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棺材之謎 · 第十七章 瑕疵
一條胳膊伸出,把年紀輕輕的艾倫·切尼從陰暗角落裡抓到了光天化日之下。講得準確點兒吧,手指落到他的身上是在十月十日,星期日的晚間,在夜幕籠罩著的布法羅
[1] 機場,那時他正猶猶豫豫打算跨進一架往芝加哥去的飛機的機艙。伸展出胳膊來的,是警探哈格斯特倫——這位美國紳士的脈管里潛流著若干世紀以來具有冒險精神的挪威血統——他一把牢牢抓住了艾倫·切尼先生,這小伙子灌飽了酒,喝得兩眼昏花、醉醺醺、惡狠狠,被押上了穿越全州駛往紐約市的下一班快車的臥鋪。
奎因父子星期日整天悶悶不樂,甚至對讚美詩也漠不關心。接到了拿獲的電報後,星期一的一大早,就來到了探長辦公室恭候著,準備接待這位終於歸案的抗命者以及那位理應洋洋得意的警探。檢察官桑普森和副檢察官佩珀也來參加這個接待會。中央大街這個地段的氣氛確實很愉快。
「好吧,艾倫·切尼先生,」探長和和氣氣地開了頭,艾倫這時醉意已消,比往常還要落拓不羈,情緒也更為對立,他一屁股跌坐在椅子裡。「你打算怎樣為自己辯解呢?」
艾倫正處在變聲期,嗓音嘶啞。「無可奉告。」
桑普森喝道:「切尼,你私自潛逃,該當何罪?」
「我潛逃?」他眼含怨色。
「唔,就不算是潛逃吧。就算是短途旅行——度個不長的假期,行嗎?小伙子?」探長抿著嘴笑。「喂,喂,」他突然改口,他生來就會變臉,「不必開玩笑了,我們也不是娃娃了。你為什麼跑掉?」
艾倫抱臂胸前,挑釁地望著地板。
「並不是——」探長在自己辦公桌的上層抽屜里摸索著,「並不是因為害怕待下去,對吧?」他從抽屜里抽出手來,揮舞著韋利警官在瓊·布萊特臥室中搜出來的那張字跡潦草的紙條。
艾倫頓時面如土色,眼望著那張紙條,如臨大敵。「怎麼會到你們手裡!」他低聲說道。
「著急了,是嗎?既然你想知道,那麼,我們是在布萊特小姐床墊下面查到的!」
「她——她沒把它燒掉嗎?」
「她沒燒掉。別再演戲啦,孩子。你打算自己讀出來呢,還是要我們施加一點兒壓力呢?」
艾倫不停地眨眼。「發生了什麼事?」
探長轉身朝著大家。「他倒反過來問我們,這個小搗蛋!」
「布萊特小姐……她——好嗎?」
「她眼下很好。」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艾倫從椅子上跳了起來,「你們沒有——」
「沒有什麼?」
他搖搖頭,又坐了下去,疲乏地用手捂住眼睛。
「老兄。」桑普森揚了揚頭。探長向這小伙子的蓬鬆亂髮投去古怪的眼色,然後走到角落裡,跟檢察官湊在一起。「如果他不肯實說,」桑普森壓低嗓門說道,「我們確實奈何不得。固然可以給他依法套上個罪名,但我認為那對咱們不會有什麼好處。咱們畢竟沒有從他身上挖出什麼來呀。」
「這話不錯。但是,在放過這小子之前,有一件事我非搞個水落石出不可。」老頭子走到門口,「托馬斯!」
韋利警官像巨人似的跨進了門檻,說:「現在就要他來嗎?」
「對,帶他進來。」
韋利沖了出去。過了一會兒,他回來了,帶著瘦長身材的貝爾,本尼迪克特旅館的夜班辦事員。艾倫·切尼非常安靜地坐著,用沉默來掩蓋忐忑不安的內心;他投向貝爾的目光,就好像急於要撲住某種可以捉摸的物件一樣。
