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中國的歷程 · 蔣介石的歷史地位
為陶希聖先生九十壽辰作
我的父親黃震白,號稱種蘇。晚清為同盟會會員。他少年時代民族意識之濃厚,單從他給自己的兩個名字上也可以看出。因為他生於公元1878年,在少年時代就逢到中國的甲午中日戰爭、康梁百日維新、庚子辛丑間的義和團事件及八國聯軍入北京等事跡,而且新興的報紙雜誌在這期間也廣泛的介紹歐美的社會達爾文主義(Social Darwin-ism),其重點則是弱肉強食。在這種環境下,他離開湖南的家鄉,由貴州、雲南經河內海防而入粵閩,加入革命的團體,並且考入福建講武堂為軍官學生,以便替同盟會策動新軍,深受社會背景的影響,也算由於歷史上的潮流所驅策。
我父親的政治生涯迄無成就,他最後的十年中,尚輾轉的在湖南的幾個縣政府里任科長,這也和舞文筆作胥吏的情況相去無幾,僅能維持我們一家低級標準的生活。可是他初年運動新軍,則至有成效。福建講武堂的總教習為許崇智,就由第一期學生黃震白介紹秘密加入同盟會。這學生的年齡,又比教習還大。不久辛亥革命成功,全國光復,他們彼此飛黃騰達。許崇智在福建為第十四師師長,黃震白剛離開軍官學校,即任許的參謀長,並且在臨時政府成立時代表福建省出席,因之謁見孫中山先生。
倒袁之役,我父親還曾隨孫中山先生去日本。可是他回湖南活動,立即為袁的爪牙拘押,準備械送北京。當時袁世凱以嚴刑拷問黨人,假使北行成為事實,一定吉少凶多。在這千鈞一髮的時間內,他乘看守人鬆懈,逃出虎口。不過從此他就感到心臟跳動不正常,怕受驚嚇,多年的冒險生涯和民國初年的政局都使他意懶心灰,所以他在第二次革命結束後即立室成家,退居林下,以致晚年為衣食所迫,他也不願在舊交故友前求助,而甘心作白頭胥吏。而至今國史黨史的紀錄,也沒有黃震白的名字。
我小時候聽到父親講他少年時代的故事,雖說父子之間,我還怕他在敘述之中,帶著一種吹噓的成分。可是1952年我在東京遇到國民黨元老戴愧生先生(他的名字,也有革命涵義,但比先父的為含蓄),他就是我父親在中華革命黨期間接近的同志,他不僅證實先父所敘一切,而且又提到他在初期黨內的地位、僑居東京的住處和他自己以後在廣州邀請先父再度出山未果的種切。戴先生歷代僑居菲律賓,在這時候,已入暮年,和我談說之後,也是不勝唏噓,又作小詩一首贈我,而這事至今也有三十五年之久。
我的父親生前既不以追逐名利為宗旨,我也應該尊重他自己的志趣,沒有將他事跡拿出來渲染的必要。可是黃震白雖然本身沒有成為製造歷史的人物,卻在中國近代史展開的時候親身切眼的作過一段比較客觀的觀察,而我自己在先父去世後十二年才開始學歷史,至今也已三十五年,回想起來,我和其他很多學中國史同事最大不同之點,則是我在接受書本知識之前,先已和歷史的實際行動接觸,其所以如此,也是受我父親的影響。
所以這篇論文從他和他的時代開始,以便賦予其應有的縱深。
這論文的主題則為蔣中正先生。根據一段習慣應稱「先總統」、「蔣委員長」。我自己也在成都中央軍校畢業,當日我們的辦法,則據師生關係稱「校長」,並且提及的人和聽到的人,都立正表示尊敬。
但是我現在作文的目的在展開歷史的研究,不是替軍事政治領導人物作宣傳。很多中外作家,寫蔣先生的傳記多注重他為國家元首,卻沒有想到他一直在易簀之日,還沒有忘記他自己是「革命家」。因此把他寫成一個完人,一切都是功德圓滿,也與他自己的旨趣相違。況且中國傳統方式的敬長尊賢,其目的是維持舊社會的秩序,規避與第三者之間名分上的爭執,因之其立場即可能與口頭的尊敬已經有了相當的距離。
蔣先生生於1887年,距今百年,今日任何寫歷史的人,也不可能全部繼承他的觀點,當然也不能期望讀我等書的下一代再抄襲我們的見解。即以我近身的事舉一個例:我在十多歲的時候,一天無意之中發現小泉八雲並不是生而為日本人,卻是英國人(其實是愛爾蘭人,又一度入美籍),只因為居住日本多年,與日本文化結不解緣,因之取日名,入日籍。我將這事情告訴父親的時候他就很驚訝的說:「為什麼這樣的英國人會如此的無恥!」
我於1974年入美籍,可以說是為我父親當日的見解所不容。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人種即決定國籍,已和今日的標準相去至遠。我初來美國時,也仍是抱著昔日的觀念,一直住了二十多年,在此成家納稅教書著作之後,才感覺得仍採取僑寓的立場不預聞本地公民權利義務諸事之不合實際。即使先父泉下有知,我也能向他解說。我們對前一代付於我們的觀念,如此折衷採用,才能希望我們的下一代能對我們所遺留的觀念也能同樣的按情形斟酌取捨,這才是修撰歷史的使命之所在。
我企盼初步確定蔣先生在歷史上的地位,不僅是他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也概括他在世界史上的地位。我在海外幾十年讀書的一個心得,則是覺得中國革命業已成功,中國的歷史,已經能和西洋文化匯合。(1)這樣一個重要的發展,至今還沒有為世人公認的緣故,還是由於我們著書講學的人,沒有脫離我們局部的歷史眼光,過於被時下政治上和社會上的風氣所束縛,因之忽略了我們自己應產生的領導作用。既要依現局澈底修改歷史,則不能拘泥於舊日的習慣。如果在寫論文之前預先就用了局部的和習慣上的見解禁錮自己,則絕不可能另創新論,也不會值得海內外學人的注意。迄今在美行銷書之一,為《艾遜豪威傳》,作者即為傳記人物之孫,但是書名也不稱艾帥,或艾總統,或先祖父,而徑稱艾遜豪威。這中間一個意義,即是歷史學上全民平等,寫書的人和被寫的人不分畛域,也不計尊卑,其紀述之所在,與兩者私人關係無涉。官銜只用在文句中有關的地方。蔣介石為一個全世界眾所周知的名字,其本身沒有被人尊敬或不尊敬的意義。我的論文能用這頭銜出版,也是今日中國已經脫離舊社會官僚習慣的明證。其實這樣也才能符合中國最初寫歷史的傳統。
關於許崇智,哥倫比亞大學的《中華民國名人傳》有這樣的一段記載:
1925年的夏天,許崇智達到了他一生事業的最高峰。當國民政府於1925年7月1日在廣州成立的時候,他被選為十六員政委之一,並且也是五位常委之一。其他常委則為胡漢民、廖仲愷、譚延闓、汪精衛。他又被任為軍政部長和軍事委員會的委員,其資深委員則為蔣介石;他又被任命為廣東省政府主席,亦即是省長。
1925年8月因廖仲愷被暗殺,廣州也新臨一個危機。最初高級人員中只有胡漢民被捲入事端,他的堂兄弟被疑是這個謀殺案的主使者。迄後則有其他的嫌疑犯被捕,包括廣東[兩]軍的高級軍官。許為此軍的資深指揮官,不能完全置身事外。1925年9月20日他被免本兼各職。當夜蔣介石派陳銘樞護送許登輪船赴上海。(2)
《劍橋中國史》則於敘1925年8月20日廖仲愷被暗殺後,有這樣的一段記載:
這悲劇出現之後鮑羅廷立即建議組織三人委員會付予全權,處置這危機,許崇智、汪精衛及蔣介石構成此三人委員會,而以鮑羅廷為顧問。訊問之下發覺國民黨內保守派領袖及黨軍內若干軍官有圖謀推翻廣州權力組織中的激進分子。一周之內,很多嫌疑犯被捕,有些即處決,其他參與的則逃走。蔣、鮑決定遣送胡漢民去蘇聯。不出一月蔣即驅逐了他的競爭者許崇智,亦即是廣東軍名義上的指揮官。(3)
另一本記北伐的英文專著則說:「許崇智在[出師]前一年的夏天被逐放,因據說他和軍閥陳炯明合作。」(4)
黃震白沒有參加1917年護法之役,遑論北伐前後的廣州政事,但是他仍去過廣州,也仍與許崇智麾下一些幹部保持連繫,有些同事尚是福建講武堂的同學,他對這事的解釋,在旁人面前看來,還可認作道聽途說,在我則為可靠的事實。因在我看來,他沒有增益或減損這故事之中的資料之必要,而他在我面前提及此事時,我還只十三四歲,也從沒有聽到以上廖仲愷、陳炯明等事跡,他所說及,已經能夠單獨的存在,是以更為可信。
1925年,蔣介石雖為黃埔軍官學校的校長,並且在第一次東江之役建戰功,在軍事組織上他卻是許崇智的參謀長。許在這時候以聲色自娛,又喜歡打麻將,經常好幾天不在家,也不去司令部。蔣已經將內外上下都布置妥貼,才請許去午餐。席間他就說及廣州方面的人事,對「老總」很不利,所以請老總到上海去休養,等到三個月,或半年之後等我將這裡的情形擺布好,再請老總回來。許還推託要到司令部去看視,蔣就說用不著了,所有的公告和命令,都已划行妥當。許崇智臨到最後關頭,還半央求的說至少要待一兩天回家收拾行李,蔣介石即說,用不著了,夫人和公子都已在船上了,正在等老總開船。
這樣看來許崇智不一定與刺殺廖仲愷有關,也難能與陳炯明串通,而是在不經意之間,被褫奪軍權。以後的蔣總司令才能利用改組的粵軍做基本隊伍,完成北伐大業。雖然黃震白這時候抽象的忠心在許而不在蔣,他敘述這故事的時候卻無形之中表示著他對蔣的景仰。當日還在軍閥時代,部下叛變奪取長官的兵權者,比比都是。蔣介石兵不血刃,能達到這樣的目的,而不出惡聲,能保留他日後與許崇智見面的機會,也可以見得他胸中的城府高人一等了。
世事也真不能預料,我自己在聽到這故事十多年之後,也遇到一個獨特的機緣,能在近距離之內窺測到蔣介石的一種不見於書刊的性格,同時也體會到中國政治里的奧妙。
1950年1月,我隨著朱世明將軍去麥克阿瑟元帥的辦公室。那天是否就是麥帥的七十生辰,我已經不能記憶,總之去生辰不遠。我手中捧抱著的一棵盆栽樹,寓有百年長壽之意,即是在台北的「蔣總統」(可是還未復任,詳下)所送的生辰禮品。麥克阿瑟照片上看來光彩白皙,近觀則膚色比較黯黑,臉上的筋肉也不如照片上的豐滿。我將盆栽樹遞交給朱將軍之後由他手呈麥帥。然後他們坐下談天,這也是他們見面時的常態,我則退出於接待室等候。我出入於辦公室,攏總不過五分鐘。這也算是我做隨從副官一種形式上的工作。
我於1949年春天,由阮維新上校推薦,到中國駐日代表團為上尉團員。阮和我及朱團長都先後在美國陸軍參謀大學畢業,麥克阿瑟則在參謀大學任過教官。他的情報課長魏勞畢(Maj. Gen. Charles Willoughby)作教官時,朱即是當場受業的門生。朱自己也任過外交部發言人和駐美武官,算是有經驗的外交官。當我們在日本時,「國軍」已經退出大陸,可是我們在東京仍保留著一個憲兵排,象徵的維持駐領軍的身份。這時候旁人意想不到的則是當時朱團長已被美方監視,對他特別注意的則為魏勞畢課長。
