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樹:世界文化簡史 · 5.最早的文明

5-1 美索不達米亞 一切跡象表明,西南亞形成的村社生活模式傳播到歐亞大陸的其它地區和北非的速度是相當快的。這一模式在適應各地環境條件中所作的修正,在前面幾章已經研討過。然而,最古老的文明的興起就難以用類似的文字來解釋了。它們並非必然非從其發祥地興起不可。西南亞村社文化在舊世界溫暖地區傳播所產生的結果,與這樣的結果相仿佛:用飽含細菌的溶液在盛著動物膠的盤子畫一個圓圈;過一定時間,在許多地方就會出現密集的、彼此分離的菌群。同樣,村落文化所到之處,人口密集的居民點就會出現。稠密人口和某些文化因素及環境因素相結合,使城市生活成為可能,在這些地區,文明就會興起。 城市作為一種嶄新而風格獨特的社會組合的重要性,第二章已作了研討,與之同時研討的。還有城市存在的條件。城市不僅需要稠密而定居的人口,而且還需要技術裝備,把食品和它笨重的原材料運到城裡需要這些裝備,把城裡熟練工匠生產的商品輸往各地也需要這樣的技術裝備。凡是上述條件得到滿足的地區,在舊世界和新世界的幾個地區,城市生活都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在其它一些地方,別地發展起來的城市生活模式通過傳播,創造了當地城市興起必需具備的條件。 在舊世界,最早的文明中心—可以被當做是城市生活的同義語—都發生在大河之濱。河谷地帶的肥沃土壤可以支持眾多的農業人口,水運又給城市所需提供了便利。都市組織在這些中心建立之後,逐步從每一中心漸次傳播到越來越寬廣的地區。對原材料的需求,大河谷地灌溉技術應用到較小的地區,都推動了都市組織的傳播。最初的文明中心都是獨立興起的,這一點怎麼強調也不過分。它們之所以相似,是由於以下兩個原因:它們都源出於西南亞的村社文化模式,新型的社會組合給它們提出的問題都是相似的。 最初的城市建立在尼羅河、底格里斯河、幼發拉底斯河、印度河和黃河之畔。城市生活在歐洲來臨極晚。早期的希臘和義大利城市,實際上是很小的城鎮,而且在經濟上是自給自足的。歐洲最早的、繁複程度足以被劃入文明類型的文化,是克里特文化,這一文化亦不是城市文化。島上的人口雖然稠密,但是分散在許多小型村落之中,這使笨重商品運輸減少到最低限度。生產克里特人出口商品的熟練工匠集中在沿海的幾個地方,海船可以運來原料,運走成品。直到第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公元前776年)之後,希臘才出現名副其實的城市。義大利城市的出現,則是在希臘移民定居義大利(公元前7—前6世紀)之後,也可能是在伊特魯里亞人定居義大利(公元前8世紀)之後。在歐洲其餘地區,城市來臨更晚;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城市,幾乎在中世紀末了才出現。 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大概是最初的城市生活中心。城市生活在以上兩地的發端似乎是各自獨立的,實際上是同時產生的(約公元前4000年)。雖然早在公元前3500年,埃及和美索達米亞就有偶然接觸,但是這兩種文明真正的相互作用,等到埃及成為一個捲入亞洲事務的軍事大國才會發生(公元前1500年)。印度河谷文明的發軔期比較難以斷定,因為我們無法確定當地的紀年史。然而,這一中心與西南亞村社文化的源點如此之近,所以此地的定居生活肯定在很早的時代里就已確立。貿易換取的東西證明,到公元前3000年,它與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已有接觸。華北黃河流域的文明比其它幾種文明確立的時間要晚得多。即使賦予商代之前的黑陶文化以文明的地位,此地文明開化的最早年代也不可能早於公元前2000年之前很久的時代。 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對我們文明的影響,超過了任何其它最早的文明中心對我們的影響。對於古典希臘文化受惠於此地文明的深重,我們的認識僅僅才開始。希臘化時期的各種文化受其恩惠就更為深重了,那時的中介是亞述文明和波斯文明。藉助希臘化時期的文化,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的模式傳播到羅馬帝國,因此而成為西歐傳統的一部分。 