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內心的衝突 · 總結 神經症衝突的消除

卡倫·霍妮 《我們內心的衝突》
我們越是意識到神經症衝突給人格造成的無限傷害,真正消除它們的需要就顯得越迫切。但是,正如我們現在所明白的,由於這既不可能通過理性的決策來完成,也不可能通過逃避,更不可能通過運用意志力,那又怎麼可能實現呢?唯有一條路:衝突只能通過改變形成衝突的人格條件來消除。 這是一種激進的方法,也是一種困難的方法。鑒於改變我們內心的任何東西都會遇到困難,我們會四處搜尋捷徑也是非常情有可原的。也許,這也是為何病人和其他人總是會問:一個人看到了自己的基本衝突不就夠了嗎?答案很明顯,還不夠。 即使分析師在非常早期只是辨別出他有多分裂,並能幫助他意識到這種分裂,這種見解也不會即刻奏效。它可能帶來一些舒緩,因為病人開始看到自己這些問題的具體原因,而非只是迷失在神秘不可知的陰霾中,但他無法將其運用於生活。感知到自己相異的部分如何運作與彼此干擾能使他不再那麼分裂。他聽到這些事實就像聽到一條陌生的消息,看似有理有據,但他不知道這對於他的含義。他一定會通過各種無意識的保留態度來使它無效。在無意識中,他會堅持認為分析師在誇大衝突的規模;如果不是因為外部環境,他一定會安然無恙;愛或成功能使他擺脫自己的不幸;只要遠離人群,他就能逃避衝突;儘管平凡人的確不可能一人侍二主,但他靠自己無限的意志力與智慧可以設法做到。或者,他可能無意識地覺得,分析師是個庸醫或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笨蛋,佯裝職業性的樂觀;分析師應該知道病人已經無可救藥了——這意味著病人以自己的絕望感來回應分析師的建議。 由於這種內心的保留態度表明了一個事實,即病人要麼依附自己特定的解決途徑——這些對於他來說比衝突本身更真實,要麼他對痊癒根本不抱希望,所以在可以有利地處理基本衝突之前,必須先修通所有嘗試途徑與所有嘗試後果。 尋找更易行的路引發了另一個疑問,弗洛伊德對於起源的強調使這個疑問更重要:一旦認識到這些衝突驅力,就與它們的根源和在童年期的表現聯繫在一起,這不就夠了嗎?答案仍然是否定的,而且在極大程度上,也是同樣的理由。即使巨細靡遺地回憶早期經歷,也無非只是使他對自己更仁慈、更縱容。 雖然,全面了解早期環境影響與其對兒童的人格影響並沒有直接的治療價值,但對我們詢查神經症衝突所產生的環境有影響。[1]畢竟,最初引起衝突的是他與自己和他人的關係上的改變。我在之前的著作中描述過這種發展,[2]也在這本書前面的章節中描寫過。簡而言之,一個小孩可能發現自己處於某個環境中,這個環境威脅到他的自由、自發性、安全感、自信心——簡而言之,他心理存在的核心。他感到孤立無助,所以他第一次試圖把自己與他人聯繫起來,而這種聯繫並不取決於他的真實感受,而是策略性需要。他不可能只是喜歡或討厭、信任或懷疑、表達自己的願望或反對別人的願望,而當然是必須要構思出應對他人的方法,而且以對自己危害最小的方式來操縱。這樣發展出來的基本特徵可能被概括為對自我與他人的疏遠、無助感、彌散性憂慮,以及對於自己人際關係中的敵意,這種敵意的範圍是從一般的小心謹慎到具體的敵意。 只要這些條件還持續存在,神經症患者就不可能擺脫自己的任何衝突驅力。相反,引發衝突的內心需要在神經症的發展過程中還會愈發迫切。偽解決會使他與自己和他人的關係中的紊亂更嚴重,這意味著越來越不可能真正地解決。 因此,治療目標只能是改變這些條件本身。必須幫助神經症患者找回自己,使他意識到自己真正的感受與需求,使他發展出自己的一套價值觀,並使他在自己的感覺與信念的基礎上將自己與他人聯繫起來。如果我們可以通過一些魔術實現這一切,那麼這些衝突一定不攻自破。