朱世明是湖南人,自稱有「湖南脾氣」。他的愛國心又特彆強,對當時美國政府無意援華,又在公私之間對中國動輒責罵非常憤慨,有時出於言語之間,並且他又間常表示他對毛澤東和金日成的英雄崇拜,如是都容易招物議。
那年秋天,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美國發表白皮書稱援華前後使用美金二十億元,其沒有成效咎在中國。在國內則由李宗仁代理「總統」,對中共的和談,又沒有成果,李則留滯於美國,都引起「中國駐外各使館」惶惑不定。「駐法大使館」的人員就在人民政府成立不久宣布投效北京。朱世明在這時候召集代表團高級人員在葉山團員休假的別墅交換意見。我因為當時尚系低級團員,未任隨從副官,不知道內中詳情,只在事後聽說法制組的組長吳文藻主張我們也投共。如果朱世明在這時候發表過同情中共反對美國的言論,非常可能。可是這種言論,只能算他在外交場合中不如意而發的牢騷,最多只算失言。以後吳文藻全家回北京。朱則在他辭職之後在日本取得永久居留權,於1965年在東京灣附近住宅逝世。
「中國駐日代表團」是一個不平常的機構,它的人員來自「國防部」、「外交部」、資源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民黨組織部等各部門。團長主要的任務是對麥帥的聯合軍總部聯絡,內部團員也常向國內各部院他們自己的上司直接提出報告。吳文藻的談話不久,台北就傳聞朱世明在日本召集「葉山會議」,準備投共。這種傳聞也透入聯軍總部,魏勞畢以前為德國人,原名為魏登巴(Karl Widenbach),他在東京期間,以偵緝國際共產黨的活動自居,著有專書,如此他當然對朱世明加以注意。
在台北對朱世明特別嫉視的,則為湯恩伯。湯在這時候有他的一個秘密計劃。他認為日本的職業軍人,是世界上的超級戰士,如果雇用作為沿海島嶼上的防禦之用,可能發生決定性的力量。在1950年,很少的人能在台灣反對湯恩伯,因為陳儀以前曾提拔他,而最近湯恩伯則以暴露陳儀勸他投共的計劃,使陳因「通匪」而被槍斃,在當日風雨飄搖的台灣,好像建有不世奇功。但是在日本則有朱世明妨礙他計劃之遂行。
朱首先在招待新聞記者時否認聘僱日人是「中國政府」的政策,這樣就等於暴露湯的秘密計劃。他又與盟軍總部接洽,防制日本退伍軍人私往台灣(禁止日人非法出境,也是麥克阿瑟的政策)。而最後湯恩伯自己擬來日本,朱更囑託總部不予他的入境許可,如是湯恩伯恨朱世明入骨,更要攻擊他在葉山會議為「共匪」張目的罪名。1950年5月,恰巧也是韓戰爆發前月余,朱世明奉召回台北述職,我於半年前被派為他的隨從副官,隨他赴台灣。
這時候蔣介石復職為「總統」不過兩月余,朱世明謁見時的談話,我不知悉詳情。但是我從因他吩咐而安排他謁見台北若干「政府首長」的序次和以後與湯恩伯見面的情形,猜想蔣令他自己向各人解說疏通,只要他們諒解,蔣也不加追究。他和湯見面,則由彼此間的朋友招商局董事長徐學禹在餐館設宴而完成,我也在座。這場合以傳統的方式,不提及正題,只是兩造聽東道主言外之意,不再計較近日的嫌隙。這一串的謁見與調解成功,朱世明不再被追究。但是他既已在東京為美方注目,也失掉了他作外交官的用途,應當由他回日本之後提出辭呈。
如是我們沒有被扣留而能夠登班機返日。只是當日早晨忽接「總統府」電話,「總統」要接見朱團長,這時候消息傳來,不免令人驚愕。一個可能的變化則是在台北的安排並沒有如意料,我們仍可能在最後關頭被扣留。朱世明一向膽大,到此也不免色變。他去「總統府」約一個鐘頭才回,幸虧時間還來得及趕赴飛機場。事後朱自己說,這場會見,只幾分鐘,其目的無非道別。朱曾被任為浙江省保安司令,其地也是蔣的故鄉。開羅會議時,他擔任過蔣委員長的翻譯官,並且他往國外的各種差遣,多時也是蔣介石親自決定。所以他臨走之前仍由「蔣總統」召見感謝他多年的奔走。這是他們一生最後的一次見面,想來彼此心中明白,只是這場安排出於朱世明意料之外。事後他連說:「這倒沒有想到!」
我想有類似經驗的人,一定還很多。有些為蔣介石精誠所感化的,類皆出於此種經驗。
然則作歷史的人,過於強調蔣介石的溫情和個人道德,又如何解釋蔣之被控訴為屠殺人民、排斥異己、放縱特務政治的首腦?這種攻擊,層出不窮,魯迅即寫有「忍看朋輩成新鬼,怒向刀叢覓小詩」的記事,敘述當時心境。杜魯門則以1946年聞一多和李公朴在昆明之被刺殺,曾對蔣介石提出質問。(5)今日我們提倡確定蔣介石國際上的歷史地位,除非對這些事有所澄清,否則即無法交代。
寫蔣介石的傳記,已不下十餘種,回憶錄和雜文內提到他的更是汗牛充棟。可是一個奇怪的現象,這中間所述的個人性格,加不起來,今人即算絕對的客觀,極端的容納眾議,再加以適當的選擇,也不能將這些資料綜合。
我在成都中央軍校看見過校長五次。當日蔣委員長主持抗戰,日理萬機,但仍不時抽空向軍校學生訓話。他蒞臨時,我們將教場宿舍打掃一新。我們的隊長最怕我們在校長面前「失儀」,一再訓飭。可是等到隊伍集合,校長登台致辭之際,仍有好多學生將步槍移在身後,撐著捆綁在身後的背包,使腳尖能提高一兩吋,一定要一睹校長的風采。軍校學生畢業的時候,照例每人領有德國式短刀一把,刀柄上鐫有「校長蔣中正贈」字樣。到我們十六期一總隊快畢業的時候,學校里決定今後不用校長名義頒發了,只稱畢業紀念。消息傳來,我們全總隊的學生大為不滿,於是推選代表到校本部請願,一定要收回成命,到後來頒發的軍刀仍有「校長蔣中正授」字樣,才眾心歡悅。這種仰慕之忱,出於英雄崇拜的思想,也不待上級督導。
軍校學生,一般只有中學未畢業的程度,來自社會上廣泛的各階層與部門。當然獻身衛國是我們的志願,但是另一方面則是個人接受了日本侵略中國的挑戰,我們走進去最危險的部門,希望抗戰勝利,此身不死,功名富貴也是分中之事。可是蔣校長到十四期一總隊畢業的時候就對著擴音機上大聲疾呼:「你們趕快的去死!你們死了,你們的靈魂見了總理,一定會得到極大的安慰。你們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你們的子女,也就是我的子女!」當時一般學生對這訓辭的反應,可謂冷漠。因為「不怕死」固然是一般的志願與風尚,但是軍校剛畢業,事業剛開始就像日本神風突擊隊那樣擔待著有死無生的命運,並不是我們的期望。同時當日軍政部尚沒有我們家屬的名單,又何能對遺屬普遍的周濟。假使我有機會事前貢獻意見的話,一定也不會讓他如此措辭。
我們心目中的校長,是英風爽颯,果斷乾脆,有能力創造奇蹟,此也有當時王柏齡、鄧文儀等回憶錄上的敘述作見證。可是蔣這時候卻在宗教式的畢業訓辭之外偏要替自己造成一種老成持重、禮儀周到、毫不逾越、按部就班的形貌。有一次他校閱我們的學生總隊,和他同來的有「宋氏三姊妹」——即蔣夫人、孔祥熙夫人和孫中山夫人。在閱兵台上最後的一段時間,他偏要孫夫人做首席閱兵官(因為她是總理夫人)。她堅決不就,於是蔣也不願意居正位。結果在閱兵台上,三位夫人站在一邊,我們的校長站在另一邊,當中留下一個空缺,我們的隊伍才在軍樂中向閱兵台正步行進。還有一次,在做紀念周時(實際上是周紀念),校長突然發現校務委員戴季陶站在台下,他就在擴音機前請他上台。而戴又偏要客氣,堅不上台,於是他們在我們幾千個軍官學生面前互相推讓不下五分鐘,直到戴勉如其命的登台,紀念儀式才開始。
最使我們失望的,則是校長對我們訓話多次,總是以抽象的道德為主題,也沒有一次講到自己成功與滿意的事跡。同時他又叮囑我們注意學習戰術。有一次他說:「老實說:戰略是不學而能的,只要一個人有天才,又有戰術的基本訓練,不怕不會掌握戰略。如果有任何人在這學校里講戰略,你們就要鳴鼓而攻之!」
這樣的印象,我也和旁的人一樣,總是不能綜合,最好我們再採取給他最苛刻批評的人以及反對他的人所提出的資料作例證。史迪威在和一個中國高級官員談話之後,說蔣是:
他想做道德上的威權,宗教上的領導者和哲學家,但是他沒有教育!這是何等的可笑!假使他有大學四年的教育,他尚可能了解現代的世界,但是這實情他全不了解。假使他能了解,情形就好了,因為他倒是想做好事。(6)
我們也可以反問,他既沒有教育,也沒有控制知識的能力,如何能使胡適、蔣廷黻、董顯光和翁文灝在他政府里做事,而且向他表示尊敬?即使毛澤東,多時把他說得一錢不值,但是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卻提到:「惟獨第三次戰役,因為不料敵人經過第二次戰役那麼慘敗之後,新的進攻來得那麼快(一九三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我們結束第二次反『圍剿』的作戰,七月一日蔣介石就開始了他們的第三次『圍剿』),紅軍倉卒地繞道集中,就弄得十分疲勞。」(7)這樣看來,蔣之富於組織能力,尚為他最大的敵手所意料不及,他行動敏活,與有些人所描畫他的遲鈍無能完全不同,甚至與他自己所想表彰的老成持重也有很大的差別。
我在軍校畢業以後,也看到蔣委員長四次,恰巧每次都是他最得意的時期。1942年英美承認取消不平等條約,他到重慶較場口去告訴民眾,坐敞篷轎車,沒有特殊的警戒,兩旁市民自動的拍手。1943年開羅會議結束,他飛印度視察在蘭伽的新一軍,前後推擁著一大堆隨員。1945年的冬天,他曾在上海跑馬廳演講,當日我取得照像員的身份,在近距離拍攝了很多的照片。而尤以1946年國軍收復長春,他到大房身飛機場和高級將領訓話並攝紀念照給我的印象最深。那天我在飛機場擔任勤務,不知如何他專機上的人員和地面上缺乏連絡,他也沒有經過隨從人員開路,也沒有人引導。下機後就單獨一人直在我前面經過。雖莊嚴卻不威風凜冽,步伐也不十分穩重,口裡則連說「好,好,好」,直到這時候迎接人員才上前接引過去。
