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考異 · 比興第三十六

比興第三十六 ○詩文弘奧。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弘作宏。鈴木云:「宏當作弘。」 立齋按:宏訓深大之屋也。古人閎宏通用。弘、弓聲也。易坤卦「含弘光大。」黃本作宏,避清諱也。 ○豈不以風通而賦同。 梅本通作異。凌本黃本並作通。注云:「一作異。」 立齋按:彥和體標比興而不及風賦者,以風通而賦同也。通作常解當不誤。梅本改作異者,以異同對顯隱也。 ○與則環譬以寄諷。 梅本凌本寄並作托。黃本寄作記。注云:「一作托。」 立齋按:從寄是。 ○比則畜慣以斥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楊校云:「畜當作蓄,音之誤也。」 立齋按:通志六書略:「蓄通作畜。畜有數音,昌六反音觸,喜郁反音緒。」後人取緒音常作蓄,楊校非。 ○蓋寫物以附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鈴木云:「意疑當作理。」 立齋按:意指理之所歸。切事附意而後理得,故上文言附理,此言附意也,鈴校非。 ○卷席以方誌固。 梅本卷席作席捲,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上言澣衣,下言卷席,從卷席為是。 ○襄楚信纔。 梅本襄作衰,凌本同。黃本作楚襄。 立齋按:衰楚對下炎漢,從衰是。 ○詩刺道喪。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引譚云:「疑詩刺當作諷刺。」 立齋按:詩字承上依詩句而言。疑當作諷刺者,誤以興義與銷亡句相偶也。然此文宜四句一氣讀,均兩用故字,上言詩刺,下言此體,所以說明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也。范注非。 ○信舊章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云:「信疑作倍,倍即背也。」王校云:「案舊章謂漢以來賦頌。信舊章矣,猶言由來久矣。」 立齋按:范注疑作倍者,因上有炎漢雖盛,而辭人誇毗。又興義銷亡,此體雜,是反乎舊章也,故疑從倍,義自可通。但王校云云,指舊章為漢以來賦頌之體誤一。信舊章之信,解作誠然是舊章之是從,則與上諸句不協,誤二。再引詮賦篇信字句與此句法相同,則自炎漢雖盛,至舊章矣,概不可通,誤三。王校三誤,所謂引喻失義者也,不可從。 ○如慈父之愛子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梅本注云:「本賦作畜字。」 立齋按:文選洞蕭賦本作畜字,畜始養也。此或旁註誤入始養之義,有愛存焉。 ○馬融賦雲。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賦作長笛二字。 立齋按:上下皆具作者篇名,依例當改。 ○范蔡說之。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作范蔡之說也。 立齋按:黃本是。 ○璽抽緒。 梅本凌本黃本璽抽並作璽曳。注云:「元作璽抽,據本賦改。」 ○莫不纖綜比義。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纖疑作織。」 立齋按:楊子方言:「纖、小也,繒帛之細者謂之纖。」纖綜所以諷兩漢之賦,近於靡麗之謂,王校非。 ○季鷹雜詩云。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云,引顧校雜作春。 立齋按:從春者,以其詩為詠春草也。然目為雜詩者,雜體中有寫春之句也,從雜是。 ○刻鶴類鶩。 梅本凌本黃本鶴並作鵠。注云:「鵠元作鶴,謝改。」 立齋按:謝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