探長用大拇指朝他的對象指了指。「貝爾,你倒認認看,這人也是上個星期四夜裡阿爾伯特·格里姆肖的一個來客嗎?」
貝爾對這小伙子的僵硬身形,仔仔細細地上下打量一番。艾倫跟他對望著,抱著一種茫然不明底細的反感。貝爾使勁搖搖頭,說:「不是的,先生。他不是那些來客之一。我從來也沒見到過這位紳士。」
探長大失所望地咕噥了一聲;艾倫雖然不知就裡,但他意識到是沒有搞出什麼名堂來,所以如釋重負地朝後一靠。「那行啦,貝爾。到外邊去等著吧。」貝爾趕緊退出,韋利警官往門上一靠。「怎麼,切尼,仍舊不肯把你這次小小的逃亡交代一下嗎?」
艾倫舔舔嘴唇。「我要見自己的律師。」
探長舉起雙手。「天哪,這種話我已經聽過多少次啦!那麼,切尼,你的律師是誰呢?」
「唔——是邁爾斯·伍德拉夫。」
「他是你全家老小的代理人嗎?」探長厭惡地說,「嗨,沒那必要吧。」探長撲通一下坐到椅子裡,向鼻煙壺求教。「我們打算放你走,小伙子,」他一面說,一面用那相隨多年的褐色鼻煙壺做手勢,似乎很不情願把到手的囚犯放掉。艾倫好像中了魔法似的,登時一輕鬆。「你可以回家了。可是,」老頭子朝前傾著身子,「我得把話說在前頭。要是再來一次你星期六所乾的這套惡作劇的話,小伙子,我非親手把你送進監牢不可。明白了嗎?」
「明白了。」艾倫喃喃地說。
「還有,」探長接著說道,「我毫不含糊地告訴你,你是受到監視的。一舉一動都受監視。所以,你再要逃,可沒你的好處,因為你只要一出卡基斯家的大門,隨時隨地都有人在屁股後面盯著。哈格斯特倫!」這位警探蹦了起來。「你送切尼先生回家吧,就跟他一起在卡基斯家待著。不必找他麻煩。但是每次他一離開那地方,你就形影不離地跟著。」
「我明白了。來吧,切尼先生。」哈格斯特倫獰笑著,抓住小伙子的胳膊。艾倫敏捷地站起身來,甩開警探的手,帶著吵架的姿態抬起了肩膀,大踏步走出了辦公室,哈格斯特倫緊跟在他身旁。
現在該提到埃勒里·奎因了,他面對這個情景,自始至終沒有吭聲。他一直在欣賞自己完美無缺的指甲,又對著亮處舉起了夾鼻眼鏡,好像那是件從未見過的稀罕東西,他嘆了幾口氣,吸了幾支煙,竭力穩定自己的情緒,仿佛剛才哭過一場似的。他唯有在切尼與貝爾相見的時候,才露出了一絲興趣;然而當貝爾不能指認的時候這一絲興趣也馬上索然了。
切尼和哈格斯特倫一離開,房門關上之後,佩珀開口說出下面這番話的時候,埃勒里的耳朵立刻又豎了起來:「在我看來,檢察官,他殺了人卻能逍遙法外。」
桑普森心平氣和地說:「佩珀,憑你那樣的足智多謀,你倒說說看咱們能把他怎麼辦呢?」
「咦,他逃跑過,不是嗎?」
「這話一點兒不錯!但你難道能使陪審團相信,一個人僅因為他逃跑了所以就是犯過罪的嗎?」
「事情正是如此。」佩珀堅持己見。
「全是扯淡,」探長打斷了他們,「佩珀,你應該明白,咱們拿不出什麼真憑實據。先把他控制住。只要這小伙子一有什麼可疑的行徑,我們就會發現的,……托馬斯,你心裡在想什麼?看樣子,你也想要講些什麼。」
確是這樣。韋利警官一會兒面向這人,一會兒面朝那人,張了張嘴,又閉上了,因為插不上話。現在他大喘一口氣,說道:「我讓兩個人等在外面呢。」
「哪兩個人?」
「就是在巴尼·希克的私酒店裡跟格里姆肖吵架的那個婆娘,還有她的丈夫。」
「什麼!」探長呼一下立得筆直,「好消息呀,托馬斯。你怎麼找到她的呢?」
