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及其缺憾 · 第八章

弗洛伊德 《文明及其缺憾》
在即將結束這次旅行的時候,作者必須懇請讀者們原諒,因為他沒有給讀者以更熟練的引導,沒有時時為他們節省一段白走的路程,使他們繞了個大彎子。毫無疑問是應該能做得更好一些的。日後,我將努力做一些彌補。 首先,我猜想讀者們會產生這種印象,關於罪疚感的討論超出了這篇論文的框架,占了太多的篇幅,這樣,和主題並非總有密切聯繫的其他部分就被擱置一旁了。這可能已破壞了本文的結構;但卻忠實地符合我的意圖,即把罪疚感描述為文化進化中最重要的問題,並且說明文明進步的代價是通過提高罪疚感而喪失幸福來付出的。[113]在這個說明中聽起來還有令人疑惑不解的東西,也就是我們的全部研究中最後的結論,可能歸之於罪疚感所具有的和我們的意識的那種相當獨特的關係——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得到完全的解釋。在我們認為很正常的悔恨的一般情況下,這種罪疚感顯然能被意識所接受;的確,我們已經習慣於用「罪疚意識」(consciousness of guilt)來代替「罪疚感」[114]。在我們對神經症的研究中,我們發現了對了解正常人很有價值的線索,在這方面我們還發現了一些非常矛盾的事態。在這些疾病中有一種強迫性神經症(obsessional neurosis),罪疚感使它在意識中強烈地表現出來,它還控制著臨床表現和病人的生活,幾乎不允許任何其他東西和它同時出現。但是,在大多數其他案例和形式的神經症里,罪疚感仍然是完全潛意識的,但無論如何都未能使其重要作用減少。當我們把一種「潛意識罪疚感」歸之於他們時,我們的病人並不相信我們的話;為了使病人更容易理解,我們只好解釋說,罪疚感有一種在潛意識中尋求懲罰的需要。但是,我們不可過高地估價罪疚感和形成神經症的聯繫;即使在強迫性神經症里,有些人也並沒有意識到他們的罪疚感,或者只是把它看作一種使痛苦的不安或一種焦慮,除非能阻止他們從事某些活動。我們應該能最終了解這些事情的;但迄今為止我們還不行。或許我們可以在這裡很高興地說明,罪疚感實際上不是別的,而是焦慮的一個心理地形學變種;罪疚感在後期和害怕超我完全一致了。再者,焦慮和意識的關係具有同樣非凡的變化特點。在某些情況下一切症狀的背後總有焦慮:然而有時候焦慮又深入到意識中去,用它的吵鬧掩蓋住一切,而在另一些情況下,焦慮把自己藏匿得如此嚴實,致使我們被迫稱之為潛意識焦慮——或者,假如我們想有一個心理學意義上的更純潔的良心,因為焦慮最初只是一種情感[115]一種可能發生焦慮的情感。因此很有可能,文明所產生的罪疚感並不是這樣被感受到的,並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潛意識的;或者作為一種尋求其他動機的不適(malaise)[118]或不滿。不管怎麼說,不同的宗教都絕沒有忽略力量罪疚感在文明中所起的作用。再者,——這是我在其他地方未曾考慮過的[116]——這些宗教提出了一種觀點,即把人類從這種罪疚感(它們稱之為罪孽)中拯救出來。從基督教藉以獲得這種拯救的方式中——通過犧牲某一個人的死,這個人把大家共同犯的罪都加在他自己身上——我們就能推論出,由於什麼原因而獲得了這種最初的罪疚感,這種情況也是文明的開端。[117] 更精確地探討某些詞彙的意義,如「超我」、「良心」、「罪疚感」、「懲罰的需要」、「悔恨」,這雖然不是一種很重要的事,但也不是多餘的,我們在使用這些詞彙時或許常常不太嚴格和互相代用。這些詞彙都和同樣的事態有關,但都表示事態不同的方面。超我是一個心理上的結構,我們已經推斷了它的存在。良心是一種功能,在所有的功能中,我們把它歸之於超我;它的作用是監視和判斷自我的活動和意圖,行使稽查員(censorship)的功能。罪疚感,即超我的嚴酷性,是像良心的嚴酷性一樣的東西,這就是自我所具有的以這種方式被觀察到的知覺,是自我對在它自己的努力和超我的要求之間那種緊張的評價;對那個批評性機構的害怕(歸根結底是對全部關係的害怕),對懲罰的需要,就是自我方面的一種本能的表現,自我已經在施虐狂的超我影響下變成了受虐狂;就是說,它是表現在自我中的內部破壞性本能的一部分,用來形成對超我的一種性依戀。