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些流浪的中國人 · 國文國語——同一種文化,同一種根
我們中國文字,因為是單音,有一種特別優異的功能,幾個字適當地連綴起來,可以獲致巧妙的聲韻音節的效果。單就這一點而論,西方文字,無論是講究音量的或重音的,都不能和我們的文字比。
國文與國語
國文與國語是兩件東西。會說國語的人,可能還是文盲。文字是書寫閱讀的,語言是口說耳聽的。
但是國文與國語的關係仍然是很密切的。先有語言,後有文字,這是一般的通例。語言是隨時在變的,所以文字一定也跟著變。如果文字固定不變,只能書寫閱讀,不能口說耳聽,則是死文字,如希臘文拉丁文等是。
我們中國的文字,是活文字,不是死文字,至少不像希臘拉丁文那樣的死。可是,由於幾千年來教育未能普及,識字的人太少,而少數的知識分子又格於形勢,偏於保守,動起筆來不是效法周秦,便是模擬漢唐,以至於所謂國文與國語脫節,只能供少數人的使用賞玩。兒童學語,不消一年半載,便能牙牙上口。若是要文字精通,便非積年累月痛下苦功不可。傳統的國文和日常的語言,其間的距離太遠了一點。其距離至少是和「古英文」或「中古英文」與現代英語之距離一樣的遠。這是很不幸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言文一致」原是一個理想,事實上是不可能的,我還不知道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在任何時代能言文一致。言與文雖然不能一致,不過也不可距離太遠。距離太遠,則為大多數人想,甚不方便。會說本國語而還要花費好多年的時光去學習本國文,實在是冤枉。所以白話文運動是確乎合於時宜的。
「白話文」者,乃是接近白話之文。白話文仍然是文,並非白話,並非是把口說的白話逐字逐句地寫在紙上之謂。如謂嘴裡說的話,筆錄下來,即能成文,恐天下無此便宜事。「出口成章」,那是要傳為美談的。白話文既仍然是文,當然還是要具備「文」的條件,章法、句法、聲調、辭藻仍然是要考究的。所以白話文仍然是要學的,不過學起來要比學唐宋古文便利得多。
不要以為話是人人會說的。有許多人硬是不會說話。有人說話囉唆,不中肯綮,有人說話顛三倒四,語無倫次,有人說話濫用名詞,有人說話詞不達意,說話而能清楚明白簡潔了當,並非是易事。「言為心聲」,頭腦清楚,然後才能說話清楚,思想周到,然後才能說話周到。會說話,然後就比較容易會寫白話文了。所以白話文運動,一方面要把文從傳統的古文的藩籬里解放出來,一方面也要努力把一般人的說話方式儘量地予以訓練,使之較接近於文(我並不鄙視俗俚的語言,有時這樣的語言還很能傳神,經過選擇後亦可被吸收成為文字中的用語,不過文究竟是文)。
白話文運動不是偶然的。清末,八股廢,學校興,淺近的文言一時成為風尚。我還記得,我小時候讀的國文教科書,是「一人,二手。開門,見山。大山,小石。水落,石出……」這和「人之初,性本善……」已經大大不同了。到「五四」運動以後,也許是受了一點外國的影響,這才有「小貓叫,小狗跳……」「來,來,來上學」之類的課文。小學生學國文,宜先從學說話起。說話的訓練實在即是思想的訓練。
古文還是要讀的。其中的章法句法辭藻都是很有價值的。不過要在白話文通了之後再讀為宜。這是一個程序的問題。對於專門研究中國文學的人,古書古文讀得越多越好,因為這是他的專門的學問;對於一般的人,當適可而止,勻出工夫來做別的事情。白話文通了之後再讀古文,可以增加許多行文的技巧,使白話文變得簡潔些,使白話文更像文。試看許多白話文的作家,寫出文章如行雲流水,清楚明白,或委婉多姿,或乾脆利落,其得力處不在白話,而在於文。胡適之先生常自謙地說,他的文章像是才解放的小腳,受過過多的束縛,一時無法回復自然。這完全是他的謙虛。有幾個人能寫出像他那樣的清瑩透底的文章?依我看,小學及初中完全讀白話文,高中完全讀古文,應該是最妥當的辦法。小學注意語言,初中注重文字,循序漸進。
講到國文教學,在教材教法方面,均應隨時研究改良。最要緊的是,要認清國文教學的目的是什麼。我以為其目的是在訓練學生使用本國的語言文字以求有效地表達思想。如果這個目的不錯,那麼在國語國文課程之內,應採取純粹與這目的有關的材料做教材。有人常把「國學」與「國文」連在一起。我不輕視「國學」,雖然我不大清楚「國學」是什麼。如果「國學」即是中國的文學、歷史、哲學的話,那麼「國學」一詞實無存在之必要,應分列為「中國文學」、「中國歷史」、「中國哲學」。國文當然也要有內容,本國文史的古典作品正不妨作為國文的資料,這話當然也有道理,不過如果我們不忘記國文的目的,則這些古典作品似應加以改寫,使之簡化,然後再編為國文資料。例如,在英美,荷馬的故事,中古的傳奇,對於每一高等學校的學生都耳熟能詳,但並非是由於直接地讀過那些古典原作,讀的乃是經過重寫改編的古典作品。我們的國文教學,也應該認清目標,慎選教材。我們中國古代的文化,確實值得我們珍視,確實值得令每一國民都有相當的認識,但是方法盡有的是,似不可令「國學」占去國文的一部分的地位。以高中及大一而言,與其選讀深奧的古典作品,不如選讀與現代生活有關的資料。有一個時期,國語與常識合編,我覺得那方向是對的,後來不知怎麼又改變了。
