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焦灼 · 三十
我當時是怎麼回到城裡去的,這事我永遠也搞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我當時走得很快,隨著我的脈搏的每一下跳動,只有一個念頭在一再重複:快走!快走,快離開這座府邸,脫離這個圈套。快逃,快跑,跑得無影無蹤!永遠不要再踏進這座別墅,永遠不要再看見這些人,根本什麼人也不要再見!躲起來,誰也不讓看見,對誰也不再承擔義務,再也不捲進任何圈套里去,我知道,我當時還試圖繼續往下想:辭去軍職,到什麼地方去尋些錢來,然後逃到異國他鄉,遠走高飛,這荒謬的要求再也夠不著我;然而這一切與其說是清清楚楚的深思熟慮的思想,毋寧說是朦朧模糊的夢想,因為在這過程中我的太陽穴里只有一句話像鐵錘似的敲個不停:走,走,走,快走吧!
後來從我那布滿灰塵的鞋和褲子上被薊草劃破的口子看出,我大概在草地上、田野里、馬路上亂跑了一陣。反正等我最後走上大路的時候,太陽已經偏西,落到了屋頂後面。有人猝不及防地從背後拍拍我的肩膀,我的確像個夢遊人一樣猛然驚醒過來。
「喂,東尼,你在這兒哪!好不容易,總算把你逮住了!我們到處找你,每個角落都找遍了,剛想打電話到城外你那騎士城堡里去問哪。」
我發現有四個夥伴圍在我的身邊,永遠不會缺少的費倫茨在他們當中,還有約茨西和騎兵上尉斯泰因許貝伯爵。
「不過現在得快點兒!你想想,巴林凱突然闖來了,從荷蘭還是從美國,天知道是從哪兒來的。全團的軍官和服役一年的志願兵,今天晚上他都請了。上校要來,還有少校,今天可是盛大的宴會,設在紅獅酒家,時間是八點半。幸虧我們把你逮著了,要是你溜了,老頭可要大發雷霆呢,你也知道,他喜歡巴林凱喜歡得要命。巴林凱一來,大家都得列隊歡迎。」
我的神思還沒有完全集中。我愕然問道:
「誰來了?」
「巴林凱呀!別裝出那麼一副蠢相!你莫非不認得巴林凱嗎?」
巴林凱?巴林凱?我的腦子裡還糊裡糊塗、亂成一團,我得像從灰塵瀰漫的舊貨堆里取貨那樣費力地把這名字取出來。原來是他,巴林凱——這人一度是團里的mauvais sujet[1]。很久以前,我還遠沒有到這駐防地來服役的時候,他在這裡當少尉,後來當過中尉,是全團最優秀的騎手,最狂的小伙子,沒命地賭錢,瘋狂地追逐女人。可是後來發生了一點難堪的事情,究竟什麼事,我沒有打聽過。反正二十四小時之內他就脫掉了軍裝,然後闖蕩江湖,浪跡天涯。大家講了他各式各樣稀奇古怪的故事。最後他在開羅的謝菲茲飯店釣著了一個有錢的荷蘭女人,從此時來運轉,東山再起。這是一個擁有好幾百萬家產的寡婦,開了一家輪船公司,有十七艘船,在爪哇和婆羅洲還有好些面積可觀的種植園。從此他就成了我們無形的守護天使。
我們上校布本切克在當年想必曾經幫助這個巴林凱度過了一個極為嚴重的困境,因為巴林凱對他和對我們團隊始終矢志不貳,情形實在動人。每次他到奧地利來,總特地到我們駐防地來,慷慨解囊,花錢如流水,等走了幾個星期,城裡還在談論他如何揮金如土。把舊日的軍裝再穿它一個晚上,又作為一名軍官置身於夥伴之中,這成了他心裡的一種需要。他在熟悉的軍官席上一坐,輕鬆愉快,可以感覺出來,紅獅酒家的這間粉刷得不太乾淨、四壁給煙熏得發黃的大廳就是他的家,遠比阿姆斯特丹某條運河旁邊他的那座封建宮殿親切百倍。我們永遠是他的孩子,他的兄弟,他真正的家。他每年都捐款給我們的障礙賽馬作獎金,每逢聖誕節總會運來兩三箱各色燒酒和香檳酒。每年元旦,上校有絕對的把握,准能收到一張票面極大的支票,用以充實存在銀行里的全團同仁的金庫。誰要是身穿輕騎兵的制服,領子上帶著我們的領邊,一旦遭難,完全可以指望得到巴林凱的幫助,只消寫封信給他,一切都會彌縫妥帖。