「從格里姆肖的檔案中找出了線索,」韋利用低沉的聲調說道,「她名叫莉莉·莫里森——原先跟著格里姆肖鬼混。格里姆肖坐牢後,她就嫁了人。」
「去把巴尼·希克找來。」
「也讓他在外面等著呢。」
「你真行,全帶進來吧。」
韋利咯登咯登走了出去,探長在轉椅里一坐,朝後一靠,滿懷著希望。一會兒的工夫,警官回來了,帶著那位紅光滿面的私酒店老闆,探長示意此人莫作聲。韋利立刻又從另一扇門走了出去,很快帶進了一男一女。
這一男一女遲遲疑疑地走進來。女的貨真價實是個北歐神話中的迷人妖精——人高馬大,金黃秀髮,驃悍潑辣。男的剛好跟她匹配——花白頭髮,身材魁梧,四十來歲,鼻子像愛爾蘭人,烏黑的眼珠射出凶光。
韋利說:「這是傑里邁亞·奧德爾先生和太太,探長。」
探長指指椅子,他們僵硬地坐了下來。老探長開始翻動辦公桌上的文件——純粹是一種顯示氣派的機械動作。他們確也受到了影響,目光不再對這辦公室東張西望,集中注意老探長的骨瘦如柴的雙手了。
「唔,奧德爾太太,」探長開口了,「請別害怕,無非是例行公事罷了。你認識阿爾伯特·格里姆肖嗎?」
彼此目光交接到了一起,她馬上轉望別處。「怎麼——你是指那個被發現憋死在棺材裡的人嗎?」她問道。她那嗓音,仿佛有什麼東西一直在喉嚨口卡著。埃勒里覺得自己的喉嚨也痛起來了。
「是呀。你認識他嗎?」
「我——不,我不認識。只是看報知道的。」
「我有數啦。」探長轉身朝著坐在對牆、一動不動的巴尼·希克,「巴尼,你認識這位太太嗎?」
奧德爾夫婦頓時大驚失色,女的連氣都喘不出來。她丈夫伸出毛茸茸的手,攙扶著她的胳膊,她也竭盡全力強作鎮靜。
「我當然認識。」希克說。他臉上汗涔涔的。
「你最近在哪兒見過她?」
「在第四十五大街我的店裡。個把禮拜以前——不到兩個禮拜吧。是星期三的晚上。」
「是在什麼情況之下?」
「唔?哦。她跟那個翹辮子的傢伙——格里姆肖在一起。」
「奧德爾太太當時正跟那死人吵架嗎?」
「嘿嘿。」希克嘻皮笑臉地說道,「只不過當時他還沒死呢,探長——死了就不會吵啦。」
「別說無聊話,巴尼。你認認清楚,跟格里姆肖在一起的,確是這個女人嗎?」
「錯不了。」
探長轉向奧德爾太太。「而你卻說沒見過阿爾伯特·格里姆肖,不認識他?」
她那厚厚的嘴唇開始顫抖起來。奧德爾前傾身子,緊繃住臉。「如果我妻子說不認識,」他咆哮道,「那就是不認識——你懂嗎?」
探長思考了一下。「哼哼,」他喃喃自語,「其中有文章啊……巴尼,老弟,這兒這位殺氣騰騰的愛爾蘭人,你以前見過沒有?」他伸出大拇指,點點那個愛爾蘭大個子。
「沒,沒見過。」
「行啦,巴尼。回去做你的買賣吧。」希克踩在嘎吱作響的地板上站起來,走了出去。「奧德爾太太,你娘家姓什麼?」
嘴唇加倍抖動。「莫里森。」
「莉莉·莫里森?」
「是的。」
「你嫁給奧德爾有多久啦?」
「兩年半。」
「是這樣,」老頭子再次裝模作樣翻查案卷,「你且聽我說,莉莉·莫里森·奧德爾太太。我這裡有著清清楚楚的檔案材料。五年之前,有個阿爾伯特·格里姆肖被逮捕,送進興格監獄。在他被捕之時,沒有他跟你相牽連的材料——這是事實。但是,此前數年,你跟他同居在……韋利警官,是什麼地址?」
「第十街一四五號。」韋利說。
奧德爾跳了起來,臉漲成醬紫色。「跟他同居,是她嗎?」他嗥叫起來,「哪個癟三膽敢這樣講我的老婆,我要他的命!當心吃拳頭,你這老牛皮!我要揍——」
