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學 · 第二節 何以戀愛是一個藝術
上節提到的吉布森和別的作家曾經替戀愛下過的一個界說,認為戀愛是一個「情」(sentiment)和一個「欲」(passion);究屬是情是欲,要看一個人的觀點了。無論是情是欲,它是情緒生活的一個穩定而複雜的組織。當「情」看,它是一種比較理智的、文雅的與不露聲色的心理狀態;當「欲」看,它是一個富有力量的情緒的叢體。所謂「欲」,據英國心理學家香德(A.F.Shand)的定義,「是情緒與欲望的一個有組織的體系」,換言之,它不只是一個情緒的系統而已,不過在無論什麼欲的發動的過程里,遲早會產生一套自動的控制的方法,來調節慾力的大小,並且總能調節得多少有幾分效力,至於這一套方法究屬如何活動,究屬利用什麼機構,我們姑且不論。因為戀愛之所以為一種欲是成體系的,而受統一的原則的支配的,所以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有下列的幾種特點:「它是穩定的或穩稱的、調節的、富有含蓄的,並且有內在而深沉的理性存乎其間。」不過上文云云,只是就戀愛的所以為人體內的一種心理狀態而言,再若兼就體外而論,或兼顧到它的正常的發展而論,戀愛的基本條件(也有如吉布森所說)是「從對象身上所取得的快樂的感覺」;說到這裡,我們就發現我們的討論所最需措意的一條路徑了。這種快樂的感覺固然不一定全是快樂,其間也夾雜著無可避免的痛苦,甚至於牽引起不少的可能的悲哀,這幾種情緒原是彼此合作、交光互影而揉雜在一起的;不過,也正唯有痛苦與悲哀的成分同時存在,戀愛之所以成為一種有快感的欲,便更見得有力量,更見得顛撲不破[此段見解,靄氏發揮得最清楚,即見《研究錄》第三輯《戀愛與痛苦》一文中。]。也正因為戀愛是如是其複雜,如是其富有含蓄,它才可以成為六欲的班頭、七情的盟主,我們這樣的推崇戀愛,決不是一種浮詞,一種濫調,而是有特殊與莊嚴的意義的。
不過我們這樣推崇戀愛,我們還沒有能把它的意義充分發揮出來。戀愛實在還有比此更大的價值。所謂「情慾的班頭盟主」也許只不過是一种放大的唯我主義,一種牽涉兩個人的唯我主義,就是法國人所說的egoisme à deux。比起單純的唯我主義儘管大得一點,終究並不見得更崇高,更雍容華貴。照我們在上文所了解的戀愛也可以說是一個生髮力量的泉源,而在戀愛中的兩個男女是生髮這種力量的機構,如此,則假若雙方所發出的力量,都完全消磨在彼此的身上,這不是白白地耗費了嗎?戀愛原是一種可以提高生命的價值的很華貴的東西,但若戀愛的授受只限於兩人之間,那範圍就不免過於狹小,在有志的人,在想提高生活水準的人,就覺得它不配做生活的中心理想了,這話羅素(Bertrand Russell)也曾說過,我以為是很對的[近代青年,在一部分文人的提倡之下,很喜歡閱讀冒襄《影梅庵憶語》和沈復《浮生六記》一類的書,他們應知這一類的書,如果當文藝小品看,固然有它們的價值,但若當戀愛生活的規範與金科玉律看,那是一大錯誤。靄氏這一段話,在這一點上最能發人深省。]。於兩人之外,戀愛一定要有更遠大的目的,要照顧到兩人以外的世界,要想像到數十年生命以後的未來,要超脫到現實以外的理想的境界,也許這理想永無完全實現的一日,但我們篤信,愛的力量加一分,這理想的現實化也就近一分。「一定要把戀愛和這一類無窮極的遠大的目的聯繫起來,它才可以充分表現它可能的最大的莊嚴與最深的意義。」
我們現在要討論的,就剩所謂戀愛的那一半由於外鑠的基本條件了。這外鑠的條件,我們已經看到,就在道學家也承認,他們對於它的細節目雖不免因道學的成見,而存心忽略過去,但大體上也總是接受的。這條件就是上文提到過的「從戀愛的對象身上所取得的快樂的感覺」(joy in its object)。說到這裡,我們也就說到了戀愛為什麼是一種藝術了。
在以前,不很久的以前,戀愛的藝術,在心理學與倫理學的書本里,是找不到一些地位的。只有在詩歌里,我們可以發現一些戀愛的藝術,而就在詩人,也大都承認,他們雖談到這種藝術,卻也認為這是一種不大合法而有干禁忌的藝術,所以談儘管談,只要許他談,他就心滿意足,但他並不覺得這是應當談的,或值得談的。十五世紀以前,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的許多關於戀愛藝術的詩詞,就是在這種心境下寫的,而這種詩,有的人以為真是合乎藝術的原則,而加以歌頌;有的人以為是誨淫的,而加以詛咒。一直到近世的基督教化的歐美國家,大家的看法始終是如此。一般的態度,總以為性愛至多是一種人生的責任,一種無可奈何的責任,因此,把它在眾人面前提出來討論,或在文藝里加以描繪,是不正當的、不冠冕的,以至於不道德的[中國人對於性愛的看法,雖比基督教文化下的歐美的看法略較開明,不把性現象看作齷齪的事物,性活動看作造孽的行為;不過這種責任的看法,和不便形諸筆墨的看法,倒是中西一致的。《國策》:楚圍雍氏,韓令尚靳求救於秦。宣太后謂尚子曰:「妾事先王日,先王以髀加妾之身,妾固不支焉;盡置其身於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戰國去古代比較自然的光景未遠,所以宣太后肯如此說,而史家敢照所說的記錄下來;而後世文人的看法就不同了,清人王士禎對於這一段話的反應是:「此等淫褻語,出於婦人之口,入於使者之耳,載於國史之筆,皆大奇!」見《池北偶談》。王漁洋這種見地,在後世是很普遍的,碩學鴻儒,因為好作風月小詞,至於被擯於從祀之列,例如歐陽修,也就因為主持風教的人大都有此種見地。袁枚《子不語》(卷二十一)說:「李剛主正心誠意之學,有日記一部,將所行事,必據實書之,每與其妻交媾,必楷書某月某日,與老妻敦倫一次」,雖不避諱掩飾,卻又犯了所謂責任的看法,而其所以肯坦白寫出的緣故,倒也並不因為此事值得寫,不妨寫,而是因為要表示他的意誠心正,他的不欺,所以不得不寫;這其間也當然富有一種對己的責任的看法。]。有人說過,就近代而論,戀愛的藝術的萌櫱,是到了十二世紀的法國才發現的,但其為一種藝術,卻始終是不合法的,只能在暗中發展。
到了今日,情境才起了變化。把戀愛當作藝術的看法如今已漸漸地得到一般人的公認。他們覺得這種看法終究是對的,並且道德學家與倫理學的接受與主張這種看法,倒也並不後人。他們承認,只是責任的觀念,已經不夠做維持婚姻關係於永久的一種動力,我們誠能用藝術的方法,把戀愛的基礎開拓出來,把夫婦間相慕與互愛的動力增多到不只一個,那也就等於把婚姻的基礎更深一步地鞏固起來,把婚姻的道德的地位進一步地穩定起來[中國人對婚姻,責任觀念很重,而藝術觀念很輕,真正床笫間的性愛的藝術自然也談不大到。不過對於此種藝術的第一步,即充分的積欲的準備,卻不能說全無理會,「相敬如賓」的原則,「上床夫妻,下地君子」的道理,從這個立場看,而不從禮教的立場看,是極有價值的。唯其下地能守君子之誼,上床才能盡夫婦之歡。]。我們在這一節里並不預備專門討論婚姻的道德,但這種道德的見地與要求我們是充分地承認的。
