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及其缺憾 · 英文版編者導言

弗洛伊德 《文明及其缺憾》
本譯文根據1930年德文版譯出。 德文原版的第一章比本書其餘部分在《精神分析運動》1929年11~12月,第1卷第4期雜誌上發表得略早一點。第五章單獨發表在同一雜誌(1930年1~2月,第2卷第1期)。在1931年的版本中增加了兩三個腳註,該書最後一句是新增的。在早期的英譯本中這些增補均沒有。 弗洛伊德於1927年秋完成《一個幻覺的未來》的寫作。在隨後的兩年中,無疑主要的原因是他因病著述甚少。但是,在1929年夏,他開始撰寫另一本書,這仍然是一本以社會學為主題的書。初稿於7月底完成;11月初送去印刷。實際上於當年年底之前發表,儘管在扉頁上寫的日期是「1930年」(瓊斯,1957,第157~158頁)。 弗洛伊德最初為本書選定的題目是Das Unglück in der Kultur(《文明中的不幸》);但是後來「Unglück」(不幸)被改為「Unbehagen」(不適)——這個詞很難選取一個英文同義詞,儘管可以使用法文的「malaise」(不適)。弗洛伊德在寫給他的著作的譯者利維爾夫人(MrsRiviere)的一封信中建議譯作《人類在文明中的不便》(Man’s Discomfort in Civilization);但正是利維爾夫人自己發現了解決這個困難的理想方法,最後採納了本題目。 本書的主題——本能的要求與文明的限制之間無法解決的對抗——可以追溯到弗洛伊德最早期的一些心理學著作。因此,1897年5月31日,他寫信給弗利斯(Flies),「亂倫(incest)是反社會的,文明的責任就在於逐步地拋棄它」(弗洛伊德,1950a,手稿14);一年之後,在一篇關於《性慾在神經症病因中的地位》(1898a)的論文中,他寫道:「我們可以公正地認為,我們的文明應該為神經衰弱(neurasthenia)負責。」不過,在弗洛伊德的早期作品中,他似乎並沒有把壓抑(repression)視為完全受外部社會的影響。雖然在《性學三論》(1905d)中,他談到了「文明和性慾目的自由發展之間的相悖關係」(標準版,第7卷,第242頁),但在同一本書的其他地方,他對為抵禦在潛伏期(the latency period)出現的性本能的抑制(dam)做了如下評論:「從文明化的兒童身上,人們往往得到一種印象,這些抑制的建立是教育的產物,而且毫無疑問,教育與此大有關係。但是實際上這種發展是受器官(organically)決定的,是遺傳(heredity)所固有的,而且有時根本無需教育(education)的任何幫助它就能出現。」(同上,第177~178頁)。 有一種「器質性壓抑」(organic repression)的觀念為文明鋪設了道路——這個觀念在第四章開始和末尾(第99頁以下和第105頁以下)處的兩個很長的腳註中得到了擴展——可以把它追溯到同一早期階段。在1897年11月14日寫給弗利斯的一封信中,弗洛伊德寫道,他常常猜想,「有某種器質性的因素在壓抑中起作用」(弗洛伊德,1950a,信75)。正是在這些腳註的意義上,他繼續指出,採取直立的姿勢,用視覺取代嗅覺作為主要感覺,是導致壓抑的重要因素。在1897年1月11日的一封信中,對同一種觀點做了更早的提示(同上,信55)。在弗洛伊德已出版的著作中,在本書之前唯一提到這些觀點的是在《對「鼠人」(Rat Man)的分析》(1909d,標準版,第10卷,第247~248頁)的一篇短文中,以及在《愛情心理學》(1912d,同上,第11卷,第189頁)的第二篇論文中一個較小的段落里。尤其是在迄今為止弗洛伊德早期對這一主題[34]所做的最長的討論中,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對文明的更深刻的內在根源進行分析。他的《「文明的」性道德與現代神經症》(1908d)這篇論文給人留下的印象是,文明的限制是一種無中生有地強加於人的東西。 但是,弗洛伊德關於自我心理學(ego-psychology)的研究,導致他得出超我(super-ego)的假設,並且認為超我起源於個體最早期的對象關係(object-relations)之前,對於內外部影響在這些限制中所起的作用及其相互影響,確實不可能做出明確的評價。