他蓄勢待發,兩隻大拳揚在半空。這時他的腦袋猛地朝後一仰,勢猛得幾乎把脖子快折斷了;原來是韋利警官用鋼鉗般的手指,抓住了此人的領子,把他腦袋扯成這副姿態的。韋利把奧德爾連搖兩下,就像娃娃搖玩具似的。奧德爾張大了嘴,發現自己已被「砰」地摔在了椅子裡。
「放乖些,你這蠢人,」韋利斯斯文文地說道,「你難道不懂這是威脅長官嗎?」他抓住奧德爾的領子,不鬆手;此人坐在那兒連氣也透不過來。
「得啦,托馬斯,我知道他一定會識相的,」探長若無其事地說道,「現在,奧德爾太太,剛才我正講到——」
這女人目睹自己這位彪形大漢的丈夫被制服了,驚慌萬狀,咽了口唾沫。「我什麼也不曉得。我聽不懂你剛才講些什麼。我從來沒有認得過一個叫格里姆肖的人。我從來沒有見過——」
「一疊連聲的『從來沒有』,奧德爾太太。那麼,為什麼格里姆肖兩個禮拜以前一出監牢就找上了你呢?」
「別理他!」那個巨人咕噥著說。
「我不……我不……」
探長把銳利的目光投向那個男的。「單憑你拒絕協助警方調查謀殺案,我就可以逮捕你,明白嗎?」
「走著瞧吧,你倒逮捕試試看,」奧德爾喃喃地說道,「我有來頭的,我有門路。我要你吃不了兜著走。我認識政府里的奧利萬特……」
「地方檢察官先生,你聽到了吧?他認識政府里那位奧利萬特,」探長嘆息一聲說道,「此人暗示有辦法開後門……奧德爾,你幹什麼勾當?」
「我不干勾當。」
「哦!你干正經營生。你從事什麼行業呢?」
「我是自來水工程承包商。」
「原來你是靠這個來拉關係的……愛爾蘭人,你住在哪兒?」
「布魯克林區——佛萊勃希地段。」
「托馬斯,這傢伙有什麼犯罪記錄嗎?」
韋利警官鬆開了奧德爾的領子。「他倒不曾作過案,長官。」他用遺憾的口吻說道。
「這女人呢?」
「好像是改邪歸正了。」
「怎麼樣!」奧德爾太太得意洋洋,神氣起來。
「那麼,你就是承認自己曾經有過什麼需要改正的事嘍?」
她眼睛睜得大大的,像牛眼一般;然而她死不開口。
「我提議,」埃勒里穩坐在椅子裡,慢條斯理地說道,「把那位無所不知的貝爾先生找來吧。」
探長向韋利點點頭,韋利就走了出去,差不多立刻就與那位夜班辦事員一起進來了。「認認這個人吧,貝爾。」探長說。
貝爾的喉結大動特動。他朝著那位滿腹狐疑、滿面怒容的傑里邁亞·奧德爾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就是他!就是他!」他喊道。
「哈!」探長站了起來,「貝爾,他是第幾個?」
貝爾愣了一下。「唏,」他自言自語,「好像記不清了——天哪,想起來啦!這位是倒數第二個,就在那位大鬍子醫生之前!」他口吻變得很有把握。「他就是那個愛爾蘭人——我講給你們聽過的那位大個子,探長。我現在記得了。」
「肯定嗎?」
「我敢起誓。」
「行啦,貝爾。你現在可以回家了。」
貝爾走了。奧德爾碩大無朋的下巴落了下來,黑眼珠內露出絕望的神色。
「現在,怎麼樣,奧德爾?」
他像個搖搖欲墜的拳擊手一樣,搖著頭。「什麼怎麼樣?」
「剛才走出去的人,你以前見過嗎?」
「沒有!」
「知道他是誰嗎?」
「不知道!」
「他是夜班辦事員,」探長愉快地說道,「本尼迪克特旅館的。去過嗎?」
「沒有!」
「他說,九月三十日星期四晚上十點到十點半之間,在前台見到過你。」
「一派胡言!」