我在國軍總是當下級軍官,從沒有為統帥接見(蔣召見的人物以萬計,大概上校階以上的軍官都有這機會,有些職位則非召見不能任命。),但是卻認識不少經他召見的人物。從他們之所敘述及以上各種經驗看來,蔣介石引人敬肅的能力,是一種歷史文化上的產物,其周圍的氣息,由於他自己及侍從與面對他召見及被訓話的人集體合作而產生。這也就是說,他之能令人感到凜然可畏,則是被覺得凜然可畏的人,自己先期已經在心理上作有這種準備,也預期左右同列的人有同樣心理。美國文化上欠缺如此的產物。[美國人以吸引領導人的力量(charisma)給予電影明星。]很多美國人自己既無接受這種處置的傾向,也不能了解這種氣息是當日蔣介石作中國統帥不可或缺的工具,就以為蔣是自作威福,所有中國人在他下面低聲下氣,都是沒有骨格,偏要揭破這假面具,其結果也不言而喻,倒是日本人,卻沒有這樣的想法。
如此看來,則從蔣介石的個性上分析,不容易寫出好的傳記,尤其不能寫出真實可靠的歷史(Pichon P. Y. Loh所作的心理分析,即只能寫至北伐之前(8))。因為蔣的作為,不一定是他的個性,而有時尚可能與他的個性相反。我們也可以說他之對中國有如路易十四對法國所稱:「朕即國家」(L'état,c'est moi),包羅萬象。然則他所代表的卻不是一種固定的組織,而是一種運動。這種運動之成為一種革命,又需要利用舊社會的生活習慣做工具,造成團結,才能有希望將中國帶進新世界的領域。以新舊兩方距離之大,這領導人就不能避免前後矛盾,而在沒有同情心的人看來,則是缺乏邏輯,傻頭傻腦做不開明的獨裁者,其所以如此則是沒有受過四年大學教育之故。
所以很多現行寫蔣介石的資料,大概都已局部化,只能代表個人對蔣介石之某種作為的一種反應,頂多亦只能代表他們自己對中國革命過程中的一種企望。如羅斯福及亨利魯斯,則希望蔣的運動成功,邱吉爾則因為與他自己的世界觀相反,禁不住對美國之支持中國為四強之一的作法嗤之以鼻,杜魯門則顧慮美國民意及財政上的耗費,不願在世界二次大戰之後捲入中國的漩渦,史迪威則覺得蔣介石是妨制他自己獨當一面以美國的方法解決中國的問題的一種障礙,因此也阻塞了他的事業和前途。如此好多人還沒有把自己的立場解剖得明白,就已把他們局部的印象,寫成或講成蔣介石的歷史性格。
要確定蔣介石在歷史上的地位,務必要將中外歷史全盤檢討,擴大所觀察的輪廓,並且增長其縱深,還要滲入過去不能使用的資料。
中國的八年抗戰,是人類史上少有的大事,也是中國自鴉片之役以來惟一以勝利結束的對外戰爭。並且全民動員,戰火延及南北沿海及內地各省,即對方日本,也從未經過類此的事跡。且因為中國的戰事不能結束,鋌而走險,擴大而成為太平洋戰事而波及全世界,其影響也至遠至深。如果我們這時還把這段歷史當作通常事跡以「流水賬」的方式看待,並且考究各人「功罪」,還以一人一時一事對我個人的利害得失作取捨的標準,也可以說是把「我」看得太大,而把歷史看得過小,而至少也是能察秋毫之末而目不見輿薪了。
我們也可以反躬自問:中國在1937年,面積大日本十倍,人口也在五倍左右,又有幾千年連續不斷的歷史,為日本所無,為什麼竟讓日軍侵入,廝殺至十幾省,而不到盟軍參入,不能轉敗為勝?有些人至今還說這是由於中國社會風氣不良,領導人物缺乏團結所致。這種解釋,不是完全不對,但是以道德為重點,究竟是皮相之談。反過來說,中國之決心於持久抗戰,就是要證明這說法之無根據。
即以這問題牽涉之廣泛,也可以令人揣想這後面亦必掀動了長期歷史上和組織制度上的原因,這種種原因透過政治、經濟、法律、思想和社會諸部門,才使中日兩國之間,發生絕大的力量上的不平衡,因之鼓勵強者以他們優勢組織的權威凌駕於弱者頭上。
從經濟的立場上講,這弱者的組織為一種農業的組織,通常其間人與人的關係為單元,亦即你我之間的交往,與他人無涉。強者的組織為一種商業上的組織,人與人間之來往為多元。因為這種組織一切以金錢為行動的媒介,此處的收支進出,直接間接的影響彼方的收縮盈虧。也有些人稱前者為「封建」,後者為「資本主義」,只是這些字眼含糊,缺乏確切而公認的定義,容易被人濫用。(9)
然則說它是資本主義也好,說它是現代經濟制度也好,這種新型的組織與制度建立於以下的三個原則:一、資金活用,剩餘的資本必須通過私人借款的方式才能此來彼往,因之得廣泛的流通。二、產業所有人又以聘請方式雇用經理,因之企業擴大,超過本人耳目足以監視的程度。三、技能上支持的因素如交通、通訊、律師等共同使用,這商業活動的範圍,才能超過每個企業自己力所能及的界限。從技術的角度上講,在這程序中混入公眾的資本和國家資本則可使其重點趨向於社會主義,如果堅持私人資本的獨斷則為資本主義,這以上三個基本條件並不會變更。其中的差別也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
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後,顯然的已具有資本主義的體制,也在當日各強國控制殖民地以便獨霸各處資源與市場的一般趨勢下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衝突。同時1930年間,日本之資本主義之沒有出路,則有北一輝等倡導國家社會主義的波瀾,這些情節,已不是本文重點所在。我們從抗戰前後的形勢看來,日本採取新型的商業組織,其內部財產的所有權(ownership)和僱傭(employment)互相結合構成一個多元的組織,有如一個龐大的羅網,公私利益也無不籠括,因此越做越大,這也就使中國難與之匹敵,其物質上的條件如冶金業即可製造兵器,造船業即可供應船艦不說,其間還有一個人事組織上的優勢:此即其社會的低層機構(infrastructure)中各因素能互相接替交換(interchangeable)。因之指揮一個軍事組織,也與經營一個大公司和管理一個大工廠原則相似。其下屬將佐士兵的職責,也與平時日常生活的權利義務互為印證。在兩種組織中,各人都知道他們一有差錯,必波及全體,其責任也顯然。簡而言之,這樣的結構就是可以「在數目字上管理」。
中國人處於劣勢,也不是所謂道德不良,人心不古,而是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和一種現代化的軍隊,其中凡事都有牽一髮而動全身之感,而神州大陸的民間,卻沒有一個類似的組織,為之配對,而給予支助。
中國的政治制度,在世界可算獨一無二。中國因防洪救災及對付西北方的遊牧民族等事實上的需要,在公元之前紙張尚未發明的時候,即構成一個統一的大帝國;其組織的原則,不是由下端根據各地特殊情形造成一個符合實情的低層機構,而是用《周禮》式的「間架性設計」(schematic design)作主宰。這也就是說,先設計構成一個理想的數學公式,注重其中的對稱均衡,而用之向億萬軍民及犬牙相錯的疆域上籠罩著去,其行不通的地方,就讓之打折扣,只要不整個推翻其設計,下層不著實的地方,都可以將就。比如古代的井田制度,周朝之所謂「王畿千里」,北魏至隋唐之均田,甚至宋朝王安石之「新法」,近代之保甲制度,大都採用這「金字塔倒砌」的原則(10),也就是頭重腳輕。
在這種傳統之下,中國政府的重要統計數字,始終無法核實,中國官員也沒有產生對數目字絕對負責的習慣。他們對財政稅收的經理的態度尚如是,當然也沒有厘定商業法律、判斷私人財產權的才幹與興致。因之中國農村形成無數自給自足的小單位。縱有全國性的商業,也只能算為一種有特殊性的事業,既無縱深,也缺乏各種事業間的連繫。以上所述構成現代商業組織的三個條件,只有前二個即資金流通、經理雇用可以在親戚家人之間極有限制的施用,第三個條件,服務性質的設備共同使用,則始終談不上。因此中國的私人資本無法像歐美日本那樣的增積。
明代之後中國原始的農村性格較前更為顯明,內向(introvertive)及非競爭性(non-competitive)的風格使突破環境的機會更為渺茫,經濟的發展注重全面扁平而輕於質量。政府的職責注重保持社會秩序,其稅收幅度狹小,也只能維持舊式衙門的開銷。而且法律仍然不能展開,所以其管制的憑藉全靠舊式的刑法。但是刑法的判斷,又著重「尊卑、男女、長幼」的序次,以「五服」為裁判輕重的標準,也就是政府以它的力量,支持民間的「家屬威權」(patriarchial authority),以便減輕自己的工作分量。並且以這種社會價值(social value)作行政的基礎,毋須注重各地其他不同的習慣以及經濟的消長。如此官僚集團保持其內部的簡單劃一,接近於理想的淳樸雷同。文官的考試及訓練,也不出乎這些基本的原則,所以八股文即可以作衡量行政能力的標準。(11)
這樣行政當然產生無數不盡不實之處,其下層原始的數字既包括很多虛枉的地方,每到嚴重的問題發生於上端,其責任無法澈底查究;所以只能靠專制皇權做主。皇帝的面目既為「天顏」,他的命令又為「聖旨」,則一經他的指劃,即不合理的地方亦為合理。又因此文官集團只注重他們相互所標榜之邏輯的完整,事實上的成敗好壞,倒可以視為次要。好在這國家在內向及非競爭性的條件下繼續存在,只要不動搖其根本,各種馬虎參錯,也能掩飾遮蓋。此外以抽象的道德代替工作的效率,以儀禮算為實際的行政,都有兩千年以上的歷史作根據。
清朝繼承明朝的體制,雖說在某些方面在行動上已有改進,但是根髓未除。例如道光帝之責備林則徐,慈禧太后之誅殺許景澄,都談不上公平合理,仍是傳統政治的作風。我們也無法以他們個人的賢愚好壞作結論,因為這些行動,已是組織制度下的產物。只是鴉片戰爭之後,這樣的組織制度已無法繼續存在。
並且我們從長期間遠距離的立場觀測,歷史的展開,也並不是沒有層次和程序。道光和耆英,雖戰敗仍自高自大,不思改革,固然可以斥之為反應遲緩,可是以兩方體製作風之懸殊,也牽涉到思想和信仰,並且中國一改革就只能整個解體,一切重來,當初的遲疑,也並不是全無邏輯。1860年間,同治中興號為「自強」,主張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仍以為西方的科學技術,可以在中國的社會風氣里培養,今日看來絕無成功的希望。可是當時也非經過一度實驗,不能遽爾的先作結論。又直到甲午中日戰爭被日本擊敗之後才想到變法圖強。即到這時候康梁的規劃,仍帶著一種機會主義的心眼,指望寫好一紙憲法,編列一種預算,全國即會恪然景從。殊不知一種法律之行得通,全靠社會的強迫性(social compulsion)作主,也就是其中條款,不是公平(equitable),就是合法(legal),已經有了過去的成例,因此十之八九的情形人民已準備照此條款行事,即有政府的干預,也不過鞭策領導其一二。要是立法與社會情況全部相違,甚至立法的人和預期守法的人沒有共通的習慣與語言,高層機構還沒有摸清低層機構的形態,就輕率的希望一紙文書,立刻可以命令一個走獸化為飛禽,那也就是不著實際了。戊戌變法時,其維新志士已有這樣的心理狀態。但是另一方面,從完全不改革到造船制械的改革,更進而為重組政府準備立憲的改革,則是一種梯度式的前進。以後推翻專制,建立民國,也還是這梯度式進展的延長。
