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鏡秘府論 · ●東卷
○論對
或曰:文詞妍麗,良由對屬之能;筆札雄通,實安施之巧。若言不對,語必徒申;韻而不切,煩詞枉費。元氏云:「《易》曰:『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書》曰:『滿招員,謙受益。』此皆聖作切對之例也。況乎庸才凡調,而對而不求切哉!」
余覽沈、陸、王、元等詩格式等,出沒不同。今棄其同者,撰其異者,都有二十九種對,具出如後。其賦體對者,合彼重字,雙聲、疊韻三類,與此一名;或疊韻、雙聲,各開一對,略之賦體;或以重字屬聯綿對。今者,開合俱舉,存彼三名,後覽達人,莫嫌煩冗。
○二十九種對
一曰,的名對;(亦名正名對,亦名正對)。二曰,隔句對;三曰,雙擬對;四曰,聯綿對;五曰,互成對;六曰,異類對;七曰,賦體對;八曰,雙聲對;九曰,疊韻對;十曰,回文對;十一曰,意對。
右十一種,古人同出斯對。
十二曰,平對;十三曰,奇對;十四曰,同對;十五曰,字對;十六曰,聲對;十七曰,側對。
右六種對,出元兢《髓腦》。
十八曰,鄰近對;十九曰,交絡對;廿曰,當句對;廿一曰,含境對;廿二曰,背體對;廿三曰,偏對;廿四曰,雙虛實對;廿五曰,假對。
右八種對,出皎公《詩議》。
廿六曰,切側對;廿七曰,雙聲側對;廿八曰,疊韻側對。
右三種,出崔氏《唐朝新定詩格》。
廿九曰,總不對對。
第一,的名對。(又名正名對,又名正對,又名切對)。
的名對者,正也。凡作文章,正正相對。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谷;上句安東,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遠,下句安近;上句安傾,下句安正:如此之類,名為的名對。初學作文章,須作此對,然後學余對也。
或曰:天、地,日、月,好、惡,去、來,輕、重,浮、沉,長、短,進、退,方、圓,大、小,明、暗,老、少,凶、儜,俯、仰,壯、弱,往、還,清、濁,南、北,東、西。如此之類,名正對。
詩曰:「東圃青梅發,西園綠草開;砌下花徐去,階前絮緩來。」
釋曰:上二句中:「東」「西」是其對,「園」「圃」是其對,「青」「綠」是其對,「梅」「草」是其對,「開」「發」是其對。下二句中:「階」「砌」是其對,「前」「下」是其對,「花」「絮」是其對,「徐」「緩」是其對,「來」「去」是其對。如此之對類,名為的名對。
又曰:「手披黃卷盡,目送白雲征。玉霜摧草色,金風斷雁聲。片雲愁近戍,半月隱遙城。」
釋曰:上有「手披」,下有「目送」,上「黃」下「白」,上「玉」下「金」:故曰的名對。
又曰:「雲光鬢里薄,月影扇中新;年華與妝面,共作一芳春。」
釋曰:上有「雲光」,下有「月影」,落句雖無對,但結成上意而已。自余詩皆放,此最為上。
又曰:「送酒東南去,迎琴西北來。」
釋曰:「迎」「送」詞翻,「去」「來」義背,下言「西北」,上說「東南」:故曰正名也。
又曰:「鮮光葉上動,艷彩花中出;疏桐映蘭閣,密柳蓋荷池。」
釋曰:持「艷」偶「鮮」,用「光」匹「彩」,「疏桐」「密柳」之相酬:故受的名。
又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壯帝居。」
有虛名實名,上對實名也。
又曰:「恆斂千金笑,長垂雙玉啼。」
元兢曰:「正對者,若『堯年』、『舜日』。堯、舜皆古之聖君,名相敵,此為正對。若上句用聖君,下句用賢臣;上句用鳳,下句還用鸞:皆為正對也。如上句用松桂,下句用蓬蒿;松桂是善木,蓬蒿是惡草:此非正對也。」
第二,隔句對。
隔句對者,第一句與第三句對,第二句與第四句對:如此之類,名為隔句對。
詩曰:「昨夜越溪難,含悲赴上蘭;今朝逾嶺易,抱笑入長安。」