然而並沒有這種魔術,所以我們必須知道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帶來我們想要的改變。 由於每種神經症都是一種人格障礙,不管其症狀有多戲劇化、有多不近人情,所以治療的任務是分析整個神經症的人格結構。因此,我們能越清楚地界定這個結構及其個體變化形式,就能越準確地勾畫出我們要完成的工作。如果我們相信神經症是圍繞基本衝突而修建的保護性建築,那麼分析工作就能大概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仔細檢查這個病人所採取的所有無意識嘗試解決的途徑,以及這些嘗試對他整個人格的影響。其中包括研究他的主導性態度、理想化意象、外化等的全部內涵,無須考慮它們與潛在衝突的特殊關係。認為我們無法在衝突變清晰之前弄清和處理這些因素是具有誤導性的,因為儘管它們產生於調和衝突的需要,但它們也有自己的生命力,它們有自己的分量,也能發揮它們的影響力。 另一部分包括處理衝突本身。這意味著不僅要讓病人意識到衝突的大體輪廓,還要幫助他仔細看到它們是如何運作的——也即是,他那些產生於衝突的矛盾驅力與態度在某個具體情況中是如何彼此干擾的:例如,降低自己地位的需要是如何通過轉換型施虐而加強,又是如何阻礙他贏得一場比賽或在競爭中取勝,而同時,想要戰勝他人的驅力又使勝利成為一種強迫性需要;或者,來源於各種原因的禁慾是如何干擾他對同情、愛與放縱的需要。我們還必須向他展示他是如何穿梭於兩種極端之間的:例如,他如何在過於律己與過於寬己之間轉換;或者,他將對自己的要求外化,這種外化如何通過施虐驅力而加強,如何與他無所不能與無所不寬恕的需要相衝突,以及他最後如何搖擺於譴責與赦免他人之間;或者,他如何在撈取所有權力與感覺自己無權之間轉變方向。 此外,這部分分析工作還包括解釋病人試圖做出的所有調解與讓步,諸如試圖把以自我為中心與慷慨無私結合在一起、將征服與愛結合、將控制與犧牲結合。其中包括幫助他完全明白自己的理想化意象、外化等是如何被用來擺脫衝突的,如何掩飾衝突,又如何緩解它們的破壞力。總之,要讓病人徹底理解自己的衝突——它們對他人格的一般影響以及對他症狀的具體影響。 大體而言,病人在每個分析部分都會表現出不同的阻抗。雖然分析了他嘗試解決的途徑,但他一心要保衛他態度與傾向中固有的主觀價值,因而反抗一切對它們本性的洞察。在分析他的衝突的過程中,他主要感興趣的是證明他的衝突並不完全是衝突,從而模糊掉他的驅力是矛盾的這個事實,並貶低其重要性。 至於這些主題所應採取的順序,弗洛伊德的建議自始至終都最為重要。他把藥物治療中有效的原則運用於精神分析,並強調,在解決病人問題的任何方法中,有兩個考慮因素很重要:闡釋應該是有益的,以及它不應該是有害的。換言之,分析師在心裡必須產生兩個問題:病人此時能夠承受這個見解嗎?以及,這個見解可能對他產生意義並使他以建設性的方式思考嗎?我們仍然所缺少的,是明確的診斷標準來準確判斷病人可以承受什麼,以及什麼有利於促進建設性的見解。病人之間的結構差異非常大,無法在解釋的時機方面有任何獨斷性的標準,但我們可以以這個原則為指導:在病人的態度發生改變之前,某些問題既無法有利地解決,也沒有過度的風險。基於此,我們可以提出一些總是適用的措施: 只要病人一心要追尋他所以為救贖的幻影,讓他面對任何主要衝突都是無益的。他首先必須看到這些追求是徒勞的,而且干擾了他的生活。用更簡明扼要的話說,對嘗試解決途徑的分析應該先於衝突。我並不是說要極力避免提到衝突,這個方式需要多謹慎取決於整個神經症人格的脆弱性。如果向有些病人貿然指出他們的衝突,可能會使他們陷入驚慌中。而對於其他神經症患者,這些話毫無意義,只被當作耳邊風。但從邏輯上講,只要病人依靠自己的解決方式,並無意識地指望以此「得過且過」,我們就無法期望病人對自己的衝突有任何高昂的興致。 