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 · 五刑章第十一
【解讀】
這一章是說明不孝是最大的罪惡,並指出引致社會大亂的三個根源。
【原文】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1),而罪莫大於不孝(2)。要君者無上(3),非聖人者無法(4),非孝者無親(5)。此大亂之道也(6)。」
【譯文】
孔子說:「古代的刑法有五大類,所歸屬的犯罪之條列,有三千種之多,其中沒有比不孝的罪行更大的。要脅君主的人,是心目中沒有君主的存在;反對聖人的人,是心中沒有禮法的存在;反對孝道的人,是心目中沒有父母的存在。這三種惡行,都是造成天下大亂的根源。」
【注釋】
(1)五刑之屬三千:五刑,墨、劓、剕、宮、大辟。處以五刑的罪行共有三千條。
(2)罪莫大於不孝:所有應處以五刑的三千條罪行中,沒有比不孝更重的罪行了。即不孝為罪惡之極。此句言不孝之罪,不在三千條罪行之中。
(3)要君者無上:要,強求、要挾、脅迫,有所依仗而強硬要求。者,指代人。無上,藐視君上,即目無君長,反對或凌辱君長。
(4)非聖人者無法:非,責難、誹謗、詆毀。聖人,具有最高道德標準的人。非聖,就是對周公、孔子等所謂聖人的言論、著述進行誹謗或不恭敬對待。
(5)非孝者無親:非,非議,不贊成。非孝,誹謗他人的孝行。
(6)此大亂之道也:大亂,最嚴重的禍患悖亂。道,根源,意為導致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