承認戀愛是一種藝術,其初期的一番嘗試也還相當的早,在近代文明開始之初,我們就有些端倪了。法國外科醫學界先輩大師帕雷(Ambroise Paré)告訴夫婦在交接以前,應當有多量的性愛的戲耍(love-play),作為一個準備的功夫。更晚近的則有德人富爾布林格(已見前)在他討論婚姻中的性衛生一書里,認為凡是做醫師的人都應當有充分的學力和才識,可以對找到他的人,講解交接的方法與技術。再回到和性愛的藝術的初期發展特別有關係的法國,一八五九年,醫師居約(已見前)發表了一本《實驗戀愛編》(Breviaire de I』Amour Experimental),把性愛藝術的要點極剴切精審地介紹了一番;過了七十多年(一九三一),此書才有人譯成英文,書名改稱為《婚姻中戀愛者的一個儀注》(A Ritual for Married Lovers),儀注的說法很新穎可喜。[英譯本只是法文原本的一部分,譯者是一個女子,姓名叫Gertrude M.Pinchot。]
說到這裡,我們就追想到女子性衝動的種種特點,以及女子性生活中所時常發生的性能薄弱或性趣冷酷的現象。唯其女子的性能有這種種特點以及不健全的表示,戀愛的藝術才得到了發展的鼓勵,而整個的動物界中,何以求愛的現象大率有成為一種藝術的趨勢,也就不待解釋而自明了。
我們在上文已經說到過,女子的性趣冷酷,可以產生家庭間的勃谿,妻子因此而受罪,丈夫因此而觖望,或終於不免於婚姻以外,別求發展。在這種例子裡,其所缺乏的,或為性交的欲望,或為性交時的愉快,往往是二者均有不足;無論何種情形,都需要戀愛的藝術來加以補救。
性交接,包括初步的性戲耍在內,原是一個生物的活動;在這活動里,雌的所扮演的,正常的是一個比較被動的部分,而在文明的女子,這相對的被動的地位,不但受自然的驅遣,並且受習俗的限制,不免越發變本加厲起來。陽性剛而主動,陰性柔而被動,確乎是自然界的一大事實,陰陽柔的學說,只要不過於抹殺武斷,是有它的價值的。這種二元的分別是極基本的,而男女兩性在心理上的種種差異也就導源於此;這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而也是近代人士最容易忘懷的一個事實[參看中國《易經》一書及宋元以來理學中陽剛陰柔的人生哲學。]。布萊恩(已見前)說得好,兩性之間,性的緊張的狀態,既相反而相成,則彼此在自己的身心上所引起的種種感覺與反應,也自不能一樣;易於興奮的陽具所產生的反應是急遽的推動、不斷的活躍、具有侵占性的霸道的活動等等,而知覺敏銳的陰道所產生的反應是比較靜待的容受,被動的馴服,等等。換言之,我們在這裡可以發現所謂「男性」和「女性」兩者不同的精義。不過,布萊恩也曾經提示給我們看[見布氏所著文《雙性現象》,一九三○年四月的《國際精神分析雜誌》。],在我們到達這陽動陰靜的段落以前,即在求愛的較早的一節過程里,所謂動靜的地位是多少有些對調的;即陽的反有幾分柔順馴服,而陰的反有幾分主動與幾分作威作福[參《易》咸卦。此卦說:「咸、亨、利、貞,取女吉。彖日,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按此卦艮下兌上,孔氏《正義》說:「艮剛而兌柔,若剛自在上,兌自在下,則不相交感,無由得通;今兌柔在上,而艮剛在下,是二氣感應以相授與,所以為咸亨也。」《正義》又說:「艮為少男,而居於下,兌為少女,而處於上,是男下子女也。」此卦的卦象說:「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正義》說:「澤性下流,能潤於下,山體上承,能受其潤,以山感澤,所以為咸……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澤,故能空虛其懷,不自有實,受納於物,無所棄遺,以此感人,莫不皆應。」]。女子的性神經中樞,數目上既較多,分布上亦較散漫,因此,性衝動的驅遣、疏散與滿足,往往容易找到許多比較不相干與意識界以下的途徑,而同時,把性事物看作齷齪與性行為看作罪孽的種種傳統的觀念,也容易在女子身上發生效力,從而使她把性的衝動抑制下去。也因此,自古以來,女子的性衝動,比起男子的來,也就容易被擯斥到意識的下層里去,容易從不相干與下意識的途徑里找尋出路。弗洛伊德的學說之所以成功,就因為他能把握住這一層大有意義的事實。不過,女子雖有這種種無可否認的性的特點,我們卻不能根據了它們,而懷疑到女子本來就有一種寂寞與冷酷的自然傾向。我們知道,在相當不違反自然的生活環境裡,性趣冷酷的女子是不容易覓到的。即在文明社會的窮苦階級里,說者都以為「老處女」是絕無僅有的(一部分的女僕是例外,她們的生活狀態是很不自然的,像許多家畜一樣);即此一端,雖不能證明女子的性能本質上並無缺陷,至少也可以略示到這一點。不過就文明女子而論,情形就不同了。在自然、藝術、習俗、道德與宗教的協力的影響之下,等到她經由婚姻而到達丈夫的手裡的時候,她往往已經是一個將近徐娘半老的人(原文是成年期後半的人),已經不大適宜於性交接的行為,所以,除非做丈夫的人特別有些藝術上的準備,與性情上的溫存體貼,結果,床笫之私,只足以引起她的痛苦、厭惡,或對她只是一種味同嚼蠟的反應罷了。
當然,在女子自身也容或有種種不健全的狀態,有不能不於事先加以治療或糾正的。早年自動戀或同性戀的癖習往往可以使女子對於正常的性交發生厭惡,視為畏途,在性交之際,也確乎可以有許多困難。或許性器官本來不大正常,而多年的處女生活的恝置不問,又不免增加了這種不正常的程度,又或許有陰道口過度緊縮的狀態(vaginismus)[中國舊時所稱的石女,其中有一部分所患的實際上恐怕是此種陰道緊縮的狀態。]。對於這種例子,婦科醫師的幫忙是不能少的,而一經診治以後,自然的性的感覺也許很快而且很滿意地發展起來,而性交之際,也不難達到亢進的境界。不過大體說來,要治療妻子的性感覺的缺乏,主要的責任通常總是在丈夫的身上。所可慮的是做丈夫的人不一定都有這種準備。我們很怕法國名小說家巴爾扎克(Balzac)一句很煞風景的話到如今還是太與事實相符,他說,在這件事上,做丈夫的人好比猩猩彈小提琴!小提琴始終不能應手成調,始終好像是「缺乏感覺」似的,但這也許不是小提琴的錯誤。這倒並不是說做丈夫的人是自覺地或故意地魯莽從事。做丈夫的人,如果太沒有知識,太被「為夫之道」的義務觀念所驅策,大量的魯莽的行為當然是可以發生的。不過,做丈夫的人,一面固然外行,一面也未始不真心想體貼他的妻子。最可以傷心的是,就很大的一部分的實例說,丈夫的所以外行,所以笨拙,是端為他是一位有道之士,一位有高尚的理想的青年,當其未婚以前,他的生活曾經是玉潔冰清到一個程度,幾乎不知道世上另外有種動物,叫作女子,姑無論女子的本性與女子在身心方面的需要了。