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西方哲學講演集 · 威廉·詹姆斯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是美國開國以來第一位蜚聲世界的哲學家。他曾經學過醫,所以又是生理學者和心理學者。因為他體弱多病,常常休假去歐洲,和大陸哲學家都有友誼,尤其是和柏格森,他曾替柏格森著作的英譯本寫過序言,兩人是經常保持通訊的。他身體雖弱,性格上卻最喜歡自由、冒險、奮鬥,所以他的哈佛大學的同事桑提耶納說他是「熱愛生命的神秘主義者,大可和盧梭及瓦特·惠特曼(Walter Whitman)相比」。他熱愛生命,尤其愛好事實,要證據,要實驗,沒有事實的著作他是不會滿意的。他的喜歡自由有好些事實的表現。他在哈佛任教的時候,帕爾麥(Palmer)是哈佛哲學系主任,為人非常刻板,有一次他規定一個固定路線要哲學系所有的教師都循著這個路線到一定的目的地去參加一個集會,而詹姆斯偏不依照固定的路線,他獨自另走一條路去赴會。詹姆斯對斯賓塞在三十歲訂立計劃「要寫五本書,到六十歲寫完」的作風也非常不表贊同,說是來日的我被今日的我拘囿限制住了,自己成了自己計劃的奴隸。這充分表現了他是從主觀任性中去尋找自由的。某次他到一個環境安適,生活寧靜的地方消夏去,過不多時他就大呼受不了,因為那裡沒有罪惡的事物可供鬥爭,他甚至於說是再住下去就要發瘋。他為人直爽坦白,熱情隨時流露,性格可愛如詩人。他的生活是頗饒風趣的。
詹姆斯的整個學說思想,可以分作五方面來敘述,就是:(一)性情哲學,(二)功能派心理學,(三)意識複合說,(四)實用主義,(五)徹底的經驗主義。
「性情哲學」也許是詹姆斯全部學說中最獨特的方面,最能代表這種思想的是他早年的演講集子《信仰的意志》(The Will to Believe,1897)。這是他的人生哲學,也最足以啟發人的思想的所在。他說:哲學是性情的表現。又說:任何哲學都必須尊重人的性情,不能把人心裡最深邃的要求願望克制住甚至取消掉。這就是說,哲學不能使我們心裡那些最親切的願望和最鍾愛的能力失望,哲學一定得滿足我們情志上的要求,理智只不過是情感的使婢,而我們情感的力量才是求得知識的原動力。他以為人性是善的,即是人的情感欲望都是可欲的。人之所以勝過禽獸,在他看來,也就在人的要求欲望比禽獸多,所以人應當竭力近乎人情,自由地滿足各種要求,這就是哲學的使命,而真理也不過是滿足人類情感欲望的工具罷了。世界上沒有超人的真理,人的價值絕對比真理高。他對哲學和對宗教的看法都是從這個思想推闡出來的。
詹姆斯在他的《宗教經驗的類別》(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1907)一書里講到人有兩種宗教經驗,一種屬於「病態的靈魂」,一種屬於「健康的心理」。前者的宗教經驗是由靈魂在病態里產生的,大抵這種人都是煩悶、頹唐,有種種精神上的變態(他在書里舉了許多有趣的實例)。於是信仰上帝,祈求得到神力的拯救、祈禱、悔過。這種人大都信有神論,以為人性皆惡,只有仰仗神恩才有超脫苦難的可能。這就是所謂失樂園而望天國。至於心理健康的人,一切都是正常的,他不乞求外來的人格神的援助,他只覺得萬物欣欣,他自己也熙熙穆穆地如與天地冥化一般,所以大都覺得人性是善的,自然是美的,他們的宗教一定是屬於泛神論的,他們的宗教經驗也多少有如中國哲學裡那種「上下與天地同流」,「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的神契境界。這兩種宗教經驗的分別也就是詹姆斯的性情哲學在宗教上的應用。