教學方法,對於低年級的教學最宜講究。這一套方法應求其現代化、科學化。英美學校之教英文,亦即他們的國文,在方法上我想一定有足資我們借鑑的地方。這有待於開明的專家們去努力研究。
中國語文的三個階段
語文和其他的人類行為一樣,因人而異,並不能是到處完全一致的。我們的國語國文,有其基本的法則,無論在讀法、語法、句法,各方面都已約定俗成,通行無礙。但是我們若細按其內容,便會發現在成色上並不盡同,至少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粗俗的、標準的、文學的。
所謂粗俗的語文,即是指一般文盲以及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民眾所使用的語文而言。從前林琴南先生攻擊白話文,斥為「引車賣漿者流」所使用的語文,實即指此而言。這一種語文,字彙很貧乏,一個字可以當許多字用,而且有些字有音無字,沒法寫出來。但是在詞彙方面相當豐富,應事實之需要隨時有新詞出現。這種語文,一方面固然粗俗、鄙陋、直率、淺薄,但在另一方面有時卻也有樸素的風致、活潑的力量和奇異的諧趣。方言土語也是屬於此一範疇。
粗俗的語文儘管是由民眾廣泛地在使用著,究竟不足為訓。所謂語文教育的目的,大部分在於標準語文的使用之訓練。所謂標準語文,異於方言土語,是通行全國的,而其詞句語法皆合於一般公認的標準,並且語句雅馴,不包括俚語鄙語在內。我們承認北平區域的語言為國語,這只是說以北平區域的發音為國語的基準,並不包括北平的土語在內。一個北平的土著,他的國語發音的能力當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他的每個字的讀音未必全是正確,因為他有許多土音夾雜在內。有人勉強學習國語,在不該加「兒」字的地方也加「兒」,實在是畫蛇添足。
標準語寫出來不一定就是好的標準文,語與文中間還是有一點距離的。心裡怎樣想,口裡怎樣說,筆下怎樣寫——這道理是對的,但是由語變成文便需有剪裁的功夫。很少的人能文不加點,更少的人能出口成章。說話雜七雜八,行文拖泥帶水,是我們最容易犯的毛病。語體文常為人所詬病,以為過於粗俗,縱能免於粗俗,仍嫌平庸膚淺,甚至囉唆無味。須知標準語文本身亦有高下不同的等級,未可一概而論。「引車賣漿者流」的粗俗語文,固無論矣,受過教育的人,其說話作文,有的簡截了當,有的冗沓枝節,有的詞不達意,有的氣盛言宜。語文訓練便是教人一面怎樣說話,一面怎樣作文,話要說得明白清楚,文要寫得乾淨利落。
語文而達到文學的階層便是最高的境界了。文學的語文是供人欣賞的,其本身是經過推敲的,其措辭用字千錘百鍊以能充分而適當地表達情意為主。如何使聲調保有適當的節奏之美,如何巧妙地使用明譬與暗喻,如何用最經濟的手法描寫與陳述,這都是應在隨時考慮之中的課題。一個文學作家如果缺乏一個有效的語文工具,只能停滯在「清通」的階段,那將是很大的缺憾。因為「清通」的語文只能算是日常使用的標準語文,不能符合文學的需要。固然,絢爛至極趨於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之平,那淡不是淡而無味之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種藝術韻味,與那稀鬆平常的一覽無遺的標準語文是大不相同的。文學的語文之造詣,有賴於學力,亦有賴於天才。而且此種語文亦只求其能適當,雕琢過分則又成了毛病。
這三種語文雖有高下之不同,卻無優劣之判。在哪一種環境裡便應使用哪一種語文。事實上也沒有一個人能永遠使用某一階層的語文,除非那一個人永遠是文盲。粗俗的語文在文學作品裡有時候也有它的地位,例如在小說里要描寫一個市井無賴,最好引用他那種粗俗的對話。優美的文學用語如果用在日常生活的談吐中間,便要令人覺得不親切、不自然,甚至是可笑。對語文訓練感興趣的人,似應注意到下列三點:粗俗的方言俚語應力求避免,除非在特殊的機緣偶一使用;標準語文應力求其使用純熟;文學的語文則有志於文藝創作者必須痛下功夫勤加揣摩。
作文的三個階段
我們初學為文,一看題目,便覺一片空虛,搔首踟躕,不知如何落筆。無論是以「人生於世……」來開始,或以「時代的巨輪……」來開始,都感覺得文思枯澀難以為繼,即或搜索枯腸,敷衍成篇,自己也覺得內容貧乏索然寡味。胡適之先生告訴過我們:「有什麼話,說什麼話;話怎麼說,就怎麼說。」我們心中不免暗忖:本來無話可說,要我說些什麼?有人認為這是腹笥太儉之過,療治之方是多讀書。「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固然可以充實學問增廣見聞,主要的還是有賴于思想的啟發,否則縱然腹笥便便,搜章摘句,也不過是餖訂之學,不見得就能做到「文如春華,思若湧泉」的地步。想像不充,聯想不快,分析不精,辭藻不富,這是造成文思不暢的主要原因。