埃及文明對我們文明的貢獻,在重要性上位居其次,可以歷數的貢獻要少得多。主要集中在技術和神學領域,這些貢獻到達西方之前,經過了希臘化文明的過濾。埃及文化追隨的是一條與我們分歧的道路,其價值和興趣基礎我們是難以理解的。它對來世生活的執著追求,它狂熱地把法老當做神來接受,國民的幸福建立在法老的幸福之上,這一切對歐洲人來說都是難以理解的。 美索不達米亞文明是我們知道並能理解的那種文明的最早的例子。許多迄今在西方社會中運轉的經濟模式和社會模式,都可以追溯到這一地區。據說,倘使喬治。華盛頓被送回古代巴比倫漢穆拉比王的宮廷之中(約在公元前2067—前2025年),他會比置身於以他命名的首都里更感到賓至如歸。除了語言上的困難而外,他在漢穆拉王國里遭遇的東西,很少有他不熟悉或難以理解的。然而,倘若他置身如今的首都華盛頓,他反而會不知所措、困惑不解,原因是過去兩百年間巨大的技術變遷,以及我們的社會為使文化的其它側面適應這些技術變化所作的笨手笨腳的努力。 蘇美爾人的技術,基本上維持了西南亞新石器文化中心的技術,再加上一些添加的成分和工藝技能上的顯著提高。蘇美爾人實際上已經知道並且加工除鐵之外的一切金屬。只有隕鐵可供開採,所以它太稀缺,不能派作一般的用場。他們用生蠟鑄造法鑄鐵、抽鐵絲,且能把鐵塊焊接起來。他們的珠寶顯示出金銀細絲工藝和金銀細粒工藝。蘇美爾文化早期,金屬的價值相差微小。黃銅和青銅都極為稀缺,所以它們與金銀的價值相差無幾。矛頭、匕首和戰斧是實際用於作戰的武器,而不是儀式用品,它們是金銅合金或金銀合金製造的。這些合金是實用的、用於加工的金屬,硬度高,耐腐蝕。陶器用陶輪製作,由陶工進行大批量生產。顯然陶工是專業人員。陶器產品規範化,並嚴格用於功利目的。奢侈器皿是用金屬、寶石或貝殼製作的。 蘇美爾人始終受到相鄰的操閃米特語言的村民和牧遊民的威脅,最後被閃族人的征服所壓倒,時間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入侵的閃族人迅速接過了蘇美爾文化的許多成分。兩種民族的關係,也許在眾多的雕刻中得到了最好的說明。這些雕刻顯示,閃米特國王身著繡花王袍、頭戴王冠,長髮長須做成捲曲的樣式,隨侍一旁的是一位蘇美爾文書,他剃成光頭,身披斗篷和褶迭短裙。幾代人之後,這兩個民族發生了融合。閃米特語勝利了,然而蘇美爾人被征服時業已相當穩定的文化,卻幾乎一成不變地延續下來。後來的技術中,沒有一項是由入侵的閃米特人帶進的。 蘇美爾人的城市由泥磚修砌的巨大城牆圍繞,城牆的外表砌有幾層焙燒過的火磚。每一個帶城牆的城市都有一座築在高地上的廟宇,廟宇也繞以圍牆,占地幾英畝,包括廟中祭司們的生活住房在內,廟中亦有儲藏室和工作間。廟宇正中築一假山,稱為廟塔,廟塔之頂供奉城市守護神的神龕。廟宇之內還修有幾位小神的神龕,不過它們修在平地之上。 城市的主神常供以居所,其中的陳設與世俗的統治者宮廷的陳設相仿,只是更見豪華。他還被供以各種級別的祭司,擁有後宮的嬪妃,後宮的設置仿照世俗國王的模式,嬪妃之首是主神的正宮娘娘「恩杜」。這位女子應該忠於她的神聖的丈夫,她處於嚴密的監護之下。她照例是該市統治者的姐妹或女兒。在有些情況下,她常常安寢在主神的後宮中。在作出重大政治決策的前夕,她總是在此就寢。其想法是,她的神聖的丈夫晚間將要會見她,把決策的答案告訴她。城市的世俗統治者遇到難題時也可能住進聖殿。晚間神將來託夢,告訴他如何解決難題。既然主神的正宮娘娘同時又是世俗統治者的近親,所以神的命令與統治者的意志絕少發生衝突。 處於正宮娘娘社會地位之下的,是主神的其餘嬪妃,稱之為「薩爾梅」。這些女子似乎是正式嫁給主神的,他們似乎帶有嫁妝。她們通常住在廟裡,但是可以自由出入,甚或在廟外另有住宅。她們可以占有財產,經營買賣。唯一不得從事的生意是開酒店。宗教與酒精顯而易見的衝突,迄今為我們所熟知;這一衝突顯然至少可以回溯到公元前2000年,因為漢穆拉比法典規定,開酒店的「薩爾梅」將用火刑處死。這些嬪妃不必宣誓保持貞潔。她們生的孩子一律被視為主神的子女。這能說明古代傳說中的英雄為何常常自稱是神的兒子。一條頗為奇怪的規定允許「薩爾梅」結婚,但是其凡胎俗體的丈夫不能和她生孩子,因為這被認為是侵犯了神的權限。如果「薩爾梅」生了孩子,她就會被處死。顯然,「薩爾梅」常常給世俗丈夫買妾,讓小妾接過生子的職能。