行為的機械模式相區別。 自我的基本特徵 自我就是指意識活動;自我不僅存在,而且知道自己存在。心理現象是一種活動,並專指意識活動。棍子和石頭都是存在的,而且不斷發生變化;我們可以說,它們是有經驗的。但是它們意識不到自己的存在,更意識不到自身的變化。總之,它們並不因為自己而存在,僅為某種意識而存在。因此,石頭沒有自我。但是心靈不僅發生變化,而且還知道它自身的變化,了解自身的經驗;它因為自身而存在。也就是說,心靈即是自我。所以,要區分心理學與其他學科,只需看它們研究的是不是意識活動。 意識 意識既不好定義又難以描述。我們要定義或者描述任何事物,都必須通過意識。它對所有定義而言是預先假定好的,因此任何對它定義的嘗試都是徒勞的。它也不能通過與無意識的區分來定義,因為無意識要麼是完全不知道,要麼就是僅僅由意識而得知的。即便對於定義無意識本身,意識也是必須的。因此,心理學只能研究不同情況下的各種不同的意識形式。 作為個體的自我 我們已經知道,自我活動的特點就是它們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是為自己而存在的。進一步來說,自我都是個人化的(individual),而且所有的自我活動都是個人化的。這正是自我的獨特之處。比如,物理現象或化學現象不為自己存在,而是為那些想觀察它們的人而存在。它們能被一個人直觀地意識到,對另一個人也是如此。總之,它們是普遍的。但是,我們所研究的心理現象卻並不能被所有人公開地觀察到。心理只能被經驗著的自我直觀地意識到,它是而且只是我的或者你的一種意識活動。 個體狀態的交流 我們都能夠與他人交流,但交流的第一步是把精神活動轉化成物理活動。這必須通過無意識的媒介來表達——比如面部表情或者聲音的使用。這些媒介完全是外顯的,不再是個人化的活動。接下來,其他人把這些表情或聲音「翻譯」成自己的意識,在知道它們表達什麼之前先把它們變成自己的東西。一個人永遠不可能直接地知道別人心裡在想什麼;他只有通過自我再造(reproduce)的過程才可能知道。因此,自我或意識的活動是一種獨特的個人化活動。心理學研究個體、自我,而其他所有的學科——例如數學、化學、生物學等等——都是研究普遍的現象,這些都不是自我的活動,而是呈現給懂得它們的自我或心理。 心理學與其他學科的關係 因此,心理學和其他學科之間存在雙重的聯繫。一方面,它與其他學科地位平等,僅僅是研究對象更高級。有的學生也許一開始對遠離自身的天體感興趣,去研究天文學;然後他也許對他所生存的地球感興趣,去研究地理學、地質學等;再後來他也許還對生物感興趣,又去研究植物學、動物學等等;最後他可能轉向自身,研究人體生理學;而最終他可能會放下生理學,轉而研究自我。這樣的研究就是心理學。這樣看來,心理學顯然僅是眾多學科門類中的一員。 心理學——一門核心科學 但是,把心理學當作眾多學科門類中的一員,又容易忽略事情的某一方面。所有的其他學科都只研究已知(known)的現象,而認識活動卻涉及其他學科所沒有研究的那些方面。認識活動把研究的現象看作是存在的(existent)現象,儘管它們也是已知的現象。不過,認識活動必定與自我或心理有關。認識是一個包含心理規律的理智過程,它是自我的一種經驗活動。因此,某種個人化的活動已經被預先假定存在於自然科學的所有普遍現象之中。這些普遍現象是被特定的心理所認識到的現象,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歸於心理學的範疇。因此,和其他學科相比,心理學不再是一門單一的科學,而是一門核心科學。因為作為心理學的主要研究內容,認識過程包含了其他所有學科。 心理學的普遍因素 現在我們看到,心理學本身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前面所說的獨特性。它的研究對象(或者說研究內容)涉及所有的學科門類。進而言之,它對所有智力正常的人都是開放的。這可以從認識和意志兩方面來闡述。例如,我知道我前面有一張桌子。這是我的一種認識活動和意識現象,因此它是個人化的。但是它對其他人而言可能也是一個已知的事實。對認識活動而言,已知的物體和正在被認識的物體都是同樣必要的;但是,已知的物體對所有認識者而言,卻都是必需的。從這個角度上講,心理學具有內在的普遍性。因此,儘管認識對於正在認識的人來說是個人化的,但對於已知的事物來說卻是普遍的。