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陸遊記 · ◎由紐約至華盛頓
二十
最閒雅之大公園 「喀別德兒」之莊嚴 世界第一美麗之圖書館 祖國文字大統領官邸之質素 華盛頓紀功華表 國文銘石之辱國 華盛頓留學生
五月十四日,由紐約至華盛頓。
華盛頓,美國京都,亦新大陸上一最閒雅之大公園也。從紐約、波士頓、費爾特費諸煩濁之區,忽到此土,正如哀絲豪竹之後,聞素琴之音,大酒肥肉之餘,嚼鱸蓴之味,其愉快有不能以言語形容者。全都結構皆用美術的意匠,蓋他市無不有歷史上天然之遺傳,而華盛頓市則全出於人造者也。
都中建築最宏麗莊嚴者為「喀別德兒」(capitol)。喀別德兒者,譯言元首之意,謂此地為一國之元首也。喀別德兒之中央一高座為聯邦法院,其左右兩座次高者為上議院、下議院,其後一大座為圖書館,合稱為喀別德兒。喀別德兒之前,置華盛頓一銅像,其中央高座中門檽楹桷壁,蓋皆美國歷史紀念畫。其技或繪、或雕、或塑,其質或金、或石、或木,自殖民時代、獨立時代、南北戰爭時代以至近日,凡足以興國民之觀感者,無一不備。對之令人肅然起敬,沛然氣壯,油然意遠,甚矣美術之感人深也!環喀別德兒之周遭,皆用最純白大理石鋪地,淨無纖塵,光可鑑發。其外則嘉木修蔭,芳草如簀,行人不嘩,珍禽時鳴,琅環福地,匪可筆傳矣。
華盛頓之圖書館,世界中第一美麗之圖書館也。藏書之富,今不具論。其衣牆、覆瓦之美術,實合古今萬國之菁英雲。吾輩不解畫趣,徒眩其金碧而已。數千年來世界上著名之學者,莫不有造像,入之如對嚴師。其觀書堂中,常千數百人,而悄然無聲,若在空谷。
觀書堂壁間以精石編刻古今萬國文字,凡百餘種,吾中國文亦有焉,所書者為「子夏曰:日知其所亡,月無忘其所能,可謂好學也已矣」二十一字,寫顏體,筆法道勁,尚不玷祖國名譽。
喀別德兒之莊嚴宏雨如彼,而還觀夫大統領之官邸,即所謂白宮(white
house)者,則渺小兩層堊白之室,視尋常富豪家一私第不如遠甚。觀此不得不嘆羨平民政治質素之風,其所謂平等者真乃實行,而所謂國民公僕者真絲忽不敢自侈也。於戲,倜乎遠矣!
全部中公家之建築最宏敞者為國會(即喀別德兒),次為兵房,次為郵局,最湫隘者為大統領官邸。民主國之理想,於此可見。
華盛頓紀功華表矗立都之中央,與喀別德兒相對,高五百英尺,實美國最高之建築物也。其中空,可以升降,用升降機上之,須五分鐘始達絕頂,步行則須二十分鐘以外。登華表絕頂以望全都,但見芳草甘木,掩映於瓊樓玉宇間,左瞰平湖,十頃一碧。同行一西人,為余指點某丘某壑,是獨立軍決鬥處,某河某岸,是南北戰爭時南軍侵入處。余感慨欷歔,不能自勝,得一詩云:
「瓊樓高處寒如許,俯瞰鴻蒙是帝鄉。十里歌聲春錦繡,百年史跡血玄黃。華嚴國土天龍靜,金碧川山草樹香。獨有行人少顏色,撫欄天末望斜陽。」
華盛頓紀功華表構造時,征石於萬國,五洲土物鳩集備矣。各國贈石,皆系以銘,用其國文泐之,以頌美國國父之功德。吾中國亦有一石焉,當時使館所饋。道員某為題詞,其文乃用《瀛寰志略》所論載,謂華盛頓視陳勝、吳廣,有過之無不及雲。嗚呼!此石終可不磨,此恥終不可灑,見之氣結。
