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類型 · 第十章 類型總論
第一節 緒言
在以下篇幅里,我試圖對類型心理作一般性的描述,從我稱之為內傾的和外傾的兩種基本類型開始。隨後,我將描述那些更特殊的類型,其特殊性可歸屬於這樣的事實,其個體適應和個體定向主要取決於其最高程度得到分化的功能。對於前者,我將稱之為態度-類型(attitude types),因為它們明顯帶有一般興趣或欲力運動的趨向;對於後者,我將它們稱為功能-類型(function types)。
正如我已在前面章節中所以一再強調的那樣,態度類型由他們對於客體的態度而得到區分。內傾型態度是一種抽象的態度;在本質上,他總是企圖從客體中撤回欲力,就像他不得不擺脫客體加在他身上的壓力一樣。相反,外傾型則與客體保持著一種過分信賴的關係。他信賴客體的重要性達至了這樣的程度,他的主觀態度總是與客體相關聯,為客體所定向。對他來說,客體被賦予的價值總嫌不足,其重要性必須不斷地增進。這兩種類型從根本上來說是如此的不同,形成了如此鮮明的對照,以至於只要稍加指點,即使對一個外行人來說,這都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誰都知道那些緘默、固執並常常有點羞澀的人,與另外一些開朗、善於交際、快活或者至少是友善和易於接近的人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後者以與人為善的態度來對待整個世界,即使他們與世界發生衝突,也仍然與之保持一種聯繫,並且反過來受到世界的影響。
當然,人們首先傾向於把這些差異僅僅看作個體特殊性格的癖性。但是他們一旦對人類本性有更透徹的認識後就會很快發現,這些差異並不僅僅與個體情形有關,而且是一個典型的態度問題,其普遍性遠較那些只有有限的心理經驗的人所設想的要大得多。實際上,正如前面章節所顯示的那樣,這是一種基本的對立,它有時清晰有時模糊,但只要人們涉及到那些無論如何其人格已得到彰顯的個體時,這種對立就會變得很明顯。這種人不僅出現於有教養的階層,而且出現於社會的各個階層;因此,我們的類型不僅分布在一個社群中分化層次最高的成員那裡,也分布在工人和農民中。更有甚者,這些類型把性別的差異置諸一邊,因為我們可以在所有階層的女性中找到同樣的類型對比。這種普遍的分布很難說純粹出於有意的選擇,如果情形是這樣,那麼具有共同的教養和背景的特定社會階層,肯定會出現與此相關聯的特定的態度。但現實卻正好相反,因為這些類型的分布顯然是隨機的。例如在同一個家庭里,一個孩子可能是內傾的,而另一個孩子卻是外傾的。從這些事實來看,態度-類型顯然是一種隨機分布的普遍現象,由於它與意識判斷或意識意圖沒有聯繫,其存在就只能歸結為某種無意識的、本能的原因了。因此,作為一種普遍的心理現象,類型態度必定具有某種生物基礎。
從生物的角度來看,主體與客體之間的關係總是一種適應關係(relation of adaptation),因為主客體間的每一種關係都通過相互影響以雙方的修正作用(modifcation)作為先決條件。這些不斷的修正作用形成了適應。因此,對於客體的類型態度就是適應的過程。自然中存在兩種根本不同的適應方式,它們確保生命有機體得以繼續存在。其一在於較高的繁殖率,具有適應於單一個體的較低的防衛力量和較短的生命周期;另一種則在於個體具有多種自衛的手段以及較低的生殖率。在我看來,這種生物性的差異不僅相應於我們所說的兩種心理適應模式,而且是這兩種心理適應模式的現實基礎。在這點上,我只需作些大致的提示就足夠了。很明顯,外傾型的特性在於不斷以各種方式擴展和增殖他自己,而內傾型的傾向則在於抵禦各種外在要求,通過把能量從客體那裡撤回而保存自己的能量,從而鞏固他自己的地位。當布萊克(Blake)直覺地把這兩類人描述成「豐產的」(prolifc)和「吞食的」(devouring)532時,他並沒有弄錯。正如一般的生物例證所表明的那樣,這兩種適應形式都是普遍的和成功的,因而也是典型的態度。其中一種藉助多種關係而完成的東西,在另一種只需一種關係就足夠了。
兒童通常在他們最初的歲月中就顯示出一種確定無誤的典型態度,這一事實使我們推測,決定某種特定態度的並非是一般人所理解的生存競爭。我們有足夠充分的理由反對這種觀點,認為甚至尚處哺乳期的嬰兒就已形成了無意識的心理適應活動,照此看來,母親的影響導致了嬰兒的特定反應。雖然這種觀點有著毋庸置疑的證據,但它在同樣無可爭辯的事實面前是不可置信的,因為同一母親的兩個嬰兒會很早就顯示出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來,絲毫也不會由於母親的態度而有所變化。儘管沒有什麼東西能誘使我去低估雙親影響所具有的無法衡量的重要性,但是這種熟悉的經驗卻迫使我得出這樣的結論:必須從兒童的氣質中去尋找決定性因素。總之,雖然外部環境有其影響,但決定一個兒童是否屬於這種或那種類型的必然是個人的氣質。自然,我這樣說僅僅指那些出現在正常條件下的情形。在異常的條件下,即當母親的態度極端反常時,兒童也可能被迫採取一種相對類似的態度,但這是違背他們個人的氣質的,如果沒有反常的外來影響介入其中,他們的個人氣質就很可能已經變成了另一種類型。通常,無論何時,只要這種作為雙親影響的結果的類型的偽造(falsifcation of type)發生,個體後來就會成為心理症患者,其疾病只有通過發展與其天性相諧和的態度才可能治癒。
關於個人的氣質,我只能這麼說,顯然存在著這樣的個體,他在某一方面而非在另一方面具有極大的適應能力,或者說,某種適應能力對他而言是十分契合的,此外我就一無所知了。或許這樣說是合適的,那些不為我們所知的生理原因在其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從一個人的經驗來看,類型的倒置對有機體的生理健康是極其有害的,它往往引起嚴重的衰竭狀況,我認為這是完全可能的。
第二節 外傾型
在我們關於這種和以下類型的描述中,為表達的清晰起見,將意識心理和無意識心理區別開來是很有必要的。讓我們首先來描述意識現象。
一、意識的一般態度
雖然,確切的情形是,每個人的定向都在於與外部世界所提供的事件保持一致,但是我們從日常生活中看到,這些事件本身僅僅具有相對的決定性。常見的事實是,室外天氣寒冷迫使某人穿上大衣,而另一個人出於鍛煉身體的目的則認為這是大可不必的;某人崇拜一個新近成名的男高音歌手是因為所有人都崇拜他,而另一個人的不置可否則並不是因為他不喜歡他,而是因為他覺得公眾所普遍崇拜的對象實際上並不值得崇拜。某人之所以屈從於環境是因為經驗告訴他,一切都從來如此,而另一個人則深信,儘管事情以同樣的方式重複一千次,但第一千零一次卻會極不相同。前者定向於既定的事件,後者則保留一種可以說是介於他自己與客觀事實之間的觀點。這樣,當客體所導致的定向占據絕對優勢,以致其決定和行為受客觀狀態而不是受主觀觀念所支配時,我們就說這是外傾的態度。這種態度一旦成為習慣,我們就稱作外傾型。如果一個人的思維、感覺和行動,他實際生活中的一切皆直接地與客觀狀態及其要求保持一致,那麼他就是外傾的。他的生命十分清楚地表明,是客體而非主觀觀念在他的意識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當然,他也具有主觀觀念,但是他們的決定性價值遠沒有客觀環境重要。因此,他從不打算從他自己的內在生活中尋找任何絕對的因素,因為他知道唯一重要的東西在他自身之外。像埃庇米修斯一樣,他的內在生活屈從於外在需要,雖然其中並不是沒有衝突;只不過最終總是以客觀的規定性贏得勝利。他的全部意識朝向外部世界,因為基本的、最終的決斷總是產生於外部。當然,他之所以如此,只是因為他希望這樣。除了那些主要依賴於某種特殊心理功能或依賴於其性格特性的心理因素外,他所有的心理特徵都來自於這一基本態度。他的興趣和注意主要指向客觀事件,尤其指向他當下環境的客觀事件。不僅人而且事都可抓住和吸引他的注意。因此,這些人和事也決定他的行為,使其行為在此基礎上獲得充分的理解。外傾型行為被公認為與客觀環境相關。就它們不只是對環境刺激的反應而言,它們也有適應具體環境的特點,在客觀環境的範圍內顯得充裕自如。但它並不打算真要努力超出這些限制。其興趣同樣如此:客觀事件對他具有近乎永不衰退的魅力,因此在正常的情況下他絕不會去舍此而他求。
支配其行為的道德法則與社會的要求是一致的,即與盛行的道德準則相一致。倘若盛行的道德準則改變,那麼外傾型主觀的道德標準也會隨著改變,但他一般的心理習慣卻一點也不會改變。這種客觀因素所導致的嚴格的決定意義——像人們所認為的那樣——並不意味對一般生活環境的完全適應,更不用說理想的適應了。當然,在外傾型看來,這樣一種對客觀環境的調適(adjustment)似乎是一種完全的適應,因為對他來說並無別的標準存在。但是從更高的觀點來看,我們絕不會贊同,客觀環境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正常的環境。客觀環境很可能有暫時的和局部的反常性。一個調節自己使順應於環境的個體被普遍地認為是與他自己的環境狀態相適應,而並不與他的全部環境相適應,就生命律的普遍有效性而言,他也處在反常的環境中。個體在這種環境中或許能飛黃騰達,但只能達到一定的程度,一旦當他及其整個環境逾越了生命的普遍律時,災難就會臨頭了。他將跌入崩潰的深淵,其情形正如他與先前環境的調節適應一樣。調節順應並非是適應;適應所要求的遠遠超出了與當下環境的隨波逐流(這裡我再次想起了斯比特勒的埃庇米修斯)。適應要求遵循生命的規律,它們比那些此時此地的當下環境更具有普遍性。正常外傾型的調節順應即是其局限所在。他的正常性一方面歸因於他具有相對來說比較容易與現存環境保持一致的能力。他的要求局限於客觀的可能性,例如局限於在某種特殊時候具有遠大前景的那種職業生涯上;他會去做需要他或期望他去做的事情,放棄所有那些並不是完全自明的或在任何一方面超出他周圍的人所期望的創新。另一方面,他的正常性也從根本上取決於他是否考慮到了他的主觀需要和要求,而這正是他的弱點所在,因為他的類型傾向是如此的外向,以致對最為明顯的主觀事實,即對他自己的身體狀況也會毫不在意。身體並非完全是客觀的或「外在」的,這樣,那些對於生理健康來說必不可少的基本需求的滿足就不能得到公正地對待了。身體因此而遭受磨難,就更不消說心理了。通常,外傾型很少意識到這後一種狀況,但他的親朋戚友看得很清楚。只有當他感覺到身體狀況反常時,才發現自己已失去了均衡。這些是他所無法忽視的。很自然,他將之視為具體的和「客觀的」,因為在他這種心理類型看來,它們不會是別的什麼。但在他人身上,他立即覺得是「想像」在起作用。一種過分外傾的態度會變得如此地漠視主體,以致主體完全為所謂的客觀要求所犧牲——例如,那種日益擴展的事業的要求,因為訂單堆積如山,他不能不去把握可能獲利的機會。
這就是外傾型的危險:他為客體所束縛,在它們那裡完全迷失了自己。從這種狀態中產生出來的神經性或生理性的功能失調就具有了一種補償的意義,它們迫使主體進行一種不自主的自我限制。如果症狀是功能性的,那麼其特徵就可能象徵地表達出他的心理狀態。例如,一個聲譽鵲起達到高度危險狀態而誘使他不恰當地耗費自己的精力的歌唱家,會由於神經的抑制而突然唱不出他以前的高音了;一個出身寒微飛快地達到具有極大影響和遠大前程的社會地位的人,會突然遭受高山病(mountain sickness)症狀的折磨。再舉個例子,假如一個男人正準備娶一個生性多疑卻被他偶像化了的女人為妻,這個女人的價值完全被他過高地估計了,此時他會感到有一種食道痙攣在折磨著他,使他不得不每天喝兩杯牛奶保養身體,每杯得花上三小時才能喝完,於是他不再去拜訪他的未婚妻,每天除了忙於調養自己的身體外便別無其他的選擇;一個通過自己的努力拚搏,建立了一份巨大產業的人,會因為不堪事業的重負而為神經性乾渴症的發作所苦,以致很快就淪為歇斯底里的狂喝濫飲者,成為酒精中毒的犧牲品。
在我看來,歇斯底里顯然是外傾型最常患的心理病症。典型的歇斯底里的標誌在於患者與他周圍成員之間的一種極度的親密關係,一種近乎模仿性的對周遭環境的調節性順應。使他自己引人注目,給人留下深刻印象,這種經常性傾向是歇斯底里症的基本特徵。與此相關的是他那種眾所周知的暗示感受性,對他人影響的易於接受性。外傾型歇斯底里的另一個明白無誤的症狀是他的滔滔不絕,這時常把他帶入幻想的領域,以致被指責為「歇斯底里的說謊者」。歇斯底里的特徵始於一種對正常態度的極度誇大;接著為來自無意識的補償性反應所複雜化,它藉助迫使欲力內傾的生理症狀來抗拒這種極度的外傾。無意識的補償性反應產生出另一類更具內傾特徵的症狀,其中最典型的當屬幻想活動的病態強化。
在對外傾形態度作了一般性概述後,我們現在將轉到對其修正(modifcations)的描述上來,基本心理功能作為這種態度的結果經歷了這樣的修正。
二、無意識的態度
我竟然要討論「無意識的態度」,這或許有些奇怪。正如我一再指出的,我將無意識態度視為對意識的補償。根據這一觀點,無意識就與意識一樣,有權稱之為一種「態度」。
在前面章節中,我強調了外傾型態度中的某種片面的傾向,它源於客體在心理事件過程中的優勢地位。外傾型通常受到誘惑把自己耗費在明顯的客體的利益上,使主體同化於客體。我已經詳盡地討論一種極度的外傾型態度所導致的危害,即對主觀因素的壓抑。因此,唯一所期待的是,意識的外傾型態度的心理補償對於主觀因素具有極其特殊的重要性,我們將在無意識中發現一種顯著的自我中心的傾向。實際經驗已證明了這一點。對此我並不希望引用個案的材料,所以必須提醒讀者注意下面的章節,在那裡我打算呈現每一種功能類型(function type)中的無意識的典型態度。在這一節里,我們只簡單地涉及一般外傾態度的補償作用,這樣,我將把自己限制在從同樣一般性的意義上來描述無意識的態度。
無意識態度作為對意識的外傾態度的一種有效的補償,它具有明確的內傾特徵。它將欲力集中在主觀因素上,即集中在為意識態度所窒息和壓抑的所有那些需要和要求上。從前一節的描述中我們很容易得出結論,純粹的客觀定向確實歪曲了大量的主觀衝動、意願、需求與欲望,剝奪了它們所自然應當擁有的欲力。人不是一架隨偶然的要求為另外的目的而重新鑄造的機器,可以希望它仍然像以前一樣正常地運轉而沒有絲毫的不同。人類攜帶著囊括於他的全部歷史,人的結構本身就已經記載了人類的歷史。人身上的這種歷史因素體現了一種生命的需求,智慧的心理系統(psychic economy)必須對此作出回應。過去必然會以某種方式活躍起來並且融入現在。完全同化於客體必將激起那些受壓抑的少數因素的反抗,它們屬於過去並且從一開始就已存在。
從這些一般性思考來看,我們就易於理解為什麼外傾型的無意識要求實質上具有一種原初的、嬰兒般的和自我中心的特性。當弗洛伊德說無意識「除願望之外一無所為」(can do nothing but wish)時,這對外傾型的無意識來說是相當真實的。其對客觀環境的調節順應和對客體的同化阻止了微弱的主觀衝動的進入意識。所有這些衝動(思想、意願、感情、需求和情感等等)根據其被壓抑的程度而呈現出一種退化的性質;它們越是不被認可,它們就越是成為嬰兒的和古代的。意識態度剝奪了它們可隨意動用的能量,只給它們留下了再也無法剝奪的那一丁點能量。這種遺痕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潛勢,我們只能將之描述為原初的本能。任何獨斷的尺度都決不能根除個體中的本能;它要求通過無數世代緩慢的、有機體的變化而導致一種根本的改變,因為本能是有機體形成的能量表現。
因此,對任何被壓抑的衝動來說,相當一部分能量最終還是保留下來了,它具有本能的特性,從而保持了它的潛勢,儘管由於其能量被掠奪,使它沉入了無意識。意識態度越是外傾,無意識態度就越是成為嬰兒的和古代的。具有外傾型無意識態度特徵的自我中心遠遠超出了單純的兒童自我中心,它甚至瀕臨於無情與野蠻的邊緣。正是在這裡,我們完全找到了弗洛伊德所描述的亂倫願望(the incest-wish)的癥結。不言而喻,這些東西完全是無意識的,只要意識態度的外傾還沒有達到極端的程度,它們就仍然是潛在的,一個對此沒有作出深入研究的觀察者是不會看到它們的。但是,只要意識態度被極度誇大,無意識就會以某種症狀的形式出現;無意識的自我中心、嬰兒期特徵和古代特徵就會喪失它們原來的補償性質,或多或少地表現為與意識態度的公開對立。這一過程從意識觀點的荒謬的極度誇大開始,其目的在於進一步地壓抑無意識,最後總是以意識態度的歸謬(reductio ad absurdum)533收場,亦即以災難收場。這場災難或許以客觀的形式出現,因為客觀目的逐漸被主觀目的所扭曲。我記得有一個患者是個出版商,他最初僅僅是個被雇用的工人,通過許多年的艱苦奮鬥他終於出人頭地,最後獨自擁有了一家非常龐大的出版公司。這家公司越是擴大,落在他肩上的擔子就越是沉重,直到最後完全吞噬了他所有的其他興趣。這就證實了他的毀滅。作為對他將全部興趣放在事業上的一種無意識的補償,某些他童年時代的記憶復活了。童年時代他對繪畫和素描倍感興趣。但是,他並沒有把它當作目的,作為一種起平衡作用的業餘愛好,使這種能力得以重新發揚,而是把它引入他的事業中,開始構思如何以「藝術」的方式來美化他的產品。他的幻想不幸被物質化了:實際上他是照自己原初的和幼兒階段的趣味在生產,結果是幾年後他的公司一敗塗地,不可收拾。我們的「文明理想」告訴我們,一個有事業心的人必須把一切都集中在目標所在的那一點上,他就是按照這種理想行事的。但是他走得太過了,最後淪為他兒童期所追求的那種能力的犧牲品。
然而,這類災難也可能是主觀的,以神經崩潰的形式出現。一旦當無意識的影響最終使意識行為徹底癱瘓時,這種情形就不可避免地發生了。這樣,無意識的要求迫使自己強行進入意識,造成一種災難性的分裂,這通常從兩個方面表現出來:要麼主體不再知道他真正想要什麼,不再對任何東西感興趣;要麼他突然想要的太多,對太多東西產生興趣,但這些都是不可能的。對文化理性來說,對嬰兒期的和原初的要求進行壓抑極容易導致心理症或導致濫用諸如酒精、嗎啡、古柯鹼等麻醉劑。在那些更為極端的病例中,這種分裂常以自殺告終。