從這些事實的層次,我們也可以了解歷史的長期上的合理性(long term rationality of history);一個古老的帝國,要變成現代的國家,必需組織成為一種運動,透過政治、經濟、法律、思想和社會諸部門,使全國人民一體捲入,才有改革的希望。鴉片戰爭開始於1840年,南京條約訂於1842年,到民國肇造的1912年,前後七十年,還只推翻了一個防制改革的政治障礙。其工程浩大,費日持久,也非一個人或幾十個人愚頑不肖之故;我在國軍當軍官學生及下級軍官的時候,看到農村里各種組織制度的痕跡,無非「王氏家祠」、「李氏家祠」、「松柏惟貞」的節婦牌坊和過去人物的「神道碑」。前清中試的秀才舉人,則在門前和祠堂前懸掛「舉人及第」和「文魁」的牌匾。這些組織與統治的工具,無一可以改造利用。(可是「文化大革命」的主持人要銷毀這些文物卻又是沒有勇氣面對歷史。)南京、北京和廣州的政府,縱是通電全國的時候把自己的立場說得無懈可擊,仍沒有透進至農村的低層機構里去;嚴格言之,它們也仍是社會上的游體(foreign body)。
如此我們在背景上的分析,已接近本文開始的一段敘述。我們不怕文辭粗俗的話,就可以說傳統中國是一隻「潛水艇夾肉麵包」(submarine sandwich),上面是一塊長麵包,大而無當,這就是當日的文官集團,雖然其成員出自社會各階層,這集團的組成卻不依任何經濟原則,而系根據科舉制度與八股文。下面也是一場長麵包,此即是全國農民,只要他們不為饑寒所迫鋌而走險,執政的人難能想到他們的出路與志趣。這種組織最大的弱點,則是缺乏「結構之緊湊」(structural firmness),是以無從產生「功效上轉變的能力」(functional maneuverability),並且1905年中國停止科舉制,則上層機構與下層機構脫節。民國初年的軍閥割據,也就是意料中事,因為舊的已經推翻,新的尚未出現,過渡期間只有私人軍事的力量,才可以暫時保持局面,而此種私人軍事力量,限於交通通訊的條件,又難能在兩三個省區以上的地方收效,而地區外的競爭,尚釀成混戰局面。
如果我們的目的不是發揚個人的情緒,而是冷靜的分析蔣介石的歷史地位,則我想不出任何理由,可以把以上的背景擱置不談。
今日我們研究這一段歷史,逢到一段絕大的困難,則是沒有過去的事例,可以與這連亘一個多世紀的改革作為借鏡比較。我最近幾年研究一個國家由農業的組織轉變為商業組織以至全國能以數目字管理的情形,則發覺其中沿革每個國家的不同,並且一般都極困難,改革的時候也都曠日持久。我們輕率的以為它容易,則是被日本及美國的特殊情形所誤解。
日本為一個海洋性的國家,境內物資的交換,通常大量的用水運,足以避免陸運的困難,因此商業發展容易,也能避免各地方政權的留難。並且各大名占據一方,帶有競爭性,而江戶時代又承平日久,他們的競爭性也漸向經濟方面發展。諸藩在大城市設有藏元(財政經理),批發事業則有「問屋」,定期船舶則為「回船」,又經營保險。十八世紀田沼意次為幕府主政時,更全力實施商業政策,如利用江戶大阪的商人資本拓地、獎勵生產、提高對華輸出、經營礦產、幕府掌握專利的事業、以通貨貶值刺激交易等等,所以明治維新前一百多年,日本的商業組織,已經有了粗胚胎的結構,不期而然的與世界潮流符合,維新只是政治法制系統的改組,不像中國所需要的是一個牽動全民的革命。(12)
美國在獨立戰爭前,早已利用英國的法制,使農業的組織與工商業的結構交流,又在一個空曠的地區上長期成長擴大,即遲至1862年,還能因「自耕農屋地法案」(homestead act)讓一般人民以極低廉的價格購買公地一百六十英畝(近於中國千畝),然則雖有此優厚的條件,過去仍有佘士叛變(Shays'Rebellion)、威士吉叛變、各州否決聯邦立法(nullification)及四年內戰等事跡,此外,迄至近世,也還因銀行的立法、貨幣政策、反托拉斯、跨州商業(interstate commerce)及社會福利等問題,發生無數糾紛。可見得一種體制,牽涉億萬軍民,要使農業也能透過工商業的法制,以致全國都能在「數目字上管理」,並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事。
溯本歸源,則此種組織與制度,即使泛稱之為資本主義,也不僅只是一種剝削勞工的工具,它的技術因素,經過歷史上長期發展的程序。首之以義大利各自由城市為先驅,而以威尼斯為其中翹楚,此城市因為避免日耳曼民族侵入義大利半島的掠殺而組成,全城在一個海沼之中,在十五世紀之前,與大陸的農業生產無關宏旨,島中鹹水,也不便製造,於是盡力經商。因此它的國家就是一座城市,整個城市,也等於一個大公司,商船隊與海軍,缺乏基本的差別,民法與商法,也無隔閡。因此才將以上所述組織現代經濟制度的三個原則發揚到最高限度。但是威尼斯能因此而做地中海的海上霸王,基於歷史上及地理上特殊的背景,也非旁人可以仿效。它之能不待整備可以立即在數目字上管理則是由於結構簡單純一。可是沒有堅強的生產基礎,到底不能持久。
到了十六世紀之末及十七世紀之初,荷蘭民國開始執西歐經濟事業之牛耳。阿姆斯特丹銀行成為國際貨幣中心,很多國家商船的保險業也為荷蘭操縱。原來荷蘭處於北海之濱,當初不足為人重視,過去也沒有組成獨立國家的經驗,只是封建割據的力量較其他地區為淺,各村鎮的自治,早有端倪。十六世紀西班牙的統治者企望在此地區推行中央集權的管制,又以反宗教革命的宗旨屠殺新教徒,才引起荷民全面反抗,戰事曠日持久,各處的顛簸破壞也大。荷蘭宣布獨立為1581年,是為中國的萬曆九年,到1648年三十年戰爭結束,其獨立的地位才被各國承認,事在清朝順治年間,前後六十八年,也只是因為長期兵燹,原來貴族的產業蕩然無存,才能引起市民政治的抬頭。並且這新國家即便採取資本主義的體制,也不能立即以商業性的民法通行全國。只是荷蘭省(Holland)為聯邦七省之一,卻有全國三分之二的人口(有些專家則說只稍在一半以上),又供應聯邦經費四分之三,才能出面推行聯邦制,即獨立後當日的旅遊者仍發覺荷蘭民國內部仍是千頭萬緒,並沒有整齊劃一的徵象。
我們一般的觀感,新教的卡爾文派(Calvinists),以他們的「定命論」(predestination)作為荷蘭新國家的意識形態,有促進統一的功效,其實這時候定命論就被當日的政客和學者,作各種不同的解釋,以支持他們刻下不同的眼光。只有執政者莫黎斯王子(Maurice of Nassau)不為所動,他對人說:「我也不知定命論是藍是綠。」只有這種不為抽象的觀念所左右的精神,才能實事求是,先造成一個新國家的門面,才能在長時間解決內部的問題。好在荷蘭利於水運,農業也重畜牧而不重穀物的生產,這些條件都與商業形態接近,其內部的參差不齊,即不致釀成僵局。
繼荷蘭為歐洲資本主義之領導者則為英國。英國合蘇格蘭及北愛爾蘭只有中國的面積約四十分之一。在十七世紀它的人口從四百萬增長為六百萬,尤其微少。可是就當日歐洲的局面講,大於荷蘭五六倍,仍是泱泱大國。它的農業基礎堅固,但是產品卻以羊毛為大宗,經常占全國輸出四分之三以上。在新時代環境之下,航海業增進,西半球的金銀輸入於歐洲,引起物價普遍的上漲,宗教革命的影響又波及各處,種種情形都給英國造成一種極不安定的局面。
十七世紀的英國,經過英王與議會的衝突、發生內戰弒君、在克倫威爾領導下的民國、復辟和第二次革命的等事跡,當中又有因信仰問題的衝突與秘密外交的黑幕。自1606年貝特(John Bate)因英王不經過議會立法自行抽取關稅認為與成例不合向法庭提出訴訟,不經意的展開了以後的各種變亂,到1689年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成功,才算使各種紛爭告一段落,中間經過八十三年。其中詳情最有供二十世紀的中國借鏡之處,只是今日研究英國史的專家經常尚在細端爭執之餘,也沒有顧及這樣一個用途。
我們看清了中國在二十世紀的尷尬情形,則覺得概而言之,這情形不難綜合作結論,認為英國經過十七世紀的奮鬥之後,走上了資本主義的道路,並不算錯;因為光榮革命之後不久,英倫銀行成立,其股東成了英國政府的債權人,茲後持政的「輝格黨」(Whigs)又代表大地主及商業資本的利益。不過光榮革命之成為一種運動,又仍支持了憲法至上(constitutional supremacy)及公民權利(bill of rights)等原則,也不儘是「資本主義」這一名詞所能概括。
一個比較合於實際情形的解釋,則是英國在十七世紀全部國家政治、經濟、法律、宗教等情形,都已趕不上時代。總而言之,則是這個國家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所以要整個改組,經過幾十年動亂之後,其內部才開始規律化。其下層機構中,地產已有相當的整頓。英國土地所有制,向來根據封建(feudal system)的習慣,只注重使用權(seizin),對所有權卻無成法管制,穡夫(serf,在英國通稱villein,譯為「農奴」極不妥當,今後音譯為「穡夫」)對業主應盡義務,各地千差萬別,而且過去土地已有頂當買賣情事,更在合法與非合法之間。十七世紀初期最棘手的問題,則是穡夫的身份,他們也不能概稱之為佃農,也難能算作擔有特殊義務的業主,況且地產又零割分配使用。這時候迫於需要,英王要向全部國民抽稅,也就把很多不合理的事情,攤派在自己頭上來了。於是經過內戰,圓頭黨和保王黨以沒收、拍賣、贖還、勒退等手段加於各處地產,彼此都用武力,當然談不上公平(這也是今日治英國史者論辯的一個重點)。但是大亂之後,局勢有了相當的澄清。1660年後零星的地產逐漸歸併,所有權已能固定,東佃關係,也較前明顯。所以在技術的角度上講,土地的所有已經明朗化,有1692年徵收全國土地稅的情形為證。