另一個要謹慎開口的主題是理想化意象。在這裡討論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在早期解決理想化意象的某方面會使我們偏離主題。不管怎樣,小心謹慎是可取的,因為理想化意象常常是病人覺得唯一真實的部分。此外,也可能是能給他自尊、能防止他掉入自卑中的唯一要素。在病人能忍受任何對於他理想化意象的破壞之前,他必須獲得大量真實的力量。 在分析早期去處理施虐傾向無疑是徒勞無益的。部分原因在於這些傾向的表現與理想化意象形成鮮明對比。即使是在後期,意識到這些傾向也會讓病人心懷恐懼與反感。但是,之所以將這部分分析推遲到病人不再那麼絕望、更能隨機應變的時候,更確切的原因在於:在他還無意識地相信自己只剩下替代性的生活時,就不可能有興趣克服自己的施虐傾向。 當向個體解釋的時機取決於具體的人格結構時,就可以運用同樣的指導原則。例如,一個攻擊傾向占主導的病人,他認為感覺情緒都是軟弱的表現並加以鄙視,還褒揚一切看起來有力量的表現,這種態度及其所有影響都必須首先修通。優先考慮他對人與人親密關係的需要是不對的,不管這種需要在分析師看來有多明顯。病人會憎恨任何諸如此類的行徑,覺得這威脅到他的安全感了。他會覺得自己必須提防分析師想要使他做一個「好好先生」。只有當他更強大時,他才能夠容忍自己的依從傾向與謙遜。對於這種病人,我們還必須暫時繞開絕望的問題,因為他會拒不承認這種感覺。對他來說,絕望具有他所排斥的自憐自艾的含義,而且意味著不光彩地承認失敗。反之,如果依從傾向占主導,在能夠解決任何支配或報復傾向之前,必須徹底解決所有涉及「親近」他人的因素。而且,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是個偉大的天才或情人,要解決他對於被鄙視與被拒絕的恐懼就完全是在浪費時間,甚至更徒勞的是處理他的自卑。 有時,能夠在初始階段解決的對象範圍很有限,尤其是當高度的外化作用與刻板的自我理想化結合在一起時——一種只接受完美無瑕的姿態。如果有某些信號向分析師揭露這種狀態,那他避免任何解釋就能節省大量時間,哪怕只是隱約暗示病人問題的源頭在於他內心。然而,這個階段可能可以觸及理想化意象的具體方面,諸如病人對自己的過度要求。 熟知神經症人格結構的動力機制,也能幫助分析師更快速簡潔地抓住病人在自由聯想中想要表達的東西,以及據此應該在當前解決什麼問題。他會能夠從看似毫無意義的跡象中設想與預測病人人格的一個完整的方面,從而可以把他的注意力直接對準需要注意的要素。他的位置就像一個內科醫生,當發現病人咳嗽、夜間盜汗、下午疲乏,就會考慮肺結核的可能性,並據此引導他的檢查。 例如,如果一個病人的行為總是充滿歉意,總是稱讚分析師,而且他的自由聯想透露出謙卑傾向,分析師就會設想涉及「親近」他人的所有因素。他會檢查病人是這種主導態度的可能性,而如果他找到進一步的證明,他就會從各個可能的角度來嘗試解決這個問題。同樣,如果病人反覆談論令他感到羞辱的經歷,並表明他也是由此來看待分析的,分析師就會知道,他必須處理病人對羞辱的恐懼。而且,他會挑選既是這種恐懼的來源又最能被接受的解釋。例如,假如已經有部分理想化意象進入意識中,他就可能將這種恐懼與病人需要肯定自己的理想化意象聯繫起來。此外,如果這個病人在分析過程中表現出惰性,而且談到自己覺得命中注定,那麼,分析師就必須在可行的時機里處理他的絕望。如果這種情況出現在非常早期,那分析師只能指出其含義——即病人放棄了自己。於是,他會試圖告訴病人,他的絕望並不是來自真正絕望的處境,但卻形成了一個可以弄明白並最終解決掉的問題。如果絕望在較後期表現出來,分析師也許可以更具體地將其與病人對找到衝突出路的絕望聯繫起來,或與他對達到自己理想化意象的絕望聯繫起來。 