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愛我 · 道德與小說

勞倫斯 《無人愛我》
藝術的任務是展現人與其周圍世界在活生生之時的關係。人類總在舊的恢恢關係網中掙扎,「時代」離活生生之時要久遠得多,而藝術卻總是超前於「時代」的。 當梵·高57繪向日葵時,他揭示的或獲得的是一瞬間作為一個人的他與作為向日葵的向日葵之間的活的關係。他的繪畫壓根兒不是再現向日葵本身。我們永遠也弄不清向日葵自身是個什麼物件。而照相機可以比梵·高幹得完美得多,它可以照下完美的視覺形象來,梵·高則差遠了。 畫布上的視覺現象是全然不可捉摸、難以言表的第三者——不是那向日葵,也不是梵·高,而是這兩者結合的產物。畫布上的視覺形象與畫布、顏料、作為人的有機體的梵·高以及作為植物有機體的向日葵永遠不可同日而語。你無法衡量甚至無法描述畫布上的視覺形象。這視覺形象,說實在的,只存在於大有爭議的所謂第四維空間58中。在可度量的空間中它是不存在的。 這是在某一時刻一個人與一朵向日葵之間完美關係的展現。它既不是鏡中人也非鏡中花,它不在任何東西之上下,也不橫跨什麼東西。它在一切東西之間,在第四維空間中。 對人類來說,這種人與其周圍世界之間的完美關係就是人類的生命本身。它具有永恆與完美這種四維空間的性質。但是它是倏忽即逝的。 人與向日葵在形成新的關係的那一刻就雙雙失去了自身。一切事物之間的關係都在悄然變化中一天天地變化著。因此,那揭示或獲得另一種完美關係的藝術將永遠是嶄新的。 同理,那些存在於純關係的不可度量空間中的東西是無所謂死也無所謂生的,是永恆的。這就是說,它給予我們一種超越生與死的感覺。我們說一頭亞述國59的獅子或一頭埃及蒼鷹頭還「活著」,我們這話的真正意思是它超越了生命,因此也就超越了死亡。它給我們的就是那種感覺。既然一頭亞述國的獅子和埃及的鷹頭給我們的感覺是無限珍貴,這說明我們內心深處也一定有什麼東西是超越生與死的,它就如同天上那點燃夜與晝的星辰一樣自有史以來就一直是對人類寶貴的東西。 思量一下,我們會發現我們的生命就寓於我們自己和周圍活生生世界的純粹關係的形成之中。我就是通過如下途徑「拯救我的靈魂」的:完善我與另一個人、別人、一個民族、一個種族、動物、盛開鮮花的樹、土地、天空、太陽、星星和月亮之間純粹的關係。這是無數純粹的關係,或大或小,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數也數不清。就是這種關係使我們永恆——我們每一個人,我和我正鋸著的木頭,我所服從的力量,我和我手中揉著的做麵包的麵團,我和我書寫時的這個動作及我和我所有的這一點金子。這個,如果我們懂得它的話,就是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永恆——我與我周圍全部世界之間微妙而完美的關係。 而道德就是我與周圍世界之間永遠微微顫動和變化著的天平,這天平先於一種真正的關係而存在,同時也伴隨著這種關係。 現在我們看出小說之美及其偉大價值何在了吧。哲學、宗教和科學都忙於把事物固定住,以求獲得一種穩定的平衡。宗教只有一個在說「你應該,你不應該」的上帝,每次他都斬釘截鐵。哲學的概念是固定的;科學有自己的「定律」。這些東西總是想把我們釘在這棵或那棵樹上才罷休。 可小說卻不這樣。小說是人類迄今發現的細微內在聯繫的集大成者。任何東西只要是在自身的時間、地點和環境中就是真實的,否則就是虛假的。