無意識衝動具有一種顯著的特性,當由於意識認識的缺失而導致能量被剝奪時,就會呈現出一種破壞性特徵,只要它們的補償作用中止,這種情況就會發生。而一旦當它們達到相當於絕對無法與我們的文化相容的那種文化水準的深度時,它們的補償功能就中止了。從此時刻,無意識衝動成了一種阻礙,在每一方面都與意識態度相對立,其真正的存在導致了公開的衝突。
一般說來,無意識的補償態度在心理平衡的維持上找到了其表現方式。當然,一種正常的外傾型態度並不意味著個體的行為毫無改變地與外傾型的整個圖式完全一致。即使在同一個體中,我們也能觀察到多種心理過程,包括內傾的機制。只有當外傾的機制占據優勢時,我們才能說形成了外傾的行為模式。在這種情形下,最高分化程度的功能總是運用於外傾的方式,而劣勢的功能是內傾的;換句話說,優勢功能是更意識化的功能,完全處在意識的控制下,而分化程度較低的功能則部分是無意識的,受意識控制的程度較低。優勢功能總是意識人格的表現,總是它的目的、它的意志和它的一般行為的表現,而劣勢功能則屬於那些「偶然出現」在一個人身上的東西。它們並非僅僅引起疏忽,例如語誤(lapsus linguae)和筆誤(lapsus calami),而是同樣具有一半或四分之三的意向性,因為劣勢功能也具有輕微的意識性。這方面的典型範例是外傾情感型,他同周圍的人和物保持著極佳的情感關係,而有時極不圓滑的意見也會脫口而出。這些意見來自他劣勢的或半意識的思維,僅僅由於其部分地受到他的控制,也沒有與客體保持充分的聯繫,它在其感情上是無情冷酷的。
外傾型較低分化程度的功能總是顯示出一種高度的主觀色彩,帶著明顯的自我中心和個人的偏好,因而顯示了它們與無意識的密切聯繫。無意識通過它們而不斷地顯示出來。很難想像,無意識是永久地埋藏在許多潛在心理層次之下的東西,以致只有通過艱苦的挖掘過程才能顯露出來。相反,無意識內容會不斷地流入意識心理過程,以致達到這樣的程度,有時觀察者很難確定哪些性格特徵屬於意識人格,哪些屬於無意識人格。這種困難主要出現在那些比別人更富於表現自己的人身上。自然,這在很大程度上也取決於觀察者的態度,看他是否掌握了意識或無意識的人格特徵。一般來說,善於判斷的觀察者將注重把握意識的特徵,而知覺型的觀察者則將更多地受到無意識特徵的影響,因為判斷主要與心理過程的意識動機相關,而知覺則記錄心理過程本身。但是,由於我們運用判斷和知覺時常常是雙管齊下,那麼,一種人格在我們看來既是內傾的又是外傾的就是很容易發生的事了,所以我們不能立即決定優勢功能到底屬於哪一種態度。在這種情況下,只有通過對每一種功能的本質進行透徹的分析才能有助於我們形成合理的判斷。我們必須看到,哪一種功能被完全置於意識的控制之下,哪些功能具有一種偶然的和自發的特徵。前者總是比後者具有更高的分化程度,而後者則具有嬰兒的和原初的特徵。然而有時優勢功能給人以正常的印象,而劣勢功能卻具有某些變態或病態的東西。
三、外傾型態度中基本心理功能的特徵
1.思維
作為外傾的一般態度的結果,思維主要為客體和客觀事件所定向。這就產生了一種顯著的特徵。思維一般來自兩個源泉,其一來自主觀的最後可歸結為無意識的根源,其二則來自由感官-知覺所傳送的客觀事實。較之前一個源泉,外傾思維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後一個源泉的制約。判斷總是預設了某種標準;對外傾型判斷來說,有效的決定性標準是適應於外在環境的標準,無論它從可知覺的客觀事實直接表現出來,還是從客觀觀念表現出來都是如此;因為客觀觀念即使得到主觀的認可,但它在其根源上同樣是外在的和客觀的。因此,外傾思維並不必然地是純粹的具體思維;它很可能同樣是純粹的觀念思維,例如,如果可以證明它所運用的那些觀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從外界借用來的,即由傳統和教育傳達的,那麼這一說法就能成立。所以,要判斷某種思維是不是外傾的,我們首先要問的是:根據什麼判准來作出判斷——是外界提供的,還是主觀根源所提供的?進一步的標準在於思維者形成結論時所取的方向——它是否主要地定向於外部現實。至於它迷戀於具體對象這一點並不能作為外傾性質的證據,因為我的思維之所以關注具體的對象,可能是因為我正在從中抽象我的思想,也可能因為我正在通過它而將我的思維具體化。即使我的思維關注於具體事物,也可能就此而言被描述為外傾型的,然而我的思維將要選擇什麼樣的方向,仍然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即,在進一步的過程中,它是否再回到客觀事件、外部事實,還是回到一般可接受的觀念。就商人、工程師、科學研究者的實用思維而言,其外在導向性再明顯不過了。但是在哲學家那裡,即使他們的思維是導向於觀念的,這仍然是有待解決的問題。我們要問的是,這些觀念是否純粹來自客觀經驗的抽象,在這種情況下,它們代表含括眾多客觀事實的較高級次的集體概念,或者我們要詢問的是,它們是否(如果它們並非明顯來自直接經驗的抽象的話)導源於傳統或借引自當時的心智氛圍。在後一種情形中,這些觀念乃隸屬於客觀材料的範疇,據此,這種思維將被稱為外傾的。
儘管我們並不想在此討論內傾思維的性質,而把它留到後面的章節(第628—631段),但是有一個基本的問題,在繼續討論之前我必須做一些說明。因為一個人如果反思一下我剛才對外傾思維所作的論述的話,他或許很容易得出這樣的結論:我所說的含括了所有通常被理解為思維的東西。他或許會辯稱,一種既非定向於客觀事實又非定向於一般性觀念的思維不配稱之為「思維」。我充分意識到了這一點,我們時代的思想及其整個時代最為傑出的代表人物都僅僅知道和認可外傾的思維類型。這大部分是因為所有在外表上明顯可見的思維,無論其採取的是科學、哲學,或甚至藝術的形式,不是直接導源於客體,就是流向於一般性觀念。在這兩種基礎上,思維才顯得基本上是可以理解的(儘管這並非總是自明的),因此它被認為是有效的。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定向於客觀事實的外傾型理性實際上只是唯一被認可的理性。然而——我現在將談到內傾理性的問題——也存在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思維,它的被稱為「思維」幾乎是不可能否認的:它是既不定向於直接的客觀經驗也不定向於傳統觀念的思維形式。我從下面的論述獲得這另一種思維形式:當我的思想專注於具體客體或一般性觀念,並且以此方式讓我的思維過程最終返回到我的起始點那裡時,那麼,這一心智過程就並非僅僅是在我身上所發生的心理過程。我將對所有那些感覺和情感忽略不計,儘管它們或多或少作為干擾我的思維過程的伴隨物而變得引人注目,我只是強調這一事實:這種起始於客體而又回歸到客體的真正的思維過程,仍然處在一種與主體的不斷的聯繫中。這種聯繫是一種充分必要的條件(conditio sine qua non),缺少了它,無論什麼樣的思維過程都不會發生。即使我的思維過程儘可能地定向於客觀材料,但它終究是我的主觀過程,它既不能避免也不能擺脫主體性的滲入。儘管我竭盡全力要為我的思想線路選擇一個客觀的方向,但我絕不能中止相應的主觀過程及其連續的伴隨物,那就會熄滅從我的思想中閃射出的真正的生命的火花。這一相應平行的主觀過程具有一種很難避免的自然傾向,它使客觀材料主觀化,將它們同化於主體。
無論何時,只要主觀過程被賦予主要的價值,那另一種與外傾思維分庭抗禮的思維就會出現,也就是我稱之為內傾的純主觀的思維定向。這種思維既不為客觀事實所規定也不導向客觀事實;它是一種從主體開始為主觀觀念或主觀事實所導向的思維。我並不想在這裡過多地討論這種思維;我僅僅想使它的存在得以成立,作為外傾思維的必要補充,將外傾思維置放在一個更為清晰的焦點上。
這樣,一旦當客觀定向獲得了某種優勢時,思維就是外傾的了。這一事實並未改變思維的邏輯性;它只是決定了思想家之間的差異,詹姆斯將這種差異視為氣質的問題。正如我們已經解釋的那樣,定向於客體在思維功能上並未造成什麼根本的改變,只是其外觀有所改變而已。它具有被客體所迷惑的外觀,仿佛沒有外在的定向它就簡直不可能存在一樣。它似乎純粹就是外在事實的結果,或者似乎只有當某種普遍的觀念介入時,它才能達到其最高點。它好像總是受到客觀材料的影響,所得出的只不過是那些本質上與它們的內容相符合的結論。因而它給人們造成某種缺乏自由、有時缺乏遠見的印象,儘管在客觀限制的範圍內它是機敏幹練的。現在我所描述的僅僅是這種思維給觀察者所造成的印象,觀察者本人必定有一種不同的視點,否則他要觀察外傾思維的現象是根本不可能的。由於他的視點不同,他只能看到這種思維的外觀,並無法看到它的本質,而一個本身擁有這種思維的人則能抓住它的本質,卻無法掌握它的外觀。僅根據外觀作出的判斷不能公正地判斷事物的本質,因而其判斷在大多數境況下是貶值的。
實質上,這種思維並不比內傾思維貧乏和缺少創造性,它只不過服務於其他的目的罷了。這種差異當外傾思維占用特屬於內傾思維領域的材料時看得最為清楚;例如,當一種主觀信念根據客觀事實以分析的方法來解釋或被視為它來自於客觀觀念時就是這樣。然而,從我們的科學意識來看,當內傾思維企圖將客觀材料帶入那種並非以客體為根據的聯繫中時——或換言之,當內傾思維企圖使這些客觀材料服從於主觀觀念時,這種差異就看得更為清楚了。兩者都感覺到對方侵入了它自己的領域,因而產生了一種陰影面的效果(shadow effect),兩者都向對方顯示了最不利的一面。這樣,內傾思維便顯得相當的武斷,而外傾思維則顯得沉悶而平庸。因此兩種思維定向必處於無休止的戰爭狀態。
人們或許認為,只要把具有客觀性質的和具有主觀性質的事物清楚區分開來,這種衝突便容易結束。然而不幸的是,這種區分是不可能的,儘管有許多人在這方面嘗試過。退一步講,即使區分有可能作出,那也是一件災難性行為,因為兩種定向本身就是片面的,其有效性十分有限,所以它們都需要接受對方的影響。無論何時,只要思維在極大程度上被置於客觀材料的影響下,思想就會變得貧瘠不堪,因為它已成為客體的純粹的附屬物,其本身不再具有通過抽象而成為一種獨立概念的能力。這樣,它被歸結為某種「事後思維」,對此,我並非意指「反思」,而是意指一種純粹模仿的思維,它宣稱除了明顯可見的東西和從一開始直接呈現於客觀材料面前的東西之外就別無他物了。這種思維自然直接地返回到了客體,但絕沒有超越它,甚至都沒有將經驗與客觀觀念聯結起來。相反,當它擁有一種適應於客體的觀念時,它完全無法體驗到具體的、個體的價值,而仍然固守著一種或多或少同義反覆的(tautological)位置。唯物主義者的心態就是其絕妙的例證。
當外傾思維作為絕對客觀規定的結果而從屬於客觀事實時,它完全迷失於個別經驗中,僅僅積累了大量未經消化的經驗材料。這些彼此之間鮮有或根本沒有聯繫的個別經驗所造成的重壓導致了思維的分裂,它通常要求一種心理的補償。這必定形成某種簡單而普遍的觀念,將累積的無序的全部材料連貫起來,或者至少提供這種連貫的可能性。諸如「物質」、「能量」之類概念正是用於這一目的的。但是,當思維並非主要依賴於客觀材料而是依賴於陳舊的(第二手的)觀念時,這種思維的極度貧乏就愈發會用對於事實的印象的積累來做補償,這些事實印象圍繞一種狹窄而貧乏的觀點集合起來,因此該事實許多有價值和有意義的方面都完全被忽略了。我們當今眾多號稱科學的成就都可將它們的存在歸屬於這一錯誤的定向。
2.外傾思維型
所有基本的心理功能都很少或從不會在同一個體身上具有同樣的力量或達到同樣的發展程度,這是我們所體驗到的事實。通常,總有一種功能無論在力量上還是在發展程度上都處於決定性地位。當思維在所有心理功能中占據領先的地位時,即當個體的生命主要受反思的思維統領,以致每一重要的行為都產生於理智思考的動機,或者至少傾向於遵從這種動機時,我們就可以恰當地將之稱為思維型。這一類型既可以是內傾的也可以是外傾的。我們將首先討論外傾思維型。
從定義來看,該類型指這樣的一個人,他的全部努力——當然,僅就他是一種純粹的類型而言——在於要求他的所有行為皆服從理智的結論,總是以定向於客觀材料作為其最終的手段,無論這些材料是外在事實還是普遍被接受的觀念。這種類型的人總是把客觀真實或客觀定向的理智程式提升為不僅適應於他自己而且適應於他的整個環境的支配性原則。他以此理智程式來衡量善與惡,決定美與丑。一切與此程式相符合的都是正確地,一切與此相悖的都是錯誤的,任何它認為中立的東西都是純粹偶然的。因為此程式似乎體現了生命的全部意義,所以它成了一種普遍的規律,在任何時候在任何地點無論對個體還是對集體都必然產生作用。正如外傾思維型使自己屈從於這一程式一樣,同樣地,為了他們的正確,他周圍所有的人也要服從於它,而凡是拒絕服從的人都是錯誤的——因為他抗拒普遍的規律,因而是不合情理的、不道德的、喪失良心的。他的道德準則禁止他容忍例外;在任何情況下他的理想都必須付諸實現,因為在他的眼裡,它是最純粹的可認識到的客觀真實的表述,因此也必定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不可缺少的拯救人類的真理。這並非是出自於他對鄰居的任何偉大的博愛,而是出自於更崇高的正義和真理的立場。在他自己的本性中,任何表現出使這一程式失效的東西都只不過是有缺陷的東西,是一種偶然的失誤,是一些有待於下一次被剔除的東西,若下一次再有失誤,那就顯然是一種病態了。倘若對疾病、苦難或精神錯亂的忍耐偶爾成為這種程式的組成部分的話,那麼就應為慈善機構、醫院、監獄、傳教機構等制定一些特殊的措施,或者至少為這些組織定出長遠的規劃。通常,由於正義和真理的動機並不足以真正確保這些方案的實行;因此基督教式的慈善乃是必不可少的,這種慈善更多地訴諸情感而不只是訴諸任何理智的程式。人「應該如何」或人「必須如何」在這樣的規劃中顯得極為重要。如果這個程式涵蓋十分廣闊的話,這種類型就會在社會生活中扮演非常有用的角色,無論作為改革者、檢察官、良心的淨化者,還是作為重要創新的創導者都是這樣。但是,這樣的程式越是嚴厲,他就越會發展成一個紀律嚴明的人,一個循循善誘的說教者,一個自以為是的批評家,他總是喜歡把自己和他人放到同一個模式里。在這裡我們已經勾勒出了兩個極端,大多數這一類型的人便分布於這兩個極端之間。
根據外傾型態度的性質,這種人格的影響和行為越是遠離他們輻射範圍的核心,就越是令人產生好感而且有益。他們最好的方面位於他們影響範圍的邊緣。我們越是深入他們自己的權力領域,就越能感受到他們那種令人反感的專橫。一種相當不同的生命在這一邊緣搏動著,在這裡,程式的真理可能被視為其餘部分的有價值的附屬物。但是,我們越是接近該程式運作的權利核心,我們就越是發現生命從所有不執行該程式指令的東西中枯竭了。通常,那些關係最為密切的近親不得不品嘗這種外傾程式所造成的最令人討厭的結果,因為他們最早感受到其冷酷無情的危害。但是,受害最深的畢竟還是主體本人——這給我們揭示出了這種類型心理的另外一面。
過去向來沒有任何理智程式能含括和表達生命的多樣可能性,將來也不會有,這一事實必然導致其他同等重要的生命形式和生命活動受到抑制或完全被排除掉。首先,所有那些依賴於情感的生命活動將在這種類型中遭受壓抑——例如,審美活動、品味、藝術感受、友誼的培育等等。諸如宗教體驗、激情之類的非理性現象經常被壓抑到近乎完全無意識性的地步。毫無疑問,有一些例外的人,他們能夠為某種特定的程式犧牲自己的整個生命,但是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這種排除其他一切的狀態是無法長久維持的。依賴於外在環境或內在意向、蒙受理智態度壓抑的生命潛能本身遲早會間接地感受到意識行為對於生命的擾亂。無論何時,只要這種擾亂達到某種確定的強度,此人就會患心理疾病。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不會太嚴重,因為個體會本能地允許自己對其程式作出消解性的限定,使其以恰當的合理的姿態出現,這就創造了一個安全的裝置。
這些相對的或所有的被意識態度所排除的無意識傾向和功能仍然保持著一種未發展的狀態。與意識功能相比較,它們是劣勢的。就它們是無意識性的這種情形而言,它們同無意識的其他內容合併在一起,並且具有異乎尋常的特徵。就它們是意識性的這種情形而言,它們僅僅扮演了一種次要的角色,儘管其對於整個心理圖像來說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最先受到意識抑制影響的功能是情感,因為它與嚴厲的理智程式處於最激烈的衝突中,所以遭到最大強度的壓抑。但是,沒有任何功能可以被徹底地消除——它只是被極大地扭曲了。於是情感變得十分馴順,至少使自己屈服了,它不得不支持意識的態度,以適應意識的目的。但是,這只在這樣的程度上才有可能;一部分情感仍然是桀驁不馴的,有待壓抑。倘若壓抑成功了,這種閾下的情感就會以與意識目的相對的方式起作用,甚至產生對個體來說原因不明的不可思議的影響。例如,那種十分特異的意識利他主義(the conscious altruism)類型,他們受到一種隱秘的自我私利的干擾,而這種私利給原本無私的行為打上了自私的烙印。純粹的倫理意圖可能把他引入到危險的情境中去,這種情境有時更多地表現出超出倫理的動機之外的結果。有一些公共道德的衛道士,他們突然發現自己處於必須妥協讓步的境地;也有一些救助工作者,他們自己就極需救助。他們救助他人的決心常常導致他們採用某些手段,這些手段只會帶給他們所想要避免的東西。有些外傾理想主義者,他們拯救人類的欲望是如此的強烈,以致他們不惜撒下彌天大謊,以極不誠實的手段來追求他們的理想。在科學界有一些令人痛心的例證,一些有著崇高聲譽的研究者,由於其對真理及其公式的普遍有效性深信不疑,而毫不猶疑地偽造有利於此的證據。他們的信條是:目的使手段正當化。只有運作於無意識中和處於隱秘中的劣勢情感,才能誘使這些有聲譽的人們變得如此心理失常。
