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聯大國史課 · 第一章 張蔭麟論夏、商、周
夏商大事及以前之傳說
商朝從成湯創業以後,六百年間,可考的大事,除了六次遷都,除了對鬼方的大戰,除了最後直接間接和亡國有關的打擊外,便是五度由盛而衰的循環。所謂盛就是君主英武,諸侯歸服;所謂衰就是君主昏暗,或王室內亂,而諸侯叛離。前期第一度的盛衰牽涉到湯孫太甲(商朝第四王)和湯的開國功臣伊尹的關係。這有二說:一說太甲無道,「顛覆湯之典型」,伊尹把他放逐於桐,過了三年,伊尹見他悔過修德,又迎他復位。一說伊尹於商王仲壬死後,把法當嗣位的太甲放逐於桐,而自即王位;其後七年,太甲自桐潛出,殺伊尹。肇始商朝後期的盤庚是一中興之主。在他以後,唯他的侄子武丁曾一度中興。武丁以降,商朝一直衰下去。繼位的君主皆生長安逸,「不知稼穡之艱難,惟耽樂之從」(這是周朝開國元勛周公追數前朝衰亡的原因的話)。他們以畋游荒宴代替了國政的煩勞。在商朝末年,一種叔世的頹廢和放縱瀰漫了整個商人社會。狂飲濫醉的風氣普遍於君主、貴族和庶民。這是他們亡國的主因。
在敘述商朝滅亡的經過之前,讓我們回溯商朝所繼承的歷史線索。
商朝所替換的朝代是夏。關於夏朝,我們所知,遠更模糊。例如夏朝已有沒有文字?有沒有銅器?其農業發展到什麼程度?其政治組織與商的異同如何?這些問題都無法回答。在後人關於夏朝的一切傳說和追記中,我們所能抽出比較可信的事實,大要如下。
夏朝歷年約莫四百,其君位是父死子繼而不是兄終弟及。其國都的遷徙比商朝更為頻數。最初的君主禹歷都陽城、晉陽、安邑,皆不出今山西的西南角(陽城在翼城西,晉陽在臨汾西,安邑在平陸東北)。禹子啟始渡河而南,居今新鄭、密縣間。以後除啟孫後相因外患失國遠竄外,夏主的遷徙,不出今河南的黃河以南,汝、潁以北。當夏朝為成湯所滅時,都於斟,即今鞏縣[1]西南。夏朝最大的事件是與外族有窮氏的鬥爭。有窮氏以 (今河南滑縣東)為根據地,當啟子太康時,攻占了夏都(時在斟),以後統治了夏境至少有六七十年。太康逃居於外,有窮氏以次立其弟仲康及仲康子後相為傀儡。後相繼被竄逐追殺。後來後相的遺腹子少康收聚夏朝的殘餘勢力,乘有窮氏的衰弱,把他滅掉,恢復舊物。有窮氏是在夏境的東北,後來滅夏的成湯則來自東南,其先世亦發祥於東北。夏朝的外患蓋常在東方。
成湯的先世累代為部族長。他的先十四代祖契與禹同時,以蕃(今河北平山附近)為根據地。契子昭明遷於砥石(今河北砥水流域),繼遷於商(今河南商丘),「天邑商」及商朝之得名由此。昭明子相土是一雄才大略的君長,曾大啟疆宇,以相(在今安陽西十五里)為東都。可惜他的功業的記錄只剩下他的後裔的兩句頌詩:
相土烈烈,海外有截。
此時的海外說不定就是遼東或朝鮮。後來商朝亡後,王弟箕子能逃入朝鮮而歷世君臨其地,莫不是因為商人原先在那裡有些根據?相土以後兩三百年間,商人的事跡無考,也許這是他們的中衰時代(傳說相土發明以馬駕車,又他的後裔王亥——也是成湯的先世——發明以牛駕車)。到了成湯才復把商人帶領到歷史上,他從商北遷於亳,繼滅了北方的若干鄰族,然後向夏進攻,夏主桀兵敗,被他放逐於南巢(在今安徽巢縣[2]東北五里)而死,夏朝於此終結。
我們若從夏朝再往上溯,則見歷史的線索迷失於離奇的神話和理想化的傳說中不可析辨了。凡此種種,本書自宜從略。但其中有一部分和後來歷史的外表,頗有關係,應當附帶敘及。
據說禹所繼承的君主是舜,國號虞;舜所繼承的是堯,國號唐。當堯舜之世,天下為公,而不是一家一姓所得私有的。堯怎樣獲得帝位,傳說沒有照顧到。舜本是歷山(在今山東)的農夫,有一串故事(這裡從略)表明他是一個理想的孝子和理想的賢兄,又有一串故事(例如他在那裡耕種,那裡的農人便互相讓界;他在那裡打魚,那裡的漁人便互相讓屋;他在那裡造陶器,那裡的陶工便不造劣器)表明他是一個理想的領袖。
帝堯聞得他的聖明,便把他召到朝廷里來,把兩個女兒同時嫁給他,試他治家的能力;並拿重要的職位去試他政治的能力。他果然家庭雍睦任事稱職。堯老了,便告退,把帝位推讓給他。堯的時候有一場普遍於全「中國」的大水災。禹父鯀,因治水無功,被處死刑,禹繼承了他父親的任務終於把水患平定。禹治水的工作凡歷十三年,在這期間,曾三次走過自己的家門,都沒有進去,有一次並且聽到新產的兒子在呱呱地哭呢。後來舜照堯的舊例,把帝位推讓給禹。禹在死前,也照例選定了一位益做自己的繼承者。但禹死後,百姓不擁戴益,而擁戴禹的兒子啟,於是啟踐登了帝位(一說益和啟爭位,為啟所殺)。舊例一破便不再回復了。這便是堯舜「禪讓」的故事。
還有一位值得提到的傳說中重要人物,那是黃帝。他所占故事中的時代雖在堯舜之先,他的創造卻似在堯舜之後。照傳說的一種系譜(《史記·五帝本紀》),他是堯的高祖,舜的八世祖,禹的高祖(舜反比禹低三輩,這很奇怪),也是商周兩朝王室的遠祖,並且成了後來許多向化的外族的祖先。黃帝和他左右的一班人物並且是許多文化成分的創造者,例如他發明舟、車、羅盤、陣法、占星術和許多政治的制度;他的妃嫘祖最初教人養蠶織絲;他的諸臣分別發明文字、算術、曆法、甲子和種種樂器。總之,他不獨是中國人的共祖,並且是中國文化的源頭。他的功用是把中國古代史大大地簡單化了。
周朝的興起
現在讓我們離開想像,回到事實。
當商朝最末的一百年間,在渭水的流域,興起了一個強國,號為周。周字的古文像田中有種植之形,表示這國族是以農業見長。周王室的始祖后稷(姬姓),乃是一個著名的農師(傳說與禹同時),死後被周人奉為農神的。后稷的子孫輾轉遷徙於涇渭一帶;至古公亶父(後來追稱太王),原居於豳(今陝西邠縣[3]附近),因受不了鬼方侵迫,率眾遷居岐山(在今陝西岐山縣境)之下。這一帶地方蓋特別肥沃,所以後來周人歌詠它道:
周原,堇荼如飴。
以一個擅長農業的民族,經過移民的選擇,來到肥沃土地,而且飽經憂患,勤奮圖存,故不數十年間,便蔚為一個富強之國。到了古公子季歷(後來追稱王季)在位時,竟大敗鬼方,俘其酋長二十人了。古公在豳,還住地穴,其時周人的文化可想而知。遷岐之後,他們開始有宮室、宗廟和城郭了。季歷及其子昌(後來追稱文王)皆與商朝聯婚,這促進了周人對商文化的接受,也即促進了周人的開化。
至少自古公以下,周為商朝的諸侯之一,故卜辭中有「令周侯」的記錄。舊載季歷及昌皆受商命為「西伯」,即西方諸侯之長,當是可信。但卜辭中屢有「寇周」的記載,可見商與周的關係並不常是和諧的。舊載古公即有「翦商」的企圖。蓋周自強盛以來,即以東向發展為一貫之國策。古公和季歷的雄圖的表現,於史無考,但西伯昌的遠略尚可窺見一斑。他在逝世前九年,自稱接受了天命,改元紀年。此後六年之間,他至少滅掉了四個商朝的諸侯國:
一、密 今甘肅靈台縣西,
二、黎 今山西黎城縣東北,
三、邘 今河南懷慶[4]西北,
四、崇 今河南嵩縣附近。此外商諸侯不待征伐而歸附他的當不少。又舊載西伯昌曾受商王紂命,管領江、漢、汝旁的諸侯,大約他的勢力已及於這一帶。後來周人說他「三分天下有其二」,若以商朝的勢力範圍為天下,恐怕竟去事實不遠了。滅崇之後,西伯昌作新都於豐邑(在今長安縣境),自岐下東遷居之。他東進的意向是夠彰明的了。
文王死後第四年的春初,他的嗣子武王發率領了若干諸侯及若干西北西南土族的選鋒(中有庸、蜀、羌、髳、微、糹盧、彭、濮等族類,其名字不盡見於以前和以後的歷史),大舉伐商;他的誓師詞至今猶存,即《尚書》里的《牧誓》。憑一場勝仗,武王便把商朝滅掉。戰場是牧野,離商王紂的行都朝歌(今河南淇縣)不遠。朝歌是他的離宮別館所在,是他娛悅晚景的勝地。這時他至少已有六七十歲了。在享盡了畋游和酒色的快樂之後,他對第一次挫敗的反應是回宮自焚而死。商兵潰散,武王等長驅入殷。商朝所以亡得這樣快,照後來周人的解釋是文王、武王累世積德行仁,民心歸向,而商紂則荒淫殘暴,民心離叛;所謂「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這固然不能說沒有一些事實的影子,但事實決不如此簡單。周人記載中無意泄露的關於商、周之際的消息,有兩點可注意。一說「紂克東夷而隕其身」。可見商人在牧野之戰以前,曾因征服東方的外族,而把國力大大損耗了;武王乃乘其疲敝而取勝的。一說「昔周飢,克殷而年豐」。可見牧野之戰,也是周人掠奪糧食、競爭生存之戰。武王是知道怎樣利用飢餓的力量的。
殷都的陷落和商朝的覆亡,只是周人東向發展的初步成功。商朝舊諸侯的土地並不因此便為周人所有,而且許多舊諸侯並不因此就承認武王為新的宗主。此後武王、成王、康王之世,不斷地把兄弟、子侄、姻戚、功臣分封於外,建立新國。這些新國大抵是取舊有的諸侯而代之,也許有的是開闢本來未開闢的土地。每一個這類新國的建立,便是周人的一次向外移殖,便是周人勢力範圍的一次擴展。
但當初武王攻陷殷都之後,並沒有把殷都及殷王畿占據,卻把紂子武庚祿父封在這裡,統治商遺民,而派自己的兩個兄弟管叔和蔡叔去協助並監視他們。這不是武王的仁慈寬大。這一區域是民族意識特別深刻的「殷頑民」的植根地,而且在當時交通不便的情形之下,離周人的「本部」豐岐一帶很遠,顯然是周人所不易統治的。故此武王樂得做一個人情。但這卻種下後來一場大變的原因。武王克殷後二年而死,嗣子成王年幼,王叔周公旦以開國功臣的資格攝政。管、蔡二叔心懷不平,散布流言,說「周公將不利於孺子」。並鼓動武庚祿父聯結舊諸侯國奄(今山東曲阜一帶)和淮水下游的外族淮夷,背叛周室。周公東征三年,才把這場大亂平定。用兵的經過不得而詳,其為艱苦卓絕的事業,是可想像的。於是周公以成王命,把殷舊都及畿輔之地封給文王的少子康叔,國號衛;把商丘一帶及一部分殷遺民封給紂的庶兄微子啟,以存殷祀,國號宋;把奄國舊地封給周公子伯禽,國號魯;又封功臣太公望(姜姓)的兒子於魯之北,國號齊(都今山東臨淄[5]);封功臣召公奭(周同姓)的兒子於齊之北,國號燕(都今北平[6]附近);都是取商朝舊有諸侯國而代之的。周公東征之後,周人的勢力才達到他們的「遠東」。就周人向外發展的步驟而論,周公的東征比武王的克殷還更重要。這大事業不可沒有一些藝術的點綴。舊傳《詩經·豳風》里《東山》一篇就是周公東征歸後所作,茲錄其一章如下: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鸛鳴於垤,婦嘆於室。灑掃穹窒,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見,於今三年。
假如傳說不誤,這位多才多藝的軍事政治家,還是一個委婉的詩人呢!