人們猜想,這樣的婚姻,通常是年紀較大的婦女締結的,她們結婚的目的是做生意或尋覓合意的伴侶。 正如神塔居於廟宇之上一樣,神廟居高臨下地支配著城市的精神生活和經濟生活。它是一個巨大的合營公司,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財富被聚斂到它的手中。城市的守護神是一切土地的占有者,十分之一的農產品要作為地租上繳給他。農民和工匠用實物上什一稅。徵稅得到的原料在神廟中進行加工,其成品輸往外地,由其它社區的代理人銷售。這種神廟貿易需要大量的職員和會計,他們全都正式納入低級祭司的等級。高級的祭司組成神廟公司中自封的長期不變的董事會,他們任職的時間和一個王朝維持的時間一樣長。一旦進入神廟,金錢和商品就不再重新分配。同時,神廟放債的利率又相當高。這就加速了財富的集中。財富積聚於宗教組織之手這一傾向,在許多文化中均可見到。在新教改革的時期,教會占有大約歐洲土地的三分之一,而且還繼續蠶食剩下的土地。 神廟是唯一的教育中心,它們維持的學校,理論上是男女同校的,雖然實際就學的女子極少。這些學校培養學生從事文書、醫生、律師和祭司等職業。一切專業人員都被看做是祭司,雖然他們多半是獨立開業,僅僅形式上與這個那個神廟有一定的聯繫。有兩個系列的祭司。負責儀式的祭司確保儀式(包括祭禮)準確無誤地進行。負責占卜的祭司在各種占卜術的基礎上回答問題、作出預言。 美索不達米亞的占卜師給後世文明的最大貢獻,來自他對星象的研究。誠然,埃及人也研究天象,知道一年的準確長度,發現了天狼星一千多年一次的運行周期—它在地平線上的某一點升起再回到那點降落的時間。然而,美索不達美亞人使天文學的精確性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我們黃道12宮的概念要歸功於他們,認清行星和恆星的分別要歸功於他們。有趣的是,他們把地球和月亮也納入行星。美索不達米亞的觀星人,記錄了千百年間行星的運行情況和日蝕月蝕的情況。最後,他們至少學會了非常準確地預報月蝕,並且能將這一知識用於預言。雖然他們的天文學知識通過希臘人和阿拉伯人傳給了我們,可是他們無疑也是迄今依然興旺的偽科學占星術的始祖。比他們的天文學發現遠為重要的,是由此產生的機械主義的字廟觀。可以提前千百年預告行星運動和日蝕月蝕的世界,再也不是聽憑神衹任意主宰的世界了。研究規律和自然法則的工作,正是建立在這個認識基礎之上的,這就是科學家的基本活動。 蘇美爾人似乎是首先把奴隸製作為一種正式制度的人。他們創建的奴隸制模式在近東保留到晚近的時代。奴隸主要是戰俘,亦有少量的罪犯和債務奴隸。在此之前,人們把戰俘殺掉。但是,蘇美爾人生活在定居的社區里,這兒有許多粗活要做;所以他們認識到,即使是敵人,讓他活著比殺死他更為有利。罪犯奴隸和債務奴隸常被人誤解。把罪犯貶為奴隸的目的,與其說是懲罰,毋寧說是確保這些不安分的罪犯安分守己。這些奴隸主要是罪行不重的慣犯。購買這種奴隸的主人要對奴隸的任何罪行負責,所以他們肯定會督察奴隸,一旦奴隸行為不當,主人就會給他們吃一頓鞭子。 債務奴隸只不過是一種制度的終極產品,在這一制度下,一個人可以超越自己資財的償還力去借債。他舉債以求安生;一旦無力在商定的時間裡還債,舉債人就成了債權人的奴隸,用他的勞動去補償債務人借款的損失。 蘇美爾奴隸的負擔並非特別沉重。因為奴隸是從附近的城市虜獲的,或者就是本地社區的成員,所以奴隸和自由人在體型上沒有差別。奴隸可以占有財產。如果他能保證還債,奴隸還可以舉債。奴隸可以贖買自己的人身自由。奴隸可以打官司抗議主人出賣他,如果他可以證明,想買他的懷恨在心,可能要虐待他的話。逃奴要受到嚴懲,幫助逃奴的人也要受到嚴懲。女奴自然成為主人的妾。然而,主人一死,妾及其孩子即獲得自由。奴隸受傷時,主人會得到補償,奴隸主的其它財產受損時也可以得到補償。奴隸造成的損壞,又必須由奴隸主來賠償。 蘇美爾人是有史以來最早組織和訓練武裝力量的人。最初的戰爭是局部的戰爭,只不過是城邦之間為爭奪土地和水源的爭吵而已。後來,城邦擴張之後,遠距離的征伐才揭開序幕。到公元前3000年,我們看見蘇美爾城邦已經在為爭奪商路而發動戰爭。最早的紀念碑上展示出驢拉的四輪戰車。然而,指揮這樣的驢車作戰肯定是極端困難的,甚至駕這樣的戰車沖入敵陣也極為困難。因為驢子和馬不一樣,它們趨向於根據情況來各行其事。到阿卡迪王國時代,馬已經進入美索不達米亞平原,性能優良的兩輪馬車已被採用;不過,尚無跡象表明,已經採用了有效的馬車戰術。 