旅美十月,惟在華盛頓五日中最休暇,遍游其兵房、庫房、鑄銀局、博物院、植物院等。惜不能到華盛頓故里一觀遺蹟,最為憾事。
每夕使館中人多相訪者,詢美政府對滿洲問題之真相頗悉。今事已過去,已發表,不復再述。
華盛頓除使館外,有中國留學生八人,壽州孫氏居其五,皆沉實向學,有用才也。
二十一
訪外務 大臣海氏 訪大統領盧斯福 盧 斯福略傳極端之進取主義 門羅主義性質之大變化 門羅主義之起原 門羅主義之內容兩方針 其變遷之歷史
亞美利加者美國人之亞美利加世界者美 國人之世界盧斯福之演 說門羅主義 門羅主義所向無敵 其意何居
十六日,訪外務大臣約翰·海氏於其家,談兩點余鍾。語以中國朝局真相及一二年來民間之思潮,海氏皆若不勝其駭者,勸著一書以諗歐美人。許之,病未能也。海氏號稱美國第一政治家,任國務卿兼外務大臣者將十年,近年美國對外政策,多由彼主持。彼又為余言,彼向持中國可以扶植之論,雖同僚亦多非笑之者。今見余,且聞余言,益自信其所見之不謬。余聞之,深為我祖國悲慚,唯唯而已。瀕行,殷殷以常通信相囑,亦有心人也。其人沉默廉悍,一望而知為外交老手。
十七日,訪大統領盧斯福於白宮。時盧氏巡行國內初歸,坐客闐溢,導余別室,會晤約兩刻。無甚深談,惟言常接我會電報,且見章程,深佩其宗旨及其熱誠,祝此會將來有轉移中國之勢力,且祝其現在有轉移美國華僑之勢力云云。又言深以未得見康南海為憾事,屬余代致意,且屬有欲陳之言,悉告海氏,與彼無異雲。
盧斯福之人格,與德皇維廉第二相仿佛。並世各國首長中,其雄才大略,有開拓萬古推倒一時之概者,惟此兩人而已。盧氏以1859年生於紐約市,1880年卒業哈佛大學,受法學博士學位,出仕為海軍部書記官。已著論大倡擴張海軍之議,其時國民無以為意者。西班牙戰役起,慨然投筆,自募義勇隊率以從軍,威名大顯。戰畢,被舉為紐約市警察總監,旋任紐約省總督,極力節制資產家,使不得跋扈。及選舉大統領時,資產家忌其能,故欲以閒職安置之,乃推為副統領之候補員,竟獲選就任。美國制,副統領不過上議院一議長,且在院中無發言權,無投票權,實坐嘯畫諾之閒員耳。黨人以此術敬而遠之,將使彼無用武之地。乃無端而有前統領麥堅尼遇刺之變,定例以副統領襲其後,於是盧氏一躍而立於最高之地位,驥足始克展矣。美國自麥堅尼以來,共和黨(即利帕辟力根黨,現政府黨也)即已傾心於帝國政略,盧氏更持極端之進取主義,雄心勃勃。其所著書有《奮鬥的生涯》一篇,自余所至演說,無不以戰爭為立國之大原,即此可見其為人矣。將來下次選舉大統領時,盧氏已有獨占多數之勢,大約其復任可以豫決。果爾,則盧氏在任七年中,美國之突飛進步,正未可量也。
美國近數十年,以門羅主義為外交上神聖不可侵犯之國是,此盡人所同知也。雖然,經麥堅尼、盧斯福兩大統領之時代,而門羅主義之性質生一大變化,欲知世界全局之大勢者,不可不深察也。考門羅主義之宣言,在1823年,其時中美洲、南美洲諸國尚悉為歐羅巴人殖民地,顧皆不堪虐政,欲脫母國自立,而母國猶汲汲鎮壓,始終認屬地為其固有之權利。其時歐洲各專制君主國結集所謂「神聖同盟」者,思以挫民權自由之氣焰,而西班牙遂藉此同盟之威力,欲鎮壓殖民地之叛亂,而恢復其故權。以此之故,中美、南美戰亂無已時,而商業上、交通上皆生障害。美國大統領門羅氏乃宣言於各國,明定北美合眾國對於全美洲之權利及其義務,是即所謂門羅主義者是也。故門羅主義者,非國際法上一原則,而實對抗於神聖同盟之防守軍也。所謂門羅主義之性質如是如是。今剖析其內容,則有積極之方針三,有消極之方針三:
一、亞美利加大陸中,凡已宣告自由獨立之國士,則歐羅巴諸國不得以之為殖民地。二、若歐羅巴諸國欲壓制拉丁亞美利加諸國(按:中美、南美諸國皆拉丁民族所殖民,故謂之拉丁亞美利加。美國人自稱則條頓亞美利加,或盎格魯亞美利加也),或以他種方法阻其進步,是即與美國為敵也。三、歐羅巴同盟諸國,不得擴殖其政體於南北美兩大陸;苟爾則是有意欲破壞美國之平和及其幸福。
以上三條積極之宣言。
一、歐羅巴諸國所有現在之殖民地及屬國,美國不干涉之。二、亞美利加大陸諸國,各從其所採擇之政體,美國不干涉之。三、歐羅巴諸國之內政及其外交和戰等事,美國決不干涉之;但有侵害美國權利之時,則為正當之防禦。
以上三條消極之宣言。
此門羅主義最初之本相也。雖然,八十年來隨美國國勢之進步,而此主義亦日變其形。今略述,則:
1845年,博克為大統領時,宣言曰「合併美洲大陸之國土,此美國之義務也」云云。1881年,加弗為大統領時,宣言曰「拉丁亞美利加諸國所有紛擾事件,宜以美國為其裁判者」云云。1895年,國務大臣阿爾尼宣言曰「美國者,亞美利加全洲之主權者也」云云。
由是觀之,則門羅主義之本相則所謂「亞美利加者,亞美利加人之亞美利加」是其義也。及其變形,則所謂「亞美利加者,美國人之亞美利加」矣。而孰知變本加厲,日甚一日,自今以往,駸駸乎有「世界者,美國人之世界」之意。而其所憑藉以為口實者,仍曰門羅主義,門羅主義。嘻,豈不異哉!謂余不信,請觀盧斯福之門羅主義演說。
盧斯福巡行全國至芝加高演說云:
(前略)門羅主義者,今猶未能為國際法上之原則,顧其將來,必有能為國際法上原則之一日,此吾所敢斷言也。雖然,此主義能實行與否,全視吾美國人之遠志與實力何如;而其為國際法上原則與否,殆餘事耳。此則我國民所一日不可忘者也。夫大言壯語,非所貴也,於人與人之交涉有然,於國與國之交涉亦有然。使徒言之以快一時,倉卒遇變,而無所以應之之具,則辱滋甚耳。諺有之:「勿多言,攜盾於手,汝斯得進。」鄙人思之熟思之,苟吾美國能具置有力之海軍,且持久而勿替焉,斯我門羅主義,所向無敵矣(下略)。(按:此演說甚長,且極有關係之文也,其大意皆在獎厲海軍思想,於下節觀美國海軍時再錄之。茲不多贅)
吾讀此演說,三復其「門羅主義所向無敵」一語,吾不禁瞿然以驚,而未測盧斯福及美國國民之本意何在也。夫使門羅主義而僅曰「亞美利加者,亞美利加人之亞美利加」也,則需海軍何為者?就使門羅主義而僅曰「亞美利加者,美國人之亞美利加」也,則需強大之海軍何為者?且門羅主義,凡以保守耳,防禦耳,故他國之向於門羅主義,容或有之。至以門羅主義向人,吾不知其何意也,盧氏之言曰「所向無敵」,嗚呼,可以思矣!夏威、菲律,夷為郡縣,若不闕秦,將焉取之?吾恐英國鴉片煙之役,法國東京灣之役,德國膠州灣之役,此等舉動,不久又將有襲其後者也。
二十二