我們固然得承認,最美滿的婚姻,最能白頭偕老,始終貞固的婚姻,有時候就是由這樣的兩個玉潔冰清的青年締結而成;他倆在婚前婚後真能信守「不二色」的原則。但這種玉潔冰清的態度與行為可以比作一把兩面是口子的刀,操刀的人用這邊的口子來割,是有利的,若用那邊,就是有害的,而就不少的例子說,操刀的人往往用錯了口子。所以一個在舊時宗教與道德觀念下所培養出來的青年,在結婚以前越是「天真」,越是「純潔」,一旦結婚以後,他會突然發現,這種「天真與純潔」便是粉碎他的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唯一的礁石,害了自己,又害了妻子。不過話得兩面說,一個在結婚以前專以尋花問柳為事的青年,比起這種「天真」的青年來,在準備上也是一樣的不適當,尋花問柳的人失諸過於粗魯輕率,不免以待妓女的方法待妻子,「天真」的青年則失諸過於顧慮到妻子的「純潔」,其不幸的方向雖大有不同,而其為不幸則一。[這一節所稱的玉潔冰清、天真、純潔,當然不是真的,而是「罔昧無知」的代名詞。]
我們得承認所謂丈夫的責任也往往並不容易盡到。近代晚婚的傾向,特別是在女子方面,更使做丈夫的不容易盡到這種責任。在近代的文明狀況之下,女子在結婚以前,總有不少的年份是過著一種我們不能不假定為比較貞潔的生活,我們也不能不假定,在這許多年份以內,她的性的活力,像電一般的發出來以後,總得有些去路,有些消耗的途徑。而在尋覓去路之際,她總已養成種種比較牢不可破的習慣和陷入種種比較擺脫不開的窠臼;她的整個的神經系統總已受過一番有型的範疇,並且多少已很有幾分硬化。就在性的體質方面,她的器官也已經失掉幾分原有的可塑性,以致對於自然功能的要求,不容易做正常的反應。遲婚的女子第一次生產,往往有許多困難,這是很多人所知道的;但遲婚者的初次性交也有許多困難,並且這兩類的困難是彼此並行而同出一源的,卻還不大有人充分地了解。很多人以為青年期的前半不適宜於結婚與發生性交的關係,以為此時期內的性交,對女子無異於強力姦污;這種見解實在是一個錯誤。實則事理恰好和此相反,一切的事實都能證明一個青年期內的少年女子,比起一個成年的女子來,對於初次的性交經驗,要容易領略得多。要知初次性交經驗的必須像目前的那般展緩,所有的理由只有文明社會的傳統觀念作依據,而並無生物事實的依據。在動物進化的過程里,發育成熟的期限,固然有越來越展緩的趨勢,這種趨勢當然也有它的意義,但我們應當知道,進化過程中所展緩的是春機發陳的年齡,而不是春機發陳以後的初次的性交關係,而人類的春機發陳,已經是夠遲緩的了。文明社會的種種要求固然迫使我們把性交行為的開始越往後推越好,但若我們順受這種逼迫,結果便是我們無可避免地要自尋許多煩惱。反過來說,我們如果要解除這種煩惱,便更有乞靈於性愛的藝術的必要。
總之,我們要對於男子的性生活加以調節,我們必須就女子方面,同時加以考慮,這是顯而易見的一種道理。更顯然而同時卻又不得不加申說的是,如果我們要了解女子的性愛一方面的心理生活,我們也必須兼顧到男子的一方面。
女子的性生活大部分受男子的性生活的限制和規定,這是我們首先必須了解的,而必須了解的理由也不只一個。這些理由我們在上文大致都已經提到過,不過性愛的藝術在性心理學既有其特殊的意義,我們不妨再提出來討論一下。第一點,我們要再度提到陽動陰靜、陽施陰受的道理。常有人說,並且也說得不無幾分理由,在性的題目上女子實在處一個優越與支配的地位,而男子不過是她手裡的一個玩物罷了。話雖如此,基本的事實卻不如此。我們充類至盡地說,就我們和大多數的生物所隸屬的高等動物界說,陽性總是比較主動的,而女性比較被動的。就解剖學方面說,以至於就生理學方面說,陽性是施予者,而陰性是接受者。而心理方面的關係也自不能不反映出這種基本的分別來,儘管在種種特殊的情形之下,在許多不同的細節目之上,這陽施陰受的自然原則自然規範,可以有些例外,但大體上是不受影響的。
第二點,既不論自然的雌雄的關係,我們有史以來,以至於有事跡可據的史前時代以來,一切男女關係的傳統觀念也建築在這大原則之上。我們承認,在性關係的樹立上,男子占的是一個優越與支配的地位;我們更從而假定,在這一方面,女子主要的功能,以至於唯一的功能,是生男育女,任何性愛的表示,要有的話,多少是屬於不合法、不冠冕的一些串戲性質,沒有正規的地位的。我們的若干社會制度也就在這條原則與這種假定之上,演變出來,建立起來:即如婚姻制度,我們一面承認家庭中丈夫有法定的家主的地位,而妻子則不負法律的責任,即妻子對丈夫負責,而不對社會負責;一面又於婚姻以外,承認娼妓的存在,以為只有男子有此需要,而女子則否。我們知道這些都是過火的,不全合事理的;幸而近代的社會輿論與國家法律在這方面已經有些變遷。不過我們也應當知道,古代傳下來的制度,尤其是這種制度在我們身上所已養成的種種情緒與見解,要加以改正,是需要相當的時間的,決非朝夕之間,可以收效。我們目前正生活在一個過渡時代之中,即在過渡的時代里,凡百的變遷要比較的快,我們依然不免很深刻地受到以往的影響。
還有很值得考慮的一點,這一點和上文的兩點也有些淵源,不過和女子一方面的心理生活的領域更有密切的關係,就是羞澀的心理。羞澀的心理有兩部分:一部分可以叫作自然的羞澀,那多少是和其他的高等動物共通的;第二部分是人為的羞澀,那一半就建築在社會習尚之上,而是不難加以修改的。世間也有怕羞的男子,但羞澀終究是女子的一種特殊的品性。這其間詳細的情形,以及種種例外的事實,不在本節的討論範圍以內(參看上文第二章第三節末段),不能具論。不過就大體說,羞澀的品性是女子心理的一大事實,是不容懷疑的,它和一般陰性動物在性活動之際所表示的柔順馴服的性格有極密切的先天關係,而和社會的習俗又有不少的後天關係,並且此種先天的關係,因後天的關係而越發現得牢不可破。(不過上文說過,後天的關係是可以修改的,至於可以修改到什麼程度,晚近的裸體運動很可以證明,裸體運動的會社近來一天多似一天,而男女社員可以完全以裸體相見而不露絲毫的窘態)就一般的情形說,這種後天關係的修改是不大容易的,傳統的種種習慣,近來雖已發生不少的變遷,但顯著的效果也還有限。不但有限,並且暫時還有一種不良的趨勢,就是在女子的意識上,引起一種不和諧的局面。意識包括兩方面,一是體內的感覺,二是身外的表現;今日的女子對於自身內在的性的感覺欲望,已經有自由認識的權利,但要在身外表示這些感覺與欲望,她就往往沒有這種自由了。結果是,現代的女子之中,十有七八知道她們要些什麼,但同時也知道,如果她們把這種需要老實地說出來,勢必至於使對方的男子發生誤會,以至令男子作惡,因而把男子拒絕於千里之外。這樣,我們的話就又得說回來;我們的先決條件是必須開導男子,讓男子了解女子的需要。這樣,我們就又回到了男子的身上。
