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八百詞 · 凡 例
1.詞條按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書後另附筆畫索引。
2.全書收語詞約一千條,以虛詞為主,實詞主要收用法比較複雜或比較特殊的。量詞只收了一小部分,另附《名詞量詞配合表》;所收量詞不列度量衡義項。
有少數條目(如:有點兒 、差點兒 、來不及)也許還不能算是單詞,因為用法值得注意,所以也收錄了。
3.本書目的在於說明一個個詞的用法,力求少用術語,多用簡明的文字說明。書前有一篇《現代漢語語法要點》和一些句式表,為的是供初學的人參考。漢語語法中有許多意見分歧的問題,本書不在這上面進行討論。
4.各詞條都標明詞類。如一詞兼屬幾類,在同一條目下分項標明。詞類的排列順序為:名詞、量詞、指別詞、代詞、數詞、動詞、助動詞、形容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但如果名詞是由動詞、形容詞產生的,放在動詞、形容詞之後;如果動詞是由形容詞產生的,放在形容詞之後。
5.每一詞條都有一定數量的例句,反映各種不同的用法。各個義項都有簡單說明,但具體用法只有通過例句才能顯示出來。
6.用法相近的幾個詞(如:省得、免得、以免)合為一條,以其中的一條為主條,其餘列為副條。
7.詞類下邊用1.2.3.…標大項(主要按意義或作用分),用a)b) c)…標小項(按用法或形式分)。
8.動詞條談到『了、著、過』、重疊、帶賓語時,只交代可以有的形式,不交代不能有的形式。如『丟』條,只註明『可帶了 、過 。可帶名詞賓語』,不註明『不能帶著 ,不能重疊』。
9.書中用到的『名』『動』『形』,包括單詞和短語(如『名』,包括名詞和名詞短語;『動』包括動詞和動詞短語,還包括助動詞)。如只能用單詞或只能用短語時,則加說明。
10.每條都用漢語拼音字母注音,輕聲在前邊加小圓點。
趨向動詞的注音特別些,小圈表示有時輕讀,有時讀本調。如『來』注作//◦lái,表示在『拿來』中『來』讀輕聲,在『拿得(不)來』中『來』可以讀第二聲;又如『起來』注作//◦qǐ//◦lái,表示在『拿起來』中『起來』讀輕聲,在『拿得(不)起來』中『起』讀第三聲,『來』可以讀第二聲。
11.有些詞條列有『比較』項,說明用法相近或易於混淆的語詞的區別。
12.有些詞條列有『習用語』項,主要說明熟語性的、固定格式的用法(如:想當然、彼此彼此)。
13.『動結式』(如:打倒,丟掉)只是舉例,不是儘量列舉。『動趨式』(如:拿來、送出去)也是有選擇的列舉,主要列第二成分是引申義或整個形成熟語的;可以廣泛適用的一般不列。
14.符號:
〔 〕表示詞類名稱。
~ 代表例句中的本字,如不用本字不清楚時,用本字。
[ ]表示括弧中的詞語可有可無。
( )表示括弧中的是注釋性的說明或『也可以是』等。
…+…+… 表示多項成分的組合順序。
/ 表示互相替代的成分。如『那麼+形/動』,表示『那麼』可以和形容詞組合也可以和動詞組合。
| 用以隔開例句。
// 表示中間可以插入表可能的『得、不』。如『吃//飽』,可以說成『吃得飽』、『吃不飽』。
× 表示不存在的例子。如:每個學校(× 每學校),『每學校』是不說的。
' 表示重讀。如『'他就學過法語,你可以問他』,其中第一個『他』重讀。
· 表示輕讀。如『把手放·下』,其中的『下』輕讀。
需要用符號代替字或詞時,用A、B、C。如『可以有ABAB和AABB兩種重疊形式』,其中的A和B代替所討論的字或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