渡過枯澀的階段,便又是一種境界。提起筆來,有個我在,「縱橫自有凌雲筆,俯仰隨人亦可憐。」對於什麼都有意見,而且觸類旁通,波瀾壯闊,有時一事未竟而枝節橫生,有時逸出題外而莫知所屆,有時旁徵博引而輕重倒置,有時作翻案文章,有時竟至「罵題」,洋洋灑灑,拉拉雜雜,往好聽里說是班固所謂的「下筆不能自休」。也許有人喜歡這種「長江大河一瀉千里」式的文章,覺得裡面有一股豪放恣肆的氣魄。不過就作文的藝術而論,似乎尚大有改進的餘地。
作文知道割愛,才是進入第三個階段的徵象。須知敝帚究竟不值珍視。不成熟的思想,不穩妥的意見,不切題的材料,不扼要的描寫,不恰當的詞字,統統要大刀闊斧地加以削刪。芟除枝蔓之後,才能顯著整潔而有精神,清楚而有姿態,簡單而有力量。所謂「絢爛之極趨於平淡」,就是這種境界。
文章的好壞,與長短無關。文章要講究氣勢的寬闊、意思的深入,長短並無關係。長短要求其適度,性質需要長篇大論者不宜過於簡略;性質需要簡單明了者不宜過於累贅,如是而已。所以文章之過長過短,不以字數計,應以其內容之需要為準。常聽見人說,近代人的生活忙碌,時間特別寶貴,對於文學作品都喜歡短篇小說、獨幕劇之類,也許有人是這樣的。不過我們都知道,長篇小說還是有更多的人看的;多幕劇也有更多的觀眾。人很少忙得不能欣賞長篇作品,倒是冗長無謂的文字,哪怕只是一兩頁,懨懨無生氣,也令人難以卒讀。
文章的好壞與寫作的快慢無關。頃刻之間成數千言,未必斐然可誦,吟得一個字拈斷數根須,亦未必字字珠璣。我們欣賞的是成品,不是過程。袁虎倚馬草露布,「手不輟筆,俄得七紙」,固然資為美談,究非常人軌範。文不加點的人,也許是早有腹稿。我們為文還是應該刻意求工,千錘百鍊,雖不必「擲地作金石聲」,總要盡力洗除一切膚泛猥雜的毛病。
文章的好壞與年齡無關。姜愈老愈辣,但「辣手作文章」的人並不一定即是耆耇。頭腦的成熟,藝術的造詣,與年齡時常不成正比。不過就一個人的發展過程而言,總要經過上面所說的三個階段。
漫談讀書
我們現代人讀書真是幸福。古者,「著於竹帛謂之書」,竹就是竹簡,帛就是縑素。書是稀罕而珍貴的東西。一個人若能垂於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讀《易》,韋編三絕,用韌皮貫聯竹簡,翻來翻去以至於韌皮都斷了,那時候讀書多麼吃力!後來有了紙,有了毛筆,書的製作比較方便,但在印刷之術未行以前,書的流傳完全是靠抄寫。我們看看唐人寫經,以及許多古書的鈔本,可以知道一本書得來非易。自從有了印刷術,刻版、活字、石印、影印,乃至於顯微膠片,讀書的方便無以復加。
物以稀為貴。但是書究竟不是普通的貨物。書是人類的智慧的結晶,經驗的寶藏,所以儘管如今滿坑滿谷的都是書,書的價值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價廉未必貨色差,暢銷未必內容好。書的價值在於其內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讀《太平御覽》等書二卷,漏了一天則以後追補,他說:「開卷有益,朕不以為勞也。」這是「開卷有益」一語之由來。《太平御覽》採集群書一千六百餘種,分為五十五門,歷代典籍盡萃於是,宋太宗日理萬機之暇日覽兩卷,當然可以說是「開卷有益」。如今我們的書太多了,縱不說粗製濫造,至少是種類繁多,接觸的方面甚廣。我們讀書要有抉擇,否則不但無益而且浪費時間。
那麼讀什麼書呢?這就要看各人的興趣和需要。在學校里,如果能在教師里遇到一兩位有學問的,那是最幸運的事,他能適當指點我們讀書的門徑。離開學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讀書,永遠不恨其晚。晚,比永遠不讀強。有一個原則也許是值得考慮的:作為一個地道的中國人,有些部書是非讀不可的。這與行業無關。理工科的、財經界的、文法門的,都需要讀一些蔚成中國文化傳統的書。經書當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書也一樣的重要。盲目地讀經不可以提倡,意義模糊的所謂「國學」亦不能饜現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書是我們應該以現代眼光去了解的。
黃山谷說:「人不讀書,則塵俗生其間,照鏡則面目可憎,對人則語言無味。」細味其言,覺得似有道理。事實上,我們所看到的人,確實是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關係安在?何以不讀書便面目可憎語言無味?我想也許是因為讀書等於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書立說必定是一時才俊,與古人游不知不覺受其薰染,終乃收改變氣質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廣,臉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氣,無以名之,名之曰書卷氣。同時在談吐上也自然高遠不俗。反過來說,人不讀書,則所為何事,大概是陷身於世網塵勞,困厄於名韁利鎖,五燒六蔽,苦惱煩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語言有味?