先是武王克殷後,曾在豐邑以東不遠,另造新都曰鎬京(仍在長安縣[7]境),遷居之,是為宗周。「遠東」戡定後,在周人的新版圖裡,豐鎬未免太偏處於西了。為加強周人在東方的控制力,周公在洛陽的地方建築一個宏偉的東都,稱為成周。成周既成,周公把一大部分「殷頑民」,遠遷到那裡。從此周人在東方可以高枕無憂了。卻不料他們未來的大患乃在西方!周公對被遷到成周的殷人的訓詞,至今還保存著,即《尚書》里的《多士》。
武王、成王兩世,共封立了七十多個新國,其中與周同姓的有五十多國;但這七十餘國而外,在當時黃河下游和大江以南,舊有國族之歸附新朝或為新朝威力所不屆的,大大小小,還不知凡幾。在這區域內,周朝新建的和舊有的國,現在可考的有一百三十多。茲於現在可考的周初新建國中,除上面已提到的宋、衛、魯、齊、燕外,擇其可以表示周人勢力的分布的十八國列表如下:
[1] 霍縣,今山西霍州市。——編者注
[2] 寶雞縣,今陝西寶雞市。——編者注
[3] 滕縣,今山東滕州市。——編者注
[4] 城武縣,今山東成武縣。——編者注
[5] 定陶縣,今山東荷澤市定陶區。——編者注
[6] 汜水縣,今河南滎陽市汜水鎮。——編者注
本節敘述周人的東徙至周朝的創業,本自成一段落。但為以下行文的方便起見,並將成王后康、昭、穆、共、懿、孝、夷、厲八世的若干大事附記於此。這時期的記載甚為缺略,連康、昭、共、懿、孝、夷六王在位的年數亦不可考(成王在位的年數亦然)。因此厲王以前的一切史事皆不能正確地追數為距今若干年。成、康二世為周朝的全盛時代,內則諸侯輯睦,外則四夷畏懾。穆王喜出外巡遊,其蹤跡所及,不可確考,但有許多神話附著於他。夷王時周室始衰,諸侯多不來朝,且互相攻伐。厲王即位於公元前878年。他因為積久的暴虐,於即位第三十七年,為人民所廢逐,居外十四年而死。在這期間,王位虛懸,由兩位大臣共掌朝政,史家稱之為共和時代。厲王死後,其子繼位,是為宣王。
周代的封建社會(節選)
封建帝國的組織
武王所肇創、周公所奠定的「封建帝國」,維持了約莫七百年(公元前11世紀初至前5世紀末)。這期間的社會概況便是本章所要描寫的。自然在這期間,並非沒有社會變遷,而各地域的情形也不一致。這縱橫兩方面的變異,雖然現在可能知道的很少,下文也將連帶敘及。這個時期是我國社會史中第一個有詳情可考的時期。周代的社會組織可以說是中國社會史的基礎。從這散漫的封建的帝國到漢以後統一的郡縣的帝國,從這階級判分、特權固定的社會到漢以後政治上和法律上比較平等的社會,這其間的歷程,是我國社會史的中心問題之一。
上面所提到「封建」一詞常被濫用。嚴格地說,封建的社會的要素是這樣:在一個王室的屬下,有寶塔式的幾級封君;每一個封君,雖然對於上級稱臣,事實上是一個區域的世襲的統治者而兼地主;在這社會裡,凡統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統治者,同時各級統治者屬下的一切農民非農奴即佃客,他們不能私有或轉賣所耕的土地。照這樣說,周代的社會無疑的是封建社會。而且在中國史里只有周代的社會可以說是封建的社會。名義上這整個的帝國是「王土」,整個帝國里的人都是「王臣」,但事實上周王所直接統屬的只是王畿之地。王畿是以鎬京和洛邑為兩個焦點,其範圍現在不能確考,但可知其北不過黃河,南不到漢水流域,東不到淮水流域,西則鎬京已接近邊陲。王畿之地,在周人的估計中,是約莫一千里左右見方。王畿之外,周室先後至少封立了一百三十個以上(確數不可考)的諸侯國,諸侯對王室的義務不過按期納貢朝覲,出兵助王征伐,及救濟畿內的災患而已。諸侯國的內政幾乎完全自主。而王室開國初年的武威過去以後,諸侯對王室的義務也成了具文,盡不盡聽憑諸侯的喜歡罷了。另一方面,周王在畿內,諸侯在國內,各把大部分的土地,分給許多小封君。每一小封君是其封區內政治上和經濟上的世襲主人,人民對他納租稅,服力役和兵役,聽憑他生殺予奪,不過他每年對諸侯或王室有納貢的義務。
周朝的諸侯國,就其起源可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開國之初,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分給宗親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前章所表列的國家皆屬此類。第二類是開國許久之後,王室劃分畿內的土地賜給子弟或功臣而建立,例如鄭、秦。鄭始祖為周厲王少子友,宣王時始封,在今陝西華縣[8]。幽王之亂,鄭友寄家於鄶及東虢,因而占奪其地,別建新國(在今河南中部黃河以南新鄭一帶)。第三類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給商朝後裔的,屬於此類的只有宋。第四類是商代原有的諸侯國或獨立國,歸附於周朝的,例如陳、杞等。舊說周朝諸侯,爵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此說曾有人懷疑。但現存東周的魯國史記里確有這五等的分別。其中所稱及的諸侯公爵的只有宋,男爵的只有許(今河南許昌);屬於第一類的多數為侯,亦有為伯的;屬於第二類的秦、鄭皆為伯;屬於第四類的大抵為子。
王畿內的小封君殆全是王族。列國的小封君原初殆亦全是「公族」(國君的同族);但至遲在前7世紀初這種清一色的局面已打破。齊桓公(前651—前643)[9]有名的賢臣管仲和景公(前547—前490)有名的賢臣晏嬰都有封地,卻非公族,晏嬰並且據說是個東夷。晉國自從獻公(前676—前651)把公族幾乎誅逐淨盡,後來的貴族多屬異姓,或來自別國。秦國自從它的政制有可稽考,自從穆公(前659—前621)[10]的時代,已大用「客卿」,公族始終在秦國沒有抬過頭。但魯、鄭和宋國,似乎終春秋之世不曾有過(至少稀有)非公族的小封君。這個差異是進取和保守的差異的背景,也是強弱的差異的背景。畿內小封君的情形,我們所知甚少,姑置不談。列國的小封君統稱為大夫。列國的大夫多數是在國君的朝廷里任職的,其輔助國君掌理一般國政的叫作卿。卿有上下或正副之別。大國的卿至多不過六位。大夫亦有上下的等級,但其數目沒有限制。大夫的地位是世襲的,卿的地位卻照例不是世襲的,雖然也有累代為卿的巨室。大夫的家族各有特殊的氏。有以開宗大夫的官職為氏的;有以封地的首邑為氏的;若開宗大夫為國君之子,則第三世以下用開宗大夫的別字為氏。下文為敘述的便利,稱大夫的世襲的家業為「氏室」,以別於諸侯的「公室」和周王的「王室」(周制:列國的卿,有一兩位要由王朝任命,但此制實施之時間空間範圍不詳)。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諸侯)構成這封建社會的最上層,其次的一層是他們所祿養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層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庶人,最下的一層是貴家所豢養的奴隸。
奴隸
關於奴隸階級的情形現在所知甚少。譬如在全國或某一地域奴隸和其他人口的比例是怎樣呢?天子、諸侯或大夫所直接役屬的奴隸各有多少呢?我們都不得而知。幸而當時周王和列國君主賞賜奴隸的數目常見於記錄。最高的記錄是晉景公(前599—前581)以「狄臣」(狄人做奴隸的)一千家賞給他一個新立戰功的大夫荀林父。其次是齊靈公(前581—前554)以奴隸三百五十家賞給他的一個新受封的大夫。荀林父在這次受賜之前已做過兩朝的執政,他家中原有的奴隸,至少當可以抵得過這一次的賞賜。可見是時一個大國的闊大夫所有的奴隸會在一萬人以上。
這些奴隸的主要來源是戰爭。周初克殷和東征的大戰,不用說了,此後諸夏對異族的征討和諸侯相互的攻伐,每次在戰場內外所獲的俘虜,除了極小數有時被用來「釁鼓」(殺而取血塗鼓,以祓除不祥)
或用作祭祀的犧牲外,大部分是做了勝利者的奴隸。殷亡國以後,殷人被俘虜的一定很多,但究有若干,現在不可確考(《逸周書》所載不可靠)。此後俘數之可知者:對外的例如成王二十五年伐鬼方之役俘一萬三千八十一人,又如上說賞給荀林父的「狄臣」一千家就是當時新獲的俘虜的一部分。對內的例如前484年吳國、魯國伐齊,俘齊國甲車八百乘,甲士三千人。俘虜的利益有時竟成為侵伐的動機。諸侯對天子,或小國對大國時常有獻俘的典禮。諸夏國互獲的俘虜可以贖回。魯國定規贖俘之費由國庫負擔。但有被贖的幸運的恐怕只是顯貴的俘虜,而有時所費不貲。例如前607年,宋國向鄭人贖那「睅其目、皤其腹」的華元,用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但這些禮物還未交到一半他就逃脫回來了)。奴隸的另一個來源是罪犯。犯罪的庶人和他的家屬被沒入貴家為奴的事雖然不見於記載,但我們知道,貴家因罪戾被廢,或因互爭被滅,其妻孥有被系或被俘而用作賞品的,其後裔有「降在皂隸」的。
奴隸做的是什麼事?第一,自然是在貴人左右服役。這一類的奴隸包括「小臣」(即侍役)、婢妾和管宮室、管車駕的仆豎;還有照例用被刖的罪犯充當的「閽人」和用被「宮」的罪犯充當的「寺人」。但這些只占小數。大部分的奴隸是被用於生產的工作。每一個貴家,自周王的以至大夫的,是一個自足的社會。穀米不用說是從采邑里來的。此外全家穿的衣服和用的東西,自家具以至車輿、兵器、樂器、祭器,多半是家中的奴隸製造的。這時代用車戰,兵車以馬駕,養馬和管廄又是奴隸的事。此外山林川澤是由貴家專利的。樵、蘇、漁、牧和煮鹽又是奴隸的事。女奴也有分配到外邊做工的:採桑養蠶的叫作蠶妾,做紡織或其他女紅的叫作工妾。貴家設有一官專管工人。公室的工官普通叫作工正,唯楚國的叫作工尹。王室和公室的總工官之下還有分各業的工官:例如以現在所知,周室有所謂「陶正」者,大約是管制造陶器的;魯國有所謂「匠師」者,大約是管木工的。有專長的奴隸每被用作禮物。例如前589年,魯國向楚國求和,賂以執斫、執針、織紝各百人。又例如前562年,鄭國向晉國講和,所賂有美女和工妾共三十人,女樂二隊,每隊八人。
奴隸可以抵押買賣。西周銅器銘刻中有「贖茲五夫用百寽」的話。奴隸的生命自然由貴人隨意處置。例如晉獻公有一回思疑肉里有毒,先拿給狗試試,狗死了;再拿給小臣試試,這不幸的小臣便與那狗同其命運了。又例如獻公的兒子重耳出亡時,他的從臣們在桑下密謀把他騙離齊國,被一個蠶妾偷聽了;她回去告訴重耳的新婚夫人齊姜,齊姜恐怕妨礙公子的「四方之志」,一聲不響地便把那蠶妾殺了。在周代盛行的殉葬制度底下,奴隸也是必然的犧牲。平常以百計的殉葬者當中,我們不知道有多少是奴隸。他們的死太輕微了,史家是不會注意的。但也有一件奴隸殉葬的故事因為有趣而被保留。晉景公的一個小臣有一朝起來很高興地告訴人,他夜夢背著晉侯登天,午間他果然背著景公但不是登天,而是「如廁」;景公本來病重,他跌落廁坑裡死了,那小臣便恰好被用來殉葬。