哲學裡面的種種思想理論,詹姆斯也用「性情決定」的看法來分成兩派。他先分人為剛性的和柔性的兩種,前者接近現實,喜歡事實,後者則喜歡抽象的原則原理,然後再把哲學上的各種說法分別歸入這兩類去。譬如前者是經驗主義者,而後者是理性主義者;前者是唯物論者,而後者是唯心論者;前者是悲觀主義者,而後者是樂觀主義者;前者非宗教的,而後者是信宗教的;前者是決定論者,而後者是意志自由論者;前者主張多元論,而後者主張一元論;前者懷疑,而後者獨斷。所以他以為哲學上的派系之差別不是由物質條件所決定,而是由於主觀上性情不同。大體上他也許自命為剛性一流的人物,雖然他沒有正式說穿。他的這種說法未免太著重性情對於思想的影響力量了。事實上,我們可以很容易地找出一些信仰和他性情相悖的學說的人來。此外他說唯心論者是柔性人,那麼主觀唯心論和客觀唯心論的差異又將如何在性情上面尋求解釋?他說唯物論者是剛性人,而唯物論里的許多派別中又自有理論圓通與否的差別存在。所以他用性情的適合來代替理論的圓通,作為人們選擇思想路向的標準,是反理性主義的,缺乏邏輯意義的。
《信仰的意志》里論述得最多的是和性情論有關的他的另一有名學說:「信仰的權利和意志」。他以為世間的選擇可分兩種,一種是可以避免的選擇,就是可以那樣做,也可以不那樣做的選擇。一種是強迫的選擇,或稱重要的生死攸關的選擇,就是大問題猝然來臨時,人們無暇作理論的整理或者根本沒有理論可資援用,這種選擇就只有求諸信仰了,所以人應當有信仰的自由,信仰的權利。這也是基於主觀任性的說法。這種選擇,詹姆斯在當時是指的宗教問題和道德問題,假如他今日依然健在,大概政治問題也將歸入他的強迫選擇裡面去了。對於信仰的價值,他有心理學的發揮,說:「信仰給自己證明。」就是由於信仰的堅強而獲得所信仰的結果。他又說:「真理不會真,除非信仰予它們以證實。」意思是說,信仰是證明真理之所以真的因素。對於懷疑派,他說:「懷疑不是避免選擇。懷疑依然是一種冒險,一種選擇,就是在失掉真理和可能犯錯誤二者之間對於前者的選擇。有些情形下面,懷疑就是一種否定的獨斷。如懷疑殺人是否正當和懷疑跳岩是否危險都應稱做不道德的行為。在道德上沒有信仰而只是懷疑,就是不道德。」
此外,詹姆斯又分析「成功」,認為成功由於行為的能力,而行為能力又必定建基在絕對成功的信念上。所以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來作一件事而使它成功,必須依仗信仰。他說:「思想是行為之父,而意志是思想之父。」他所特別著重的是任性,或者說放任性情的自由,其次就是信仰和意志產生的力量,他以為這些都遠比思想重要,這當然是從他的性情哲學的出發點推演出來的。思想或理智在他看來,是受情感、信仰、意志三者的決定的。不過與此相反的學說,則認這三者都包涵著理智,三者就是思想或理智的不同的方面,只比較具體罷了。在這個意義下,詹姆斯可說是提倡情感、信仰、意志,而貶抑抽象思想的人,一般稱為「唯意志主義」(Voluntarism)。這和柏格森的學說是相當接近的。
心理學在詹姆斯哲學系統里所占的地位比在柏格森系統里的地位還要高,他的哲學幾乎全部是從心理學發展出來的。他這種心理學稱為功能派或機能派心理學(Functionalism),和舊式的構造派心理學(Structuralism)正相反對。構造派對心理現象作橫斷面的研究,分析各種心理現象,而機能派則專門注意心理現象的功能或動的方面。詹姆斯的心理學,裡面有兩個中心思想,一是意識的活動狀態,一是意識之流,這在他的兩巨冊《心理學原理》(1890年初版,1927年三版)中都有詳細的闡述。意識的活動狀態指意識的主動和機能。