當然,改變氣質不一定要靠讀書。例如,藝術家就另有一種修為。「伯牙學琴於成連先生,三年不成。成連言吾師方子春今在東海中,能移人情。乃與伯牙偕往,到蓬萊山,留伯牙宿,曰:『子居習之,吾將迎師。』刺船而去,旬時不返。伯牙延望無人,但聞海水洞崩坼之聲,山林窅冥,群鳥悲號,愴然嘆曰:『先生將移我情。』乃援琴而歌,曲成,成連刺船迎之而返。伯牙之琴,遂妙天下。」這一段記載,寫音樂家之被自然改變氣質,雖然神秘,不是不可理解的。禪宗教外別傳,根本不立文字,靠了頓悟即能明心見性。這究竟是生有異稟的人之超絕的成就。以我們一般人而言,最簡便的修養方法還是讀書。
書,本身就有情趣,可愛,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書,立在架上,放在案頭,擺在枕邊,無往而不宜。好的版本尤其可喜。我對線裝書有一分偏愛。吳稚暉先生曾主張把線裝書一律丟在茅廁坑裡,這偏激之言令人聽了不大舒服。如果一定要丟在茅廁坑裡,我丟洋裝書,捨不得丟線裝書。可惜現在線裝書很少見了,就像穿長袍的人一樣的稀罕。幾十年前我搜求杜詩版本,看到古逸叢書影印宋版蔡孟弼《草堂詩箋》,真是愛玩不忍釋手,想見原本之版面大,刻字精,其紙張墨色亦均屬上選。在校勘上箋註上此書不見得有多少價值,可是這部書本身確是無上的藝術品。
讀書苦?讀書樂?
從開蒙說起
讀書苦?讀書樂?一言難盡。
從前讀書自識字起。開蒙時首先是念字號,方塊紙上寫大字,一天讀三五個,慢慢增加到十來個,先是由父母手寫,後來書局也有印製成盒的,背面還往往有畫圖,名曰看圖識字。小孩子淘氣,誰肯沉下心來一遍一遍地認識那幾個單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撫慰,甚至糖果的獎誘,我想孩子開始識字時不會有多大的樂趣。
光是認字還不夠,需要練習寫字,於是以描紅模子開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煙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幾千年」。手搦毛筆管,硬是不聽使喚,若不是先由父母把著小手寫,多半就會描出一串串的大黑豬。事實上,沒有一次寫字不曾打翻墨盒硯台弄得滿手烏黑,狼藉不堪。稍後寫小楷,白摺子烏絲欄,寫上三五行就覺得很吃力。大致說來,寫字還算是愉快的事。
進過私塾或從「人,手,足,刀,尺」讀過初小教科書的人,對於體罰一事大概不覺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們傳統的教學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記於心,那是天才的行徑;普通智商的兒童,非打是很難背誦如流的。英國十八世紀的約翰孫博士就贊成體罰,他說那是最直截了當的教學法,頗合於我們所謂「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師大概都愛抽旱菸,一二尺長的旱菸袋總是隨時不離手的,那菸袋鍋子最可怕,白銅製,如果孩子背書疙疙瘩瘩的上氣不接下氣,當心那菸袋鍋子敲在腦袋殼上,「砰」的一聲就是一個大包。誰疼誰知道。小學教室講台桌子抽屜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條,古所謂檟檚,也就是竹板一塊,打在手掌上其聲清脆,感覺是又熱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沒嘗過打手板的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體罰懸為禁例,偶一為之便會成為新聞。現代的孩子比較有福了。
從前的孩子認字,全憑記憶,記不住便要硬打進去。如今的孩子讀書,開端第一冊是先學注音符號,這是一大改革。本來是,先有語言,後有文字。我們的文字不是拼音的,雖然其中一部分是形聲字,究竟無法看字即能讀出聲音,或是發音即能寫出文字。注音符號(比反切高明多了)是幫助把語言文字合而為一的一種工具,對於兒童讀書實在是無比的方便。我們中國的文字不是沒有嚴密的體系,所謂六書即是一套提綱挈領的理論,雖然號稱「小學」,小學生誰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說文解字》五百四十個部首就會使得人暈頭轉向。章太炎編了一個《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費苦心,誰能背得上來?陳獨秀編了一部《小學識字讀本》(台灣印行改名為《文字新論》),是文字學方面一部傑出的大作,但是顯然不是適合小學識字的讀本。我們中國的語言文字,說難不難,說易不易,高本漢說過這樣一段話——