蘇美爾軍隊的力量在於它操練有素的步兵。蘇美爾人首先發明了方陣,多半的歷史學家誤將其歸功於兩千年後底比斯的伊巴密濃達①將軍。公元前2500年至公元前3000年的紀念碑顯示方降作戰的情況,國王英勇地走在方陣的前面,頭戴金盔,手執偃月刀或權杖。在雙方的方陣交兵之前,他一定跳到側翼去了。敵對的方陣作戰的隊形,略象夜總會招待員熟悉的楔形。兩軍的方陣快速前進,越沖越快,直到面對面交手衝突為止。 ①伊巴密濃達(Epaminondas,約前420-前362)—古希臘底比斯將軍,前371-前362年三次戰敗勁敵斯巴達。他在底比斯的政治軍事改革使底比斯成為希臘強大的城邦。 征服蘇美爾的閃米特人遭遇到後來一切征服者面對著的問題。他們是村民和遊牧部落人。一旦接過業已開化的蘇美爾人的統治,他們就發現,治理一個大帝國是繁忙的差事。遊牧人虜掠一個國家是容易的,但是他們試圖遷入這個國家來徵收賦稅、維持生產並在征服中得到實惠時,他們不得不轉向已經懂得行政管理的人。阿卡迪人征服蘇美爾之後不過幾年,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秩序,已經在利用蘇美爾人原有的官僚制度了。不過幾代人的時間,剃光頭的蘇美爾文書—他們曾經卑躬屈膝地追隨衣著華麗的阿卡迪國王—已經重新將大部分實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從長遠的觀點來看問題,筆是比刀更致命的武器。 美索不達米亞是最早把商務作為主要興趣之一的文明。貿易對任何文明生活都是必需的條件,因為這個河谷地帶提供的唯一大宗原料是粘土、蘆葦和糧食。連建房的棟樑和雕琢偶像的石材都要靠進口。隨著蘇美爾人使用金屬量的日益增多,他們的商路延伸得越來越遠。蘇美爾商人建立的貿易站伸展到小亞細亞和巴勒斯坦以遠的地方。他們似乎通過波斯灣海路進行著相當廣泛的貿易,因為文獻記錄表明,一次遠程貿易歷時三年,回來時無疑滿載著「象牙、猿猴和孔雀」。兩條大河上游的商品—蘇美爾木材和動物產品的主要來源—靠水路運到下游的蘇美爾城市,這一方法仍在廣泛使用之中。這種運貨的牛皮淺水船簡單地用柳條編結起來,外面再紮上牛皮;除了有效載荷之外,足以容納二三人再加上一兩頭驢。船抵目的港後,就被拆開來與貨物一齊出售。駕船人把個人用品與所購之物馱在驢子背上,徒步趕著毛驢回家。 到公元前3000年,便利貿易的一切器具都已確立。標準的衡器和量具已經發明。各城市的商用器具最初大概各不一樣,這一點與歐洲中世紀的情況一樣。但是,帝國的拓展造成日益增加的標準化趨勢。最早的交換媒介是標準固定的量大麥的「斗」。許多情況下,這一隻斗都用石頭雕刻而成,並被置於市場之中。如果農夫認為,他交換的大麥不足量,他就可以用「斗」量一量。到公元前3000年,金屬貨幣開始取代大麥貨幣,政府開始擔心貨幣短缺的問題。漢穆拉比法典試圖穩定大麥與貨幣的比價,對違犯兌換標準的人處以重罰。拒絕接受大麥讓人換貨的商人被判處死刑,任何拒絕按現行比率用金屬貨幣換取大麥的人同樣也處以極刑。 每次換貨時都切割和稱量金屬。蘇美爾人沒有金屬輔幣。困難當然在於如何估量金屬的純度。在稍後的時代里,私立銀行在金屬鑄塊上烙上自己的印記,保證貨幣未摻假。這些「烙印錫克爾①就是我們現行金屬貨幣的始祖。在蘇美爾-阿卡迪時期,銀對金的比價是12:1。 ①錫克爾(shekel)—古巴比倫及希伯萊金幣單位,含金量約1/2盎司。 我們握有記錄複雜財務交易的楔形文字泥板;借貸的固定利息高達200-300%,如果債務人沒有財務擔保的話。最低的利息是年息25%。既有委託人、經紀人,也有合資事業,相當於我們的股票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趣的是,有關委託人和經紀人的法律條文規定,欺騙委託人的經紀人所受的懲罰,只及欺騙經紀人的委託人所受的懲處的一半。顯然,財經力量已經在排擠小人物,法律已在試圖保護小人物不受大財東的損害,尤其是不受寺廟財東的損害。 蘇美爾人習慣於就一切重要交易簽署合同,所以我們看到一幅完整得令人吃驚的蘇美爾人的生活畫圖。不僅保存下來了大量的文件和合約,而且還留下了大量的私人信函。公元前2000年之前的一塊泥板上記載著世人熟知的哀嘆,一位老人嘆息年青一代墮落的現象。另一份私人留下的文獻表現出格式上的高度連續性,這是一位少年給父母的家信,信中抱怨了學校的伙食。 從法律文件和私人信函中,我們得到蘇美爾人家庭生活的一幅絕妙的畫圖。