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愛米麗的一朵玫瑰花 · 明天
加文舅舅不是一直當縣政府律師的。不過,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兒,而且他不當縣政府律師的時間很短,短得只有上了年紀的人才記得。就是上歲數的老人也不是個個都想得起來有這麼回事。因為他當時只承辦了一件案子。
當時,他是個年輕人,才二十八歲,離開州立大學法學院才一年。他在外公的建議下才在讀完哈佛和海德堡兩所大學回家以後,又去上了州立大學法學院。他是主動接管這件案子的,還勸外公不要插手,讓他一個人來負責。外公照辦了,因為人人相信,這案子簡單得很,只走走形式就能了結。
於是,他受理了這一案件。多年以後他還說,無論在他當私人律師還是當公訴人期間,這是他堅信正義和公理在他手裡而又偏偏輸掉的唯一一件案子。其實,他不能說是輸掉了——因為在秋季法庭受審期內,這案子算是誤判,第二年春季法院受審期做出無罪釋放的決定。被告是個體面的富裕農民、丈夫和父親,叫布克賴特,來自我們縣偏遠的東南角的一個叫法國人灣的地方;受害人是個愛說大話趾高氣揚的暴徒,他自稱巴克·桑普,不過,那些在他待在法國人灣的三年里被他用拳頭征服的年輕人叫他「噴鼻息的公羊」204;他無親無故,一夜之間,不知從什麼地方冒了出來,他是個惹是生非好打架的人,是個賭棍,大家都知道他私自釀造威士忌酒。還有一次,他趕著一群偷來的牲口去孟菲斯,半道上被人發現,牲口主人馬上拿出證據證明誰是牲口的主人。他拿出一張出售牲口的票據,但縣裡沒人認識單據上籤了名的那個人。
他們望著他,等待著,普魯伊特坐在門廊欄杆上,普魯伊特太太還在把豌豆從長長的、一碰就破的豆莢里剝出來,她邊剝邊望著加文舅舅。他的眼睛並不顯得喜出望外,它們以前也並不顯得困惑或狐疑好奇;它們只是更加明亮了,仿佛眼睛後面的某樣東西突然燃燒起來,沉著而更為兇猛,但還是很安靜,仿佛它走得要比講述的快得多。
「就是嘛,」普魯伊特太太說,「他連尿布都沒有。他只有幾塊撕開的麵粉口袋布,產婆教他怎麼放尿布。所以,我做了幾塊尿布,我上他那兒去;他留下那黑鬼幫他爸在地里幹活,他做飯,洗衣服,照料孩子,擠羊奶餵孩子。我總說:『讓我來照顧他。至少到他可以斷奶的時候。你想的話,也住到我家裡來。』而他總是看看我——一個又瘦又小,早已筋疲力盡的人,一輩子都沒有坐下來好好吃個夠的人——對我說:『多謝您了,太太。我能對付。』」
「這話不錯,」普魯伊特說,「我不知道他鋸木活兒幹得好不好。他從來沒個農場讓他發現自己干農活的本領。可他確實把孩子養大了。」「是啊,」普魯伊特太太說,「我老提醒他,『我們從來沒聽說你結婚了。』我說。『是的,太太,』他說,『我們去年結的婚。孩子生下來,她死了。』『她是誰?』我問他,『是法國人灣的姑娘嗎?』『不,太太,』他說,『她是南邊人。』『她姓什麼?』我又問。『史密斯小姐。』他說。」
「對,不見了。一天早上,他們倆都沒了。我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走的。有一天,我實在憋不住了,就上他家去了,可屋裡沒人。我就到地里去。老頭兒在犁地。開始,我以為犁把扶手中間的橫檔斷了,他用棵小樹綁了起來。可他看見我就把小樹一扔,我才發現那是管獵槍。我估計,他對我講的話跟今天你們在那兒時對你們講的差不多。第二年,老頭又把那黑鬼找來幫他幹活。後來,大約過了五年吧,傑克遜回來了。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回家的。有天早上,他就在那兒。那黑鬼又走了。他跟他爸又像從前那樣種地幹活。有一天,我又憋不住了,又上他那兒去了。他在犁地,我就站在籬笆邊上。過了一會兒,他犁到籬笆邊上,可他正眼都不瞧我一下;他犁著地,從我身邊走過去,走了有十英尺遠,還是沒看我一眼,後來,他轉過身子走了回來。我說:『傑克遜,他死了嗎?』這時候,他抬起頭看看我。『那孩子。』我說。可他只說了一句,『什麼孩子?』」
「『這是法律,傑克遜。』我說,『不過,法律也有兩個方面。我們進城去跟史蒂文斯上尉談談。我跟你一起去。』
「他從木墩子上坐起身子,慢慢地、艱難地坐了起來。他氣喘得不那麼厲害了,臉色也好看一些,只是眼睛不對頭,眼神迷亂,恍恍惚惚的。他抬起拿錢包的手,開始用錢包擦臉,好像那是塊手絹。我相信他在擦臉以前根本不知道手裡有東西,因為他把手放下來,盯著錢袋看了大約有五秒鐘,然後隨手一扔——他並沒有使勁地扔出去;他只是隨手一扔,就像你扔掉你在研究可以幹什麼用的一把土——把錢包扔到木墩子後面,然後他站起來,穿過場院朝樹林走去,走得筆直但並不太快,看上去不比那小男孩大多少,他走進了樹林。『傑克遜。』我喊了一聲。但他沒有回頭。
「我在魯福斯·普魯伊特家裡過了一夜,向他借了頭騾子;我只說我想到處走走,因為我不想跟人說話。第二天早上,我把騾子拴在大門口,沿著小路走了進去。起初,我根本沒看見老芬奇雷站在門廊里。
「我看見他時,他動作飛快迅疾,我還不知道他手裡拿的是什麼,那玩意兒已經轟的一聲炸開了。我聽見子彈把我頭上的樹葉打得嚓嚓直響,魯福斯·普魯伊特的騾子拚命掙扎,不是想掙斷拴它的韁繩就是想吊死在大門柱子上。
不過,這兒到鎮上只有二十二英里,我們可以走公路,沙礫石鋪的路;我們在一個半小時之內可以到家;有時候,我們開車可以一小時走三十到三十五英里呢。加文舅舅說,總有一天,密西西比州的主要道路會鋪得跟孟菲斯的街道一樣好,美國每家人家都會有輛汽車。我們現在開得挺快了。
「當然他不會投這一票的。」加文舅舅說,「人間謙卑而不可戰勝的人——苦熬、苦熬又苦熬,明天、明天又明天。當然他不會投票贊成讓布克賴特獲得自由的。」
「我會的,」我說,「我會讓他獲得自由的。因為巴克·桑普是個壞蛋。他——」
「不,你不會的。」加文舅舅說。他一手抓住我的膝蓋,儘管我們的車開得很快,黃色的燈光束和黃色的土地平行。蟲蛾一團團撞入光柱又四散地飛出去。「他想的不是巴克·桑普,那個長大了的男人。如果他處在布克賴特的境地,他也會像布克賴特一樣很快地開槍打死那個男人。那是因為布克賴特殺死的那具喪失人格的獸性的軀體裡還保留著那個小男孩,也許不是他的精神,至少是對他的記憶,那個小男孩,那個傑克遜和朗斯特里特·芬奇雷,儘管那個男人,那個小孩長成的大人並不知道這一切,只有芬奇雷知道。你也不會投贊成票的。別忘記這一點。永遠不要忘記。」
(陶潔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