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講話 · 句讀和段落

夏丏尊 《文章講話》
從前的人寫文章不加句讀,不分段落。假如所寫的文章有一萬個字,就老老實實把一萬個字連寫在一起,看去好像黑漆一團。加句讀,分段落,都是讀者的工作。因此,古來的書有許多很不容易讀,並且因了讀者的見解,一句句子可以有好幾種讀法,結果意義大不相同。例如《論語》里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以讀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據梁啓超說)。《老子》里的「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可以讀作「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據釋德清說)。因為作者自己不加句讀,所以發生歧義,這情形和普通所說的笑話,「今年真好,晦氣全無,財帛進門」,「今年真好晦氣,全無財帛進門」,沒有兩樣。 近來的文章已流行加句讀、分段落了,不但自己寫的文章要加句讀、分段落,並且把前人所寫的文章也加了句讀、分了段落來重新印行。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進步。 句讀和分段的法則,普通文法書上都講到,只要是中學程度的青年,大概都已知道了的。不過加句讀、分段落,在法則上雖然說來很簡單,實際運用的時候頗不容易。如果文章有技巧的話,句讀法和分段法也是技巧的一部份,值得好好注意的。 先講句讀。 句讀用「、」「,」「;」「。」「:」等幾個記號表出,古來所用的只「、」「。」兩個,近來喜歡簡單的也只用「,」「。」兩個。這些記號看似沒有甚麼,用在文章中就成了文章的一部份,竟是有生命的會起作用的東西。為說明簡單計,姑就最簡單的句讀記號「,」「。」來說。「,」是表示讀的,「。」是表示句的。一句完整的句子,「。」只用一個,地位是有一定的;「,」的地位和數目,往往可以不一定。例如朱自清的《背影》,開端一句,就可有幾種不同的句讀法: 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甲) 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乙) 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丙) 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丁) 這裡面(甲)是依照《背影》原書的,大概是作者朱自清先生的原來的句讀樣子吧。(乙)以下三式是我試加的句讀。這四種句讀法都有人用,不過文章的意味在各部份的強弱頗不一樣。 依我的經驗看來,一句句子做一氣讀的時候,斷落的部份意味比別部份強。做兩口氣讀的時候,有兩個斷落的部份,就有兩部份意味加強了。現在用簡單的句子來做例: 仁者人也。 仁者,人也。 第一例「仁者人也」做一口氣讀,「人也」部份較強。第二例「仁者,人也」做兩口氣讀,「仁者」和「人也」兩部份意味都強。因為,原來是「仁者人也」四字合成一個單位,分斷以後是「仁者」為一個單位,「人也」為一個單位了。凡是斷落的地方,意味都會增強,一句句子,斷落的地方越多,意味增強的地方也越多。這差不多可以說是一個原則。 根據了這理由,讓我們再來吟味上面所舉的《背影》的文句。先就上半截說,得三式如下: 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一) 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二) 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三) (一)式只做一口氣讀,(二)(三)兩式都做兩口氣讀。(二)式中的「我與父親」、「不相見」因為分斷了的緣故,讀起來意味都比(一)式中的強。(三)式中的「不相見」、「已二年餘了」,讀起來意味也比(一)(二)兩式中的強。 再就下半截說,也可得三式: 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一) 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二) 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三) (一)式只做一口氣讀,(二)(三)兩式都做兩口氣讀。(二)式中的「不能忘記的」、「是」二部份讀起來比(一)式中的意味強。(三)式中的「是」字意味特彆強,「他的背影」也比(一)(二)兩式中的都要強。 就一般文法上的規定說,上面所舉的《背影》文句的各種句讀法,以第一種(甲)為最適當,最合論理,可是習慣上卻也容許有別的句讀法,(乙)以下諸式,有時也不妨使用。自古以來,頗有許多句讀法不甚合論理的。例如曹孟德的詩句: 月明星稀,烏鵲南飛。 普通皆用這句讀法,如依照文法上、理論上說來,應該做「月明,星稀,烏鵲南飛」才對。因為句子中包含著「月明」、「星稀」、「烏鵲南飛」三部份的緣故。從來的斷作四個字一節,實因它是四言詩的一部份而已。又如蘇東坡《念奴嬌·赤壁懷古》詞句: 亂石穿空,驚濤拍岸:捲起千堆雪。 向來都把「亂石穿空,驚濤拍岸」兩節作為對偶,把「捲起千堆雪」作為結句。如果依文法和論理來說,「亂石穿空」與「捲起千堆雪」沒大關係,和「捲起千堆雪」有關係的只是「驚濤拍岸」四字,句讀應該如下: 亂石穿空;驚濤拍岸,捲起千堆雪。 可是因為它是詞的一部份,有一定的句式,所以即使句讀法和文法論理稍有不合,也就大家不以為怪了。 歸結起來說,句讀法盡可變化活用,不死守文法上、論理上的規矩。但變化活用要有目的,要合乎情境。我們自己寫作的時候不妨依照自己的意思情感的重點決定文章的句讀。平日在談話上也可應用這法則把語言加以頓挫,傳出自己的心情來。 以上只是就「,」「。」兩個句讀符號說的,此外還有許多符號也都值得注意。符號的使用,在規則以外尚有技巧。這技巧要對於文章有敏感的人才能體會得到。 次講段落。 段落和句讀性質相同,都是把文章來分割的一種方法。句讀是對於一句的分割,段落是對於整篇的分割。把整篇的文章分成相當的幾個部份,各部份另行分寫,這叫做分段。 從前人寫文章只分幾卷或幾章,其他的小部份要讀者自己用筆加斜橫線或折鉤來隔開。在我們父兄所讀過的舊書里尚可看見許多這種筆跡。現在的作者大概都自己分好段落了。 分段的規則,最普通的是依照文章的內容。例如一篇文章,如果有一部份是總說,那麼總說就成一段;一部份是分說,假如分三項,那麼每項各成一段,就成三段;最後如果還有總結,那麼也成一段。這樣,這篇文章就該有五個段落,應該分五段來寫了。這種分段法最合乎論理,為向來所採用,現在還大部份沿用著。 分段的規則說來雖不過如此,在實際運用上也和句讀法一樣,可有種種的變化。有些時候,因了分段的不同,文章的意味和情調也會不同起來。現在試以歸有光的《項脊軒志》為例,說明一二。這篇文章在《歸震川集》里本不分段,收在普通中學國文課本里已分了段了。我所見到的一本國文課本,《項脊軒志》的分段樣式如下: 項脊軒志(甲) 項脊軒,舊南閣子也。室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塵泥滲漉,雨澤下注。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過午已昏。余稍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牆周庭,以當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雜植蘭桂竹木於庭,舊時欄楯,亦遂增勝。