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法 · 第一章 作者應有的態度
文章有內容和形式兩方面,前面已經講過。所謂好文章,就是達意表情,使讀者讀了以後能明了作者的本意,感到作者的心情的文章。應當怎樣作法才能達到這種地步,這個問題包含很廣,實不容易;但綜合起來,最要緊的基本條件卻有兩個:(1)真實;(2)明確。
(1)真實 文章是傳達自己的意思和情感給別人的東西。倘然自己本來並無這樣的意思和情感,當然不應該作表示這樣的意思和情感的文章,不然便是說誑了。近來,許多青年歡喜創作,卻又並不從實生活上切切實實地觀察體驗,所以雖然作了許多篇東西,卻全同造謠一樣,令人讀去覺得非常空虛。「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此立文之本也。」所以作文先要有真實的「情」,才不是「無病呻吟」。所謂「真實」,固然不是開發票或記賬式地將事實一件一件地照樣寫出,應當有所選擇;但把很微細的事物說得很誇張,把很重大的事件說得很狹小,或竟把有說成無,把無說成有,都不免成為虛空。
雖然文章是表現作者的實感,往往有擴大、縮小的事實,而同一事物看大、看小也隨人隨時不同;但這是以作者的心情做基礎,不能憑空妄造。用一塊錢買一件東西,是一樁很簡單的事;但因時間和各人的情形不同,有的人覺得便宜,就說:「不過花一塊錢。」有的人覺得昂貴,就說:「這要一塊錢呢!」心情完全不同。但都是真實的,所以沒有不合理的地方。「白髮三千丈,緣愁似個長」、「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朝如青絲暮成雪」、「邊亭流血成海水」,這類名句所以有價值,就因它們是表現作者的實感。倘若並沒這樣的心情,徒然用這樣筆法來裝飾,便是不真實。
(2)明確 文章要能使讀的人了解,才算達到作文的目的,所以難解及容易誤解的文章,都不能算是好的。古來的名文中,雖也有很深奧、晦澀,非加上註解不能使人明白的,但這不是故意艱深,使人費解。所以這樣有兩種原因:一是它的內容本來深奧,二是言語隨著時代變遷,古今不同。
文章本是濟談話之窮的東西,它的作用原和談話沒有兩樣。但用談話來發表意思和情感的時候,大概是彼此見面的;有不了解的地方,還可當場問清楚。至於文章,是給同時代或異時代任何地方的人看的,很難有詢問的機會,萬一費解,便要減少效用,或竟失卻效用。就是談話,尚且要力求明了,何況文章呢?
以上兩種是作文的消極的條件,不可不慎重遵守。要適合這兩種條件,下列幾項最要注意。
(1)勿模仿、勿剿襲 文章是發表自己的意思和情感,所以不能將別人的文章借來冒充;剿襲的不好是大家都承認的,古來早已有人說過,不必再講。至於模仿,古來卻有不以為非的。什麼桐城派、陽湖派的古文呀,漢魏的駢文呀,西崑體的詩呀……越學得像越好。其實文章原無所謂派別,隨著時代而變遷,也無所謂一定的格式。僅僅像得哪一家,哪一篇,決不能當作好的標準。從另一方面說,文章是表現自己的,各人有各人的天分,有各人的創造力;隨人腳跟,結果必定抑滅了自己的個性;所作的文章就不能完全自由表示自己的意思和情感,也就不真實、不明確了。
(2)須自己造辭,勿漫用成語或典故 所作的文章要讀的人讀了能夠得著和作者作時相同的印象,才算是好的,所以對於自己所要發表的意思和情感必須十分忠實。這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一步功夫就在用辭。用辭要適如其分,不可太強,也不可太弱,不可太大,也不可太小。從來文人無不在用辭上下過苦功夫,賈島的「推敲」就是最顯明的例。法國文豪福來培爾(今譯為福樓拜)教他的學生莫泊桑有幾句名語,很可做教訓。
