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評論的實驗 · 一 少數人與多數人[1]

C. S.路易斯 《文藝評論的實驗》
THE FEW AND THE MANY 【§1—2.緣何重審雅俗之辨】 這本小書,想做個試驗(try an experiment)。文學批評歷來都用於評判書籍。暗含其中的對讀者閱讀的評判,都衍生於對書籍本身的評判。准此理路,壞的趣味(bad taste)[2],顧名思義,就是對濫書之喜好(a taste for bad books)。我想看看,如果把這一推導過程顛倒過來,會是怎樣一種情況。讓我們把區分讀者或閱讀類型作為基礎(basis),把區分書籍作為推論(corollary)。我們且來考查一番,把好書定義為以某種方式閱讀的書,把濫書定義為以另一種方式閱讀的書,可行性究竟有多大。 我認為這值得一試。在我看來,常規套路一直隱含著一個謬誤。我們常說,甲喜愛(like)女性雜誌,或女性雜誌符合甲的趣味(taste);乙喜愛但丁[3],或但丁符合乙的趣味。這仿佛是在說,「喜愛」和「趣味」二詞用於二者之時,意思沒有變化;仿佛是在說,雖然對象(object)不同,動作(activity)卻毫無二致。然而據我觀察,至少在通常情況下,事實並非如此。 【§3—7.對書的兩種愛:多數人與少數人】 至少從學生時代起,我們一些人就對好的文學初生興發感動(response)[4]。其餘大多數人,在學校讀《船長》雜誌[5],在家則讀從流通圖書館(circulating library)借來的短命小說。那時就很明顯,多數人對他們所讀書籍的「喜愛」,很不同於我們對自己所讀書籍的「喜愛」。現在依然明顯。二者之別一目了然。 【§4.讀書不等於讀過】首先,多數人從不重讀任何書籍。盲於文學之人(an unliterary man)[6]的標誌就是,他把「我讀過」(I have read it already)當作拒絕閱讀一部作品的充分論據。[7]我們都知道,有些女性對一部小說的記憶非常模糊,得在圖書館裡站上半小時,把小說翻閱一過,才敢確定自己確曾讀過。一經確認,就會立即把書丟開。對這些人而言,書是死的,就像燃盡的火柴、舊火車票,或昨天的報紙;他們已經用過它了(have already used it)。[8]相反,閱讀偉大作品的人,一生中會把同一部作品讀上十遍二十遍,甚至三十遍。[9] 【§5.讀書不等於消遣】第二,多數人儘管也經常讀書,卻並不珍視讀書。他們轉向閱讀,只因百無聊賴。一旦有別的消遣(pastime),當即欣欣然棄之不顧。讀書是給坐火車、生病、閒得發慌時預備的,或是用來「催睡」的。他們有時一邊讀書一邊閒聊,也常常一邊讀書一邊聽廣播。而敏於文學之人(literary people)總在閒靜之時閱讀,心無旁騖。如果無法專心一意、不受干擾地讀書,哪怕只幾天,他們也會感到若有所失。[10] 【§6.讀書變化氣質】第三,對敏於文學者(the literary)而言,初次閱讀某部文學作品的體驗,其意義之重大,只有愛情、宗教或喪親之痛這類體驗,方可與之相提並論。他們的整個意識(whole consciousness)為之一變。變得面目一新。在其他類型的讀者中,則無此跡象。他們讀完故事或小說,基本無動於衷,或者根本無動於衷。[11] 【§7.敏於文學者優遊涵泳】最後,不同閱讀行為的自然結果就是,少數人所讀之書,常常縈繞心際,多數人則否。前者在獨處時默念最為心喜的詩行、段落。書中場景和人物提供了一種圖像(iconography),他們藉以解釋(interpret)或總結(sum up)自身經驗。他們互相探討讀過的書,細緻而又經常。後者則很少想起或談及他們的閱讀。[12] 【§8.常規套路用taste和like二詞,含糊其辭】 顯而易見,假如多數人心平氣和且善於辭令,他們就不會指責我們喜愛不該喜愛的書,而會指責我們根本不該對書如此在乎。我們視為幸福之重要組成部分的東西,他們認為可有可無。因此,他們喜愛甲而我們喜愛乙這一簡陋表述,一點也不符合實情。假如「喜愛」(like)是個正確字眼,可用來形容他們對書之待遇,那麼就得給我們對書之待遇另找一個詞。或者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喜愛」自己所讀的一類書,就不能說他們「喜愛」任何書本。如果少數人有「好的趣味」(good taste),那麼我們或許就不得不說,不存在所謂「壞的趣味」(bad taste)這種東西。