下層的組織既已較前合理化,也就用不著專制王權獨斷的裁決,像中國的官僚政治的辦法,以不合理勉強稱為合理了。於是高層機構也承認議會至上,司法獨立,英王失去了統治的力量,只作為象徵式的元首,以保持歷史的傳統。以後的兩黨政治(two-party system)、責任內閣制都在這些條件下產生。
可是新的高層機構和新的低層機構間,也是有新的聯繫。這一方面是政教分離的趨勢愈為明顯,教堂不介涉民政之所致。另一個重要的發展,則是普通法(common law)的法庭,在1689年之前已開始容納公平法(equity)。普通法是農業社會的產物,凡事都依成例,以前沒有做的事統不能做。公平法是一種法律的原則,不講求合法(legal,凡合法則必依成例),只考究是否公平(equitable)。如此就給法律帶來了相當的彈性。1689年賀爾特(John Holt)為首席法官,他命令以後有關商人的案件,照商業習慣辦理。是以農業資本能與工商業對流,內地與濱海的距離縮短,全國的人力和資源構成一個龐大的經濟網。英國既能以數目字管理,則資金流通、經理雇用、服務共通的原則都能做到,所以一個人口六百萬的農業國家,也能和威尼斯人口十萬的商業城市國家一樣的牽一髮而動全身,在當日全屬創舉。只是英國能如此做,它的組織力量透過軍事政治的部門,成為一種壓力,也強迫其他國家都如此做。
即以法國為例,在它大革命的過程中,開始推行新的度量衡制,以全國的山河為基礎重劃齊整的省區,企圖以全國地產作保障,發行新幣,又頒行新曆,以後則更創造拿破崙法典,注重民法及商法,種種措施,無一不有以數目字管理的趨向。同時法國革命之前,政府與貴族僧侶重樓疊架的彼此牽制,資本主義無法在這情形下展開;革命以後局勢打開,資本主義的色彩才漸見明顯。然則我們要說法國大革命旨在推行資本主義,則不免把資本主義看得過大,而把法國大革命形容得過小了。倒不如看清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則是在技術上講,革命成功之後下層機構里的各部門能互相交換。
為什麼我一篇寫蔣介石的文章牽涉得這麼多,既提到個人經驗,又是古今中外?我也自知其夾雜與囉嗦,但是在我替自身辯護之前,讓我再節錄一位對蔣作過極端苛刻的批評的人物:白修德(Theodore H. White)有下面一段關於蔣在重慶的記述:
有一次新聞局的局長穿著長袍去謁見他。蔣告訴他,他年紀尚輕,不應著舊式長袍,而應著西裝。蔣決定誰可以去美國,誰不應當去。他決定政府公辦的新聞學院的研究生誰可以留美。國立中央大學的學生抗議伙食不好,蔣委員長親自到該大學食堂去吃一餐飯,他結論是飯菜並不差。(13)
這段文字的要旨也是夾雜與囉嗦。但是要是這些零星雜碎的行徑就是蔣委員長的個性,誰又會推戴他作為中國的領導者,去完成抗戰大業?要是他是這樣的缺乏選擇重點的能力,在西安事變發生時,為什麼周恩來不設法消除他,而偏要主張立即釋放,使他能夠主持全國一致局面?可見得有時在歷史重要題材之下,縱是紀述得百分之百的確實,也仍可能脫離其發展的重點。然則寫歷史的人也和寫傳記的人一樣,最初又不能不以瑣聞軼事作為立說的根據,所以本文在提出結論之前,有下面三段的敘述:
一、蔣介石的行為,包括了很多看來離奇,也好像自相矛盾的地方,我自己的經驗也和旁的人一樣,單從這些聽到的和看到的事跡分析,寫不成真實的傳記和歷史,一定要使這些資料為長距離寬視界的背景所陪襯,我們才能體會到這些事情的真實意義。
二、很顯然的,傳統中國的社會與政治,以間架性的設計組成,理想高尚,技術低劣(所以五四運動要打倒的不是孔子,而是「孔家店」),無法局部改造,以適合新環境。可是一個國家包括億萬軍民,即在中國革命最高潮時,全國農民還用一千多年前的農具拖泥帶水的耕田,學齡兒童還用毛邊紙一字一划的習字,所以無法要這國家放棄它衣食住行的各種因素,立即脫胎換骨。
三、中國的長期革命大半由於西洋及日本的壓迫和刺激而產生,我們研究其出路,也要先從西洋與日本的經驗比較。這些國家的一般趨勢,即以農業方式的組織,改造而為商業方式的組織,才促使內部諸種因素都能互相交換(interchangeable),以便在數目字上管理。英國的十七世紀雖和中國的二十世紀有風馬牛不相及之處,其長期動亂之後,產生了一個新的高層機構,一個新的低層機構,和一套新的法制,作為兩者間之聯繫。就技術的觀點(不是意識形態的觀點)言,它的規模和程序,最能給中國借鏡。
本文的重點,則是蔣介石以他自己一人挺當,承受了舊中國舊社會的各種因素,替中國創造了一個新的高層機構。他在台灣的成就,尚不在以上敘述之內。
這種新的高層機構,還沒有完全組織妥當,並且在1927年在南京成立以來,還沒有享受過一年和平無事的日子,就在十年之後,擔荷了抗戰大業的重負,當然沒有力量改組低層機構。我們也可以說國民政府在大陸上二十年的歷史,無非即是抵抗內外企圖分裂和破壞這粗胚胎高層機構的一種記錄。
我在軍校畢業之後,於1941年派在十四師當排長,軍隊駐在雲南的馬關縣,防制進占越南的日軍北侵。我們從縣之西境,徒步走到縣之東端,看不到一條公路、一輛腳踏車、一具民用電話、一個醫療所、一張報紙,甚至一張廣告牌。因為哀牢山的村民,一片赤貧,農村就是無數自給自足的小圓圈,村民能夠以玉蜀黍買布換鹽足矣,不僅現代商業沒有在此處生根,即二十世紀的各種人文因素也統統都不存在。
第十四師原來是國軍的精銳,在淞滬之役、江西陽新之役和粵北翁源之役都建過戰功。可是這時抗戰已入後期,軍隊成年整月沒有適當的補充供應,又自脫離鐵道線之後,經常越省行軍,所有裝備全賴士兵手提肩挑,況且廣西雲南很多地方,一遇雨季,道路即是一個泥坑,軍隊人員營養不良,又沒有適當的醫藥設備,在逃亡、病死相繼的情形之下,兵數不及原編額之半。
1941年重慶的軍政部指令,由湖南的一個「師管區」撥補壯丁若干名,作為十四師的補充兵。其實國民政府的兵役法,在抗戰一年之前以一紙文書公布,所謂師管區和團管區,大部都是筆墨文章,各種後勤機關也都付諸闕如。只好由我們師里組織「接兵隊」徒步行軍到廣西搭乘火車到湖南,將槍兵分散,在村里和保長甲長接頭,再按戶搜索,時人謂之「捉壯丁」,與唐詩所敘「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雖前後一千多年,情形大致相似。
蔣廷黻曾和費正清(John K. Fairbank)說,國民政府時代,知識分子外向,對西洋各國的情形了解得很清楚,對中國農村內地的情形,倒是糊裡糊塗。(14)今日事後想來,現在雖有蕭公權、楊慶堃、Martin C. Yang、Sidney Gamble、Doak Barnett諸人的著作,我們也仍可以用魯迅的短篇小說解釋,傳統的低層組織,著重「尊卑男女長幼」,衙門主要的任務,則是保障地方社會的安寧。民國肇造以來,又經過四分之一世紀的上下脫節,則1936年所頒布的兵役法,也就是要一千多年以前的組織,擔帶現代社會的任務。兵役法的「公平合理」,都是根據理想上的全民平等,各單位都能互相交換的原則推斷而假設其存在。不僅是金字塔倒砌,而且付於實施,也只能從已經被遺棄達四分之一世紀的社會著手。即算這時候的社會秩序,還依傳統根據尊卑男女長幼的原則造成,那誰有能力反抗鄉村的保長甲長?他們縱不自己就是一鄉的地主和債權人,至少也與他們混溷一氣。這時候我們又何能期望年輕的侄輩佃農和負債的及目不識丁的貧農指摘他們的領導人或他們的叔祖債主為違法或對法律的使用上下其手?如此只能像傳統社會一樣,真理總是由上至下。徵兵納稅也全靠由上至下加壓力。實際被攤派義務的人,也是最無能力推排這壓力的人。這情形只有每況愈下,以至以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反抽不出兵來。(1986年年底,我在台北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主張儘量將這些資料提出,因為這些情節並不是國民黨的真實性格。我們愈把這些傳統的弱點隱匿,歷史的發展,愈被解釋得黑白顛倒。)
十四師接兵隊「接收新兵」的經驗,則是捉來的壯丁,禁閉在一座廟宇之內,待積得總數,再行軍去雲南。所被拘捕頂數的壯丁,不是已經接受頂代的費用,事前就打算逃亡的投機分子,就是不知抗拒、無人頂替的白痴。而且捉過又逃,逃過又捉,連原來派去的槍兵,也有逃亡情事。且冒雨季行軍至雲南,路上又無醫療食宿的接應。師管區說它已撥補十四師壯丁二千五百名,也無人能說實際有若干名。只是除了逃亡、病倒、拖死、買放之外,到師部不及五百名,而且大部系痹癃殘疾,不堪教練。
我們做下級軍官的人,與士兵一同居處,在戰時已經難能忍受的生活程度下更再降級一二層,又經常與痢疾和瘧疾結不解緣,腳上的皮膚,一被所穿的草鞋上的鞋帶擦破,在淫雨和泥濘之中,兩三日即流膿汁,幾星期不得痊癒。這些苦狀都不必說,而更難於忍受的,則是精神的苦悶。當日我們既無報紙,除了師部之外,也無無線電機,即有郵政也一月難得一封家書。而我們和士兵之間,則有語言的隔閡。多年之後,我讀到明朝以諍諫著名的南京右都御史海瑞的文字,才知道連這種情形,也有前例:海瑞一方面為國為民,可是這種為他愛護的人民,是一種抽象的和集體的對象;另一方面他筆下提名道姓的人民,有血有肉,要不是渾渾噩噩,則是狡詐兇狠,毫無可愛之處。總而言之,我們雖是今日的知識分子,也等於昔日的士大夫,口裡說為國為民,其為潛水艇夾肉麵包的上層機構,並沒有對下面這一塊長麵包直接交往,發生魚水相逢的機緣,因為兩者之間心理上和教育上的距離,已經在好幾個世紀之上。倘非如此,也不會被日本人追奔逐北,殺進堂奧,除了等候美國援助之外,無法取得主動。
