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之革命 · 答區聲白論Esperanto
聲白先生,我以為我們既認為Esperanto為適用之語言文字,可以為中國語言文字之代興物,則便該多立團體,分頭傳播。傳播的時候,應該說明其語根如何精良;文法如何明確;發音如何整齊;用Esperanto著的、譯的書籍已有多少,學成以後,可以看多少新科學、新思想的好書。尤其要緊者,在說明這是人類公有的語言,當與本國文同視,不當以外國文視之。有欲將新名詞、新術語嵌入於漢文中使用者,更該提倡;如此,則國人與Esperanto可以一日接近一日。吳稚暉先生謂「近世界之新學理,新事物,若為漢文所發揮不足者,即可攙入Esperanto,以便漸攙漸多,將漢文漸廢,即為異日徑用Esperanto之張本」(見《新世紀》第四十號)。我以為這是提倡Esperanto最切要、最適當的辦法。若有人說,「漢文既未廢滅,則正式之文辭中,斷不容他種文字夾雜於其間」,則我不知其將用何種方法,叫中國人使用Esperanto。難道有人發一命令曰:「漢文漢語定於某年某月某日廢止,『愛世語』定於某年某月某日施行」嗎?恐怕這個辦法有些行不通罷!至於漢文改用拼音,在理論上自然可以成一句話,而在事實上我以為很難辦到。因為中國是單音語,同音之字太多也。我以為漢語一日未廢,則漢文只可暫時沿用,而旁註音讀,仿日本人的辦法,此法在現在最為合宜。若標準音,只可用普通音,即俗所謂「官音」才是。因以官音與方音相比,則官音實為「適者」,暫時尚可「生存」也。——先生是廣東人,我是浙江人,我二人講話之時,即須用官音,此即官音為適者之明證。
新文體
鉅猷兄:——
你的來信,我看了,非常的佩服。近年以來,那些家裡請了先生,讀《古文觀止》和《東萊博議》的,固不必論。其投身於學校中而研究中國文學者,往往都是彎腰駝背,規行矩步,舉那老先生的樣子,有時或朗誦《四六法海》,或吟哦《歸方合評史記》,或則豎直了羊毫筆,臨幾個顏字,或則抖膝搖頭,做幾首「無題」、「有感」的詩,遇到什麼紀念會,追悼會,……便集《文選》,集《杜詩》,拼成幾篇「百衲文章」。——這就是研究中國文學者的成績。你也是研究中國文學者之一,而思想如此新穎,見識如此超卓,我焉得不佩服呢。
「正宗」這個名詞,本來是隨手拉來用用,原非當他一種確當的字樣。五卷四號傅孟真君論戲劇的文章里,用了「天經地義」四個字,也有人來駁過。其實這都是用成語的毛病。
「新文體」這個名稱,我很以為然。我以為就是我們常說的「廢文言,用白話」這句話,也有語病。因為嘴裡講的叫做「話」,也叫做「語」,筆下寫的叫做「文」,古人既用古語寫成文章,今人就該用今語寫成文章。我以為該說「我們是今人,該用今語做文章,不用古語做文章。」這才沒有語病。並有照此說法,則今世只該有今語之文,那古語之文決沒有可以並存的理由,更為明顯。那「正宗」的話,簡直不成問題了。因為既沒有古語之文來占「旁支」的地位,就不必說「正宗」的話了。
你說我們盡可用方言來做文章,盡可用方音來叶韻,這話也很不錯。適之先生的《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說得好,他說:「若要造國語,先須造國語的文學。」又說:「中國將來的新文學用的白話,就是將來中國的標準國語;造中國將來白話文學的人,就是制定標準國語的人。」這話很有道理。至於做新文學用的白話的取裁,他說道:「可儘量採用《水滸》、《西遊》、《儒林外史》、《紅樓夢》的白話;有的不合今日的用的,便不用他;有的不夠用的,便用今日的白話來補助;有不得不用文言的,便用文言來補助。」我現在再加幾句話道:「有不得不用方言的,便用方言來補助;有中國話不夠用的,便用外國話來補助。」原來這國語既然不是天生的,要靠人力來製造,那就該旁搜博取,揀適用的儘量採用。文學裡用得多了,這句話便成了一句有價值有勢力的國語了。有人說:國語這樣製造,不是龐雜不純嗎?我說:無論何種語言文字,凡是有載思想學術的能力的,都是很龐雜不純的。那純而不雜的,惟有那文化的初開,思想簡單的時候,或者可以做得到。到了彼此一有交通,則語言即有混合;學問日漸發達,則字義日有引申;一義轉注為數語,一語假借為數義,那就要龐雜不純了。愈混合,則愈龐雜,則意義愈多;意義愈多,則應用之範圍愈廣;這種語言文字,就愈有價值了。那桐城派所以沒有價值者,就是因為他們的文章的格局有一定,用字的範圍有一定,篇幅的長短有一定,句法的排列有一定;弄到無可如何只好仿「削足適履」的辦法,改事實以就文章,如章實齋《古文十弊》篇所譏的話了。有人講笑話說:「一個塾師替人家做祭文,抄錯了一篇成文。人家來質問。塾師大怒,說,我的文章是有所本的,決無錯理,除非他們家裡死錯了人。」桐城派的做古文,正是如此,他所以要如此者,就是要純不要雜的緣故。——照此看來,國語的雜采古語和今語,普通話和方言,中國話和外國話而成,正是極好的現象,極適宜的辦法。
至於聲音一端,與語言似乎微有不同。因為語言是有意義的,聲音是無意義的。既是無意義的,似乎不必廣采方音,就用普通所謂「官音」者來統一,也沒有什麼不可。一九一三年讀音統一會議決的注音字母,和審定的字音,我們讀書可以照他讀音,做韻文也可以照他押韻。惟國語既采及方言,則方言之音必當各仍其舊,不可強照字面,改為官音。假如蘇語之「像煞有介事」有采入國語之必要,則其音必當讀為Zang - sah - yin - ka - zn,不可讀為Siang - sha - diu - cliek - shi。所以讀音統一會審定之字音,也不過一個大概。將來國語發達,應該添入的字音一定是很多的。
錢玄同
一九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