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通論 · 一二 清方望溪《書韓退之平淮西碑後》

錢基博 《文學通論》
碑記墓誌之有銘,猶史有贊論,義法創自太史公,其指意辭法,必取之本文之外。班史以下,有括終始事跡以為贊論者,或於本文為復矣。此意惟韓子識之,故其銘辭,未有義具於碑誌者。或體制所宜,事有覆舉,則必以補本文之間缺。如此篇,兵謀戰功詳於序,而既平後情事則以銘出之,其大指然也。前幅蓋隱括序文,然序述比數世亂,而銘原亂之所生。序言官怠,而銘兼民困。序載戰降之數,銘具出兵之數。序標洄曲、文城收功之由,而銘備時曲、陵雲、邵陵、郾城、新城比勝之跡。至於師道之刺,元衡之傷,兵頓於久屯,相度之後至,皆前序所未及也。歐陽公號為入韓子之奧窔,而以此類裁之,頗有不盡合者。介甫近之矣,而氣象則過隘。夫秦周以前,學者未嘗言文,而文之義法,無一之不備焉。唐宋以後,步趨繩尺,猶不能無過差。東鄉艾氏乃謂文之法至宋而始備,所謂強不知以為知者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