大統領之權力及職掌 大統領平時權力小戰時權力大 大統領與立法部之關係 三權鼎立之實行 歷任大統領何故多庸才乎 其理由 一第一流人不入政界 二大統領可以用庸才
三異才為國民所忌 四異才不利於候補 五省界之競爭與其得良大統領毋寧 得良候補者六高才之士多有不願 為大統領者 大統領者黨派之傀儡也 共和政體之流弊 今後之變遷
美國大統領,其權力職掌與他國之首長有所異。今據其憲法所定者論次之:
一、大統領有總督聯邦海陸軍及各省民兵之權。二、大統領有締結條約之權,惟須得上議院議員三分有二之協贊。三、大統領有任用外交官、司法官及聯邦政府各官吏(其憲法中特別規定之官吏不在此限)之權,惟亦須得上議院之協贊。四、有赦減刑罰之權(惟議院所彈劾之案不在此數)。五、遇大事故,有臨時召集議院之權。六、國會決議之法律案,大統領有權拒之,或飭令再議(惟再議之後,若兩院皆以三分二之多數通過前案,則大統領不得不畫諾)。七、大統領有將美國國情稟告於國會,以政策呈薦於國會之義務。八、有效忠於法律之義務。九、有監督聯邦官吏之義務。
美國大統領之性質,其最與他國首長相徑庭者有一焉,則在平時其權力甚小,在戰時其權力甚大是也。蓋在平時,國內行政大部分之權在各省政府,即聯邦之諸政務(論美國政治者,當於各省政府與聯邦政府畫清界限,本書末章已略論之)亦大率由立法部(即上下議院)之法律所規定,故行政部(即大統領所屬)無自由行動之餘地。若一旦與外國宣戰,或國中內亂起,則大統領據其總督海陸軍之權,且實行其效忠法律之義務,可以將一切權力悉入掌握中。如南北戰爭時之林肯,是其例也。彼於1862年宣告放奴之檄於全國,未嘗問各省立法部之許可與否,而毅然舉行,且一切普通法律,皆得以便宜行事停止之。故西人常言在盎格魯-撒遜人種之中,其個人之權力最大者,前有一克林威爾,後有一林肯耳。大統領戰時之大權,可見一斑。
美國大統領與立法部之關係,以視英王與立法部之關係,大有所異。彼英王者,以形式上言之,則立法部之一員也。何以故?彼英國憲法本以國會為王所召集,以王為會議長,以聽人民之疾苦,而制定匡救之法律者也(今事實上實非爾爾,但其由來則如是耳)。故現今英國重要之法律,大率皆由政府大臣奉王之名提出於國會,以求其協贊。美國則不然,彼大統領非立法部之一員也,故其憲法不許大統領及其閣臣提出法律案於議會。何以故?彼等無列議於國會之權利故。此亦政法上一有趣味之問題也。蓋美國者,實行孟德斯鳩三權鼎立之義,而界限極分明者也。美國何以能如此?則以英國之憲法由天然發達,而美國則全加以人力也。
美國大統領多庸材,而非常之人物居此位者甚稀焉。此實我輩異邦人所最不可解之問題也。試歷數建國以來二十四名之大統領中,除華盛頓、遮化臣、林肯、格蘭德、麥堅尼五人,此外碌碌餘子,其不藉大統領之地位而能傳其名於歷史上,殆無一人也。嗚呼!距今不過數十年耳,試問全地球中誰復知博克(1845至1849年之大統領)、皮阿士(1853至1857年之大統領)之為何如人者,亦誰復欲知其為何如人者。故以百餘年來英國大宰相與美國大統領比較,英則有維廉鱉特、小鱉特、惠靈頓、羅拔、比兒巴、馬斯頓、格蘭斯頓、的士黎里、沙土勃雷,皆可稱世界歷史上第一流人物,求諸美國,足與頡頏者惟彼五人(遮化臣、格蘭德尚稍有慚色)。嘻!咄咄怪事,孰有過此?