我在學歷史的時候,也讀過中外學者不少的文字,責備國民黨和蔣介石忽視改造中國的農村,可以以英國學者Barbara Jackson為代表。當時我還半信半疑,現在看來,則知道這些批評者,也如蔣廷黻之所說,自己就應當先將中國內地的情形看得夠清楚,才根據海外的標準判斷。這中間的一段奧妙,則是因為傳統社會組織和結構的背景,二十世紀的新高層機構和低層機構無法同時製造。不僅經濟上的條件不容許,即以人事關係而論,它們最初的組織一定要從相反的原則著手。這也無意之中,表示中國之內戰無可避免。要不然何以早在1927年毛澤東就承認反對他的人稱他的組織農民為「痞子運動」,卻又堅持所謂痞子,實系「革命先鋒」(15)?韓丁(William Hinton)以聯合國工作人員的身份,看到1946年以後山西土地改革的情形,他著的書號為《翻身》,對中共極端的同情。(16)書中就指出中共在潞城一個村莊裡的組織,起先發動於身患梅毒、吸白面、帶有土匪性質的流氓。他們進入村莊之內,鼓動村民造反。起先無非以威迫利誘的方式,弄得多數的農民個個下水,當時「打土豪分財產」的辦法,甚至弄得有些共產黨員也為之心寒。然則這還不過是一種初步的程序。今日我們平心而論,這種程序,也就是宣告過去人類的文化,統統都不存在,既無尊卑男女長幼,也無所謂合理合法。人與人間的關係全部解散,每個人都是原始的動物,也近於盧騷(Rousseau)和霍布斯(Hobbes)所想像的初民狀態,每個人都以堅持自己的生存權利為唯一要旨,所以有無數兇狠鬥爭的姿態,也只有被社會遺棄的人才能出面領導,可是一到這村莊已被掌握,內外威脅消除,有適當教育的中共人士才整批進入。痞子也好,革命先鋒也好,他們的作為又全部被檢舉。再度分田時,也不計較過去功罪,而確實講究合理合法。當初鼓勵農民為原始的動物,這時才重新教導他們為善合群,如此才造成一個可以在數目字上管理的局面,所以以後成立人民公社、最近的承包制就輕而易舉。這樣的事能夠做得通,也表示中國的舊社會已至山窮水盡。但是縱使蔣介石有此眼光,或者國民黨有此能力對中國農村社會的小圓圈依樣開刀,這程序對他們說來,也不可想像,因為其邏輯就與他們的立場完全相反。
論文寫到這裡,我也可以照很多人的辦法,以道德的名義作結束。好在罵國民黨也好,罵共產黨也好,總不怕沒有資料。同時也可以站在當中的立場兩邊都罵。在技術上講,我的文章已經和這立場的距離不遠。
但是盲目的恭維不是可靠的歷史,謾罵尤非歷史。以道德的名義寫歷史有一個很大的毛病:道德是人類最高的價值,陰陽的總和,一經提出,即無商量折衷的餘地,或貶或褒,故事即只好在此結束。間接也就認為億萬生靈的出處,好多國家的命運都由一個人或少數人的賢愚不肖決定之,與其他的因素都無關係,而只有破口謾罵的人看得明白。
我們也可以反躬自問:中國1980年代與中國1920年代比較,其中顯然的已有一個很大的區別。當初軍閥割據,數字全無法查考,有如傳說中的張宗昌,一不知手下竟有多少兵,二不知各處有多少房姨太太,三不知銀行里有多少存款。今日中國組織上縱有不合理的地方,很多數目字已經能提出檢討。例如有史以來第一次符合現代標準的人口統計已經舉行,人民解放軍裁軍百萬,也能如期完成。這和以前的差別究竟在什麼地方?難道這今昔之不同,則是一人一時一事運轉乾坤之所致?歷史是一種永久的紀錄,我們希望千百年後這種紀錄還有用場,不應當為現下政策和個人好惡所蒙蔽,也不應當為士大夫階級的眼光所壟斷。況且歷史是連亘不斷的,其意義不一定是當事人所能全部領略。我過去常感遺憾:我服務於十四師的時候,徒然在雨季於一個煙瘴區呆了幾個月,於國事無補,自己則弄得父親於日軍三犯湘北時病危,不能前往訣別。可是今日想來,我們的受罪並沒有白費。如果當日沒有我們在滇南駐防,不僅日軍可以北犯取昆明,至少雲南也還會被龍雲和他的繼承人所盤踞;倘使全國的情形如此,則1949年,這省區還不能為北京所掌握。
這樣看來,蔣介石和國民黨奠定了新中國的一個高層機構,已有歷史的事跡作明證。蔣以「忍辱負重」和「埋頭苦幹」的辦法,將原始的及不能和衷共濟的因素,結成一個現代型的軍事政治組織,雖然內中有千百種毛病與缺陷,這種組織也能為各國承認。他主持的對日戰事,也就分明的指出以初期的犧牲吸引世界的注意,使其他國家無法袖手旁觀,終拖成一個大規模的國際戰事,在這種情形之下,取得最後的勝利。毛澤東和中共,則造成一個新的低層機構。內戰期間,他們也就以蔣和國民政府作為對外的遮蓋,同時他們自己也不沾染城市文化,甚至除無線電機及油印報紙之外,沒有高層機構的痕跡,如此才能在鄉村中有一段澈底的整頓。如果內戰是中國全面澈底改造的過程中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分野,則「文化大革命」為第二階段與第三階段的分野。顯然的,以後的XYZ領袖集團[即鄧小平(Deng Xiaoping)、胡耀邦(Hu Yaobang)、趙紫陽(Zhao Ziyang),再加入李先念(Li Xiannian)、陳雲(Chen Yun)、彭真(Peng Zhen)]的工作,則是在高層機構及低層機構中賦予法制性的聯繫(institutional links)。所謂經濟改革的目的,不僅旨在提高人民的生活程度,而且在這種經濟活動之中,創造規律,才能構成體制。
在以中國特殊的情況為前提,構成一種可以在數目字上管理的目標之下,一定要考究這種體制帶有多少資本主義的色彩,是否夠得上稱為社會主義,或者是否與共產主義衝突,在我們看來這些問題大都已屬於摩登學究的領域,與實際情形已無具體的關係。因為:第一,以上所述「主義」多系一種抽象的觀念,可以在革命過程中作為一種意識形態;不能在實際建設的時期倚為藍圖。第二,強調這些「主義」的人,好像全部問題都已在他們掌握之中,要它向左即可向左,要它向右即可向右。也就是沒有放棄前述「周禮式的設計」,以為一紙憲法,即可以令走獸化為飛禽;亦即是金字塔倒砌,沒有顧及低層機構牽涉億萬軍民,高層機構又要與外間聯繫時各種組織與協定的困難。過去六十年的經驗,則顯示中國從二〇年代進步到八〇年代,並不是有很多可以選擇的路線左右逢源,而是遭到內外絕大的壓力,並柳暗花明之中突然開豁的發現生機。很多盲人瞎馬的浪漫主義,都在革命高潮中淘汰。最後牽涉大量人民的群眾運動,與中國的歷史與地理不可分離,其道路則是一條羊腸小徑,也多曲折支離。只能在不斷探索之中不斷的展開。所以我們事後研究,還要用相當的功夫,才能查看得明白。
即算今日一個國家的去向不能完全沒有主宰,我們也仍可以看清:今日中國的建設是無中生有,縱有民族資本和國家資本作台柱,仍不能由官僚一手包辦,在資金活用、經理雇聘、服務共通的條件下,必需民間作第二線第三線的支持,同時也要在對外貿易之陪襯下完成。這些客觀條件即不容我們視所謂資本主義為畏途。反過來說,歐洲資本主義形成時,以「市民特權」(municipal franchise)作基礎,直到經濟發展到相當的程度,才逐漸將「公民自由權」(civil liberty)賦予全民。中國則在無線電、計算機、航空交通的時代里完成革命,並且捲入漩渦付出最大的代價則為農民,而至今農民民智未開,也只能集團的領導,況且中國又不能像先進資本主義的國家一樣向外開拓殖民地,將問題「外界化」,諸如此類條件,技術上就使中國今後的趨向,無法全部抄襲西歐和日本,所以今後發展必帶著濃厚的集體性,也必有社會主義的性格;在這種不能過左也不能過右的場合之下,如果朝野人士對一時一事作政策上和具體上的爭辯,還講得通,要是劈頭劈腦,猶在整個輪廓上以主義為名,堅持我們個人理想上空中樓閣之整齊完美,則為不智。
第三,在此題目上論辯的人已經有了歷史眼光,但是仍沒有把自己的立場看清楚,也就是引用歷史尚未入時。中國為亞洲大陸國家,要將內中腹地也照商業性的方法組織,技術上遇有困難,因此才有這連亘一個多世紀的革命,也有中共領導下的土地改革,因此喪生的人數據估計達三五百萬不算過多。(韓丁的敘述,一個村莊內即有十幾人。)但是到底歷史也有它的選擇性和經濟的原則。(亦即是不絕對需要犧牲的時候,不會有人願意犧牲。)今日香港也可以說是在資本主義形態之下,也能在數目字上管理,就不能勉強的要它向經濟落伍的地區看齊,況且它的財富,差不多全是地產,以這些摩天樓和寫字間作保障,造成商業信用,這港口的城市才能高度符合到資金流通、經理雇聘和服務共通的條件,成為一個國際貿易的中心。即是人民共和國在1960年間左傾至最高潮時,仍倚賴香港為進出口貨物的門戶。中國準備在十年內外收回香港,在這時候國內人士還不虛心研究兩種體制如何可以協助合作,外交立場如何可以保全完整,秘密結社的地下活動如何可以防止,團結的力量如何可以從文化上及歷史上的共通之處培植,偏要爭辯虛有名目的社會體制,也可以說是不智之甚。也等於一個疲憊至極的人,有人牽上一匹馬他還不騎,只因為馬的顏色,不是他心愛的色彩。
說到這裡,本論文也可以極簡單的附帶說及台灣的情況,台灣的條件,當然並非至美至善,但是在數目字管理的情形之下卻又較大陸為先進,即以其人口為例:迄今大部居於城市之中。(全島一千九百五十萬,台北市則超過二百萬,為百分之十強。1979年全省城市中人口為百分之四十一點九,現今有人估計可能至百分之七十三。)可見得大部人民的生活依賴國際貿易與國際商業有關的工業。其中則有一個很緊湊的組織,才能使目下外匯存底超過六百億美元。如果這優厚的條件能動員為大陸建設的一種襄助,則為海峽兩岸人民之福。可是如果不加思索,即以「國家體制」的名目,先想去打擾這已見功效的組織,則又為不智之甚中之至尤。也就是沒有看清中國需要在數目字上管理的一個大問題的癥結。
我之所以說歷史之引用,尚未入時,則是今日之中國已經打開了一個多世紀的僵局,進入新時代,這規模之大,歷時之久,為世界歷史之所無。所以今人要引用歷史事例時,也只能抽取其中適用的若干原則,決不能從頭到尾如法炮製。因為歷史上的現存事例,還沒有這樣一個龐大的輪廓可供抄襲。我所常舉出的一個例子,則是荷蘭民國成立時,採取聯邦制。聯邦海軍,由五個集團(colleges)拼成。遲至1752年阿姆斯特丹還有它獨立的郵政局。有一段時期,荷蘭省甚至倡言,它有獨立的外交主權,能和外國簽約(17)(也是在這種情形之下,莫黎斯王子稱定命論可藍可綠,與四百年後鄧小平所說捉鼠之貓可白可黑無異)。英國在光榮革命前後,所有改革,用立法和行政的程序少,而用司法裁判的多。也是避免以通令的形式,強迫一體照辦,而系針對真人實事,在法律的面前,按公平的原則斟酌取捨,然後集少成多,造成系統。現代商業的體制從這種實驗範圍之下構成。美國將最基本的觀念寫成成文憲法,而由司法覆審(judiciary review)時決定新法律是否能與之銜接。這些辦法,都可供中國參考。從威尼斯、荷蘭到英國的歷史看來,不論國之大小,一個國家開始以商業組織代替其農業組織時,無不對「國家體制」有了多少創造性的措施,甚至這「國家」的一個典型,也在長期中轉變。中國的情形當然無可例外。這樣的引用歷史,才不至於陷至被動的地位。
