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變法 · 論戊戌變法

邵循正 《戊戌變法》
吳 晗 一、做不了官怎麼辦? 清德宗光緒二十四年(1898),以康有為、梁啓超為中心的變法運動,全盤失敗,到今年恰好是五十周年。這一樁歷史公案,雖然是半世紀前的事情了,但在今天,似乎還很新鮮,具有現實意義。 這一年是戊戌年,通常叫這一次失敗的革新運動為戊戌政變。梁啓超曾著有《戊戌政變記》一書,是這次運動最主要的史料。 這一年二月,德國膠州灣租借條約簽訂;三月,帝俄租借旅順大連;四月,許英國在廣東九龍設立租界,對日承諾福建省不割讓於他國,英國租借威海衛。 往前推,光緒二十年中日戰爭,二十一年訂了割地賠款求和的《馬關條約》。 再往前,光緒十年的中法戰爭,法國占安南。同治十年(1871),帝俄占伊犁。咸豐七年到十年(1857—1860)的英法聯軍,訂了《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道光十九年到二十二年(1839—1842)的鴉片戰爭,訂了《南京條約》。 外侮紛至沓來,主權日蹙一日,士大夫中的進步人物康有為著急了,光緒二十三年(1897)十二月,德占膠州後,馳赴北京,上書極陳事變之急說: 昔者安南之役,十年乃有東事,割台之後,兩載遂有膠州,中間東三省龍州之鐵路,滇粵之礦,土司野人山之邊疆尚不計矣。自爾之後,赴機愈急,事變之來,日迫一日。教堂遍地,無刻不可起釁;礦產遍地,無處不可要求,骨肉有限,剝削無已。且鐵路與人,南北之咽喉已絕;疆臣斥逐,用人之大權亦失。浸假如埃及之管其戶部,如土耳其之柄其國政,樞垣總署,彼皆可派其國人,公卿督撫,彼且將制其死命,鞭笞親貴,奴隸重臣,囚奴士夫,蹂躪民庶,甚則如土耳其之幽廢國主,如高麗之禍及君後,又甚則如安南之盡取其土地人民,而存其虛號,波蘭之宰割均分,而舉其國土,馬達加斯加以挑水起釁而國滅,安南以爭道致命而社墟,蟻穴潰堤,釁不在大。職恐自爾之後,皇上與諸臣,雖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與諸臣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矣! 士大夫的利害和皇上的利害是一致的,再不想辦法,不能「苟安旦夕,歌舞湖山」,甚至不能為「長安布衣」,怎麼得了?第二年三月廿七日,京官二百餘人在北京粵東會館召開保國會,主張保地保民保權保教,康有為演說,於列舉過去四十天內,失地失權二十事之後,接著說: 夫築路待商之德廷,道員聽其留逐,是皇上之權失,賈誼所謂何忍以帝王尊號為戎人諸侯。二月以來,失地失權之事,已二十見,來日方長,何以卒歲?緬甸、安南、印度、波蘭,吾將為其續矣。觀分波蘭事,脅其國主,辱其貴臣,荼毒縉紳,真可為吾之前車哉!必然之事,安能僥倖而免乎!印度之被滅,無作第六等以上人者。自乾隆三十六年至光緒二年(1771—1876),百餘年始有議員二人。香港隸英人,至今尚無科第。人以買辦為至榮。英人之窶貧者皆可為大班,吾華人百萬之富,道府之銜,紅藍之頂,乃多為其一洋行之買辦,立侍其側,仰視顏色,嗚呼哀哉!及今不自強。恐吾四萬萬人,他日之至榮者不過如此也! 元人始來中國,嘗廢科舉矣。其視安南之進士,抱布貿絲,有以異乎?故我士大夫設想他日,真有不可言者。即有無恥之輩,發憤做貳臣,前朝所極不齒者,而西人必不用中人,以西人之官必有專門,非專學不能承乏也。若使吳梅村在,他日將並一教官不能得,安敢望祭酒哉!即欲如熊開元作僧,而西教專毀偶象,佛象佛殿,將無可存,僧於何依?