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考異 · 辨騷第五

辨騷第五 ○小雅怨謗而不亂。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旁並作誹。注云:「元作旁,許改。」 立齋按:莊子刻意篇:「放言怨誹。」通訓定聲:「放言曰訪,微言曰誹。」許改是。 ○可謂兼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兼之二字。 立齋按:兼之言兼有國風小雅之不淫不亂也,唐寫本脫。 ○崑崙懸圃。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懸一作玄。」唐寫本元作玄。 立齋按:懸、玄古通。 ○文辭雅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辭字。 立齋按:文辭與次句辭賦之辭犯重,從唐寫本是。 ○駟虬乘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鈴本云:「洪本翳作鷖,諸本皆誤,唯唐寫本作鷖不誤。」 ○皆合經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術作傳。 ○楊雄諷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諷作談。 立齋按:從諷是,說文「諷、誦也。」 ○謂不合傳。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鈴木云:「洪本傳下有體字。」 ○鑒而弗精。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弗作不。 ○翫而未核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也作矣。 ○湯武之祗敬。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禹湯。 立齋按:離騷原作湯禹。又按祗敬以下四句,唐寫本脫,諸家皆未校出。 ○桀紂之猖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原脫此句。 立齋按:猖披,楚詞宋本作昌被,別本作倡披,被音義與披通,蓋古文凡披皆作被也。 ○豐隆求宓紀,鴆鳥媒嫁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豐上有駕字,鴆上有憑字。 立齋按:唐寫本駕憑字衍,此列舉迂怪之事,楊校非。 ○夷羿蔽日。 梅本凌本黃本蔽並作彃。注云:「元作蔽,孫改。」唐寫本作斃。 立齋按:楚辭天問:「羿焉彃日。」別本又作斃,從彃是。說文:「彃射也。」王校從唐寫本改從非是。 ○木天九首。 梅本凌本黃本天並作夫。注云:「元作天,謝改」唐寫本作木夫。 立齋按:楚辭招魂:「一夫九首,拔本千些。」作夫是。 ○土伯三足。 梅本凌本黃本足並作目。注云:「目元作足,朱改。」唐寫本作目。 立齋按:同前書:「土佰九約,....參目九首。」從目是。 ○摘此四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摘作指。 立齋按:摘發指近也,見說文。從摘是。 ○體憲於三代。 梅凌黃三本憲並作慢。注云:「慢元作憲,朱據宋本楚辭改。」唐寫本作體憲。 立齋按:從慢是,參注訂。楊校語意朱闡,從憲非,詔策之體憲一詞,義有別也,王校從憲亦非。 ○風雅於戰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雅作雜。 立齋按:唐寫本以形近而訛,從雅是。 ○取鎔經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意作旨。 ○自鑄偉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趙雲偉作緯。」唐寫本亦作緯。 立齋按:唐寫本誤,從偉是。 ○九歌九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辯作辨。 立齋按:辨、辯字通,見前說。說文同作判解,後以引申之義,乃有考問謂之辨,巧言謂之辯也,據易乾卦「問以辨之」又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望」可證。 ○綺靡以傷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綺靡作靡妙。 ○詭而惠巧。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惠作慧。 立齋按:惠慧字通。後漢書孔融傳:「將不爾惠乎。」註:「惠作慧。」 ○招魂招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招魂、馮云:『楚辭本作大招。』下雲、屈宋莫追,疑大招是。」唐寫本作大招。 立齋按:淮南小山有招隱士在續楚辭中,彥和所引不及賈誼以下諸篇;故從大招是。 ○耀艷而深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深作采。 立齋按:耀艷、文采外發也;深華、文采內蘊也。外發故曰耀,內蘊故曰深,深者藏也。考工記:「梓人必深其爪。」即藏其爪也。采、采、彩互通,與耀字不協,從深是,楊校非。 ○遽躡其跡。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引鍾本梁本遽作遠。 立齋按:從遽是。 ○菀其鴻裁。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菀作苑。 立齋按:菀苑音義互通;惟菀盛茂也,詩小雅「有菀其特。」則與苑有別,從菀是。菀又音郁,王校非。 ○酌而不失其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真作貞。 ○顧盻可以驅辭。 梅本盻作盼,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盻作眄。 立齋按:盻音系,說文「恨視貌。」盼音判,玉篇「目黑白分明貌。」眄音,虞卿以顧眄而指相印,見前漢書班固敘傳,從唐寫本作眄是。王失校。 ○壯志煙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志作采。 立齋按:騷體志郁而文盛,壯字非,從唐寫本作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