讓我再說一遍:這篇文字之夾雜囉嗦,則系因為題材廣泛,而且其中很多因素,還沒有澄清,更待歸納成為系統。可是我們若不怕它們的夾雜囉嗦,先將歷史前端現在的趨勢與動向看得清楚,則對其背景,也多一種認識,因之也對歷史更存信心。從這觀點看來,蔣介石的歷史地位是很鞏固的。其固定性由於中國八年抗戰的事跡之不可磨滅。我們越把當日的困窘澈底提出,其情勢也愈顯然。邱吉爾對蔣毫無好感,他的二次大戰回憶錄每提到蔣,總是一派輕蔑的態度,尤其不贊成羅斯福之支持中國。1944年他行文與外相艾登(Anthony Eden),內中云:「把中國當作世界四強之一,這是一個絕對的笑話。」(18)當日也不能說他完全不對。只是曾幾何時,即物變境遷,遲早看來,蔣介石及中國之抗戰影響大英帝國顯著。邱吉爾和他過了時的世界觀對中國則關係至微。這一方面由於蔣介石造成了新中國的高層機構,使毛澤東、蔣經國和鄧小平都能各在不同的條件之下發揮其所長。反過來說,後人的繼續努力,也使前人的功績沒有白費。這也是我一再提及歷史上長期的合理性之旨趣的所在。
中國的革命好像一個長隧道,要一百零一年才可通過。在這隧道里經往的人,縱活到九十九歲,也還不能陳述其全部路程。而只有今日路已走穿,則我們縱是常人也可以從前人的經歷,描寫其道路之曲折。如果我們採取這種觀念,則很多以前對蔣介石的作為無從解釋的地方,今日都可以找到適當的答案。
從各種跡象看來,蔣介石取得做中國領導人的地位,最先沒有自動的作此打算。和他接近的人提出,他遲至1919年,還在打算去歐美留學。(19)最近不久之前出版的一部黃埔軍校紀念冊,在《黃埔軍校大事記》里提出1924年2月21日,「蔣介石突然提出辭去軍校籌備委員長職務,離穗赴滬」。2月23日的記事則稱:孫中山在蔣介石辭職書上批覆「不准離職」。至5月3日則稱「孫中山任命蔣介石為陸軍軍官學校校長」。(20)從這些跡象中已可看出蔣或因人事磨擦,或因意見不合,職銜未遂,起先就不是在一個十分和諧的局勢中登場。
不論他以何種心情和手段做到軍事政治領導人的地位,他一朝發覺身據要津,事實上很少給他有選擇的機會。林肯曾在內戰極端困難時說:「我的目的則是保全聯邦。要是我能解放全部奴隸而達到這目的,我也願做。要是我能讓全部奴隸都不解放而達到這目的,我也願做。要是我能解放一半的奴隸而保存一半的奴隸而達到這目的,我也願做。」蔣介石與林肯的決心相似,而困窘則遠過之。他已製造成一個高層機構的粗胚胎,卻沒有一個與他新政府銜接的下層機構,更談不上兩者間法制性的聯繫。要是說蔣不擇手段,則是他的手段已由環境代他抉擇,經常他做事時,一種情況,只有一種方法,讓他同時能夠維持他高層機構的粗胚胎。他之沒有系統,則是中國的局面下好幾個不同世紀的事物同時存在,談不上系統。
陳志讓說,蔣之拉攏軍閥與政客,利用感情的激勸、金錢上的策動和自己的武力作撐持。(21)作者並未有意歪曲事實,只是這些不得已的辦法,出於無可奈何,不能當作蔣的志願與癖好。要是我們仔細考察其背景,則可看出他所能實際控制之至微。1937年抗戰之前夕,國民政府一年的預算才十二億元(22)。以當日三比一之匯率計算,值美金四億元,也只能與一個中級公司的資本相比。在軍事上面講,則雖抗戰時仍有東北軍、西北軍、桂系、粵系,山西之閻錫山,四川之劉湘、劉文輝、楊森,雲南之龍雲和盧漢。甚至還有些地方,戰區內重要的軍事會議尚用粵語交換意見。他們的下層既沒有一個全國都能相互交換的公式與原則,則每個集團都是一個地方性的組織和私人組織,那又如何叫蔣介石與他們交往時,忽視這種私人性格?我曾親自聽到國軍的一位將領訴苦。在他組織一個軍部時,不能任用他想任用的人,此是一難,而有時他又不得不任用他不願引用的人,此是二難。蔣介石的困難,則又數百倍於這位將軍的處境,所以他也只能利用傳統的「忠恕」,去包涵這種私人關係。
蔣所能實際掌握的,則是所謂「黃埔嫡系」,外國人稱Chiang's own;蔣介石自己對史迪威談話時也提到黃埔學生與他自己事業的重要。他對我們訓話時,也就是期望我們做無名英雄,專心戰術,以便盡瘁於下層工作。(以後我們畢業後,雖在戰時要實際服務六年半才能升少校。)這種訓誨不足,則再繼之以宗教式的呼喚,甚至以必死相號召。上段已經說過我們即做軍校學生時也並沒有忘記個人名利,可見得一種組織之內,要個人完全放棄私利觀的艱難。大凡一個社會和一個集團之內,個人私利已達到一種平衡而可以公平交換的局面,則為公盡善的精神,能夠發生實際的效用,也比較容易鼓舞提倡。即是黃埔初期學生參加東征之役時,因為全部生員都未受名利的沾染,與這種理想的情形接近,因之攻惠州時前仆後繼,具有革命軍的精神。以後黃埔學生既為國軍將領,又與過去的軍閥為鄰,同時中國的局面也未能做到各種私利能自由交換、個人的功績通被認識的局面,尚要他們保持這種精神,就不免困難了。如是這也產生歷史上一種離奇的現象:蔣介石之不能澈底發揮他的能力,是由於他的成功過於迅速。他還認為自己是革命軍人,旁人已經認為他是國家元首,而要他對一個現代國家的功能負責。他之管及庶務,則是因為下面沒有一種適當的組織。很多人責備他不注重組織,可是又逼迫他準備不及時去對付日本。那他也就只好以個人的力量去拉攏當中缺少法製作為連繫的各種因素了。
蔣介石被批評為縱容部下貪污,按理他沒有破壞自己的系統之道理。只是當日後勤的組織,實際上掛一漏萬。即軍事上的經理,也部分的採取承包制。例如十四師在馬關縣,附近居民的騾馬,已被我們徵調一空去運送最基本的補給,如彈藥及食鹽。這時軍政部縱有能力供應我們各項需要,也無交通工具使物資能夠下達。所以1941年的夏天,我們的士兵每人領有棉布制服一套,此外並無一巾一縷,足供換洗。只能在雨季中偶一的晴天,由我們帶著士兵在河畔洗澡,趁著將制服洗濯,在樹枝上曬乾算數。到九月份,軍政部又發給每人衣服一套。所發的已非實物,而系代金,由師部設法就地採購。其實發下時法幣貶值,錢數也不夠,本地也無處購買。好在我們師里也是全面缺員,於是師長命令一位軍需,化裝為商人,往日軍占據的越南,購得白棉布若干匹,回頭用當地土法蘸染為土黃色,交各村莊裡縫製成短袖短腿運動員式的制服,以節省材料,這樣我們的兵士雖仍無內衣與外衣的區別,總算才不致裸體在河邊等候衣幹了。至於制服是否合式,賬目如何交代,都無從考問。師級以上的戰區和集團軍司令都在這種承包制下半公開的集體經商,更不能禁止。重慶、昆明、柳州間很多的「通訊處」和「辦事處」也就是這些半官半商的堆棧和分店。總而言之,傳統中國社會從來就沒有一個能全面動員、對外作戰的體系,這時候無中生有。蔣介石的高層機構全靠牽扯鋪並而成,既沒有第一線第二線的縱深,有時也官商不分。當然,所有情事尚不是如此簡單,他一定堅持的話,也可能選出一兩件貪污特注的案件雷厲風行的懲治。只是當時全國都捉襟見肘,承包制又如是普遍,那樣的懲罰也不見得能有功效,而只是徒然暴露自己的弱點而可能使自己更不能下台了。
蔣介石對國內社會的成員,採取兼容並包的辦法,舉凡北洋政府的遺老、已被褫奪兵權的軍閥、社會名流、重要紳商,或在他的政府里擔任名譽上或實際上的職務,或被他推崇而擁有優厚的社會地位。但是他對於共產黨黨人及左翼作家則毫不假借。並且於1927年的寧漢分裂開始,極力排共。這中間雖然經過抗戰初期的一度國共合作,但是除了一段極短的時間之外,兩方總是貌合神離,終至決裂,並且內戰期間兩方的下端都有不擇手段的情事,有些也記入外國作家報導之內。
今日之治史者很難斷定誰是誰非。可是歷史家又不能自命為中立,因為他們的任務,則是闡述各種情事之背景的真意義。要是他們對眾所周知的事實還規避,那也難能達成他們的任務了。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時間因素的重要。捲入國共衝突的人物,自己在歷史後端,把當時事看作歷史的前端,因此和我們的眼光不同。我們則站在他們的前端,連所有寧漢分裂、國共合作、二次內戰都是歷史事跡,至少有三四十年的距離。因此他們視為的道德問題,今日我們可以視為技術問題了。
我也要在此申明:所有歷史上的內戰,都只能用技術的角度分析,不能以道德的成分作結論。即縱是美國的南北戰事,其中有種族及奴隸的問題,牽涉道德的色彩,可是今日分析南北戰爭的原因,首先就要在技術上考慮北美合眾國這「聯邦」的真意義,不能首先就說北方都是好人,南方都是壞人。這和1861年的觀點,當然不同了。
上面我也說過:道德是真理最後的環節,陰陽的總和,不能分割,也無法轉讓。當日在這種條件之下,蔣介石以埋頭苦幹、忍辱負重自勉,對內則凡參加他運動的人即來者不拒,對外則尚要考慮英美各國的區別,而在這時候中共卻提倡階級鬥爭、「痞子運動」,向蘇聯一邊倒,也就是否定他的一切作為,那也難怪他把他們視作寇讎了。所以內戰期間,他的軍事機構,稱為「剿匪總部」。他之株連左翼作家,以1920年代「清黨」期間為尤甚,也是基於此種邏輯,在他看來,他包涵容忍,是一切事物的「保全者」(preserver),中共以毛澤東為代表則是一個「破壞者」(destroyer)。要是他又容納某種分裂運動,則他就難能指揮自己部下的將領和士兵了。
蔣介石表征著歷史上的一種現象。我們寫歷史的人,可以毫無疑問的讚揚他的偉大,因為他的氣魄,就代表這種現象和運動牽涉的幅度及縱深。但是不能說他所做事全無差錯,尤其不能說他所做事都可以為後人效法;因為他活動於一個極不平常的環境之內,他的手段,並不一定就是他的目的。同時有些今昔之不同,尚是他自己的運動之所創造的成果。
我所說蔣介石和國民黨創造了一個新中國的高層機構,毛澤東和共產黨創造了一個新的低層機構,首先一定會被人非難的。旁人就可以說這些論調不合於邏輯。毛和蔣不僅在戰場上相見,並且彼此都用最不堪的字眼形容對方,那又如何能說他們在合作?