釋曰:第一句「昨夜」與第三句「今朝」對,「越溪」與「逾嶺」是對;第二句「含悲」與第四句「抱笑」是對,「上蘭」與「長安」對;並是事對,不是字對:如此之類,名為隔句對。
又曰:「相思復相憶,夜夜淚沾衣;空悲亦空嘆,朝朝君未歸。」
釋曰:兩「相」對於兩「空」,隔以「沾衣」之句,「朝朝」偶於「夜夜」,越以「空嘆」之言:從首至末,對屬間來,故名隔句對。
又曰:「月映茱萸錦,艷起桃花頰;風發蒲桃繡,香生雲母帖。」又曰:「翠苑翠叢外,單蜂拾蕊歸;芳園芳樹里,雙燕歷花飛。」
釋曰:夫「艷起」對「香生」,隔以「映茱萸」之錦,「月錦」偶「風繡」,又間諸「生雲母」之帖;其雙「芳」「燕」匹兩「翠」「蜂」,「里」「外」盡間成,故云隔句。
又曰:「始見西南樓,纖纖如玉鉤;未映東北墀,娟娟似蛾眉。」
第三,雙擬對。
雙擬對者,一句之中所論,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擬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類,名為雙擬對。詩曰:「夏暑夏不衰,秋陰秋未歸;炎至炎難卻,涼消涼易追。」
釋曰:第一句中,兩「夏」字擬一「暑」字;第二句中,兩「秋」字擬一「陰」字;第三句中,兩「炎」字擬一「至」字;第四句中,兩「涼」字擬一「消」字:如此之法,名為雙擬對。
又云:「乍行乍理髮,或笑或看衣。」又曰:「結萼結花初,飛嵐飛葉始。」
釋曰:既雙「結」居初,亦兩「飛」帶末;宜書宜時之句,可題可憐之論,準擬成對,故以名雲。而又取雙擬為名。
又曰:「可聞不可見,能重複能輕。」又曰:「議月眉欺月,論花頰勝花。」
釋曰:上陳二「月」,隔以「眉欺」;下說雙「花」,間諸「頰勝」。文雖再讀,語必孤來;擬用雙文,故生斯號。
或曰:春樹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處萬處:如此之類,名曰雙擬對。
第四,聯綿對。
聯綿對者,不相絕也。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為聯綿對。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詩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聽蟬蟬響急,思鄉鄉別情。」
釋曰:一句之中,第二字是「山」,第三字亦是「山」;余句皆然:如此之類,名為聯綿對。
又曰:「嫩荷荷似頰,淺河河似帶,初月月如眉。」
釋曰:兩「荷」連讀,放諸上句之中;雙「月」並陳,言之下句之腹:一文再讀,二字雙來,意涉連言,坐茲生號。
又曰:「煙離離萬代,雨絕絕千年。」
釋曰:情起多端,理曖昧難分,情參差迢述;且自無關賦體,實乃偏用開格。
又曰:「望日日已晚,懷人人不歸。」又曰:「霏霏斂夕霧,赫赫咕晨曦;軒軒多秀氣,奕奕有光儀。」又曰:「視日日將晚,望云云漸積。」
或曰: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輝輝,汪汪,落落,索索,蕭蕭,穆穆,堂堂,巍巍,訶訶:如此之類,名連綿對。
第五,互成對。
互成對者,天與地對,日與月對,麟與鳳對,金與銀對,台與殿對,樓與榭對。兩字若上下句安之,名的名對;若兩字一處用之,是名互成對,言互相成也。詩曰:「天地心間靜,日月眼中明;麟鳳千年貴,金銀一代榮。」
釋曰:第一句之中,「天地」一處;第二句之中,「日月」一處;第三句之中,「麟鳳」一處;第四句之中,「金銀」一處:不在兩處用之,名互成對。
又曰:「玉釵丹翠纏,象榻金銀鏤;青夫丹碧度,輕霧歷檐飛。」
釋曰:「丹翠」自擬,「金銀」別對,各途布列,而互相成。「飛」「度」二言,並如斯例。
