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 · 廣要道章第十二
【解讀】
這一章詳細說明「要道」的意義。
【原文】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1),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
【譯文】
孔子說:「教導百姓相親相愛、愛戴君主,沒有比君主自己行孝道更好的辦法了。教導百姓遵循禮節、順從長上,沒有比君主自己行悌道更好的辦法了。改善社會風俗,沒有比用德音雅樂去調和性情更好的辦法了。使在上位者身心安定,百姓得到治理,沒有比君主自己遵循禮法更好的辦法了。禮的根本,就是一個『敬』字。因此,尊敬別人的父親,為人子女的就會喜悅;尊敬別人的兄長,為人弟弟的就會喜悅;尊敬別人的君主,為人臣子的就會喜悅。尊『敬』一個人,就會讓千千萬萬的人都感到喜悅。他所尊敬的人雖然很少,而感到喜悅的卻是許許多多的人。這就是所謂的切要之道啊!」
【注釋】
(1)安上治民:安,安定、安心。上,國君。安上,使國君安心。社會太平,國君就能安心。治民,使民眾得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