去和這樣一個備受讚譽的人物見面,這種機會在別的任何時候都會使我真誠地感到高興。但是此刻我心煩意亂,想到歡天喜地、寒暄問好、祝酒致辭,我覺得這簡直是天下最最難以忍受的事。所以我想方設法,儘快撤走,藉口我感到不大舒服。可是費倫茨猛然大喝一聲:「不行,今天可不許開小差!」說著已經挽住了我的胳臂。我只好很不情願地表示屈服。他們拽著我走的時候,我腦子裡亂鬨鬨的,聽費倫茨講,巴林凱如何如何幫助過誰擺脫困境。他曾經很快就給費倫茨的妹夫謀了一個職位;要是我們這些人不能更快地青雲直上,只消乘船去找巴林凱,或者漂洋過海到印度去。約茨西這個身材瘦長、脾氣乖張的小伙子不時在忠厚老實的費倫茨的這番感恩戴德、熱情洋溢的長篇大論之中來上幾句酸溜溜的話。他用諷刺的口吻說道,要是巴林凱沒有釣著這尾肥頭胖耳的荷蘭鱈魚,不知道上校是否也會這樣親熱地迎接他的「小心肝」。話說回來,據說那女人比他大十二歲。斯泰因許貝伯爵哈哈大笑道:「既然要賣身,至少該賣個好價錢啊。」
儘管我當時昏昏沉沉,可是這次談話的每一句話我都記在腦子裡,現在事後想想,我也覺得非常奇怪。往往會同時出現這樣神秘莫測的現象:一方面,人清醒的思維麻痹了,另一方面,神經又在內部激動起來。當我們走進紅獅酒家大廳的時候,由於紀律性的催眠作用,分配給我的工作,我都好歹辦得像模像樣。要乾的活可真不少。一大堆橫幅標語、旗幟和徽章,平時只有在舉行團隊舞會的時候才五光十色地掛出來,這下全搬來了。幾個勤務兵高高興興地在牆上乒桌球乓地敲打,旁邊是斯泰因許貝在再三囑咐號兵,什麼時候該吹喇叭表示慶賀,怎麼個吹法。約茨西因為一手字寫得特別工整,所以領到的任務是寫菜單,菜單上所有的菜都取了幽默的別有風味的名稱。他們把安排席次的任務硬派給我。這當兒僕人已經把桌椅擺好,侍者把幾十瓶葡萄酒和香檳酒叮叮噹噹地放到桌上,這是巴林凱用他的汽車從維也納薩赫爾飯館運來的。奇怪的是這陣忙亂的旋風使我心裡舒服,因為它那喧鬧的聲音壓過了我兩個太陽穴之間的滯重的敲打和詢問。
八點鐘的時候,終於一切都安排就緒。現在還得趕回軍營,迅速梳洗打扮,更換衣服。我的勤務兵已經得到通知。軍裝上衣和漆皮皮靴已經擺好。趕快用冷水沖沖腦袋,往表上看了一眼:一共還有十分鐘。碰到我們上校,可得非常準時,分秒不差。所以我手腳麻利地脫去衣服,踢開沾滿灰塵的皮鞋;我穿著汗衫短褲,站在鏡子前面,打算把蓬亂的頭髮梳理整齊,可是正在這時,有人敲門。我命令勤務兵:「誰也不見。」他順從地一個箭步跳了出去,在前屋裡有人嘰嘰咕咕地說了一會兒。接著庫斯馬又返回來,手裡拿著一封信。
一封給我的信?我正好穿著襯衫短褲站在那裡,就那樣取過了四四方方的一個藍色信封。那信封又厚又沉,簡直像個小郵包,我立刻感到手裡抓了一把火。我根本用不著看字跡就知道寫信的是誰。
我的本能迅速地對我說——以後再說,以後再說。別看信,現在別看!可是我早已違背我內心的本意一下拆開了信封,念著念著我兩隻手捧著的這封信窸窸窣窣地抖得越來越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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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文:壞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