這些建議措施仍然給分析師的直覺留有充分的空間,也為他對病人的敏感留有餘地。直覺與敏感依然寶貴,甚至是分析師應該努力發展到極致的必備工具。但是,運用直覺並不意味著這個過程只處於「文藝」領域,或只運用常識就夠了的範圍內。神經症人格結構的知識使得在此基礎上的推理具有嚴格的科學性,使分析師能以嚴密、負責的形式來引導分析。 然而,因為個體在人格結構上的變化形式是無限的,分析師有時只能通過嘗試錯誤的方式來工作。我說到錯誤,並非指一些嚴重的錯誤,諸如加入與病人相違的動機,或沒有抓住他本質的神經症動力。我指的是非常常見的錯誤,即做一些病人還沒準備吸收的解釋。雖然嚴重的錯誤可以避免,但未風先雨的錯誤始終無法避免。然而,如果我們高度警惕病人對這種解釋的反應,並以此為導向,就可以更快意識到這個錯誤。在我看來,我們過於強調病人的「阻抗」,強調他接受或拒絕某個解釋,而不夠重視他這些反應究竟意味著什麼。這是不幸的,因為正是這種反應的所有細節表明了,在病人準備好處理分析師提出的問題之前必須先修通什麼問題。 下面這種情況可以作為例證。一個病人意識到,在他的人際關係中,他對於對方提出的任何要求都表現得非常惱怒。即使最合理的要求也被視為壓迫,最理所應當的批評也被視為侮辱。同時,他又不由自主地要求過度的奉獻,並隨隨便便地表達尖酸刻薄的批評。換言之,他意識到自己應當得到一切特權,同時又否定對方的任何特權。他逐漸明白,這種態度就算不摧毀也會損害他的友誼與婚姻。到目前為止,他在分析過程中都表現得非常積極且卓有成效。但當他開始意識到自己態度的後果之後,就會陷入沉默;會略微有點抑鬱和焦慮。一些自由聯想也表明一種強烈的迴避傾向,這顯然與他之前渴望與女性建立良好關係的表現形成鮮明對比。迴避衝動表明了他一想到親密關係會有多無法忍受:他在理論上接受權利的平等,但在實踐中卻拒絕這個觀點。雖然他的抑鬱是對於發現自己處於無法解決的困境中的反應,但迴避傾向意味著他正在摸索一種解決的途徑。當他意識到迴避的徒勞,並看到除了改變自己的態度別無他法,他就開始對為何自己如此難以接受親密關係而產生興趣。此後的自由聯想很快表明,在情感上,他只看到兩種選擇,要麼擁有所有權利,要麼什麼權利都沒有。他吐露出一種憂慮,如果他放棄任何權利,他就再也無法為所欲為,而只能永遠服從別人的願望。這反過來又打開了他的依從與謙虛的全部領域,儘管之前接觸過這一塊,但從未看見它們的所有深度與重要性。出於各種理由,他的依從與依賴非常強烈,以至於他必須建立起一種虛假的防禦措施來為自己撈取所有特權。在他的依從性仍然是一種迫切的內心需要時,要放棄這種防禦就意味著獨自堙沒。在他能考慮改變自己主觀的解決途徑之前,還必須修通他的依從傾向。 從這本書所討論的所有問題中可以明確,我們研究一個問題絕不可能只通過一條途徑,我們必須反覆從各個角度來研究。這是因為,任何單一的態度都有各種來源,而且在神經症的發展中都擔當著不同的功能。因此,舉例說,息事寧人與「忍辱負重」的態度起源於對愛的神經症需要,只有解決了這種需要才能處理這種態度。只有當理想化意象動搖時我們才能重新審查。從這點來說,我們認為和解態度是病人覺得自己是聖人的表現。它還涉及避免摩擦的需要,我們在討論他的離群需要時就會發現這點。此外,在病人害怕他人並需要極力避免施虐衝動顯現時,這種態度的強迫性也會更為清晰。在其他例子中,病人對於壓迫的敏感可能首先被當作一種來自離群傾向的防禦態度,然後被視為他追求權力的投射,之後也許被視為外化、內心壓迫感或其他傾向的表達。 任何在分析中得以明確的神經症態度或衝突,都必須從它與整個人格的關係上來理解,這就是所謂的修通。它涉及如下步驟:使病人意識到這種傾向或衝動的所有顯在和隱匿的表現,幫助他認識它的強迫性,並使他能夠領會它的主觀價值與不利後果。 