「你到前台去問,有沒有個叫做阿爾伯特·格里姆肖的房客。」
「瞎說八道!」
「你從貝爾那兒打聽到房間號碼,就上樓去了。是三一四室,奧德爾。還記得嗎?這個號碼很容易記住的……怎麼樣?」
奧德爾站了起來。「聽著。我是個納稅人,是個本份良民。我不曉得你們這些傢伙搞的什麼鬼花樣。這兒可不是俄國啊!」他大喊大叫,「我有我的權利!來,莉莉,咱們走——他們沒資格把咱們扣在這兒!」
這女人聽命站起。韋利一步跨到奧德爾後面,看來兩人似乎馬上就要搏鬥了;但是探長示意韋利讓開,兩眼盯著奧德爾夫婦,他們倆先是緩慢地,繼而用敏捷得令人發笑的步伐,向門口走去,兩人奪門而出,走掉了。
「派人盯住他們。」奎因探長用最陰沉的聲音說道。韋利馬上跟在奧德爾夫婦後面出去了。
「我倒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犟頭犟腦的證人呢,」桑普森自言自語,「這一切的背後是什麼?」
埃勒里喃喃說道:「你聽見傑里邁亞·奧德爾先生的話了吧,桑普森?竟說什麼蘇俄不蘇俄。還是那絕妙的老一套赤色宣傳。好一個舊俄!咱們這批高貴的公民們要是離開這一套,可怎麼得了喲?」
沒有人理會他。「事情可棘手了,我敢這樣說,」佩珀開口說,「格里姆肖這傢伙,必定跟一連串不大正當的名堂糾纏在一塊兒。」
探長無可奈何地攤開兩手,大家都長時間地默不作聲。
然而,正當佩珀和檢察官站起來要走的時候,埃勒里輕鬆地說道:「泰倫斯 [2] 講得好:『無論遭際如何,吾人處之泰然。』」
在星期一傍晚之前,卡基斯案件始終原封不動,毫無進展,令人心焦。探長忙探長的事——五花八門的事務;埃勒里也忙埃勒里的——他的事務主要是消耗大量的香菸,從口袋裡掏出一小冊薩福
[3] 詩集,信手翻閱,啃讀一段,還不時坐在他父親辦公室的皮椅上,心潮起伏地思前想後。看來,泰倫斯上面那句名言,說說簡單,實際奉行可就不容易了。
正當奎因探長辦完一天的例行公事,打算跟兒子一起回到並不比這裡愉快多少的奎因宅邸去時,傳來了驚人消息。實際上,探長已經在穿大衣了,佩珀衝進了辦公室,興奮得臉色紅彤彤,欣喜欲狂的樣子。他把一封信高舉過頭,揮舞著。
「探長!奎因先生!看看這個吧。」他把信往桌子上一丟,就不停地來回踱步,「剛剛寄到。是寄給桑普森的,你們看看信封就知道了。檢察官出去了——秘書拆開後,交來給我。太好啦,你們看吧!」
埃勒里趕快站起來,走到父親身邊。父子倆一起望著信封。它是個廉價信封;地址由打字機打出來;從郵戳來看,它是當天早上投進市中心郵局的。
「唔,唔,是什麼信呢?」探長自言自語。他小心翼翼地從信封里抽出信來,信紙跟信封一樣廉價。展開一看,信紙上有幾行用打字機打出的字句——不署日期,沒有稱呼,也不具名。老頭子大聲讀了出來,讀得很慢:
筆者(信上這樣寫道)發現了令人興奮的情況——很有用處, 令人興奮——是關於格里姆肖一案的。地方檢察官想必會感興趣。
情況如下。查一查阿爾伯特·格里姆肖的老底,應能發現他有 個同胞兄弟。然而,你可能有所不知的就是,他的兄弟與調查中的 案件密切相關。事實上,此人現在使用的姓名為吉爾伯特·斯隆先 生。
「這情況,」佩珀嚷道,「你們認為怎樣?」
奎因父子相互對望了一下,再望望佩珀。「如果屬實,倒是很有意思,」探長評論道,「不過,也可能無非是一封怪信罷了。」