蘇美爾人的家庭頗象我們的家庭。不存在大家族或擴大式血族。這大概是城市生活的反映,因為在城市人口中維持擴大式家庭模式是非常困難的。城市人口處在經常的遷移之中,而且經常接納外來的人員。任何城市的人口都趨於由孤立的個體組成,因此僅由親子組成的小家庭是最強有力的社會單位。 婚姻是單偶制,唯有富豪和位高權重者例外,他們可以納妾。家庭的金錢由全家共有共用。婦女可以經商、借債,丈夫不在家時,她們可以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簡言之,她們享有平等的經濟地位。事實上,她們的法定地位超過了1926年「已婚婦女財產法」之前的英國婦女的法定地位。婦女不對丈夫婚前的負債承擔責任,反之亦然。但是,婚後夫妻雙方的債務均為家庭的債務,夫妻雙方都可能要對之負責。有些情況下丈夫可以賣妻,但必須徵得妻子本人同意。倘若她寧可上一個富人家做妾。而不願在窮人家做妻子吃苦,她可以請丈夫出賣她。 蘇美爾在歷史上是最早擁有充分發育的法律觀念、成文法及正式頒布的法典的地方。印度尼西亞的阿達法不能斷代,但是它的年代肯定比蘇美爾法典晚。第一部保留下來的、完整的美索不達米亞法典,是漢穆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940年制定的。然而,更悠久的一些法典殘片遺存下來了。這些法典應被視為拿破崙法典性質的法典,意在簡化並統一許多城市中前已存在的法律體系。之所以產生統一法系的需要,是因為蘇美爾-阿卡迪帝國的擴張,漢穆拉比是帝國的統治者。 漢穆拉比是閃族人。從較早法典的殘片來判斷,閃族人的征服導致了刑罰的加重和婦女處境的惡化。有一點順便在此一提,據漢穆拉比本人記述,他剛出生時被人在灌溉渠道中的一隻蘆葦籃子中救起,由一位園丁養大,所以他比同樣遭遇的摩西早約五百年。 漢穆拉比命人把他制定的法典刻在石柱上,把鐫刻著法典的石柱豎立在帝國各城市的集市中。法律行文簡明扼要,我們的法律中則難以找到這樣簡明的措詞。國王握有重要的司法權,代表著最高上訴法庭。這一模式至今被一些近東的統治者繼承下來,它似乎是閃族人典型的模式。它提供了一個辦法,使國王能為臣民所及,以此博取臣民的擁護。斷案精明、能估量相互矛盾衝突的證詞並發現偽證的國王,其威望定會劇增。所羅門國王以典型的閃族方式開庭斷案,他就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國王,他斷的案子至今家喻戶曉。 國王任命的邊遠地區的官吏代行國王的司法職能。既有較低級別的宗教法庭,也有較低級別的民事法庭,但是二者的權限範圍並非框定得非常清楚。大概,司法制度原來依重於宗教法庭這一側,這一點與蘇美爾文化的其餘部分一樣。但是,民事法庭僭越了多餘的權力。到漢穆拉比王朝時期,宗教法庭可以審理宣判有關廟宇事務的案子;然而,即使這些判決也要接受國王的審查。普通的民事訴訟由國王指派的法官在民事法庭受理。 主犯和證人宣誓提供證詞,出示的文件由法庭審查,判決以先例為基礎。在重大案件中,被告由辯護人代為出庭。推翻自己原有判決的法官要處以罰金,被褫奪法官資格,因為據信他是接受了賄賂才翻案的。然而,如果對判決不滿就可以上訴,亦可以給法庭提供新的證據。法庭書記員把所有案件都用楔形文字記錄在泥板上,然後把泥板摻和著沙子置於大罐之中。對提供偽證和蔑視法庭者判以重刑。事實上,整個的法庭審案程序對現代的律師而言,完全是非常熟悉的。 漢穆拉比法典中大部分有趣的條文,是關於經濟事務的條文。價格穩步上漲,貧窮的土地占有者不斷被排擠而離開自己的土地。有些條文是針對無人使用的農業用地的再分配而制定的。在這些法規中,我們可以看到控制工資、租金、工時等等因素所作的最早的嘗試。事實上,有一塊最近譯解的蘇美爾時期的泥板上,記錄著一場圍繞進出工場統含的計時工資的糾紛。這一場糾紛帶進了法庭,法庭的判決有利於勞工,這一結果在蘇美爾法庭里並非什麼不平常之舉。然而,儘管在美索不達米亞的歷史上人們自始至終都努力固定物價和工資,可是我們可以追溯生活消耗穩步上漲的趨勢,這一現象與自那時以來的趨勢相類似。 蘇美爾王國甚至實施過自上而下的「新政」①,是公元前2630年拉格什城②的烏魯加吉納王發動的。在他留下的文書中,烏魯加吉納王對其祖先含糊其詞、躲躲閃閃;此一事實表明他出身平民,是平步青雲爬上國王寶座的。他最早的施政措施之一,是減輕賦稅,減少祭司收取的過高的喪葬費和占卜費。