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諸子系年 · 二八、孔子卒年考

《春秋》:「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傳》文亦同,《史記 世家》亦同,自來無異說。杜預注《左傳》,始謂:「四月十八乙丑,無己丑。己丑五月十二日。日月必有誤。」(《長曆》說同。)孔傳《東家雜記》又謂:「當哀公十六年夏四月乙丑日,先聖薨,先儒以為己丑者誤。」此殆即據杜氏傳疑之說為斷,非別有確本也。至吳程以大衍曆推定四月己丑乃十一日,杜氏謂是月無己丑實誤。江永、成蓉鏡諸人,遞衍其說,以相證明。至孔廣牧《先聖生卒年月日考》依之,而其說乃定。(陳玉澍《卜子年譜》據《易林》暌之恆云:「孟己乙丑哀呼尼父」,謂焦氏當西漢世所見左氏續經正是乙丑,與元凱之說合。然何以今《春秋經傳》及《史記》盡作己丑,陳氏亦不能為之說。數日之差,於知人論世無預,姑存勿論可也。)自魯襄公二十二年至此,孔子年七十三也。若孔子生於魯襄公二十一年,則至是當得七十四。《左傳》襄三十一年《疏》有云:「《公羊傳》於二十一年下雲,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穀梁傳》於二十一年十月之下雲,庚子孔子生。二十一年,賈逵注《經》云:此言仲尼生。哀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卒,七十三年。」賈氏既主孔子生魯襄二十一年,而亦云年七十三,豈不有誤?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特為之說云:「自襄二十一年至哀公十六年,實七十四算,而賈雲七十三者,古人以周歲始增年也。《史記》謂生於襄公二十二年,年七十三,則相距之歲計之。」狄之奇云:「周歲增年之說,似未可泥。魯襄公生於成公十六年,至九年為十二歲,是不以周歲增年也。絳縣老人生於魯文公十一年,至襄公三十年,計當七十四歲,而師曠止雲七十三年,是以周歲增年也。」今按狄氏之說,其論魯襄之不以周歲增年,則至確矣。至於絳縣之老人,師曠曰:「魯叔仲惠伯會郤成子於承匡之歲也,七十三年矣。」此謂是歲距前七十三年,非謂老人七十三歲,則不得引以為古人周歲增年之例。(及門王生玉哲,謂師曠與絳縣老人皆晉人,當計晉年,絳縣老人事在魯襄公三十年二月,阮氏校勘記據《石經》,宋本淳熙本,明翻岳本,足利本,皆作二,孔氏《正義》誤作三,晉用夏正,以建寅月為歲首,則是時尚為晉平公十四年之十二月,老人生於魯文公十一年,即晉靈公五年,師曠雲七十三年,實據晉年夏正說之。此亦足破周歲增年之說。)今再以賈逵之言為證。《春秋》昭二十四年,仲孫貜卒,服虔引賈逵云:「是歲孟僖子卒,屬其子使事仲尼,仲尼時年三十五。」(亦見《左氏》襄三十五年《疏》。)今若以周歲增年計,自魯襄二十一年,至此僅得三十四,而賈氏謂三十五,則賈氏亦自以相距之歲計之,非周歲增年也。今在《史記》以前,既不得古人周歲增年之實例,(顧氏《日知錄》謂今人以歲初之日而增年,古人以歲盡之日而後增之,《史記 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今按倉公語質,仍是開歲始增年,故曰盡三年,年三十九歲。顧氏說似誤。然要之見時人亦不以周歲增年。)則錢氏之論,自屬彌縫之見,非足信矣。竊疑賈逵當時,本亦以相距之歲計之,特以《公》《穀》載孔子生,而《左氏》無之,故據《公》《穀》為說。而雲孔子年七十三,則本之《史記 世家》年數,曾未細覈。不然,何以既從周歲增年之算於前,而又取相距之歲為計於後?此決不可通矣。又按《左氏》昭二十年《疏》:「服虔云:孔子是時四十一。」今自襄公二十一年起,以相距之歲計之,至此得三十一,知今本四字乃三字之誤。(四十一又四十之誤,據阮氏《校勘記》正。)則服虔亦自以相距之歲計,何說於賈逵之獨以周歲增年計耶?狄氏又謂:「孔子之以周歲增年,正有明據。《孔子世家索隱》云:孔子以魯襄二十一年生,至哀十六年為七十三,若襄公二十二年生,則孔子年七十二。是以周歲增年也。」然《索隱》之說,遠在賈后,安知其不誤據賈算,而持此辨?又烏從據《索隱》而逆定賈氏之以周歲而增年?又烏從據賈氏而逆定古人之以周歲而增年哉?周歲增年之說,要為錢氏彌縫之論,恐未足信守,以釋前人之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