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頭案 · 十二、瘋人
我聽到霍桑的話後,一則驚訝,二則慚愧。他的話可信嗎?當初他並不認識尤婦,我也不認識。我完全沒有想到,而他卻能一見便辨出真偽?這麼說來,他的神技真是不可思議。我默默地觀察,他的神色安寧而嚴肅,並不像在開玩笑。
「奇怪!」我問道:「你有什麼根據能看得那末清楚?」
霍桑慢慢地說道:「沒有別的,我是根據情節推敲才知道的。實在我可沒有通天眼睛。你也知道,這件兇案最顯著,最耐人尋味就是屍體無頭。記得嗎?那個周巡官曾作過種種荒誕的假定。當時我把他駁斥得體無完膚,你也是聽到的。我為無頭屍體曾發生過許多疑問:是不是兇手行兇之後把頭切斷,作為報復?但尤婦為人十分嫻靜,怎麼會跟人結下如此深仇?再說,想埋藏人頭而滅跡,更講不通,天下那有這樣愚蠢的人,把頭搬走,把屍體留在那裡?因此我疑心兇手有意藏匿人頭,是怕頭面被人認出來,沒有頭留個身體,人們就無法辨別真相。那末死人果真是尤婦?還是另外一個女人?假使是尤婦,又死在尤家,衣服首飾都沒有更改,把頭取去,有什麼用處?觀察這幾點,我斷定死者不是尤婦而是另外一個婦女。」
我不禁點頭稱讚:「你講得對,照這樣推論,情勢看得清清楚楚,我實在太糊塗了。」
霍桑說道:「原因很簡單,你沒有運用自己的胞子而已。我常說探案並不是困難的事,每逢有疑難題目,若能不偏不倚,站在正中,面面俱到,一定可以找到頭緒,一切不外乎用謹慎的態度,運用自己的頭腦仔細觀察。要是當初我聽到無頭案子,單單覺得十分奇怪詫異,而不去細心調查其究竟,結果恐怕就很難說了。幸虧我看清屍體的形狀而加以推敲,得到幾點證據,解決了許多關鍵問題,於是我深信自己的考慮完全正確,死人決不是尤婦,而是由另一個女子替代的。」
「你是不是從空場上的腳印上獲得痕跡的?」
「顯露此案真情的跡象很多,足印僅僅是其中之一。當初在我驗查屍體時,就獲得了幾點證據,第一是死者皮膚的顏色。你有沒有注意她的手指粗笨?我聽說尤婦是做針線繡花生活的,刺繡是細工,一定不是粗笨的手指所能勝任,這一點豈不可疑?第二是她的戒指。這隻結婚戒指非常奇特,我還特別要你注意,還記得嗎?」
「對,戒指套在無名指的第二節上。據周巡官的意思有人搶戒指,但因指節粗一時未曾拉下來,於是留在第二節。你的意思怎樣?」
霍桑搖頭:「這是一知半解。照他的說法,戒指一定尺寸很小很緊,所以自底根往上拉時,第一節跟手掌之間的手指皮膚應該看來十分緊張,因為用強力把戒指往上拉戴戒子部分的皮膚曾有白色的指環印,事實上都沒有。手指皮膚緊張的部分反而在第二與第一節之間,這是什麼緣故?因為戒指原本不屬於死者,尺寸大小完全不相稱,戴上去時是從指尖推下去,第一節經過,第二節套不過,結果留在第二節上,時間倉促,來不及事前把戒指放寬一點。結果皮膚被拉緊的現象發生在第二節的上面而不是下面,這不講也可以明白的。」
我恍然明白過來,說道:「照你所說,戒指是被兇手勉強套上去,以便冒充尤婦,免得引起偵探的疑惑。周巡官說是有人想把戒指搶走,跟事實恰好相反。」
霍桑說道:「你說得不錯,這是周巡官的失察,他氣焰太甚,心粗腦笨,加上早已有了成見,沒有作深入一步的探究。否則一切跡象十分顯著,如果想一下,任何人都能辨別的。」
我默默思索,當時我自己也是沒有發覺,或許是沒有細察推究,也可能是成見太深,或者兩者兼而有之。我實在無法自我寬解。
霍桑繼續說道:「第三是那血跡十分可疑。殺人再加斷頭,流血必然很多。屍身和地上果然有不少血,但形跡有些異樣。我注意婦人衣服上的斑斑血痕,好像是有意加上去的,而不是自然沾染上去的。地上的血都已疑結成塊,婦人頭項間的血雖然已經凝結,但顏色不容易辨別,不過兩者比較,仍舊看得出有所不同。除此以外,衣服紐扣沒有全部扣好,襟袖十分縐折,這等等都證明兇手在換衣服時相當慌張失措,而不能整齊有序。」
我插口道:「我記起來了,你曾對死者的鞋子作過仔細的觀察,是不是大小尺寸不相稱?」
霍桑點頭道:「對了,腳的尺寸大於鞋子,那鞋子很窄,手一模立刻可以明白。若不是細心人,往往就忽略過去。」
「此外還有其他的證據嗎?」
「還有兩點是全案的關鍵,一是腳印、二是失掉的棉襖,巡官指出棉襖是用去包裹人頭的,這又是被他的成見誤了事。尤婦既然把黑色縐綢的棉襖移到屍體身上,外邊夜深天寒,單衣不足以禦寒,因此把青布棉襖穿著走了。」
「那末腳印呢?」