即欲蹈東海而死,吾中國無海軍,即無海境,此亦非乾淨土矣。做貳臣不得,做僧不得,死而蹈海不得,吾四萬萬之人,吾萬千之士大夫,將何依何歸何去何從乎! 痛哭流涕說了一場,說的是如中國成為波蘭、印度,士大夫便做不成官了,即使發憤做漢奸,人家也不要,做和尚沒有廟,投海沒有海,怎麼辦啊!怎麼辦啊!結論只有一條路,「不責在上而責在下,而責我輩士大夫」,也就是韓文公「天王聖明,臣罪當誅」的譯文。他要求士大夫向日本高山正芝學習,學他要求變法,學他「在東京痛哭於通衢,見人輒哭」,終於哭出明治維新來。 士大夫的利益寄託於皇家的存在,要保紳權官權,其前提為保皇權。皇帝是無可責備的,蚩蚩庶民輪不到責備,因之該責備,該挺身而起,為皇家畫一藍圖,指出一條「新路」的,也就義不容辭,是士大夫之責了。 可惜,康有為早生了五十年,要不看看今天的希臘、西班牙、日本以及無數的典型例子,他實在用不著擔心。而且,在今天,不但不以買辦為辱,有若干士大夫還巴不上這地步呢。吳梅村如在,一定可以做祭酒,熊開元可以做外國和尚。至於蹈海,華盛頓之豪華旅舍,巴西之橡樹園,「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二、其惟變法乎? 當年所謂變法,也是今日所謂革新。 時代不同了,當然名目不同。時代變了,這些人沒有變,沒有變的是「不責在上」。 關於變,康有為主張:「觀萬國之勢,能變則存,不變則亡,全變則強,小變仍亡。」又說:「不變則已,若決欲變,則勢當全變。」就理論說,主張全變,就事實說,所謂全變是相對的,即在上不變,士大夫之利益不變,人民之被剝削被虐待被屠殺不變。 何以明之? 第一,所謂戊戌變法,是少數士大夫抬著清德宗實行新政,是以清德宗為主體的自上而下的變而不亂的改良運動。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康有為上書: 伏願皇上因膠警之變,下發憤之詔,先罪己以勵人心,次明恥以激士氣,集群材咨問以廣聖聽,求天下上書以通下情,明定國是,與海內更始……最要者,一曰采法日俄以定國是,二曰大集群材以圖變政,三曰聽任疆臣各自變法。 並且指出:「自茲國事付國會議行,採擇萬國律例,定憲法公私之分。」次年正月上書:「日本維新之始,大誓群臣以定國是,立對策所以征賢才,開制度局而定憲法,皇上若決定變法,請先舉此三者。」一句話,他的主張是君主立憲,立憲是為了保障君主的權益,為了鞏固士大夫的權益。等到皇家被推翻了,這批改良主義者邏輯上自然成為保皇黨。 假定用今天的說法來分析五十年前的局面,慈禧太后、榮祿、袁世凱這個窮凶極惡、反動頑強的集團,寧可將中國送給外國,不與家奴的主張,當然是極右派。孫中山亦即被清廷稱為匪徒叛逆、改名「孫汶」所領導的革命黨,主張推翻君主,把專制獨裁政體連根挖掉,主張實行民主立憲政體,當然是極左派。至於康有為站在皇帝的立場,反對慈禧的昏庸淫虐,反對滿洲親貴的昏聵無能,是和右派對立;站在士大夫的立場,對外要保國保權保土保士大夫的利益,對內保皇保教,尤其是保皇這一點,是和左派完全相反的;就保皇而論,和右派一致。所不同的一個是保有位無權的青年皇帝,一個是保有權無位的慈禧太后,一個無權,所以要變法,一個有權,所以不許變法,因而引起正面衝突,造成所謂政變。就立憲而論,又和左派一致,所不同的,康派主張在皇帝領導之下行憲,而革命黨則認為立憲的前提為推翻萬惡的君主專制獨裁制度。正當君主立憲派奔走呼號,大聲喊變,開學會,辦報館,演說,請願的時候,革命黨在丟炸彈,搞會黨,組民眾,聲討那拉氏,正面和清廷鬥爭。 君主立憲派也就是後來的保皇黨,要憲法又要君主,正是所謂中間路線。 