就是這兩三點的討論可以足夠提示給我們看,我們目前所認識的女子應有的性生活的領域,實在有兩個,而這兩個是彼此衝突的。第一個是,女子性生活的理想是極古老的,可以說和我們的文明同樣的古老,這理想說,女子的性生活應以母道為中心事實,這中心事實是誰也不能否認的;但這理想又說,這中心事實以外,其餘的性生活的領域大體上全應由男子執掌;女子除了為成全她的母道而外,是沒有性衝動的,即使有,也是等於零的;因此,女子的天性是單婚的、一夫一妻的、從一而終的,而男子那方面,既無須困守家庭,又少子女養育之累,心理品性的變異範圍便比較大,婚姻的傾向也就很自然地會走上多妻的路。又因此,女子的性的問題是單純的、顯而易見的,而男子卻要複雜得多。這樣一個女子性領域的觀念,我們幾乎可以武斷地說,是遠自古典時代以迄最晚近的現代,大家所認為自然的、健全的,而不容易有異議的,至於與確切的事實是否相符,那顯然是另一問題。不到一百年前,英國的外科醫師阿克登(Acton)寫了一本關於性的問題的書,他說,我們若認定女子也有性的感覺,那是一種「含血噴人」的惡意行為,而這本書便是十九世紀末年以前在性的題目上唯一的標準作品與權威作品[阿克登所著書叫作《生殖器官的功能與病患》。按此書之作,既完全以男子為對象,好像生殖的功能是和女子全不相干似的。及偶然提到女子,則一則說,凡屬教養健全的女子對於一切的性的題目是不聞不問的。再則說:「大多數的女子是從不受任何性感覺的很多的麻煩的(這真是社會的幸福)!」三則說,我們若說女子有性的感覺,便是一種「含血噴人」的惡意行為,見靄氏《研究錄》第三輯頁一九四。]!在同一個時期里,在另一本標準的醫書上,我們發現寫著,只有「淫蕩的婦女」在和她們的丈夫交接的時候,會因愉快而做出姿態上的表示來!而這一類荒謬的話,居然受一般人的公認。
到了今日,另一個女子性生活領域的觀念正在發展。這個新觀念,我們也許得承認,是比較健全的,一則因為它和兩性價值均衡的觀念互相呼應[男女平等的概念,在稍知兩性差別的人是不大容易接受的,因此,靄氏在《男與女》一書的修正版(一九二六)的序言裡,特別提一個所謂價值均衡的概念來,英文是sexual equivalence。有sexual equivalence的新概念新名詞,而sexual equality的舊概念舊名詞可廢。],再則因為它和自然的事實,更相吻合。在今日的情形之下,就在性生活的領域以外,我們對於男女兩性分別的看法,也不像以前那般的斬釘截鐵。我們承認兩性之間有極基本的差異,並且就其細節目而言,也真是千頭萬緒,無法清算,但這些差異只是一些很微妙與隱約的差異。若就其大體而言,則男女既同為人類,便自有其共有的通性,換言之,人性終究是一個,而不是兩個。男女同樣的有做人的通性,也同樣的有此通性的種種變異的傾向。兩性之間,變異的趨向容有不同,但始終不至於影響通性的完整。[譯文中「通性」的說法是譯者加的,原文並不如此清楚。譯者以為靄氏這一段討論還嫌過於籠統。譯者不敏,近年來常以所謂「人格三方面」之說做議論的骨幹,青年修養要培植到這三方面,社會思想要顧慮到這三方面,社會問題要解決到這三方面,舉其一而遺其二,或舉其二而遺其一,結果總是不健全的。此三方面是,一為人我相同之通性,二為人我相異之個性,三為男女相差之性別。通性發展的效果是社會秩序,個性發展的效果是文化進步,性別發展的效果是民族綿延,群居與人文的生活事實上也跳不出這三大方面。說詳拙稿《關於婦女問題的討論》(《今日評論》第二卷,今輯入《抗戰與優生》及《青年與社會思想》)(昆明《民國日報》,一九三九年七月三十日,今輯入《自由之路》)。]
我們已經再三提到過男子天性多婚與女子天性單婚的那句老生常談,這句老生常談究有幾分道理,幾分真假,我們也已經加以討論。無論如何,我們總得承認一個基本的事實。就是,就男女自然的分別而論,一樣是性交接的行為,其對於女子所發生的影響與責任,在分量上,比對於男子的要重得不知多少,因此,女子在選擇配偶之際,比起男子來,就出乎天性的要審慎得多,遲緩得多。這個分別是自有高等動物以來,便已很彰明較著的。但例外也盡有。世間也很有一部分少數的女子,一方面對於母道完全不感覺興趣,而一方面和尋常的男子一樣,可以隨時隨地和不同的許多男子發生性的關係;而一般的女子的厭舊喜新的心理,好動善移與去常就變的心理,也大體上和男子沒有分別,因此,假定有所謂三角的戀愛事件發生的時候,以一女應付二男,比起一男應付二女來,不但一樣的擅長,有時候並且更見得八面玲瓏,綽有餘裕[李昉《太平廣記》(卷一○一)引《續玄怪錄》說:「昔延州有婦人,白皙,頗有姿貌,年有二十四五;孤行城市,年少之子,悉與之游,狎昵薦枕,一無所卻。數年而歿。州人莫不悲惜,共醵喪具,為之葬焉,以其無家,瘞於道左。大曆中,忽有胡僧自西域來,見墓,遂趺坐具敬禮,焚香圍繞,讚嘆數日。人見謂曰:此一淫縱女子,人盡夫也……和尚何敬耶?僧曰:非檀越所知,斯乃大聖慈悲喜舍,世俗之欲,無不徇焉;此即鎖骨菩薩,順緣已盡,聖者雲耳,不信即啟以驗之。眾人即開墓視,遍身之骨,鉤結如鎖狀,果如僧言。州人異之,為設大齋起塔焉。」此段文字可以看作這種女子的一個諷刺,也可以看作這種女子的理想化以至於神明化。荀子說:「小人以為神,君子以為文。」我們姑且把它看作一種人文的點綴就是了。]。總之,把男女看作截然不同的兩種人,彼此之間有一道極深的鴻溝,極堅厚的銅牆鐵壁,雖屬向來的習慣,而至今還沒有能完全改正,可見是沒有多大理由的。女子像她的弟兄一樣,也是父親生出來的,因此,儘管男性與女性之間,有無數的細節目上的差異,彼此所遺傳到的總是人類的基本的通性。男女的所以隔閡,以至於所以成為一種對峙與對抗的局面,由於自然的差異者少,而由於不同時代與不同地域所形成的不同的觀念者多。我們在今日的過渡時代里,正目擊這種不同的觀念或不同的理想所引起的明爭暗鬥。
我們看了上文的討論,便知道我們對於女子性生活的實際狀況的了解,為什麼必須要尋找比較大批的精審而有統計數字的資料?女子一般的性生活狀況如何?正常的女子如何?不同階級或團體的女子又如何?比起男子來又如何?這一類問題的答覆,非有精審與統計的資料不辦。只是籠統武斷的敘述,儘管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儘管描繪得活靈活現,是沒有用的。精神分析家和其他作家所能供給的往往就是這一類的敘述,並且這種敘述又不免被學說的成見所支配,多少總有幾分穿鑿附會,即或不然,其所有的根據又不免為少數特殊的男女例子的經驗,實際上不能做一般結論的張本。幸而這些如今都已漸成過去的事物,而事實上,我們也無須再借重它們。客觀的調查與統計的資料原是最近才有的事,但幸而沒有再晚幾年,否則我們今天便無法利用。我們在上文已經屢次地引到過戴維斯、狄更生、漢密爾頓三位男女醫師的結論,我們如今還要借重他們。[三家作品已屢見上文譯註中。]
