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心理學 · 第一章美感經驗的分析(一):形象的直覺
近代美學所側重的問題是:「在美感經驗中我們的心理活動是什麼樣?」至於一般人所喜歡問的「什麼樣的事物才能算是美」的問題還在其次。這第二個問題也並非不重要,不過要解決它,必先解決第一個問題;因為事物能引起美感經驗才能算是美,我們必先知道怎樣的經驗是美感的,然後才能決定怎樣的事物所引起的經驗是美感的。
什麼叫作美感經驗呢?這就是我們在欣賞自然美或藝術美時的心理活動。比如在風和日暖的時節,眼前儘是嬌紅嫩綠,你對著這燦爛濃郁的世界,心曠神怡,忘懷一切,時而覺得某一株花在向陽帶笑,時而注意到某一個鳥的歌聲特別清脆,心中恍然如有所悟。有時夕陽還未西下,你躺在海濱一個崖石上,看著海面上金黃色的落暉被微風蕩漾成無數細鱗,在那裡悠悠蠕動。對面的青山在蜿蜒起伏,仿佛也和你一樣在領略晚興。一陣涼風掠過,才把你猛然從夢境驚醒。「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你只要有閒功夫,竹韻、松濤、蟲聲、鳥語、無垠的沙漠、飄忽的雷電風雨,甚至於斷垣破屋,本來呆板的靜物,都能變成賞心悅目的對象。不僅是自然造化,人的工作也可發生同樣的快感。有時你鎮日為俗事奔走,偶然間偷得一刻餘閒,翻翻名畫家的冊頁,或是在案頭抽出一卷詩、一部小說或是一本戲曲來消遣,一轉瞬間你就跟著作者到另一世界裡去。你陪著王維領略「興闌啼鳥散,坐久落花多」的滋味。武松過岡殺虎時,你提心弔膽地掛念他的結局;他成功了,你也和他感到同樣的快慰。秦舞陽見著秦始皇變色時,你心裡和荊軻一樣焦急;秦始皇繞柱而走時,你心裡又和他一樣失望。人世的悲歡得失都是一場熱鬧戲。
這些境界,或得諸自然,或來自藝術,種類千差萬別,都是「美感經驗」。美學的最大任務就在分析這種美感經驗。要知道近代美學對於此種分析所得的結論,我們不能不把美學和哲學的淵源指點出來。
美學是從哲學分支出來的。從休謨(Hume,1711—1776)、康德(Kant,1724—1804)一直到現在,近代哲學都偏重知識論。知識論的根本問題就是:我們如何知道宇宙事物的存在?這個問題引起近代哲學家特別注意到以心知物時的心理活動。比如說我們知道這張桌子,「知」的方式是否只有一種呢?據近代哲學家的分析,對於同一事物,我們可以用三種不同的「知」的方式去知它。最簡單最原始的「知」是直覺(intuition),其次是知覺(percep tion),最後是概念(conception)。拿桌子為 例來說。假如一個初出世的小孩子第一次睜眼去看世界,就看到這張桌子,他不能算是沒有「知」它。不過他所知道的和成人所知道的絕不相同。桌子對於他只是一種很混沌的形象(form),不能有什麼意義(meaning),因為它不能喚起任何由經驗得來的聯想。這種見形象而不見意義的「知」就是「直覺」。假如這個小孩子在看到桌子時同時看到他的父親伏在桌上寫字,或是聽到人提起「桌子」的名稱,到第二次他看見這張桌子時,他就會聯想到他的父親寫字或是「桌子」這個名稱,桌子對於他於是就有意義了,它是與父親寫字和「桌子」字音有關係的東西。這種由形象而知意義的知就是通常所謂「知覺」。在知覺的階段,意義不能離開形象,知的對象還是具體的個別的事物。假如這個小孩子逐漸長大,看到的桌子逐漸多,其中有圓的,有方的,有黃色的,有黑色的,有木製的,有石制的,有供寫字用的,有供開飯用的,形形色色,但是因為同具桌子所必有的要素,它們統叫作「桌子」。此時小孩子不免常把一切桌子所同具的要素懸在心目中想,這就是說,離開個別的桌子的形象而抽象地想到桌子的意義。做到這一步,他對於桌子就算是有一個「概念」了。概念就是超形象而知意義的知,它是經驗的總結賬,知的成熟,科學的基礎。