歷史的記錄證明孫中山先生所領導的路線是正確的,那拉氏和君主立憲派而今安在哉! 第二,如何變呢?據梁啓超《新政詔書恭跋》編一簡表: 四月二十三日 上諭定國是,舉辦京師大學堂。 二十五日 上諭引見康有為、張元濟、黃遵憲、譚嗣同,梁啓超著總理衙門查看具奏。 五月初二日 廢八股,科舉四書文改試策論。 十五日 官書局譯書局併入大學堂,梁啓超賞六品銜,辦理譯書局事務。 十六日 論振興農務,著各督撫勸諭紳民,兼采中西各法,切實興辦,不准空言搪塞。 十七日 懸賞勸獎鼓勵工藝新書新法新器,准予專利售賣,並創建學堂,開闢地利,興造槍炮等廠,照軍功例,給予特賞。 二十一日 裁併綠營練勇,改練西法洋操。 二十二日 令地方興辦中學小學,保護教堂,不准再有教案。 二十三日 舉辦經濟特科。 二十八日 水陸各軍,裁空糧,節餉需。 六月初一日 制定科舉章程。 初八日 上海《時務報》改為官報。 十一日 各省學堂特派紳士督辦。刪改衙門則例。 二十三日 上諭褒獎湖南巡撫陳寶箴講求新政,銳意整頓。籌辦水師鐵路礦務等專門學堂。 二十九日 於京師設立農工商總局,各省府州縣,皆立農務學堂,開農會,刊農報,講農器。各省設農工商分局。 七月初十日 上海設立編譯學堂,書籍報紙,一律免稅。 十三日 各省設立商會,上海設總商會。 十四日 裁撤冗官,詹事府、通政司、光祿寺、鴻臚寺、太常寺、太僕寺、大理寺歸併內閣及禮、兵等部,裁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裁東河總督及糧道、鹽道。 二十日 楊銳、劉光第、林旭、譚嗣同賞加四品卿銜,在軍機大臣章京上行走,參與新政事宜。 二十三日 設立醫學堂。 二十六日 設立茶務學堂及蠶桑公院。 二十七日 籌辦速成學堂。勸諭紳民創設報館。 八月一日 戶部編歲出歲入表頒行天下。袁世凱以侍郎候補,責成專辦練兵事務。 很明白,變的是形式,把書院改學堂,沒有提及經費設備師資圖書儀器。廢了八股文,改為新式時務八股。練新軍以用西法操練為要著。振興實業,多添了若干新式衙門。興辦農務,創辦學堂,建立工廠,都用一紙諭旨交紳士去做。果然,如康有為所建請的「詔令日下」,可是「百舉」並不維新。 改革不但限於形式,而且只是文字上的。五月二十八日諭旨:「當茲時事多艱,朕宵旰焦勞,力圖振作,每待臣下以誠,而竟不以誠相應。各該疆臣身膺重寄,具有天良,何至誥誡諄諄,仍復掩飾支吾,苟且塞責耶!」七月初十日上諭:「近來朝廷整頓庶務,如學堂、商務、鐵路、礦政,一切新政,迭經諭令各將軍督撫切實籌辦,乃各省積習相沿,因循玩懈,雖經嚴旨敦迫,猶復意存觀望。」說明新政的推行,只限於文字,沒有絲毫現實的意義和作用。 新政一方面只是形式上、文字上的藍圖。另一方面當時最重要的問題,人民的痛苦,沒有一字提到,人民的要求,沒有一句話說到。談改革而不顧到人民,設新政而不為人民生活福利著想,即使退一步說,沒有政變,這一連串的所謂新政,果真著著推行,也無救乎清皇朝的覆滅,也無法抵抗外來的侵略,這批士大夫還是不免「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只好到海外去保皇! 三、搖身一變 五十年前的士大夫,今天叫作知識分子,搖身一變,人名變了,本質沒變。他們仍然主張變,主張變而不亂,主張「不責在上而責我輩士大夫」。五十年的時間不算長,戊戌這一段史實,在今天看起來,還是新鮮的、現實的、具有教育意義的。 (署名劉勉,原載《中建》半月刊3卷6期,194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