因為世間沒有全然相同的事物,作者對於事物,要先觀透它的個性。描寫的時候務須明晰,使讀者不致看錯。這樣,自然和人生的真相才能在作品中活躍。最要緊的事情就是選辭。我們應該曉得,表示某事物最適當的言語只有一個,若錯用了別語,就容易和別事物混同。
他這段話真是至言,作者對於要表示的內容,應該搜求最適當的辭來表示它,不要漫把不適當的或勉強適當的辭來張冠李戴。因此可以說,要對言辭有敏感的人,才能作得出好文章。
曉得這一層,就不至於亂用成語或典故了。成語、典故如果真和自己所要表示的內容吻合,用也無妨,但事實上很難得有這樣湊巧的事情。如「暮色蒼然」是描寫晚景的成語,但暮色不一定蒼然,若只要描寫暮色就用這成語便不真實了。古人灞橋折柳以送行,本是一種特別土風,「陽關」、「渭城」也是實有所指;現在這種土風已沒有了,事實也不相同了,要描寫別離的情況,還用「陽關三疊」、「渭城驪歌」這類的話,也便是不真實、不明確。又如「蓴鱸之思」這句成語,在張翰本是實有這樣的情感,若不是吳人,連蓴鱸的味都不知道的,也用來表示思念故鄉的情感,當然不真實、不明確了。用成語、典故真能確切的實在不多,所以這樣的錯誤觸目皆是,非特別留意不可。
和成語、典故相類似,用了容易發生錯誤的,還有外國語和方言。外國語除了已經通行的或真沒有適當譯語的以外,都應當避去,因為不懂外國語的人見了這種辭是不會懂的,已懂外國語的人見了這種辭又要感著累贅討厭。方言非有特別理由,就是沒有適當的辭可代替的時候,也不宜用,因為文章中雜用方言,別地方的人讀了往往不容易明了。
(3)注意符號和分段 符號和分段,都是輔助文章使它的意義更比較明確的。符號錯誤,就易使文章的真意不明,或引起誤解。同一句話,因符號不同,意義就不相同。例如:
一、「大軍官正擦額上的汗呢!聽見了這句話,遂高聲喊道:『全勝!』」這句里「全勝!」本是大軍官得意的口吻,所以用嘆號(!)表出;若用問號,便是表示那大軍官還懷疑別一軍官的報告,並且和「遂高聲喊道」幾個字所表示的情調不稱;若用住號(。),情調自然也不合,而「全勝」二字所表示的不過是事實的直述,再無別的意味。
二、「我愛他,是很光明的。」「我愛他是很光明的。」兩句意義全不同:第一句「是很光明的」五個字是指「我愛他」這件事,第二句是指「我」所以「愛他」的原因。
一篇文章雖有一個中心思想,但仔細分析起來,總是聯合幾個小的中心思想成功的。為了使文章的頭緒清楚,應當把關於各個小的中心思想的文字作成一段;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小的中心思想應當作一段,而一段中也只應當有一個小的中心思想。文章的內容若十分複雜,一段裡面還可分成幾小段。分段的標準或依空間的位置,或依時間的順序,或依事理自然的秩序,全看文章的內容怎樣。至於每段的長短,這是全無關係的。
(4)用字上的注意 為使文章明確和翻譯外國文便利,關於第三身代名詞,這幾年常有人主張將「他」字依性別劃分,但還沒有一定主張;我喜歡單數在男性用「他」,在女性用「她」,在通性用「它」;多數則用「他們」,「她們」,「它們」。「的」字也劃分成三個:(A)「的」用做代名詞和形容詞的語尾;(B)「底」用做後置介詞,表示「所屬」(編者按:目前習慣用法「底」與「的」不分,為便利讀者,本文集的「底」都改成了「的」);(C)「地」用做副詞的語尾。「那」字原有「詢問」和「指示」兩種任務;現在也有人主張分成兩個,「詢問」用「哪」,讀上聲;「指示」用「那」,讀去聲。這些分別,於文的明確很有關係,雖未全國通用,但在個人無論採用與否卻須一致,否則誤解就容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