在理論上,這三種知的發展過程,直覺先於知覺,知覺先於概念。但是在實際經驗中它們常不易分開。知覺決不能離直覺而存在,因為我們必先覺到一件事物的形象,然後才能知道它的意義。概念也決不能離知覺而存在,因為對於全體屬性的知必須根據對於個別事例的知。反過來說,知覺也不能離概念而存在,因為知覺是根據以往經驗去解釋目前事實,而以往經驗大半取概念的形式存在心中。比如說「這是一張桌子」時,我們是在知覺桌子,同時也是在用概念,因為「桌子」是全類事物的共名,就是一個概念。因此近代哲學家常否認知覺和概念可分割開來。現代義大利美學家克羅齊(Croce)在他的《美學》里開章明義就說:「知識有兩種,一是直覺的(intuitive),一是名理的(logical)。」他所謂「名理的知識」就兼指知覺與概念。
據以上的分析,知的方式根本只有兩種:直覺的和名理的。這個分別極重要,我們必先明白這個分別然後才能談美感經驗的特徵。像克羅齊所說的,直覺的知識是「對於個別事物的知識」(knowledge of individual things),名理的知識是「對於諸個別事物 中的關係的知識」(knowledge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m)。一切名理的知識 都可以歸納到「A為B」的公式。比如說「這是一張桌子」,「玫瑰是一種花」,「直線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這個「A為B」公式中B必定是一個概念,認識「A為B」就是知覺A,就是把一個事物「A」歸納到一個概念「B」里去。看見A而不能說它是某某,就是對於A沒有名理的或科學的知識。就名理的知識而言,A自身無意義,它必須因與B有關係而得意義。我們在尋常知覺或思考中,決不能在A本身上站住,必須把A當著一個踏腳石,跳到與A有關係的事物上去。直覺的知識則不然。我們直覺A時,就把全副心神注在A本身上面,不旁遷他涉,不管它為某某。A在心中只是一個無沾無礙的獨立自足的意象(image)。A如果代表玫瑰,它在心中就只是一朵玫瑰的圖形。如果聯想到「玫瑰是木本花」,就失其為直覺了。這種獨立自足的意象或圖形就是我們所說的「形象」。
直覺與名理的知識有別,如上所述。從康德以來,哲學家大半把研究名理的一部分哲學劃為名學和知識論,把研究直覺的一部分劃為美學。嚴格地說,美學還是一種知識論。「美學」在西文原為aesthetic,這個名詞譯為「美學」還不如譯為「直覺學」,因為中文「美」字是指事物的一種特質,而aesthetic在西文中是指心知物的一種最單純最原始的活動,其意義與intuitive極相近。本書為便利了解起見,仍沿用「美學」這個譯名,不過讀者須先明白本書所謂「美感的」,和「直覺的」意義相近。「美感的經驗」就是直覺的經驗,直覺的對象是上文所說的「形象」,所以「美感經驗」可以說是「形象的直覺」。這個定義已隱寓在aesthetic這個名詞裡面。它是從康德以來美學家所公認的一條基本原則,我們現在把它詳加解說。