事實上,他試圖實行占卜術的社會化,讓占卜師領取統一的政府薪金,禁止他們索要額外的費用。他同時試圖實施農業改革,解散大莊園,把土地重新分給農民。這自然使他遭到所有家境富裕者的仇視,富人們向附近城邦的統治者求助。在由此而發動的右翼革命中,烏魯加吉納被殺,一切又回復到往常的狀況。有一分遺存至今的最隱私的文書記述了這一次事件。在拉格什城牆外的一堆廢墟中,發現了一塊未經焙燒的泥板。在這塊泥板上,一位職位不高的祭司—他必定是烏魯加吉納王的朋友和黨羽—記錄下保守派請來的外邦聯軍所搗毀和擄掠的神廟,他用盡各種咒罵之詞,詛咒右翼叛徒,以解心頭之恨。 ①新政(New Deal)—美國總統羅斯福為擺脫嚴重經濟危機而制定的施政綱領。1933—1941年實施兩期。要旨是救濟、復興和改革。主要內容是通過政府干預穩定金融。擴大投資,緊縮農業,興辦公共工程,增加救濟等。 ②拉格什(Lagash)—古蘇美爾最重要都城之一,今泰洛赫,屬伊拉克。在此曾發掘出5萬餘件楔形文字泥板文書,亦有大量石刻和磚刻銘文。建城於歐貝德時代(約公元前5200-前3200年)。阿卡得的薩爾貢曾在此稱王。 5-2 埃及文明 雖然埃及文化的基礎是孕育歐亞大陸諸文明的西南亞新石器文化,但是它發展成為非常獨特的文化。埃及是歷史考古學家的理想領地。它有源源不絕、難以窮盡的銘文和手稿。乾燥的氣候保存了嬌脆易朽的材料,使之完好無損。埃及人篤信來世,堅信來世生活與現世生活酷似。他們給死者配備了一應俱全的生活用品。結果就給我們留下了幾乎是完完全全的日常生活用品的一個清單。然而,史前考古學家的處境與歷史考古學家相比卻很不盡人意,因為尼羅河每年汛期積沉的淤泥把近至新石器的居民點都埋在若干英尺的地底下了。 大約在公元前6000年之前,亞洲移民把栽培作物、家畜和新石器技術帶進了埃及。尼羅河三角洲的美里木第恩人種植小麥和大麥,飼養牛、綿羊和山羊。稍晚一些時候,上埃及①出現了一種比較後進的新石器文化,叫塔西文化①。塔西人似乎過著半遊牧的生活。 公元前4500年,下埃及②由一個國統一起來,大約250年之後,下埃及征服了上埃及。上埃及被征服的時間不長。到公元前4000年,上埃及和下埃及又各自獨立了,此後700年的獨立時間,奠定了後來埃及文明的基礎。 公元前3300年,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自己的國王和法庭,各有自己的王朝和徽號,各有自己王國的神衹。上埃及王冠用白色,其守護神是女鷲神奈赫貝特③,王國的徽號是類似菖蒲的臺草。下埃及用紅色王冠,受蛇神布托④的庇護,其徽號為蜜蜂。上下兩個埃及的差別貫穿埃及的全部歷史一直保存至今,埃及南北兩部分不僅在政治組織上有分歧,它們的分歧要深沉得多。可以在蘇格蘭人與英格蘭之間看到類似的差異。尼羅河上游的埃及人驍勇善戰,爭強好辯,對高雅的東西抱有戒心,且心直口快。從埃及人的觀點來看問題,他們是清心寡欲的。尼羅河三角洲的人卻喜愛嬉戲遊樂,他們心靈手巧,熱望獵奇;可是他們寧可鬥智而不喜歡動武。他們視上埃及人為蠻夷,喜歡戲弄上埃及人重濁的口音和祖獷的生活方式。 ①上埃及—埃及地理和文化區,包括三角洲及北緯30度以南的尼羅河谷地區。 ①塔西文化(Tasian Culture)—上埃及最早的文化階段(約紀元前4600年)。 ②下埃及—主要包括尼羅河三角洲地區,有大片肥田沃上。下埃及與上埃及有明顯差異。上埃及的河谷居住中心離沙漠地區很近。 ③奈赫貝特(Nekhbet)—埃及宗教所奉祀的女鷲神或女蛇神,保護上埃及,尤其是其統治者,其狀展翅隱蔽法老,握王權戒指或其它王權象徵物,全身白色,與下埃及女神布托的紅色適成對照。或作女人像,有時為鷲頭白冕。 ④布托(Buto)—古埃及宗教所信奉的女蛇神,為眼鏡蛇,盤繞在紙莎草杆上,象徵君權。它和上埃及的禿鷲女神奈赫貝特都佑護國王,兩神之合像往往見於王冠,象徵法老對埃及南北兩部的統治。 即使在兩個王國被上埃及的美尼斯①統一起來之後,美尼斯也以精明的手腕不去完全鞏固自己在這兩個政府中的統治。相反,他以兩個埃及國王的名義同時治理埃及,他既是下埃及之王,又是上埃及之王。很象奧匈帝國的皇帝治理奧匈帝國的模式,同一皇帝既是奧地利的皇帝,又是匈牙利的國王。法老在上下埃及各有自己的王宮和官僚機器,他有時到上埃及去行使王權,有時又到下埃及去行使王權,其王位由他當時所戴的王冠決定,紅冕是下埃及的王冠,白冕是上埃及的王冠。 ①美尼斯(menes)—古埃及第一王朝的第一位法老,亦叫作米恩(Min)、米那(mena)。