上文說,在性生活的領域裡,女子的被動性似乎比較大,這一點是不是就暗示在生理方面的性要求和心理方面的性的情緒,男女之間也有根本的差別呢?為測驗這一點,我們倒有一個方便的尺度,那就是性衝動的自動戀的表現,在男女之間,在頻數上有什麼相對的差異。漢密爾頓、戴維斯和狄更生,在這一點上,都有過一番周詳的探討。為什麼自動戀的表現與其頻數可以作尺度呢?大凡有到自動戀的表現,無論表現的人是男是女,我們便有理由可以推論,說背後總有一個主動的性慾在;固然,性慾之來,是可以抑制而不是非表現不可的,但只要有些表現的事實發生,我們一樣可以做此推論。三位醫師所供給的數字當然並不一樣,因為三家的探討的方法並不完全相同,而他們在徵求答案的時候,被征的人有答不答的自由,並沒有必須照答的義務,因此,有的問題就被跳過。據說這種跳過的脾氣,女子要比男子為大。如果女子真有這種脾氣,那麼,凡是坦率地承認有過主動的自動戀的答覆,當然是特別有意義的,而這種答覆越多,那意義便越大,這是我們在第三章里已經加以說明過的。據狄更生的發現,通常屬於各種不同的階級的女子,百分之七十都經驗到有充分力量的性慾的要求,足以使她們時常採用自動戀或手淫的方法,作為解欲的途徑。戴維斯女醫師,在一千個未婚的大學女生中間,發現百分之六十五的答覆(跳過未答者不計)承認她們有過手淫的活動,其中有一半更承認在作答的時候,她們還沒有放棄這種習慣,而在這些沒有放棄手淫習慣的女子中間,健康屬於「最優等或優等的」,比起已經放棄或從無手淫習慣的女子來,人數要來得多;這大概是有意義的,因為性衝動的健旺就是一般身心健旺的一個表示。漢密爾頓所研究的都是一些地位與才幹在中等以上的已婚女子,而這些中間,只有百分之二十六鄭重地聲明從小沒有手淫過;同時,漢氏又觀察到一種傾向(這我自己在許多年前便觀察到過),就是,女子手淫習慣的開始,總在童年過去以後,而一般開始的年齡又大率比男子要晚,例如,在滿二十五歲以後才開始手淫的,在男子中間只有百分之一,而女子要占到百分之六。此外,漢氏的觀察里還有許多有趣的發現。手淫的習慣,有的是由別人誘引的,有的是自動發現的,但兩者相較,自動發現的例子,無論男女,要多得多。通常以為此種習慣的開始大率由於旁人的誘惑,由此可見是不確的了。還有一點也是很有意義的。在結婚以後,放棄手淫的習慣的,男子雖只有百分之十七,而女子有到百分之四十二,但在結婚以後,依然手淫並且「屢屢」為之的,女子的數目差不多和男子相等,並且在婚後依然手淫的全部的女子中間,也幾乎占到半數;換言之,婚後依然「屢屢」手淫的女子要比男子為多,而偶一為之的,則男子比女子要多得多。這一層似乎告訴我們,已婚的男子手淫,大部分是因為旅行在外,或因其他外來的原因,而已婚的女子手淫,則總有一大部分是因為床笫生活的不能滿意。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認為手淫的習慣對身心的健康有不良的影響的男子,要比女子多得多。
三位作家之中,只有漢密爾頓對於夫婦雙方所能經驗到的床笫生活的相對的滿意,有過一番直接的探討,因為他的研究對象里是夫婦都有的,並且數目相等,地位相當,可以比較,而調查的方法又復完全一樣。他把滿意與否的程度分成十四等,他把各等的程度整理而列成表格以後,發現能夠達到第七等的高度的滿意境界的,丈夫中有百分之五十一,而妻子中只有百分之四十五。換言之,在妻子一方面,就全體說,對於婚姻的失望,要比丈夫更見得嚴重。戴維斯女醫師雖未直接比較這一點,但也能從旁加以坐實,因為她所研究的妻子在答案里提到對於婚姻表示滿意的,以她們的丈夫為多,而她們自己則較少。我自己對於英美兩國婚姻的觀察,雖沒有漢、戴兩家的精審,也很可以和他們先後呼應。總之,夫婦雙方所表示的對於婚姻的滿意程度,差別雖未必大,但是很顯然可以看出來。
女子並沒有什麼特殊而與男子截然不同的性的心理,這一層是越來越明顯的。說女子有特殊的性心理,那是和尚和禁欲主義者所想出來的觀念,不過既成一種觀念,也就流行了很久,到現在才漸漸被人打消。不同的地方是有的,而且永遠不會沒有的。男女之間,只要結構上與生理上有一天不同,心理上也就一天不會一樣。不過在心理方面的種種差別,終究不是實質上的差別。我們現在已經看到,就基本的要素說,男女的性的成分是一樣的,來源也只有一個,而西洋一部分人的舊觀念,認為這樣便不免「有損女子的莊嚴」,那是捕風捉影的看法,要不得的。
我們也看到,在性的境遇里,女子吃的虧大抵要比男子為大,這其間主要的理由,當然是因為以前的知識太不夠,而傳統的成見太深。雖則一部分的舊觀念認為婚姻的制度是男子為了女子的幸福而創立的,但事實上在這個制度裡面,女子受的罪要比男子為大,女子所獲得的滿意要比男子為少,不但一般的印象如此,更精審的婦科醫學的證據也指著這樣一個結論。例如,在研究到的一千個已婚女子中間,狄更生髮現一百七十五個有「性感不快」(dysparcunia)的現象,就是在性交的時候,多少會感到痛楚和不舒適,而對於另外一百二十個女子,在性交之際總表示幾分性趣冷淡或性能缺乏,而這些在事實上也就和性感不快沒有分別。而就丈夫一方面說,這兩種情形是可以說完全不存在的(唯一可以對比的現象,所謂性能萎縮,即陽痿,那完全是一種消極的狀態,實在不宜於相提並論)。總之,即就這一端說,女子所處的地位是有比較重大的不利的。
女子這種的不利,究屬有幾分是天生成的,又有幾分是後天環境所醞釀出來,因而還可以控制補救的呢?大抵兩種成分都有。換言之,要在性交關係上取得充分的身心兩方面的調適或位育,就在正常的形勢之下,女子本來比較難,而男子比較易。那當然是一個自然的不利,但也多少可以用自然的方法加以糾正。目前我們的問題是,不幸得很,這種局部基於自然的不利,在人類以前的歷史裡雖多少也感到過,但似乎從沒有像近代的這般厲害。戴維斯女醫師,在轉述她所研究的各個已婚女子的經驗時,提到有某一位曾經很慘痛地問道:「為什麼做丈夫的在這方面不多受一點教育呢?」至於這些經驗是什麼,我們很可以從已婚女子的一部分的答覆里領悟得到。戴醫師問大家對婚姻第一夕的反應如何,她們簡短的答覆:「啼笑皆非」「可憐可笑」「十分詫異」「滿腔惶惑」「一場失望」「驚駭萬狀」「憤恨交並」「聽天由命」「手足無措」「呆若木雞」等等;同時有一百七十三個例子好像世故很深似的「承認這就是這麼一回事」。當然,做這一類答覆的女子大部分是在結婚以前,對於婚姻的意義,對於婚姻的葫蘆里究竟有些什麼藥,幾乎全不了解,事前既全無準備,臨事自不免發生這一類驚慌失措的反應了。這樣,我們的討論貌似到了盡頭,實際上卻又回到了當初的起點。
