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課 · 蕭乾小說集題記

沈從文 《文學課》
——我為什麼要寫作 (9) 在都市住上十年,我還是個鄉下人。第一件事,我就永遠不習慣城裡人所習慣的道德的愉快,倫理的愉快。 我崇拜朝氣,歡喜自由,讚美膽量大的,精力強的。一個人行為或精神上有朝氣,不在小利小害上打算計較,不拘於物質攫取與人世毀譽,他能硬起脊樑,筆直走他要走的道路,他所學的或同我所學的完全是兩樣東西,他的政治思想或與我的極其相反,他的宗教信仰或與我的十分衝突,那不礙事,我仍然覺得這是個朋友,這是個人。我愛這種人,也尊敬這種人,因為這種人有氣魄,有力量。這種人也許野一點,粗一點,但一切偉大事業偉大作品就只這類人有分。他不能避免失敗,他失敗了能再干。他容易跌倒,但在跌倒以後仍然即刻可以爬起。 至於怕事、偷懶、不結實、缺少相當偏見、凡事投機取巧媚世悅俗的人呢,我不習慣同這種人要好,他們給我的「同情」,還不如另一種人給我「反對」有用。這種「城裡人」仿佛細膩,其實庸俗;仿佛和平,其實陰險;仿佛清高,其實鬼祟。這世界若永遠不變個樣子,自然是他們的世界。右傾革命的也罷,革右傾的命的也罷,一切世俗熱鬧皆有他們的分。就由於應世技巧的圓熟,他們的工作常常容易見好,也極容易成功。這種人在「作家」中就不少。老實說,我討厭這種城裡人。 曾經有人詢問我,「你為什麼要寫作?」 我告他說:「因為我活到這世界裡有所愛。美麗,清潔,智慧,以及對全人類幸福的幻影,皆永遠覺得是一種德性,也因此永遠使我對它崇拜和傾心。這點情緒同宗教情緒完全一樣。這點情緒促我來寫作,不斷的寫作,沒有厭倦,只因為我將在各個作品各種形式里,表現我對於這個道德的努力。人事能夠燃起我感情的太多,我的寫作就是頌揚一切與我同在的人類美麗與智慧。若每個作品還皆許可作者安置一點貪慾,我想到的是用我作品去擁抱世界,占有這一世紀所有青年的心。……生活或許使我平凡與墮落,我的感情還可以向高處跑去;生活或許使我孤單獨立,我的作品將同許多人發生愛情同友誼……」 這是個鄉下人的意見,同流行的觀點自然是不相稱的。 朋友蕭乾弟一個短篇小說集子行將付印了,他要我在這個集子說幾句話。他的每篇文章,第一個讀者幾乎全是我。他的文章我除了覺得很好,說不出別的意見,這意見我相信將與所有本書讀者相同的。至於他的為人,他的創作態度呢,我認為只有一個「鄉下人」,才能那麼生氣勃勃、勇敢結實。我希望他永遠是鄉下人,不要相信天才,狂妄造作,急於自見。應當養成擔負失敗的忍耐,在忍耐中產生他更完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