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及其缺憾 · 第五章
現在讓我們接著我們的研究講下去。[12]那麼,宗教觀念的心理學意義何在呢?我們應在何種標題之下對它們進行分類呢?這個問題可不容易馬上解答。在駁斥了許多觀點之後,我們將闡述對下述問題的立場。宗教觀念是關於外部(或內部)現實的事實和條件的一些教誨和主張,這些教誨和主張能告訴人們一些尚未被人類發現並且能使人產生信仰的事情。既然這些宗教觀念能向我們提供生活中最重要和最有趣的事情的信息,因此,它們就會受到特別高的評價。對此一點也不了解的人是非常愚昧無知的;而用這些觀念充實了自己知識的人則是最充實的人。
當然,對世界上最豐富多彩的事情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教誨。學校里上的每一堂課都充滿了這些教誨。讓我們以地理學為例。老師告訴我們:康斯坦茨城位於博登湖畔[13]。在一首學生歌曲中也唱道:「假如你不相信,就去看看吧。」我恰巧走過那裡,因而可以證明,那座可愛的城市就坐落在廣闊無垠的湖岸上,住在周圍的人們都稱該湖為博登湖;現在,我對這種地理學觀點的正確性已確信無疑。在此,又使我想起了另一個非常重要的經歷。當我第一次站在雅典的阿克羅波利斯山頂上,站在聖殿廢墟之間,眺望碧藍的大海時,我已經是一個成年人了。我於歡樂之中混雜著一種驚訝之感。似乎要說,「果真如此,這正是我們在學校里學到的啊!」如果我現在也是這樣驚訝的話,那麼,我對在我所聽到的真理中獲得的信仰一定是多麼淺薄而虛弱啊!但是,我不想過分強調這種經歷的意義;因為我的驚訝可能還有另一種解釋,但在當時,我並沒有發現這種解釋,這是一種完全主觀性質的解釋,它必須能說明這種獨到特點。[14]
因此,所有諸如此類的教誨都要求人們信奉它們的內容,但它們的要求並不是毫無根據的。這些教誨的提出是一個更加漫長的思想過程的概括化結果,這種思想是建基於觀察,當然也是建基於推理基礎之上的。假如有人想親身經歷這一過程,而不是接受它的結果,那麼,這些教誨就會告訴他如何去付諸實施。再者,我們時常發現它們所傳播的知識根源,這些知識的根源並不像地理學的知識那樣,可以不證自明。例如,地球的形狀像一個球體:可以引以為據的是福考特的鐘擺實驗[15],地平線所發生的變化和環球航行的可能性。既然正如每一個人所認識到的那樣,讓每一位學齡兒童都進行一次環球航行是絕不可能的,因此,我們便滿足於把學校里教授的知識作為真理來接受,但是,我們知道,獲得個人信念的道路始終是敞開的。
讓我們嘗試對宗教的教誨施行同樣的測驗。當我們問道,這些教誨憑什麼要求人們相信它們的時候,我們會發現三種答案,這三種答案彼此之間都非常協調一致。第一種回答是:應該相信這些教誨,因為我們的原始祖先已經相信了它們;第二種回答是:我們有證據,這些證據也是從原始祖先那裡傳給我們的;而第三種回答是:根本就不能提出想證實這些教誨的問題。以前如果有人膽敢提出如此放肆的問題是要受到最嚴厲懲罰的,即使在今天,社會對任何試圖重提這種問題的人也不會正眼相看。
這第三種回答一定會引起我們最強烈的懷疑。但不管怎麼說,諸如此類的禁律只能有一個理由——這就是,這個社會完全可以意識到,為了其宗教教義而提出的這種要求是不可靠性的。否則,它一定會提出一些必要的材料,任何一個想獲得這種信念的人都可以隨意支配這些材料。假如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正是抱著這種難以減輕的不信任感,我們才開始轉向對其他兩個論點的觀察。我們之所以應該相信,是因為我們的祖先曾經相信過。但是,我們的這些祖先卻比我們無知得多。他們相信的是那些我們今天絕不可能相信的東西;在我們看來,這些宗教教義亦屬此類。他們留給我們的證據是寫在書上的,而這些書本身就帶有令人不值得信任的標記。書里矛盾百出,充斥著胡編亂造,弄虛作假,他們所提到的那些實際證據,就連他們自己也無法證實。即使聲稱,他們所說的一切,甚至僅指其內容而言,都來源於神聖的發現,那也於事無補:因為這種主張本身就是一個其真實性尚有待考察的教義,而且任何主張都不可能成為它自身的證據。
這樣,我們便得出了這種獨一無二的結論,在我們的文化財產所提供的一切信息中,正是這些因素可能對我們具有最重要的意義,它們能承擔這個解開宇宙之謎的任務,使我們與生活的苦難協調一致——恰恰正是這些因素,才是最不可靠的。假如不能獲得比這更好的證據,那麼,我們也不能把這些和我們毫無關係的事情當作事實來接受,即鯨是胎生的,而不是由鯨蛋孵出的。