他以為人心有一種「生理作用」,永遠在動,在適應外界,所以要觀察人心,必須從它的功用,機能活動諸方面去認識、去把握。觀念不是靜止的鏡子而是有用的武器,有一套觀念就有一套武器來應付對象,這些都是心理的功能。綜合起來,他指出意識的活動狀態有下列四個特點:(一)適應環境的。環境隨時改變,觀念也就隨時變化活動來適應它。(二)有主動選擇的。在廣大的、背景複雜的當前事象中,觀念自然而然地只集中在幾件事上面,也可以說注意力或者注意習慣是隨時隨地而有不同。(三)自利的。只求對自己有利,只求滿足自己的要求、欲望、興趣,是所謂利益攸關的。(四)有目的的。這時有某一觀念、看法、意欲,必定有它在這時出現的特殊的目的。所以詹姆斯對心理觀念的分析所得到的結論和以前以為研究哲學科學為「無所為而為的玩索」(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的看法是相反的。
詹姆斯底「意識之流」的說法,認為整個的意識並非由片段意識連綴而成,而實是一條連綿不斷的流變。整個意識一方面有貫通性、統一性,另一方面每一部分與其他部分之間又有意識狀態的交融貫通,如柏格森所揭示的。詹姆斯把這意識之流分成兩部分:實質部分和過渡部分。他的意思是流中有節,就是實質部分;又有節間,就是過渡部分。譬如我現在在這裡寫關於詹姆斯的文章,詹姆斯的思想和我對他思想的看法就構成了我意識之流里的實質部分;寫完文章後我又想到吃飯,這又是流里的另一實質部分。詹姆斯就以為這兩個意識之間有它們的過渡,成為意識之流里的過渡部分。同時寫文章時想到吃飯,吃飯時也想到寫文章,這就是意識狀態的交融。但是從另一觀點來看,意識之流里又可另外分成兩個部分,一為邊緣,一為中心。這意思就是說,意識里必定有一重心,四面有邊緣(其他意識形態)的圍繞,意識中心是意識里直接的指向,是人所能明晰感覺到的企圖。因此意識的對象也就得跟著分成中心對象和邊際對象兩種。思想只有中心與邊緣,實質與過渡的差別,而決不可能中斷,一般常識上的所謂中斷,事實上依然有過渡部分在那兒潛潛流轉,只是人們不易覺察罷了。對於前人對過渡部分的解釋,詹姆斯都表不滿,例如康德以為把不相連屬的複雜事物連接起來,出於理性、理智的作用。詹姆斯則以為關聯就在經驗之中,就在意識之流里,因為「我們有種對關係的感覺」(詹姆斯原語),所以他反對康德對關係範疇的說法,而代之以意識之流。不過在感覺中的關係,只是心理學中的感覺;而邏輯學中的範疇,乃是理智的規定,是使普遍、必然的科學知識可能的邏輯條件。
從詹姆斯心理學的第一要義意識的活動狀態出發,他完成了他的實用主義;從第二要義意識之流出發,他建立了他的徹底的經驗主義。
《實用主義》(Pragmatism)1907年初版,是兼含實驗、實效、實用三個意思的主義。凡是治西洋哲學的人差不多都知道,實用主義是詹姆斯哲學系統中和他那瀟灑神秘不重功利的性情相去最遠的一個部門,但在他的系統裡面卻只能數這一部分對當時哲學界發生的影響最大,這的確是非常有趣的。大體上實用主義最基本的精神就是「心理上的實驗室態度」。本著這個態度人們就應該丟開抽象思維和先天原則,轉向具體事實和實際效用,「不看最初的事物、原則、『範疇』、設想的必然性,而看最後的事物、收穫、後果、事實的態度」 。 這裡面也就包含了詹姆斯對真理的看法。絕對真理對於他是不存在的,真理只是為了適應環境,為了生活而找出來的假設,或者說工具。真理不是柏拉圖所說的理念或是亞里士多德所謂的范型,真理之是否確是真理必須看觀念和它所引起的實際效果是否相合,所以他說:「觀念是引領我們達到某一結果的嚮導。」真的觀念可以指導我們解釋說明其他的觀念,而產生圓滿的關係,在這種意義下,真理就包括了「觀念的有效性」。一個學說如果能夠解決問題、困難,就是真理,猶如醫生的能夠使病人痊可的方劑就是良方一樣,如此一來,效用就成了考驗真理的標準。這代表實驗室的精神,也代表今日美國人尊崇功利的態度。