如果你想在小說中把什麼釘住,那麼,不是你把小說給害了就是小說自己站起來帶著這枚釘子一走了之。 小說中的道德是顫動不穩的天平。一旦小說家把手指按在天平上按自己的偏向意願改變其平衡,這就是不道德了。 現代小說似越變越不道德了,因為小說家正趨於把手指愈來愈有力地壓在天平上:不是偏向純粹的愛就是偏向於無法無天的「自由」。 當然,一般來說小說並不因小說家有任何明顯的觀點或目的而顯得不道德。所謂不道德指的是小說家不能自持的、無意識的偏向。愛本來是一種很偉大的情緒,可當你寫起小說來沉溺於對愛的偏向,把愛當成最高的、唯一值得為其而活的情感來寫,那你就會寫出一部不道德的小說來。 這是因為,沒有哪種情感是至高無上、唯一值得讓人視同生命的。全部的情感都用於獲得一個人與他人、他物、他事之間的活生生關係上。 全部的情感,包括愛和恨、怒與柔,都用於調整兩個頗有價值的人之間頻頻振盪不定的天平。如果小說家把手指壓在天平上,偏向愛、柔情、甜蜜、淡雅,他於是就犯了一個道德錯誤——他阻礙了純粹關係與聯繫這最重要事物的可能性。而一旦他抬起手,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可怕的反作用——走向仇恨、野蠻、殘酷和毀滅。 生活就是如此,相反的東西在一個震顫的天平中心上搖擺著。父親犯下的罪會使兒子得到懲罰60。如果父輩把天平壓向愛、淡雅和創造,到了第三、第四代人那裡,天平會劇烈地倒向仇恨、憤怒和毀滅。我們必須隨時調整自己才對。 在各種藝術形式中,數小說最需要天平的顫抖了。「甜蜜」的小說愈是作假就愈是不道德,相比之下,倒是那些刺激性情節的小說更道德些。 那些寫得精明但又說不清道不明外加玩世不恭的小說也是一樣,在這些小說中你盡可以為所欲為,怎麼著都無甚關係,因為作者認為做什麼都一樣。照這說法,賣淫也同其他東西一樣是「生命」。 這說法全然不著邊際。一件事並不因為有人為之就成為生命。藝術家應該明白這一點才對。一個普通的銀行職員買了一頂新草帽,這根本不是什麼「生命」,只是一種存在罷了,就如同每日三餐,但並非是「生命」。 所謂生命指的是某種閃爍著的具有第四空間性質的東西,如果那銀行職員確實為他的帽子感到高興,與帽子之間建立起了一種活生生的關係,頭戴草帽走出商店時跟換了個人似的神采奕奕,那麼這就是生命。 妓女也是一樣。如果一個男人與她之間建立起了活生生的關係,哪怕只是一瞬間,這也是生命。反之,如果他們之間只是金錢和行為的關係,那麼這關係就算不得生命,只能稱之為骯髒,是背叛生命。 如果一部小說揭示的是真實而生動的關係,不管是什麼樣的關係,這部小說就算得上一部道德作品。如果小說家尊重這種關係,他的小說就會成為一部偉大的小說。 有不少關係就不真實。比如《罪與罰》中那年輕小伙子61為了六個便士而殺死了一位老婦人,儘管這事情很實在,可它永遠也不會讓人覺得真切。殺人者與老婦人之間的關係天平全無平衡可言,簡直一團糟。它是實事兒,可它永遠也算不上是「生命」。 在另一方面,通俗小說則不過是在炒剩飯,把舊的關係翻新花樣兒,如《如果冬天將至》那樣62。這種換湯不換藥的做法也是不道德的。甚至大畫家拉斐爾也不過是給舊的經驗穿上新的美麗衣裳。這種做法只能讓芸芸眾生得到一種暴食暴飲的痛快感:縱情於聲色。幾個世紀以來男人們都把他們心目中理想的肉感女人稱作:「她是拉斐爾筆下的聖母。」而女人們呢,她們只把這當成是對她們的一種污辱而已。 要獲得一種新的關係是痛苦的,永遠會是如此痛苦的。所以生命永遠會使人痛苦,因為真正的肉慾放縱在於重演舊的關係,至多只能獲得一種酗酒後的快感,這不免有點墮落之嫌。 