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念 · 第一篇 自然與人
人,乃是自然的一員,而非自然的對立者。人的思想及其形體舉止,莫不依從那同樣定義著星辰與原子運動的種種定律。較之於人,物質世界是如此龐大——超過了但丁時代的設想,卻又似不及一百年前人們眼中那樣大。無論是從前還是往後,整體還是局部,科學似乎都到了極限。人們認為,宇宙是空間上的有限域,而光能夠在幾億年間穿梭往返。人們認為,物質由電子和質子組成,它們體積有限,在世間的數量也相當有限。其變化或許並不像過去人們以為的那樣連續不斷,而是由急動度(1)推進,這一急動度有一個跌不穿的最低值。這些變化的定律顯然可以歸納為區區幾條通用原則,當人們知曉這個世界的點滴歷史,這些原則便可定其過去與未來。
自然科學正是如此走向完滿,同時也將由此喪失趣味。一旦獲知約束著電子與質子運動的種種定律,餘下不過是地理學,是一系列特定事實——其於世界歷史某一段當中的分布已經給出。足以決定世界歷史的事實總量或許是有限的;理論上講,可將其全部記錄下來,寫入一部巨書,藏在薩默塞特府(2),旁邊連接一台計算器,只消搖動手柄,就能讓發問者得知在這些記錄時間之外發生的事實。很難想像世界上還有什麼比這更無趣,或是更有悖於未完成的發現所給予的熱烈喜悅。那就像是攀上高山之巔卻一無所獲,只找到一間售賣薑啤的餐廳,深陷霧中卻備有無線電裝置。在阿梅斯(3)的時代,乘法表或許也曾激動人心。
至於這個本身無趣的物質世界,人正是其中一員。他的身體亦如其他物質一般由電子與質子組成,在我們的知識範疇內,它們與那些並不構成動植物的基本粒子一樣,遵循相同的法則。有人堅持說,生理學永遠不能歸結為物理學,不過他們的論證不太有說服力,就此判斷他們錯了似乎也不算莽撞。我們所謂的「思想」似乎依賴於大腦中的溝回組織,正如旅行依賴於道路和鐵路。用於思考的能量似有其化學根源;譬如說,缺碘會讓一個聰明人變成傻子。心理現象似與物質結構緊密相關。若真如此,我們很難想像單獨一個電子或質子會「思考」;還不如指望一個人獨自去踢一場球賽呢。我們也無法想像個人的思考在肉體死亡之後還能繼續,因為死亡毀壞了腦組織,並消散了作用於腦溝回的能量。
神與永存不朽作為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在科學上卻得不到支持。它們哪一個都稱不上宗教之根本,因為均不見於佛教。(談及永存不朽,這一論斷在無限制的表述中或許會有所誤導,但歸根結底是正確的。)但我們西方人多視其為神學中不可再簡化的底限。毋庸置疑,人們將繼續抱有此類信念,因為它們確實令人愉快,恰如視自身為善而視仇敵為惡一樣令人愉快。但就我自身而言,以上立場概無根基。我不會假裝自己有本事證明世間無神。同樣,我也無法證明撒旦乃是虛構。基督教的神或許存在;奧林匹斯山、古埃及或巴比倫諸神或許亦然。然而,在這許多假說當中,並沒有哪一個比另一個更具有可能性:它們都位於可能性的知識範疇之外,因此也沒有理由去考慮其中任何一個。這一問題將不再展開,因為我在別處已有探討。(4)
至於個人之永存不朽這一問題,立足點則稍有不同。在此,兩方面的證據都有可能。人屬於科學所關注的日常世界,而決定其存在的條件是可察的。一滴水不能永存不朽;它會分解為氧和氫。因此,假如一滴水堅持自己具備的水的特性,哪怕經過分解也不會消散,那麼我們多半就要心生疑慮了。同樣的道理,我們知道大腦也不能永存不朽,生命體積蓄的能量將會於死亡時消散,由此無法再支撐集體行動。一切證據都表明,我們所知道的精神生命離不開大腦的構造以及機體能量的積蓄。因此,設想精神生命將隨著機體生命的消亡而逝去,也是合情合理的。這一論證固然只是一種可能性,卻和大多數科學結論所依據的根基一樣堅實。