這種類型的劣勢情感也以其他的方式顯示出來。為了堅持其客觀的程式,其意識態度或多或少地變成非個人的了,它常常達到這樣的程度:其個人的興趣受到了極大的損害。當這種態度走向極端時,所有對個人的思考都消失得無影無蹤,甚至那些涉及主體自身人格的思考也消失了。他的健康被忽視,他的社會地位一日不如一日,他家人最為重要的利益——健康、財務和道德——也因其理想的緣故而蒙受傷害。無論如何,個人對他人的同情必然被挫傷,除非這些被同情的人正好與他同一理想。常常發生這樣的事:他家中的直系親屬,例如他的孩子,只知道他是一個暴君似的父親,而在家庭之外他的人道美名卻廣為流傳。由於意識態度的高度非個人化特徵,其無意識情感就變得極度個人化和過於敏感,從而生髮出隱秘的偏見——例如,隨時把任何與他的程式相對立的東西都曲解為個人的惡意;或者常常傾向於為了使別人的觀點無效而預先對他人的論證作出否定性的推測——當然,這些都是為了護衛他的感觸性(touchiness)。由於無意識的過分敏感,他的表達方式和聲調常常變得嚴厲、尖刻、帶有侵犯性,並且更為頻繁地使用含沙射影、明嘲暗諷的方式來攻訐他人。他的情感具有狂熱和憎恨的特徵——這正是劣勢功能的徵兆。無論個體為了理智的目的會多麼慷慨地犧牲他自己,但是他的情感相應來說卻是卑微的、多疑的、陰陽怪氣的和保守的。一切超出他的程式之外的新東西都透過無意識的憎惡的面紗來看待,並據此遭到譴責。一個以博愛主義著稱的醫生威脅要解僱一名膽敢使用體溫計的助手,因為程式規定,發燒只能由脈搏來診斷,這種事出現在上世紀中葉。
情感越是受到壓抑,其對在另外的情形下顯得無可挑剔的思維的那種隱秘的影響就變得越是有害。理智程式原先由於其內在的價值而有充分理由要求得到普遍的承認,但在這種無意識的個人敏感性的影響下,卻經歷了一種顯著的改變:成為了僵死的教條主義。人格上的自我專斷轉變成了某種程式。真理不再被認為是不言而喻的;而是被等同於主體,當作一個敏感的寵物來對待,任何惡意的批評家都可以侮辱中傷它。如果可以施行人身攻擊的話,那麼這位批評家就要倒霉了,攻擊這位批評家時無論怎樣的言詞都不算過分。真理必然得到炫耀,直至最後公眾開始醒悟過來,發現這與其說是真理本身的問題,不如說是真理創建者的個人的問題。
理智程式的教條主義有時會經歷更為顯著的變異,這種變異不能歸結為那種與被壓抑的個人情感的無意識的混合,而應歸結為與其他的無意識因素的一種拼湊,它們因拼湊而融合起來。儘管理性告訴我們,每一種理智程式都只能是部分的真理,因而絕對不能聲稱具有普遍有效性,但實際上,理智程式獲得了如此巨大的優勢,以致所有其他可能的觀點都被強行推入到背景中去了。它篡奪了所有那些更普遍、更少限定、更為謙遜因而也更具真實性的生命觀的位置,甚至取代了那種我們稱之為宗教的普遍的生命觀念。因此,理智程式成了宗教,儘管實質上它與任何宗教沒有絲毫的聯繫。於是,它獲得了宗教最基本的絕對性特徵。它成為了一種理性迷信。然而現在,所有那些遭受壓抑的心理傾向在無意識中建立起一種反對立場(counter-position),引起疑慮症(doubt)的突然發作。這樣,它越是努力抵擋疑慮症的發作,意識態度就越是變得狂熱起來,因為狂熱只不過是被過度補償了的疑慮。這一發展最終將導致意識觀點的過分防衛,導致在無意識中形成與此絕對對立的反抗立場;例如,意識的理性主義與極端非理性的對立,科學態度與古代的迷信態度的對立。這就能解釋那些科學史上眾所周知的固執而荒謬的觀點,它們被歷史證明曾經成為許多傑出的研究者的障礙物。通常,無意識的對立觀點大多體現在女性身上。但根據我的經驗,這種類型主要發現於男性中,這是因為,思維更多地在男性身上而不是在女性身上成為一種決定性功能。當思維在女性身上占據優勢時,它通常與一種心靈的直覺傾向相聯繫。
外傾型思維是積極的(positive),即建構性的。它導致新的事實的發現,或導致建立在不同經驗基礎上的一般概念。它通常也是綜合性的。即使在分析時,它也能進行建構,因為它總是超越分析而達到新的結合,獲得更深層的概念,用新方法把經過分析的材料重新組合起來,或給它增添某些新的東西。人們可以稱這類判斷為論斷性的(predicative)。無論如何,它的特殊點在於,它從不絕對地貶低什麼或破壞什麼,而總是用一種新的價值來代替已經毀壞的價值。這是因為這種類型的思維為其生命能量的流動開闢了道路。生命的穩定流動就顯示在他的思維之中,以致使他的思維具有一種前進的、創造性的特徵。他的思維既不停滯也不退行。但是,倘若思維無法在意識中保持優先的地位,它就會變成停滯的或退行的。在這種情況下,它就會喪失其積極的和充滿生機的特性。它依循尾隨於其他功能之後,變成埃庇米修斯式的了,為事後聰明所困擾,滿足於不斷對過去的和消逝的東西進行沉思默想,努力咀嚼以期分析和消化這些東西。既然創造性的因素現在被交付給了另一種功能,思維就不再發展:它停滯了。判斷呈現出一種明晰的內在性(inherence)特徵:它完全把自己限定在所給予的材料的範圍內,一點也不想超越這一範圍。它滿足於一些多少還算是抽象的陳述,陳述不再授予材料以任何的價值,材料已經不再內在於它。這種判斷總是定向於客體,就某種經驗而言,它所確證的不會超過經驗所具有的客觀的和內在的的意義。我們很容易在這些人身上觀察到此種思維類型:他們忍不住會對一個印象或經驗加以某種理性的和無疑非常有效的評論,但其評論一點也不會冒險跨越客觀材料那近乎魔力般的範圍。實質上,這種評論只不過是說:「我之所以理解了它是因為事後我能思考它。」事情就這麼簡單地告一段落。最好,這種判斷充其量只是將經驗放置到此經驗所屬的那種一望而知的客觀背景中去而已。
但無論何時,只要思維以外的功能在意識中取得了支配性地位,達到一定的明顯的程度,那麼,就思維仍然是意識的而且並不直接地依附於這種支配性功能而言,它就會呈現出否定的(negative)的特徵。如果它從屬於支配性功能,它就實際上可能帶有一種肯定的外表,但是只要做更仔細的研究就會發現,它只不過簡單地模仿了支配性功能,以那種顯然矛盾的思維所特有的邏輯規律的論據來支持支配性功能。這種思維並非我們目前討論的旨趣所在。我們所關心的更多的是一種思維的性質,它並不從屬於另一種功能,而仍然堅守它自己的原則。觀察和研究這種思維並非易事,因為它總是或多或少地受到意識態度的壓抑。因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首先必須將它從意識背景中收取回來,除非它能在某些毫無戒備的時刻偶然浮現於表面。通常,它會誘發諸如此類的問題:「現在你到底在想什麼?」或者「對此事你私下持什麼看法?」或許人們不得不使用一點點小手段,這樣的來設計問題:「那麼,照你看來,我真的考慮到了這一點嗎?」當真正的思維是無意識的並因此而得到投射的時候,我們就必須採用這種方法。以此方法被誘使浮現於表面的思維便具有這類特性,我剛才將之描述為否定的思維時所想到的就是這種特性。它慣常的模式可用兩個詞來做最充分地表達:「除了……以外什麼也不」(nothing but)。歌德曾以靡菲斯特(Mephistopheles)的形象來作為這種思維的人格化身。它首先顯現出一種明顯的傾向,將它所判斷的對象歸結為某種陳腐平庸或別的東西,從而剝奪了它本身所真正具有的意義。這種詭計使對象看起來似乎依附於某種十分普通的東西。無論何時,只要在兩個男人之間明顯地產生一種客觀的、非個人的衝突,否定性思維就會抱怨對方「譁眾取寵」。當某人捍衛或擁護一個理由時,否定性思維絕不會詢問其理由的重要性,而只會說:「他由此能得到什麼好處?」摩萊斯各特(Moleschott)的名言「人吃什麼就是什麼」(Der Mensch ist, was er isst)也屬於這一類別,就正像許多我無須再列舉的警句一樣。
這種思維的破壞性和它有限的偶爾的適用性,都無須再強調了。但是還存在另一種否定思維的形式,乍看之下它很難被認作否定思維,這即是通神論的(theosophical)思維,當今它迅速遍及世界各地,或許被認為是對新近退潮的唯物主義的反動。通神論思維具有這樣一種狀態,它一點也不像是還原性思維,因為它把一切都提升為超驗的和囊括宇宙的觀念。例如,夢不再僅僅是夢,而是「另一種層面上」的經驗。迄今為止無法解釋的心靈感應被簡單地解釋為從一個人傳遞到另一個人的「震動電波」(vibrations)。一種常見的神經病痛用這樣的事實來作出解釋,那是某種東西與「靈體」相碰觸的緣故。大西洋沿岸居民的某些人種上的特徵也被輕易地解釋為亞特蘭提斯Atlantis534的沉沒,等等。我們只要打開了一本通神論的書,便會認為一切都已經得到了解釋,「心靈科學」並沒有留下任何無法解開的生命之謎。但是歸根結底,這種思維正與唯物主義的思維那樣是否定性的。當後者把心理設想為一種發生在細胞神經節中的化學變化,設想為一種細胞偽足的伸出和縮回,或者設想為一種內在的分泌時,這就與通神論一樣的迷信了。差異僅僅在於:唯物主義把一切都歸結為生理學,而通神論則把一切都歸結為印度的形上學。當我們把夢歸咎於撐得太飽的胃時,夢並非就因此得到了解釋,當我們把心靈感應解釋為「震動電波」時,我們同樣沒有說出什麼東西。因為「震動電波」到底是什麼呢?不僅這兩種方法的解釋毫無用處,而且實際上它們是破壞性的,因為這種解釋轉換了主要的論題,在前一例中它把問題引向了胃,在後一例中則引向了想像的電波,它們以虛假的解釋阻礙了對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這兩種思維既貧乏而又造成貧乏,它們的否定性質在於:這是一種無法形容的廉價的思維方法;它們缺乏創造性能量。這是一種被其他功能牽著鼻子走的思維。
3.情感
處於外傾態度中的情感(feeling)同樣定向於客觀材料,客體存在是這類情感不可缺少的決定性因素。外傾型情感總是與客觀的價值相一致。假如某人總是把情感當作主觀的東西的話,那麼外傾情感的性質就很難得到理解,因為它已經儘可能地從主觀因素中分離出來了,使自己完全從屬於客體的影響。即使當它顯得似乎獨立於具體的客體之外時,它也仍然無法擺脫傳統的或被廣泛接受的某種價值標準的控制。例如,我可能十分激動地說某物是「美的」或「善的」,這並不是因為我在自己的主觀情感中發現它是「美的」或「善的」,而是因為這樣說是恰當的和得體的,因為相反的判斷會擾亂一般的情感環境。這類情感判斷絕不是一種偽飾或謊言,它只不過是一種調適的行為。例如,一幅畫被稱為美的,是因為一幅懸掛在客廳里並有名家簽名的畫通常被認為是美的,如果認為它是「丑的」,就可能觸怒那個幸運的收藏者的家庭,說它是美的也可能因為拜訪者想要製造一種和諧的情感氛圍,其目的在於使人覺得這裡的一切都十分令人愜意。這類情感為客觀的標準所支配。它們本身是真實的,從整體上體現了情感功能。
正如外傾思維想竭力擺脫主觀的影響一樣,在最終剝除所有的主觀裝飾之前,外傾情感也同樣必須經歷分化的過程。產生於情感活動的評價不是直接與客觀價值相應,就是與傳統的和普遍被接受的價值標準保持一致。這類情感極其適應於這一事實,如此眾多的民眾湧進劇院、音樂廳或教堂,並且帶著他們被正確調適好了的情感。流行時尚的存在也歸因於這種情感,且更有價值的是它們對社會的、慈善的以及諸如此類的文化事業的積極支持。在這些事務中,外傾情感證實它自己是一種創造性因素。倘若沒有它,和諧的社會生活就變得不再可能。就此而言,外傾情感像外傾思維一樣,具有有益的及愜意合理的效用。但是,只要客體獲得支配性地位,這些有益的效用就喪失了。這樣,外傾情感的力量迫使人格進入了客體,客體同化了他,客體成為主要的誘惑力,於是情感的個人特徵就消失了。情感變得冷漠、「無情」、不可信賴。它變得別有用心,或至少讓一個不偏頗的觀察者對之深感疑惑。它不再給人留下必然伴隨著真實的情感的那種可喜的清新的印象;相反,人們總覺得他在裝腔作勢或惺惺作態,儘管他可能對其自我中心的動機沒有絲毫的意識。過度外傾的情感或許滿足於審美的期待,但那並非是說訴諸於內心;它僅僅訴諸於感覺,或——更糟糕地——訴諸於理性。它能為情境提供審美的鋪墊,但僅僅如此而已,此外它的功效幾近於零。它變得貧瘠不堪。倘若這種情形繼續下去的話,就會產生一種奇怪的相矛盾的情感分裂;一切都會成為情感評價的對象,無數種聯繫進入彼此完全相異的狀態。即便主體接受任何事務能得到恰當的強調這樣的情況也變得完全沒有可能,甚至真正的個人觀點的最後一絲痕跡也受到了壓抑。主體完全淹沒於個別情感所編織的網絡中,以致在觀察者看來似乎不再有情感的主體存在,存在的只是情感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情感已完全喪失了它人性的溫暖,給人一種惺惺作態、反覆無常、不可信賴的印象,而最壞的情況則是歇斯底里的發作。
4.外傾情感型
無可否認,情感較之思維具有更明顯的女性心理特徵,那麼,最顯著的情感型就能從女性中找到。當外傾情感占據優勢時,我們說這是外傾情感型。我所記得的這種類型的典範幾乎無一例外地都是女性。這類女性往往畢生聽從她的情感的引導。由於所受教育的結果,她的情感發展成為一種調節的功能,服從於意識的控制。除極端的例子外,其情感具有一種個人的特徵,儘管其主觀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受到了壓抑。她的人格在與客觀環境的關係上顯然經過了調節。其情感與客觀環境及普遍價值觀協調一致。這種情況再也沒有比在她的「愛的選擇」中顯示得更清楚的了:是這個而不是另一個「合適的」男人被她愛上;而他之所以合適並不是因為他為她潛在的主體性格所吸引——她通常對此完全一無所知——而是因為他在年齡、地位、收入、高度及家庭條件等方面都符合她合理的期望。人們可能把這幅圖景蔑視地當成一幅諷刺畫,但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種類型的女性的愛情完全與她的選擇相一致。她的愛情是真實的,而非精明的挑選。這種「合乎情理的」婚姻在現實中多得不勝枚舉,它們絕不是糟糕的。這些女人顯然是理想的賢妻良母,只要其丈夫和孩子擁有傳統上的心理構成就行了。
但是,只有當情感沒有被其他東西所干擾時,人們才能「正確地」感受。不使情感受到干擾還不如說不使思維受到干擾。因此,這種類型必定儘可能地將思維擱置起來就變得可以理解了。這並不是說這種女性一點也不思考;相反,她可能充分地且機敏地進行思考,但她的思維絕沒有獨創性(sui generis)——她的思維是她的情感的一種埃庇米修斯式的附屬物。她所不能感覺到的她就無法有意識地對其進行思考。這種類型的人有一次用一種憤慨的語氣對我說:「我真無法去思考我感覺不到的東西。」只要她的情感允許,她都能恰當地思考,但每一種可以導致情感紊亂的結論,無論多麼的合乎邏輯,從一開始就被她剔除了。這簡直算不上思考。因此,一切與客觀價值相符的都是好的,被視為珍寶,而其他的一切都被她拋諸世界之外。
但是,當客體的重要性達到了一個更高的水平時,這種情景就改變了。正如上面已闡述過的,主體變得如此地為客體所同化,以致完全把情感的主體吞噬掉了。情感失去了其個人特徵,變得為情感而情感了;人格似乎完全消融於當下的情感中。既然實際的生命是一個生活情境的不斷的流動系列,它喚起不同的甚至相對立的情感,那麼人格也就分裂成了種種不同的情感狀態。在此時此刻人們具有這樣一種情感狀態,而在彼時彼刻又完全是另一種不同的情感狀態了——顯然,因為這種多重的人格實際上是不可能的。自我的基礎總是保持同一不變,因此它發現自己與情感的變化狀態有所衝突。所以觀察者會覺得,這樣的情感展示與其說呈現為主體的個人表現,倒不如說呈現為一種自我的改變——換句話說,一種情緒(mood)的改變。依自我與瞬間情感狀態之間分離的程度而定,自我分裂的跡象也將清楚地顯示出來,因為無意識原先的補償性態度變成了一種公開的對立。這主要表現在誇張的情感展示上,諸如滔滔不絕的談論、喋喋不休的勸誡等等,它們聽起來空洞無物:「這位女士真太過於武斷了。」一望而知這是一種過度補償的抵抗,使人懷疑這些情感的演示是否是完全不同的。事實上,才一會兒的功夫,它們就變了個樣子。只要環境中發生非常微小的變化,就必然立刻引發她對於同一個對象做出完全相反的評價。根據這些經驗,觀察者不可能認真地去看待她們的評價。他必須保留自己的意見。但是對於這種類型來說,既然與環境建立起一種和諧親密的情感關係是至關緊要的,那麼要克服旁人的保留態度就要付出雙倍的努力。因此,在惡性循環的情況下,情形會變得越來越糟,每況愈下。越是過分強調與客體的情感關係,無意識的對抗就變得越是強烈。
我們已經看到,外傾情感型通常壓抑了他的思維,因為思維最易於干擾情感的功能。處於同樣的理由,當思維要求達到任何一種純粹的結果時,它就會完全排斥情感,因為再沒有什麼東西能像情感價值那樣更易於歪曲和欺騙思維的了。然而,正如我所說的,雖然外傾情感型的思維作為一種獨立的功能而受到了壓抑,但這種壓抑並不是徹底的;思維的受到壓抑僅僅出現在其無情的邏輯驅使它得出與情感絕不相容的結論的地方。它作為情感的僕人或更確切地說作為情感的奴隸而蒙受苦難地存在。它的脊椎被壓裂了;它不能根據自己的理由運作,與自己的法則相一致。但是,既然邏輯仍然存在,堅持它那無情的結論,那麼它就必然出現在某些地方,出現在意識之外的某個地方,即出現在無意識中。因此,這種類型的無意識首先和主要包含了一種獨特的思維方式,一種幼兒期的、古代的、否定的思維方式。只要意識情感保留著個人的特徵,或者換句話來說,只要人格沒有在情感的流動狀態中被吞噬,那麼這種無意識思維就仍然是補償性的。但是人格一旦被分裂了,消散於相互矛盾的情感狀態的流動中,自我的同一性就喪失了,主體陷入無意識中。一旦這種情形發生,主體就與無意識的思維過程聯繫起來了,它偶爾有助於使無意識思維浮現出來。意識情感越是強烈,它就越是變得「喪失自我」(ego-less),所滋生的無意識的對抗也就越是劇烈。無意識思維正好引回到了最具價值的客體周圍,它冷酷無情地剝奪了它們的價值。那種「除了……以外什麼也不」(nothing but)的思維類型就正好出現在這裡,因為它有效地弱化了聯繫於客體的情感的優勢。無意識思維必然以帶有否定的和蔑視的特徵的強迫性觀念的形式浮現出來。這種類型的女性在某些時刻會把最可怕的思想集中在被她們的情感給予了最高價值的對象上。這種否定性思維利用每一種幼兒期的偏見或對照來蓄意地考慮如何達到貶抑情感的價值的目的,並且把各種原初的本能召集起來,企圖做出「除了……以外什麼也不」的解釋。幾乎不難看到,這一過程也會將集體無意識動員起來,使其原初意象的儲存得以激活,從而在不同的基礎上使其態度的復活成為可能。歇斯底里症,由於它明顯地帶有無意識觀念世界的嬰兒期性慾特徵,便表現為這種類型的心理症的主要形式。
5.外傾理性型概述