奴隸是以家為單位的,一個奴隸家裡不論男女老幼都是奴隸。他們的地位是世襲罔替的;除了遇著例外的解放。新俘奴隸被本國贖回也許是常見的事。此外奴隸被解放的機會似乎是很少的,歷史上只保存著兩個例子。其一,前655年,晉滅虞,俘了虞大夫百里奚,後來把他用作秦穆公夫人的「媵臣」(從嫁奴隸)。他從秦逃到楚,被楚人捉住。他在虞國本來以賢能知名,秦穆公想重用他,怕楚不給,於是以贖「媵臣」為名,出五張黑羊皮的很低代價,竟把他贖回了。他因此得到「五羖大夫」的綽號。其二,前550年,晉國內亂,叛臣手下的一個大力士督戎,人人聽到他的名字就懼怕。公家有一個奴隸叫作斐豹,自薦給執政道,若把他的奴籍燒了,他便殺死督戎,執政答應了他,後來他果然把督戎殺了。
庶民
我們在上文敘述奴隸的生活時,保留著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奴隸和農業的關係是怎樣?換句話說,大多數農民的地位是怎樣的?關於這一方面,記載很殘缺,現在可得而說的多半是間接的推論。我們可以懸想,周朝開國之初,無數戰勝的族長分批地率領子弟來到新殖民地里,把城邑占據了,田土瓜分了,做他們的侯伯大夫,他們於所占得的田土當中留出一小部分,直接派人去管理,收入完全歸他們自己,這種田便是所謂「公田」;其餘大部分的田土,仍舊給原來的農夫耕種,卻責他們以粟米、布縷和力役的供奉;他們的佃耕權可以傳給子孫卻不能轉讓或出售給別人。這種田即所謂「私田」。大部分的公田當是由耕私田的農夫兼盡義務去耕種的。他們「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但也有一部分「公田」是由奴隸去耕種的。所以西周的《大克鼎》銘文里記周王賞田七區,其中有一區註明「以厥臣妾」。但由此亦可見奴隸附田的制度在西周已不很普遍了。耕私田的農夫皆是所謂「庶人」。他們的地位是比奴隸稍為高貴些;但他們的生活殊不見得比奴隸好。粟米和布縷的徵收固有定額,但不會很輕;什一之稅在東周末年還是可望難即的理想。除正稅外遇著貴人家有婚嫁等喜事他們還有特別的供應。力役之徵更是無限的。平常他們農隙的光陰大部分花在貴人的差使上。若貴人要起宮室、營台榭、修宗廟或築城郭,隨時可以把他們徵調到在鞭子底下作苦工。遇著貴人要打仗,他們得供應軍需,並且供獻生命。遇著凶年饑饉,他們更不如奴隸的有依靠,多半是「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
西周傳下來的《七月》一首民歌描寫豳(今陝西邠縣)地農民的生活很詳細。根據這詩,可以作一個農民的起居注如下:正月把農器修理。二月開始耕種,他的妻子送飯到田裡給他吃,督耕的「田畯」也笑嘻嘻地來了。同時他的女兒攜著竹筐到陌上採桑。八月他開始收穫,同時他的女兒忙著繅絲,繅好了,染成黑的、黃的,還有紅灑灑的預備織作公子的衣裳。十月獲稻,並釀製明春給貴人上壽的酒。農夫們把禾稼聚攏好,便到貴人家裡做工,白天去采茅,晚上絞繩。是月酬神聚飲烹宰羔羊;大家到貴人堂上獻酒,歡呼萬歲。十一月出獵,尋覓狐狸,為著貴人的皮袍。十二月農夫們會同受軍事訓練。是月把養肥了的豬獻給貴人,又把冰鑿下,藏好,預備明年春夏天貴人需用。
《七月》這首歌是貴人用作樂章的,自然要合貴人的口味。詩中的農夫是怎樣知足安分地過著牛馬生活。但農夫和別的庶民也有不安分的時候,假如貴人太過忽略了他們的苦痛。第一章里已經說過,周朝的第十個王,厲王,就因為久積的暴虐,被民眾驅逐出國都,失卻王位。和厲王同命運,甚至比他更不幸的封君不斷地見於記載。舉例如下:前634年,當晉、楚兩強交爭的時候,衛君因為得罪了晉國想轉而親楚。但衛國離晉較近,親楚便會時常招惹晉人的討伐。在這種當兒,首先遭殃的便是人民。他們即使幸而免於戰死,免於被俘,他們回到家中,會發現禾稼被敵人割了,樹木被砍了,廬舍被毀了,甚至井也被塞了。因此,衛君的親楚政策是和衛國人民的利益根本衝突的。他們聽到了,便大鬧起來,把衛君趕到外國去了。同類的事件有前553年蔡國的公子燮因為想背楚親晉給民眾殺了。蔡是鄰近楚的。經過這些事件的教訓,所以前577年,陳侯當外患緊急時只好把國人召齊來,徵求他們的意見,來決定外交政策。因直接殘虐人民失去地位或性命的封君,為例更多。前609年,莒君因為「多行無禮於國」被他的太子率領民眾殺了。前561年,畿內的原伯,因為詳情現在不知的暴行弄到民不聊生,被民眾趕走了。前559年,另一位莒君因為喜歡玩劍,每鑄成一把劍便拿人民來試;又因為想背叛齊國,被一位大夫率領民眾趕走了。前550年,陳國的慶氏據著首都作亂,陳侯率兵來圍,慶氏督著民眾修城。是時,城是用土築的,築時用板夾土。督工的看見一兩塊板倒了,便把旁邊的役人殺死。於是役人暴動起來把慶氏的族長通殺了。前484年,陳大夫某,因為陳侯嫁女,替向國人徵收特稅;徵收的太多,用不了,他把剩下的為自己鑄了一件鐘鼎之類的「大器」。後來國人知道,便把他趕走了。他走到半路,口渴,同行的一位族人馬上把稻酒、乾糧和肉脯獻上,他高興到了不得,問為什麼這樣現成?答道:大器鑄成時已經預備著。
上述厲王以後的民變,全發生在前6世紀當中和附近。這些見於記載的暴動完全是成功的,影響到貴人的地位或生命的,其他失敗而不見於記載的恐怕還有不少。這時候民眾已漸漸抬頭,許多聰明的卿大夫已認識民眾的重要,極力施恩於他們,收為己助,以強其宗,以弱公室,甚至以得君位。例如當宋昭公(前619—前611)昏聵無道的時候,他的庶弟公子鮑卻對民眾特別講禮貌。有一回宋國大鬧饑荒,他把自己所有的穀子都借給饑民。國中七十歲以上的人他都送給食物,有時是珍異的食物。他長得很美,連他的嫡祖母襄夫人也愛上了他,極力助他施捨。後來襄夫人把昭公謀害了,他便在國人的擁戴中繼為宋君。又例如齊國當景公(前547—前490)的時候,當公室底下的人民以勞力的三分之二歸入公室,而僅以三分之一自給衣食的時候,陳氏卻用實惠來收買人心。齊國的量器,以四升為豆,四豆為區,四區為釜,十釜為鍾。陳家特製一種新量,從升到釜皆以五進,仍以十釜為鍾,借穀子給人民的時候,用新量,收還的時候,用舊量。陳家專賣的木材,在山上和在市上一樣價;專賣的魚鹽蜃蛤,在海邊和在市上一樣價。這一來民眾自然覺得陳家比公室可愛。後來陳氏毫無阻力地篡奪了齊國。此外如魯的季氏,鄭的罕氏都以同類的手段取得政權。
上文所說參加叛變和被強家利用的民眾自然包括各種色的庶人。當中自然大部分是農人,其餘當有少數商人和工人。庶人和奴隸的重要差別在前者可以私蓄財物,可以自由遷徙。但農人實際上很少移動,除了當饑荒的時候。雖然在前6世紀時人的記憶中,有「民不遷,農不移」的古禮。這似乎不是絕對的限制,禮到底與法禁有別。
都邑與商業
人民聚居的地方通稱曰邑。邑可分為兩大類,有城垣的和沒有城垣的。有城垣的邑又可分為三類,一是王都和國都(直至東周時,國字還是僅指國都而言);二是畿內和列國的小封君的首邑;三是平常的城邑。周室的西都鎬京自東遷後已成為禾黍油油的廢墟,其規模不見於記載。東都洛邑(今洛陽)的城據傳說是九里(一千六百二十丈)見方,其面積為八十一方里,約當現在北平城之21.7%(北平城面積是今度一百九十四方里,周一里當今0.7215里,一方里當今0.52056方里)。城的外郭據傳說是二十七里(四千八百六十丈)見方,其所包的面積差不多是現在北平城的兩倍。列國的都城,連外郭計,以九百丈(五里)見方的為平常,其面積約為今北平城的十五分之一。一直到前3世紀初,一千丈見方的城還算是不小的。但春秋末年勃興的吳國,其所造的都城卻特別大。據後漢[11]人的記載,那箕形的大城,周圍約為今度三十四里,其外郭周圍約為今度五十里(今北平城周約五十四里)。卿大夫首邑的城照例比國都小,有小至五百丈至一百丈左右見方的,那簡直和堡寨差不多了。這些小城的基址似乎到唐、宋時還有存在。唐人封演記當時「湯陰縣北有古城,周圍可三百步,其中平實。此東,頓丘、臨黃諸縣多有古小城,周一里或一二百步,其中皆實」。又宋人陳師道記:「齊之龍山鎮有平陸故城高五丈,四方五里,附城有走馬台而高半之,闊五之一,上下如之。」此二人所記很像是周人的遺蹟。
王城和列國都城的人口不詳。但我們知道春秋時大夫的封邑在一千戶上下的已算很大的了。平常國都的人口就算比這多十倍也不過一萬戶。我們從前686年內蛇與外蛇斗於鄭都南門中的故事,可知當時的國都決不是人煙稠密的地方。前660年比較細小的衛國都城被狄人攻破後,它的遺民只有男女七百三十人,加上共、滕兩邑的人口,通共也只有五千人。
我們試看列國都城在地圖上的分布很容易發現它們的一個共同點:它們都鄰近河流;以現在所知,幾無例外。一部分固然因為交通的便利,一部分也因為河谷的土壤比較肥沃,糧食供給比較可靠。城的作用在保衛,貴人的生命和財富和祖先神主的保衛。國都的主要居住者為國君的家族和他的衛士、「百工」;在朝中做官的卿大夫和他們的衛士。大多數國家的朝廷,像王室的一般,內中主要的官吏有掌軍政的司馬,掌司法和警察的司寇,掌賦稅和徭役的司徒和掌工務(如城垣、道路、宗廟的修築)的司空。國都里的重要建築,有國君的宮殿、台榭、苑囿、倉廩、府庫、諸祖廟、祀土神的社、祀穀神的稷,卿大夫的邸第和給外國的使臣居住的客館。這些建築在城的中央,外面環著民家和墟市。墟市多半在近郭門的大道旁。郭門外有護城的小池或小河,上面的橋大約是隨時可以移動的。城郭的入口有可以升降的懸門。城門時常有人把守,夜間關閉,守門的「擊柝」通宵。貨物通過城門要納稅,這是國君的一筆大收入。
都邑也是商業的中心。至遲在春秋下半期,一些通都里已可以看見「金玉其車,文錯其服」的富商。他們得到闊大夫所不能得到的珍寶,他們輸納小諸侯所不能輸納的賄賂。他們有時居然闖入貴族所包辦的政治舞台。舊史保存著兩個這樣的例子:(1)前597年晉軍大將知䓨在戰場被楚人俘了。一位鄭國的商人,在楚國做買賣的,要把他藏在絲綿中間,偷偷地運走。這計策已定好,還沒實行,楚國已把知䓨放還。後來那位商人去到晉國,知䓨待他只當是他救了自己一般。那商人謙遜不遑,往齊國去了。(2)前627年,秦人潛師襲鄭,行到王城和鄭商人弦高相遇。弦高探得他們的來意,便一方面假託鄭君的名義,拿四張熟牛皮和十二隻牛去犒師,一方面派人向鄭國告警,秦人以為鄭國已經知道防備,只好把襲鄭的計劃取消了。這兩個故事中的商人都是鄭人。如故事所示,鄭商人的貿易範圍至少西北到了王城和晉國,東到了齊國,南到了楚國,鄭國最早的商人本是鎬京的商遺民,當鄭桓公始受封的時候,跟他們一同來到封地,幫他們斬芟蓬蒿藜藿,開闢土地的。鄭君和他們立過這樣盟誓:「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鄭當交通的中心,自東遷時便有了一群富於經驗的商人,他們又有了特定的保障,故此鄭國的商業特別發達。但這時期商人所販賣的大部分只是絲麻布帛和五穀等農產品,加上些家庭的工藝品。以傭力或奴隸支持的工業還沒有出現。