若此者,其理由何在乎?英人占士·布利斯所著《美國政治論》,書中言之特詳,且深中癥結。茲節譯之:
第一,美國第一流人物多不肯投身於政治界也(此事之原因,布利斯別有詳論)。
第二,美國之國勢及其憲法所規定,非必須非常之才,始足以當此任也。如彼英國之大宰相,總攬立法、行政兩大權,故必須有左右群眾之雄辯,有案畫大政策、創製大法律之能力,始克堪此。若美國大統領,則不能參列於國會,不能妄演說於公眾之前,不能提出議案於兩院,不能以別種手段擴張其勢力於立法部。故大統領之在平時,不過一奉行成法之長吏而已,與尋常一公司之總辦,其職務正相等。故勤慎敏直之人即可當此職而有餘,而遠慮博識雄才大略,非所必需也。
第三,美國自建國以來,於專制武斷政體深惡痛絕,此等腦識,傳數百年,入人最深。其所最懼者,若克林威爾、拿破崙等人物濫用其權力,馴變為僭主專制政體也。故以華盛頓初次就任時,猶且謗議沸騰,謂其妄自尊大,欲擬英王。故第二次滿任時,華盛頓決避嫌引退。其後格蘭德在任時,輿論亦以其功名太盛,部卒愛戴,謗妒之言,橫生疊見。故美國之大統領,非特不必要第一流人物而已,抑且不欲要第一流人物,此美人之僻性使然也。
第四,英傑之士,多友亦多敵,此常理也。今當兩政黨競爭選舉之時,各指定一人為候補者,彼通例不肯用其黨中第一等人,而惟用第二、三等以下之人。何以故?彼第一等人久已著名,為萬眾所俱瞻,而任事愈多者,其授人以可攻之隙亦必愈多。當其競爭劇烈之時,甲黨對於乙黨之候補者,攻擊每不遺餘力,往往將其平生行誼,毛舉以相指摘。楓秀於林,風則摧之。故英傑之士,不利於候補,毋寧舉無咎無譽之輩之較有成算也,是則黨派之私見為之也。
第五,且美國人有兩重愛國心,一曰愛合眾之國,二曰愛本省之國。彼等各以大統領出於其省,為一省之名譽;又以為本省人為大統領,其所以謀本省之利益者必更周也。故甲省之票,投諸以舉乙省人者甚稀。故各黨指定其候補人之時,常校其籍貫,務取之於大省。若紐約省選舉大統領有三十六票,濱士溫尼亞省(按:即費爾特費所在)有三十一票,伊魯女士省(按:即芝加高所在)有三十票,阿海和省有二十三票,若溫門省、埒埃侖省則僅各四票,的拉華省、柯利根省則僅各三票(按:美國選大統領用間接選舉法,故每省只有此數)。然則其候補人出於紐約與出於柯利根,其得票之數相去必懸絕矣。故陬澨之鄉,雖英俊不能以自達,衝要之邑,雖庸材反得以成名,亦黨派之意見為之也。
要而論之,大統領自大統領,候補者自候補者;良大統領未必為良候補者,良候補者未必為良大統領。昔一名士求為大統領而自薦於友人曰:「諸君當知以余為大統領則甚良,以余為大統領候補者則甚劣。」當時傳誦以為名言。痛乎哉,美國黨人之意見也!與其求得良大統領也,毋寧求得良候補者之為急。蓋為國家百年之大計,事未可知;而為一黨目前之利害,則選舉一失敗,而此四年間本黨已蠖屈而不可得伸矣(按:大統領任期四年)。故其所兢兢研究之問題曰:將由何道而使本黨之選舉獲勝利而已。噫!此大統領所以不得人才,而共和政體之所以有流弊也。