當病人發現一種神經症特點時,傾向於通過立刻提出質疑來逃避檢查:「這是怎麼來的?」不管他是否意識到自己這麼做,他都希望通過轉向其歷史根源來解決這個問題。分析師必須阻止他逃到過去,並鼓勵他首先檢查這個特點涉及哪些問題——換言之,即鼓勵他了解這個特點本身。他必須知道它特殊的表現方式、他掩蓋它的手段以及他對它的態度。例如,如果病人對於表現依從的恐懼逐漸明晰,他就必須看到他有多憎恨、懼怕和鄙視自己任何謙卑的表現。他必須認識到自己無意識建立起的種種約束,這些約束的目的是消除他生活中所有依從的可能性以及與依從傾向相關的東西。於是,他會明白,這些明顯相異的態度服務於同一目標;他麻痹了自己對他人的敏感性,以至於意識不到他們的感受、渴望或反應;這使他完全不為別人著想;他遏制了對他人的一切好感,以及被他人喜歡的渴望;他蔑視別人身上的溫柔與善良;他不由自主地拒絕種種要求;在人際關係中,他覺得自己有資格喜怒無常、批評與苛求他人,但否定對方的任何這種特權。或者,如果突出的是病人的萬能感,讓他意識到他有這種感覺並不夠。他必須看到,他從早到晚都在給自己安排不可能的任務;例如,他認為自己應該火速寫出一篇主題複雜的優秀論文;他期望自己表現自然,儘管疲勞也要容光煥發;在分析中,他希望在自己發現問題那一刻就解決這個問題。 接下來,病人必須意識到,他的行為是受某個傾向的驅使,而沒有顧及(通常是違背)自己的渴望或最大利益。他必須認識到,強迫性是不加選擇的,往往不會參考現實條件。例如,他必須看到,他找碴的態度既指向朋友,也指向敵人;他不管對方怎樣表現就訓斥對方:如果對方親切友善,他就會懷疑對方於心有愧;如果對方維護自己,那他就是專橫跋扈的;如果對方讓步,那他就是懦弱的人;如果他想要和他在一起,那他這個人就太容易弄到手;如果他拒絕某些事,那他就是小氣吝嗇的,諸如此類。或者,如果要討論的是病人不確定自己是否被需要或受歡迎,他就必須認識到,他的這種態度是不顧任何反面證據而持續存在的。理解某種傾向的強迫性還涉及認識自己對於該傾向受挫的反應。例如,如果出現的傾向是關於這個病人對愛的需要,那他就必須看到,他會為任何拒絕或不夠友好的跡象感到失落和驚慌,不管這種跡象有多微不足道,或那個人對他有多不重要。 第一步向病人表明了他問題的程度,而第二步使他明確了問題背後那些驅動力的強度。二者都能引發他進一步檢視自己的興趣。 當我們要檢查某個傾向的主觀價值時,病人自己往往渴望主動提供信息。他可能會指出,他對於權威或類似壓迫的叛逆與反抗是必需的,甚至是救命的,否則他早被一個專制的父母給掩埋了;優越感的觀念有助於防止他去面對自己所缺乏的自尊;他的離群或「無所謂」態度保護他不受傷害。這類自由聯想的確是出現在防禦態度中,但它們也可能透露真情。它們告訴我們有關最初為何會產生這種態度的種種原因,從而告訴我們這種態度的歷史價值,並讓我們更清楚病人的發展。但遠不止於此,它們還能使我們明白這個傾向的功能。從治療的角度看,這些功能具有最重要的好處。沒有哪種神經症傾向或衝突只是過去的殘遺物——一種可說是一經建立就持續存在的習慣。我們可以確信,它取決於已有人格結構中的迫切需要。了解一種神經症特點最初是如何發展出來的價值是次要的,因為我們必須改變的是當前在起作用的各種驅動力。 在極大程度上,任何神經症姿態的主觀價值都在於它能均衡其他神經症傾向。因此,深入了解這些價值能給我們提供一個指標,向我們表明它們在具體情況中是如何進行的。例如,如果我們認識到,病人之所以無法放棄自己的萬能感,是因為這種感覺使他把潛力誤以為真實,把他輝煌的計劃誤以為現實的成就,那我們就能知道我們必須檢查他在多大程度上生活於想像中。而且,如果他讓我們看到,他這樣生活是為了確保自己免遭失敗,那我們的注意力就會針對那些讓他預期自己失敗以及一直害怕失敗的因素。 最重要的治療步驟是使病人看到這個問題的反面:他的神經症動力與衝突具有使他無能的作用。