北京語實在是一種最可憐的方言,總共只有四百二十個音綴;普通的語詞不下有四千個,這四千多個的語詞,統須支配於四百二十個音綴當中。同音語詞的增進,使聽受者受了極大的困難,於此也可以想見了……(見《中國語與中國文》)
這是外國人對外國人所說的話,我們中國兒童國語嫻熟,四聲準確,並不覺得北京語「可憐」。我們的困難不在語言,在語言與文字之間的不易溝通。所以讀書從注音符號開始,這方法是絕對正確的。
《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是舊式的啟蒙教材。《百家姓》有其實用價值,對初學並不相宜,且置勿論。《三字經》《千字文》都編得不錯,內容豐富妥當,而且文字簡練,應該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還有人懷念這兩部匠心獨運的著作,但是對於兒童並不相宜。孩子懂得什麼「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民國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學堂讀過一個時期的小學,記得國文一課是由老師領頭高吟「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全班一遍遍地循聲朗誦,老師喉嚨幹了,就指派一個學生(班長之類)代表他領頭高吟。朗誦一個小時,下課。好多首《詩經》作品就是這樣地注入我的記憶,可是過了五六十年之後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幾首詩的大意。小時候多少時間都浪費掉了。教我讀《詩經》的那位老師的姓名已不記得,他那副不討人敬愛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語文教科書顧及兒童心理及生活環境,讀起來自然較有趣味。民初的國文教科書,「一人二手,開門見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買魚兩尾,步行回家……」這一類課文還多少帶有一點文言的味道。後來仿效西人的作風,就有了「小貓叫,小狗跳……」一類的句子,為某些人所詬病。其實孩子喜歡小動物,由此而入讀書識字之門,亦未可厚非。抗戰初期我曾負責主編一套中小學教科書,深知其中艱苦,大概越是初級的越是難於編寫,因為牽涉到兒童心理與教學方法。現在台灣使用的「國立編譯館」編印的中小學教科書,無論在內容上或印刷上較前都日益進步,學生面對這樣的教科書至少應該不至於望而生畏。
紀律與興趣
高中與大學一二年級是讀書求學的一個很重要階段。現在所謂讀書,和從前所謂「讀聖賢書」意義不同,所讀之書範圍較廣,學有各門各科,書有各種各類。但是國、英、算是基本學科,這三門不讀好,以後荊棘叢生,一無是處。而這三門課,全無速成之方,必須按部就班,耐著性子苦熬。讀書是一種紀律,談不到什麼興趣。
梁啓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學者,他的一篇《學問與興趣》廣受大眾歡迎,很多人讀書全憑興趣,無形中受了此文的影響。我也是他所影響到的一個。我在清華讀書,竊自比附於「少小愛文辭」之列,對於數學不屑一顧,以為性情不近,自甘暴棄,勉強及格而已。留學國外,學校當局強迫我補修立體幾何及三角二課。我這才知道發憤補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數學老師,是真正循循善誘的一個人,他講解一條定律一項原理,不厭其詳,遠譬近喻地要學生徹底理解而後已。因此我在這兩門課中居然培養出興趣,得到優異的成績,蒙准免予參加期終考試。我舉這一個例,為的說明一件事,吾人讀書上課,無所謂性情近與不近,無所謂有無興趣。讀書上課就是紀律,越是自己不喜歡的學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鑽研。克制自己欲望的這一套功夫,要從小時候開始鍛煉。讀書求學,自有一條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啓超先生所倡導趣味之說,是對有志研究學問的人士說教,不是對讀書求學的青年致辭。