在我們能夠證實超我之前,我們不應該談論良心;至於罪疚感,我們必須承認,它在超我之前,也就是在良心之前就產生了。那時這種罪疚感直接表現出對外部權威的恐懼,承認自我和這個外部權威之間的緊張。它是需要得到這個權威的愛和趨向本能滿足之間的那種衝突的直接派生物,對它的抑制會引起攻擊性傾向。罪疚感的這兩種不同層次的重疊——一個是對外部權威的害怕,另一個是對內部權威的害怕——是把一種說法強加於另一種說法之上,才使我們對良心關係的洞察在許多方面受到了阻撓。悔恨是在罪疚感的一種特殊形式下表示自我反應的一個一般的術語;它以幾乎沒有發生改變的形式包含著屬於焦慮的那些感覺材料,這種焦慮在罪疚感後面起作用;它本身就是一種懲罰,可能還包括懲罰的需要;因此,悔恨也可能比良心更古老。 另外,讓我們再回顧一下在我們的研究期間一度曾使我們困惑的那些矛盾,將是沒有什麼害處的。我們說,一方面罪疚感是未遂攻擊性行動的結果;但另一方面——正是在其歷史的開端,也就是在殺害父親的情況下——罪疚感則是實施了攻擊行動的結果[第131頁]。但是我們也發現了克服這個困難的方法。因為內部權威(即超我)的發展從根本上改變了整個情境。在此之前,罪疚感是和悔恨一致的。(在談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們觀察到,「悔恨」一詞是為實際施行了一次攻擊性活動之後的反應做準備的。)以後,無所不知的超我就使企圖攻擊和實施攻擊之間的區別失去了作用。因此,不僅實際上採取暴力行動能引起罪疚感(正如全世界都知道的那樣),就是採取暴力行動的意圖也能引起一種罪疚感(正如精神分析所發現的那樣)。不必考慮在心理學情境中發生的變化,在矛盾心理中產生的衝突——在兩種主要本能之間的衝突,留下了同樣的結果[第132頁]。我們試圖在這裡為罪疚感和意識之間的多變關係問題尋找一種解決辦法。可以認為,由於幹了壞事而感到悔恨的罪疚感必定總是有意識的,而起源於邪惡衝動知覺的罪疚感則可能是潛意識的。但是,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強迫性神經症就對它進行了有力的反駁。 第二個矛盾涉及到攻擊性能量,我們設想超我就具有這種能量。根據一種觀點,這種能量只是屬於外部權威的懲罰性能量的繼續,並且在心理的內部保持著活力[第123頁];而根據另一種觀點。則恰恰相反,它是由自己的沒有被使用過的攻擊性能量組成的,攻擊性能量現在針對的是這個起抑制作用的權威。第一種觀點似乎和罪疚感的歷史更一致,第二種觀點則和它的理論相一致。更徹底的思考已經幾乎完全解決了這個顯然不可調和的矛盾;對兩者來說,都作為基本的和共同的因素而保留下來的,是在兩種情況下我們都著手處理的已經轉入內部的攻擊性。另外,臨床觀察確實允許我們區分屬於超我的攻擊性的這兩種根源;在任何一定的條件下,任何一種根源都可以起更主要的作用,但它們通常是共同發揮作用的。 我認為這裡應該認真考慮我以前作為一種臨時設想而提出的那個觀點了。[119]在最近的精神分析文獻中,人們已經顯示出對這個觀點的偏愛,即任何一種使本能滿足受阻,或使它受到挫折都會引起罪疚感的提高,或者可能會這樣。[120]如果我們認為這種情況只適用於攻擊本能,我相信這就會極大地簡化這個理論,人們也將很難反駁這個假設。那麼,罪疚感的提高會取代未實現的性的欲望,對此我們將怎樣做出動力學和實際的解釋呢?這肯定只能以迂迴的方式進行——就是說,如果我們假設,對性滿足的阻撓會引起對那個阻撓滿足的人發起攻擊,於是,這種攻擊傾向本身又會反過來受到壓制。但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它畢竟只是通過被壓制和轉移給超我而變成了罪疚感的攻擊性。如果我們把精神分析關於罪疚感起源的發現局限在攻擊本能上,我相信,許多過程將容許人們做出更簡單的和更清楚的解釋。臨床材料的觀察在這裡並沒有給我們明確的回答,因為根據我們自己的假設,這兩類本能幾乎不能以純粹的形式相互獨立地出現;但是,對極端案例的研究很可能會在我所期望的方面表現出來。 