實用主義的創始人本來是查理·皮爾斯(Charles Peirce,1839 — 1914),詹姆斯曾經說過他的實用主義的名詞和思想都是從皮爾斯那裡得來的。皮爾斯認為思想產生行為,而行為必有效果。要研究思想的正確與否,與其從思想本身來辯論,當不如乾脆就看它行為的效果如何。這樣最容易使人的思想清楚,因而許多聚訟千年無法解決的哲學問題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就思想論思想,終免不掉抽象的毛病,所以要認識事物的性質固要看它們的效果功能,要認識思想的性質也同樣如此。這就是由外而內的真理辨認法,這主要是皮爾斯首先提出的作為方法的實用主義,與詹姆斯帶有主觀唯心論思想是有區別的。
徹底的經驗主義(radical empiricism)和實用主義都是從詹姆斯心理學裡引申發揮出來的。但二者毫不相干,而且前者在他的系統中也遠比後者重要。所謂徹底的經驗主義,就是把一切抽象概念如關係等以及一切超經驗的事物法則都解釋成感官經驗的延續。不但對「實在」要完全拿經驗名詞來解釋,而且以為經驗本身就是一個獨立自足、首尾連貫、諧和而沒有矛盾的自存的系統。凡是康德認為是邏輯的、先驗的,在詹姆斯看來都是心理的經驗。經驗之上絕對沒有超乎經驗的東西。上面所說意識之流中那種獨立圓滿交融貫通的經驗,詹姆斯稱為純粹經驗,純粹經驗又分兩類,一類叫做外在實在,一類叫做內在思想,不論是實在或是思想,都隸屬於純粹經驗之中,僅只類別不同而已。譬如現在見到一支筆,筆就在我的經驗中,它的顏色體積形狀質料等構成它的外在實在,而它的性質、觀念、意義等則構成它的內在思想。不管是實在或是思想,都不能超經驗而獨立,都是我的純粹經驗的一部分,不過是筆這一個東西在我的純粹經驗之中形成的兩個方面罷了。
本著這個看法,羅素建立了他那中立的一元論,就是經驗,不屬於心也不屬於物,是由許多事件構成的。這一組事件叫做物,另一組事件叫做心,所以心和物都不過是中立的經驗裡面的兩個方面而已。羅素的這一套可以說是完全來自詹姆斯,詹姆斯也即想利用他的純粹經驗說來避免唯心論和唯物論的對立,使心物之間的根本的差異在純粹經驗中同歸泯滅。——事實上仍然是一種主觀唯心論。
徹底的經驗主義在消極方面反對康德的拿超經驗的邏輯原則和範疇來連接人類的經驗,這即是反對關係,反對有所謂超出經驗的自我或理性,而以為經驗與經驗間的關係等等仍在經驗之中。例如因果的關係,康德以為是規定經驗的範疇,不在經驗之中的東西,詹姆斯認為依然逃不掉經驗的範圍,因為我們對於各種關係仍有一種知覺,知覺就是經驗。又如一人投江溺死,康德派的人都以投江為因,溺死為果,整理出因果關係來,而把這關係認作理智的先驗的產物。詹姆斯仍然把這種關係納入經驗之中,說是投江為因溺死為果的這種關係的發現仍是一種經驗,理智或者思想,如上所述,不過純粹經驗里和實在相對的一方面,仍不逾越經驗的藩籬。積極方面,徹底的經驗主義主張意識之流中就包含心物的關係,那同一事物兩個方面的關係,所謂主體不過是經驗之流或意識之流的開端,對象不過是經驗之流或意識之流的終點,只有先後始末之分,決沒有主客內外的區別。這個學說對後來新實在論的影響很大,它這些對於心物關係、主客關係、因果關係等都是從經驗中分出的說法,幾乎完全被新實在論接受過去成為它的學說的開端。