因為,多數人那種閱讀傾向(inclination)完全是另一碼事,根本談不上趣味,假如我們用趣味一詞不含糊其辭的話。[13] 【§9.對藝術和自然美的兩種喜愛】 儘管下文幾乎全談文學,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態度差別同樣也反映在其他藝術及自然美之中。許多人愛聽流行音樂,邊聽邊哼曲調、打拍子、交談、吃東西。這一流行曲調一旦過時,他們也就不愛聽了。愛聽巴赫(Bach)的人,表現截然不同。有些人買畫是因為牆上「沒畫就光禿禿的」;等買回家一個星期後,他們對這些畫就視而不見了。但是有少數人,對一幅偉大畫作經年樂此不疲。至於自然,多數人「和別人一樣喜愛美景」(like a nice view as well as anyone)。他們一點也不反對這一說法。然而比方說,把風景視為選擇度假地的重要因素——把風景納入與豪華賓館、好高爾夫球場和陽光充足的氣候同等的考量等次——在他們看來則顯得做作不堪。像華茲華斯那樣與自然美景「為伍」簡直是矯情。[14] * * * [1] 【譯按】藉閱讀方式定文學趣味之高下,或許可行。之所以不按常規套路,以書之好壞區分趣味高下,是因為,甲喜愛女性雜誌乙喜愛但丁,這兩種「喜愛」大不相同。「多數人」與「少數人」之閱讀,區別有四:1.讀過與閱讀;2.消遣與閱讀;3.依然故我與變化氣質;4.過目即忘與魂牽夢繞。質言之,盲於文學者與敏於文學者之根本區別在於,他們認為不應對書如此在乎。這一分別也適於欣賞藝術與自然。 [2] taste一詞,作為一個文學理論或美學關鍵詞,漢語學界通譯「趣味」,拙譯從之。雖然譯為「品味」,可能更為傳神。 [3] 但丁(Dante,1265—1321),義大利最偉大的詩人,以其不朽的敘事詩《神曲》而被譽為「神的詩人」。《神曲》反映了基督教對人的現世與永恆的命運的深刻看法,表現出作者驚人的想像力、淵博的學識和語言方面的獨創。(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5卷134頁,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 [4] 原文是Already in our schooldays some of us were making our first responses to good literature. 其中response一詞,依葉嘉瑩先生之名文《古典詩歌興發感動之作用》,意譯為「興發感動」。 [5] 《船長》(The Captain),英國1899—1924年間發行的一份少年兒童雜誌,月刊。因刊登沃德豪斯(P. G. Wodehouse,1881~1975)的早期校園小說而聞名於世。參維基英文百科。 [6] literary與unliterary二詞,乃本書一對核心概念,使用頻率最高。與此二詞相呼應的,還有使用頻率不高的extraliterary與antiliterary二詞。此四詞作為讀者類型之限定語,徐譯本《文藝評論的實驗》,將literary與unliterary譯為「文學性」與「非文學性」,將extraliterary與antiliterary譯為「超文學」與「反文學」。這一翻譯,中規中矩。可問題在於,literary與unliterary二詞還有其他用法,此譯法頓時捉襟見肘,徐譯本不得不隨文轉譯。竊以為,理論著作之核心概念,自當統一譯名,不可額外增加讀者諸君之閱讀負擔,故暫不從徐譯。為求強行統一,姑將literary與unliterary二詞,譯為「敏於文學」與「盲於文學」; extraliterary與antiliterary,譯為「超文學」與「反文學」。至於the literary一詞僅談職業身份之時,方兼顧語境,譯為「文人」。強行統一譯名之靈感,來自錢鍾書先生《釋文盲》一文。錢先生說,不識字者固然為文盲,但還有另外一種文盲,即文學盲,藝術盲。路易斯所說的the unliterary,即錢先生所說的文學盲。 [7] 路易斯的這一區分,不由令人想起埃利希•弗洛姆所區分的兩種生活模式:占有(having)與存在(being)。這表現在知識領域,就是「我有知識」和「我知道」之別;在信仰領域,就是「有信仰」和「在信仰中生活」之別;在愛情領域,就是占有對方和愛對方之別。參見\[美\]埃里希•弗羅姆:《占有還是生存》,關山譯,北京:三聯書店,1989,第2章。 [8] 注意「用過」(used)一詞。