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人雜記 · 任用當地的人才
為加強馬來亞自治獨立的步驟,本坡特組織一個馬來亞化委員會,從事調查研究各種計劃,同時,想法培養人才,準備將來有一天自治獨立實現的時候,馬上可以很順利地接收。
自馬來亞化委員會成立後,報上常見「海外官員」(expatriates)這個名詞。所謂「海外官員」,主要的是指殖民地制度下,從倫敦殖民部派出來的官員及技術人才。那些人才具備真才實學的固多,濫竽充數的也不少。他們本身的程度的高低,對於殖民地的貢獻的大小,暫置不談,但是,他們有個共通點,就是他們一領到委任狀,宛若中了馬票,從此養尊處優,年功加俸,到了退休的時候,可以領到一筆可觀的養老金,這才回到倫敦去頤養天年。
19世紀英國大文豪麥考萊的學問的淵博,氣魄的雄厚,談鋒的矯健,歷史早有定論。他曾到印度去做文官。我從他給他的妹子的信來看,知道他去印度的動機,並不是要替印度人民服務,或者給他們啟迪愚昧,主要的是受那優渥的待遇所吸引。他說每年可得六千鎊,五年的合同,可得三萬鎊,憑他亂吃亂花,至少可剩半數,一萬五千鎊。這筆款照一百年前的購買力(Purchasing Power)來計算,約比目前增加十倍,即十五萬鎊。換句話說,麥考萊到印度去做五十六年文官,可以剩餘坡幣一百二三十萬元,這是多麼肥美的職位。
麥考萊是個大文豪兼大史家,他所受的優渥的待遇,還可以說了一聲值得,不過其他濫竽充數的官員,是否值得那麼高的報酬,這倒是個問題。
話又說回來。殖民地等於「落後」的代名詞。一個人跑到「落後」的地區去做工,假如不用金錢來吸引,誰也不願意多找這種麻煩。
年來我們之所以力竭聲嘶地爭取馬來亞的自治獨立,無非想法洗雪「落後」的惡名。到了自治獨立的理想一一實現後,用人行政的大權,無疑地將由馬來亞人自由支配了。
順便給馬來亞化委員會一個建議。
現有的「海外官員」,他們的契約如滿期後,他們須按照計劃重新訂定。那些真正有用的「海外官員」,我們須很誠意地請他們連任;那些不稱職的人,我們可以毫不客氣地讓他們另覓高就。
至於當地人才的任用,我們須選賢與能,不得徇私。他們將來的待遇固然不宜太低,弄得無法養廉;但絕對不應提得太高,使人民增加負擔。
須知自治獨立是個艱巨的事業。每個愛護馬來亞的青年,須以事業為重,個人享受為輕。假如大家認清這一點,他們才能夠束緊腰帶、刻苦耐勞,為馬來亞的建設努力。不然,認識錯誤,把個人的享受放在前頭,換湯不換藥,那前途將不堪設想。
195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