認識可以被定義為普遍元素形成的過程,它以個人化的形式實現,並存在於意識中。這裡,普遍元素是指能夠與所有正常人發生共同聯繫的存在。認識不是一種個人所有物。如果某種意識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是個人化的,或者說對某些個人而言是獨特的,那麼這種意識就不是認識。要獲得認識,個體必須排除對自身有特殊意義的特徵,並且遵循普通正常人的條件。然而,這個過程一定是通過個體實現的。 行為的例證 意志或行動,常常都有普遍性和獨特性這兩個方面。我能執行的每個行為的內容都是已經存在的,也就是說普遍的。但是這些行為並不是為意識而存在的,所以不屬於心理學的範疇。直到我,或者某個自我,執行了某個動作,才使它成為個體的活動。這與該動作是寫個句子還是吐露真相無關。在書寫時,鋼筆、墨水、紙、手上的肌肉,以及控制書寫動作的物理法則都已經存在。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我的意識里通過我的行為把這些分離的普遍活動變成一種個人化的活動。而吐露真相時,真相已經存在,自我能做的就是把它變成自己的,通過意識或自我的再造活動來賦予真相以個人化的形式。 對心理學的進一步定義 現在,我們對心理學的原始定義可以得到拓展。心理學是關於認識和行為的科學;心理是把普遍的現象(內容)用個人化的意識形式表現出來的再造過程。這種個人化的意識本身與內容無關,通常以情感的形式存在;所以可以說,這種心理的再造過程通常以情感為媒介發生。因此,我們對自我的研究可以分為知識、意志和情感三大主題,它們各自的性質以及相互之間的關係將在下一章講到。 II 心理學的方法 方法的必要性 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自我活動,或稱作意識現象。然而,如果沒有系統地將這些現象搜集並整理成理論,心理學就不能被稱為科學。因此,有必要理解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使現象得到更好的解釋。通過恰當的搜集、分類並對現象加以解釋的研究途徑,我們才能正確地掌握心理學的研究方法。 內省法 首先,很明顯,既然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意識,那麼意識本身就是知識的主要來源。就像自然科學從呈現給感官的現象,諸如:落體、閃電、岩石、酸、樹木等開始研究一樣,心理科學必須從意識現象開始研究。我們把觀察意識現象以確定它們性質的研究方法稱為內省法(introspection)。內省並不是一種特殊的心理能力,而是心理所擁有的一種一般的認識能力,它能夠反思性地和意向性地指向某些特定的活動。相對於外部觀察而言,它也被稱為內部觀察法。外部觀察是一種對感官活動或事件的觀察,而內省則是對觀念的性質以及它發生髮展的過程的一種觀察。由內省法觀察得出的意識現象,最終一定是心理學研究材料的唯一來源。 內省法的難點 有些心理學家甚至走得更遠,他們聲稱,內部觀察比外部觀察有效得多。心理在觀察客體時往往會出錯,而在內省自身時卻總是對的,這是因為觀察者和被觀察者是一體的。例如,有人可能把黃銅誤認為是黃金,但當他憤怒時他不會把這種情感誤以為是愛。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聲明的是,事實遠非如此。因為憤怒中一定還包含著許多混雜的微妙的情緒狀態,例如一半恐懼一半希望的狀態也很難鑑定,就像我們很難鑑定一隻品種稀有的鳥一樣。即便對於憤怒,人們也不知道自己越憤怒反而越期望達到完全的平靜。 經驗是一回事,使經驗變成可觀測的研究對象卻完全是另一回事。心理學的內省就是這樣。讓一個很少探究自我經驗的人準確描述自己的心理狀態可能會有困難,就像一個門外漢難以對呈現給他的新化學物質做出精確的描述一樣。 科學的內省過程 換句話說,要正確感知一種現象,必須通過分析的過程。感到憤怒是一回事,而對這種情感作出批判性的分析卻完全是另一回事。這兩者很難達到同一,甚至還是相矛盾的。當內省分析開始,憤怒就隨即停止。外部觀察並不是一個被動的過程,這很容易理解。它需要積極的注意和批判的思考,而且其正確性在很大程度上還依賴於觀念與客體的接近程度。