周人的貨幣,除貝以外還有銅。西周彝器銘文中每有「作寶尊彝,用貝十朋又四朋」一類的記錄。也有罰罪取「金」(即銅)若干寽(字亦作鋝)的記錄。傳說周景王(前544—前521)已開始鑄大錢。但貝和「金」似乎到春秋時還不曾大宗地、普遍地作貨幣用,一直到春秋下半期,國際間所輸大宗或小宗的賄賂還是用田土、車馬、幣帛、彝器或玉器,而不聞用貝或用「金」,錢更不用說了。
家庭
庶人的家庭狀況自然不會被貴人身邊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現在也無可講述。只是這時代的民歌泄露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藝麻如之何?橫縱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少年男女直接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的自由在這時代已經被剝奪了。在樊籠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將仲子兮!無逾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憤中嚷著: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這種婚姻制度的背景應當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離。詩人只管歌詠著城隅桑間的密會幽期,野外水邊的軟語雅謔,男女間的堤防至少在貴族社會當中已高高地築起了。說一件故事為例:前506年,吳人攻入楚國都城的時候,楚王帶著兩個妹妹出走,半路遇盜,險些送了性命。幸運落在他的一個從臣鍾建身上,他把王妹季羋救出,背起來跟著楚王一路跑。後來楚王復國,要替季羋找丈夫,她謝絕,說道:處女是親近男子不得的,鍾建已背過我了。楚王會意,便把她嫁給鍾建;並且授鍾建以「樂尹」的官,大約因為他是一個音樂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禮制,但東周的貴族還沒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貴族家庭中的一種普遍現象是多妻。至少在周王和諸侯的婚姻里有這樣的一種奇異制度:一個未來的王后或國君夫人出嫁的時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給新郎做姬妾,同時跟去的婢女還不少,這些遲早也是有機會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作媵。更可異的,一個國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國君依禮,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550年,齊國就利用這種機會把晉國的一位叛臣當作媵女的仆隸送到晉國去,興起內亂,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這次變亂中的事。
媵女而外,王侯還隨時可以把別的心愛的女子收在宮中。他們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發生骨肉相殘的事件,在春秋時代真是史不絕書。舉一例如下:衛宣公(前718—前700)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後來急子長大,宣公給他向齊國娶了一個媳婦來,看見是很美,便收為己用,叫作宣姜。子通庶母,父奪子妻,在春秋時代並不是稀奇的事。這時代男女禮防之嚴和男女風紀之亂,恰成對照。宣公收了宣姜後,夷姜氣憤不過,上吊死了。宣姜生了兩個兒子,壽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傾陷急子,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於是派急子出使到齊國去,同時買通一些強盜要在半路暗殺他。壽子知道這秘密,跑去告訴急子,勸他逃走。他要全孝道,執意不肯。當他起程的時候,壽子給他餞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強盜殺了。急子醒來,趕上前去,對強盜說:衛君要殺的是我,干壽子甚事?他們不客氣地又把他殺了。
士
有兩種事情打破封建社會的沉寂,那就是祭祀和戰爭,所謂「國之大事,唯祀與戎」。二者同是被認為關係國家的生存的。先說戰爭。
周室的分封本來是一種武裝殖民的事業。所有周朝新建的國家大都是以少數外來的貴族(包括國君、公子、公孫、卿大夫及其子孫)立在多數土著的被征服者之上。這些貴族的領主地位要靠堅強的武力來維持。而直至春秋時代,所有諸夏的國家若不是與戎狄蠻夷雜錯而居,便是與這些外族相當的接近,致時有受其侵襲的危險。再者至遲入東周以後,國際間的武裝衝突和侵略戰爭成了旦暮可遇的事。因為這三種原因,軍事成了任何國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貴族生活的中心。貴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腦,一方面也是軍事的首腦。農民每年於農隙講武,每逢國家打仗都有受徵調的義務。此外有一班受貴族祿養著專門替貴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戰場上鬥爭的主力,那叫作「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國的「士」有多少呢?這不能一概而論。據說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軍,大國三軍(《齊侯鎛鍾》:「余命汝政於朕三軍」;又「穆和三軍」),中國二軍,小國一軍。周朝行車戰,軍力以乘計。大約一軍有車一千乘,每乘有甲冑之「士」十人。事實自然與制度有出入。例如周室東遷後六十三年,周桓王合陳、蔡、衛的兵還打不過鄭國,此時的周室決不能「張皇六師」。又例如在春秋末葉(約前562—前482),頭等的大國如晉、秦、楚等其兵力總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執干(盾)、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後卻漸漸變成專指讀書、議論的文人。為什麼同一個字其先後的意義恰恰對極地相反?懂得此中的原因,便懂得春秋以前和以後的社會一大差別。在前一個時代,所謂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唯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後一個時代,所謂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唯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士字始終是指特別受教育的人,但因為教育的內容改變,它的涵義也就改變了。
「士」的主要訓練是裸著臂腿習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學科有舞樂和禮儀。音樂對於他們並不是等閒的玩藝,「士無故不徹琴瑟」。而且較射和會舞都有音樂相伴。「士」的生活可以說是浸潤在音樂的空氣中的。樂曲的歌詞,即所謂「詩」。詩的記誦,大約是武士的唯一的文字教育。這些詩,到了春秋末葉積有三百多篇,即現存的《詩經》。內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頌神歌,有的是詩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卻是各國流行的民歌。較射和會舞都是兼有娛樂、交際、德育和體育作用的。較射是很隆重的典禮,由周王或國君召集卿大夫舉行的叫作大射,由大夫士約集賓客舉行的叫作鄉射。較射的前後奏樂稱觴。預射的人揖讓而升,揖讓而下。這是孔子所贊為「君子之爭」的。
會舞多半是在祭祀和宴享的時候舉行(不像西方的習俗,其中沒有女子參加的)。舞時協以種種的樂曲,視乎集會的性質而異。這時期中著名的樂曲,如相傳為舜作的「韶」,相傳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大武的舞姿,現在猶可仿佛一二,全部分為六節,每一節謂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總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滅商」,舞容是「發揚蹈厲」;第三成象南向出師;第四成象奠定南國;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為兩部,自陝而東周公主之,自陝而西召公主之,陝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夾而進;第六成象軍隊集合登高,最後舞者同時坐下。六成各有相配的歌詞,皆存於《詩經》中,茲引錄如下:
六成不必全用,第二成單行叫作武,第三成叫作勺,第四、五、六成各叫作象,幼童學舞,初習勺,次習象。大武是周代的國樂,是創業的紀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徵,其壯烈蓋非韶、夏可比。舞者必有所執,在大武中舞者執干戈,此外或執雉羽,或鷺羽,或斧鉞,或弓矢。執羽的舞叫作「萬」,這種舞,加上講究的姿勢和伴奏,一定是很迷人的,可以一段故事為證。楚文王(前689—前677)死後,遺下一個美麗的夫人,公子元想勾引她,卻沒門徑,於是在她的宮室旁邊,起了一所別館,天天在那裡舉行萬舞,希望把她引誘出來。她卻哭道:「先君舉行萬舞原是為修武備的,現在令尹(楚國執政官名,公子元所居之職)不拿它來對付敵人,卻拿它用在未亡人的身邊,那可奇了!」子元聽了,羞慚無地,馬上帶了六百乘車去打鄭國。