我想通過把它應用於壓抑過程,而把我們的第一種好處從這個更有限的觀點中提取出來。如我們所知,神經症的症狀實質上是對未實現的性願望的替代滿足。在我們的分析工作過程中,我們驚訝地發現,或許每一種神經症都保留了一定數量的潛意識罪疚感,罪疚感又反過來通過把它用作一種懲罰而強化了這些症狀。現在我們要對下面的主張做一種似乎合理的闡述。當一種本能的傾向受到壓抑時,它的力比多成分就會變成症狀,它的攻擊成分就會變成一種罪疚感,即使這個主張只是近似接近真理,也值得引起我們的興趣。 本文的某些讀者也可能有這種印象,即愛欲和死的本能之間鬥爭公式重申得太多了。人們設想,這個公式已具備了人類所經歷的文明過程的特點[第122頁],但是,它也和個體的發展過程有關[第119頁]。除此之外,它還大體揭示了有機體生命的秘密[第118頁及下頁]。我認為,考察這三種過程相互之間的關係對我們來說就是十分必要的了。現在出於這種考慮,我們認為對同一個公式進行重複就是正確的,就是說,人類文明過程和個體發展過程也都是生命過程——因而一定都具有生命過程的最普遍特點。另一方面,證明有這種普遍特點的存在並不能幫助我們對這兩個過程做出區分,除非特定條件進一步縮小了它的範圍。因此,只有當我們說,文明過程是生命過程在愛欲給它布置的任務影響下和在亞南克(Ananke,必然性)——現實的迫切需要——的推動下所經歷的一種特殊變化過程,我們才能感到滿足;這個任務是把分散的個體結合到用力比多聯繫在一起的那個更大的聯合體裡。但是,當我們把人類文明過程和個體的發展過程或教育過程相比較時,我們將毫不猶豫地得出結論,假如不是事實上把同一過程用於不同對象的話,那麼,這兩個過程實質上倒是很類似的。當然,人類種族的文明過程是比個體的發展過程更高級的抽象發展過程,因此這就更難以用具體的術語來理解,也不應該對此進行極端強迫性的類比;但是,鑒於這兩個過程的目的具有類似的特點——一個是把分散的個體整合到人類群體中,另一個是從許多個體中組成一個聯合的群體——在這兩種情況,使用方法上的類似性和所得結果的類似性並不令人驚訝。 鑒於它的特別重要性,我們不再暫緩提及能分辨兩個過程的一個特點。在個體的發展過程中,快樂原則的計劃,即獲得幸福的滿足,就是堅持這個主要的目的;人類社會的整合,或對社會的適應,似乎就像一個幾乎不可避免的條件,必須在它達到這個幸福的目標之前實現。假如個體沒有實現這個條件就達到了目的,那就更好了。換言之,我們可以說:個體的發展對我們來說似乎是兩種欲望相互作用的產物,這兩種欲望是,追求幸福的欲望,我們通常稱為「利己主義的」(egoistic),以及趨向於和社會中其他人相結合的欲望,我們稱之為「利他主義的」(altruistic)。這兩種描述都沒有深入到問題的本質。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樣,在個體的發展過程中,主要特點是利己主義的欲望(或追求幸福);而另一種欲望,可以把它稱為「文明的」欲望,通常用施行限制的作用來滿足自己。但是,在文明的發展過程中情況就不同了:這裡最重要的目的是用個體的人組成一個統一。確定幸福的目標,雖然仍然存在,卻被推到後面去了。如果不是必須關注個體的幸福的話,人類就總好像能最成功地結合成一個龐大的人類社會。因此,可以預期個體的發展過程一定具有自己獨特的特點,這是在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中從未再現過的。就第一個過程也把結合成團體作為其為目的來說,它也需和第二個過程結合起來。 就像一個行星圍繞它的中心天體公轉,它同時也發生自轉一樣,因此,人的個體在追求他的人生之路時,也會參加到人類發展的過程中。但是,在我們愚笨的眼睛看來,天體中各種力量的作用似乎具有固定不變的秩序;在有機體的生命中,我們仍能發現這些力量是怎樣相互競爭的,以及衝突的結果是怎樣繼續發生變化的。因此,在每一個個體身上,這兩種欲望,一個趨向於個人的幸福,另一個趨向於和團體中的其他人結合,一定會相互鬥爭;個體發展和文明發展這兩個過程也一定會互相敵對,和對各自的領地進行相互爭奪。但是,個體和社會之間的這場鬥爭不是從原始本能的對立中派生的。愛欲和死的本能之間的矛盾可能是勢不兩立的。