「腳印有男女兩種,出進看得十分清楚,你不是見過嗎?男子的腳印,進去深,出去淺,河岸邊還有一個極深的鞋跟印子,似乎他上岸走進屋於時身上背負著重東西,走出去當然輕得多,那時我假定男子即是兇手,而女子腳印是尤婦。依此類推,得知屍體是兇手從外邊移進來的。初起,男子用船把屍體運到,背負上岸,先在屋外停留,後來與尤婦商量妥洽,於是把屍體拿進屋子將尤婦的衣服換上去,再把戒指等戴上去,布置好,才帶尤婦離去。當時我作如此解釋,自以為很恰當,我才深信跟尤敏毫無關係,和小牛等也是沒有牽涉。因為案情奇持,兇手是誰一時很難決定,唯一的線索是腳印,我就跟著腳印作種種的分析。」
我點頭道:「那末當時你還不知道代替尤婦的死人是誰?」
霍桑皺皺眉說道:「對。對於阿香的事我曾有懷疑,但還沒有十二分的把握。」
「你怎會疑惑到阿香身上去?」
「沒有別的理由,我既然疑惑尤婦沒有死,而且跟著人走掉,知道這件案子主要原因不外是男女情愛。據倪三及尤婆婆的報告說,尤婦深居簡出,平日來往而能談的人只有阿香。這個婢女是尤婦娘家的人,情形大可懷疑。我想尤婦若有什麼戀愛史,一定發生在她結婚之前,難道阿香是傳信的人?果然不錯,人們所謂情海就是禍海,兩者之間本來也只是一線之差,凡是身入其境的人,禍福不可測。後來我特地到王家去打聽,得知尤婦的父親王景綏做人卑鄙而貪婪,絕對不是肯慷慨解囊接濟別人的長者,他們家中並沒有一個名叫阿香的婢女。我更加疑惑。記得兇案發生後第一次報惡消息時,王家沒有一個人到場,王家跟尤家平時絕對不來往。我由此推理,平時交往一定另有別人。查到這個地步我才明白阿香一定是為尤婦通信息的中間人,或者說阿香是尤婦的代死的替身。」
霍桑伸展兩腿,休息一下,點燃一支煙,舒松著神經。我默默思付剛才我朋友所說的一切,對比案情,種種都符合關節。他事前就能洞悉其中的幽隱,眼力確有獨到之處,我稱他「獨具隻眼」,他可以受之無愧。我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他的睿智,他的敏捷,他的機警,都不是言語可以形容。
不一會,霍桑說道:「包朗,兇案中所有的疑跡,我已經都向你分析解釋清楚。留下來還有一點:你曾經問過,你認為兇手租船時,不租城河中的散船,偏要到船廠去租借,如此豈不是反而留下蹤跡被人偵查出來?現在你既已知道到船廠去租船的目的是運屍體。當初我差遣金聲到船廠去打聽,就是這個緣故。現在你明白了嗎?」
我說道:「這樣看來,散船一定有船夫跟著,要干秘密勾當就不方便,船廠租船是沒有船夫的,因此像你訴說兇手不租散船而特地到船廠去租船用。」
霍桑點點頭,沒有答覆我,自顧自在地抽菸。
我笑道:「霍桑,你老兄對付這件案子,可以說敏捷極了,不過有一點是你失著之處!」
霍桑立刻把煙尾丟掉,拾起頭,神色很正經,問道:「哪一點?」
我說:「昨天傍晚,夢生來過寓所兩次,你回家,我向你報告,你一點不在乎,反責怪我大驚小怪,這豈不是你的失著之處?」
霍桑微微有些臉色泛紅,說道:「沒有錯,這些事本來在我預料之中,然而你的報告過分簡單,只說客人很古怪,沒有說清楚怪客的身材形狀。這些方面你可不能推卸責任呀!」
我笑道:「霍桑,你真俏皮而狡猾,就是這一點失著,你還想把過錯放在我頭上?」我略停頓一下,再鄭重地說道:「要是夢生昨夜到寓所,你見到他,並對他表示同情,我想這件案子就不會有這樣悲慘的結局,對不對?」
霍桑嘆道:「一點不錯。現在的結局競如此悲慘,我心中好難受,實在不忍看,可是我無能為力呀!」說完慨然長嘆。
三天之後,法院判結這件慘案。霍桑本人出庭作證。
小牛和李麻子無罪釋放,尤敏當然也恢復自由。沒有想到第二天倪三忽然來報告,他說自作聰明的周巡官告訴他,尤敏忽然變得瘋瘋癲癲,不能任他自由在外,釋放之後,又被轉送到瘋人院去。
我驚異地問道:「尤敏發瘋了嗎?」
霍桑卻像往常一樣很平靜。
他說道:「我早預料到他會發瘋,今天證實不錯。只要看他向警察局招供,自認是殺妻的兇手,便可知他的頭腦已經不清醒。這裡莫須有的供詞根本沒有人強迫他說,一定是因為他神志不清的緣故。」
我問道:「為什麼他會瘋癲?」
霍桑道:「他是一個不知道節制的狂飲縱賭的人,神經一定十分衰弱。那天晚上酩酊大醉回家受到的驚嚇可不小,加上法律上嚴厲的刑罰,即使平常人也會嚇得發狂更何況是尤敏?」
我嘆息道:「尤敏的下場,實在是他母親的過失,不肯好好教養而只知溺愛。今後老婆婆要吃苦了。」
霍桑糾正我的話說道:「你發表的意見還沒有說到根本的原因。我們應該明白,尤敏的墮落,固然是母親的溺愛,但社會也應該負一部分責任。譬如社會上許多賭博場所和妓院淫窟的後面都有惡勢力的包庇,青年墮落後就不能自拔。這是主要原因。尤敏發狂瘋癲,他母親有責任,我猜想說不定尤老婆也會瘋癲,那又是誰的過失?是尤婆婆自食其果呢?還是社會給她的恩賜?我可沒有辦法作答了!」
我聽到此處,只有長嘆,找不出適當的語言。霍桑則頹然而若有所失,他沉默著不再說話,只是跟我相對感慨而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