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聯大歷史通識課 · 第十九章:漢代社會與經濟
(前202—88)
一、舊社會階級之破裂——氏與姓之混淆
春秋以上,「氏」是士族的標識,是權力的象徵。如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後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商的祖先契為子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目夷氏。平民只有姓,無氏;奴隸只有名,無姓無氏;只有貴族才有姓有氏。
權力政治到戰國漸漸破裂,到漢代完全消滅。所以「氏」失去當初的意義,因而無形中與「姓」混而為一,統稱「姓」或「氏」。《太史公書》一貫地認為「氏」與「姓」為一事,「本紀」中尤為明顯。可見到此時連好古的學者在普通的言談與行文上都不再留意於這種重要的古制。
二、舊社會階級之破裂——遷徙賜姓與變姓
秦及漢初都勉強六國的世家遷居關中,以便監視。婁敬出使匈奴,回來匯報說,匈奴河南白羊、樓煩王,距離長安只有七百里,輕騎一日一夜可達關中。關中戰亂初定,人口稀少,土地肥沃,可以將六國貴族、豪傑遷徙於此,既可以防備匈奴,又可以消除六國反叛的隱患。劉邦欣然同意,於是將十多萬人口遷徙關中。
漢代又創了賞賜國姓的制度。如劉邦的謀士婁敬,後來因功賜姓劉,改稱劉敬了。此外又有種種的變化,使當初同姓的分為異姓,當初異姓的合為同姓。例如,齊、魯、吳、楚、秦、晉、燕、趙,這是國名;王氏、侯氏、王孫、公孫,這是爵名;司馬、司徒、中行、下軍,這是官名;伯有、孟孫、子服、叔子,這是字;巫氏、匠氏、陶氏,這是職業;東門、西門、南宮、東郭、北郭,這是居所。現在這些都可以做姓。還有為了避仇而改姓母姓的。姓氏的流變,足以減少甚至消滅傳統權力階級的階級意識。
三、新階級制度——大地主與農民奴婢
戰國時代與秦漢之際,政治社會的大混亂產生出一個來歷不明的大地主階級和寄附於他們的許多奴婢,在政治上活動的人多屬大地主出身;同時貧賤的人一入仕途就有變成大地主的可能。農民中或者仍有許多自耕農,但很大一部分的農人都以佃耕或雇耕大地主的田為生。他們雖然不是奴隸,但也可說是半寄附於大地主階級的。
四、新階級制度——商賈
戰國時代商業發達;秦漢一統,商業的進展更加便利。於是富埒王侯的「素封」大賈遍滿天下,一時的風氣都趨於「捨本逐末」。但商業的社會是流動的,而帝王所希求的是一個完全安定的社會。所以商業雖然較前發達,但秦漢一貫的重農抑商政策始終未變。這個政策可說成功,此後兩千年間的中國是一個上下一致的以農為本、以商為末的大致安定的社會。
五、新階級制度——貴賤貧富與社會改革
漢代仕宦的途徑,有以下幾種:
一是選舉。漢文帝時,已經有「賢良」「孝廉」之選,指令中央官吏和地方官吏從地方選拔德才兼備的人才。名臣晁錯就是以「賢良文學」之選,經帝王親自策試,得以升遷為中大夫的。察舉孝廉原為兩個科目,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就是舉孝一人,察廉一人。自漢武帝之後,至於東漢,從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對漢代政治影響很大。通過舉孝廉,在社會上造成在家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輿論和風尚,起了改良風俗的社會教育作用。
二是通過學校。漢代的太學是一個讀書習禮的場所,既培養了大批後備官員,又有引領社會風氣的作用。
商賈不得為官,所以政權由農業階級所包攬,實際上恐怕多由大地主所獨占。大地主既富又貴,商賈富而不貴;此外一般的人民又貧又賤。並且漢代貧富的距離似乎非常之遠,因而常有人提議改革。漢哀帝時,師丹輔政,曾經建議以限田、限奴婢的形式緩和社會矛盾。哀帝發布詔書說,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蓄奴婢。田宅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指示朝臣「其議限列」。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隨即制定了限定的額度和限制的措施。然而這些措施遭到當政的外戚、官僚的激烈反對,沒有能夠真正實行。
最後王莽想要徹底變法,實行土地國有,恢復周朝的井田制,禁止買賣奴婢。王莽的出發點是好的,意在緩和土地兼併,同時防止農民奴隸化。但分田授田的規定無法真正落實,因違禁買賣土地和奴婢而獲罪的富人實在太多,於是紛紛反對,變法終歸失敗。這是兩漢四百年間未曾解決的問題,也可說是此後兩千年間無從解決的問題。
六、新階級制度——四民之並為臣妾
上面所述的新階級制度,實際只是不可避免的社會分工,並非固定世襲的階級制度。法治的階級政治已成過去,新興的是人治的皇帝政治。在崇高無比的皇帝之前,士農工商、富貴貧賤都一律平等,都一樣沒有保障。富貴的,皇帝可以使他貧賤;貧賤的,皇帝可以使他富貴;兆民的生命財產都在皇帝一人的掌握中。這是此後兩千年間的帝制本色,在西漢初還有人懷疑批評,為等級制度辯護,為貴族精神的消亡而惋惜。
例如,《漢書·賈誼傳》中說,古時貴族有天子、公卿、大夫、士,與庶人相比,他們是尊貴的,刑戮之罪不加其身;即使有過錯,天子可以罷免,可以賜死,絕不會束縛受刑,遭到小吏的謾罵。而到了漢代,周勃因人誣告而下獄,受到獄卒的污辱,賈誼曾以此事諷諫皇帝,認為是古來未有。
當然,自此以後,皇帝之下皆為臣妾就成為無人指摘的信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