每天都有大量的客體被錯誤地感知,這是因為觀察者受到了錯誤理論的誤導。想要不帶任何心理觀念地觀察客體是不可能的,這對心理學觀察來說也毫不例外。儘管很多心理現象都被經歷過上百萬次,但它們的多樣性也僅僅是在最近才被觀察到。但是,現在已經形成了關於這些具體的心理現象的理論,而且對現象來說這些理論是相當輕率的。要真正地觀察到心理現象,需要一個正確的假設以及與此相關的材料,並對材料進行分析和分類。 我們後面將看到,沒有所謂的「純粹的觀察活動」。已有的心理觀念或多或少會對觀察物產生同化或解釋的影響。無論是心理現象還是自然現象,都不可能存在純粹的觀察。 實驗法 首先,要克服前面所說的困難,我們可以求助於實驗法(experimental method)。我們不能直接對意識現象進行實驗,因為實驗法要求可任意改變變量並分析其結果。實驗法可消除額外因素的影響,或者引入其他變量以測試其影響,能夠分析變量之間的因果關係,而這些對意識現象來說是不可能實現的。但是我們可以利用心靈和身體的聯繫,間接地進行實驗操作。與心靈相連的感官和肌肉系統是在我們的控制之下的,我們能對它們進行操作,從而間接地改變意識。實驗法有兩種:第一種是心理物理法(psycho-physics),研究心理狀態和生理刺激之間的定量關係;第二種是生理心理學(physiological psychology),利用生理指標來研究心理狀態。 生理心理學的對象 正如馮特(Wundt)所說,生理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心理事件的起因、組成成分以及時間順序。儘管該方法使用的時間不長,但是在該領域它已經收穫了許多成果,特別是在感覺的組成和聯繫、注意的性質和心理過程的時間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神經和大腦的生理學研究本身對心理學並沒有直接幫助,它們只是給心理分析提供更敏銳的指標,由此來彌補內省法的缺陷。 比較的方法 然而,上述方法所得出的結論,也都是不全面的。首先,該方法的應用範圍僅限於與生理過程相連的心理事件,這些心理事件會隨生理過程的改變而改變。其次,該方法不能超越個體的心理。每個個體的意識或多或少都有其獨特之處,而心理學更應該研究正常的心理狀態,研究具有普遍性質的意識活動。再次,上述方法未能向我們揭示心理發展的規律,幫助我們認識心理從不完善到完善的發展規律。這一心理學分支被稱作發生(genetic)心理學,它是心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不能用內省法和實驗法來研究。不過,這兩種方法的缺陷可以通過比較法來彌補。 比較法的各種形式 一般成年人的心理可以和這些事物的意識相比較:1)動物;2)不同年齡的兒童;3)有心理功能缺陷或精神錯亂的人;4)不同種族和不同國家等不同條件下的人。動物心理學的研究對於我們認識智力的機械活動和自發活動的特徵是特別有用的,因為在人的意識中,這些活動很容易因隨意狀態而變得視而不見。心理的本能方面常常通過動物的生活來研究。嬰兒心理學對於研究心理活動的起源來說特別重要。而心理功能缺陷研究則表明,人的心理元素的產生是依賴於特定的感覺器官的。實際上,精神錯亂或變態的心理常常被認為是大自然所做的「心理學實驗」。對上述方面的研究讓我們更好地了解正常行為的必要條件以及當條件改變或多種元素的平衡被打破時對行為產生的影響。這種對多種族、多民族和國家的比較研究則拓展了心理的概念,使其不僅僅局限於我們自身的心理及其表現形式。 客觀的方法 要更正、拓展並解釋內省法得出的結論,進而得出它們的規律,最常用也是最基本的方法就是研究心理的各種客觀的表現形式。心理並不是外部世界的被動觀察者,它正在並且已經對外部世界產生影響。這些影響的結果是客觀的,而且也是永久性的,我們可以對所有這些客觀的歷史現象進行研究。它們是最可靠和最普遍的研究心理運作的途徑。這些心理的客觀表現形式,在智力領域表現為語言和科學,在意志領域表現為政治和社會制度,在情感領域表現為藝術,在統一自我方面則表現為宗教。語言學、科學邏輯、歷史、社會學等學科都在研究這些不同的客觀領域,並竭力揭示它們的現象之間的關係。但是,這些學科都沒有重視這樣一個事實:科學、宗教和藝術等等所有的這些都是心理或自我的產物,是根據心理的規律而發展起來的。