要駁斥這一結論,可以從好幾個不同角度出發。心靈研究(psychical research)聲稱,關於死後意識不滅(survival),他們有切實的科學證據,且其過程無疑基本具備科學正確性。此類證據可能極為強有力,使得任何具備科學態度的人都無從拒絕。不過,證據的分量當然取決於死後意識不滅這一假說的先行可能性。對於任何現象的解釋總會有不同的方式,我們自當從中選擇先行不可能性最低的一種。那些認為我們死後意識可能不滅的人,也將樂於視之為心靈現象的最佳闡釋。反過來,那些視之為無理的人,則將另覓他說。迄今為止,心靈研究所引證的那些支持死後意識不滅的證據,在我看來,尚不及與其對立的生理證據有力。但我完全同意它隨時有可能變得更為有力,設令如此,不相信死後意識不滅就是一種非科學態度了。
然而,與永存不朽不同,肉體死亡而意識不滅可能只意味著心靈死亡的延遲。而人類之所欲信仰者,乃是永存不朽。永存不朽的信徒將會反對(如我所用的)生理論證,理由是靈魂與肉體完全分離,而靈魂並不等同於它通過我們的肉體器官表現出來的經驗主義形態。我相信這是一種形而上的迷信。心與物同,皆是為特定目的而設的適用術語,而非終極現實。電子與質子就像靈魂一樣,均為邏輯虛構(logical fiction);實則各為一段歷史、一系列事件,而非單一連續的實體。至於靈魂,生長這一事實可令其顯露無疑。不論是誰,只要想一想受孕期、妊娠期和嬰兒期,就不可能真正相信在此過程中靈魂是什麼不可分割的、完美又完備的存在。顯而易見,就像肉體一樣,靈魂也會生長,它既源自精子也源自卵子,因此不可能是不可分割的。這並非唯物主義:只不過是承認一切有意義的東西都是一種組織,而非原始物質。
形上學家曾提出大量論證,意欲證明靈魂定然永存不朽。有一項簡單的測試足以推翻所有這些論證——它們都同樣證明靈魂定然遍及一切空間。但由於我們對肥胖的欲求並不像對長壽那樣迫切,這些形上學家沒有一個注意到他們的推理在此方面的應用。這一事例體現了欲求的神奇力量如何蒙上了聰明人的眼睛,將他們引向本應昭然若揭的謬論。我相信,假若我們不懼死亡,永存不朽的觀念甚至都不會產生。
恐懼是宗教教義的根基,對於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言也是如此。人類的恐懼,無論是個體性的還是群體性的,支配了我們大部分社會生活,但卻是對自然的恐懼令宗教得以產生。如我們所見,心物二元對立或多或少是一種虛幻;不過,有一種更重要的對立,那就是我們的欲求能夠影響的事物與不能影響的事物。兩者之間的界限並不分明,亦非一成不變——隨著科學發展,越來越多的事物得以納入人類控制範圍。即便如此,有些事物無疑位於此範圍之外,其中包括一切關於我們世界的宏大事實,那些涉及天文學的事實。在某種程度上,可供我們塑造以滿足我們欲求的,只有那些在我們地表或其附近發生的事實。即便是在地表,我們的力量也相當有限。最重要的是,我們無法阻止死亡,即便我們往往可以延緩其到來。
宗教就是一種意在克服對立的嘗試。假如說世界由神操控,而祈禱又能感動神,那麼全能之中就有了屬於我們的一份。過去,神跡應祈禱而生;天主教教會至今如是,但新教已失去這一能力。然而,神跡不再,倒也無妨,因為天意已定:自然法則的運作將產生最佳結果。故此,對神的信仰仍是要將自然世界人性化,並使人們感到自然力量實乃同盟。同樣,永存不朽也消除了死亡的恐怖。那些相信他們死後將永享極樂的人應能直面死亡而無畏,不過,醫務人員應當慶幸,這不一定總是會發生。然而,這確實多多少少安撫了人類的恐懼,雖則未必能帶來徹底的緩解。