第六,不寧惟是,高才之士亦多有不自願為大統領者。蓋任期只有四年或八年,任滿之後欲再投身於政界,大有所困難也。各部之次等行政官固非所欲,欲入於上下議院,則本省各有常員,不易出缺。且曾居高位,為十手十目所指示,不免授敵黨以可攻之隙。在本黨中,則當其在任時,黨員之請謁,勢不能盡如其意,相憾者亦復不少,故以罷任大統領而望再舉為議員,是殆必不可得之數也。不寧惟是,罷職之後欲營別業,從事於辯護、商務等,非惟損名譽也,又辱國體。故退職之大統領,幾無一業可就,非生計素裕,甚或罹凍餒之憂。故人之不甚樂就此職也,亦宜。(按:國家待退職大統領之法,此亦美國多年一大問題也。昔羅馬共和政時代,其退職之「康士」皆為上議院議員,蓋以其名譽閱歷深有補於政界也。此實良法美意也,奈美國則其勢萬不能行。蓋美國上院議員代表一省,每省之員數相均,各二人。今若以退職大統領加入之,則甲省多一人,而乙省之妒嫉將起。此其所以不能行也)
【按】布氏所論,可謂窮形盡相矣。準是以談,則大統領者殆不免為黨派中之一傀儡,其廢置一在黨中策士之手。既傀儡矣,則其好用庸才也亦宜。難者曰:若英國亦非無黨派,何故其大宰相不用傀儡?曰:其情實不同也。英國黨派之勝敗,於選舉議員時決之;美國黨派之勝敗,於選舉大統領時決之。英國但求黨員在議院中占多數耳,既占多數,則其黨魁自得為大宰相而莫與爭。故所爭者非在宰相其人也。美國反是,勝敗之機,專在一著,夫安得不於此兢兢也?夫美國爭總統之弊,豈直此而已。其他種種黑暗情狀,不可枚舉。吾游美國,而深嘆共和政體,實不如君主立憲者之流弊少而運用靈也。若夫中美、南美諸國,每當選舉時,必殺人流血以相從事者,更自鄶無譏矣。(黨派之以大統領為傀儡者,蓋大統領有任用官吏之權。苟新任者與前任者異黨,則一國之官吏將盡行易人。新大統領對於舉主,不能不為特別之酬勞。昔加弗以3月就任大統領,以7月被刺死,有記其事者謂此五月中,加弗除應酬求官者之外,別無他事雲。其奴隸於黨派,可概見矣。自文官任用法改正後,此弊稍減)
雖然,大統領之好用庸才,此惟在太平時為然耳。彼美國人者固非於國之利害與黨之利害,盡倒置其輕重者也。彼以為在平時則大統領雖庸才,而非有所大害於國。故利用之以為黨謀,其謀私益也,以不侵公益之範圍為界也(於公益非無所損,但以比較的言之,未為甚耳)。一旦有事,則各能詘小群以伸大群,忍小害以防大害。故南北戰爭之前,能用林肯其人者,放奴義舉,其成功不徒在林肯,而國民能任用林肯,實其足以致成之道也。今者萬國比鄰,外競日劇,美國方汲汲然擴張其帝國政略於新大陸以外,勢不能不戴雄才大略者以為一國之元首。故最近兩大統領麥氏、盧氏,皆一世偉人也。吾知自今以往,若博克、若皮阿士之徒,斷無望濫竽斯職焉矣。
二十三
美國最奇者一事曰無首都 華盛頓不足以當首都 紐約費城波士頓芝加高聖路易皆非首都 各省亦無首府 其理由 中國亦無首都 華盛頓市民無選舉權選舉區之疆界
第一流人物何故不投身政界乎 其理由一二三四五六七