詹姆斯的意識複合性說多少是從19世紀中葉德國哲學家菲希納(G. T. Fechner,l801—1887)的世界靈魂說演變的。大約詹姆斯想用這個說法來應付絕對唯心論,就是要在自我意識之外找出一個超乎自我意識的更根本的東西,不過這東西卻決非絕對唯心論里所說的絕對自我、絕對理念等等。它近似菲希納的世界靈魂。詹姆斯以為它不空疏,不屬於邏輯,不超乎時間,它是個實際上能生效果的存在。按照絕對唯心論的說法,宇宙間有絕對精神、絕對理念,或稱永恆的神聖的心靈,有如中國哲學裡的天理、天道、天心,它是合理的、永恆的,是支配宇宙的最高法則,個人的心靈或者意識只是永恆心靈的復現,個人的意識應當實現永恆的心靈,因為它是個人意識的本源又是個人意識的歸宿。詹姆斯也許受了柏格森的創化論的影響,根本就不承認宇宙間有永恆不變的事物,以為那只是塊板的宇宙(block universe)。他反對理性,因而也就反對這個所謂永恆的心靈,絕對的理念。他以為超出個人意識之上的有兩東西,一是超意識(Supra-human-consciousness),一是潛意識。超意識相當於菲希納的世界靈魂,潛意識介乎超意識和個人意識之間,茫昧而不自覺,只能被變態心理學所研究。因為它接近世界靈魂,所以也算一個強有力的大意識,可以把從超意識那邊傳來的力量支配影響個人意識,使得個人意識具有複合性,而人類也就永遠居住在一個看不見的精神環境中,靠了下意識的媒介作用,我們可以和這個世界靈魂相往來,成為這個偉大靈魂的工具,但這個世界靈魂,或者超意識卻決非天理、天道或所謂永恆的理念。它支配我們,一面也予我們以助力,我們的意識常常在它的影響籠罩之下,因此它不空疏,不只是邏輯的意義的存在,而是在實際上有所表現的。詹姆斯在他《宗教經驗的類別》里舉了許多實例,如「自動書寫」,在變態心理下,個人意識不能控制本身,自然寫出心中的秘密。又如「神靈附體」,在宗教心理裡面,常有忽然不能作事,感覺到言行思想都被一超出自身的力量所支配的情形。凡此種種宗教心理學和變態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都成了詹姆斯意識的複合性說法的證據。這個說法擴大了我們的意識範圍,而世界靈魂或者超意識在詹姆斯系統中遂取得了相當於柏格森的記憶一般的地位。
總結起來,我們可以說詹姆斯是一個反理智主義者,邏輯、理性等等柏格森所反對的東西,在他的哲學中同樣也是沒有任何地位的。他和柏格森都只講心而不講理,講的是心學,這個「心」是在經驗內的、形而下的、心理學上的心,和哲學裡那形而上的、純理性的邏輯意義的心毫不相涉。他對於關係的講法就是最好的例子。一般說來,關係應該有心理的關係、邏輯的關係之分;前者是自然的,後者是理性的;前者是科學事實,後者是立法作用。詹姆斯和康德距離太遠了,根本就否認掉理性的立法作用,因而他講關係,也就始終不能逾越心理關係的範圍。就某種意義說來,詹姆斯的哲學也算唯心論,但不是正統的唯心論。他講情感、重意志、崇實用,可算是唯心論的一個旁支,有時也被叫做唯意志主義。唯意志主義在他的體系里一面發展成實用主義的注重實效、實用的精神,一面又衍出了好些神秘主義色彩很重的說法。他哲學裡的神秘主義和他性情里的浪漫的成分連接起來,與他那舉世知名的實用主義的對比就未免顯得不相配合。這個矛盾,我們不能深責詹姆斯,因為這正是西洋人普遍的矛盾現象;實際生活里太功利太計算了,精神自然而然地就會逃向神秘縹緲的地方,而被壓抑的情感也無時不要求浪漫荒唐的心理學上所謂過渡補償式的滿足。詹姆斯的哲學就是這種普遍矛盾現象理論化以後的代表。
雖說有如許可評論的地方,詹姆斯依然算得美國現代初期最有代表性的影響世界的哲學家。他的學說對心理學的貢獻固然很多,而我們最應表彰的卻當是他學說那種刺激世人思想、啟發世人心情的作用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