這種事態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心理學問題。誰也無法設想,我所說的關於根本不能證明宗教教義是真理的觀點有什麼獨到的新見解。毫無疑問,留給我們這份遺產的祖先們也肯定感覺到了這一點。他們當中有許多人可能抱著和我們一樣的疑問,但是,給他們造成的壓力實在太強大了,致使他們不敢說出來。此後,無數的人們一直受這些類似的疑慮之苦,而且竭力想抑制這些疑慮,因為他們認為,相信宗教教義才是他們的責任;許多優秀卓絕的仁人志士在這場鬥爭中慘遭殺害,許多人屈膝妥協了,他們試圖靠這種妥協找到一條出路。
假如為了證明宗教教誨的可靠性而提出的一切證據都起源於過去,那麼,四處搜尋和觀察,是否目前(對此較容易做出判斷)已不可能提出這樣的證據就是很自然的了。如果我們用這種方法能夠成功地清除人們對宗教體系的哪怕只是一小部分的懷疑,那麼,整個的宗教體系都會極大地獲得人們的信任。唯靈論者的活動在這一點上和我們一致;他們確信人的靈魂的存在,並試圖向我們證明,這一宗教學說的毋庸置疑的真實性。遺憾的是,他們卻無法否認這個事實:靈魂的產生和消失只是他們自己心理活動的結果,他們雖然能召喚最偉大人物和最著名思想家的靈魂。但是,他們從中獲得的所有看法和信息都是那麼愚昧無知,而且毫無意義,除了這些靈魂能使自己服從那些用魔法召喚它們的人指揮之外,人們發現,其中幾乎沒有任何可信的東西。
我現在必須提及試圖迴避這個問題的兩個嘗試——這兩種嘗試都給人留下了一種孤注一擲的印象。一種是古代極端強烈的嘗試,另一種則是現代精巧細微的嘗試。第一種嘗試是早期教父的「因為它荒謬,所以我才相信(Credo quia absurdum)。」[16]這種觀點堅持認為,宗教教義處於理性的管轄範圍之外——是高於理性的。它們的真理只有在心靈深處才能被感覺到,它們也不需要理解。但是,這種相信(Credo)只有在公開承認的情況下才有意義。但作為一種有權威的聲明,它卻沒有約束力,難道我非要相信每一種荒謬絕倫的東西嗎?假如不是這樣的話,那為什麼唯有這種荒謬絕倫的荒唐之言是特殊的呢?這只能依靠理性,而不能由法庭來裁定。假如宗教教義的真理依賴於能證明該真理的內在經驗,那麼,對於那些沒有這種寶貴經驗的許多人來說,應該怎麼辦呢?一個人可以要求每一個人運用他所具有的這種理性天賦,但卻不能根據只有少數人才有的一種動機為基礎,來制定一個可普遍適用的契約。如果一個人能從一種使他深受感動,心醉神迷的狀態中,獲得對宗教教義真實性的不可動搖的堅定信念,那麼,這種真實性對別人又有什麼意義呢?
第二種嘗試是由「好像」(As if)哲學提供的。它聲稱,我們的思維活動包含著大量的假設,這些假設的毫無根據和荒謬絕倫,我們已完全認識到了。人們往往把它們稱為「假設」(fictions)。但是,出於各種實際的理由,我們不得不表現出「好像」我們相信這些假設。宗教教義的情況是這樣,因為宗教教義在保存人類社會方面顯示出了無與倫比的重要性。[17]這種論點和「因為它荒謬,所以我才相信」並無多大差別。但是,我認為「好像」論點所提出的要求是一種只有哲學家才能提出的問題。一個人的思維若是沒有受到這些哲學技巧的影響,他就絕不可能接受它;在他看來,承認某種思想是荒謬的,或者與理性相違背,那就再也沒什麼可說的了。絕不能指望他在對待那些最重要的利益時,會放棄他所獲得的對一切日常活動的保證。這使我想起了我的一個孩子,他在很小的時候,就特別注重事實。當孩子們正在聚精會神地聽一個神話故事的時候,他會突然跑上前來問道:「這個故事是真的嗎?」當我告訴他,這個故事不是真的,他就會不屑一顧地轉身走開。我們可以預料,儘管有「好像」哲學在為它辯護,但一個人很快就會以對待宗教神話故事的同樣的方式來採取行動。
但是,目前他們仍然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行動著。以前,宗教觀念缺乏可靠性,這是無可爭辯的,但卻對人類產生了最強烈的影響。這是一個新的心理學問題。我們不得不質問,既然這些宗教教義的內在力量得不到理性的承認,那麼,這種內在力量究竟何在呢?這些宗教教義究竟把自己的成效歸於什麼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