但是什麼是邏輯?邏輯無非是使一種事物或者一種組織或者一種運動中各項因素在語言間能夠互相銜接互相支援的一種韌帶。蔣和毛都在革命期間領導一種群眾運動,當然他們都只顧及這群眾運動內部組織與協定的能前後一致。他們人身方面(personally)或為對頭,但是在歷史上他們前後的成就卻能夠加得起來。並且所述高層機構及低層機構也不一定要原封不動的交代,只要具備其社會條件即可。毛澤東和中共造成的低層機構,掃除了農村間小規模放債收租和官僚政治編排保甲以真理由上至下的習慣。可是「文革」期間,他又倚靠暴民及痞子運動去強迫執行他理想上的道德觀念和社會價值,才弄得乾坤顛倒。這農村組織的根底,則仍可以改造利用,作為新中國法治的基礎。
總而言之,中國一百多年來遇到的困難,則是問題之龐大,時間之緊迫,以及內外壓力之令人喘不出氣來。這種種情形都為以前歷史之所無,尤非個人經驗可能概括。如果現存邏輯不能包括中國人民針對這種挑戰的各種狂熱反應,則不妨借哲學和神學的力量替代。世界上事物之有「正」、「反」和「合」,也不始於「唯物論辯證法」。印度的婆羅門教,即認為「保全者」可以維希奴(Vishnu)作代表,「破壞者」可以薛瓦(Siva)作代表,他們彼此卻都源始於婆羅門(Brahman)。這種說法也就是利用人身性格(human attributes)去闡述一個大宇宙繼續運轉的力量。也就是以美術化的辦法,去解釋在大範圍之中很多相反的因素終能融合。中國的革命既是超世紀的事跡,也要在人身經驗之外創造新邏輯。
我寫這文的目的,不僅是希望確定蔣中正先生的歷史地位,更是因為這問題不解決,中國現代史便留下了一個大空洞。而現存「歷史」,一片呻吟嗟怨,滿紙謾罵。不外袁世凱錯,孫中山錯,蔣介石錯,毛澤東錯,鄧小平又錯,而可能蔣經國也錯。這樣的歷史,讀時就抬不起頭來。而一個外國大學的研究生,即可以將一篇博士論文,否定中國萬千人士冒險犧牲的群眾工作。這種情勢,對美國亦為不利。如果中國現代史確是如是,則美國承認的中國政府豈非一個沒有靈魂的軀殼?並且美國政府宣揚希望中國和平統一,旨非製造兩個中國,又憑什麼作理論的根據?中國經過一百多年的長期革命,若是至今猶在十里煙霧之中,美國之旅遊者豈非到中國去參觀一個迷惑世界?美國的銀行家工商家在中國投資,若不是因為基本的條件業已具備,可以在經商之中,順便參與固定中國的商業習慣的工作,則豈不是白費功夫,自找麻煩,冒不必要之險?這中間種種問題都是由於我們研究歷史的人顧忌太多,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以致在著書論說時,也把我們的立腳點,擺在一般政客、外交家、國際貿易主持人和遊歷觀光者之後。
對我家庭講,先父的種族觀念因為革命成功,業已過時。但是他既命我名為「仁宇」,則以推己及人之心在著書立說時擴大其範圍,針對世界而言,應當也符合他的遺志。即使今日我為美國公民,也要告訴所有美國人,如果中國不能適當的找到它的歷史地位,絕非人類之福。所以我更不能不盡我所看到的、聽到的、閱讀到的和想像到的,據實直言。
我第一次看到陶希聖先生,則已在半個世紀前。1937年我在南開大學做一年級學生,他到天津來演講,我就得瞻風采。又真料不到前年去年在台北再看到他,而他仍精神灼爍如故。今逢九十嘉辰,屈指百年人瑞可期,這篇論文講到中國長期革命業已成功,也可算敷切情景。目前以展開視界為前提,說得唐突的地方希望先生見宥。最後則要引用先生近著里的小段結束本文:
在文革失敗公社瓦解之今日,鄧小平非改革不足以圖存,要改革就是從毛澤東「以農村包圍城市」的戰略轉向「以城市領導農村」的道路,謀求工業革命,以救死求生。
時至今日鄧小平標榜「門戶開放政策」乃是大勢所趨,必然的方向。(23)
這文字的目的也無非闡述歷史上的長期合理性,從這點追溯上去,則不能不確定蔣介石的歷史地位,其目的不是「褒貶」陶先生的居停和文字間的摯友,而是讓人們公認中國現代史里一段無從忽視、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節。
原載《國史釋論:陶希聖先生九秩榮慶祝壽論文集》(楊聯陞、全漢昇、劉廣京主編,台北:食貨,1988.4)下冊,頁66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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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見我寫的《中國歷史與西洋文化的匯合》,載《知識分子》(紐約)1986年秋季號,pp. 29-44。英譯載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Vol. 20,No. 1(Armonk,N.Y.),pp. 51-122。
(2) Howard L. Boorman and Richard Howard,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Republican China(NY: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8),II,p. 126。
(3) C. Martin Wilbur in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ed. John K. Fairban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Vol. XII,p. 553。
(4) Donald A. Jordan,The Northern Expedition:China's Revolution of 1926-1928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Hawaii,1976),p. 44。
(5) Harry S. Truman,Years of Trial and Hope(NY:Doubleday,1956),p. 83。
(6) Theodore H. White,ed. Stilwell Papers(NY:Sloane Associates),p. 214。
(7) 《毛澤東選集》(1966年,北京版)卷一,頁197。
(8) 書為Loh,The Early Chiang Kai-shek,A Study of His Personality and Politics,1887-1924(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1)。
(9) 資本主義這名詞最初以現代方式使用者,似為法國社會主義者蒲蘭克(Louis Blanc),馬克思即從未使用。見Fernand Braudel,Civilization and Capitalism,15th-18th Century,III,Wheels of Commerce,Sian Reynolds trans.(NY:Harper & Row, 1982),pp. 237-238。
又英國歷史家克拉克爵士,則稱資本主義即系現代經濟制度。見George N. Clark,The Seventeenth Century,2nd ed.(NY:Oxford University Press),p. 11。
(10) 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歷史問題,迄今仍沒有一部完美的著作,將之從頭至尾澈底闡述。我的幾篇論文,也只掛一漏萬的提及,見《中國歷史與西洋文化的匯合》,以上見頁264注①。《明‹太宗實錄›中的年終統計》,載Explorations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上海古典,1982)pp. 115-130,又《明史研究通訊》第一期(台北,1986)。我即將發表的China:A Macro-History(M. E. Sharpe)也多次提及這種政治制度的設計。
(11) 雖說我的意思和若干專家的不盡相同,我自信以學術綜合性(inter-discipinary)的方法讀史,使我的結論不至與現實發生很大的距離。我最近的兩篇論文為《明代史和其他因素給我們的新認識》,《食貨月刊》十五卷七、八期(1986),英譯載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Vol. 19,No. 4(1986)及《中國近五百年歷史為一元論》,宣讀於1986年台北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
(12) 關於田沼意次財政經理的情形見John W. Hall,Tanuma Okitsugu,1719-1788,Forerunner of Modern Japan(Cambridge,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5)。我對於其他幾個國家轉變過程的分析,歸納於《西方資本主義的興起——一個重點上的綜合》,載《知識分子》1986年夏季號,此文又以《我對「資本主義」的認識》為題載於《食貨月刊》十六卷一、二期(1986)。英譯載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Vol. 20,No. 1,pp. 3-50。
(13) White and Annalee Jacoby,Thunder out of China(NY:Wm. Sloane Associates,1946),p. 127。
(14) Fairbank,Chinabound:A Fifty-Year Memoir(NY:Harper&Row,1982),p. 88。
(15) 《毛澤東選集》卷一,頁18。
(16) Hinton,Fanshen:A Documentary of Revolution in A Chinene Village(NY:Random House,1966)。
(17) Herbert H. Rowen,The Low Countries in Early Modern Times(NY:Walker,1972),pp. 191-197。
(18) Winston S. Churchill,The Second World War,VI,Triumph and Tragedy (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1953),p. 701。
(19) Tse-tsung Chow,The May Fourth Movement(Co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4),p. 343。
(20) 黃埔同學會編《黃埔軍校建校六十周年紀念冊》(1984),頁107。
(21) Jerome Ch'en,Mao and the Chinese Revolution(N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5),p. 146。
(22) Arthur N. Young,China's National-Building Effort 1927-1937:The Financial and Economic Record(Hoover Institute Press,1971)。
(23) 陶希聖《中國之分裂與統一》(台北,食貨,1985),頁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