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本書這樣大一部分篇幅(特別是在第七章和第八章中)所關注的是進一步探討和澄清罪疚感(sense of guilt)的實質,而且弗洛伊德(在第134頁)宣稱,他的「意圖是把罪疚感視為文明發展中最重要的問題」。而這一點又反過來成為本著作的第二個較重要的問題(儘管它們事實上都不只是一個方面)——破壞本能(destructive instinct)。 弗洛伊德關於攻擊本能或破壞本能的觀點的歷史是很複雜的,在這裡我們只能總結性地加以說明。在他的全部早期著作中,他看待這一概念的前後關係的背景主要是施虐狂(sadism)。他早期對此所做的冗長的討論是在《性學三論》(1905d)中,在這本書里破壞本能似乎是性本能的「組成本能」(component instinct)之一。因此,在第一篇論文的第二節(B)中他寫道,「施虐狂相當於性本能的一個攻擊性組成成分,它已獨立出來並得到了誇張,並且通過移置作用(displacement)而篡奪了領導地位」(標準版,第7卷,第158頁)。不過,後來在第二篇論文的第四節中,攻擊性衝動的這種原初的獨立性得到了承認:「我們可以假設,殘忍的衝動產生於事實上獨立於性慾的根源,但可能是在某一早期階段與性慾聯合起來的。」(同上,第193頁注)所謂獨立根源可以追溯到自我保存本能(self-preservative instincts)。這一段話在1915年的版本中做了改動,在該版中指出,「殘忍的衝動產生於對控制的本能(instinct for mastery)」,關於它「獨立於性慾之外」這個短語被刪去了。但是,早在1909年在同阿德勒(A.Adler)學說進行爭論的過程中,弗洛伊德就曾做過一次更徹底的表態。在《對「小漢斯」的分析》(1906b)的第三章第二節中,弗洛伊德寫道:「我不能使自己得出假設認為,在我們所熟悉的自我保存本能和性本能旁邊還存在著一種特殊的攻擊性本能,並且和它們是平等的關係(同上,第10卷,第140頁)。[35]不願意承認有一種獨立於力比多(libido)之外的攻擊性本能的觀點受到了自戀(narcissism)假設的支持。攻擊性衝動,以及仇恨衝動,從一開始似乎就屬於自我保存本能,而且,既然現在這種本能已被歸入力比多之中,因此沒有必要提出一種獨立的攻擊性本能。儘管存在著對象關係的兩極性,愛與恨。經常混合交織在一起,仇恨,本身有複雜的起源,但情況卻依然如故。[參見《本能及其變化》(1915c),標準版,第14卷,第138~139頁。]直到弗洛伊德假設有一種「死的本能」(death instinct),一種真正獨立的攻擊性本能才開始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中發現。(特別請參見第六章,同上,第18卷,第52~55頁。)但是,我們可以認為,即使在那本書里,以及在弗洛伊德的後期著作中(例如在《自我與本我》的第四章里),攻擊性本能仍然是一種次要的東西;產生於原始的自我毀滅的死的本能,在本書中情況也是如此,儘管在這裡強調的重點更多的是死的本能朝向外部的表現;而且在《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32講的後一部分也進一步討論了這個問題,在他死後出版的《精神分析綱要》(1940a[1938])中不止一處對此做了討論。不過,我們想從弗洛伊德於1937年5月27日寫給瑪麗·波登巴公主[36]的一封信中引用幾句話,在這封信里,他似乎暗示著朝向外部的毀滅性具有更原始的獨立性:「當力比多從自我轉向對象時,攻擊性本能轉向內部當然是力比多轉向外部的副本。如果我們假設,最初在人生的開端,所有的力比多都指向內部,而所有的攻擊性都指向外部,在生命的發展過程中這種情況逐漸發生了變化,那麼,我們就應該有一幅很簡潔的圖式。但是,或許這種看法不一定是正確的。」只是在他的下一封信里,弗洛伊德才公正地補充說:「我請求您不要對我關於破壞本能的說法評價過高。這些話只是偶然說出來的,在出版之前還必須對它們認真地考慮一番。另外,裡面幾乎沒有什麼新東西。」 因此顯而易見,《文明及其缺憾》是一部其興趣遠遠超出社會學範圍的著作。 本著作的早期譯本(1930)的相當大一部分內容包括在里克曼(Rickman)的《文明、戰爭與死亡: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三部著作選》(1939,第26~81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