在先前的步驟中涵蓋了這塊工作的一部分,但有必要完善所有細節。只有這樣,病人才會真的覺得需要改變。考慮到每個神經症患者都被迫維持現狀,就需要一種足夠有力的鼓動力來壓過這些阻礙性的動力。然而,這種鼓動力只能來自他對內心自由、幸福與成長的渴望,還要認識到每種神經症困難都阻礙了這種渴望的實現。因此,如果他傾向於詆毀性的自我批評,那他必須看到,這種批評消磨了他的自尊,還使他不抱希望;它使他覺得不被需要,迫使他遭受虐待,這反過來又使他心懷惡意;它麻痹了他的鼓動力和工作能力;為了不跌入自輕自賤的深淵中,他被迫採取防禦態度,諸如自我膨脹、自我疏遠以及對自己的不真實感,從而使他的神經症永存。 同樣,當某種衝突在分析中逐漸明顯,病人就必須要知道它對他生活的影響。在謙卑傾向與勝利需要的衝突情況中,他必須知道在轉換型施虐中那些束縛他的全部抑制作用。病人必須看到,他每次表現出謙遜行為的時候都會自輕自賤,還會對之前他奉承的那個人感到氣憤;另一方面,他每次嘗試戰勝他人的時候,都會覺得自己很可怕,而且會害怕別人報復。 有時,即使病人開始意識到所有不利後果,還是沒有興趣克服這個神經症態度。相反,他的問題似乎漸漸隱去了。幾乎不知不覺地,他把問題推到一邊,而且一無所獲。鑒於他已經看到他給自己帶來的所有損害了,所以他的無動於衷是值得關注的。然而,除非分析師在識別這種反應方面十分敏銳,否則就可能忽視病人缺乏興致。病人會提起另一個話題,分析師會接下去,直到他們再次陷入同樣的僵局。唯許久之後,分析師才會意識到病人所產生的改變與工作量並不相稱。 如果分析師知道這種反應有時是能預料到的,他就會問自己,病人內心哪些因素阻礙他接受改變這種會帶來一系列惡果的態度。這往往有很多因素,而且它們只能一點點地解決。病人可能仍然被絕望感所嚴重麻痹,因而無法考慮改變的可能性。他被迫戰勝分析師,挫敗他、讓他覺得自己愚蠢至極,這可能比他的個人利益更重要。他的外化傾向可能仍然很嚴重,以至於儘管他意識到了這些後果,也無法將這種見解運用到自己身上。他需要感到無所不能,這種需要可能仍然非常強烈,因而即使他看到這些後果是不可避免的,但還是在內心持保留態度,認為他能夠避開它們。他的理想化意象可能仍然很刻板,所以他無法接受自己的任何神經症態度或衝突。於是,他只是會生自己的氣,覺得他應該能夠征服這個困難,僅僅因為他知曉了這個困難。意識到這些可能性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這些遏制病人改變動力的因素被忽略了,精神分析就很容易退化到休斯頓·彼得遜所說的「狂熱的心理學」,一種以心理學為由的心理學。在這些情況下讓病人接受自己就能帶來一個明顯的收穫。即使衝突本身並沒有改變之處,但他會深深感到舒緩,並開始表現出想要擺脫自己身處的迷網。一旦這種有利條件建立起來,很快就會帶來改變。 無須說,以上描述並不意味著要論述精神分析的技術。我既不想討論在這個過程中起惡化作用的所有因素,也不想囊括所有有療效的因素。例如,我並沒有討論任何關於病人把自己所有攻防特點帶到分析關係中而引起的困難或效益,儘管這是個很重要的要素。我所討論的步驟只構成了基本過程,這些過程每次都要審查明顯的新傾向或衝突。通常不可能按順序進行,因為即使某個問題一目了然,病人也可能看不到。正如我們在僭取權利的例子中所見,一個問題可能只是先揭露另一個必須分析的問題。只要最終每一步都做到了,順序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由分析工作所帶來的具體症狀改變,自然會因所處理的主題不同而變化。一旦病人認識到自己對無能的無意識憤怒及其背景,恐慌狀態就可能平息。一旦他看到自己所處的困境,抑鬱狀態就可能消散。