理想的武士不僅有技,並且能忠。把榮譽看得重過安全,把責任看得重過生命;知危不避,臨難不驚;甚至以藐然之身與揭地掀天的命運相抵拒。這種悲劇的、壯偉的精神,古代的武士是有的,雖然他們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舉兩例如下:(一)前684年,魯國和宋國交戰,縣賁父給一個將官御車。他的馬忽然驚慌起來,魯軍因而敗績。魯公也跌下車下,縣賁父上前相助。魯公說道:這是未曾占卜之故(照例打仗前選擇御士須經占卜)。縣賁父道:別的日子不打敗,今日偏打敗了,總是我沒勇力。說完便沖入陣地戰死。後來國人洗馬發現那匹馬的肉里有一枚流矢。(二)前480年衛國內亂,大臣孔悝被圍禁在自己的家中。他的家臣季路(孔子的一位弟子),聽到這消息,便單身匹馬地跑去救應,半路遇著一位僚友勸他不必。他說,既然食著人家的飯,就得救人家的禍。到了孔家,門已關閉,他嚷著要放火。裡頭放出兩位力士來和他斗,他腦袋上中了一戈,冠纓也斷了。他說:「君子死,冠不免。」把冠纓結好才死。
王公大夫的子弟至少在原則上都得受武士的教育。王室有「學宮」,王子和他的近侍在內中學射,周王和他的臣工也有時在內中比射;又別有「射盧」,周王在內中習射,作樂舞。公室也當有同類的設備。
武士的地位僅次於大夫。他們雖然沒有封邑,卻有食田。出戰時「士」是穿著甲冑坐在車上的主要戰鬥力。但他們底下還有許多役徒小卒,這些多半是臨時徵發農民充當的。
卿大夫
封君當中,不用說以大夫占多數。他們是地主而兼統治者的階級的主體。雖然各國在任何時期的氏室總數,無可稽考;但我們知道,在魯國單是出自桓公的氏室已有三桓,在鄭國單是出自穆公的氏室已有七穆,宋國在前609年左右至少有十二氏,晉國的一小部分在前537年左右已有十一個氏室。
氏室的領地,或以邑計,或以縣計。言邑自然包括其附近的田土。縣本來是田土的一種單位,但言縣也自然包括其中的都邑。
一個氏室的封邑有多少?這不能一概而論。前546年,衛君拿六十邑賞給一位大夫,他辭卻,說道:「唯卿備百邑,臣六十邑矣。」這恐怕只能代表小國的情形。我們知道,在齊國,管仲曾「奪伯氏駢邑三百」;又現存一個春秋以前的齊國銅器(《子仲姜寶鎛》),上面的刻辭記著齊侯以二百九十九邑為賞。
縣的名稱一直沿到現在。在春秋時似乎還只秦、晉、齊、楚等國有之。最初秦、楚兩強以新滅的小國或新占領的地方為縣,直屬於國君,由他派官去治理。這種官吏在楚國叫作縣公或縣尹。他們在縣裡只替國君徵收賦稅,判斷訟獄。他們即使有封邑,也在所治縣之外。這種制度是後世郡縣制度的萌芽。秦在前688年滅邽、冀戎,以其地為縣,次年以杜、鄭為縣。楚國在前597年左右,至少已設有九縣,每一縣即舊時為一小國。晉、齊的縣制較後起,它們的縣不儘是取自它國的土地,也不盡屬於公室。晉國在前537年左右有四十九縣,其中九縣有十一個氏室;直屬公室的縣各設縣大夫去管,如楚國的縣尹。前514年,晉滅祁氏和羊舌氏把他們的田邑沒歸公室;分祁氏的田為七縣,羊舌氏的田為三縣,各置縣大夫。在晉國,縣肥於郡。前493年,晉國伐鄭,軍中曾出過這樣的賞格:「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田(下田字原作萬,蓋誤),庶人工商遂(得仕進),人臣隸圉免(免奴籍)。」齊國在春秋時有縣的唯一證據乃在靈公時代一件遺器(《齊侯鎛鍾》)的銘文,內記靈公以三百縣的土地為賞。顯然齊國的縣比晉、楚等國的縣小得多。
縣郡的區分在春秋時代還不普遍。在沒有縣郡的國里,公室和較大的氏室都給所屬的邑設宰。邑宰的性質和縣尹縣大夫相同,不過邑宰所管轄的範圍較小罷了。
上文有點離開敘述的幹路,讓我們回到列國的氏室,它們的土地原初都是受自國君。國君名義上依舊是這些土地的主人。雖然氏室屬下的人民只對氏室負租稅和力役的義務,氏室對於國君年中卻有定額的「貢」賦,所以有「公食貢」的話。國君或執政者可以增加貢額。舉一例如下:魯國著名聖哲臧武仲有一次奉使去晉國(公元前551年),半路下雨,到一位大夫家裡暫避。那位大夫正要喝酒,看見他來,說道:「聖人有什麼用?我喝喝酒就夠了!下雨天還要出行,做什麼聖人!」這話給一位執政者聽到了,以為那位大夫自己不能出使,卻傲慢使人,是國家的大蠹,下令把他的貢賦加倍,以作懲罰。
大夫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土地。至少有些闊大夫把食邑的一部分撥給一個庶子,另立一個世家,叫作「側室」或「貳宗」。別的被大夫寵幸的人也可受他賞邑或求他賞邑。例如前500年,宋公子地拿自己食邑的十一分之五賞給一個嬖人。又前486年,鄭大夫某的嬖人某向他求邑,他沒得給,許他往別的國里取,因此鄭軍圍宋雍丘,結果全軍覆沒。大夫也可以受異國君主的賜邑,例如前656年,齊桓公會諸侯伐楚,師還,一位鄭大夫獻計改道,為桓公所喜,賜以鄭的虎牢;又例如前657年,魯大夫某出使晉國,晉人要聯絡他,給他田邑,他不受;又例如前563年晉會諸侯滅偪陽國,以與向戌,向戌也辭卻。大夫又有挾其食邑,投奔外國的,例如前547年齊大夫某以廩丘奔晉;前541年,莒大夫某以大厖及常儀奔魯;前511年邾大夫某以濫奔魯。
大夫私屬的官吏,除邑宰外以現在所知,有總管家務的家宰,這相當於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業的賈正,有掌兵的司馬。這些官吏都受大夫祿養。家宰在職時有食邑,去職則把邑還給大夫,或交給繼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識:「家臣不敢知國」;「家臣而張公室罪莫大焉」。
氏室和公室的比較兵力沒有一個時代可以詳考。現在所知者:春秋初年鄭莊公消滅國內最強的氏室,用車不過二百乘。當春秋中葉,在魯、衛等國,「百乘之家」已算是不小的了。但大國的巨室,其兵力有時足與另一大國開戰。例如前592年,晉郤克奉使齊國,受了婦人在帷後窺視竊笑的侮辱,歸來請晉侯伐齊,不許,便請以私屬出征。而郤克的族侄郤至則「富半公室,家半三軍」。魯國的季氏從四分公室而取其二以後,私屬的甲士已在七千以上。
具有土地、人民和軍隊的氏室和公室名分上雖有尊卑之殊,事實上每成為對峙的勢力。強橫的氏室儼然一個自主的國。原則上國君的特權在(1)代表全國主祭,(2)受國內各氏室的貢賦,(3)出征時指揮全國的軍隊,(4)予奪封爵和任免朝廷的官吏。但至遲入東周后,在多數的國家如齊、魯、晉、宋、衛、鄭等,末兩種權柄漸漸落在強大的氏室,甚至國君的廢立也由大夫操縱。
封建組織的崩潰
我們對於商朝的政治組織,所知甚少,所以無法拿商、周兩朝的政治組織做詳細的比較。但其間有一重大的差異點是可以確知的。商朝創建之初並沒有把王子分封於外,以建立諸侯國。商朝王位的繼承,是以兄終弟及(不分嫡庶)為原則的。但到了無弟可傳的時候,並不是由所有的伯叔兄弟以次繼承(由末弟諸子抑或由其先兄諸子以次繼承亦無一定)。在這種情形之下,第二世以後的王子總有許多不得為王的。這些不得為王的王子是否有的被封在外建國?這問題無法確答。但周朝的舊國當中,從沒聽說是商朝後裔的。而唯一奉殷祀的宋國,卻是周人所建。可知王子分封的事在商朝若不是絕無,亦稀有。但在周朝,則不然了;王位是以嫡長子繼承的;王的庶子,除在少數例外的情形之下(如王后無出,或嫡長子前死),都沒有為王的資格;所以文王、武王的庶子都受封建國,其後周王的庶子在可能的限度內也都或被封在畿外建國,或被封在畿內立家。這商、周間的一大差異有兩種重大的結果。第一,因為王族的向外分封,周朝王族的地盤,比之商朝大大的擴張了。王室的勢力,至少在開國初年大大的加強了;同時王的地位也大大的提高了。周王正式的名號是「天王」,通俗的稱號是「天子」,那就是說,上帝在人間的代表。第二,王族的向外分封也就是周人的向外移殖;這促進民族間的同化,也就助成「諸夏」範圍的拓展。
嫡長繼承制把王庶子的後裔逐漸推向社會的下層去,而助成平民(即所謂庶人)地位的提高。周王的庶子也許就都有機會去做畿外的諸侯或畿內的小封君;他的庶子的庶子也許還都有機會做畿內的封君;但他的庶子的庶子的庶子則不必然了。越往下去,他的後裔胙土受封的機會越少,而終有儕於平民的。所以至遲在前7世紀的末年畿內原邑的人民,便會以「此誰非王之親姻」自誇。隨著貴族後裔的投入平民階級里,本來貴族所專有的教育和知識也漸漸滲入民間。
周朝諸侯和大夫的傳世也是用嫡長繼承制(以現在所知諸侯位之傳襲曾不依此例者有吳、越、秦、楚。楚初行少子承襲制,至前630年以後,始改用嫡長承襲制;秦行兄終弟及制至前620年以後始改用嫡長承襲制;吳亡於前473年,其前半世紀還行兄終弟及制)。在嫡長繼承制下,卿大夫的親屬的貴族地位最難長久維持。大夫的諸兒子當中只有一個繼承他的爵位,其餘的也許有一個被立為「貳宗」或「側室」,也許有一兩個被國君賞拔而成為大夫;但就久遠而論,這兩種機會是不多的。一個「多男子」的大夫總有些兒子得不到封邑,他的孫曾更不用說了。這些卿大夫的旁支後裔當中,和氏室的嫡系稍親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遠的就做它屬下的庶民。故一個大夫和他私家的僚屬戰士,每每構成一大家族:他出征的時候領著同族出征,他作亂的時候領著整族作亂。他和另一個大夫作對就是兩族作對,他出走的時候或者領著整族出走,他失敗的時候或者累得整族被滅。
氏室屬下的庶民也許就是氏室的宗族,否則也是集族而居的。氏室上面的一層是國君和同姓卿大夫構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層是周王和同姓諸侯構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異姓諸侯間,或異姓諸侯彼此間,則多半有姻戚關係。這整個封建帝國的組織大體上是以家族為經,家族為緯的。