就上文所引的美感經驗實例看,無論是藝術或是自然,如果一件事物叫你覺得美,它一定能在你心眼中現出一種具體的境界,或是一幅新鮮的圖畫,而這種境界或圖畫必定在霎時中霸占住你的意識全部,使你聚精會神地觀賞它、領略它,以至於把它以外一切事物都暫時忘去。這種經驗就是形象的直覺。形象是直覺的對象,屬於物;直覺是心知物的活動,屬於我。在美感經驗中心所以接物者只是直覺,物所以呈現於心者只是形象。心知物的活動除直覺以外,我們前已說過,還有知覺和概念。物可以呈現於心者除形象以外,還有許多與它相關的事項,如實質、成因、效用、價值等等。在美感經驗中,心所以接物者只是直覺而不是知覺和概念;物所以呈現於心者是它的形象本身,而不是與它有關係的事項,如實質、成因、效用、價值等意義。
這番話很抽象,現在舉一個實例來說明。比如說你在看一棵梅花。同是一棵梅花,可以引起三種不同的態度。看到梅花,你就想到它的名稱,在植物分類學中屬於某一門某一類,它的形狀有哪些特徵,它的生長需要哪些條件,經過哪些階段,這裡你所取的是科學的態度。其次,看到梅花,你就想起它有什麼實用,值多少錢,想拿它來做買賣或是贈送親友,這裡你所取的是實用的態度。科學的態度只注重梅花的實質、特徵和成因;除開實質、特徵和成因,梅花對於科學家便無意義。實用的態度只注重梅花的效用,除開效用,梅花對於實用人便無意義。但是梅花除了實質、特徵、成因、效用等以外,是否還有什麼呢?換句話說,假如你不認識梅花,對於它沒有絲毫的知識,不知道它的名稱、特徵、效用等等,你能否還看見什麼呢?你當然還可以看見叫作「梅花」的那麼一種東西在那裡,這就是說,你還可以看見梅花本來的形象。在實際上我們認識梅花太熟了,知道它和其他事物的關係太多了,一看見它就不免引起許多關於它的聯想,就想到它的實質、特徵、效用等等,以至於把它的本來形象都完全忘掉或忽略過去了。通常我們對於一件事物,經驗愈多,知識愈豐富,聯想也就愈複雜,如果要丟開它的一切關係和意義,也就愈困難。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這句話很可以應用到美感經驗上去。學是經驗知識,道是直覺形象本身的可能性。對於一件事物所知的愈多,愈不易專注在它的形象本身,愈難直覺它,愈難引起真正純粹的美感。美感的態度就是損學而益道的態度。比如見到梅花,把它和其他事物的關係一刀截斷,把它的聯想和意義一齊忘去,使它只剩一個赤裸裸的孤立絕緣的形象存在那裡,無所為而為地去觀照它、賞玩它,這就是美感的態度了。在科學態度中,梅花因與其他事物有關係而得意義;在實用態度中,梅花因其可效用於人而生價值。在美感態度中它除去與其他事物有關係以及可效用於人兩點之外,自有意義,自有價值,梅花對於科學家和實用人都倚賴旁的事物而得價值,所以它的價值是「外在的」(extrinsic),對於審美者則獨立自足,別無倚賴,所以它的價值是「內在的」(intrinsic)。
從心理學觀點看,刺激、知覺、反應三者是一氣貫串的。刺激是知覺的成因,知覺是反應動作的預備,一般知覺都含有實用性。宇宙中事事物物本來都很零亂複雜。從微生物的觀點看,世界只是一團混沌,除了某者為營養、某者為災害一個分別之外,它不覺得四圍事物別有什麼精微的意義。如果生物全像微生物那樣簡單,許多分別都決不會存在。人體組織較複雜,需要較多,適應環境的方法也較周詳。為便利實用起見,人逐漸根據經驗把四圍的事物分類立名,說天天吃的東西叫作「飯」,天天穿的東西叫作「衣」,某種感覺叫作「紅」,某種形體叫作「大」,於是事物才有所謂「意義」。「意義」本來大半都起於實用。在許多人看,衣服除了是穿的,飯除了是吃的以外,就別無意義。所謂「知覺」就是感官接觸某種事物時,心裡明白它的意義。明白它的意義,其實就是明白它的效用。一旦明白了它的效用,就可以對它起適用的反應動作。