它是力比多自身陣營中的一種爭執,可以和自我及對象之間的力比多鬥爭相比較;它最終確實容許在個體身上有一種解決方法,正如我們可能希望的那樣,它也將在未來的文明中容許這樣做,不管這種文明對今天個體生活可能會有多大的壓力。 文明的進化過程和個體發展的道路之間的這種類比,可以在一個重要的方面再前進一步。可以認為,社會也產生了一個超我,文化的發展就是在超我的影響下進行的。讓任何一位具有人類文明知識的人詳細地做出這種類推是一個誘人的任務。我將僅僅指出某些驚人的要點。任何文明時代的超我和個體的超我一樣,都有一個類似的起源。超我是以偉大的領袖人物的人格留下的印象為基礎建立起來的——這些偉大領袖是具有傑出心力的人,或者是人類的某種衝動得到了最強烈和最純潔、並且常常是最片面的表現的人。在許多情況下這種類比還可以更深入一步,在他們的生活中,這些領袖人物——經常地,即使並非總是——受到別人的嘲笑,受到虐待,甚至以某種殘忍的方式被殘害致死。正像那個原始的父親所發生的情況那樣,在他被暴力殺害之後很久才又變成了神。確實,如果耶穌基督本人不屬於對那個原始事件的微弱記憶中被喚醒的神話一部分,那麼,這種雙重命運的最驚人的實例就非耶穌基督莫屬了。另一個我們可以同意的觀點就是,文化的超我就像個體的超我一樣,建立了嚴格的理想標準,如果不服從這些理想標準,就會受到良心的恐懼(fear of conscience)[第128頁]的懲罰。在這裡我們確實遇到了異常的情況,即我們更熟悉的實際上是與此有關的心理過程,並且當它們從群體中被發現時,就比它們在個體中時更容易為意識所接受。當個體產生緊張的時候,只有發出責備的超我的攻擊性才使它自己被過分渲染地覺察到;而實際的要求則往往在背景中保持著潛意識狀態。假如我們想使它們為意識所知,我們就會發現,它們和流行的文化超我的戒律是一致的。在這一點上,這兩個過程(群體的文化發展過程和個體的文化發展過程)可以說總是牢固地結合在一起的。因此,超我的某些表現和屬性能夠更容易地在文化群體的行為中,而不是在分散的個體中被覺察到。 文化的超我已經闡發了它的理想和建立了它的標準。那些旨在後者當中,解決人類間相互關係的那些要求是倫理學的名義下構成的。人們一直把最大的道德價值建立在倫理學之上,好像人類對倫理道德抱有特別的期望,期待它能產生某些特別重要的結果。事實上,倫理道德主要是解決這個很容易發現是任何文明圖式中最令人痛苦的東西。這樣,倫理道德就被看作是一種治療上的努力——看作是一種用超我提出的標準來獲得某種東西的努力——這個東西迄今為止並不是用其他任何文化活動方式來獲得的。我們已經知道,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是如何排除文明的這個最大障礙——人類相互攻擊的結構傾向;正是為了這個理由,「愛鄰猶如愛己」這個訓誡——可能是超我的最新的文化要求——特別使我們感興趣[參見第109頁及以下幾頁]。在我們對神經症的研究和治療中,我們不可避免地要在兩個方面對個體超我提出批評。在用這種嚴酷性發布命令和禁律時,個體超我對自我的幸福幾乎沒有帶來麻煩,它沒有充分地考慮在服從它們時所遇到的抵抗——(首先)本我中的本能力量、(其次)現實的外部環境所展示的困苦。因而,為了治療的目的,我們必須和超我作鬥爭,並努力節制超我的要求。對文化超我的道德標準也可以提出完全相同的異議。文化超我也不太為人類的心理結構過於煩惱;它發一個命令,但絕不會問,人們是否能夠服從它。相反,它卻假定,一個人的自我,在心理學看來能幹任何要求他幹的事,自我對本我有無限的控制力量。這是一個錯誤,即使在所謂正常人身上,控制本我的力量也不可能超出一定的限度。假如一個人要求得到更多的東西,就會引起個體的反抗或神經症,或者使個體感到不幸福。「愛鄰猶如愛己」這個訓誡是對人類攻擊性的最強烈的防禦,是文化超我的非心理學活動的一個最好的例子。這個聖訓是難以完成的;這樣一種對愛的過分誇張只能降低它的價值,並不能排除困難。文明對所有這一切並不予以考慮;它只是告誡我們,戒律越難以服從,服從戒律就越值得稱讚。但是,在目前的文明狀態下,追隨這種戒律的人往往使自己處於比那些蔑視他的人更不利的地位。