因此這個大帝國的命運也就和一個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差不多。設想一個精明強幹的始祖督率著幾個少子,在艱苦中協力治產,造成一個富足而親熱的、人人羨慕的家庭。等到這些兒子各各娶妻生子之後,他們對於父母,和他們彼此間,就難免形跡稍為疏隔。到了第三代,祖孫叔侄或堂兄弟之間,就會有背後的閒話。家口愈增加,良莠愈不齊。到了第四、五代,這大家庭的分子間就會有愁怨、有爭奪、有傾軋,他們也許拌起嘴、打起架甚至鬧起官司來。至遲在東周的初期,整個帝國里已有與此相類似的情形,充滿了這時代的歷史的是王室和諸侯間的衝突,諸侯彼此間的衝突,公室和氏室間的衝突,氏室彼此間的衝突。但親者不失其為親,宗族或姻戚間的鬩爭,總容易調停,總留點餘地。例如前705年,周桓王帶兵去打鄭國,打個大敗,並且被射中了肩膊。有人勸鄭莊公正好乘勝追上去,莊公不答應,夜間卻派一位大員去慰勞桓王,並且探問傷狀。又例如前634年,齊君帶兵侵入魯境。魯君知道不敵,只得派人去犒師,並叫使者預備好一番辭令,希望把齊師說退。齊君見了魯使問道:魯人怕嗎?答道:小百姓怕了,但上頭的人卻不怕。問:你們家裡空空的,田野上沒一根青草,憑什麼不怕?魯使答道:憑著先王的命令。隨後他追溯從前魯國的始祖周公和齊國的始祖姜太公怎樣同心協力,輔助成王,成王怎樣感謝他們,給他們立過「世世子孫無相害」的盟誓;後來齊桓公怎樣復修舊職,糾合諸侯,給他們排解紛爭,拯救災難。最後魯使作大意如下的陳說:您即位的時候,諸侯都盼望您繼續桓公的事業,敝國所以不敢設防,以為難道您繼桓公的位才九年,就會改變他的政策嗎?這樣怎對得住令先君?我們相信您一定不會的,靠著這一點,我們所以不怕。齊君聽了這番話,便命退兵。又例如前554年,晉師侵齊,半路聽說齊侯死了,便退還。這種顧念舊情、不為已甚的心理加上畏懼名分、雖干犯而不敢過度干犯的矛盾心理,使得周室東遷後三百年間的中國尚不致成為弱肉強食的世界;這兩種心理是春秋時代之所以異於後來戰國時代的地方。不錯,在春秋時代滅國在六十以上;但其中大部分是以夷滅夏和以夏滅夷;諸夏國相滅只占極少數,姬姓國相滅的例尤少。而這少數的例中,晉國做侵略者的占去大半。再看列國的內部,大夫固然有時逐君弒君,卻還要找一個比較合法的繼承者來做傀儡。許多國的君主的權柄固然是永遠落在強大的氏室,但以非公室至親的大夫而篡奪或僭登君位的事,在前403年晉國的韓、趙、魏三家稱侯以前,尚未有所聞。故此我們把這一年作為本章所述的時代的下限。
宗族和姻戚的情誼經過了世代愈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權力造成,名分背後的權力一消失,名分便成了紙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窿愈多,則威嚴愈減。光靠親族的情誼和君臣的名分去維持的組織必不能長久。何況姬周帝國之外本來就有不受這兩種鏈索拘束的勢力。
楚的興起
江水在四川、湖北間被一道長峽約束住;出峽,向東南奔放,瀉成汪洋萬頃的洞庭湖,然後折向東北;至武昌,漢水來匯。江水和漢水界劃著一大片的沃原,這是荊楚民族的根據地。周人雖然在漢水下游的沿岸(大部分在東北岸)零星地建立了一些小國,但他們是絕不能凌迫楚國,而適足以供它蠶食的。在楚的西邊,巴(在今巫山至重慶一帶)、庸(在今湖北竹山縣東)等族都是弱小得只能做楚的附庸;在南邊,洞庭湖以外是無窮盡的荒林,只等候楚人去開闢;在東邊,迄春秋末葉吳國勃興以前,楚人亦無勁敵。從周初以來,楚國只有侵略別國別族的分,沒有懼怕別國別族侵略的分。這種安全是黃河流域的諸夏國家所沒有的。軍事上的安全而外,因為江漢流域的土壤肥美,水旱稀少,是時的人口密度又比較低,楚人更有一種北方所仰羨不及的經濟的安全。
這兩種的安全使得楚人的生活充滿了優遊閒適的空氣,和北人的嚴肅緊張的態度成為對照。這種差異從他們的神話可以看出。楚國王族的始祖不是胼手胝足的農神,而是飛揚縹緲的火神;楚人想像中的河神不是治水平土的工程師,而是含睇宜笑的美女。楚人神話里,沒有人面虎爪、遍身白毛、手執斧鉞的蓐收(上帝的刑神),而有披著荷衣、繫著蕙帶、張著孔雀蓋和翡翠的司命(主持命運的神)。適宜於楚國的神祇不是牛羊犬豕的羶腥,而是蕙餚蘭藉和桂酒椒漿的芳烈;不是蒼髯皓首的祝史,而是采衣姣服的巫女。再從文學上看,後來戰國時楚人所作的《楚辭》也以委婉的音節,纏綿的情緒,繽紛的詞藻而別於樸素、質直、單調的《詩》三百篇。
楚國的語言和諸夏相差很遠。例如楚人叫哺乳作谷,叫虎作於菟。直至戰國時北方人還說楚人為「南蠻舌之人」。但至遲在西周時楚人已使用諸夏的文字。現存有一個周宣王時代的楚鍾(《夜雨楚公鍾》),其銘刻的字體文體均與宗周金文一致。這時楚國的文化蓋已與周人相距不遠了。後來的《楚辭》也大體上是用諸夏的文言寫的。
傳說周成王時,楚君熊繹曾受周封。是時楚都於丹陽,在今湖北秭歸之東。至昭王時,楚已與周為敵。周昭王曾屢次伐楚,有一次在漢水之濱全軍覆沒。後來他南巡不返,傳說是給楚人害死的,周人也無可奈何。周夷王時,熊渠崛起,東向拓地至於鄂,即今武昌縣[12]境。渠子紅繼位,即都於鄂,以後六傳至熊咢不改。上文提到的楚鍾即熊咢的遺器,發現於武昌與嘉魚之間的。熊咢與宣王同時而稍後。
當宣王之世,周楚曾起兵爭,而楚鋒大挫。故是時的周人遺詩有「蠢爾蠻荊,大邦為讎。方叔元老,克壯其猷」之語。咢四傳為武王,其間楚國內變頻仍,似無暇於外競。武王即位於周平王三十一年,從他以後,楚國的歷史轉入一新階段,亦從他以後楚國的歷史才有比較詳細的記錄。他三次侵隨;合巴師圍鄾、伐鄖、伐絞、伐羅,無役不勝。又滅掉權國。他的嗣子文王始都於郢(即今湖北江陵)。在文王以前,楚已把漢水沿岸的諸姬姓國家剪滅殆盡。文王更把屏藩中原的三大重鎮,申國、鄧國和息國滅掉(息、鄧[13]皆河南今縣,申即南陽),奠定了楚國經略中原的基礎。中原的中樞是鄭國。自從武王末年,鄭人對楚已惴惴不安。文王的侵略的兵鋒終於刺入鄭國,但他沒有得志於鄭而死。他死後的二十年間楚國再接再厲地四次伐鄭。但這時齊國已興起做它北進的第一個敵手了。
齊的興起(附宋)
齊國原初的境土占今山東省的北部,南邊以泰山山脈與魯為界,東邊除去膠東半島。這半島在商代已為半開化的萊夷的領域。太公初來,定都營丘(後名臨淄,今仍之[14])的時候,萊夷就給他一個迎頭痛擊。此後萊夷和齊國的鬥爭不時續起,直到前567年齊人滅萊為止。滅萊是齊國史中一大事。不獨此後齊國去了一方的邊患,不獨此後它的境土增加了原有的一半以上,而且此後它才成為真正的海國。以前它的海疆只有萊州灣的一半而已。
但遠在滅萊之前,當春秋的開始,齊已強大。前706年,鄭太子忽帶兵助齊抵禦北戎有功,齊侯要把女兒文姜嫁給他,他便以「齊大非吾偶」的理由謝絕。原來文姜和她的大哥即後日的齊襄公,有些曖昧的關係,她終於嫁了魯桓公。有一次桓公跟她回娘家,居然看破並且說破了襄公與她之間的隱情。襄公老羞成怒,便命一個力士把桓公殺了。講究周禮的魯人,在齊國的積威之下,只能哀求襄公把罪名加給那奉命的兇手,拿來殺了,聊以遮羞。這時齊國的強橫可以想見。此事發生後四年(公元前690年)襄公滅紀(在今山東壽光縣[15]南,為周初所封與齊同姓國)。這是齊國兼併小國之始。襄公後來被公子無知所弒,無知僭位後,又被弒,齊國大亂。襄公有二弟:長的名糾,由管仲和召忽輔佐著;次的名小白,由鮑叔牙輔佐著。襄公即位,鮑叔看他的行為太不像樣,知道國內遲早要鬧亂子,便領著小白投奔莒國。亂起,管仲也領著公子糾逃往魯國,糾的母親原是魯女。無知死後,魯君便派兵護送公子糾回國,要扶立他。齊、魯之間,本來沒有好感,齊人對於魯君的盛意十分懷疑,派兵擋駕。同時齊的巨室國、高二氏暗中差人去迎接小白。魯君也慮及小白捷足先歸,早就命管仲帶兵截住莒、齊間的道路。小白後到,管仲瞄準他的心窩,一箭射去,正中目標,眼見他應弦仆倒。小白的死訊傳到魯國後,護送公子糾的軍隊在慶祝聲中,越行越慢,及到齊境,則齊國已經有了新君,就是小白!原來管仲僅射中他的帶鉤,他靈機一動,裝死躺下,安然歸國。
小白即桓公,他勝利後,立即要求魯人把公子糾殺了。召忽聞得公子糾死,便以身殉。管仲卻依然活著。他同鮑叔本是知友,鮑叔向桓公力薦他。桓公聽鮑叔的話,把國政付託給他,稱他為「仲父」。此後桓公的事業全是管仲的謀畫。桓公怎樣滅譚、滅遂、滅項;怎樣號召諸侯,開了十多次的冠裳盛會;怎樣在尊王的題目下,操縱王室的內政,阻止惠王廢置太子,而終於扶太子正位,這些現在都從略。他的救邢、救衛,以阻擋狄人的南侵,給諸夏造一大功德。現在單講他霸業中的一大項目:南制荊楚。在前659年即當楚文王死後十八年,當齊國正忙著援救邢衛的時候,楚人第三次攻鄭。接著兩年中,他們又兩次攻鄭,非迫到它和楚「親善」不休。鄭人此時卻依靠著齊國。桓公自然不肯示弱。前657年,他聯絡妥了在楚國東北邊,而可以牽制齊兵的江、黃二國。次年便率領齊、魯、宋、陳、衛、鄭、曹、許的八國聯軍,首先討伐附楚的蔡國。蔡人望風潰散。這浩蕩的大軍,乘勝侵入楚境。楚人竟不敢應戰,差人向齊軍說和。桓公等見楚方無隙可乘,亦將就答應,在召陵(楚境,在今河南郾城縣[16]東)的地方和楚國立了一個盟約而退。盟約的內容不可考,大約是楚國從鄭縮手,承認齊對鄭的霸權,但其後不久,周王因為易儲的問題,怨恨桓公,慫恿鄭國背齊附楚,許以王室和晉國的援助,鄭人從之。於是附齊的諸侯伐鄭,楚伐許以援鄭,因諸侯救許而退。但許君經蔡侯的勸誘和恐嚇,終於在蔡侯的引領之下,面縛銜璧,並使大夫穿喪服,士抬棺材,跟隨在後,以降於楚。次年齊以大軍伐鄭,鄭人殺其君以求和於齊。其後桓公之終世,鄭隸屬齊的勢力範圍。在這期間楚不能得志於北方,轉而東向,滅弦(都今湖北蘄水[17]西北),滅黃(都今河南潢川西)。齊人無如之何;繼又討伐附齊的徐戎,敗之,齊與諸侯救徐,無功而退。
召陵之盟是桓公霸業的極峰。其後十二三年,管仲和桓公先後去世。管仲的功業在士大夫間留下很深的印象,他死了百餘年後,孔子還讚嘆道:「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做戎狄)矣!」到了戰國時代,管仲竟成了政治改革的傳說的箭垛;許多政治的理論和一切富國強兵的善策、奇策、謬策,都堆在他名下,這些理論和方策的總結構成現存《管子》書的主要部分。
桓公死後,五公子爭位,齊國和諸夏同時失了重心。於是宋襄公擺著霸主的架子出場。他首先會合些諸侯,帶兵入齊,給它立君定亂。這一著是成功了。接著,他拘執了滕君,威服了曹國,又逼令邾人把鄫君殺了祭社,希望藉此服屬與鄫不睦的東夷。接著他要求楚王分給他以領導諸侯霸權,楚王是口頭答應了。他便興高采烈地大會諸侯。就在這會中,楚王的伏兵一起,他從壇坫上的盟主變作階下之囚徒。接著他的囚車追陪楚君臨到宋境。幸而宋國有備,楚王姑且把他放歸。從此他很可以放下霸主的架子了,可是不然。自從桓公死後,鄭即附楚,鄭君並且親朝於楚。於是襄公伐鄭。他的大軍和楚的救兵在泓水上相遇。是時楚人涉渡未畢,宋方的大司馬勸襄公正好迎擊,他說不行。一會,楚人都登陸,卻還沒整隊,大司馬又勸他進擊。他說,還是不行。等到楚人把陣擺好,他的良心才容許他下進攻令。結果,宋軍大敗;他傷了腿,後來因此致死。死前他還大發議論道:「君子臨陣,不在傷上加傷,不捉頭髮斑白的老者;古人用兵,不靠險阻。寡人雖是亡國之餘,怎能向未成列的敵人鳴鼓進攻呢?」桓公死後十年間,衛滅邢;邾滅須句;秦滅芮、梁;楚滅夔。
晉楚爭霸
桓公的霸業是靠本來強盛的齊國做基礎的。當他稱霸的時代,晉國和秦國先後又在締構強國的規模,晉國在準備一個接替桓公的霸主降臨,秦國在給未來比霸業更宏大的事業鋪路。話分兩頭,先講晉國。
晉始封時都於唐(今太原縣[18]北),在汾水的上游;其後至遲過了三個半世紀,已遷都絳(今翼城縣),在汾水的下游。晉人開拓的路徑是很明顯的。不過遷絳後許久他們還未曾占有汾水流域的全部,當汾水的中游還梗著一個與晉同姓的霍國,當汾水將近入河的地方還礙著一個也與晉同姓的耿國,前745年晉君把絳都西南百多里外的曲沃,分給他的兄弟,建立了一個強宗。此後晉國實際分裂為二。曲沃越來越盛,晉國越來越衰,它們間的讎隙也越來越大。這對抗的局面終結於前679年曲沃武公滅晉並且拿所得的寶器向周王買取正式的冊封。老髦的武公,受封后兩年,便一瞑不視,遺下新拼合的大國給他的兒子獻公去粘綴、鑲補。