又曰:「歲時傷道路,親友念東西。」
第六,異類對。
異類對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雲,下句安微;上句安鳥,下句安花;上句安風,下句安樹:如此之類,名為異類對。非是的名對,異同比類,故言異類對。但解如是對,並是大才,籠羅天地,文章卓秀,才無擁滯,不問多少,所作成篇,但如此對,益詩有功。詩曰:「天清白雲外,山峻紫微中;鳥飛隨去影,花落逐搖風。」
釋曰:上句安「天」,下句安「山」,「天」「山」非敵體,「白雲」「紫微」亦非敵體;第三句安「鳥」,第四句安「花」,「鳥」「花」非敵體,「去影」「搖風」亦非敵體:如此之類,名為異類對。
又曰:「風織池間字,蟲穿葉上文。」
釋曰:「風」「蟲」非類,而附對是同;「池」「葉」殊流,而寄巧歸一。或雙聲以酬疊韻,或雙擬而對回文;別致同詞,故云異類。
又曰:「鯉躍排荷戲,燕舞拂泥飛;琴上丹花拂,酒側黃鸝度。」
釋曰:鳥飛魚躍,琴歌酒唱,事跡既異;至如鳥飛樹動,魚躍水濺,葉潤憑水而成文,枝搖托風而制語,諺赤鯉為對,引酒歌傍傳酒唱,二各相無,故異類題目,空中起事。
又曰:「離堂思琴瑟,別路繞山川」。
又如以「早朝」偶「故人」,非類是也。
元氏曰:「異對者,若來禽、去獸,殘月、初霞。」此「來」與「去」,「初」與「殘」,其類不同,名為異對。異對勝於同對。
第七,賦體對。
賦體對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疊韻,或句腹疊韻,或句首雙聲,或句腹雙聲:如此之類,名為賦體對。似賦之形體,故名曰賦體對。詩曰:
句首重字:「褭褭樹驚風,曬曬雲蔽月。」「皎皎夜蟬鳴,朧朧曉光發。」
句腹重字:「漢月朝朝暗,胡風夜夜寒。」
句尾重字:「月蔽雲曬曬,風驚樹褭褭。」
句首疊韻:「徘徊四顧望,悵悢獨心愁。」
句腹疊韻:「君赴燕然戍,妾坐逍遙樓。」
句尾疊韻:「疏雲雨滴瀝,薄霧樹朦朧。」
句首雙聲:「留連千里賓,獨待一年春。」
句腹雙聲:「我陟崎嶇嶺,君行嶢崅山。」
句尾雙聲:「妾意逐行雲,君身入暮門。」
釋曰:上句若有重字、雙聲、疊韻,下句亦然。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為犯病也。但依此對,名為賦體對。
又曰:「團團月掛嶺,納納露沾衣。」(頭)。「花承滴滴露,風垂褭褭衣。」(腹)。「山風晚習習,水浪夕淫淫。」(尾)。
釋曰:《詩》有鸞鳴噲噲,鹿響幼幼,萇楚婀娜之名,澤陂菡萏之狀,模朝隮而薈蔚,寫荇菜而參差,既正起重言,亦傍生疊字者。
第八,雙聲對。
詩曰:「秋露香佳菊,春風馥麗蘭。」
釋曰:「佳菊」雙聲,系之上語之尾;「麗蘭」疊韻,陳諸下句之末。秋朝非無白露,春日自有清風,氣側音諧,反之不得。「好花」「精酒」之徒,「妍月」「奇琴」之輩:如此之類,俱曰雙聲。
又曰:「飋歲陰曉,皎潔寒流清;結交一顧重,然諾百金輕。」又曰:「五章紛冉弱,三冬粲陸離;悵望一途阻,參差百慮違。」
釋曰:「飋」「皎潔」,即是雙聲,得對疊韻;「冉弱」「陸離」,即是雙聲,自得成對。
又曰:「洲渚遞縈映,樹石相因依。」
或曰:「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燈」,「翻蜂」、「度蝶」,黃槐」、「綠柳」,「意憶」、「心思」,「對德」、「會賢」,「見君」、「接子」:如此之類,名雙聲對。
第九,疊韻對。
詩曰:「放暢千般意,逍遙一個心;漱流還枕石,步月復彈琴。」
釋曰:「放暢」雙聲,陳之上句之初;「逍遙」疊韻,放諸下言之首。雙道二文,其音自疊;文生再字,韻必重來。「曠望」、「徘徊」、「綢繆」、「眷戀」,例同於此,何藉煩論。
又曰:「徘徊夜月滿,肅穆曉風清;此時一樽酒,無君徒自盈。」又曰:「鬱律構丹巘,稜層起青嶂。」(「鬱律」「稜層」是。)