但每一次做得好的分析,還會給病人對他人和自己的態度帶來一定的改變,不管修通的問題是什麼。如果我們要解決一些不同的問題,諸如過分強調性、相信現實會如他所願和對壓迫過於敏感,我們就會發現,在這些問題上的分析幾乎會以同樣的方式來影響他的人格。不管分析的是哪些困難,敵意、無助、恐懼和疏遠自己與他人都會減退。例如,讓我們試想,疏遠自我在每種情況中是如何減輕的。一個過度強調性的病人,只有在性關係與性幻想中才感覺自己活著;他的勝利與失敗都限制在性領域之內;他覺得自己的唯一價值就在於性吸引力。只有當他明白了這種狀態,他才會開始對生活的其他方面感興趣,並從而拯救自己。一個人覺得現實受限於自己想像中的規劃,也就看不見自己是一個有機能的人類。他既看不見自己的有限性,也看不到自己的現實價值。通過分析,他不再錯把自己的潛力當作成就;他不僅能面對,還能覺得自己就是他的真實模樣。一個人對壓迫過於敏感,察覺不到自己的渴望與信仰,還覺得是別人在操控和強迫他。一旦分析了這種狀態,他就會開始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因而有能力去追求自己的目標。 在每次分析中,受壓抑的敵意都會凸顯出來,使病人一時更為惱怒,不管這種敵意的類型和來源是什麼。但每一次放棄一種神經症態度,失去理性的敵意就會減輕。一旦病人看到自己在困難中的責任,而不是外化,一旦他不再那麼脆弱、那麼恐懼、那麼依賴、那麼苛求等,他也就不那麼有敵意了。 敵意主要通過減少無助來減輕。一個人變得越強大,就越不會覺得被他人威脅。力量的蓄積有各種來源:他轉移到別人身上的重心停在了自己身上;他感到更積極主動,並開始建立自己的價值觀;他會逐漸具有更多可用的精力,那些進入他抑制部分的精力被施放;他開始不再因為恐懼、自卑與絕望而那麼受抑制和麻痹。他不是盲目服從、反抗或發泄施虐衝動,而是能夠在合理的基礎上讓步,從而變得更堅定。 最後,儘管貶低已建立起來的防禦措施會激起一時的焦慮,但有益地採取每一個步驟勢必會減輕焦慮,因為病人不再那麼害怕他人與自己了。 這些改變的一般結果就是改善了病人與他人和自己的關係。他不再那麼孤立了:他變得更強大且不再那麼有敵意,就這點來說,別人漸漸不再是需要他反抗、控制或逃避的威脅了。他能承受自己對他們的友好感覺了。隨著外化作用被放棄與自輕自賤的消失,他與自己的關係也改善了。 如果我們在分析中檢查這些改變,就會看到產生原始衝突的條件都得到改善了。雖然在神經症發展的過程中,所有壓力都變得更劇烈,但治療走了一條相反的路。由於需要在面對無助、恐懼、敵意與孤立時應對世界而產生的態度也變得越來越沒有意義了,因而可以逐漸省去。的確,如果一個人有能力在平等位置上滿足他人,為何應該為了自己討厭的人和踐踏自己的人而抹殺或犧牲自己?如果一個人內心感到足夠安全,能與他人一起生活和奮鬥而不用一直害怕被淹沒,又為何應該對權力與認可持有無法滿足的渴望?如果一個人能夠去愛,能夠不怕反抗,又為何要焦慮不安地避免與他人發生牽連? 做這項工作需要時間,一個人糾葛得越嚴重、受到的阻礙越多,就需要越多的時間。要是渴望在短期里完成精神分析的治療,這是情有可原的。我們要看到更多的人能獲取分析所能給予的全部益處,並認識到有益總好過無益。的確,神經症的嚴重程度全然不同,而輕微的神經症可以在相對短的時間裡受益。雖然短期心理治療中的一些嘗試有望成功,但不幸的是,許多嘗試都是一廂情願,而且始終無視神經症中強有力的動力。對於嚴重的神經症,我相信要縮短分析程序,只能依靠更好地理解神經症人格結構,因而在摸索解釋的過程中浪費更少的時間。 幸運的是,精神分析並不是解決內心衝突的唯一途徑。生活本身即是一個醫術高超的治療師。任何類似的經歷都可能十分顯著地給人格帶來改變。