如果對攻擊性的防禦能夠引起像攻擊性本身那麼多痛苦的話,那麼,攻擊性就一定是文明的一個多麼強有力的障礙!「自然的」倫理道德,正如人們對它稱呼的那樣,除了認為自己比別人有更好的自戀的滿足之外,在這裡提供不出別的什麼了。在這一點上,建立在宗教基礎上的各種道德允諾要使它在來世的生活中過得更好。我設想,只要美德在這種生活中沒有受到獎勵,道德就會是空洞的說教。我也相當肯定地認為,人類與占有物的關係方面的實際變化在這一方面比任何道德的說教更有益;但是,在社會主義者當中,對這個事實的承認已被人類本性的一種新的理想主義的誤解給搞混了,貶低了它的實際價值。[第113頁]在我看來,尋求在文化發展現象中追溯超我所起的作用的這種思想路線,有可能得出進一步的發現。我必須趕快收尾了。但是,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如果文明的發展和個體發展有如此廣泛的類似性,如果它也使用同樣的方法,那麼有些文明的系統——或文明的時代——甚至可能整個人類,就會在文化欲望的影響下變成「神經症患者」,難道得出這個診斷還不合理嗎?[121]對這些神經症的分析解剖就可能引起自以為很有實際意義的治療上的建議。我不會說,這種企圖把精神分析用於文明社會的做法是空想出來的,並且註定是不會有成果的。但是,我們應該非常小心,不要忘記我們畢竟只是在解決類比問題,不僅對於人,就是對概念來說,要把它們從發源地和成熟起來的地方拉出來,也是很危險的。再者,對集體神經症的診斷將面臨著一個特殊的困難。在個體神經症里,我們可以把病人及其環境之間的對照(我們設想是「正常的」)作為一個出發點。對於一個使其所有成員都會受到某種混亂影響的群體來說,這樣的背景是不存在的;那就只好另闢蹊徑。關於我們的知識在治療上的應用,既然誰也無權強迫群體採用這種治療,那麼,對社會神經症做出最實際的分析又有什麼用呢?但是,儘管有這些困擾,我們可以期望,總有一天會有人把這種研究大膽地用於文化社會的病理學。 由於各種原因,對人類文明的價值發表任何意見遠非我的意圖。我一直致力於防止自己由於熱情而引起偏見,這種偏見往往認為,我們的文明是我們所具有的或能夠獲得的最寶貴的東西,認為文明的道路一定會不可避免地把我們引導到夢想不到的完善的高度。無論如何,我可以毫不氣惱地聽取那些批評家的意見,他們斷言,當一個人研究文化努力的目的及其使用的方法時,就一定會得出這個結論,所有的事情都不值得費力氣,即使費了力氣,最終只能產生一種誰也無法忍受的狀態。我的不偏不倚使我很自得,因為我對這些事情所知甚少,我只肯定一件事情,這就是,一個人所做的價值判斷直接遵從他對幸福的渴望——因此,那些價值判斷試圖用論證來支持他的幻覺。如果有人想要指出文明發展過程的強制性,例如,對性生活加以限制的傾向;或者以自然選擇為代價使人道主義的理想付諸實施的傾向,是不可避免或不可轉移的發展傾向,那麼,我們最好還是把這些發展傾向作為自然的必需品來服從,這樣,我對此就會完全理解了。我也知道人們會對此提出反對意見:大意是說,在人類歷史上,諸如此類的這些被認為是不可克服的傾向,常常被棄置一旁並且被其他傾向所取代。因此,我沒有勇氣在我的同伴面前像一個預言家那樣挺身而出,我對他們的責難俯首認錯,他們責難我沒有給他們提供任何安慰:因為歸根結底這正是他們所要求的——最狂熱的革命者也和最有德行的信徒一樣充滿激情。 在我看來,對人類來說至關重要的問題似乎是,他們的文化發展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將成功地控制由於人類的攻擊本能和自我毀滅本能所造成的社會生活的混亂。或許在這一方面正是目前的這個時代應該特別注意的。人類對自然力量的控制已經達到了這樣的程度,以至於藉助於它們的幫助,他們就能毫無困難地互相消滅,直到最後一個人。人類也知道這一點,因此引起了他們目前極大的不安,使他們很不愉快,心情非常焦慮。現在,人們期待著,這兩種「蒼天神力」(英文版第133頁)中的另一種,即不朽的愛欲,將施展它的威力,在與同樣不朽的對手的鬥爭中表現自己。但是,誰能預言會獲得什麼樣的成功和取得什麼結果呢?[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