宗教,蓋因有其根植於恐怖的源頭,遂將某些特定的恐懼奉為高貴,又令人們以為這類恐懼並不可恥。由此,它給人類帶來了極大損害:一切恐懼皆是惡。我相信我死後會腐朽,我的自我不留一絲一毫在人間。我並不年輕,我熱愛生活。但對於一想到靈肉湮滅就驚悸不已這種行為,我卻要嗤之以鼻。哪怕註定完結,幸福仍是真實的幸福;就算不能久長,思想與愛也不會失卻價值。多少人在絞刑架前表現高傲;同樣的高傲想必也能教我們誠心思考人在這世間的身份。在習慣了傳統的人性化神話所造就的一室溫暖愜意之後,大敞的科學之窗固然會讓我們打個冷戰,但新鮮的空氣終將帶來生機,廣闊的空間也自有其壯美。
自然哲學是一回事,價值哲學又是另一回事。兩者混為一談,百害而無一利。我們認為好的,我們所應喜好的,都與事物本真的樣子沒有任何關係,而後者是自然哲學的問題。另一方面,不能因為非人類世界不賦予某些事物價值就不允許我們賦予那些事物價值,也不能因為某些事物是「自然法則」就迫使我們心悅誠服。我們無疑是自然的一員,依據自然科學家才剛剛開始探索的法則,自然一手造就我們的欲求,造就我們的希望與恐懼。在此意義上,我們是自然的一員,我們服從自然,我們是自然法則的結果,也是其最終的犧牲品。
自然哲學切不可過度世俗化;於其而言,地球不過是漫漫銀河億萬小小星體之中的一顆小小行星。為了得出讓這顆微不足道的行星上存在的小小寄生物高興的結果,而去歪曲自然哲學,該是多麼荒唐可笑。作為哲學的生機論(Vitalism)以及演化論,在這方面暴露出分寸感與邏輯相干性的不足。那些僅就我們個體而言值得關注的生命事實,它們卻為之賦予宇宙層面的意義,而非局限於地球表面的意義。作為宇宙哲學的樂觀主義與悲觀主義,同樣表現出樸素的人本主義;就我們在自然哲學之中所知,廣大世界既無謂好與壞,也無意給我們喜或悲。所有這類哲學都源於妄自尊大,最好的改正辦法莫過於多學一點天文學。
價值哲學的情況卻截然相反。自然不過是我們想像事物之中的一部分;真實也好,想像也罷,一切皆可任由我們評估,並無任何外在標準能斷言我們的評價有誤。我們自己就是終極的、不可辯駁的價值仲裁者,而在價值的世界裡,自然不過是某一部分。故此,在這個世界裡,我們比自然更偉大。在價值的世界裡,自然本身是中立的,無謂好壞,無須褒貶。是我們創造了價值,我們的欲求則賦予價值。在這個領域之中,我們就是王,如果我們向自然低頭,我們的王權就會有所貶損。美好人生應當由我們來判定,而非自然——就連人格化為神的自然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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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急動度(jerk),又稱變加速度、加加速度或衝動度,是描述加速度變化快慢的廣義力學物理量。粗略而言,由急動度引起的運動是無序的,即混沌。——譯註
(2) 薩默塞特府(Somerset House),泰晤士河畔大型建築,一度容納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皇家學會、文物學會、皇家藝術研究院等文教組織,至今仍是倫敦重要的藝術中心。——譯註
(3) 阿梅斯(Ahmes),古埃及書吏,他抄錄的《萊因德紙草書》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數學著作之一,約成於公元前1650年。——譯註
(4) 參見拙作《萊布尼茨的哲學》(Philosophy of Leibniz, 1900),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