約於公元前3100年征服下埃及,統一埃及,開創第一王朝,稱「上下埃及之王」。 兩個埃及統一之後的一段時期,是埃及文化突飛猛進的時期。公元前3300—前2563年,整個埃及呈現出文化突進期那種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這種文化突進的原因,至今仍然是文化動力學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之一。埃及統一後的第一個500年間,完成了它的一切技術的最後形態,只有建築術是例外。統治集團支持的專業匠師們,用質地最堅硬的石頭生產精雕細刻的花瓶。他們生產數不勝數、美不勝收的黃銅器皿,還有不勝枚舉的黃金、天青石、綠松石製作的裝飾品。就比較實用的技術而言,王朝時代一開始就引進了犁耕的技術。 象形文字得到完善,並且非常牢固地與宗教事務和政治事務整合在一起,以至於經過這段文化突進期之後,象形文字再也沒有經過大的變化。在此期間,各種精神活動如火山爆發。首批診治疾病和外傷的科學論文就是在這個時期湧現出來的。宗教活動組織得井井有條,精細繁複的神廟儀式和法庭程式非常具體地固定下來。最後一點是,埃及的統治集團建立了古今世界上組織最透徹、政治上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 到這個文化突進期結束之際,吉薩地區的幾座巨大的金字塔均已建成。這些建築非同凡響。如果你意識到完成這些金字塔時,離埃及人首次嘗試用石頭作建築材料的時間,還不到兩百年,你就可以理解這些金字塔是多麼的不同凡響。它們是用最簡單的器械修築的:斜面、滾筒和槓桿。連滑筒都尚無人知曉。組織和提供這支龐大的勞動大軍去修建這一工程,是行政管理方面最了不起的成就。 古王國時期的最後兩個時代熱中於征服努比亞①,常常發動對努比亞黑人的戰爭。長期的戰亂,加上修建金字塔和寺廟的非生產性勞動,終於耗盡了農民的耐心,也耗盡了國家的資源。大約在公元前2300年,古王國時期在政治崩潰和天下大亂中結束了。到公元前2065年,有效的中央政府重新出現之時,老百姓已經從農奴制中解放出來。雖然仍然要向國王繳納賦稅,雖然淪為王室和寺院的僱農,但是他們當時已經享有更大的自由,而且此後一直維持住了更大的自由。尤為重要的是,個人有可能在世上升遷。許多高官在祭文中自詡,他們是靠個人奮鬥發跡的,是中產階級的子弟,甚至是農家的子弟。 ①努比亞(Nubia)—指蘇丹北部和埃及南部地區,古希臘人稱之為衣索比亞。 埃及對世界文明演進最重要的貢獻,是在技術和宗教這兩個領域。它的政治形態太僵硬,受神權政治模式的滲透太深,所以在尼羅河谷之外不能被人接受。習慣於保衛自己免受外來進攻的農民,誰也別指望他們會匍匐在人數眾多的祭師和官吏腳下。埃及的安全有相當保障,而且由於沙漠的阻隔而受到強化,所以它可以實行一定程度的極權主義,別的地方是不可能推行這種極權主義的。 埃及人在世界的前經典時期,是無與倫比的最靈巧的工匠。他們最優秀的技藝花費在製造奢侈品上。用奢侈品陪葬的風俗造成了對奢侈品極大的追求,產生了一個奇持的附產物。法老和貴族的墳墓里充塞著黃金和寶石。雖然盜墓人盜走許多財寶,將其送回流通領域,然而黃金和寶石仍然供不應求。死者不難欺騙,埃及工匠很快便開始生產贗品。仿造的黃金製品用鍍金或鎦金工藝使胎體金屬貌似黃金。正是在仿製珍寶、尋求替用品的過程中,煉丹術—化學的老祖宗—興起了。最早的煉丹術文獻出現於托勒密王朝時期,不過這些文獻體現的素材肯定更加悠久。除了極少例外,它們全都記載著貌似黃金的合金冶煉法和鎦金術。耐人尋味的是,這些文獻中還有仿製昂貴的提爾紅紫①這種染料的配方。煉丹術濫觴於尋找廉價代用品的過程中。它被弄得混亂不堪,變成尋找點金石的神秘方術,那是在新柏拉圖主義哲學家把它從工匠手裡奪走之後的事了。 ①提爾紅紫—古腓尼基海港城市提爾生產的一種染料。 現代西方人是在希臘邏輯傳統和常衡因果鏈的傳統中成長的,對他們來說,埃及宗教看上去很難理解。我們知道埃及兩千個神衹的名字。其中沒有一位神衹能劃入喜神惡神的範疇。既可以為著倫理道德的目的去乞求神靈的幫助,也可以為著不合倫理道德的目的去祈求它們的庇佑。埃及人崇拜神衹時並不抱深厚的感情,並不覺得自己在神的面前無能為力。只要知道合適的程式,人人都可以繞開神、控制神。神廟裡的繁複的儀式,既是頂禮膜拜的行為,也是擺弄神的咒語。 神衹的重要性隨著它們所在城市和地區重要性的升降而浮沉。