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考異 · 誇飾第三十七
誇飾第三十七
○風格訓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引顧校及黃丕烈引馮本,格並作俗。
立齋按:風格承詩書雅言,風俗則失其指歸,從俗非。
○孟軻所說。
梅本所作雲,說連下讀,凌本同。黃本作孟軻所云,說連下讀。
立齋按:從梅本是。
○鷦鷯俱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梅本注云:「按本賦作焦明。」
○驗理則理無不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紀評云:「不驗當作可驗。」
立齋按:紀評是。
○子云校獵。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校當作羽,」楊校云:「諸本並作校,以通變篇出入日月,天與地沓二句而標為校獵證之,此亦當依諸本作校,始能前後一律。」
立齋按:校獵見司馬長卿上林賦:「天子校獵。」又楊子云羽獵賦序:「故聊因校獵,賦以風之。」此校獵二字所本。且以羽獵兩見,故此用校也。所以別下句張衡羽獵也,非如楊校所云,更與出入日月二句無關。而校獵區區一辭非羽即校,皆有所本,又何必前後一律乎。王右軍蘭亭序之字不同,歐陽永叔醉翁亭記,也字連篇,前後一律與否皆成妙品,又何拘乎。楊校非。
○欒彼洛神既非魑魅;惟此水怪,亦非魑魅。
梅本凌本黃本欒並作孌。魑魅並作罔兩。怪並作師。楊校引諸本並作怪。
立齋按:梅本作罔兩是。因魑魅犯重。怪作師非。說文「怪、異也。」妖怪之怪本作傀,傀音同怪,世俗沿用怪而傀疏。梅本師字旁並墨注怪字,當為楊氏之筆,作怪是。又欒作孌是。詩曹風「婉兮孌兮。」
○此欲夸其威而其事義睽刺也。
梅本凌本黃本其上並有飾字。注云:「元脫,下有闕字。」
立齋按:梅本補飾字是。
○騰躑而羞局步。
梅本凌本黃本躑並作擲。楊校云:「諸本並作躑。按躑為蹢之後起字,擲又躑字俗體。」
立齋按:躑古文作蹄,近作躑。說文無躑字,始見於荀子禮論篇。釋文蹢又作躑。擲、躑古通,非俗體,楊氏說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