一般人稱大學為最高學府,易令人滋生誤解,大學只是又一個讀書求學的階段,直到畢業之日才可稱之為做學問的「開始」。大學仍然是一個準備階段,大學所講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識。所以大學生在讀書方面沒有多少選擇的自由,凡是課程規定的以及教師指定的讀物是必須讀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規定必須讀的,越是不願去讀,寧願自己去海闊天空地窮搜冥討。到頭來是枉費精力自己吃虧,五四時代而不知所從。張之洞的《書目答問》不足以饜所望。有一天幾個同學和我以《清華周刊》記者的名義進城去就教於北大的胡適之先生,胡先生慨允為我們開一個最低的國學必讀書目,後來就發表在《清華周刊》上。內容非常充實,名為最低,實則龐大得驚人。梁啓超先生看到了,憑他淵博的學識開了一個更詳盡的書目。沒有人能按圖索驥地去讀,能約略翻閱一遍認識其中較重要的人名書名就很不錯了。吳稚暉先生看到這兩個書目,氣得發出一切線裝書都丟進茅坑裡去的名言!現在想想,我們當時惹出來的這個書目風波,倒也不是什麼壞事,只是好高騖遠不切實際罷了。我們的舉動表示我們不肯枯守學校規定的讀書紀律,而對於更廣泛更自由的讀書的要求開始展露了天真的興趣。
書到用時方恨少
我到三十歲左右開始以教書為業的時候,發現自己學識不足,讀書太少,應該確有把握的題目東一個窟窿西一個缺口,自己沒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於前,只好惡補於後,而惡補亦非易事。我忘記是誰寫的一副對聯:「書有未曾經我讀,事無不可對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誰的。這副對聯表面上語氣很謙遜,細味之則自視甚高。以上句而論,天下之書浩如煙海,當然無法遍讀,而居然發現自己尚有未曾讀過之書,則其已經讀過之書必已不在少數,這口氣何等狂傲!我愛這句話,不是因為我也感染了幾分狂傲,而是因為我確實知道自己的譾陋,許多該讀而未讀的書太多,故此時時記掛著這句名言,勉勵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歲才知道自動地讀書惡補。惡補之道首要的是先開列書目,何者宜優先研讀,何者宜稍加參閱,版本問題也是非常重要。此時我因兼任一個大學的圖書館長,一切均在草創,經費甚為充足,除了國文系以外各系申請購書並不踴躍,我乃利用機會在英國文學圖書方面廣事購儲。標準版本的重要典籍以及參考用書乃大致齊全。有了書並不等於問題解決,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裡有充分時間讀書?我當時最羨慕英國詩人彌爾頓,他在大學卒業之後聽從他父親的安排到郝爾頓鄉下別墅下帷讀書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窺園之概,然後他才出而問世。我的父親也曾經對我有過類似的願望,願我苦讀幾年書,但是格於環境,事與願違。我一面教書,一面惡補有關的圖書,真所謂是困而後學。例如莎士比亞劇本,我當時熟悉的不超過三分之一,例如彌爾頓,我只讀過前六卷。這重大的觖失,以後才得慢慢彌補過來。至於國學方面更是多少年茫然不知如何下手。
讀書樂
讀書好像是苦事,小時嬉戲,誰愛讀書?即讀書,還要經過無數次的考試,面臨威脅,擔驚害怕。長大就業之後,不想奮發精進則已,否則仍然要繼續讀書。我從前認識一位銀行家,鎮日價籌劃盈虛,但是他床頭擺著一套英譯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閱幾頁,日久讀畢全書,引以為樂。宦場中、商場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讀不倦,可見到處都有讀書種子,以讀書為樂,並非全是只知道爭權奪利之輩。我們中國自古就重視讀書,據說秦始皇日讀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簡公文才就寢。《鶴林玉露》載:「唐張參為國子司業,手寫九經,每言讀書不如寫書。高宗以萬乘之尊,萬畿之繁,乃亦親灑宸翰,遍寫九經,雲章爛然,始終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從前沒有印刷的時候講究抄書,抄書一遍比讀書一遍還要受用。如今印刷發達,得書容易,又有縮印影印之術,無輾轉抄寫之煩,讀書之樂乃大為增加。想想從前所謂「學富五車」,是指以牛車載竹簡,僅等於今之十萬字弱。紀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紙抄寫一部《聖經》需要三百隻羊皮!那時候圖書館裡的書是用鐵鏈鎖在桌上的!《聽雨紀談》有一段話:
蘇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書記》曰:「予猶及見老儒先生言其少時,欲求《史記》《漢書》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書,日夜誦讀,唯恐不及。近歲,市人轉相摹刻諸子百家之書,日夜傳萬紙,學者之於書,多且易致如此,其文詞學術當倍蓗於昔人。而後學之士皆束書不觀,游談無根。」蘇公此言切中今時學者之病,蓋古人書籍既少,凡有藏者率皆手錄。蓋以其得之之難故,其讀亦不苟。到唐世始有板刻,至宋而益盛,雖雲便於學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蓄之而不讀,或讀之而不滅裂,則以有板刻之故。