我將上述兩種類型稱為理性的或判斷的類型,因為它們具有理性的和判斷的功能占據統治地位的特徵。他們的生命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到理性判斷的制約,是這兩種類型普遍而明顯的標誌。但是我們必須考慮到,我們所謂的「理性」究竟是來自個體主觀心理的視點,還是來自從外在方面來知覺和判斷的觀察者的視點。因為這樣的觀察者很容易獲得一種相矛盾的判斷,尤其是當他對被觀察的個體的外在行為做出純粹直覺的理解並由此而做出判斷時更是如此。從整體上看,這種類型的生命從不會單獨地依賴於理性判斷;它幾乎同等程度地受到無意識非理性的影響。如果觀察僅僅局限於外在行為,而沒有涉及到個體意識的內在系統,人們就可能對某種無意識現象非理性的和偶然的特徵產生強烈印象,其程度甚至超過了對其意識意圖和意識動機的合理性的印象。因此,我把我的判斷建立在那種個體所感覺到的作為他的意識心理的東西的基礎上。但是我也樂於贊同,人們同樣可以從完全相反地角度對這種心理做出恰當的感受和描述。同時我還相信,如果我本人能有幸掌握一門不同的個體心理學,我就會用相反的方法,從無意識的角度——因而也是從非理性的角度——來描述理性類型。這種狀況為清晰地描述心理現象增添了難度,並且無法估量地增加了產生誤解的可能性。這些誤解所引發的爭議通常是毫無結果的,因為每一方的論辯皆南轅北轍。這種經驗更有理由促使我將我的描述建立在個體意識心理的基礎上,因為在這裡我們至少獲得了一個確定的客觀立足點,但這個立足點當我們試圖把心理原則建立在無意識之上時卻完全消失了。處於這種情形下,被觀察的對象根本就沒有了自己的聲音,因為這裡什麼也不存在,對此,個體較之於他自己的無意識更是一無所知了。於是,裁判權完全交付給了主觀的觀察者——可以確保的是,這種判斷將建立在觀察者自己的個體心理上,從而將其觀察竭力強加給被觀察者。在我看來,這正是出現在弗洛伊德和阿德勒心理學中的情形。個體完全受進行判斷的觀察者的任意擺布,倘若將被觀察者的意識心理接納為觀察的基礎時,情形就絕不會是這樣。總之,只有他本人(被觀察者)勝任作出判斷,因為只有他知道他自己的意識動機。
在這兩種類型中,理性成為其生命的意識產品的主要特徵,它包含一種對非理性的和偶然的東西的完全排斥。在這種心理中,理性判斷具有一種力量,它迫使生命中不規則的和偶然的東西進入某種確定的形式;至少它努力去這樣做。這樣,一方面,必須從它所提供的所有的可能性中做出一種明確的選擇,而只有理性的選擇才能被接受;但另一方面,那些有助於感知生命事實的心理功能的獨立性及其影響力就因此受到了限制。當然,這種對感覺和直覺的限制並不是絕對的。這些功能原本就已存在,但是,它們的產品卻受制於理性判斷的選擇。例如,對行為起決定作用的,不是感覺的強度而是判斷的強度。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感知的功能就像第一種類型中的情感的功能或第二種類型中的思維的功能一樣,具有了同樣的命運。它們相對地受到了壓抑,處於低級的分化狀態中。這就給我們的兩種類型的無意識打上了一個特殊的標記:他們有意識地、有目的地與理性保持一致(當然指他們的理性),然而也偶爾發生與嬰兒的天性、原初的感覺和直覺保持一致的情形。無論如何,這些類型偶爾發生的情形是非理性的(從他們自己的觀點來看)。既然有相當數量的人,他們的生活中存在眾多的其行為不受理性控制的偶發性事件,那麼一個仔細觀察過他們的人,就很易於將這兩種類型描述為非理性的了。人們必須承認,一個人的無意識常常比他的意識更容易造成一種較為強烈的印象,他的行為常常遠比他的理性意圖更為重要。
這兩種類型的理性都是定向於客體的,依賴於客觀事實。他們的理性與被集體認定為理性的東西符合一致。對他們而言,理性不外是普遍認定為理性的東西。然而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主觀的和個體的。在我們的類型中,這一部分受到了壓抑,就客體所獲得的重要性而言,其壓抑與日俱增。因此,主體和主觀理性兩者都總是處在壓抑的危險中,當壓抑降臨時,它們就陷入了無意識暴虐的淫威下,在這種情況下無意識具有最令人討厭的性質。我們已論及了其一種特殊的思維方式。但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原初的感覺,它們都強迫性地(compulsively)表現它們,例如採取各種手段以各種面貌出現的強迫性的尋歡作樂;還有一些原初的直覺,它們能變成對相關的此人的一種可怕的折磨,他周遭的每個人都難以逃此厄運。一切令人討厭的和痛苦的東西,一切令人作嘔、憎惡和邪惡的東西都被感觸到且對之深存疑惑,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東西只有部分真實性,被認為將引發那種最為有害的曲解。對立形態的無意識因素的力量是如此強大,以致它們常常瓦解意識的理性統治;個體成為犧牲品的情形時常發生,它們對個體施加強迫性影響,這不僅因為它們迎合個體的感覺,而且因為個體直覺到了它們的無意識含義。
6.感覺
在外傾型態度中,感覺(sensation)最明顯地受到客體的限制。正如知覺一樣,感覺自然是依賴於客體的。但是,同樣自然的是,它也依賴於主體,因此,也存在一種完全區別於客觀感覺的主觀感覺。在外傾型態度中,感覺的這種主觀成分就其相關的意識的運用而言,不是受到禁止就是受到了壓抑。同樣地,作為一種非理性的功能,只要思維或感情占據優勢地位,感覺就極大地受到了壓抑;也就是說,只有達到這樣的程度,當意識的理性態度容許偶然的知覺成為意識的內容——或者說載錄它們時,感覺才能成為一種意識的功能。當然,從嚴格的意義上講,感覺的功能是絕對的;例如,就生理的限度而言,一切東西都能看到或聽見,但是,並不是一切都能獲得閾限的價值(threshold value),一個知覺必須由於被統覺到(apperceived)才能獲得閾限的價值。當感覺本身占據優勢而不再只是輔助其他功能的功能時,情況就大不一樣了。在此情形下,沒有任何客觀感覺的因素能被排除,也沒有任何東西受到壓抑(以上所提及的主觀組成成分除外)。
當感覺主要為客體所限定時,這些能引發最強有力的感覺的客體對個體心理就具有決定性意義。這樣導致的結果是對客體形成強有力的感覺聯繫。感覺因而成為一種充滿活力的功能,帶有最強大的活力的本能。只要客體能激發感覺,它就具有了價值,只要客體處於感覺的威力之下,它們就能充分地為意識所接納,且無論它們與理性的判斷相容與否。判斷客體價值的唯一標準是其客觀屬性所引發的感覺的強度。據此,所有能激發感覺的客觀過程都可呈現於意識中。然而對外傾型來說,只有具體的、被感官所知覺的客體或過程才可能激發感覺;尤其是那些每個人在每時每地都感覺為具體的東西才能激發感覺。所以,這種個體的取向與純粹感官的真實保持一致。從事判斷的理性功能從屬於感覺的具體事實,因而它具有較低分化程度的性質,顯示出否定的、嬰兒期的和古代的特徵。這一深受壓抑的功能自然與無意識知覺的功能,即感覺——直覺相對立。
7.外傾感覺型
在唯實論(realism)中,沒有任何其他的人類類型可以與外傾感覺型相提並論。他對客觀事實的感覺得到了極為特異的發展。他的生命就是對具體對象的實際經驗的積累,他的類型性格越是突出,他就越少對他的經驗進行製作運用。在某些情況下,他生命中的事件很難稱得上「經驗」。他的經驗在很大程度上僅僅用來作為通向新的感覺的引導;任何呈現於他興趣範圍中的新的東西都憑感覺的方式獲得,並用來服務於它的目的。既然人們傾向於把一種高度發展了的真實感(reality-sense)當作理性的標誌,那麼這種人就被認為是真正理性的。但是實際上情況卻並非如此,因為他們不管是面對非理性的偶發性事件還是面對理性的事件,都受他們的感覺的擺布。這種類型——顯然絕大多數是男性——當然並不相信自己受了感覺的「擺布」。他嘲笑這種觀點太離譜了,因為在他看來,感覺是生命的一種具體表現——它簡直就是活得充實的真正的生命。他的全部目標即是實際的享樂,他的道德觀也因此而定向。確實,實際的享樂擁有它本身特殊的道德,擁有它本身的節制和法則,擁有它為之作出犧牲的無私和意願。這絕不是說他只會耽於淫慾或粗鄙,因為他可能將他的感覺分化出來,提升到最優雅的純粹審美的高度,即使他的感覺是抽象的,也從不會背離其具體感覺的原則。沃爾芬(Wulfen)的《不顧一切地享受生命的指南》(A Guide to the Ruthless Enjoyment of Life),就是這種類型的直截了當的表白。僅從這一點看,我就認為這本書值得一讀。
在較低的層次上,這種類型喜好可觸知的現實,很少反思的傾向和沒有支配的欲望。感知客體、擁有感覺,如果可能的話,還要享受感覺——即是他的永恆的目的。他絕非顯得不可愛,恰恰相反,他具有快樂地追求享樂的能力,這使他成為一個很好的夥伴;他通常是一個樂天派,有時是一個高雅的審美家。在前一種情況下,生命的重大問題取決於是一頓豐美的亦是平淡的晚餐;在後一種情況下,全部問題在於是否具有高雅的趣味。一旦客體給他一種感覺,那麼對這個客體他就不會再去說什麼或做什麼了。這個客體除了是具體的和實存的之外就不再具有什麼了;超越其具體性的推測是得到允許的,但條件是它們能增強感覺。感覺的強化並不必然地帶來愉快,因為這種類型的人無需是一般的酒色之徒;他只是渴望得到最強烈的感覺,根據他的本性,他只能從外界獲得這種感覺。來自於內心的東西在他看來是病態的和令人討厭的。他總是將他的思維和情感歸結為客觀的原因,即歸結為來自客體的影響,儘管這再清楚不過地違背了邏輯,他也依然泰然自若。在任何情況下,只要能以任何種方式回到可觸知的現實,他都會感到如魚得水。在這方面他出人意外地過度輕信。他會毫不猶豫地把一種心理症狀與氣壓表上溫度的下降聯繫起來,而另一方面,心理衝突的存在在他看來似乎是病態的表現。他的愛毫無疑問地植根於其對象的外表的吸引。如果正常的話,他會引人注目地妥貼地調適於現實。這是他的理想,這甚至使他能體貼別人。就他的理想完全與觀念無關而言,他在任何方面都沒有理由對現實事物既有的存在持敵視態度。這一切都從他生命的所有的外在方面表現出來。他根據場合妥當地搭配穿著;他準備豐盛的佳肴來招待他的朋友,使他們覺得非常豪華,或至少讓他們明了,他那高雅的品味使他有資格對他們提出某些要求。他甚至可能使他們相信,為了體面而做出某種犧牲肯定是值得的。
然而,感覺越是居於支配地位,致使主體消失於感覺之中,那麼這種類型就越會變得令人討厭。他不是逐漸變成一個粗俗的尋歡作樂者,就是變成一個肆無忌憚的、詭詐的酒色之徒。雖然客體對他來說成為完全必不可少的,但是作為擁有自身存在權利之物,它仍然受到了貶低。客體被冷酷無情地利用且榨取至盡,因為現在它的唯一效用就是刺激感覺。對客體的蹂躪被推到了極限。於是,無意識不再具有補償性的作用而被迫表現出公開的對立。首先,被壓抑的直覺開始以投射的形式維護自己的權利。最為廣泛的疑慮出現了;倘若客體是性的對象,那麼嫉妒幻想和焦慮狀態就會占據上風。更嚴重的患者會發展成各種各樣的恐怖症(phobia),尤其是強迫性症狀。這種病理內容具有一種明顯非現實性的特徵,通常帶有一種道德或宗教的色彩。那種注重細節的吹毛求疵就會接踵而至,或者,一種古怪的謹小慎微的道德與原初的「巫術的」迷信聯繫起來,並一同退回到晦澀難懂的宗教儀式中去。所有這一切在被壓抑的劣勢功能中都具有它們的根源,這些功能被驅使變得與意識觀點尖銳對立,它們全都以最為顯著的偽飾顯示出來,因為它們依據的是最荒謬的假設,完全與現實的意識感受形成鮮明的對照。在這種次生的人格中,思維和情感的整個結構似乎都被扭曲成為一種病態的反諷(parody):理性淪為進行無益而瑣碎的分析之類的賣弄學問,道德淪為可怕的說教和露骨的法利賽人的信仰535,宗教淪為荒唐的迷信,直覺,這一人類最高貴的天賦,也不過淪為個人的狡黠巧滑,對每一個角落的窺探;它不是去探測遙遠的領域,而是降低到人類最卑賤的層面上去了。
這些心理病症極特殊的強迫性特徵是這種純粹的感覺類型的放蕩態度的無意識對應物,從理性判斷的立場來看,這類人不加分辨地接納了所發生一切。雖然這並不意味著絕對的無規律性和限制的缺乏,但卻剝奪了他基本的判斷的限制性力量。理性判斷是一種意識的強制,理性類型將他自己的自由意志的強制強加於他自身。這種強制從無意識方面以強迫症的形式壓倒了感覺型。並且,判斷的確實存在意味著理性型與客體的關係絕不會成為一種絕對的束縛,正如其在感覺型中的情形一樣。因此,當他的態度達到一種反常的片面性狀況時,他就處在無意識過度存在的危險中,其程度與他在意識上受到客體的控制一樣。如果他成為心理症患者,要想用理性的方式來治療他是極其困難的,因為分析師所要面對的那些功能仍然處在一種相對未分化的狀態中,對這些功能不能寄予太多信任,或者根本就不能信任。我們常常需要一些使人能承受的造成情緒的壓力的特殊方式,以便使他能保持清醒的意識。
8.直覺
在外傾型態度中,直覺(intuition)作為無意識知覺的功能完全定向於外在客體。因為大體上說來,直覺是一種無意識過程,其性質是非常難以把握的。在意識中,直覺功能顯現為某種預期的態度,一種靈視(vision)和透視;無論如何,只有後來的結果才能證實,到底有多少被「洞察到了」的東西實際上存在於客體中,又有多少東西被「加之於對客體的理解」。正如感覺一樣,當其成為決定性功能時,它並非是一種不包含任何更多的意義的對客體的純粹的反應過程,而是一種把握客體、形構客體的活動,直覺也是如此,它絕不是一種單純的知覺或靈視,而是一種主動的、創造性過程,它注入客體的東西跟它從客體中取走的東西一樣多。既然直覺是無意識地來做這一切的,那麼它也對客體施加無意識的影響。
直覺的主要功能是傳送意象或對事物間的關係的知覺,這些意象要麼無法為其他功能所傳送,要麼只能以迂迴曲折的方法來傳送。這些意象有著特殊的洞察的價值,只要直覺占據優先地位,它們便對行為具有決定性影響;在此情形下,心理適應幾乎完全基於直覺來進行。思維、情感和感覺都極大程度地受到了壓抑,它們之中的感覺是受到最大影響的因素,因為,作為意識性的感官功能,它給直覺造成了最大的障礙。感覺對於清澈、公正、素樸的知覺來說是一種干擾;它那強行侵入的感官刺激將注意力導向物質層面,導向事物的外圍,而直覺則努力穿越這些外圍以窺探究竟。但是,既然外傾直覺主要定向於客體,那麼它實際上很接近感覺;確實,對外在客體的期望的態度同樣可能會要利用到感覺。因此,如果直覺要成為真正的功能,那麼感覺就必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壓抑。我在這種情況下把感覺當作簡單和直接的感官印象,該感官印象被理解為一種能清晰確定的生理的和心理的材料。這一定義必須事先就清楚地確立,因為,如果我詢問直覺者他是如何定向的,那麼他所談到的東西幾乎很難與感官印象區別開來。通常,他會頻繁地使用「感覺」一詞。當然,他確實有感覺,但他並非為這些感覺所引導;而只是把它們當作知覺的出發點。他由於無意識的偏愛而選擇了它們。在生理的意義上,與主要價值相一致的並非是最強烈的感覺,而是任何一種感覺,只要它的價值能被直覺者的無意識態度所提高。以此方式這種感覺可能最終獲得最主要的價值,而這在直覺者的意識看來它似乎成了純粹的感覺,然而實際上並非如此。
正如外傾感覺想竭力達到最高程度的現實性一樣,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使生命顯得完滿,同樣地,直覺也企圖領悟最大範圍內的可能性,因為只有通過對可能性的展望,直覺才能獲得充分的滿足。直覺總是努力去發現儲存於客觀環境中的那些可能性;因此,作為一種從屬的功能(即當它不處於優勢地位時),它是輔助者,當面臨一個無望的被鎖閉的情境而其他功能都找不到出路的時候,直覺便自主地發揮作用了。當其成為決定性功能時,生命中每一個原初的情境都宛如一個鎖閉的空間,有待於直覺去開啟。它不斷從外在生活中尋找新的出口和新的可能性。每一瞬間,每一種存在的情境都可能成為直覺者的囚牢,成為必須被砍斷的鎖鏈。因為這時如果客體有助於產生一種解決方法、一種解救之道,或至少是導致新的可能性的發現的話,那麼它就會顯得似乎具有一種極度的價值。然而,一旦客體盡到了它們作為踏腳石和橋樑的作用,它們就完全失去了它們的價值,被當作累贅棄如敝屣了。事物得到承認只有當它們能開啟超越它們的新的可能性,以及能使個人從它的權力下解放出來時才有可能。不斷浮現的可能性是直覺所無法逃避的強迫性動機,為此所有其他的東西都必須犧牲掉。
9.外傾直覺型
無論何時,只要直覺占據優勢地位,一種特殊的清楚無誤的心理就出現了。由於外傾的直覺定向於客體,就會表現出一種對外在環境的明顯的依賴,但是它完全區別於感覺型的那種依賴。在認可現實價值的世界中我們從不會找到直覺者,但是他對任何新的東西具有一種敏銳的嗅覺力,總是出現在那樣的地方。因為他總在尋求新的可能性,穩定的環境使他感到窒息。他帶著強烈的渴望有時甚至帶著澎湃的熱情緊緊地抓住新的對象和新的情境,但是一旦它們的領域被知悉,不再有任何進一步的發展需要預測時,他就會冷酷無情地拋棄它們,沒有任何的內疚,顯然把它們忘得一乾二淨。只要有一種新的可能性尚存,直覺者就會把全部命運託付給它,就好像他的整個生命都將消融於這一新的情境中似的。人們會得到這種印象,當然他自己也明白,他總是到達了他生命中一個最終的轉折點,並且從今以後再沒有別的什麼東西值得他思考和感受的了。無論這可能是多麼的合理而又恰當,並且儘管各種能想像到的論點都能因辯護而得到鞏固,然而總會有那麼一天到來,那時什麼也阻擋不了他將那似乎曾經向他許諾過自由和解放的真正的情境看成是一座囚禁的監牢,他因此而必須採取行動。理智和情感都不能限制或阻擋他去追尋新的可能性,即使它可能與他先前的信念背道而馳。思維和情感作為信念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卻成了他的劣勢功能,不再具有其重要性,因而沒有能力有效地抵禦直覺的力量。然而它們卻是唯一能通過運用判斷為直覺的優勢地位提供補償的功能,因為判斷是直覺型所完全缺失的。直覺型的道德觀既不受理智的管轄又不受情感的控制;他有他自己特殊的道德觀,即在於對他的靈視的忠誠,自願屈從於靈視的權威。他很少考慮到他人的福祉。他人的心理健康對他來說無關痛癢,他對自己也是如此。他同樣很少考慮到他人的信仰和生活方式,由此緣故,他經常被認為是一個不道德的和冷酷的冒險家。既然他的直覺關涉的是外在客體,是要搜索它們的可能性,那麼他總是準備改換職業,以便在那裡充分展示他的才能。許多商業大亨、企業家、投機者、證券經紀人、政客等等,都屬於這種類型。顯然,這種類型在男性中比在女性中更為常見;在女性中,直覺的能力與其說表現在職業方面還不如說表現在社交方面。這種女性懂得那種如何利用每一次社交場合的藝術,她們建立起恰當的社會關係,她們尋找遠景可期的男性,而為了追求新的可能性,她們會再次拋棄一切。