它可能是某個真正的偉人的鼓舞人心的事例;它可能是一種常見的策略,通過使神經症患者與他人親密接觸來將他帶出那個以自我為中心的隔離中;它可能是與意氣相投的人交往,因而沒必要操控或逃避他們。對於其他情況,神經症行為的後果可能非常嚴重,或非常頻繁,以至於讓神經症患者刻骨銘心,並使他不再那麼害怕和刻板了。 然而,生活本身的療愈作用並不是我們的關注點。我們無法安排艱苦、友誼、宗教體驗去滿足某人的需要。生活作為一個治療師是冷酷無情的,有益於這個神經症患者的情況可能會徹底摧毀另一個患者。而且,正如我們所見,神經症患者認清自己的神經症行為並藉此改進能力非常有限。我們甚至可以說,如果病人獲得了從自身經歷中獲益的能力——即如果他有能力檢查自己在其所面臨的困境當中有何責任並將這個認識運用於生活,分析工作圓滿結束了。 了解了衝突在神經症中的重要性,並認識了它們可以被解決,我們就有必要重新界定精神分析治療的目標。儘管許多神經症病例屬於醫學範圍,但用醫學屬於來定義這些目標並不可行。由於心身疾病在本質上是人格衝突的最高表現,所以治療目標必須以人格方面的術語來定義。 由此可見,其中包含了大量目標。病人必須獲得對自己承擔責任的能力,也就是感覺自己積極主動、生活中有盡責的動力、能做出決定以及承擔後果。與此相伴的是接受對他人的責任,樂意承認他對於自己覺得重要的對象的義務,不管是他的孩子、父母、朋友、員工、同事、社區還是國家。 親密關係是實現內心獨立性的目標,內心獨立性指一個人對他人的觀點和想法既非一味藐視,也非一味接納。這主要意味著使病人能夠建立自己價值觀體系,並將它運用到自己的現實生活中。至於別人,要尊重他們的個體性與權利,從而作為親密關係的基礎。這與真正的民主觀念是一致的。 我們可以用「感覺的自發性」這個詞來定義這些目標,還有感覺的覺知與活力,不管是關於愛或恨,還是幸福或悲傷、恐懼或渴望。這包括表達能力和主動控制的能力。因為它極為重要,所以愛和友誼的能力應該在這裡特別提到;愛既不是寄生似的依賴,也不是施虐性的控制,而用麥克姆雷[3]的話說,是「一種關係……它不帶有超出其本身的目的;在這種關係中,我們與人交往,因為對人類來說,分享他們的體驗是自然而然的事;要理解另一個人,要在共同生活中找到樂趣與滿足;還在於對另一個人坦誠相待」。 最具廣泛性的治療目標是追求全心全意:不偽裝,情感真誠,能讓自己全身心投入自己的感覺情感、工作和信念中。只有消除了衝突,才能達到這個目標。 這些目標並不隨意,它們之所以是有效的治療目標,也並非僅僅因為它們與每個時代智者所追尋的理想相一致。但這種巧合併非偶然,因為這些精神健康所依賴的要素。我們設定這些目標是有道理的,因為在邏輯上,它們產生於我們對神經症致病因素的了解。 我們之所以敢於制定如此高的目標是在於我們相信人類關係是可以改變的。並非只有年幼的孩子才具有柔韌性,我們所有人都保留著改變的能力,甚至是從根本上改變,只要我們活著。這個觀念也得到了經驗的支持。精神分析只是帶來徹底改變的最強有力的手段之一,而我們越能理解神經症中的動力,就越有可能產生想要的改變。 分析師和病人完全不可能實現這些目標。它們是我們要追求的理想,它們的實用價值在於給我們的治療和生活指引了方向。如果我們不清楚理想的含義,就會陷入以新的理想化意象替換舊意象的危險。我們還必須認識到,這個目標也不在分析師將病人變成完人的能力範圍內。分析師只能幫助病人自由地為趨近這些理想而努力。而這同樣意味著給他一個成熟與發展的機會。 * * * [1]普遍認為,這種了解還具有預防價值。如果我們知道哪些環境因素有利於兒童的發展,而哪些因素又會阻礙發展,就有辦法預防後代的神經症根深葉茂。 [2]參見卡倫·霍妮,《精神分析的新方向》第八章,見前引,和《自我分析》第二章,見前引。 [3]約翰·麥克姆雷,見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