無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雖似言之成理,但其結論今不如古則非事實。今日書多易得,有便於學子,讀書之樂豈古人之所能想像。今之讀書人所面臨之一大問題乃圖書之選擇。開卷有益,實未必然,即有益之書其價值亦大有差別,羅斯金說得好:「所有的書可分為兩大類:風行一時的書與永久不朽的書。」我們的時間有限,讀書當有選擇。各人志趣不同,當讀之書自然亦異,唯有一共同標準可適用於我們全體國人。凡是中國人皆應熟讀我國之經典,如《詩》《書》《禮》,以及《論語》《孟子》,再如《春秋左氏傳》《史記》《漢書》以及《資治通鑑》或近人所著通史,這都是我國傳統文化之所寄。如謂文字艱深,則多有今注今譯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類,則各隨所願。
人生苦短,而應讀之書太多。人生到了一個境界,讀書不是為了應付外界需求,不是為人,是為己,是為了充實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實而有意義。吾故曰:讀書樂。我想起英國十八世紀詩人一句詩——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從未讀過的書籍,趕快塞進腦袋裡去。」
散文的朗誦
我們中國文字,因為是單音,有一種特別優異的功能,幾個字適當地連綴起來,可以獲致巧妙的聲韻音節的效果。單就這一點而論,西方文字,無論是講究音量的或重音的,都不能和我們的文字比。
《詩經·關雎·序》:「吟詠性情」,疏:「動聲曰吟,長言曰詠。」詩不僅供閱讀,還要發出聲音來吟,而且要拉長了聲音來詠,這樣才能陶冶性情。吟詠也就是朗誦。
詩歌朗誦有不可言傳的妙趣。好多年前我到美國科羅拉多去念書,當地有一位熱愛中國的老太太,招待我們幾個中國學生先到她的家裡落腳。晚飯過後閒坐聊天,老太太開口了:「我好久沒有聽到中國人念詩了,我真喜歡聽那種抑揚頓挫的聲調。今晚你們哪一位讀一首詩給我聽。」她不懂中國語文,可是她很誠懇,情不可卻,大家推選我表演。我一時無奈,吟了賀知章的《回鄉偶書》:「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她聽了微笑搖頭說:「不對,不對,這不是中國式的吟詩。」我當時就明白了,她是要我搖頭晃腦,拉長了某幾個字的尾音,時而「龍吟方澤,虎嘯山丘」,時而「餘音繞樑,不絕如縷」,總之是要靠聲音的高下疾徐表達出一種意境。我於是按照我們傳統的吟詩方式,並且稍微加以誇大,把這首詩再度朗誦了一遍。老太太鼓掌不已,心神領會,好像得到很大滿足的樣子。我問她要不要解釋一下詩中的含義,她說:「沒關係,解釋一下也好,不過我欣賞的是其中音樂的部分。」
英文詩的朗誦,情形不同。一九二五年我在波士頓聽過一次美國詩人弗羅斯特朗誦他自己的詩。入場券五元,會場可容二三百人,聽眾只有二三十人,多半是上了年紀的人。在冷冷清清的氣氛中,弗羅斯特在台上出現了。他生於一八七四年,這時候該是五十左右,但是頭上一團蓬鬆的頭髮已經斑白了。他穿著禮服,向眾一鞠躬,舉起他的詩集開始朗誦。他的聲音是沙啞的,聲調是平平的,和平常說話的腔調沒有兩樣,時而慢吞吞的,時而較為急促,但總是不離正常的語調。他讀了六七首最傳誦一時的詩,包括《赤楊》《雪夜林邊小駐》《補牆》等。觀眾也有人點名一兩首要他朗誦,他也照辦。歷時一小時余。我想其他當代詩人,即使不同作風的如林賽德,如桑德堡,若是朗誦他們的詩篇,情形大概也差不太多。至少我知道,莎士比亞的戲劇在台上演出時,即使是詩意很濃的獨白,讀起來還是和平常說話一般,並不像我們的文明戲或後來初期話劇演員之怪聲怪氣。
以上談的是詩的朗誦。散文也可以朗誦嗎?為什麼不?事實上我們的散文一直是被朗誦著的。記得小時候,老師教我們讀《古文觀止》,選中一篇古文之後並不立刻開講,而是先行朗誦一遍。我的中學老師當中有兩位特別長於此道,一位是徐鏡澄先生,一位是陳敬侯先生,前者江北人,後者天津人,前者朗誦咬牙切齒,聲震屋瓦,後者朗誦輕描淡寫,如行雲流水。但是兩位都能朗誦出文章的韻味。我們細心聆聽,在理解文章的內容之前,已經相當體會到文章的美妙。老師講解之後,立即要我們朗誦,於是全班高唱,如鼎沸,如蛙鳴,如鳥喧,如蟬噪。下課後我們還要在自修時低聲誦讀若干遍,因為下次上課還要默寫。