毋庸置疑,無論從經濟的觀點還是從文化的觀點來看,這種類型都具有非同尋常的重要性。倘若他的意圖是善良的,即他的態度並不太過於自我中心,那麼他就能作為新事業的首倡者或推動者而作出特殊的貢獻。他是那種擁有未來的極少數的天生的鬥士。因為當他更多地定向於民眾而非事物時,他可能對人們的能力和潛能作出直覺的診斷,他也能「創造出」人。他那種為任何新生事物鼓舞人們的勇氣、點燃人們的激情的天賦是無與倫比的,儘管他很可能到第二天就毅然拋棄這一切。他的直覺越是強烈,他的自我就越是變得與他所預見的可能性交融為一。他把靈視帶入了生命,令人信服地將之呈現出來,也就是說,以那種激動人心的火焰,使之具體化了。但這並不是舞台表演,而是某種命運。
自然,這種態度具有極大的危險性,因為直覺者會太過於容易地將他的生命耗費在事物和民眾身上,他將他生命的豐富性播散四方,但享用的卻是他人而非他自己。如果他能駐足停留的話,那麼他將收穫他辛勞的果實;然而他總是四處追逐新的可能性,留下他剛剛耕種過的土地,讓他人來收穫。最終,他還是空手離去。但是,當直覺者讓事物如此來去時,他的無意識也會抗拒他。直覺者的無意識與感覺型的無意識具有某種相似之處。極大程度上受到壓抑的思維和情感具有嬰兒期的和古代的思維和情感的特徵,它們類似於相對應類型(感覺型)的思維和情感。它們採取了強烈投射的形式,正像感覺型的思維與情感一樣的荒謬,雖然它們似乎缺少感覺型那種「神秘的」特徵;主要涉及的是諸如性疑惑、金融冒險、疾病預感之類准現實(quasi-realities)的東西。其差異似乎可歸結為現實感覺的壓抑。例如,當直覺型突然發現他與一個極不合適的女人發生情感糾葛時——或一個女人與一個完全不適合於她的男人發生情感糾葛時——就會感受到這種壓抑,因為他們激活了那種古代的感覺。這將導向一種無意識的、強迫性地聯結,該聯結使對誰也沒有任何益處的東西肉身化。這種狀況本身就已經是一種強迫性症狀了,它最容易出現在直覺型和感覺型這裡。這種類型和感覺型一樣,要求擺脫一切壓抑的自由,他的決定並非服從於理性的判斷,而是完全依賴於對不時呈現在他的面前的可能性的嗅覺。他使自己從理性的桎梏中擺脫出來,卻又淪為了心理強迫症的犧牲品,表現為過度精細的推論和吹毛求疵的論辯,一種對客體所引發的感覺的強迫性聯結。他那既朝向感覺也朝向客體的意識態度具有冷酷的至高地位。這並不意味著他是冷酷的或目中無人的——他只不過是沒有看到每個人都看到了的那個客體因而冷酷地對待它罷了,就正像感覺型沒有看到他的靈魂而冷酷地對待他的靈魂一樣。但是客體遲早會以強迫性疑病症觀念、病態恐懼及各種可以想像得到的荒誕的身體感覺的形式予以報復。
10.外傾非理性型概述
綜上所述,我把上面兩種類型稱為非理性的,即無論他們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並非基於理性的判斷,而是基於純粹知覺的強度。他們的知覺僅僅和唯一地導向於事件如其所發生的樣子,而並沒有經過判斷的選擇。在這方面,它們比那兩種判斷類型具有更大的優勢。客觀事件既符合規律且又是偶然的。就其符合規律而言,它們為理性所接受;就其是偶然的而言,它們與理性格格不入。我們可以反過來說,當一個事件表現出可為理性所接受的某些方面時,他就是合符規律的,而當它表現出的某些方面我們不能從中找到任何規律時,我們就稱它是偶然的。所謂普遍的規律性的假設只不過是一種理性的假設,它在我們感知功能的假設上沒有任何意義。既然這些知覺功能及其假設並非建立在理性原則及其假設的基礎上,那麼從它們的真正本質看來它們是非理性的。這就是我為什麼把知覺類型稱作「非理性的」的原因。但是,僅僅因為它們使判斷從屬於知覺,而把它們當作「非理性的」乃是相當錯誤的。更準確地說,它們不過處於最高程度的經驗(empirical)中罷了。它們皆無一例外地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上——以致同樣毫無例外的是,它們的判斷總是無法跟上經驗的腳步。但是,判斷的功能依然存在,儘管它們很大程度上只是彌補了無意識存在的不足。既然無意識——儘管它同意識主體分離開來了——總是反覆出現在某種情境中,那麼我們就會在非理性類型的實際生活中看到某些令人驚異的判斷和選擇的行為,但它們呈現出明顯詭辯的、冷酷無情的批評的面目,一種對人和對環境近乎老謀深算的選擇。這些具有一種更為嬰兒期的甚至原初的特徵;這兩種類型有時顯得令人驚奇的天真,但有時也顯得不近人情、唐突,甚至粗暴。對理性型來說,這些非理性類型或許在最壞的意義上顯得更像是理性主義的和精於算計的。但是這種判斷僅僅對他們的無意識來說才可能有效,因此就他們的意識心理而言卻大錯特錯了,他們的意識心理完全定向於知覺,而知覺的非理性本質是完全難以為任何理性判斷所理解的。就理性的心靈而言,情形甚至是這樣,這種偶然性的混合體很難稱得上是「心理」(psychology)。非理性類型以一種同樣輕蔑的意見來尖銳地回擊理性類型:他認為他僅僅具有半條生命,他唯一的目的就在於把理性的鐐銬牢系在一切生命之物上,用判斷來扼殺它。雖然這些是走向極端的例子,但是它們卻仍然出現了。
從理性類型的立場來看,非理性類型可能易於被描述為低級的理性主義者——也就是說,當從那些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來評判他的話。因為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並非是偶然的(對此他十分在行),相反,這些降臨於他的偶然事件呈現出理性判斷和理性意圖的樣子,它們是使他困惑難解的東西。對理性心靈來說,這近乎是某種不可思議的事情,但如此的不可思議同樣使非理性類型者驚愕不已,當他遇到有人把理性觀念置諸實際發生和有生命的東西上時就是如此。這類情形在他看來幾乎難以置信。通常,從問題的關鍵上來與他討論這類事情是毫無希望的,因為所有的理性交流既與他格格不入又使他深感厭倦,正像對理性主義者來說,在沒有相互商討和共同約束的情況下就去簽訂契約一樣的顯得不可思議。
這就使我不得不考慮這兩種類型之間的心理關係的問題。用法國催眠學派的術語來說,心理關係在現代精神病學中被稱為「和睦關係」(rapport)。和睦關係主要在於一種一致感,而不管其已認識到的差異。確實,倘若雙方都認識到了差異的存在,那麼這本身就是一種和睦關係,一種一致感了。倘若在某個特定案例中,我們將這種感覺有意識地提升到超出慣常所有的高度,那麼我們就會發現,它不僅是一種其性質無法進一步做出分析的感覺,而且同時還是一種洞見或認知的內容,以概念的形式表現出其一致之處。這種理性的呈現方式僅僅對理性類型有效,但不適應於非理性類型,非理性類型的和睦關係並非建基於理性判斷而是建基於生命事實的相似性。他的一致感源自感覺或直覺的共同知覺。理性類型會說非理性類型的和睦關係純粹依賴於偶然性。如果由於某些偶然事件,客觀環境確實改變了,某種人的關係出現了,但是卻沒有人能說出這種關係的效度如何,能持續多久。對於理性型來說,一想到只要外部環境和偶然事件能提供共同的利益那麼這種關係就會維繫下去,這是很痛苦的事。他並不認為這種情況是特別合乎人性的,但非理性型卻認為這是具有獨特美感的人性情境。結果,他們每一方都把另一方看成一個人的關係的缺失者,一個不可信賴的人,人們總是無法與之和諧相處。總之,只要當一個人竭力從意識上對他與他人的關係的本質做出評價時,這種不幸的結果就會產生。但是,既然這種心理上的誠信並非真正普遍具有,那麼常所見到的情形是,儘管存在著立足點的基本的差異,但是和睦關係還是產生了,並且依下述方式而產生:一方藉助沒有說出的投射,假設另一方在所有的基本觀點上都與他自己的看法完全一致,而另一方則預設或感覺到了一種客觀的興趣的共同性,雖然,前者對這種共同性一點也沒有意識到,他總是質疑它的存在,就正像這種情況絕不會發生在後者身上一樣,他將他的關係建立在共同的觀點的基礎上。這類和睦關係是最為常見的;它基於相互間的投射,它們後來成為許多誤解的根源。
在外傾態度中,心理關係總是為客觀因素和外在規定所支配。至於人本身內在的是什麼則從沒有任何決定性意義。就我們當今的文化來說,外傾型態度成了人的關係問題的支配性原則;誠然,內傾型原則也有出現,但它仍然是一種例外現象,並且不得不訴諸於時代的容忍。
第三節 內傾型
一、意識的一般態度
正如我已經在前面章節中所闡釋過的,內傾型與外傾型的區別在於,前者不像後者那樣地定向於客體和客觀材料,而是定向於主觀因素。我也提到,536內傾型在對於客體的知覺與他的行為之間加進了一種主觀的觀點,這就避免了將他的行為設想為具有一種適應於客觀環境的特徵。當然,這只是一種由例證的方法所提及的特殊情況,其目的僅僅在於做一種簡單的解釋。現在我們必須更深入地來探索它的普遍形式。
雖然內傾型意識也是對外在環境的意識,但它總是把主觀規定當作決定性因素。因此,這種類型定向於知覺和認識的因素,它們根據個體的主觀氣質對感官刺激做出反應。例如,兩個人都看見同一物體,但他們絕不會用同樣的方式去觀看它,他們所獲得的意象絕不是同一的。除了感官上的敏銳程度和個人觀察上的誤差(personal equation)之外,通常就對於被知覺的意象的心理同化而言,無論在種類或程度上都存在一種根本的差異。外傾型總是求助於客體呈現在他面前的東西,而內傾類型則主要依賴集聚在主體中的感官印象。在單一統覺(apperecption)537的情形中,這種差異當然是十分細微的,但在整個心理系統中,這種差異就極其引人注目了,尤其在它對於自我的影響上。如果可以預期的話,我認為像魏寧格(Weininger)那樣將這種內傾型態度描述為偏好孤獨癖的(philautic)、自體性慾的(autoerotic)、自我中心的、主觀主義的或利己主義的之類觀點,不但在原則上會產生誤導,而且也完全貶低了內傾型的價值。這反映了外傾型態度看待內傾型的本質時所常有的偏見。我們不應忘記——儘管外傾者太容易犯此錯誤——知覺和認識都並非純粹是客觀的,它還受到主觀條件的制約。世界並非純粹存在於其自身,而且還像它出現在我的眼裡那樣地存在。確實,究其實質,倘若世界沒有被主體所同化,就不會有任何絕對的標準能幫助我們形成關於世界的判斷。假如我們忽視這種主觀因素,那麼這就意味著徹底地否定了對於絕對認識的可能性的最偉大的追問。並且也意味著墮入到那種陳腐而空洞的、早在本世紀初就已臭名昭著的實證主義那裡去了,這是一種理智的傲慢的態度,它不可避免地伴隨著一種粗糙的情感,一種對生命的侵犯,其愚蠢程度就像它的狂妄一樣毫無二致。由於對我們的客觀認識能力的高度評價,我們壓抑了主觀因素的重要性,這意味著對主體的否定。然而,什麼是主體呢?主體就是人自身——我們就是主體。只有病態的心靈才會忘記認識必須要有主體,倘若不是「我知」已先被陳說,就沒有任何認識可言,因而也就沒有世界可言,儘管在這樣說的時候,我們已表達了所有認識的主觀局限。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所有心理功能:這些功能中存有主體,主體就像客體一樣是不可或缺的。「主觀」一詞聽起來幾乎就像是一種責備和攻訐,這是我們目前的外傾型評價事物的特點;總之,「純屬主觀的」這個稱號就像是一件揮舞在那種並非無限地相信客體的絕對優勢地位的人頭上的武器。因此我們在現在的研究中必須完全弄清楚「主觀」一詞的含義。我所謂的主觀因素,是指一些心理行為或反應,它們與客體所產生的作用相融合,因此而造成一種新的心理事實。既然主觀因素從最古老的年代以來,在所有的種族中,它一直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保持不變,因為基本的知覺和認識幾乎是普遍同一的,那麼主觀因素就像堅固地建基於外在客體一樣的真實。倘若情況不是這樣,那麼任何一種恆久而且基本上無變化的現實物就會變得完全不可思議,任何對過去的理解都將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主觀因素正是像海洋的寬廣和大地的遼闊一樣的必然性事實。同樣地,主觀因素也具有我們生活於其中的這個世界的普遍決定性的所有價值,是一種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排除在我們的考慮之外的因素。它是另一種普遍規律,凡是基於這一規律的人都擁有一個安定、持久和有效的基礎,就正像那些依賴於客體的人一樣。但是,正如客體和客觀事件仍然並非是永恆同一的一樣,它們是可消失的且受制於偶然,主觀因素也同樣受制於變異性和個別的不可測因素。因此,它的價值也僅僅是相對的。也就是說,內傾型觀點的過分發展並不能使主觀因素得到更好和更健全的運用,反而會導致一種人為的意識的主觀化,這就很難逃脫「純屬主觀的」之類譴責了。於是,這種主觀化會遭到去-主觀化的抗衡,表現為一種誇張的外傾型態度,魏寧格恰如其分地描述為「嫌惡孤獨癖」(misautic)。但既然內傾型態度依據於普遍存在的、極度現實的,而又絕對必不可少的心理適應的事實,那麼像「偏好孤獨癖」、「自我中心」等表達就是不恰當的、應該反駁的,因為它們助長了一種偏見,認為一切問題都出在所鍾愛的自我上。沒有什麼會比這種預設更荒唐的了。然而在外傾型對內傾型的評判中我們常遇到這種情形。當然我並不想把這種謬誤歸咎於外傾型個人,而是要歸咎於廣為人們所接受的外傾型觀點,但這種觀點絕不僅僅限於外傾型,因為在內傾型中也可以找到許多的代表,儘管這與它們自身的利益大相徑庭。那種不忠實於他們自己的本質的譴責可以很公道地適用於後者,但卻很少能用它來非難前者。
內傾型態度一般定向於其心理結構,心理結構原則上是代代相承的和隨主體與生俱來的。無論如何,這絕不能被預設為是與主體自我(ego)的簡單的同一,就像前面魏寧格的指稱所暗示的那樣;而是先於任何自我-發展而存在的主體心理結構。真正的基本主體或即自身(self)要遠比自我(ego)含義深厚,因為前者包括了無意識,而後者基本上只是意識的焦點。假如自我與自身等同的話,那麼我們在夢中能夠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和完全不同的含義看到自己就是不可思議的了。但內傾型的特殊之處——這不僅合乎他自己的傾向,也合乎一般人的偏見——卻在於將他的自我同自身混淆為一,把他的自我提升為心理過程的主體,從而產生上面所提到的那種意識的主體化,使他與客體相分離。
心理結構與賽蒙(Semon)所說的「記憶基質」(mneme)538或是我所說的「集體無意識」是同一個東西。個體自身是所有生命造物中某種現存物的一個部分、一個方面或代表,是某種特定的心理行為模式的倡導者,它在每一個物種中都不一樣,為各物種的每一個成員所與生俱有。與生俱有的行為模式很早以前大家就知道是本能,而與生俱有的心理領悟模式我則打算命名為原型。539我假定凡是為本能所領悟的東西都是我們每個人所熟悉的。但就原型來說卻是另一種情況了。我所理解的原型與借自雅各布·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540的「原初意象」(primordial image)一詞相等同,我在本書的「定義」一章中(第十一章)也是如此描述的。在這裡我必須提醒讀者注意該章有關「意象」一詞的定義。
原型是一個象徵的程式,當沒有意識的觀念出現的時候,或者當意識觀念為內在的或外在的理性所抑制時,它就總是開始發揮它的功用。集體無意識的內容在意識當中以一種顯著的傾向和看待事物的特定方式之類形式表現出來。這些主觀傾向和觀點一般被個體認為是由客體所決定的——事實上這並不正確,因為它們在心理的無意識結構中有它們自己的根源,它們僅僅通過客體的影響而釋放出來。這些主觀的傾向和觀點比客體的影響更為強烈,它們的心理價值也更高,以致它們被強加於所有印象之上。因此,正如內傾型以為客體總是處於決定性因素的地位之不可理解一樣,外傾型也同樣對主觀觀點為何超越於客觀環境之上這一點大惑不解。因而他不可避免地得出結論,內傾型不是一個自負的自我主義者,就是一個一意孤行的冥頑不化者。近來他們似乎又有了新的結論,認為內傾型不斷地受到無意識權力情結(power complex)的影響。內傾型自己確實也為這種偏見敞開了大門,因為無可否認的是,他的高度概念化的表達方式,顯然從一開始就排除了各種其他的觀點,從而支撐了所有這些外傾型的偏見。並且,正是這種高於所有客觀材料的主觀判斷的不可變易性,足以產生顯著的自我中心的印象。面對這種偏見內傾型往往不知應該如何正確地論辯;因為他未能意識到無意識,而僅僅意識到了那些作為他的主觀判斷和主觀知覺的基礎的那些普遍有效的預設。與時尚一致的是,他從外部而不是從他自己的意識背後尋找答案。如果他成為一個心理症患者,其症狀就是他的自我與自身近乎完全的同一;自身的重要性被歸結為零,而自我卻超乎尋常地膨脹起來。主觀因素的全部世界性創造力完全積聚於自我,產生一種無法限制的權力情結和一種愚蠢的自我中心。所有把人的本質歸結為無意識權力本能的心理學都是從這種傾向上滋生出來的。例如,尼采關於鑑賞力方面的許多過錯就是由於這種意識的主體化。
二、無意識的態度