每次我們欲與某人某事結成一種新的關係時總是要痛苦的。因為這意味著與舊的聯繫作鬥爭,要取代舊的,這永遠不會是件愉快的事。再說,在活生生的事物之中要做出調整亦意味著各自的鬥爭,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鬥爭的雙方都要在對方中「尋到自己的自我」,通過尋找自我而否定自我從而達到協調。一旦雙方要尋找絕對的自我,這種鬥爭將會導致死亡。所謂「激情」就是這東西。另一方面,當一方徹底屈從於另一方時,這是一種犧牲,其實也是一種死亡。所以,那《永恆的仙女》63隻永恆了十八個月就死了。 這些仙女是水性楊花的,但她們本來應該是固守本分的。至於男人,接受她們的犧牲是不夠男子氣的做法,男人應該做一個男子漢。 還有第三種選擇,這既不是犧牲也不是戰死,而是各自尋求與對方結成真正的關係。為此,每個人都要對自己誠實,固守自我,讓這種關係自然而然地形成。這首先需要勇氣,其次需要原則。既有勇氣承認自己的生命衝動,也勇於接受別人的生命噴薄。所謂原則,就是不要強行超越自我。而一旦超越了自己,就要勇於承認事實,而不要為此抱怨。 很明顯,讀一本全新的小說總是要令人感到創痛的——不同程度上的創痛。總會有抵抗力在作祟。這正如同看新繪畫,聽新音樂。你盡可以通過這些新東西所激起的阻抗力和最終被迫認可它們的程度來估量它們的真實。 對人類來講,最偉大的關係不外乎就是男女間的關係了。至於男人與男人、女人與女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則次之。 而男女間的關係永遠是變化著的,永遠是通往人類生活的新的中心線索。這裡的關鍵是關係本身,而非男人、女人及男女關係的偶然結果——孩子。 你若想給男女之間的關係貼上標籤使其維持現狀,這做法會是徒勞的,沒門兒。你倒不如給彩虹或雨水貼上標籤試試看。 說到愛的約束,最好是一感到它約束得發痛就棄之。如果說男女一定要相愛,真是荒謬之至。男人和女人永遠是微妙而又在變化中聯繫在一起的,沒必要用什麼「契約」把他們約束在一起。最道德的事就是讓男人忠於自己的男子漢之道,女人忠於自己的女人之道,從而讓男女間的關係自然而然地形成。因為,對各自雙方來說這都是生命。 如果我們講道德,那麼我們就不要給什麼都釘上釘子,既不要把雙方釘在一起也不要釘第三方即雙方的關係,這種關係永遠是我們各自的魔鬼。每個十字架上釘人都需要五枚釘子,四根短的,一根長的,每一根都很可怕。可是一旦你試圖把這種關係釘住並在上面書寫「愛」而不是「這是猶太人之王」,你就會沒完沒了地到處去釘釘子。甚至基督都稱之為「聖靈」,那意思是說你是無法誘惑它的,它是神聖的。 小說是揭示我們活生生關係變化之虹的最佳手段。小說可以幫助我們生活,而別的東西就做不到這一點,反正經文是做不到這一點的。當然,這要求小說家不要在天平上施加壓力。 一旦小說家把手指按在天平上施加壓力,他就篡改了男人與女人,只能與那傷感小曲如《善良之光引路》64之類的惡作劇相媲美,這類東西只能幫倒忙,腐蝕這一代人的骨髓。 (1925年夏天,勞倫斯從墨西哥回到自己在美國新墨西哥州的農場養病。這時他已經確診患有肺結核,等於被判了死刑,因為在沒有抗生素的年代肺結核被視為絕症。但他還是帶病修改了長篇小說《羽蛇》,並完成了話劇《大衛》的劇本。他感到必須思考一下小說與道德的關係,就寫了《道德與小說》、《關於小說》這兩篇文藝隨筆,都是先在美國發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