獻公即位於齊桓公十年(公元前676年),死於桓公三十五年。他二十六年的統治給晉國換一副面目。他重新修築了絳都的城郭;把武公的一軍擴充為二軍。他滅霍、滅耿、滅魏、滅虞、滅虢,使晉國的境土不獨包括了整個的汾水流域,並且遠蹠到大河以南。但獻公最重要的事業還不止此。卻說武公滅晉後,自然把他的公族盡力芟鋤,免遺後患。我們可以想像晉國這番複合之後,它的氏室必定滅了許多,但在曲沃一方,自從始封以來,公子公孫們新立的氏室為數也不少。獻公即位不久,便設法收拾他們。他第一步挑撥其中較窮的,使與「富子」為仇,然後利用前者去打倒後者。第二步,他讓殘餘的宗子同住一邑,好意地給他們營宮室,築城郭;最後更好意地派大兵去保衛他們,結果,他們的性命都不保。於是晉國的公族只剩下獻公的一些兒子。及獻公死,諸子爭立。勝利者鑒於前車,也顧不得什麼父子之情,把所有長成而沒有繼位資格的公子都遣派到各外國居住,此後的一長期中,公子居外,沿為定例。在這種制度之下,遇著君死而太子未定,或君死而太子幼弱的當兒,君權自然失落在異姓的卿大夫手裡。失落容易,收復卻難。這種制度的成立便是日後「六卿專晉」「三家分晉」的預兆。話說回來,獻公夷滅群宗後,晉國的力量一時集中在公室;加以他憑藉「險而多馬」的晉土,整軍經武,兼弱攻昧,已積貯了向外爭霸的潛能。可惜他晚年沉迷女色,不大振作,又廢嫡立庶,釀成身後一場大亂,繼他的兒孫又都是下等材料。晉國的霸業還要留待他和狄女所生的公子重耳,就是那在外漂流十九年,周曆八國,備嘗艱難險阻,到六十多歲才得位的晉文公。
文公即位時,宋襄公已經死了兩年。宋人又與楚國「提攜」起來,其他鄭、魯、衛、曹、許等國,更不用說了。當初文公漂流過宋時,仁慈的襄公曾送過他二十乘馬。文公即位後,對宋國未免有情。宋人又眼見他歸國兩年間,內結民心,消弭反側;外聯強秦,給王室戡定叛亂,覺得他大可倚靠,便背楚從晉。楚率陳、蔡、鄭、許的兵來討,宋人向晉求救。文公和一班患難相從的文武老臣籌商了以後,便把晉國舊有的二軍更擴充為三軍,練兵選將,預備「報施救患,取威定霸」。他先向附楚的國曹、衛進攻,占據了他們的都城;把他們的田分給宋國;一面叫宋人賂取齊、秦的救援。雖是著名「剛而無禮」的楚帥子玉,也知道文公是不好惹的,先派人向晉軍說和,情願退出宋境,只要晉軍同時也退出曹、衛。文公卻一面私許恢復曹、衛,讓他們宣告與楚國絕交;一面把楚國的來使拘留。這一來把子玉的怒點著了。於是前632年,即齊桓公死後十一年,楚、陳、蔡的聯軍與晉、宋、齊、秦的聯軍大戰於城濮(衛地)。就在這一戰中,楚人北指的兵鋒初次被挫,文公成就了凌駕齊桓的威名,晉國肇始它和楚國八十多年乍斷乍續的爭鬥。
這八十多年的國際政治史表面雖很混亂,卻有它井然的條理,是一種格局的循環。起先晉楚兩強,來一場大戰;甲勝,則若干以前附乙的小國自動或被動地轉而附甲;乙不肯干休,和它們算賬;從了乙,甲又不肯干休,又和它們算賬,這種賬算來算去,越算越不清,終於兩強作直接的總算賬,又來一場大戰。這可以叫作「晉、楚爭霸的公式」。晉、楚爭取小國的歸附就是爭取軍事的和經濟的勢力範圍。因為被控制的小國對於所歸附的霸國大抵有兩種義務:(一)是當它需要時,出定額的兵車助它征伐。此事史無明文,但我們從以下二事可以類推:(1)齊國對魯國某次所提出的盟約道:「齊師出境而不以甲車三百乘從我者,有如此盟!」(2)其後吳國稱霸,魯對它供應軍賦車六百乘,邾三百乘。(二)是以納貢或納幣的形式對霸國作經濟上的供應(貢是定期的進獻,幣是朝會慶弔的贄禮)。此事史亦無明文,但我們從以下三事可以推知:(1)楚人滅黃的藉口是它「不歸楚貢」。(2)前548年晉執政趙文子令減輕諸侯的幣,而加重待諸侯的禮;他就預料兵禍可以從此稍息。(3)前530年鄭往晉弔喪,帶去作贄禮的幣用一百輛車輸運,一千人押送。後來使人不得覲見的機會,那一千人的旅費就把帶去的幣用光!當周室全盛時,諸侯對於天王所盡的義務也不過如上說的兩事。可見霸主即是有實無名的小天王,而同時正式的天王卻變成有名無實了。
在晉、楚爭霸的公式的復演中,戰事的頻數和劇烈迥非齊桓、宋襄的時代可比,而且與日俱甚。城濮之戰後三十五年,晉師救鄭,與楚師遇,而有邲(鄭地)之戰,楚勝;又二十二年,楚師救鄭,與晉師遇,而有*陵(鄭地)之戰,晉勝;又十八年,晉伐楚以報楚之侵宋(先是楚侵宋以報晉之取鄭),而有湛阪(楚地)之戰,晉勝。但這四次的大戰只是連綿的兵禍的點逗。在這八十餘年間,楚滅江、六、蓼、庸、蕭(蕭後入於宋)及群舒;晉滅群狄,又滅偪陽以與宋;齊滅萊;秦滅滑(滑後入於晉);魯滅邾;莒滅鄫(鄫後入於魯)。在這期間,鄭國為自衛,為霸主的命令,及為侵略而參加的爭戰在七十二次以上。宋國同項的次數在四十六以上。其他小國可以類推。兵禍的慘酷,可以從兩例概見:(一)前597年,正當邲戰之前,楚人在討叛的名目下,圍攻鄭都。被圍了十七天後,鄭人不支,想求和,龜兆卻不贊成;只有集眾在太廟哀哭,並且每巷備定一輛車,等候遷徙,這一著卻是龜兆所贊成的。當民眾在太廟哀哭時,守著城頭的兵士也應聲大哭。楚人都被哭軟了,不禁暫時解圍。鄭人把城修好,楚兵又來,再圍了三個月,終於把城攻破,鄭君只得袒著身子,牽著一隻象徵馴服的羊去迎接楚王。(二)過了兩年,惡運輪到宋人頭上。楚王派人出使齊國,故意令他經過宋國時,不向宋人假道。宋華元說:經過我國而不來假道,就是把我國看作屬地,把我國看作屬地就是要亡我國;若殺了楚使,楚人必來侵伐,來侵伐也是要亡我國;均之是亡,寧可保全自己的尊嚴。於是宋殺楚使。果然不久楚國問罪的大軍來到宋都城下,晉國答應的救兵只是畫餅。九個月的包圍弄到城內的居民「易子而食,析骸以炊」;楚人還在城外蓋起房舍,表示要久留。但宋人寧可死到淨盡,不肯做恥辱的屈服。幸虧華元深夜偷入楚營,乘敵帥子反的不備,揮著利刃,迫得他立誓,把楚軍撤退三十里,和宋國議和,這回惡鬥才得解決。
像這類悲慘事件所構成的爭霸史卻怎樣了結?難道它就照一定的公式永遠循環下去嗎?難道人類共有的惻隱心竟不能推使一個有力者,稍作超國界的打算嗎?前579年,嘗透了戰爭滋味的華元開始做和平運動。這時他同晉、楚的執政者都很要好;由他的極力拉攏,兩強訂立了下面的盟約:
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菑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不來朝的)。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墜)其師,無克胙國。
這簡直兼有現在所謂「互不侵犯條約」和「攻守同盟」了。但這「交淺言深」的盟約,才僥倖保證了三年的和平,楚國便一手把它撕破,向晉方的鄭國用兵;次年便發生*陵的大戰。
爭霸的公式再循環了一次之後,和平運動又起。這回的主角向戌也是宋國的名大夫,也和晉、楚的執政者都有交情的。但他願望和福氣都比華元大。前546年,他在宋都召集了一個十四國的「弭兵」大會。兵要怎樣弭法,向戌卻是茫然的。這個會也許僅只成就一番趨蹌揖讓的虛文,若不是楚國的代表令尹子木提出一個踏實的辦法:讓本未附從晉或楚的國家以後對晉、楚盡同樣的義務。用現在的話說,這就是「機會均等」「門戶開放」的辦法。子木的建議經過兩次的小修正後到底被採納了。第一次的修正是在晉、楚的附從國當中把齊、秦除外,因為這時親晉的齊和親楚的秦都不是好惹的。第二次的修正又把邾、滕除外。因為齊要把邾、宋要把滕劃入自己的勢力範圍。四國除外,所以參加盟約的只有楚、晉、宋、魯、鄭、衛、曹、許、陳、蔡十國。
在這次盟會中晉國是大大地讓步了。不獨它任由楚人自居盟主;不獨它任由楚人「衷甲」赴會,沒一聲抗議;而那盟約的本身就是楚國的勝利;因為拿去交換門戶開放的,晉方有鄭、衛、曹、宋、魯五國,而楚方則只有陳、蔡、許三國。但晉國的讓步還有更大的。十二年後,楚國又踐踏著這盟約,把陳國滅了(五年後又把它復立,至前478年終滅之),晉人只裝作不知。弭兵之會後不久,晉人索性從爭霸場中退出了。晉國的「虎頭蛇尾」是有苦衷的。此會之前,晉國已交入一個蛻變的時期。在這時期中,它的主權從公室移到越來越少的氏室,直至它裂為三國才止。在這蛻變的時期中,它只有蟄伏不動。但楚國且慢高興,當它滅陳的時候,新近暴發的吳國已躡在它腳後了。
吳越代興
自泰伯君吳後,十九世而至壽夢。中間吳國的歷史全是空白。壽夢時,吳國起了一大變化。這變化的起源,說來很長。前617年,即城濮之戰後十五年,陳國有夏徵舒之亂。徵舒的母親夏姬有一天同陳靈公和兩位大夫在家裡喝酒。靈公指著徵舒對一位大夫說道:「徵舒像你。」那位大夫答道:「也像你。」酒後徵舒從馬廄里暗箭把靈公射死。陳國大亂。楚莊王率兵入陳定亂,殺了徵舒,俘了夏姬回來,打算把她收在宮裡。申公巫臣說了一大番道理把他勸阻了。有一位貴族子反想要她,巫臣又說了一大番道理把他勸阻了。後來夏姬落在連尹襄老之手。邲之戰,襄老戰死,他的兒子又和她有染。巫臣卻遣人和她通意,要娶她,並教她藉故離楚;而設法把她安頓在鄭。夏姬去後不久,巫臣抓著出使齊國的機會。他行到鄭國,便叫從人把所齎的「幣」帶回去,而自己攜著夏姬投奔晉國。子反失掉夏姬,懷恨巫臣。又先時另一位貴族要求賞田,為巫臣所阻,亦懷恨他。二人聯合,盡殺巫臣的家族,而瓜分他的財產。巫臣由晉致書二人,誓必使他們「疲於奔命以死」。於是向晉獻聯吳制楚之策。他親自出使於吳,大為壽夢所歡迎。吳以前原是服屬於楚的,他教壽夢叛楚。他從晉國帶來了一隊兵車,教吳人射御和車戰之術。吳本江湖之國,習於水戰而不習於陸戰。但從水道與楚爭,則楚居長江的上游而吳居其下游,在當時交通技術的限制之下,逆流而進,遠不如順流而下的利便,故吳無法勝楚。但自從吳人學得車戰後,形勢便大變了,他們從此可以舍舟而陸,從淮南江北間捬楚之背。從此楚的東北境無寧日。楚在這一方面先後築了鍾離、巢及州來三城(皆在今安徽境,州來在壽縣,巢在廬州[19],鍾離在臨淮縣[20])以御吳。吳於公元前519年取州來。其後七年間以次取巢取鍾離並滅徐。前506年,即向戌弭兵之會後四十年,吳王闔閭大舉伐楚,吳軍由蔡人引導,從現在的壽縣、歷光、黃,經義陽三關,進至漢水北岸,乃收軍;楚軍追戰至麻城(時稱柏舉)大潰。吳師繼歷五戰,皆勝,遂攻入郢都。楚昭王逃奔於隨。這次吳人懸軍深入,飽掠之後,不能不退,但楚國卻受到空前的深痛巨創了。昭王復國後,把國都北遷於鄀,是為*郢,即今湖北宜城。
像晉聯吳制楚,楚亦聯越制吳。
在周代的東南諸外族中,越受諸夏化最晚。直至戰國時,中國人在寓言中提到越人,還說他們「斷髮文身」,說他們「徒跣」不履;又有些學者說越「民愚疾而垢」是因為「越之水重濁而洎」。此時越人的僿野可想。越人的語言與諸夏絕不相通。現在還保存著前5世紀中葉一首用華字記音的越歌和它的華譯。茲並錄如下,以資比較。