意識中主觀因素的優勢地位同時也就包含了客觀因素的低下地位。客體沒有被賦予確實應有的重要性。正像它在外傾型態度中扮演了過於重要的角色一樣,它在內傾型型中卻微不足道。就內傾型的意識達到被主體化和極度的重要性被賦予了自我這樣的狀況而言,客體最終被置於無以立足的地步。客體是一種其力量不可否認的因素,而自我卻是一種非常有限的和脆弱的東西。如果自身與客體對立的話,情況就大不一樣了。自身和世界乃是相對應(commensurable)的因素;因而正常的內傾態度跟正常的外傾態度一樣,都是同樣有效的和具有同樣合法的存在權利。但是,如果自我篡奪了主體的權利,那麼經由補償作用,自然會產生一種客體影響的無意識的強化。儘管會積極地竭盡全力地確保自我的優勢,但客體卻產生了壓倒性的影響力,由於客體不知不覺地捕獲了個體,強有力地闖入了他的意識,其影響力便益發勢不可擋。作為自我與客體間未調適的關係的結果——因為一種支配性的欲望是未調適性的——補償性關係就在無意識中產生了,這使自我感覺為一種對客體的絕對的和非壓抑的關係。自我越是想以抗爭來保持的它的獨立、它職責上自由和優勢地位,它就越是變得為客觀事實所奴役。個體的精神自由受到不光彩的經濟依賴的束縛,他的行動自由在公意面前戰慄不安,他的道德優越感陷於低下關係的泥沼中,他支配性的欲望也只能以可憐地渴望被愛而告終。這時掌管與客體的關係的是無意識,它所施行的竟是如此的方式,它刻意地要把權力幻覺(power illusion)和優勢地位的幻想(phantasy of superiority)帶向徹底的毀滅。儘管意識竭力貶低客體,但客體仍然預設了相應程度的威脅的成分。結果是,自我的努力與客體分離了,使客體完全處於更殘暴的支配之下。最後,自我把自己安置在一種有規律的護衛系統中(像阿德勒所恰當地描述的),至少能達到保持其幻想的優勢地位的目的。現在,內傾型與客體的疏離就完成了;一方面他把他的精力耗費在防衛的措施上,而另一方面則徒勞無功地試圖把他的意志強加於客體以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些努力總是遭到從客體那裡所接受的不可抗拒的印象的挫敗。客體不斷對他施加影響以抗拒他的意志,在他身上喚起最令人不悅的最頑強的情感,困擾他的每一步行程。為了能「繼續前進」,一種巨大的內心衝突不斷產生出來。心理虛弱症(psychasthenia)是他的心理症的典型形式,它一方面具有極端敏感的特徵,另一方面又感到極度的精疲力竭和長久的睏倦。
對個人無意識的分析揭示出大量的權力幻想,其中夾雜著對客體的恐懼,該恐懼迫使個體變得極為活躍,通常也足以使他成為客體恐懼的犧牲品。他對客體的恐懼可發展為一種特殊的怯懦;使他退縮而不敢明顯地表現他自己和自己的觀點,總是對客體方面影響的加劇而擔驚受怕。他時常對別人的強烈感情感到驚懼,幾乎從未擺脫過身陷敵意的影響中的恐怖。客體對他來說擁有強有力的和威脅人的性質——這些性質他無法從意識上辨別它們,但是,他能想像到它們,通過他的無意識知覺看到它們。當他與客體的關係受到極大程度地壓抑時,其唯一的出路就只有藉助於無意識了,在此,它與無意識的性質達成了交換。這些性質基本上成為嬰兒期的和古代的了,以致與客體的關係也就成為原初性的了,客體似乎被賦予了魔力。任何陌生的新的東西都能引發恐懼和不信任感,似乎隱藏著莫名的危險似的;他的靈魂仿佛被看不見的線給附上了一些老掉牙的古董;即使並不存在確實的危險,但任何變動都會使他忐忑不安,就像似乎暗示著某種客體的魔力的激活一般。他的理想繫於一座孤島,在那裡除他所允許的變動之外一切皆保持不動。維斯契(Vischer)的小說《任何一個》(AuchEiner)對內傾型心理的這一方面做了深刻洞察,同時也揭示了集體無意識的潛在的象徵。但是,對這後一個問題,我想暫時擱置一邊,因為它並非特屬類型的問題,而是一種普遍的現象。
三、內傾型態度中基本心理功能的特徵
1.思維
在描述外傾型思維時,我已簡略地提到了內傾型思維的特徵(第578-579段),現在我將對這一問題進行更進一步的研究。內傾型思維主要定向於主觀因素。至少,這種主觀因素表現為一種最終決定判斷的導向感。有時,它或多或少表現為一種有助於作為某種準則的完整的意象。內傾型思維可能既與具體的對象也與抽象的對象相關,但是在決定性時刻它總是定向於主觀的因素。它不可能從具體的經驗再返回到客觀事物中去,而總是導向主觀內容。外在事實並不是這種思維的目的和根源,儘管內傾型總喜歡標榜自己是以此為目的和根源的。他始於主體然後又返回到主體,儘管它可能在實在的現實領域中進行最廣闊的遨遊。就新的事實的建立而言,他僅僅具有間接的價值,因為他主要關心的不是對新的事實的認識,而是新的觀點。他闡述問題並且創造理論,展示新的前景和新的洞見,但在事實面前它卻持保留的態度。這些事實可以極恰當用來作為說明的例證,但絕不會允許它們占據支配地位。事實被搜集用來作為某種理論的證據,但絕不是為事實本身而搜集。倘若後一種情況經常出現,那也只是對於外傾型處事方式的讓步。對這種思維來說,事實僅有次等的重要性;主觀觀念的發展和呈現、那些微弱地閃現於心靈的眼睛面前的原初象徵意象的發展和呈現才是絕對重要的東西。它的目的從不涉及具體事實的理智的重建,而是涉及從模糊意象到一種輝煌的觀念的構建。它要求獲得真實,看著外在事實如何恰當地進入並充滿觀念的構架;當他的思維的創造力實際上創造出一種觀念時,就將其自身顯示出來了,雖然該觀念並非內在於具體事實中,但它仍然是具體事實的最適當的抽象的表現形式。一旦這種形構的觀念似乎如此不可避免地從外在事實中浮現出來,以致它們實際上就證明了其有效性時,內傾型思維的使命就完成了。
但是,正如外傾型思維無法從具體事實抽繹出完好的經驗性概念,或者創造出新的概念一樣,內傾思維也無法把原初意象轉換成能夠充分適應事實的觀念。因為在前一種情況下,純粹經驗事實的堆積麻痹了思維,窒息了它們的意義,同樣地,在後一種情況下,內傾型思維表現出一種危險傾向,它迫使事實進入其意象的形構中,或者為了給幻想以自由展示的空間而完全忽視經驗事實。在這樣的過程中,要斷絕它那來自幽暗的古代意象的根源而完成它的產品——觀念——是不可能的。它將帶有某種神話的特徵,人們很容易把這種特徵解釋為「原創性」,或者在更為突出的情形中,把它解釋為異常怪誕的言行,因為它的古代特徵在那些並不熟悉神話動機的專家們看來是極不明顯的。這種觀念所產生的主觀說服力通常是強有力的,它與外在事實的接觸越少,它的這種說服力就越強大。雖然,這似乎是指那些觀念的原創者的情形,其貧乏的事實的儲存成了其觀念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的根源,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他的觀念的說服力源於無意識原型,而諸如此類的無意識原型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和真實性。但是,它的真實性是如此的普遍和富於象徵意味,以致在它能成為對生命具有任何實用價值的真理之前,它必須首先吸收進入已被認識和可被認識的時代知識之中。例如,若不是在實際的原因和實際的結果中成為可知的話,那麼因果性將會是什麼呢?
這種思維最容易迷失於主觀因素的巨大真實中。它只是為理論而創造理論,它顯然具有觀察真實或至少觀察可能性事實的眼睛,但總是帶有匆忙地掠過觀念世界而進入純粹的想像王國的傾向。因此,無數可能性幻覺呈現在它面前,但沒有一種能成為真實,直至最後那種不再表達任何外在真實的意象產生出來,成為純粹不可言喻的和不可認知的象徵。它現在純粹成了一種神秘思維,完全像那種仍然保持在客觀材料的局限中的經驗思維一樣毫無結果。後者沉溺於純粹呈現事實的層面,而前者則高蹈於對不可表現者的表現的層面,甚至超出了可能在意象中所表達的一切。事實的呈現具有某種無可否認的真理性,因為主觀因素被排除在外,讓事實自己說話。同樣地,對於不可表現者的表現也具有一種直接的、主觀的說服力,因為它證明了其本身的存在。前者說「它在,所以它存在」(「Est, ergo est」);而後者則說「我思,所以我思考」(「Cogito, ergo cogito」)。推到極端的情形,內傾型思維獲得了它自身主觀存在的證據,而外傾型思維則獲得了它與客觀事實完全同一的證據。當外傾型思維消散於客體中而放棄了自身時,內傾型思維則清除所有的內容而不得不滿足於它自身唯一的存在。在這兩種情況下,生命的進一步發展就出脫了思維功能的領域而進入其他心理功能的領域了,這些功能一直存在於相對無意識的狀態中。內傾型思維的極度貧乏為無意識事實的豐富所補償。意識越是受到思維功能的逼迫,把自己限制在最小的和最空洞的範圍內——似乎那裡包含著眾神的豐美——無意識幻想就越是為大量的古代內容所充塞,為名副其實的非理性的和魔性形象所構成的「魔窟」(pandemonium)所占據,這些形象的面容與這樣一種功能的性質相一致,它將作為生命的載體而取代思維的功能。倘若它是直覺功能,那麼這「另一面」就會用庫賓(Kubin)或梅倫克(Meyrink)的眼光來審視。倘若它是情感功能,那麼就會形成我們從未聽說過的奇異的情感關係,並伴隨著一種相當矛盾而難以理解的情感判斷。倘若它是感覺功能,那麼無論在體內或是體外感覺都會上升為某種新的、以前從未體驗過的東西。對這些變化的深入一層的研究,可輕易地證實具有其全部典型特徵的原初心理的復現。當然,這些經驗並非僅僅是原初的,而且也是象徵的;事實上,它們越是原初的和原生的,它們就越是能體現未來的真理性。因為無意識中一切古老的東西都暗示著某種即將出現的可能性。
在通常情況下,即便那種獲得「另一面」的企圖也無法實現——就更不用說穿越無意識的救贖活動了。穿越無意識的道路主要為意識的抗拒所封閉,意識抗拒自我對無意識真實及其決定性力量的任何屈從。這是一種分裂的狀態,換句話說,是一種其特徵在於內在衰弱和腦部日漸衰竭的心理症——乃是心理虛弱症(psychasthenia)的症狀。
2.內傾思維型
正如我們可以把達爾文(Darwin)當作外傾思維型的範例一樣,康德也可被稱為標準的內傾思維型。前者以事實為依據,後者則依賴於主觀因素。達爾文涉及了極為豐富的客觀現實,康德卻把自己限制在知識批判中。而居維葉(Cuvier)541和尼采則形成一種十分鮮明的對照。
內傾思維型具有我剛才描述過的那種思維的優勢特徵。像與他對立的外傾型一樣,他受到觀念的決定性影響,儘管他的觀念並非來源於客觀材料,而是來源於他的主觀基礎。他像外傾型一樣依循他的觀念,只不過方向相反罷了:內向而不是外向。他的目的是內涵(intensity)而不是外延(extensity)。在這些基本方面,他完全清楚無誤地與他的外傾型對手區分開來。外傾型所具有的鮮明特徵,即與客體的密切聯繫,幾乎是像他一樣的所有的內傾型所完全缺乏的。假如客體是一個人,這個人具有一種獨特的情感,他僅僅以否定的方式來使用這種情感;在較溫和的情況下,他只不過意識到自己是多餘的,但在更極端的類型那裡,則覺得自己被當作某種確實令人討厭的東西而唯恐避之不及。這種與客體的否定性關係——從冷漠以至厭惡——是每一個內傾型人物的特徵,它使對於這種類型的描述變得極為困難。有關於他的一切都似乎消失隱藏起來了。他的判斷顯得冰冷、固執、武斷和無情,因為其判斷很少與客體相聯繫而是更多地聯繫到主體。人們在其判斷中感覺不到任何可能賦予客體以較高價值的東西;它總是超越客體,留給人們的是一種主體優越性的感覺。他或許是禮貌的、和藹的和友善的,但人們卻總是意識到他的某種潛在著隱秘動機的忐忑不安——為了解除一個敵人的武裝,他必須付出一切代價來安撫和懷柔這個敵人,免得給他帶來麻煩。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他是一個敵人,但是如果他太敏感的話,他將感到自己被人厭惡甚至蔑視。
客體必定總是受到某種程度的忽視,在病態的狀況下,它甚至被許多完全不必要的預防措施所圍困。因此,這種類型常常消失在誤解的迷霧中,他越是試圖藉助補償的方式和劣勢功能的幫助,而裝出與他真實本性形成鮮明對照的溫文爾雅的樣子,就越是加深了誤解的迷霧。雖然他在建構他的觀念世界時不會因任何危險而退縮,也不會因為一種思想證明是危險的、顛覆性的、異端的或對他人的情感是傷害性的而中止對這種思想的思考,但是如果要他將這種思想用於客觀現實的話,他就仍然會陷入最痛苦的焦慮中。這是與他的性格格格不入的。當他把他的觀念置放到現實世界中來時,他絕不會像母親關愛她的孩子那樣地來介紹,而只是將它們棄置在那裡,倘若它們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發展起來,他就會感到十分惱怒。他對不切實際的事情的驚愕和對任何種形式的公眾性的恐懼應是眾所周知的。在他看來,如果他的產品顯得是正確的和真實的,那麼在實踐中也必然是這樣,別人不得不對這些產品的真實性點頭稱是。他從不願意屈尊俯就地放棄自己的方式以贏得他人的讚賞,即便是頗有影響的大人物,他尤其如此。當他固執己見這樣做的時候,他通常顯得極其笨拙,以致他最終獲得的結局正好與他的目的相反。在他自己的專業領域內,他與同僚之間的交往也很難堪,因為他從不懂得如何去贏得他們的青睞;通常,他唯一成功地向他們顯示的是,那些同僚在他眼裡是多麼的微不足道。在他對觀念的追求中,他通常執著、任性和絕不受周圍的影響。他對於私人影響的暗示感應性(suggestibility)正與此形成奇怪的對照。一個人只要在外表上讓他相信是無害的,便可以使他對所有非其所欲的東西敞開大門。它們從無意識中來控制他。他以最能忍辱負重的方式忍受著粗魯的待遇和壓迫,只要使他能在他的觀念的追求中保持平靜就足夠了。他完全想不到有人會暗中剽竊他的產品,並在訴訟中使他含冤莫白,因為對他而言,與人和事物的關係純屬次要之事,他根本就搞不清楚他的產品的客觀評價如何。他總是將問題思考到他能力的極限,以致把問題複雜化了,使自己一再陷入猶豫不決和疑慮之中。不管他思維的內在結構在他看來是多麼的清晰,但是他對他的思維在什麼地方以及如何與現實世界聯繫起來卻一無所知。最困難的事情莫過於能使他承認,在他看來十分清楚的東西,但在其他人看來卻並非同樣的清楚。他的文體總是負載了各種附加物,諸如條件限制、保留條款、疑問等等,這些都是他的猶疑謹慎所致。他的工作進展緩慢而步履艱難。
在私人關係上,他要不是緘默寡言,就是陷身於那些不理解他的人群之中,由此,他進一步地確證了人類深不可測的愚蠢。如果他偶爾為人所理解,他會極輕易地過高估計他的能力。有野心的女人若想輕易地征服他,只須懂得如何利用他在現實事務方面的了無頭緒就行了;否則他會逐步變成一個具有童心的憤世嫉俗的單身漢。他的行為舉止通常顯得粗魯笨拙,為了逃避眾人的注目而顯出痛苦的焦慮;或者顯示出一種無憂無慮、幾乎就像童稚的天真。在他自己工作的特殊領域,常會引發激烈的衝突,但他並不在意去處置這些衝突,除非偶爾被他的原初感情引誘到那種用詞尖刻而無結果的爭辯中去。未與他深交過的人都認為他飛揚跋扈,絲毫不替別人著想。但是,人們越是了解他,對他的判斷就越是變得對他有利,他最親近的朋友都十分珍惜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對外人來說,他顯得嚴厲,難以接近,甚至有些盛氣凌人,他那些與社會針鋒相對的成見所帶來的結果是使他時常顯得性情乖戾。他要是當一名私人教師,不會產生什麼影響力,因為他對學生的心理狀況十分隔膜。此外,實際上他對教學缺乏興趣,除非教學會給他提出某些理論問題。他是一個不合格的教師,因為在教學中,他的思維總是執著於教材,而不是如何演示教材。
隨著他這種類型的性格的強化,他的信念變得剛強不屈。外界影響被排除了;他對眾多的僅僅相識的人變得冷漠無情,因而也就依賴他的知交摯友。他的語氣變得更為個人化和不客氣,對觀念的思考更趨深刻,但手頭擁有的資料無法再恰當地表達這些思想。為了彌補這一點,他轉而求助於情緒性和感觸性。他曾經粗魯地排除的外在影響此時又從內心方面、從無意識方面向他發起進攻,那些襲擊他使他盡力防衛的東西在局外人看來卻是完全無關緊要的。由於他與客體關係的貧乏導致了意識的主體化,那些與他本人密切相關的東西現在在他看來就變得至為重要了。他開始將他的主觀真實與他自己的人格混淆起來。雖然他並不想將他的信念從人格上強加給別人,但是卻對每一種批評意見進行惡意的人身攻擊,不管這些批評多么正確。因此,他與外界的隔絕也與日俱增。他那原本豐饒的觀念由於受到過多的痛苦侵蝕而變成破壞性的了。他對源於無意識的影響的反抗由於他同外界的隔絕而日益增長起來,直到最終它們使他完全喪失活力。他認為退入更深一層的隔絕將保護他免受無意識影響的侵害,但通常這只能把他捲入更深的衝突之中,從內部毀滅他。
內傾型的思維在發展那些越來越接近原初意象的具有永恆有效性的觀念上,是積極的和綜合的。但是,隨著它們與客觀經驗的聯繫變得越來越單薄,它們開始呈現出神話的色彩,對當時的情境不再具有真實性了。因此,只有當他的思維與他時代的著名事件有明顯的和可理解的聯繫時,這種思維才具有當代性意義。一旦當它變成神話性的東西,它就不再具有有效性了,變得完全自行其是。與之相應的情感、直覺和感覺這些功能相對而言是無意識的和劣勢的,因而具有一種原初的外傾特徵,所有易於侵蝕到內傾思維者的來自外部的干擾性影響皆導源與此。那些密布於這些人周圍的各式各樣的防衛手段以及他們心理的隱患已經為人們所熟知,我就不必在此再做描述了。這一切都被用來防禦「魔力」的影響——也包括對於女性莫名的恐懼的防禦。
3.情感
內傾型情感主要決定於主觀因素。它與外傾情感之間有著根本的差異,如同內傾思維和外傾思維間存在根本差異一樣。要想對內傾型情感過程作出理性的描述,或即便是大致的描繪都是極其困難的,儘管只要人們意識到它,這類情感的特徵就會變得顯而易見。由於它主要受主觀條件的限制,且只是次要地與客體相聯繫,所以這種情感極少顯現於表面,也常常遭致誤解。這是一種明顯地貶低客體的情感,因而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以否定性的面貌表現出來。其肯定性的情感的存在只能被間接地推斷出來。它的目的並非在於使自己調適於客體,而是要超越客體,通過一種無意識的努力使潛在的意象成為現實。它總在不斷地尋找意象,該意象根本就不存在於現實中,但它曾經在某種幻覺中看到過這種意象。它絲毫也不會在意那些並不切合它的目的的客體從它眼前溜走。它奮鬥於它的內在緊張中,客體至多不過為這種緊張提供一種刺激。這種情感的深層只能是猜測——卻永遠無法被清楚地理解。它使得人沉默,變得難以接近;由於具有含羞草一般的敏感,它總是竭力迴避客體的粗魯,以便進入到主體的深層中去。它以消極的判斷或是裝出一副高深莫測的冷漠神態作為自我防禦的手段。