在以前,女子和她的性的情境之間,可以說是有一種適應的,至少,一種浮面上的適應並不缺乏,因為女子在結婚以前,對於和當時當地的生活應該發生什麼一些密切的關係,多少總有幾分訓練,也可以說這種比較不能不密切的關係自會不斷地給她一些訓練,事前讓她知道,讓她預料,婚姻的葫蘆里大概有些什麼藥,臨事她也可以發現預料得大致不錯[以前的女子是生來就預備結婚的,所以當其月經已來之後,將近成婚之前,做母親的對她多少總有一番教誡,讓她知所準備,所謂「往至女家,必敬必戒……以順為正,妾婦之道」的一類訓詞里大抵包括不少雖屬常識而不便形諸筆墨的話。所以說,葫蘆里的藥多少可以猜透幾分。如今呢,女子生來便不一定結婚,儘管大部分終於不免走上婚姻的路,但事前既未打主意,臨事自全無準備,家庭無此告誡,學校無此課程;於是悶葫蘆一旦打開,除倉皇失措而外,自更無第二個反應。]。到了更近的時代,她們不是全無訓練,便是訓練得牛頭不對馬嘴,訓練的結果,也可以使她在事前預料婚姻的葫蘆里有些什麼藥,但臨事她會發現壓根兒不是這麼一回事。換言之,近代以來,婦女的身份地位,婦女的每一個活動的園地,都靜悄悄地經歷著一番革命,其結果雖對於性衝動並無直接的影響,而一種間接的,並不存心的、牽牽扯扯的影響,卻到處皆是,四方八面的都是。而同時,在男子的地位與活動方面,卻並沒有發生可以對比的革命,今日的男子還是五六十年前和七八十年前的男子。結果當然是一個無可避免地失其適應的局面。婦女運動或婦女革命的種種效果,我們既無法加以打消,也不想加以打消,那麼要修正目前已失其適應的性的局面,那責任的大部分就不得不由男子擔當起來。我們必須有一個新的丈夫來接待一個新的妻子。
生命的一切都是藝術,這話我以前已經說過不只一次。不過也有一些人不承認這句話。我以為這些人是誤會了,他們把藝術和審美的感覺力混作一回事,實際上卻是兩回事。一切造作,一切行為,都有藝術的性質,這不但以人類的自覺的活動為然,一切自然界的不自覺的活動也可以說多少有些藝術的意味。說生命是藝術,實際上也不過是一種老生常談,卑之無甚高論,要不是因為時常有人作為矯情的反面的論調,或口頭上雖然承認,而行動上卻全不理會,我們也無須把它特別提出來。就現狀論,說不定也正因為這種矯情與言行不相呼應的人太多,我們忍不住要說,要是人生是藝術的話,那大部分不是美好的藝術,而是醜陋的藝術。
我們說人生大部分是醜陋的藝術,指的是一般的人生,但若就性愛的人生領域而論,我們似乎更忍不住要說這樣一句話。我們常聽見說,兩性之間,真正更能在自然界表示或流露藝術的衝動的是陽性,而不是陰性,這話是不錯的,許許多多動物界的物類確乎是如此(我們只需想到鳥類,就明白了),但若就在性愛領域以內的近代男子而論,就漢密爾頓、戴維斯、狄更生三位醫師所和盤托出的種種事實而論,這樣一個總括的結論,就很不容易達到了。這是很不幸的一個局面,因為戀愛這個現象,若當作性關係的精神的方面看,實際上等於生命,就是生命,至少是生命的姿態,要是沒有了它,至少就我們目前的立場說,生命就要消歇。時至今日,我們對於戀愛的藝術所以受人責備、忽略以至於蔑視的種種原因,已經看得很清楚;並且可以很冷靜地把它們列舉出來,例如,宗教的、道德的、精神的、審美的等等。而這些原因的活動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根據,即,基於成見者多,而基於事理者少,我們如今也看得很明白。這樣一番認識,一番眼光,是很重要的,我們今後要改進戀愛的藝術,這番眼光是一個必須的條件。我們也知道這種眼光在目前已漸漸發生影響,即使與真正的事實與學理未必完全相符,終究是一個進步。有的人甚至於根據了這種新的眼光,從而作為矯枉過正的主張,就是,想把性的活動完全看作一種尋常日用的活動,一種盡人必須例行的公事,好比穿衣吃飯一般,或一種隨時乘興的娛樂,好比跳舞與打球一般,事前既不須廣事張羅,臨對也毋庸多假思索;他們認為只要採用這樣一個看法,一切性活動所引起的問題便根本可以不致發生,更無論解決之煩了。這樣一個主張,雖屬矯枉過正,也和以前的有些不同,就是,以前的人若有這種主張,往往是出於一時的意氣,而今日的人作此主張,則大有相當的理論作依據。不過這種主張,終究是不健全的。英國的文學家與批評家赫胥黎(Aldous Huxley)對於當代的生活風尚是有很深刻的觀察與評論的一個人,他根據了詩人彭斯(Robert Burns)的見地,曾經說過一句很真實的話:「冷漠而沒有熱情的放縱行為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一件事。而戀愛這樣東西,假如可以隨便發生的話,結果一定是冷漠而沒有熱情的。[赫氏是嚴復所譯《天演論》的原作者托馬斯·赫胥黎的孫子。赫氏諸孫中有二人負有盛名,一是生物學家球連(Julian),一就是這位阿爾杜絲(Aldous)。]」還有一層我們不得不加以說明的,就是,即使我們真把戀愛降低成為一種例行的公事,或一種隨興的消遣,我們對兩性關係的協調的一個問題,不但並不能解決,並且可以說很不相干。不久以前,我們把性結合看作一種義務,初不問其間有沒有一些感情或浪漫的成分;那種情形固然是離開應有的健全狀態很遠,如今把性結合當作一種公事,一件娛樂,其為違反自然,其為與自然暌隔,事實上是一樣的遠。[靄氏是一個人文思想家,凡所主張,不離一個時中的原則,此處又是一些論證。]上自文明的人類,下至哺乳類以降的動物界,性結合的行為,就一般正常的狀態而論,事先總有幾分猶豫,幾分阻力,而要消除這種猶豫與阻力,而使結合的行為得以圓滿地完成,其間必須有充分的熱情與相當的藝術。如果我們想否認這一個自然的基本的生理事實,我們是一定要吃虧的,而所吃的虧還不限於一種方式。
至此我們就說到了戀愛的藝術在衛生學與治療學上的重要,而不得不多加一番申說。在以前,這種申說是不可能的,並且即使說來,也沒有人能了解。在以前,所謂戀愛的藝術是可以擱過一邊的,可以一腳踢開的,因為妻子的性愛的要求既向來無人過問,而丈夫的性愛的要求很多人都認為可以暗地裡在婚姻以外別求滿足的途徑。不過時至今日,我們對於夫婦雙方的看法都已經改變了。我們現在的趨勢是承認妻子和丈夫有一樣的性愛的權利;我們也漸漸地指望著,所謂一夫一妻的制度會切實地經過一番修正,不再像以往及目前的那般有名無實,掩耳盜鈴。因此,在今日之下,不講求戀愛的藝術則已,否則勢必最密切地牽涉另一個問題,就是單婚姻制或一夫一妻婚制的培植,因為,婚姻之制,除了一夫一妻的方式以外,實際上是行不通的,無法維持的,而即在一夫一妻的方式之下,婚姻生活的維持已經是夠困難的了。