埃勒里冷靜地說:「即使屬實,我也看不出它有什麼大不了的。」
佩珀臉色一沉。「他媽的!」他說,「斯隆一口咬定從來沒有見到過格里姆肖,不是嗎?如果他們倆是兄弟的話,那就大有文章啦,可不是嗎?」
埃勒里搖搖頭。「佩珀,有什麼文章呢?難道就憑斯隆不好意思承認自己有位兄弟是慣犯這樣一個事實嗎?何況當時正碰上自己兄弟被謀殺這樣一個場面呢?沒啥了不起的,我看,斯隆之所以矢口否認,無非是出於怕失身份、怕丟面子罷了。」
「唔,未必是這樣吧,」佩珀固執己見地說道,「我敢擔保檢察官的看法跟我相同。探長,你打算怎麼處理這個情況呢?」
「第一件事,等你們這兩個飯桶辯論透了之後,」探長挖苦地發表意見,「讓我們研究看看,從這封信中能找出什麼線索來。」他走向內部通話器。「是蘭伯特小姐嗎?我是奎因探長。請你到我辦公室來一趟。」他含笑轉過身來,「先聽聽專家的意見吧。」
尤娜·蘭伯特來了,是位身材瘦削的少婦,烏黑頭髮夾著少許油光光的灰色。「奎因探長,什麼事呀?」
老頭子隔著桌子把信擲給她。「你能從這信里找出什麼線索來嗎?」
不幸的是,她看不出什麼名堂來。她只能指出這樣一個事實:信是用一架相當新式而已用舊了的恩德伍德牌打字機打出來的,這架打字機上的某幾個字體能夠清楚辨認出微細的缺欠,除此以外,她講不出什麼有價值的情況了。但是,她敢保證,如果再碰到同一架打字機上打出來的任何文件,她准能認得出來。
「好吧,」探長在把尤娜·蘭伯特打發走後,發了一陣牢騷,「看來,甚至連專家也不會給我們創造奇蹟。」他派韋利警官把信拿到警察總部化驗所去拍照並進行指紋檢驗。
「我得找一找檢察官去,」佩珀很不痛快地說道,「把這封信的情況報告給他。」
「去吧,」埃勒里說,「同時你還不妨告訴他,我和我父親現在立刻就要到第五十四東大街十三號去勘查一下——我們親自去。」
探長跟佩珀同樣的大感意外。「你這是什麼意思,你這白痴?諾克斯那所空房子,里特已經查過了——你明明知道的。怎麼又想出了這個點子呢?」
「這個點子,」埃勒里答道,「是有些沒頭沒腦,但其目的確實不言而喻。簡單一句話,對你所器重的那位里特,我毫不懷疑他的忠誠,但對他的觀察力,我總有點兒不大放心。」
「講得似乎也有道理,」佩珀說,「不管怎樣,里特難保沒有一點兒疏忽大意。」
「胡說!」探長斷然地說,「里特是我最信得過的人員之一啊。」
「我在這兒坐了整整一個下午,」埃勒里長嘆一聲,「反省自己的差錯,也思考這個不斷出現難題的複雜案情。我不大能接受你的那個說法,父親大人:里特是你最信得過的人員之一。Ergo [4] :我決定親自到現場去探看。」
「你總不見得會認為里特是——」探長大為吃驚。
「憑良心講,這是套用一句基督教徒的口頭禪——非也,」埃勒里回答說,「里特是誠實的,靠得住,有膽量,忠於職守,是本行業中的佼佼者。可惜的是——從今以後,我什麼也不相信了,我只相信那位無所不在、不帶成見、麻木不仁而洞察一切的大智大慧的全能上帝所賦予我的這雙眼睛和這副昏沉沉的大腦。」
[1] 布法羅(Buffalo)在紐約州的極西部。
[2] 泰倫斯(Terence),古羅馬喜劇家。
[3] 薩福(Sappho),古希臘抒情女詩人。
[4] 拉丁文: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