借書滿架,偃仰嘯歌,冥然兀坐,萬籟有聲。而庭階寂寂,小鳥時來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牆,桂影斑駁,風移影動,珊珊可愛。然余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先是,庭中通南北為一。迨諸父異爨,內外多置小門,牆往往而是。東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雞棲於廳。庭中始為籬,已為牆,凡再變矣。家有老嫗,嘗居於此。嫗,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撫之甚厚。室西連於中閨,先妣嘗一至。嫗每謂余曰:「某所,而母立於茲。」嫗又曰:「汝姊在吾懷,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門扉曰:『兒寒乎?欲食乎?』吾從板外相為應答。」語未畢,余泣,嫗亦泣。 余自束髮讀書軒中。一日大母過余曰:「吾兒,久不見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類女郎也?」比去,以手闔門,自語曰:「吾家讀書久不效,兒之成則可待乎?」頃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間執此以朝,他日汝當用之。」瞻顧遺蹟,如在昨日,令人長號不自禁。 軒東故嘗為廚。人往,從軒前過;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軒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護者。項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後秦皇帝築女懷清台。劉玄德與曹操爭天下,諸葛孔明起隴中。方二人之昧昧於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區區處敗屋中,方揚眉瞬目,謂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謂與坎井之蛙何異。」 余既為此志,後五年,余妻來歸,時至軒中從余問古事,或憑几學書。吾妻歸寧,述諸小妹語曰:「聞姊家有閣子。且何謂閣子也?」其後六年,吾妻死,室壞不修。其後二年,余久臥病無聊,乃使人復葺南閣子,其制稍異於前。然自後余多在外,不常居。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這分段法照一般的規則看來,原也可以通得過,可是如果細加推敲,還可有別的分段法如下: 項脊軒志(乙) 項脊軒,舊南閣子也。室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塵泥滲漉,雨澤下注。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過午已昏。余稍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牆周庭,以當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雜植蘭桂竹木於庭,舊時欄楯,亦遂增勝。借書滿架,偃仰嘯歌,冥然兀坐,萬籟有聲。而庭階寂寂,小鳥時來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牆,桂影斑駁,風移影動,珊珊可愛。 然余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先是,庭中通南北為一。迨諸父異爨,內外多置小門,牆往往而是。東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雞棲於廳。庭中始為籬,已為牆,凡再變矣。家有老嫗,嘗居於此。嫗,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撫之甚厚。室西連於中閨,先妣嘗一至。嫗每謂余曰:「某所,而母立於茲。」嫗又曰:「汝姊在吾懷,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門扉曰:『兒寒乎?欲食乎?』吾從板外相為應答。」語未畢,余泣,嫗亦泣。 余自束髮讀書軒中。一日大母過余曰:「吾兒,久不見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類女郎也?」比去,以手闔門,自語曰:「吾家讀書久不效,兒之成則可待乎?」頃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間執此以朝,他日汝當用之。」瞻顧遺蹟,如在昨日,令人長號不自禁。 軒東故嘗為廚。人往,從軒前過;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軒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護者。項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後秦皇帝築女懷清台。劉玄德與曹操爭天下,諸葛孔明起隴中。方二人之昧昧於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區區處敗屋中,方揚眉瞬目,謂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謂與坎井之蛙何異。」 余既為此志,後五年,余妻來歸,時至軒中從余問古事,或憑几學書。吾妻歸寧,述諸小妹語曰:「聞姊家有閣子,且何謂閣子也?」其後六年,吾妻死,室壞不修。其後二年,余久臥病無聊,乃使人復葺南閣子,其制稍異於前。然自後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把(甲)(乙)兩種分段法比較起來,有三點不同,(1)是「然余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句的位置,(2)是「余既為此志」一段與上文的分隔遠近,(3)是「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句的位置。大體地說,(乙)比(甲)似乎好些。「然余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句是承上文而又總冒下文的,下文關於可悲的記敘既已分兩段來寫了,那麼就不應該附在第一段之末,應該使它獨立成一段才系統明白。「余既為此志」以下,是作志以後的追加附記,和前文不應並列,(乙)式空一行排列,是對的。至於「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在論理上原不必獨立成一段,但獨立成一段,情味較強,因為把這寥寥幾句占了一單位了。這理由和句子的成份因分割而意味增強一樣。 對於一篇《項脊軒志》可有(甲)(乙)兩種分段的樣式,如果仔細考察起來,當然還可有別的樣式。(如「家有老嫗」以下諸句和上文全不相關,「家有老嫗」就可再另成一段。)足見分段的樣式是可以變化的。我們自己寫文章任憑怎樣分段都可以,只是要根據兩個條件:一是文法的論理的法則,二是作者心情的自然流露。有時應注重前者,有時應注重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