當然,原初意象既屬於觀念也屬於情感。諸如上帝、自由、不朽等基本觀念除了具有觀念的意義外,也同樣具有情感-價值。因此,前面所有關於內傾型思維的論述也同樣適用於內傾型情感,只是在這裡一切都是被感覺到的,而在那裡卻是被思維到的。但是,思維一般比情感更易於表達清楚這一事實,在這種情感的真實價值能被十分貼切地描述或傳達給外部世界之前,就需要一種更超乎尋常的描述能力或藝術的表現能力了。然而,由於其與現實的毫無聯繫,主觀思維在意欲喚起一種恰當的理解時遇到了極大的困難,同樣的情況也對主觀情感有效,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了同他人進行交流,它不得不尋找一種外在形式,不僅使它本身能得以接受,而且能在其他人那裡喚起類似的情感。幸虧人類存在著相對巨大的內在一致性(當然也存在著外在一致性),這一點實際上可以做到,儘管要找到這種使情感可接受的形式是極其困難的,只要它仍然定向於深不可測的原初意象的儲藏的話。然而,倘若情感被一種自我中心的態度所歪曲,它立即就會變得不再具有同情心了,因為它變得主要與自我相關聯了。它必然產生出傷感的自愛的印象,產生出意在使自己感興趣甚至病態的自我欣賞的印象。正像那些使意識主觀化的內傾型思想家那樣,由於極度地追求抽象化,只是成功地強化了一種本身空洞的思想過程,同樣地,這種自我中心的情感的強化也只能導致為了其自身緣故的空洞的情感的傳達。這是神秘而迷狂的過程,它為那些遭受情感抑制的外傾型功能開闢了道路。正如內傾型思維因一種原初情感而獲得平衡一樣,客體因附著於原初的情感而具有了某種魔力,內傾型情感也因一種原初思維而獲得了平衡,這種原初思維的具體化和它對事實的依附都超越了所有的限制。情感使自己進一步地從客體中解脫出來,為自己創造了一種純屬主觀性的行動自由和良心,甚至可能拋棄所有的傳統價值。但是這種發展只會使無意識思維在更大程度上淪為客觀現實力量的犧牲品。
4.內傾情感型
我發現突出的內傾情感主要出現在女性中。成語「靜水則深」對這類女性來說是相當真實的。她們大多沉默寡言,難以接近,令人捉摸不透;她們常常隱藏在一副幼稚的或平庸的假面後,她們的氣質通常是憂鬱型的。她們既不出眾也不有意顯露自己。當她們主要為她們的主觀情感所引導時,她們的真實動機一般都被掩蓋起來了。她們的外在舉止是平和的,並不惹人注目,給人以一種令人喜愛的文靜或與人相和共鳴的印象,但並不想以此去感化他人,以任何方式去打動、影響或改變他人。如果這種外在的方面變得明顯的話,那種不屑一顧的和冷漠的疑慮就出現了,有時實際上變得完全不顧他人的安適和幸福。於是,人們能明顯地覺察到情感撤離客體的運作。不過,對正常的類型來說,這種情形僅僅發生在客體的影響太過於強大的時候。只有當客體按照它自己適度的路線運行,而不想介入他人的運行線路時,這種諧和的情感才會持續下去。很少存在對他人的真正的激情努力做出反應的狀況;通常它們更多地遭受阻抑與冷漠的對待,或以一種否定的價值判斷使其漸漸地平靜下去。雖然她會為平靜而和諧的相處隨時做好充分的準備,但對陌生人卻並未顯示出絲毫親切的跡象,沒有一絲相應溫和的目光,遇到的只是顯然無動於衷的或冷若冰霜的態度。人們甚至還會被迫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是多餘的。面對任何可能使她迷惑或者喚起熱情的東西,這種類型常常堅守溫和的但不失批判性的中立立場,並且不時流露出一抹優越感的神色,很快便給這個引起敏感的對象一個下馬威。但是,暴風雨般的激情將會被殘酷的冷漠所澆滅,除非它碰巧能從無意識方面抓獲這位女性——即,除非通過喚醒某些原初意象來擊中她的情感。在這種情況下(無意識被觸動),它會霎時感到一陣軟癱,隨後甚至更為頑固的抗拒不可避免地產生出來,徑直擊中另一個人542他的最脆弱的地方。這種情感關係儘可能地保持在安全適度的狀況中,任何無節制的激情都被絕對地禁止了。因此,情感的表達保持在近乎吝嗇的地步,她的對象一旦意識到這種狀況,就會滋生一種一度被看輕的感覺。不過,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因為他往往意識不到這種對他所顯示的情感的缺失,在此情形下,無意識的情感要求將產生出強烈要求受到注意的症狀。
既然這一類型表現出相當的冷漠和含蓄,那麼一種膚淺的看法是認為這種女性根本就沒有情感。但這是完全錯誤的;真實的情形是,她們的情感是內斂的而非外延的。它們朝深處發展。一種外延的同情感可以通過恰當的語言和行動表達出來,從而迅速地再度恢復到正常,而一種內斂的同情由於無法用任何方式表達出來,就獲得了一種激情的深度,其中包含一個悲痛的世界,甚至為悲痛所麻木。它或許會以極度的形式爆發出來,導致一種近乎英雄般性格的驚人舉動,引起這種爆發既不與主體本人相關也不與客體相關。對外部世界或對外傾型的盲目來說,這種內斂同情看起來似乎冷漠,因為它通常沒有任何明顯可見的表現,外傾意識是無法信任那看不到的力量的存在的。這種誤解乃是這種類型的生活中所常有的情形,並且常被用作否認與對象間存在任何深刻情感關係的可能性的最有力的論據。但是,這種情感所系的真正對象只不過被正常類型自己給朦朧地神化了。它可能表現在焦慮地尋求保護的世俗眼睛的神秘的宗教虔誠中,或者表現在私密的詩的形式中,這些詩同樣保持了其隱密性,它們並不是沒有以這種方式通過展示某種超越於他人的優越性來披露其神秘的野心。女人常常通過孩子來表達她們充沛的情感,把她們的激情秘密地傾注在孩子身上。
雖然在這種正常的類型中,由於她的神秘的情感幾乎扮演了一個干擾的角色而使其情感的傾向壓制或逼迫了他人,因而絕不會引向某種嚴肅的目的,但是,有跡象表明,這種情感仍然以一種通常很難界定的、壓服性影響的形式滲透到了對其施加影響的個人中。它被感覺為某種令人窒息的或壓制性的情感,它攫獲了每一個人使她周遭的人為之著迷。它給予這種類型的女人以神秘的力量,使其對外傾型男性顯示出可怕的誘惑力,因為它觸及了他的無意識。這種魔力來自更深層地感受到的無意識意象,但她卻往往從意識上把它歸屬於自我,於是,它的影響力就被貶低為個人專斷了。無論何時,只要無意識主體與自我相等同,這種內斂情感的神秘力量就會轉化為占據支配地位的平庸的和盛氣凌人的欲望,轉化為虛榮和專橫的暴虐。這就產生了那種以毫無顧忌的野心和可怕的殘酷而著稱的那類女人。但是,導致心理症也是其一種變化。
只要自我感覺到受制於無意識主體,只要情感意識到存在著比自我更高和更有力的東西,這一類型就是正常的。雖然無意識思維具有古代的特徵,但它的還原傾向有助於補償那種有時能恰當地把自我提升到主體的嘗試。如果這種情況仍然作為這樣一種結果而發生,它完全壓制了閾下過程的平衡作用,那麼無意識思維就會改變立場表現為公開的對立,變成投射的了。現在,自我中心化的主體就會開始感覺到被貶低的客觀的力量和重要性。她也開始從意識上感覺到「他人所思考的東西」了。當然,他人正在考慮各種各樣的手段,預謀罪惡、策劃陰謀、密謀詭計等等。為了制敵先機,她必須著手制訂防禦性措施,懷疑試探他人編織的反制計劃。當受到謠言攻擊時,她必定努力將岌岌可危的劣勢扭轉為優勢。無數暗中的較量在進行著,在這些廝殺得難解難分的鬥爭中不僅沒有卑鄙和邪惡的手段會受到蔑視,而且甚至美德也會被當作最後的一張王牌而濫用。這種發展必然會導致衰竭。心理症的表現形式常常是神經衰弱而不是歇斯底里,通常會伴隨著嚴重的身體上的併發症,例如貧血及其繼發症。
5.內傾理性型概述
上述兩種類型都是理性的,因為它們都建立在理性判斷功能的基礎上。理性判斷並非僅僅以客觀材料而且也以主觀材料為依據。但是,無論哪一種因素占優勢——這常常為從少年時期起就存在著的心理傾向所決定——都會給判斷帶來相應的偏差。一種確實合符理性的判斷既訴諸客觀因素也訴諸主觀因素,並且能夠公正地對待兩者。但是,這只是一種理想狀況,它預設外傾和內傾兩者都能協同發展。然而實際上,兩者的發展是相互排斥的,只要這種兩難仍然存在,它們就不可能和平共處,而只能在最大程度上以主次排列。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理想的理性是不可能的。理性類型的理性總是有類型的偏差。所以,內傾理性型的判斷毋庸置疑是理性的,只不過它更多地定向於主觀因素。這並不必然地隱含著任何邏輯上的偏差,因為類型的偏差存在於其前提中。前提即在於主觀因素的決定性地位,它先於一切結論和判斷。與客觀因素形成對照的主觀因素的優勢價值從一開始就是自明的。這並非一個如何分配(assigning)這種價值的問題,正如我們已經論述過的,而是一個先於任何理性評價存在的天性的氣質問題。因此,對於內傾理性判斷來說必然具有許多區別於外傾型理性判斷的微妙差異。讓我們舉一個最普通的例子,對內傾型來說,導向主觀因素的推理環節就顯然比那種導向客體的推理環節合乎情理。這種雖然在個體情形中顯得微弱實際上並不引人注意的差異,但卻最終構成了無法溝通的相異,我們越是很少覺察到心理前提所偶爾造成的細微的觀點的轉變,這種相異就越是使人惱怒。一種根本性的錯誤通常就出現在這裡,因為人們總是去竭力證明某種結論的荒謬,而沒有認識到心理前提中的差異。對於每一種理性類型來說認識到這一點是十分困難的事情,因為這動搖了作為他自己的原則的那種顯然絕對的有效性,而要把他引導到其原則的對立面中去,這對他來說無異於一場大災難。
內傾型受到誤解的情況比外傾型厲害:這並非完全因為外傾型比他更易於成為一個冷酷無情的或好批判的敵手的緣故,而是因為他本人所要仿效的時代風尚總是與他過不去。他發現自己總是處於少數派中,這並非是指在數量上相對於外傾型的少數,而是指當他從情感上來做判斷時他相對於持普遍的西方世界觀者的少數。就他作為一個堅定的流行風尚的參與者而言,他必定毀壞他自己的基礎;因為時下這種僅僅認可外顯的和可觸知的價值的流行風尚必然與他獨特的原則相對立。由於他的原則不具外顯性,他被迫貶低了主觀因素的價值,迫使自己加入到外傾型的行列中去,對客體做出過高的評價。他身不由己地給主觀因素以極低的價值,他的自卑感是對於這種罪孽的懲罰。因此毫不奇怪,正是在我們的時代中,尤其在某些領先於時代的運動中,主觀因素會以各種誇張的、野蠻的和怪誕的近似於諷刺畫的表現形式顯示出來。我指的是當今的藝術。
內傾型對他自己的原則的貶低使他成為自我中心的,並強加給他以遭受壓抑的心理。他越是變成自我中心的,就越發會強烈地產生一種印象,即認為那些外表看來不受良心譴責而能迎合時尚的人是壓迫者,他必須奮起反抗以保護自己。他通常未能看到,他的主要錯誤在於沒有像外傾型依賴客體那樣,帶著同樣的確信和忠誠來依賴主觀因素。由於貶低了自己的原則,他的走向自我主義是不可避免的,這就完全印證了外傾型對他的非難。假如他能夠一直忠實於他的原則,那麼「自我主義」這一指控就完全是錯誤的,因為他的態度將由其普遍的效應來做出公正的評判,所有的誤解將煙消雲散。
6.感覺
按其本性來說,依賴於客體和客觀刺激的感覺在內傾型態度中必經受相當大的修正。它也具有一種主觀因素,因為除了被感覺到的客體以外,還有一個正在感覺的主體,將他的主觀意向附加到客觀的刺激中去。在內傾型態度中,感覺主要建立在知覺的主觀成分上。由此我所意指的是,這種看法在藝術作品對外在客體的再現中能得到最好的說明。例如,當幾個畫家描繪同一處風景時,他們都試圖忠實地再現它,但他們的描畫卻是彼此不同的,這並非僅僅因為能力的差異,而主要是因為其不同的觀看方式;實際上,在某些繪畫中還存在情調和色彩及形式處理方面的顯著的心理上的差異。這些特性顯露了主觀因素的影響。主觀因素在感覺中的情形與我們前面所討論的其他功能中的情形基本上是一樣的。它是一種無意識意向,從根源處改變了感性知覺(sense-perception),使其失去了純粹客觀影響的特徵。在這種情況下,感覺主要與主體相關聯,其次才聯繫到客體。主觀因素之可能具有多麼強大的影響力,這在藝術中顯示得最為清楚。主觀因素的優勢狀況有時會達到完全壓抑客體影響的程度,然而,即使感覺變成了對主觀因素的知覺,沉溺到了純粹刺激的水平,但感覺畢竟仍然是感覺。內傾感覺因此而定向。真正的感官-知覺確實存在著,但看上去與其說是客體依其本色滲入主體,不如說是主體以極其不同的觀點觀看客體,或者說主體看到了與別人完全不同的東西。事實上,主體像任何他人一樣知覺到了同樣的事物,只是他並不滿足於純粹的客體影響,而是關注於由客體刺激所激發出來的主觀知覺。
主觀知覺明顯地不同於客觀知覺。他所知覺到的東西根本無法在客體中找到,客體至多不過做了某種暗示而已。即是說,雖然人人都有知覺,但它並非直接源於事物的客觀行為,也並非作為純粹的意識產物給人留下的印象——它太真切了,以至於不能這樣說。但是,它產生了一種特殊的心理印象,因為在此印象中我們察覺到了更高的心理秩序的要素。無論如何,這一心理秩序並不與意識的內容相一致。它必然與集體無意識的預設或配置(dispositions)相關,與神話的意象、觀念的原初可能性相關。主觀知覺具有蘊涵著這些意義的特徵。它的意義遠遠超越了純粹的客體意象,當然,這儘管僅僅對那些認為主觀因素意味著一切的人來說才是有意義的。而在其他的人看來,再現的主觀印象似乎蒙受了無法完全複製客體的缺陷,因此就其再現的目的而言它失敗了。
內傾感覺領悟到了心理世界的背景而非其表面。決定性的東西並非客體的真實而是主觀因素的真實、原初意象的真實,它們從總體上構成一個心理的鏡像世界(mirror-world)。這是一面具有特殊能力的鏡子,反映了所有存在著的意識內容,其中並不只是已知的和慣常形式的內容,或許可以說是潛在的法定永恆形式(sub specie aeternitatis)的內容,那些千百萬年以來意識所可能看見的內容。如此的意識除了能看到事物當下瞬間的存在之外,還能看到事物的變化和消逝,並且還不僅於此,同時它還能看到那些在它們的變化和消逝之後所存留的東西。當然,這只是一個形象的說法而已,但是我需要以此來說明內傾感覺的特殊性質。我們可以說,內傾感覺傳達一種意象,它的作用與其說是對客體的再現,不如說是經由客體而傳播了古老的主觀經驗的光澤和那些尚未發生的事件的微光。純粹的感覺印象向深度發展,達到了過去和未來,而外傾的感覺則僅僅抓住了白晝之光下所顯示的事物的當下存在。
7.內傾感覺型
內傾感覺的占據優勢產生出一種特定的類型,它具有某些特性。它是一種非理性類型,因為在事件之流中,它並非定向於理性判斷,而是純粹地定向於偶發事件。外傾感覺型為客觀影響的強度所引導,而內傾型則為客觀刺激所激發的主觀感覺的強度所引導。因此十分明顯,在客體和感覺之間並不存在任何成比例的關係,存在的是相當明顯既無法預測而又任意的關係。所以,從外部來看,什麼使一種印象得以產生和什麼使它從不會產生都是無法預見的。如果存在一種在任何方面與感覺的強度相應的敏捷的表達才能的話,那麼這種類型的非理性就會格外的引人注目。例如,當個體是一個創造性藝術家時就是這種情形。但是,既然這是一個例外,那麼通常出現的是,內傾型特別的不善於表達掩蓋了他的非理性。相反,他的平靜和被動,以及他的理性的自我抑制,卻可能十分突出。這種獨特性常常誤入歧途地把人導向一種表面的判斷,這確實產生於他與客體的毫無聯繫。一般來說,客體絲毫也沒有被有意識地貶低,但它的刺激卻從它那裡被帶走了,立即被不再與客體的真實相關的主觀反應所代替。這自然具有同樣的貶低作用的效果。這種類型易於提出一個問題,為什麼人終究存在著,為什麼一般的客體具有它們存在的理由,因為既使它們不存在,那些根本的東西也仍然繼續發生著。這種疑問只有在一些極端的個案中才能成立,而在正常的個案無法成立,因為客體的刺激對感覺來說是絕對必需的,只不過它所產生的東西與外在狀況所期望產生的東西截然不同罷了。
從外在方面來看,情形似乎是這樣,客體的作用最終並沒有滲入到主體內。這種印象只有在主觀內容確實受到來自無意識方面的干擾、阻斷了客體的影響的情形下才是正確的。這種干擾或許十分唐突,以致使得個體似乎能直接擺脫任何的客觀影響而掩護自己。在較為嚴重的個案中,這種防禦性保護確實存在著。即使僅僅稍微加強一下無意識的力量,感覺的主觀成分就會變得如此的活躍,以致模糊了客體的影響。倘若客體是一個人,那麼他會覺得完全被貶低了,而這時主體會產生一種幻覺的現實概念,這在病理學的案例中甚至可能達到不能區分現實對象和主觀知覺的地步。雖然這種十分關鍵的區分只有在接近瘋癲狀態時才會完全消失,但是在此之前的很長時間裡,主觀知覺早已在極大程度上影響到了思想、情感和行為,儘管這時事實上客體的全部現實性都能被清醒地看到。只要客體的影響成功地滲入了主體——因為它特殊的心理強度或因為它與無意識意象的完全相似——那麼即使正常的類型也會被迫按照無意識的模式來行動。這種行動具有一種與客觀現實無關的幻想的性質,顯得十足的倉皇失措。它立即顯示出這種類型疏離現實(reality-alienating)的主觀性。但是,倘若客體的影響沒有完全成功地滲入主體,客體便會受到善意的中立的對待,對它幾乎沒有移情發生,然而不斷努力地安撫與調適。太低的被稍微提高一點,太高的又被稍微降低一點,太富於激情的受到抑制,奢侈縱慾的則加以限制,任何超乎尋常的東西都被納入正確的程式——這一切都是為了把客體的影響限制在必要的範圍內。這樣,這種類型就成為了對其周遭環境的一種威脅,因為他全部無關痛癢的所作所為反倒變得令人困惑了。在此情形下,他易於成為他人侵略和凌辱的犧牲品。這些人容忍他人凌辱自己,然後便在最不合適的場合用加倍的固執和頑強來施加報復。
如果內傾感覺型沒有藝術表達的能力,那麼所有的印象都會沉入內心深處,著迷般地捕獲意識,這樣,通過對他們的迷戀作出意識的表達從而控制它們就變得不可能了。一般來說,這種類型只有以古代的方式才能組織他的印象,因為其思維和情感相對來說是無意識的,而且就算是有意識的,也只不過用於必要的、平庸的日常表達方面罷了。作為意識的功能,它們完全無法恰當地再現他的主觀知覺。因此,這種類型特別不易於接受對於客觀的理解,而且通常在理解自己方面也並不見得怎樣成功。
總之,他的發展使他自己疏離於客體現實,而將主觀知覺方面的優勢留給了自己,這種主觀知覺將他的意識導向到古代的真實,儘管他在比較判斷方面的缺陷使他完全無法意識到這一狀況。他實際上生活在一個神話的世界裡,在那裡,人、動物、鐵路、房屋、河流和山脈都顯得既像仁慈的神又像邪惡的魔鬼。它們正是以這種樣態出現在他面前但卻從未進入他的頭腦,儘管它們對他的判斷和行為造成了影響。他判斷和行為就像真正具有如此運作的力量一般;但是,只有當他發現了他的感覺與現實完全不符時,他才開始受到打擊。如果他具有客觀理性的傾向,他就會覺得這種不符是病態的;但是如果他仍然忠實於他的非理性,並且準備承認他的感覺的真實價值,那麼客觀世界就會顯現為一種純粹的虛構物和一幕喜劇。不過這種兩難只有在極端的個案中才會出現。通常,個體會默認他的孤獨和世界的平庸,而無意識地去成功地把握古代的東西。