越人在公元前537年以前的歷史除了關於越王室起源的傳說外,全是空白。是年越人開始隨楚人伐吳。其後吳師入郢,越人即乘虛襲其後。入郢之後十年,吳王闔閭與越王句踐戰於檇李(今嘉興)大敗,受傷而死。其子夫差於繼位後三年(公元前494年)大舉報仇,句踐敗到只剩甲楯五千,退保會稽(今紹興),使人向夫差卑辭乞和,情願稱臣歸屬。此時有人力勸夫差趁勢滅越。夫差卻許越和。大約一來他心軟,二來他認定越再無能為,而急於北進與諸夏爭霸,不願再向南荒用兵了。在此後十二年間,夫差忙於伐陳伐魯,築城於邗(即今揚州),鑿運河連接江淮,從陸路又從海道(吳以舟師從海道伐齊為我國航海事見於記載之始)伐齊,和朝會北方諸侯;而句踐則一方面向夫差獻殷勤,向他的親信大臣送賄賂,一方面在國內獎勵生育(令壯者不得娶老婦,老者不得娶壯妻;女子十七不嫁,男子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並給人民以軍事訓練。前482年,夫差既兩敗齊國,大會諸侯於齊的黃池。他要學齊桓、晉文的先例,自居盟主。臨到會盟的一天,晉人見他神色異常的不佳,料定他國內有變,堅持不肯屈居吳下,一直爭執到天黑,結果他不得不把盟主的地位讓給晉國。原來他已經秘密接到本國首都(吳原都句吳,在今無錫東南,至夫差始遷於姑蘇,即今蘇州)被越人攻陷的消息了。夫差自黃池掃興而歸後,與越人屢戰屢敗。前473年,吳亡于越,夫差自殺。句踐踏著夫差的路徑北進,大會諸侯於徐州(據顧棟高考,此徐州在今山東滕縣,非江蘇之徐州),周王亦使人來「致胙」。後又遷都於琅琊(越本都會稽,即今紹興。至句踐前一代遷諸暨),築起一座周圍七里的觀台,以望東海。這時越已拓地至山東,與邾、魯為界了。
句踐死於前465年,又六十三年而晉國正式分裂為三,那是戰國時代的開始。在這中間,越滅滕(後恢復),滅郯;楚則滅蔡、滅杞、滅莒(莒後入於齊),亦拓地至山東境。在轉到戰國時代之前,讓我們補記兩個和向戌先後並世的大人物:一個是鄭公孫僑,字子產,即弭兵大會中鄭國的代表之一;另一個是魯孔丘,字仲尼,即後世尊稱為孔子的。
秦的變法
秦的發祥地在渭水上游的秦川的東岸(今甘肅天水縣[21]境),周孝王時,嬴姓的非子因替王室養馬蕃息的功勞,受封在這裡,建立了一個近畿的「附庸」。宣王時,秦莊公以討伐犬戎有功受命為西垂大夫。及平王東遷,秦襄公帶兵去扈衛,平王感念他的殷勤,才把他升在諸侯之列。這時畿內的豐岐一帶已淪入犬戎,平王索性更做一個不用破費的人情,把這一帶地方許給了秦,假如它能將犬戎驅逐。此後秦人漸漸地東向開拓,到了穆公的時代,更加猛進。穆公是春秋的霸主之一。他曾俘獲了晉惠公,拿來換取晉國的河西地方;又滅梁、滅芮,都是黃河西岸與晉鄰近的小國。他又潛師遠出,希圖滅鄭,若不是鄭商人弦高把噩耗發現得早,向祖國報訊得快,秦的鐵手此時也許便伸入中原了。秦的東侵是晉的大忌。秦師這次由鄭旋歸,晉人也顧不得文公新喪,墨絰興兵,把他們攔路截擊,殺個慘敗。後來穆公雖報了此仇,他東向的出路到底給晉人用全力扼住了。他只得回過頭去「霸西戎」,結果,「兼國十二,開地千里」。穆公死時(公元前621年),秦人已占有渭水流域的大部分,已奠定一個頭等國的基礎。但此後二百多年間,秦的內部停滯不進,而晉始終保持著霸國的地位,繼續把秦人東出的路堵住。
當戰國開場的前後,秦在「七雄」中算是最不雄的一國。自前428年以降,四十多年間,它的政治出了常軌,大權落在亂臣。在這時期中,它有一個君主被迫自殺,一個太子被拒不得繼位,另一個君主和母后一同被弒,沉屍深淵。魏人乘秦內亂,屢相侵伐,並且奪回穆公所得到的河西地方。
穆公的霸圖的追續是自獻公始。他即位的次年(公元前383年)便把國都從雍(今陝西鳳翔縣)東遷到櫟陽(今陝西臨潼縣[22]東北)。他恢復君權,整飭軍旅,兩敗魏師。但秦國更基本的改革,更長足的進展,還要等待繼他位的少年新君孝公和一個來自衛國的貴族少年公孫鞅。
公孫鞅原先游仕在魏。傳說魏相公叔痤病到要死時,魏君(即日後的惠王)請他舉薦繼任的人,他便以衛鞅對。魏君默然不語。公叔痤更囑咐道:若不用這人,必得設法把他殺掉,勿令出境。魏君答應去後,公叔痤立即喚叫衛鞅前來,把剛才的談話告訴了他,勸他快走。他不慌不忙答道:魏君不能聽你的話用我,又怎能聽你的話殺我呢?後來聞得孝公即位,下令求賢,他才挾著李悝的《法經》,走去秦國。
前359年(孝公三年),孝公用衛鞅計頒布第一次的變法令。這令的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刑法的加嚴加密。人民以十家或五家為一組,若一家犯法,其他同組諸家得連同告發,知情不舉的腰斬;告發本組以外奸惡的與斬敵首同賞,藏匿奸人的與降敵同罰。(二)是富強的新策。凡不做耕織的遊民收為公家的奴隸,努力耕織多致粟帛的人民免除徭役;家有兩男以上不分居的納加倍的人口稅,私相毆鬥的分輕重懲罰;非有軍功的人不得受爵;服飾、居室和私有的田土奴婢的限度,按爵級區別,因此沒有軍功的人雖富也不得享受。這新法施行十年後,秦國家給人足,盜賊絕蹤,百姓從詛咒轉而歌頌。這新法的成效更表現在衛鞅的武功,前352年,他親自領兵征魏,把魏的舊都安邑也攻破了。此役後二年,衛鞅又發動第二步的改革。把國都遷到渭水邊的咸陽,在那裡重新築起宏偉的城闕和宮殿;統一全國的度量衡;把全國的城邑和村落歸併為三十一縣,每縣設縣令、丞(正副縣長);把舊日封區的疆界一概剷平,讓人民自由占耕未墾闢的土地,讓國家對人民直接計田徵稅。第二步改革完成後,衛鞅於前340年又領兵征魏,把魏將公子卬也虜了回來。於是孝公封衛鞅於商,為商君,後人因此稱他為商鞅,但他的末日也快到了。先時第一次變法令公布後,人人觀望懷疑。適值太子犯法。衛鞅便拿他做一個榜樣,把他的師傅公子虔黥了。後來公子虔自己犯法,又給衛鞅劓了。前338年孝公死,太子繼位後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把商鞅族誅。但商鞅的政策卻繼續被採用。
秦地本是戎狄之區。西周的京畿雖建在其上,文明的透入始終不深,好比一件錦衣覆著襤褸。周室東遷後,錦衣一去,便襤褸依然。直至孝公變法時,秦人還不脫戎狄之俗,例如他們還父兄子弟和姑媳妯娌同寢一室,這大約是沿著遊牧時代以一個帳幕為一家的經濟辦法。這種陋俗經商鞅的嚴禁才消滅。又例如秦國道地的音樂,直至戰國晚年,還是「擊瓮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嗚嗚」。沒有受文明的雅化,也就沒有受文明的軟化。在六國中秦人是最獷野矯健的。商鞅的嚴刑峻法給他們養成循規蹈矩的習慣,商鞅的特殊爵賞制度使得對外戰爭,成了他們唯一的出路。以最強悍、最有紀律的民族,用全力向外發展,秦人遂無敵於天下。
商鞅死後約莫七八十年,趙國的大儒荀卿游秦。據他所記,這時商鞅變法的成績還歷歷可見。荀卿說:
〔秦之〕國塞險,形勢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勝也。入境觀其風俗:其百姓朴,其聲樂不流(淫蕩)汙(猥褻),其服不挑(佻),甚畏有司而順。……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入其國(首都),觀其士大夫,……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觀其朝廷,其朝(早)間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
荀卿的弟子韓非也說:
今……〔六國〕言賞則不與,言罰則不行。賞罰不信,故士民不死也。今秦出號令而行賞罰,有功無功,相事也。……是故秦戰未嘗不克,攻未嘗不取,所當未嘗不破。
信賞必罰正是商鞅的政術。荀卿又曾比較齊、魏和秦的強兵政策道:
齊人隆技擊。……得一首者則賜贖錙(八兩)金,無本賞矣 (本賞大約是指戰勝攻取之賞)。是事小,敵毳(脆),則偷可用也;事大,敵堅,則渙然離耳。……是亡國之兵也。……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按一定標準挑選):衣三屬(層)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 (胄)帶劍,贏(背)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中試則復其戶(免除賦役),利其田宅(給以好田宅)。是數年而衰,而未可奪也(合格的武卒,幾年後便衰弱不可用。但其特權卻不能剝奪)。……是故地雖大,其稅必寡,是危國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狹厄(給人民的生路狹隘),其使民也酷烈。……忸(狃)之以慶賞,()之以刑罰,使……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斗無由也。厄(壓迫)而用之,得而後功之(勝利才算功,不但計首級),功賞相長也。……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
所說齊、魏的兵制,不知創行於何時,所說秦國的兵制正是商鞅所創的。
注釋
[1]鞏縣,今河南鞏義市,1991年撤縣設市。—— 編者注
[2]巢縣於1949年撤縣併入巢湖專區,屬今巢湖市。—— 編者注
[3]邠縣,即今陝西彬州。—— 編者注
[4]懷慶,今屬河南焦作市。—— 編者注
[5]臨淄,今屬山東淄博市。—— 編者注
[6]北平,即今北京市,後不贅述。—— 編者注
[7]長安縣,2002年撤縣,設立西安市長安區。—— 編者注
[8]華縣,今陝西渭南市華州區。—— 編者注
[9]公元前651年為齊桓公葵丘會盟的時間。——編者注
[10]此段景公、獻公、穆公的括注時間段為其在位的時間。——編者注
[11]此處所指應為東漢。——編者注
[12]武昌縣,即今武昌區。—— 編者注
[13]鄧國,在今河南鄧州。——編者注
[14]今為淄博市臨淄區。—— 編者注
[15]壽光縣,即今壽光市。—— 編者注
[16]郾城縣,即今漯河市郾城區。—— 編者注
[17]蘄水,即今湖北浠水縣,1933年改為浠水縣。—— 編者注
[18]太原縣,今屬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 編者注
[19]廬州,今屬安徽合肥市。—— 編者注
[20]臨淮縣,清乾隆年間廢臨淮縣,併入鳳陽縣。—— 編者注
[21]天水縣,即今甘肅天水市。—— 編者注
[22]臨潼縣,今陝西西安市臨潼區。—— 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