因此,在研究這些學科時,我們僅僅是在研究有意識的自我的基本性質。正是在這些門類眾多的知識、活動和創造中,我們才能充分地了解自我。正是通過對知識、活動和創造的研究,我們才能清楚地發現自我活動的規律。 自我意識的解釋 無論用什麼方法去研究心理現象,我們最終的目的都是要對自我意識進行解釋。一旦不能解釋觀察到的現象,那它們就沒有任何意義。儘管客觀現象並不是心理學的材料,但它們仍是普遍的,而且必須作為個體去加以解釋。例如,某種語言對於不懂該語言的人來說有意義嗎?它只不過是一連串陌生的聲音罷了,不能提供給他任何東西。對一個不懂得發怒和祈禱的人來說,發怒者的表情和祈禱者彎曲的膝蓋也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我們不能在想像中把自己置身於嬰兒或精神病人的精神世界裡,他們的心理現象也就不能為我們揭示什麼,因為這些心理現象對我們來說沒有意義。 因此,只有將生理心理學得出的現象解釋成意識活動之後,這些現象對心理科學來說才有其存在價值。否則,生理現象也只是客觀的生理過程,對心理學毫無用處。相應地,上述心理學的多種方法,與其說是對自我意識進行分離的方法,還不如說是一種對自我意識加以拓展從而使之更寬泛、更普遍的方法。總之,多種方法的應用,能夠幫助我們認識到自我意識中什麼是偶然的和次要的、什麼是永恆的和本質的,從而揭示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究竟是什麼。只有真正屬於自我的本質的東西,才是心理學應該要研究的。心理學正是要探究它們的現象和相互關係,並對之進行解釋。 第1章注釋 心理學和哲學的關係是一個最具爭議的話題。關於這一點,可參考《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中凱爾德的《形上學》一文、塞思的《哲學》、沃德的《心理學》。還可參看羅伯遜在《心靈》(1883年1月)雜誌上的《心理學和哲學》、沃德在《心靈》(1883年4月)雜誌上的《心理學原理》,以及杜威在《心靈》(1886年1月和4月)雜誌上的《心理學立場》和《作為哲學研究方法的心理學》。還有亞當森(Adamson)在《心靈》雜誌上的心理學評論(1884年和1886年)。 關於心理學研究方法,幾乎每一本系統專著里都會講到。可參考劉易斯(Lewes):《心理學研究》;斯賓塞(Spencer):《心理學原理》,第一卷,第一部分,第七章;薩利(Sully):《心理學綱要》,第一章;默里(Murray):《心理學手冊》,第一章;漢密爾頓(Hamilton):《形上學》,第八講和第九講;波特(Porter):《人類智能》,引言、第1頁和第4頁;福爾克曼(Volkmann):《心理學教科書》,第一卷,第1—54頁;還可以和魏茨(Waitz)的《心理學教程》引言相比較。有關多種方法,可參考馮特:《邏輯學》,第二卷,第478—502頁,並與《哲學研究》第一卷,第1頁相比較。 關於特別的方法,如心理物理法、遺傳心理學等,可參照附錄B。心理學最新發展的相關方面,可參考杜威和霍爾於1884年和1885年在《安多弗評論》中的《新心理學》發表的相關文章。有關進化論對心理學的影響的討論見薩利的《感覺和直覺》第一章。 現在還沒有比較好的用英文和法文寫出的心理學史教材。在德國,學生可以參考哈姆斯(Harms)的《心理學史》和西貝克(Siebeck)的範圍更加廣泛的同名著作——儘管他的書被冠以醫學心理學(1886)的名字。更早的具有參考價值的書是卡魯斯(Carus)的《心理學史》。福爾克曼(同上)在每一個主題下都給出了詳盡的歷史材料,因此也非常有價值。里博(Ribot)也出版了許多當代英國和德國的心理學著作,但還是沒有權威作品那麼完全和精確。赫夫丁(Hffding)在《心理學綱要》第1—28頁討論了心理學的性質,同時還可以參考詹姆斯的《心理學》第一卷。 還可以參考鮑恩(Bowne):《心理學理論導論》第1—7頁;拉德(Ladd):《生理心理學基礎》第1—14頁;《綱要》第1—10頁中的生理心理學部分;以及他在《哲學導論》第四章中對心理學和哲學的淵源的探討。 * * * [1] 英文原書中用斜體表示強調,本書中處理為楷體。——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