美國有最奇者一事,曰無首都是已。華盛頓,美之首都也。曷雲無之?曰:吾之所謂首都者,謂全國中各種權力之集中點也。若英之有倫敦,法之有巴黎,德之有柏林,奧之有維也納,意之有羅馬,俄之有彼得堡,日本之有東京。舉國中人口最多者此地也,財力最厚者此地也,商務最盛者此地也,工業最繁者此地也,富豪權勢之人最樂居者此地也,最大學校之所在者此地也,最大新聞紙發行者此地也。一國中政治勢力之原泉在是,學問智識之原泉在是,財富通輸之原泉在是。國中諸地,萬海朝宗,歸集於此一點,復由此一點以分布於諸方,如血輪之在心房然,是之謂首都。若此者求諸美國中,何地足以當之乎?將曰華盛頓乎?以最近之統計,其人口僅二十七萬八千餘人,黑人居三之一焉,與諸市府比較,班在第十五。其社會之交際,僅議員、官吏、外國公使等耳。大商業家不在是,大文學家不在是,大美術家不在是,大工場、大新聞不在是,其不足以當此名,昭昭然也。
將曰紐約乎?紐約誠人口最多,財力最厚,商務最盛,工業最繁之地也。雖然,其在政治上,除選舉大統領投票占多數外,無一毫特別之勢力(此亦指紐約省耳,非指紐約市也)。實業上之偉人雖多,而文學上之偉人殊少。其新聞紙誠最良、最廣銷者也,然究為紐約之新聞紙,以視倫敦、巴黎之一國新聞紙自固有間。故紐約非首都。將曰費爾特費乎?波士頓乎?當獨立時,此兩地雖幾有此資格,而今則無有也。將曰芝加高乎?聖路易乎?此兩地將來之發達雖不可限,然充其量固無以逾紐約明甚也。若是乎美國洵無首都,且殆將終無首都也。
又不徒全國為然也,於各省亦有然。政治之中心點,與社會之中心點,常不相合併,是美國之特色也。紐約省總督所在,阿爾拔尼也,而非紐約。濱士溫尼省總督所在,哈利士卜也,而非費爾特費。伊里女士省總督所在,士庇靈弗也,而非芝加高。加罅寬尼省總督所在,沙加免圖也,而非舊金山。阿海和省總督所在,哥侖布士也,而非先絲拿打。柯利根省總督所在,西林也,而非砵侖。自余各省,大率類是。以吾儕外國人之眼觀之,實千萬不可思議。
美國以何因緣而無首都?由自然耶,由人造耶?此問題吾猶未能斷之,大率兩者各與有力焉。若華盛頓,則全由人造者也。彼自其始未嘗不可擇一繁盛之都市,若波士頓、若費爾特費者,以為首善。但以各省互相嫉妒,且大市府競爭劇烈,慮其於政治上起騷擾,故避之而宅於一林莽未辟之也。故華盛頓者,在美國諸省中,不屬於一省,別以七十英方里之地,自名哥林比亞,為聯邦政府之直隸(略與我順天府不屬於各省者同,而其性質微異)。此所謂由人造者也。其餘亦有由天然者,若紐約省當獨立以前,阿爾拔尼市之繁盛實過於紐約市,後此以交通大開,其商業中心點隨而移動,而政府所在尚未易也(如我中國直隸省會本在保定,通商以後忽移於天津。但我則政治樞紐隨之而移,彼則尚仍其舊耳)。其餘他省,亦有類此者。此所謂由天然者也。
凡殖民地之現象,往往如是。如英屬加拿大最繁盛之市為滿地可,而其政府國會乃在阿圖和。澳洲初為聯邦時,維多利省與鳥修威省爭聯邦之首都,卒乃於兩省之界,畫一甌脫而建置焉,是亦美之華盛頓也。
除美國外,其無首都之國,當惟中國。中國之北京,本有完全首都之資格者也,近則勢力已漸墜落。其政治上之權,多分散於各疆吏。學術思想界之權,當乾嘉間,悉萃於北京,今翩其反矣。若夫商工業則更不足道。以將來之趨勢測之,則上海駸駸乎有將為中國首都之勢。夫至以上海為首都,則亦列國公共殖民地之首都,而非復我之首都矣。一嘆!