戀愛的藝術,就它的最細膩最不著痕跡的表現而論,是一個男子和一個女子在人格方面發生最親切的協調的結果。不過就它的一般粗淺的程度而論,這藝術也未始不是尋常性的衛生的一個擴展,亦即未始不是醫師的工作範圍的一部分,換言之,如果尋常的婚姻生活發生困難的問題或遭遇困難的情境時,是很有理由可以向醫師領教的。目前一部分提倡性衛生的人還往往忽略這一點,但我相信這種忽略的態度終究是不能維持的,事實上也已經很快正在那裡發生變遷。我們到了現在,再也不能說,求愛與性交的知識是天授的,是天縱的,是良知良能的一部分,因而無須教導。好多年以前,英國名醫師佩吉特(已見前)就說過,至少在文明狀態之下,這種知識是要授受的。我們不妨補充說,就在文明程度不高的民族裡,這種授受的功夫其實是一樣的需要,在這些民族裡,男女青年到了相當年齡,便須舉行很隆重的成人的儀式,而性交知識的訓練便成為這種儀式的一部分。還有很多人所不大注意而值得提出的一層,就是這些民族所處的環境既比較自然,對於性交前的種種準備的步驟也往往能多所措意,而性交方式的多變,也是一個比較普通的現象。這些參考之點都是很重要的。求愛或交接前的準備必須多占一些時間,因為,在生理一方面,時間不多,則欲力的累積有所不足,上文很早就說過,所謂積欲的過程是要充分的時間的;而在心理一方面,時間不多,則戀愛的比較精神的一些成分便無從充分地發展,而真正的婚姻生活便失所依憑,因而不能維持於久遠。我們也必須承認,交接是可以有許多不同的方式的,不同的方式雖多,要不至於超越尋常人性的變異範圍之外,換言之,它們實際上並沒有什麼不正常,並不是一些惡孽的根性的流露。我們更須承認,這些方式的變換也是必需的,因為對於有的人,或在有的時候,某一個方式要比另一個更相宜,更有滿足的能力。新婚夫婦,有時候要經過好多年,才發現只有在某種情況之下,採用某一個方式,性交方才發生快感,或單就妻子一方面說,雖無快感,至少可以把不快之感減到最低的限度。這兩層,即交接前求愛的準備功夫與交接方式的變換與選擇,如果能得充分的注意,我以為大多數的女子方面所謂性能薄弱或性趣冷淡的例子已經可以不藥而自愈。
上文所說的種種,我們如今漸漸了解,是一個賢明的醫師所不能不過問的。我們應知即就受孕一端而論,女子的性的滿足也未始不是一部分的條件,因為女子的地位,至少就受孕一點論,絕不是完全被動的。英國前輩中著名的婦科醫師鄧肯(Matthews Duncan)認為為保障受孕起見,女子的性快感是萬不可少的,後來別的專家如同克希(Kisch)等對於這個看法又曾經加以坐實。我們以為性交時快感的有無未必是受孕與否的一個萬不可少的條件,因為世間大量的嬰兒的孕育,總有一大部分是和這種快感之有無沒有關係的;換言之,性交而有快感的女子既少,而嬰兒之孕育卻如是其多,足證兩者之間不會有很大的關聯。不過克希也發現性感不快的症候(克希認為這是和性交的不得滿足是一回事)和女子不生育的現象有很密切的連帶關係;他發現百分之三十八的不生育女子有這個症候,不過克氏所提到的只是一部分的資料,至於一般的情形是否如此,或一般的關聯程度是否如是之高,他卻略而未論。[見克氏《女子的性生活》一書。]
上文所謂求愛的準備功夫指的並不是,至少不只是,結婚以前的那一個耳鬢廝磨的段落,而是每一度性交以前很自然也很必需的一個先決條件。這是戀愛的藝術里最單純與基本的一個事實,上文也曾提到過。開始求愛,大抵是男子之事,如果他從察言觀色之中,覺得時機是相當的成熟,他就不妨建議(他一定得察言觀色,時機成熟與否,女子是決不會告訴他的);建議是他,交接前後過程中始終取主動地位的當然也是他;不過如果女子也表示一些主動的傾向,這其間也絲毫沒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因為假定女子是一百分的被動的話,戀愛的藝術是無從說起的。在純粹的生理一方面,求愛的準備功夫,即一些性愛的戲耍,直接可以引起女子的愉快的情緒,而此種情緒又轉而激發生殖器官一帶的腺的分泌,總要等到這種分泌相當的多,使生殖器官呈一種浸潤的狀態,才可以開始交接[有人說起《易經》的咸卦是中國最古老的描寫性交的文字,但譯者以為與其說是描寫性交的本身,毋寧說描寫性交的準備。所謂「咸其拇」,「 咸其腓,咸其股,執其隨」,「 咸其晦」,「咸其輔頰舌」,都是一些準備性的性戲耍,並且自外而內,步驟分明。孔氏《正義》解釋「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一節,似乎認為二體已入交接狀態,竊以為義有未妥。],否則勉強交接也是不愉快的,甚至於有許多困難的。有時候,因為分泌的缺乏,不能不用滑膩的油脂之類來代替,但如準備的功夫充分的話,這種替代品應該是用不著的。
上文說的這些,在文明社會中雖往往受人忽略,但在所謂不很「進步」的民族裡,卻了解得很清楚。例如新幾內亞的馬來人,據說配偶的選擇是很自由的(但須不侵犯圖騰的界限和血緣的限制),並且男女可以同居好幾個月以後才提到婚姻的締結。有幾處地方,又流行著一種風俗,就是男女青年可以同臥,男的可以把女的抱在懷裡,同時對於女子的上半身可以有撫弄的行為。在這種情境之下,交接的行為倒也難得發生,但若發生,隨後這一對男女也就議親而成夫婦[見塞利格曼(C.G.Seligman)所著《英屬新幾尼亞之黑人》。]。這一類的風俗,至少對於戀愛藝術的一些基本的原則是顧到了的。
交接前求愛的準備功夫的過程中又有很自然而也很需要的一點,就是在女子的陰蒂上,多少要運用接觸、擠壓或揉擦一類的方法,來加以刺激,因為陰蒂始終是女子性感覺的主要的匯點。[一九四一年三月教育部召集的社會學名詞審查會中,於cultural focus 一詞,譯者提議應譯為「文化匯點」,幸蒙同人採擇。匯點似較舊日之焦點為佳,今譯文中即加以引用。]有的精神分析學派的人認為陰蒂之所以為此種匯點,只限於女子性發育的最初幾年,一到成年期,正常的情形是這種匯點會從陰蒂轉移到陰道,並且事實也往往如此。這種見解究不知從何而來,此派的人每多閉門造車的見解,我以為他們對於女子的身心結構,如有幾分真知灼見,這種見解是很容易消除的。陰蒂是性知覺的正常的匯點,起初如此,後來也未嘗不如此,並且往往不但是主要的匯點,而且是唯一的匯點。女子到了成年,在性交生活確立以後,陰道會自成一個性快感的中心,也是很自然的,但其間說不上什麼「轉移」。狄更生以婦科專家權威的資格說:「就一大部分的女子論,只有在陰蒂部分感受到壓力以後,性交時才能達到亢進的境界,而這是完全正常的。」
說到交接的方式或姿勢,有人以為正常而合理的姿勢只有一個,就是女子平臥面上,而任何別的姿勢是不自然的,甚至於「邪僻」的「作孽」的[中國也有這種看法,性愛的小說如《肉蒲團》也曾討論到這一點。]。那是一個錯誤。人類歷史中某一時代或某一民族所最通行的習慣未必就可以成為天下萬世的師法。人類最古的一幅交接的圖書是在法國西南部的多爾多涅(Dordogne)地方發現的;它屬於舊石器時代的一個文化期所謂索留特累期(Solutrian Age)。在這幅圖裡,平臥面上的是男子,而女子則取一個蹲踞的姿勢。就現狀論,不同的民族中間,對於交接的姿勢,就各有其不同的習慣或風尚,而同一民族之中,所採用的也大都不只一種姿勢[交接的姿勢的討論,在東方的文獻里雖也不大公開,但忌諱的程度要遠較西方為淺。在中國,則一部分見於道家的作品,一部分見於性愛的小說,道家的作品還往往有幾分科學的價值,近年長沙葉德輝匯印的《素女經》便是最好的一例(《梅影盦叢書》)。印度方面亦然。比較流行幾種作品如《愛經》(kama Sutra)、《愛海慈航》(Kamaledhiplava)等在這方面都有多量的討論,並且在要點上和近年來西洋醫學界比較有價值的著述,例如范·德·弗爾德的《理想的婚姻》,沒有很大的區別。]。近時美國醫師範·德·弗爾德講到歐洲人的性生活說,做丈夫的大都不知道床笫生活的單調,如果知道,此種單調的生活是可以用姿勢的改換來解除的,而姿勢的改換事實上也沒有越出正常的變異範圍之外;可惜的是,他們大都根本不了解這一點,或雖知其可能,而認為是只有「淫穢」的人才肯這樣做,他自己是不屑為之的[此論即見范氏《理想的婚姻》一書。]。