路易斯將人對書及藝術品之態度分為兩種,一為使用(using),一為欣賞(appreciating)。見本書第三章。 [9] 程子曰:「頤自十七八讀《論語》,當時已曉文義。讀之愈久,但覺意味深長。」路易斯在《給孩子們的信》(余沖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中說:「我一生都在斷斷續續地讀《傲慢與偏見》,而一點兒也沒有厭倦過。」(第44頁)在名為Unreal Estate那場對談中,路易斯說,一本書假如沒有讀過第二遍,便是未曾讀。見C. S. Lewis, On Stories: And Other Essays on Literature, ed. Walter Hooper, NY: Harcourt, p. 146。 [10] 賈島有詩云:「一日不做詩,心源如廢井。」此之謂也。 [11] 程子曰:「今人不會讀書。如讀《論語》,未讀時是此等人,讀了後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讀。」卡夫卡有言:「一本書必須是一把能劈開我們心中冰封的大海的斧子。」這段話出自卡夫卡《致奧斯卡•波拉克》(1904.1.27):「我認為,只應該去讀那些咬人的和刺人的書。如果我們讀一本書,它不能在我們腦門上猛擊一掌,使我們驚醒,那我們為什麼要讀它呢?或者像你信中所說的,讀了能使我們愉快?上帝,沒有書,我們也未必不幸福,而那種使我們愉快的書必要時我們自己都能寫出來。我們需要的書是那種對我們產生的效果有如遭到一種不幸,這種不幸要能使我們非常痛苦,就像一個我們愛他勝過愛自己的人的死亡一樣,就像我們被驅趕到了大森林裡,遠離所有人一樣,就像一種自殺一樣,一本書必須是一把能劈開我們心中冰封的大海的斧子。我是這麼認為的。」(《卡夫卡全集•第七卷》,葉廷芳主編,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第25頁) [12] 路易斯在《文學趣味之差異》(Different Taste in Literature)一文中說:在文學領域,濫藝術之「消費者」,特徵更易界定。他(或她)可能每周都亟需一定小說配給,如果供應不上,就會焦灼。可是,他從不重讀。敏於文學者(the literary)與盲於文學者(the unliterary)之分際,在此再清楚不過。敏於文學者重讀,其他人只是閱讀。一經讀過的小說,對於他們,就像昨天的報紙。有人沒讀過《奧德賽》或馬羅禮或包斯韋爾(Boswell)或《匹克威克外傳》,這不奇怪。可是,有人告訴你他讀過它們,從此就萬事大吉,(就文學而言)這就奇怪了。這就像有人告訴你,他曾洗過一次臉,吻過一次妻子,散過一次步。濫詩是否有人重讀(它可能淪落到空臥房裡了),我有所不知。可是,我們有所不知這一事實卻意味深長。沒人發現,兩個濫詩愛好者會稱賞詩句(capping quotations),並在良辰美景之夜專心致志討論他們的心愛詩行。濫畫亦然。買畫人說,無疑真心誠意地說,他看它可愛、甘甜(sweet)、美麗、迷人或(機率更高的)「妙」(nice)。可是,畫一掛起來,就視而不見了,也從不再盯著看了。(見C. S. Lewis, On Stories: And Other Essays on Literature, ed. Walter Hooper, NY: Harcourt, p. 120—121) [13] 分析哲學的這一技巧,路易斯很是熟諳。但路易斯顯然對分析哲學評價不高,甚至認為分析哲學乃是將現代世界引入虛無之幫凶。詳參拙譯路易斯《人之廢》(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一書。亦可參路易斯《空蕩蕩的宇宙》(The Empty Universe)一文,文見拙譯路易斯文集《切今之事》(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 [14] 華茲華斯(Wordsworth,1770—1850),英國主要的浪漫主義詩人和桂冠詩人。他與S.T.柯勒律治合寫的《抒情歌謠集》促進了英國浪漫主義運動的興起。其作品的主要主題是人與大自然的關係。詩人把自己描繪為「大自然的崇拜者」,人們也常稱他為「大自然的祭司」。(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8卷3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