余在美時,有西教士杜威者偶為余言曰:「華盛頓市民無選舉權。」余初聞大駭愕,及察之,信也。此真一怪現象也。考美國例,有所謂某省某省之市民(citizen),而無所謂合眾國之市民(外人慾入美籍者,必入某省籍,得省籍而國籍亦同時俱得矣。若欲竟入國籍,則無從入也)。市民者,選舉權所從出也。哥侖比亞(即合眾國直隸華盛頓所在地)無市民,則華盛頓人無市民權也亦宜。雖然,此則真普天下立憲國之所無矣(華盛頓市民欲求選舉者,則各歸其本省求之,蓋各有原籍故也)。
歐洲、日本諸立憲國,其選舉區與被選舉人,常不相屬。甲地之人,可以運動乙地以競選舉,甚自由也。惟美國不然,此省之票,決不投彼省人,彼市之票決不投此市人,此亦美國與諸國相異處也。此皆由聯邦政治各自保其邦之權利然也。
前引布利斯言,謂美國第一流人物不肯投身政界。此其理由究何在乎?請畢布氏說。
第一,則以無首都故。彼歐洲各國政治中心點所在,即職業中心點所在,故如英、法政治家在倫敦、巴黎,一面運動國事,一面仍照常操其職業。美則不然,苟欲為聯邦之政治家(如國會議員之類),勢不得不別家鄉拋職業以居於幽靜之華盛頓,非人情所甚欲故也。
第二,歐洲諸國國會中數百議員,位置甚寬,欲得之者可以到處遊說,以求選舉。此地不得,去而之他。美國則諸省、諸市各舉其土著人,若己之選舉區,本黨黨員候補者之額已滿,則更無術可以攔入。若必攔入,則出於內競耳。故其得為議員也,視他國為較難。懷才之士,不欲作雞蟲之爭,蓋亦為此。
第三,美國政界之大問題,不如歐洲之多。歐洲政界所屬演之大活劇,則外交政略問題也,改正憲法問題也,宗教問題也。此三者美國皆無之,所余者惟貨幣問題、關稅問題等一二大事耳,故奇才異能之士,往往不屑厝意也。
第四,歐洲百年來爭競最劇者,則地主富豪家壓抑下等貧民,而貧民亦日思上進以迫彼輩也。一則欲保守其特別之權利,一則欲爭其應享之權利。咸思舌戰於議會,以決勝負,凡以為自為計也,故兩階級中皆多產政治家。美國則建國以來,已墨守人類平等主義,除放奴問題外,更無足勞辯爭者。此亦政界所以少活氣也。
第五,美國之立法權,由聯邦議會與各省議會分掌之,各有其權限。如外交、關稅諸問題,則屬於聯邦;社會改良、慈善事業諸問題,則屬於各省以分之,故其範圍遂狹。政治家入聯邦政界,則不能為本省有所盡;入本省政界,又不能為聯邦有所圖。故第一流之經世家為功名心所驅迫者,以其地小不足以迴旋也,故望望然去之。
第六,歐洲各國,凡在政界得意之人,其於社會交際常得特別之名譽利益。美國則萬民平等,雖大統領猶一市民,故慕虛榮家不趨焉。
第七,美國人慾求出身之路,與其入政界也,寧入實業界。蓋以無盡之富源,新辟之地利,懷抱利器之士,技身於商業、工業、礦業、鐵路,可以數年之間起,蓬蓽而埒王侯。故美國當今第一流人物,咸願為所謂鐵路大王、煤油大王、鋼鐵大王、托辣斯大王者,而不屑在「喀別德兒」中爭一座位也。
以上所論,真有特識。觀此則美國社會之情狀,可睹一斑焉,故並譯之。
二十四
華盛頓雜記
美國憲法自1787年9月17日制定,凡七章二十條。1791年12月15日修正十條,1798年1月8日修正十一條,1864年9月25日修正十二條,1868年7月28日修正十四條,1870年3月30日修正十五條,即現行憲法是也。立憲以來,凡修正者五次,然大致不異於其初。
上議院代表各省,每省二人。由各省立法部(即省議會)派遣,任期六年,每六年改選其三分之一。現時總數九十員。
下議院代表個人,各選舉區以人口疏密定員數多少,任期二年,現時總數三百五十餘。
行政權在大統領,大統領以下有政府。今舉政府各員如下:
大統領、副大統領(兼上議院議長)、國務大臣、戶部大臣、兵部大臣、檢事總長、郵運總監、海軍大臣、農務大臣。
大統領年俸五萬元,自副大統領至農務大臣各年俸八千元,上下院議員各年俸五千元(皆美金)。政府各員任期,皆以四年,如大統領。
余旅美十月,其最閒靜者,則在華盛頓四日間也。除訪盧氏、海氏外,更不見客。晚間惟使館中一二舊友及留學生諸君來寓縱談。此地華人甚稀,且無維新會,應酬殊稀。盡日遊覽,各名勝遍歷矣。
十八日晚返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