事實上我們還可以說更多一些的話。對於許多例子,只需選定一種姿勢,問題就可以解決,但對於另一些例子,問題要比較嚴重。就一部分的女子說,有幾個姿勢,甚至於包括最尋常的幾個姿勢在內,是根本不容易採用的,或勉強採用了,可以感到極大的不舒適,而一個比較奇特的姿勢反而比較容易,反而比較的可以供給快感。
我們說到最廣義的生理方面的性關係,我們還得記住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凡屬對於夫婦雙方能增加滿足與解除慾念的一切行為與方式,全都是好的,對的,而且是十足的正常的;唯一的除外的條件是,只要這種行為與方式不引起身心兩方面的創傷。(而就身心健全的人說,這種創傷也自不至於發生,我們可以不必過慮)尋常的交接而外,更有兩種主要的接觸,一是女對男的咂陽,二是男對女的舔陰。這種吮咂的衝動是很自然的,即在從未聽人道及過的男女,興會所至,往往會無端地自動地想到。我發現一般神經不大健全而道德的成見又很深的人不斷地發問,這種或那種不大尋常的性接觸的方式是不是有害的,或是不是一種罪過。對於這種人,這一類的方式可以引起一番神經上的震撼,他們認為至少「從審美的」立場說,這種方式可以叫人作三日嘔。不過他們似乎忘記了這一點,就是所謂最尋常與最受人公認的性交方式又何嘗「美觀」呢?他們應當了解,在戀愛的神秘的領域裡,特別是到達了床笫之私的親昵的境界以後,一切科學與美學的冷靜而抽象的觀點,除非同時有其他特殊的人文的情緒在旁活動,是照例不再有地位的,有了也是不配稱的。一般固執而講求形式主義的人,一到性的題目上,儘管美意有餘,總嫌理解不足,我們對他們,只是很婉轉地把莎翁的一句百讀不厭的老話提醒給他們聽:「戀愛說起話來,自有它的更善的知識,而知識說起話來,總充滿著更親密的愛。」[原文是Love talks with better knowledge,and knowledge with dearer love。]
在這一點上我們還不妨補充一些事實。漢密爾頓在所調查的一百個已婚女子——全都不能不假定為很正常、健康而社會身份很好的女子——中間,發現十三個有過舔陰或咂陽的經驗,或兩者兼有,而十三個例子都沒有發生過不良的影響。因此,漢氏很合理地做結論說:「無論何種性的戲耍的方式,就心理的立場說,是沒有禁忌的。」同時,漢氏也說了一些保留的話,其中最重要的有兩點;一是此種戲耍在身體上不引起什麼創傷,二是在心理上不引起什麼罪孽的感覺。這都是很有意義的。漢氏也說到他在別處遇見過一些憨態可掬的例子,他們很天真爛漫地採用過這些所謂「作孽的」性的接觸方式,當時並不知道這些方式,在許多人看來,是如何的齷齪,如何的兇險,如何的不得了,「一旦忽然發現這許多人的看法,一番震驚之餘,不免深自懊惱追悔,結果很快地促成了一些癲狂的症候」[這種症狀西文稱為paranoid(妄想狂)的症候,有此症候的人一方面很誇大,一方面總覺得有人因為妒忌他的偉大,不斷地在暗算他,以至於謀害他,甚至於竟會發生被人謀殺的錯覺。]。即此一端,已足夠使我們知道,當務之急是要讓一般人,在這一類性的問題上,得到一些更開明的見解。狄更生,根據他多年的婦科經驗,很賢明地說過,我們應當讓每一個女子「可以放心地了解,夫婦之間,床笫之私,在高漲的熱情瀰漫充塞的時候,沒有一件事是和精神的戀愛的最高理想根本上不相能的;換言之,夫婦之際,一切相互的親昵的行為是沒有不對的」。
在這樣的一本引論性質的書里,我們並沒有討論戀愛的藝術的種種細節目的必要。不過在結論里,我們至少應當說明,戀愛的藝術絕對不限於身體與生理的方面而止。即使我們把生理的方面擱過不論,或雖論而認為它只有一些間接的關係,即使就成婚已經二三十年而性的生活已退居背景的例子而論,甚至於即就根本不能有性交生活的夫婦而論,戀愛的藝術依然不失為一個藝術,一個不容易的藝術。夫夫婦婦之間,應當彼此承認個人的自由;生活理想儘管大致相似,其間脾氣的不同、興趣的互異,也應當彼此優容;彼此應當不斷地體貼,應當坦白地承認自己的弱點與錯誤,同時也接受對方的錯誤與弱點,而不以為忤;嫉妒的心理是有先天自然的根據的;任何人不能完全避免,偶然的表現是一定有的,並且表現的方式也不一而足,這種表現在一方固然應當力求自製,在對方也應當充分地寬恕——諸如此類的問題的解決,儘管與狹義的性關係無干,也未始不是戀愛藝術的一部分,並且是很大的一部分,甚至於可以說最大的一部分。並且,若有一分疏虞,不但夫婦的關係受影響,全部的人生藝術也就從此可以發生漏洞,成為種種悲哀愁苦的泉源。
總之,我們對於夫婦的關係,總須取一個更寬大的看法;否則,我們對於構成此種關係之種種因素,使此種關係的意義更可以充分發揮出來的種種因素,便無法完全把握得住。一定要這些因素都有一個著落,個人的幸福才有真正的保障,而除了個人的衛生上的功用而外,社會的安全與秩序也就取得了深一層的意義,因為,婚姻的維持與鞏固也就根本建築在這些因素之上。弗洛伊德在一九○八年的時候說:「要在性的題目與婚姻的題目上提出改革的方案來,那並不是醫師應有的任務。」這種置身事外的看法現在是過去了,而弗氏自己後來也似乎看到這一點,因為,自從一九○八年以後,他在許多人生的大題目上,可以說一些含義再廣沒有的大題目上,下過不少的思考,發過不少的議論。時至今日,我們可以叫穿地說,醫師的任務絕不在保留一部分人間的罪孽,為的是可以借題發揮,甚至於可以於中取利;這種看法儘管和醫術的原始的看法完全相反,但時代既大有不同,我們的觀念也自不宜故步自封,墨守成規。在醫學的每一個部門裡,醫師和一般明白攝生之道的人的任務就在對於人生的種種條件與情境,求得進一步的調整與適應,務使「罪孽」的發生越少越好,在我們目前所討論部門裡,我們的任務更應如此,因為它和人生的關係要比任何其他部門更見得密切,而其為禍為福,所關更是非同小可。因此,醫師對於任何醫學的部門雖應有充分的認識與運用充分的聰明智慧,而對於我們目前所注意的部門,尤其是應當如此。[其他參考書目:
賴特
(女,Helena Wright):《婚姻中的性因素》。
赫登
(女,Isabel Hutton):《婚姻的衛生》。
羅比
(已見前):《戀愛的藝術》。
山格夫人與史東
(女,Hannah Stone):《避孕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