《筆札》云:「徘徊」、「窈窕」、「眷戀」、「彷徨」、「放暢」、「心襟」、「逍遙」、「意氣」、「優遊」、「陵勝」、「放曠」、「虛無」、「彠酌」、「思惟」、「須臾」:如此之類,名曰疊韻對。
第十,回文對。
詩曰:「情親由得意,得意遂情親;新情終會故,會故亦經新。」
釋曰:雙「情」著於初、九,兩「親」繼於十、二;又顯頭「新」尾「故」,還標上下之「故」「新」:列字也久,施文已周,回文更用,重申文義,因以名雲。
第十一,意對。
詩曰:「歲暮臨空房,涼風起坐隅;寢興日已寒,白露生庭蕪。」又曰:「上堂拜嘉慶,入室問何之;日暮行采歸,物色桑榆時。」
釋曰:「歲暮」「涼風」,非是屬對;「寢興」「白露」,罕得相酬;事意相因,文理無爽:故曰意對耳。
第十二,平對。
平對者,若青山、綠水,此平常之對,故曰平對也。他皆效此。
第十三,奇對。
奇對者,若馬頰河、熊耳山;此「馬」「熊」是獸名,「頰」「耳」是形名,既非平常,是為奇對。他皆效此。又如漆、沮、四塞,「漆」與「四」是數名,又兩字各是雙聲對。又如古人名,上句用曾參,下句用陳軫,「參」與「軫」者同是二十八宿名。若此者,出奇而取對,故謂之奇對。他皆效此。
第十四,同對。
同對者,若大谷、廣陵,薄雲、輕霧;此「大」與「廣」、「薄」與「輕」,其類是同,故謂之同對。同類對者,雲、霧,星、月,花、葉,風、煙,霜、雪,酒、觴,東、西,南、北,青、黃,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岳,江、河,台、殿,宮、堂,車、馬,途、路。
第十五,字對。
或曰:字對者,若桂楫,荷戈,「荷」是負之義,以其字草名,故與「桂」為對;不用義對,但取字為對也。
或曰:字對者,謂義別字對是。詩曰:「山椒架寒霧,池篠韻涼飈。」
「山椒」,即山頂也;「池篠」,傍池竹也:此義別字對。
又曰:「何用金扉敞,終醉石崇家。」
「金扉」「石家」即是。
又曰:「原風振平楚,野雪被長營。」
即「菅」與「楚」為字對。
第十六,聲對。
或曰:聲對者,若曉路、秋霜;「路」是道路,與「霜」非對,以其與「露」同聲故。
或曰:聲對者,謂字義俱別,聲作對是。詩曰:「彤騶初驚路,白簡未含霜。」
「路」是途路,聲即與「露」同,故將以對「霜」。
又曰:「初蟬韻高柳,密蔦掛深松。」
「蔦」,草屬,聲即與「鳥」同,故以對「蟬」。
第十七,側對。(崔名「字側對」)。
元氏曰:側對者,若馮翊、(地名,在左輔也。)龍首。(山名,在西京也。)此為「馮」字半邊有「馬」,與「龍」為對;「翊」字半邊有「羽」,與「首」為對:此為側對。又如泉流、赤峰;「泉」字其上有「白」,與「赤」為對。凡一字側耳,即是側對,不必兩字皆須側也。以前六種切對,時人把筆綴文者多矣,而莫能識其徑路。於公義藏之篋笥,不可垂示於非才。深秘之,深秘之。
或曰:字側對者,謂字義俱別,形體半同是。詩曰:「忘懷接英彥,申勸引桂酒。」
「英彥」與「桂酒」,即字義全別,然形體半,同是。
又曰:「玉雞清五洛,瑞雉映三秦。」
「玉雞」與「瑞雉」是。
又曰:「桓山分羽翼,荊樹折枝條。」
「桓山」與「荊樹」是:如此之類,名字側對。
第十八,鄰近對。
詩曰:「死生今忽異,歡娛竟不同。」又曰:「寒雲輕重色,秋水去來波。」
上是義,下是正名。此也對大體似的名,的名窄,鄰近寬。
第十九,交絡對。
賦詩曰:「出入三代,五百餘載。」
或曰:此中「余」屬於「載」,不偶「出入」;古人但四字四義皆成對,故偏舉以例也。
第二十,當句對。
賦詩曰:「薰歇燼滅,光沉響絕。」
第廿一,含境對。
詩曰:「悠遠長懷,寂寥無聲。」
第廿二,背體對。
詩曰:「進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第廿三,偏對。
《詩》曰:「蕭蕭馬鳴,悠悠旆旌。」(謂非極對也)。又曰:「古墓犁為田,松柏摧為薪。」又曰:「日月光太清,列宿曜紫微。」又曰:「亭皋木葉下,隴首秋雲飛。」