他的無意識的主要特色在於直覺的壓抑,因此而獲得了一種外傾的和古代的特徵。真正的外傾型直覺具有一種獨一無二的機智,一種適應於客觀現實可能性的「敏銳的嗅覺」(good nose),而這種古代化的直覺則對於潛藏於背景中的所有模糊、陰暗、污穢和危險的可能性具有一種令人驚異的鑑別力。對這種直覺而言,關於客體的那種真正的和意識的意圖變得毫無意義了;相反,它嗅出了(覺察到了)潛在於每一個意圖背後的所有可領悟到的古代動機。因此,它具有危險和破壞的性質,與意識態度似乎健全的無害性形成鮮明的對照。只要個體不太過分地疏遠客體,他的無意識直覺就會對耽於幻想和過於輕信的意識態度做出一種有益的補償。但是,一旦無意識變得與意識對立起來,古代的直覺就會浮出表面,產生有害的影響,將它們強加於個體,釋放出最反常形式的強迫性觀念。這通常會導致強迫性心理症,其中,歇斯底里的特徵則以精神衰弱症狀的面目出現。
8.直覺
內傾的直覺定向於內在客體(inner object),這或許是我們正確地運用於無意識內容的一個術語。內在客體與意識的關係完全類似於意識與外在客體(outer object)的關係,儘管它們的真實性是心理的而非物質的。內在客體在直覺知覺中顯現為事物的主觀意象,雖然它們在外在世界中並不能遇到,但卻構成為無意識的內容,尤其是集體無意識的內容。這些內容就其本性而言自然無法進入到經驗中去,這是它們與外在客體所共同的一種性質。正如外在客體僅僅與我們對它們的知覺相對地保持一致一樣,內在客體的現象形式也同樣是相對的——它們的產品對我們來說具有不可進入的本質,它們是直覺功能的特殊性質的產品。
像感覺一樣,直覺也具有它的主觀因素,這種因素在外傾型態度中儘可能地受到了抑制,但在內傾型直覺中卻成了決定性因素。雖然內傾者的直覺可能為外在客體的刺激所引起,但是它所關心的並非外在的可能性,而是外在客體從他的內部所釋放出來的東西。內傾感覺主要限制在——經由無意識——對神經刺激現象的知覺上,它不能超越這一範圍,而內傾直覺則壓抑了這方面的主觀因素,從而使它去領悟那些引起神經刺激的意象。例如,假設某人遭到心因性暈眩突發的襲擊。感覺所關注的是這種神經系統擾亂的特殊性質,知覺它的所有特質,它的強度,它的過程,它的如何發生以及如何結束,但卻不會進一步越此去追究它的內容以及造成神經系統擾亂的東西。相反,直覺從感覺中獲得的只是它直接行動的推動力;它洞視到場景背後的東西,迅速知覺到造成這種特殊現象發生——暈眩的突發——的內在意象。它看見一個意象:一個步履蹣跚的人,心被利箭刺穿。該意象迷住了直覺活動;它被意象所捕獲,努力去探索意象的每一個細節。它緊緊地抓住靈視,以最富於生命力的興趣去觀察這一圖像的怎樣變化,怎樣進一步展開,最後又怎樣地消失。
這樣,內傾直覺就知覺到了意識背後的全部過程,其清晰鮮明的程度與外傾感覺對外在客體的感受不相上下。因此,對直覺來說,無意識意象獲得了重要的品性(dignity)。但是,由於直覺排斥感覺的合作,這使它對神經系統的擾亂或無意識意象對身體所產生的影響幾乎一無所知。意象似乎是同主體完全分離的,它們的存在似乎與他毫不相關。因此,在以上所提及的例證中,如果受到暈眩的襲擊,內傾直覺者完全沒有意識到被知覺的意象或許正以某種方式關涉於他自身。當然,這對於判斷類型來說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但事實仍然是,當我處置直覺時常常遇到這種情形。
外傾直覺者對外在客體明顯的冷漠態度也見於內傾直覺者與內在客體的關係中。正如外傾直覺者不斷覺察到新的可能性一樣,他對這些可能性的追尋既與他自己的利益也與他人的利益無關,一點也不考慮到對人的尊重,並把他在永恆的尋求變化的過程中剛剛建立起來的東西都摧毀了,同樣地,內傾直覺者也是從意象到意象,在無意識豐富的蘊藏中追逐每一種可能性,而沒有在它們和他自身之間建立起任何的聯繫。正如對一個僅僅感覺世界的人來說,現象世界絕不會成為一個道德的問題一樣,同樣地,對直覺者而言,內在意象世界也絕不是一個道德的問題。在他們兩者那裡,這是一個審美的問題,一個知覺的問題,它是一種「感覺」。因此,內傾直覺者很少意識到他自己的肉體存在,或很少意識到他的肉體存在對他人的影響。外傾類型會說:「現實中沒有他存在的位置,他使自己沉溺於毫無結果的幻覺中。」當然,從直接功利的觀點來看,這種對無意識意象的知覺,其生命的創造性能量所產生的不可窮盡的豐富性是毫無意義的。但是,既然這些意象呈現了看待世界的可能的方式,給生命提供了新的勢能,那麼,這種對外在世界來說最為陌生的功能,對於整個心理系統來說便是必不可少的,正像相應的人類類型對於一個民族的心理生活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一樣。倘若這種類型根本就不存在,那麼也就不會有以色列的先知的存在。
內傾直覺所領悟的意象源於先天的遺傳的無意識根基。這些原型的最內在的本質無法為經驗所接受,它們是歷代先人心理運作的積澱;即有機體存在的普遍經驗的累積或匯聚,經億萬次重複後就凝聚成了類型。因此,在這些原型中,自從原初時代以來就依照這種方式發生的全部經驗都得到了體現。這些經驗越是頻繁地發生和越是具有強度,它們就越是清楚地集聚而為原型。因此借用康德的話來說,原型是直覺所知覺到的並在知覺中所創造的意象的本體(noumenon)543。
既然無意識並不是某種閒置在那裡的心靈骷髏(psychic caput mortuum),而是與我們共存的、並且不斷經歷著轉化的東西,它們內在地與一般性事件的發生相關聯,那麼內傾直覺通過對這種內在過程的知覺,就可能對理解發生於外在世界的事件提供某些具有絕對重要性的資料。它甚至能以近乎清晰的輪廓預見新的可能性,預見那些後來確實發生的事件。它的先知先覺的預見可由其與原型的關係而得到解釋,原型體現了那種支配所有可經驗到的東西的規律。
9.內傾直覺型
當內傾直覺的特殊性質占據優勢時,就產生出一種特殊類型的人:一方面是神秘的夢幻者和預言家,另一方面則是藝術家和幻想的狂人(crank)。藝術家或許被視為這種類型的正常代表,他們傾向於把自己限制在直覺的知覺特性的範圍內。通常,直覺者僅止於知覺;知覺是他的主要問題,此外——以創造性的藝術家為例——還有對於知覺的形構問題。但是,幻想狂者則滿足於一種靈視的觀念,他本人即為靈視的觀念所形構、所決定。自然,直覺的強化常常導致個體同可觸知的現實的極度疏離;在他直接的生活圈子裡,他甚至完全變成一個謎一般的人物。如果他是一位藝術家,就會在他的藝術中揭示一些陌生而又遙遠的東西,在其繽紛的色彩中閃爍著奇特而又平庸、美麗而又古怪、崇高而又荒誕的光芒。如果他不是藝術家,就通常只是一個得不到賞識的天才,一個「誤入歧途」的偉人,一個聰明的傻子,一個「心理」小說中的人物。
雖然直覺型很少具有把知覺看成一個道德問題的傾向,因為這是其判斷功能的強化所要求的狀況,然而其判斷功能極輕微的分化便足以將直覺的知覺從純粹的審美領域轉移到道德領域中去。由此便產生了這種類型的變體,它從根本上區別於審美的類型,儘管它仍然具有內傾直覺型的特徵。當直覺型試圖把自己與靈視聯繫起來,當他不再滿足於純粹的知覺及知覺的審美外觀和審美評價,當他面臨諸如此類的問題:這對於我或對於世界意味著什麼呢?從這種靈視中浮現出來的東西對於我或對於世界具有怎樣的責任或任務呢?這時,道德的問題就出現了。那些壓抑了判斷或其判斷受到知覺功能的控制的純粹直覺者就根本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因為他的唯一問題在於「如何-知道」他的知覺。他發現那種道德的問題是不理智的,甚至是荒謬的,他儘量避免他的思想陷入毫無關係的靈視中。具有道德定向的直覺者則大不相同。他會反思其靈視的意義,很少關注那種審美可能性的發展,而是更多地考慮到從靈視的內在含義中所湧現出來的道德效應。他的判斷力使他領悟到——儘管通常是十分晦暗的——他作為一個人和一個整體的人,怎樣地被囊括於他的靈視之中,他並非是一個被知覺到的客體,而是更其渴望參與到主體的生命中去。通過這種認識,他覺得必須把他的靈視轉變為他自己的生命。但是,由於他傾向於唯一地依賴他的靈視,所以他的道德努力就變成片面的了;他使他自己和他的生命變成了那種確實適應事件內在的和外在的含義、但不適應當今的現實的象徵。他自己剝奪了自己對現實的任何影響力,因為他仍然是無法得到理解的。他的語言並非通常所談論的語言——變得太主觀化了。他的論辯缺乏令人信服的理由。他只得承認或宣稱,他的話是「曠野中叫喊的聲音」。
內傾直覺者所壓抑的主要是對於客體的感覺,這影響了他全部的無意識。這就產生了一種具有古代特徵的補償性的外傾感覺功能。其無意識人格能被恰當地描繪為一種相當低級的、原初秩序的外傾感覺類型。本能性和無節制性是這種感覺的主要特徵,帶有明顯的對於感官-印象的依賴。它補償了那種直覺的意識態度相當匱乏的狀況,賦予其以某種價值,因而避免了那種過度的「升華」(sublimation)。但是,如果通過對意識態度的強制性誇大而使完全屈從於內在知覺的狀況得以發生,那麼無意識就會轉變為對立,引發那種由於過分依賴客體而與意識態度處於直接衝突中的強制性感覺。這種神經症的形式便是強迫性心理症,其症狀有些是憂鬱症的表現,有些是感覺器官的神經過敏,有些是對某些人或某些物體的強制性聯結。
10.內傾非理性型概述
以上描述的兩種類型對於外在的判斷來說幾乎是不可接近的。由於他們是內傾的,因而缺乏表達的能力或願望,往往在這方面給人以批判的把柄。既然他們的主要活動是內向的,那麼除了拘謹、隱秘、冷漠、無常和一種明顯莫名其妙的困窘之外,什麼東西也無法從外表上顯露出來。一旦有什麼東西呈現於表面時,那通常是劣勢的和相對無意識的功能的間接表現。這種表現自然會引發不利於這種類型的輿論偏見。因此,他們大多受到較低的評價,至少是遭受誤解。就他們並不了解自己而言——因為他們很大程度上缺乏判斷力——他們也無法理解為什麼公眾會經常這樣地貶低他們。他們無法看到他們努力做出的表達其實也是一種具有低級特徵的表達。他們的靈視為主觀事件的豐富性所迷惑。在他們內部發生的東西具有如此強烈的感染力和不可窮盡的魅力,以致使他們幾乎沒有注意到,他們慣常用來交流的方法幾乎根本就無法表達任何他們自己所體驗到的東西。他們片斷的或插曲式的交流方式,要求他們周圍的人具有極高的理解力和善意;此外,他們的交流方式缺乏那種其本身就具有說服力的個人魅力。相反,這些類型常常顯示出一種粗魯、叛逆的態度,儘管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並且不願意識到這一點。當我們開始認識到要把內心所感受到的東西轉換成通俗易懂的語言是多麼的困難時,我們就會對這些人作出更為公正的判斷,並且會極大地諒解他們。然而,這種諒解也不能做得太過分了,以免弄得他們以為表達不表達都無所謂了。這樣做只會給他們帶來最大的傷害。命運為他們設置了無法克服的外在困難,這或許對他們來說要遠遠超過他人,但是,這種困難對他們陶醉於內在靈視的狀況也具有極大的清醒的作用。通常,只有一種強烈的個人需求才能從他們身上擠壓出一種能使他人了解的表述來。
從外傾的和理性主義的觀點來看,這種類型確實是些最無用處的人。但是,從更高的觀點來看,他們生動地證明了:這個充溢著迷人的生命的豐富而多樣的世界並非僅僅是外在的,而且也存在於其內心。無可否認,這些類型誠然只是人性片面的標本,但是,他們對於那些拒絕被現代理性時尚所蒙昧的人來說,卻是足資教訓的實例。他們自行其是,成為文化的教導者和推動者。他們生命的教誨意義更甚於他們的言詞。從他們的生命來看,而絕非從他們的最大缺陷——交流方面的無能——來看,我們可以了解到我們文明的最大謬誤,即,對語言陳述近乎迷信的崇信,對語言和方法之類教育無限度的高估。一個兒童當然會承認自己將銘記父母雙親的諄諄教誨,但是,難道父母們真的認為孩子是因此而受到教育的嗎?實際上是父母的生活教育了孩子——他們所附加的那些言詞和姿態只會給他造成混亂。這對教師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但是我們卻崇信這樣的教育方法,倘若唯有這種教育方法是好的,那麼它的施行就會使教師變得聖潔。一個低下的人絕不會成為一個好教師。但是,他可以把他那不知不覺中有害於學生的卑劣的低下,隱藏在一種卓越的教育方法或他同樣出色的能言善辯的天賦之後。誠然,較為成熟的學生更其渴望獲得關於有用的方法的知識,因為他已被那種相信方法萬能的普遍態度所征服。他已經知道,即使最空洞的頭腦,只要能夠具有像鸚鵡一樣正確無誤地複述方法,他就是最優秀的學生。他的整個環境都向他演示,所有的成功和幸福都是外在的,而只有獲得正確的方法才能達到個人慾望的港灣。或許也偶爾有這樣的情形,他的宗教導師的生命不是向他顯示出那種從內在靈視的寶藏中放射出來的幸福之光嗎?非理性的內傾型確實不能成為更完美的人性的導師;他們缺乏理性和理性的倫理,但是,他們的生命卻教誨了另一種可能性,即內在的生命,這是我們的文明所如此可悲地欠缺的。
11.主要功能和輔助功能
在前面的描述中,我並不想給我的讀者留下這樣的印象:這些類型在真實生活中經常以諸如此類的純粹的形式出現。可以這麼說,他們只是高爾頓544式的家庭人物肖像,所挑選出來的是普遍的因而也是典型的特徵,這些特徵受到不成比例的強調,而個體的特徵卻也相應不成比例地被塗抹掉了。更接近的研究顯示出更普遍的規律性,除分化程度最高的功能之外,其他的、較低分化程度的次等重要的功能也出現在意識中,它們產生一種共同的決定性影響。
為了清晰起見,讓我們再歸納一下:所有功能的產物都可能是意識的,但是只有當它的運用處於意志的支配之下,而且同時當其主導原則對意識的定向具有決定性作用時,我們才能談論一種功能的「意識性」。例如,當思維並不是一種純粹的事後思考或沉思默想,它的結論具有一種絕對的有效性,以致其邏輯的結論無論作為實際行動的動機還是作為實際行動的保證都具有這種有效性,而無須任何進一步的證據來支撐時就是這樣。從經驗來看,這一至高無上的權威總是獨自屬於某種功能,並且只能屬於某種功能,因為另一種同樣獨立的功能的介入勢必產生出另一不同的定向,它至少會部分地與前一種功能相衝突。但是,既然對意識的適應過程來說,擁有清晰而不模糊的目標總是一個根本的條件,那麼,具有同等力量的第二種功能的出現就自然會遭到壓抑。因此,這另一種功能就只能具有次等的重要性,經驗的事實就是如此。它的次等重要性應歸因於:它不像主要功能那樣,作為一種絕對可靠的和決定性的因素,依其自身的權利是有效的;而是更多地扮演了一種輔助性的和補充性的功能的角色。當然,只有其性質不與主導功能相對抗的功能才能表現為輔助功能。例如,情感就絕不能扮演與思維相應的第二功能的角色,因為它的性質與思維形成強有力的對抗。思維,如果它是真正的思維並且忠實於它自己的原則的話,那麼它也必然嚴厲地排斥情感。當然,並不排除有這樣的情形:在某些個體身上,思維和情感處於同一層面,兩者在意識中具有勢均力敵的驅動力(motive power)。但是,在這類情況下,尚不存在分化出類型的問題,而只存在相對來說未經充分發展的思維和情感。因此,諸種功能未成形的意識狀態或未成形的無意識狀態乃是原初心靈的標誌。
經驗表明,次要功能的性質雖然不與主導功能相對立,但卻總是與之不同的功能。因此,思維作為一種主要功能可以與作為輔助功能的直覺相匹配,或者確實也能與感覺相匹配,但是,正如已經討論過的那樣,它永遠不能與情感協調起來。無論直覺還是感覺,都不同思維敵對;它們無須被絕對地排除掉,因為它們不像情感那樣——作為一種判斷的功能,能成功地與思維相匹敵——具有與思維同等和相對立的性質,它們只是知覺功能,為思維提供受歡迎的援助。但是,一旦它們達到堪與思維媲美的同等分化的程度,它們就會引起態度的變化,變得與思維的整體傾向相對立。它們將把判斷的態度轉變為知覺的態度,於是,對思想必不可少的理性原則就會受到抑制,以利於純知覺的非理性。因此,輔助性功能只有當它服務於主要功能,並且不要求自己原則的自主性時,才是可能的和有用的。
對實際出現的所有類型來說,這一原則是普遍有效的,即除了意識的主要功能之外,還存在一種相對的無意識的輔助性功能,它在任何方面都具有與主要功能不同的性質。眾所周知的情景就從這些組合中產生出來了,例如,實用的思維與感覺配對成雙,反思的思維往往以直覺為前導,藝術家的直覺憑藉情感-價值的幫助來選擇和呈現它的意象,哲學家的直覺藉助強健的理性將它的靈視系統化為可理解的思想,如此等等。
無意識功能之間的組合也按照意識功能的聯繫模式而發生。因此,無意識的直覺-情感的態度可能會同意識的實用思維相對應,其中情感相對直覺來說受到更強烈的抑制。這些特徵只是對於那些關注此類病例的實際心理治療的人來說才有興趣,而且了解這些病人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我曾經不斷地觀察過一個分析師,當面對一個極端的思維型心理病患者時,他是如何竭盡全力直接從患者的無意識中發展他的情感功能的。這種努力必然失敗,因為這樣做極大地侵犯了意識的立足點。如果侵犯獲得成功,那麼患者就會對醫生產生一種真正的強迫性依賴,產生一種只能用粗魯才能排除的轉移作用(transference),因為這樣做使患者失去了立足點,他的醫生變成了他的立足點。但是,當發展的途徑通過輔助性功能來進行——在理性型病例中通過非理性功能來進行——時,那麼通向無意識和通向受到最深壓抑的功能的通道就可以說是因其自然地貫通了,同時給意識的立足點提供了恰當的保護。這就給予了患者一個寬廣的視野,知道什么正在發生以及什麼可能發生,使他的意識足以抵禦無意識侵襲。反之,為了減緩無意識的衝擊,非理性類型則要求一種強力發展的理性的輔助性功能出現在意識中。
無意識功能存在於一種古代的、野獸般的狀態中。因此它們在夢和幻想中的象徵性顯現通常表現為兩個野獸或兩個怪物之間的搏鬥或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