就這種意義說,一般動物都可以說是有「知覺」。貓見著鼠,知道它是可吃的;鼠見著貓,知道它是吃鼠的;於是一個追捕,一個逃遁。人對於外物的態度也有若干類似,不過有一個重要的異點。動物知覺事物時立刻就依本能的衝動,發為反應動作。從刺激到知覺,從知覺到反應動作,都是直率倉皇的,中間不容有片刻的停頓。人卻有反省的本領。所謂反省,就是把所知覺的事物懸在心眼裡,當作一幅圖畫來觀照。人能反省,所以能鎮壓住本能的衝動,在從知覺到反應的懸崖上勒韁駐馬,去玩索心所知的物和物所感的心。這副反省的本領是人類文化的發軔點,科學、哲學、宗教、藝術、政治等都是從這副本領出來的。這副反省的本領用之於實用方面則為「謀定而後動」,用之於科學方面則為冷靜的思考,用之於美感的方面則為康德所說的「無所為而為的觀賞」(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
在美感的態度中,我們也是在從知覺到反應動作的懸崖上勒韁駐馬,把事物擺在心目中當作一幅圖畫去玩索。不過審美者的目的不像實用人,不去盤問效用,所以心中沒有意志和慾念;也不像科學家,不去尋求事物的關係條理,所以心中沒有概念和思考。他只是在觀賞事物的形象。惟其偏重形象,所以不管事物是否實在,美感的境界往往是夢境,是幻境。把流雲看成白衣蒼狗,就科學的態度說,為錯覺;就實用的態度說,為妄誕荒唐;而就美感的態度說,則不失其為形象的直覺。
美感經驗是一種極端的聚精會神的心理狀態。全部精神都聚會在一個對象上面,所以該意象就成為一個獨立自足的世界,這個道理德國心理學家閔斯特堡(Munsterberg)在他的《藝術教育原理》里發揮得最透闢,現在引一段來印證:
如果你想知道事物本身,只有一個方法,你必須把那件事物和其他一切事物分開,使你的意識完全為這一個單獨的感覺所占住,不留絲毫餘地讓其他事物可以同時站在它的旁邊。如果你能做到這步,結果是無可疑的:就事物說,那是完全孤立;就自我說,那是完全安息在該事物上面,這就是對於該事物完全心滿意足,總之,就是美的欣賞。
有人說,「藝術要擺脫一切然後才能獲得一切」。藝術所擺脫的是日常繁複錯雜的實用世界,它所獲得的是單純的意象世界。意象世界儘管是實用世界的迴光返照,卻沒有實用世界的牽絆,它是獨立自足,別無依賴的。比如一個畫家在聚精會神地欣賞一棵古松,那棵古松對於他便成為一個獨立自足的世界。在觀賞的一剎那中,他忘卻這棵古松之外還另有一個世界。目前意象世界仿佛是一種夢境,如果另外世界的事物闖進意識中來,便不免使他從夢境中驚醒了。比如在觀賞古松時,如果他猛然想到它可以避風息涼或是造橋架屋,這一念之動中他就搬了一回家,跑回到實用世界中去了。不但如此,在凝神觀照時,古松的是非真假也被置於度外,心裡決無暇想到圖畫中的古松和山上長的古松有虛實的分別。作為美感對象時,無論是畫中的古松或是山上的古松,都只是一種完整而單純的意象。真實虛偽的肯定或否認,如「此松是實有的」,「此松是假想的」之類,仍屬於名理的知識,它的對象是關係條理而不是形象本身。意象的孤立絕緣是美感經驗的特徵。在觀賞的一剎那中,觀賞者的意識只被一個完整而單純的意象占住,微塵對於他便是大幹;他忘記時光的飛馳,剎那對於他便是終古。
「用志不紛,乃凝於神。」美感經驗就是凝神的境界。在凝神的境界中,我們不但忘去欣賞對象以外的世界,並且忘記我們自己的存在。純粹的直覺中都沒有自覺,自覺起於物與我的區分,忘記這種區分才能達到凝神的境界。我們在上文把美感經驗中的我和物分開來說,只是為解釋便當起見,其實美感經驗的特徵就在物我兩忘,我們只有在注意不專一的時候,才能很鮮明地察覺我和物是兩件事。如果心中只有一個意象,我們便不覺得我是我,物是物,把整個的心靈寄托在那個孤立絕緣的意象上,於是我和物便打成一氣了。關於這一點,叔本華在他的《意志世界與意象世界》卷三里說過下面一段很透闢的話:
如果一個人憑心的力量,丟開尋常看待事物的方法,不受充足理由律(the law ofsufficient reason)的控制去推求諸事物中的關係條理,這種推求的最後目的總不免在效用於意志,如果他能這樣地不理會事物的「何地」「何時」「何故」以及「何自來」(where,when,why,whence),只專心觀照「何」(what)的本身;如果 他不讓抽象的思考和理智的概念去盤踞意識,把全副精神專注在所覺物上面,把自己沉沒在這所覺物裡面,讓全部意識之中只有對於風景、樹林、山嶽或是房屋之類的目前事物的恬靜觀照,使他自己「失落」在這事物裡面,忘去他自己的個性和意志,專過「純粹自我」(pure subject)的生活,成為該事物的明鏡,好像只有它在那裡,並沒有人在知覺它,好像他不把知覺者和所覺物分開,以至二者融為一體,全部意識和一個具體的圖畫(即意象引者)恰相疊合;如果事物這樣地和它本身以外的一切關係絕緣,而同時自我也和自己的意志絕緣那麼,所覺物便非某某物而是「意象」(idea)或亘古常存的形象,..而沉沒在這所覺物之中的人也不復是某某人(因為他已把自己「失落」在這所覺物裡面)而是一個無意志,無痛苦,無時間的純粹的知識主宰(pure subjectof knowledge)了。
叔本華以為人生大患在有我,我的主宰為意志。人人都是他自己的意志的奴隸,有意志於是有追求掙扎,有追求掙扎於是有悲苦煩惱。在欣賞文藝時我們暫時忘去自我,擺脫意志的束縛,由意志世界移到意象世界,所以文藝對於人生是一種解脫。
物我兩忘的結果是物我同一。觀賞者在興高采烈之際,無暇區別物我,於是我的生命和物的生命往復交流,在無意之中我以我的性格灌輸到物,同時也把物的姿態吸收於我。比如觀賞一棵古松,玩味到聚精會神的時候,我們常不知不覺地把自己心中的清風亮節的氣概移注到松,同時又把松的蒼勁的姿態吸收於我,於是古松儼然變成一個人,人也儼然變成一棵古松。總而言之,在美感經驗中,我和物的界限完全消滅,我沒入大自然,大自然也沒入我,我和大自然打成一氣,在一塊生展,在一塊震顫。
美感經驗就是形象的直覺。這裡所謂「形象」並非天生自在一成不變的,在那裡讓我們用直覺去領會它,像一塊石頭在地上讓人一伸手即拾起似的。它是觀賞者的性格和情趣的返照。觀賞者的性格和情趣隨人隨時隨地不同,直覺所得的形象也因而千變萬化。比如古松長在園裡,看來雖似一件東西,所現的形象卻隨人隨時隨地而異。我眼中所見到的古松和你眼中所見到的不同,和另一個人所見到的又不同。所以那棵古松就呈現形象說,並不是一件唯一無二的固定的東西。我們各個人所直覺到的並不是一棵固定的古松,而是它所現的形象。這個形象一半是古松所呈現的,也有一半是觀賞者本當時的性格和情趣而外射出去的。明白這層道理,我們就可以明白直覺與形象是相因為用的。我們在上文說「直覺屬於我,形象屬於物」,原是一種粗淺的說法。嚴格地說,直覺除形象之外別無所見,形象除直覺之外也別無其他心理活動可見出。有形象必有直覺,有直覺也必有形象。直覺是突然間心裡見到一個形象或意象,其實就是創造,形象便是創造成的藝術。因此,我們說美感經驗是形象的直覺,就無異於說它是藝術的創造。作者補註 西文中的aesthetic,在我早期的論著中,都譯作「美感」,後來改譯為「審美」。後者較妥。丑,也屬於審美範疇。本章談到的「知識論」,即現在較通用的「認識論」。
1981年7月讀校樣時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