全其文彩,不求至切,得非作者變通之意乎!若謂今人不然,沈給事詩亦有其例。詩曰:「春豫過靈沼,雲旗出鳳城。」此例多矣。但天然語,今雖虛亦對實,如古人以「芙蓉」偶「楊柳」,亦名聲類對。
第廿四,雙虛實對。
詩曰:「故人云雨散,空山來往疏。」
此對當句義了,不同互成。
第廿五,假對。
詩曰:「不獻胸中策,空歸海上山。」
或有人以「推薦」偶「拂衣」之類是也。
第廿六,切側對。
切側對者,謂精異粗同是。詩曰:「浮鍾宵響徹,飛鏡曉光斜。」
「浮鍾」是鍾,「飛鏡」是月,謂理別文同是。
第廿七,雙聲側對。
雙聲側對者,謂字義別,雙聲來對是。詩曰:「花明金谷樹,葉映首山薇。」
「金谷」與「首山」字義別,同雙聲側對。
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氣隱檐楹。」
「雉堞」對「檐楹」,亦雙聲側對。
第廿八,疊韻側對。
疊韻側對者,謂字義別,聲名疊韻對是。詩曰:「平生披黼帳,窈窕步花庭。」
「平生」「窈窕」是。
又曰:「自得優遊趣,寧知聖政隆。」
「優遊」與「聖政」,義非正對,字聲勢疊韻。
或曰:夫為文章詩賦,皆須屬對,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謂前句雙聲,後句直語,或復空談:如此之例,名為跛。眇者,謂前句物色,後句人名;或前句語風空,後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風與空則無形而不見,山與水則有蹤而可尋,以有形對無色:如此之例,名為眇。或云:景風心色等,可以對虛,亦可以對實。今江東文人作詩,頭尾多有不對。如:「俠客倦艱辛,夜出小平津;馬色迷關吏,雞鳴起戍人。露鮮花劍影,月照寶刀新;問我『將何去?」北海就孫賓。』」
此即首尾不對之詩,其有故不對者若之。
第廿九,總不對對。
如:「平生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爾同衰暮,非復別離時。勿言一樽酒,明日難共持;夢中不識路,何以慰相思?」
此總不對之詩,如此作者,最為佳妙。夫屬對法,非真風花竹木,用事而已;若雙聲即雙聲對,疊韻即疊韻對。
○《筆札》七種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二曰,二言句例;三曰,三言句例,四曰,四言句例;五曰,五言句例;六曰,六言句例;七曰,七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一言句者,天、地,陰、陽,江、河,日、月是也。
二曰,二言句例。二言句者,「天高,地下」,「露結,雲收」是。(又「翼乎,沛乎」等是。)
三曰,三言句例。三言句者,「斟清酒,拍青琴」,「尋往信,訪來音」是也。又云:「春可樂,秋可哀」。四曰,四言句例。四言句者,「朝燃獸炭,夜秉魚燈」,「宋臘已歌,秦姬欲笑」是也。
五曰,五言句例。五言句者,「霧開山有媚,雲閉日無光」,「燥塵籠野白,寒樹染村黃」是也。
六曰,六言句例。六言句者,「訝桃花之似頰,笑柳葉之如眉」,「拔笙簧而數暖,促箏柱而劬移。」
七曰,七言句例。七言句者,「素琴奏乎五三拍,綠酒傾乎一兩卮」,「忘言則貴於得趣,不樂則更待何為。」
八曰,八言句例。八言句者,「吾家嫁我兮天一方,遠托異國兮烏孫王。」
九曰,九言句例。九言句者,「嗟余薄德從役至他鄉,筋力疲頓無意入長楊。」
十曰,十言句例。
十一曰,十一言句例。《文賦》云:「沈辭怫悅,若游魚銜鉤而出重淵之深;浮藻聯翩,猶翔鳥纓繳而墜層雲之峻。」下句皆十一字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