大概文章不經朗誦,難以牢記在心。像賈誼的《過秦論》,從一開端「秦孝公……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起,波瀾壯闊地推論下去,直到最後「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真是痛快淋漓,大氣磅礴,小時候背誦,到老不忘。而且古今之文,熟讀之後,我們作文雖不必套用它的筆調,但其起承轉合的章法、據辭摛藻的功夫,是永遠值得我們參考的。
詩講究平仄,到了沈約寫《四聲譜》的時候而格外明朗起來。文學和音樂本來有密切關係,《詩經》很大部分是被諸管弦的,《樂府》更不必說。詩而講究四聲八病,那就是表示詩與音樂要漸漸分家了,詩要在文字本身上尋求音樂之美。而文字之音樂成分不外音韻與四聲。散文不押韻,但是平仄還是不能完全不顧的,雖然沒有一定的律則可循。精緻的散文永遠是讀起來鏗鏘有致。賦,介於詩與散文之間的一個型類,是我們中國文學所特有的一項成就。晉孫綽作《游天台山賦》,很是得意,對他的朋友說:「卿試擲地,當作金石聲。」這個比喻很妙。文字而可以作金石聲,其精美挺拔可以想見。我很喜歡研讀庾子山的《哀江南賦》,每朗誦到「孫策以天下為三分,眾才一旅,項籍用江東之子弟,人惟八千,遂乃分裂山河,宰割天下,豈有百萬義師,一朝卷甲,芟夷斬伐,如草木焉」,不禁為其激昂慷慨之文筆,引發無窮之感嘆。「詞雖駢偶,而格取渾成」,不僅是後來的「駢四驪六,錦心繡口」。
古文八大家,沒有一篇精心結構不是可以朗朗上口的。大抵好的文章,必定簡練,字斟句酌!期於至當。《朱子語類》提起歐陽修《醉翁亭記》就是一例,說:「頃有人買得他醉翁亭記稿,初說滁州四面有山,凡數十字,末後改定,只曰:『環滁皆山也』五字而已。」這五個字朗誦起來多麼響亮簡潔!《朱子語類》又說:「向嘗聞東坡作韓文公廟碑,一日,思得頗久,忽得兩句云:『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遂掃將去。」這兩句確是筆力萬鈞,誦將下去,有奔濤澎湃之勢。散文不要排偶,然有時也自然的有駢驪的句子,不必有一定的格律;然有時也自然有平仄的諧調和聲韻的配合。使用文字到了純熟的化境,詩與散文很難清楚地劃分界限。我們朗誦古文有時也就和朗誦詩歌的腔調頗為近似。
白話文可以朗誦嗎?這是個問題。
很多人一直相信,白話文就是「以手寫我口」,口裡怎麼說,筆下就怎麼寫。很多人也確實這樣做,寫出的文字和口說的話並無二致,避免用典,少用成語,不求排偶,不顧平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當然,說話也是頗有藝術的,有人說話有條有理,用字準確,也有人說話雜亂無章,濫用字詞。所以白話文也有不同的成色,或簡潔明了,或冗劣囉唆。不過其為白話文,則其特點是儘量明白清楚地表達作者的情思。白話散文既然是這樣的明白清楚,一瀉無遺,還有加以朗誦的必要嗎?聽人朗誦韓愈的《祭十二郎文》,幾曾聽過人朗誦朱自清的《背影》?
但是古文散文既可朗誦,白話文似也無妨朗誦。且舉《水滸傳》第二十二回武松打虎一段:
武松提了哨棒,大著步,自過景陽岡來。約行了四五里路,來到岡子下……放翻身體,卻待要睡,只見發起一陣狂風。那一陣風過去了,只聽得亂樹背後「撲」的一聲響,跳出一隻吊睛白額大蟲來。……那大蟲又飢又渴,把兩隻爪在地下略按一按,和身往上一撲,從半空里躥將下來。武松被那一驚,酒都做冷汗出了。說時遲,那時快,武松見大蟲撲來,只一閃,閃在大蟲背後。那大蟲背後看人最難,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掀將起來。武松只一閃,閃在一邊。大蟲見掀他不著,吼一聲,卻似半天裡起個霹靂,震得那山岡也動,把鐵棒也似的虎尾倒豎起來,只一剪,武松卻又閃在一邊。……
這一段十分精彩,大家都讀過,但是有誰朗誦過?我相信,若是朗誦,其趣味當不在聽山東大漢說「快書」之下。精緻的小說文字,都可以朗誦。我們民間的說書,就很近於朗誦,不過不是很忠於原文。英國的狄更斯的小說很受大眾歡迎,他不止一次遠赴美洲旅遊朗誦他的小說中的精彩片段,風靡一時。他的朗誦,相當的戲劇化,也有人對他做不利的批評。
自從新文學運動以來,我們的散文一部分可以說是一枝獨秀,因為白話文運動本來是以散文為主。三十多年來,散文作者輩出,或善描述,或長抒情,或精諷刺,據我看往往高出所謂「三十年代」的諸家之上。這是因為現代作者對於當年所謂「文學革命」的浪潮已經漸少熱心,轉而對於文學傳統有較多的認識,於是散文藝術更上層樓,趨於成熟的階段。究竟成熟到了什麼程度也很難說。《聯副》主編瘂弦先生提議舉辦一次散文朗誦,實在是很有意義的一項活動,因為經過一番公開朗誦,不但可使我們領略許多作者的散文之不同的趣味,而且也許可以略觀我們的現代散文是否可以上承文言文的傳統,進而發展到一個輝煌燦爛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