然而,有一些中心地區的神衹,在埃及歷史中始終保持住了自己的影響力。因此,最古老的主神是日城(Heliopolis)的日神,叫做瑞(R),或阿圖姆(Atum),或瑞-阿圖姆。此神是太陽神、創世神,常被描繪成人形。在日城的神譜中,主神瑞之下有八位神衹,包括奧西里斯(0siris)和伊西絲(Isis)。奧西里斯和伊西絲的兒子霍努斯(Horus)又居於九個支系的神衹之首。然而,在地道的埃及宗教模式之下,霍努斯又與瑞-阿圖姆合而為一,叫哈拉克特(Harakhte),霍努斯被認為是瑞的兒子。說具體一點,霍努斯被比作初升的太陽,瑞被比作正午的太陽,阿圖姆被比作下沉的夕陽。阿圖姆被描繪成一位疲憊的老人。奧西里斯的傳說分兩部分,它們的聯繫似乎是偶然的。第一部分說,他與其王后姐妹伊西絲共同統治埃及,他的兄弟塞特(Set)渴望奪取王后伊西絲。塞特謀害了奧西里斯,將他的遺骸拋入海中任其漂走。遺骸漂到了敘利亞的比布魯斯。王后伊西絲追隨而至,將遺骸運回埃及,令墳塋神安努比斯①將奧西里斯的遺骸製成木乃伊。奧西里斯的靈魂沉入陰間,主宰陰曹地府。伊西絲帶著奧西里斯的木乃伊,隱身於下埃及沼澤地中,設法使自己受孕。(神話傳說中不一致的矛盾,大概可以用護衛靈「卡」②的信仰來解決,但是埃及人似乎並不因這種不一致而感到困擾。)最後生下了霍努斯。與此同時,塞持也在尋找奧西里斯的屍骨。他乘伊西絲不在時盜走了木乃伊,將其肢解後扔到埃及各地。伊西絲尋回這些被拋在各地的殘肢,將其重新組合復原。霍努斯成年之後著手報殺父之仇。一場史詩般的搏鬥開始了,可是未分出勝負。最後由地神蓋布(Gep)仲裁叔侄爭端,霍努斯得下埃及,塞特得上埃及。但是,後來地神又將上下埃及都置於侄子霍努斯的統治之下。 ①安努比斯(Anubis)—墳塋神,豺頭人身,為死者通往陰間引路。 ②護衛靈「卡」(Ka)—人生而具有的「靈體」,各個人的守護者,人死後繼續附於其屍體或雕像,太陽神和國王的護衛靈可多至7—14個。 奧西里斯神話傳說的第一部分,看上去是一位典型的近東植物神。許多事件頗象比布魯斯的阿竇尼神和美索不達米亞的坦木茲神。和它們一樣,奧西里斯也是被殺害、肢解、埋葬,然後又死而復活的。這是用神話形式複寫收穫和打場、種植和生長的、一年一度的作物栽培收藏周期。 該神話傳說的第二部分,是比喻埃及的歷史,它賦予法老的統治以神授的特許。伊西絲是理想的王后姐妹和忠實的妻子。霍努斯是完美的兒子。他保護父親的遺骨,報殺父之仇。上下埃及最初由霍努斯和塞持分治的傳說,是史前時期埃及的實際分裂留在民間的記憶。最後把整個埃及置於霍努斯統治之下的傳說,是對埃及首次統一的紀念,這次統一是由下埃及的國王完成的。 奧西里斯是仁慈的法老,陰曹的主宰,他願意讓所有臣民分享其不朽的靈魂,所以他成為埃及最得人心的神衹。其它神衹主要是上層階級崇拜的對象,奧西里斯三一神卻受到所有階級的崇拜,從法老到農民莫不如此。在阿比多斯寵大的聖殿里,每年都要演出奧西里斯從生到死再到復活的聖劇,演出一連進行好多天。國王指派高級官吏扮演劇中重要角色,扮演霍努斯這位理想兒子的角色尤其被認為是一種殊榮。當地人和成千上萬的朝聖者都捲入狂熱的演出過程。慶典達於高潮後,以霍努斯和塞持的兩支軍隊的史詩般的大戰而告終。當然,演出混戰中沒有人會被殺死,但是許多人會被打得鼻青眼腫、頭破血流。 埃及神衹中最後一位神就是法老本人,最後這位神可不是最不重要的神。法老加冕時成為霍努斯,死後變成奧西里斯。埃及的太平幸福仰仗法老。他的精神潛力由於王室血統的純淨而得到加強。因此,法老在童年時代就要娶同胞姐妹中或同父異母姐妹中的一位為妻。成年之後,他可以隨意娶若干王后和妃子,后妃人數不限。不過,選中的太子最好是王室血統最多的人。為了保證太子血統的純淨,法老選中親生女兒為后妃的現象也並非罕見。 還有數以百計的神祇,我們頂多只知其各,只知其形。埃及人有一種癖好,他們表現的神祇均取動物和人體摻半的形式。後來,他們把動物作為神靈的化身來崇拜。許多神的名字以動物為象徵。這些動物是不能宰殺,不能役使的。整個的安排強烈地暗示著圖騰崇拜。這些動物神祇及其象徵具有兩個奇特的側面。雖然埃及王朝以前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源出於亞洲的,可是代表神衹的野生動物全部是非洲的動物。與此同時,給人印象最深的兩種動物—大象和犀牛,在神名中卻沒有用上,此一缺失引人注目。 埃及人關於人的精神要素的觀念,關於人死之後命運的觀念,和他們的其它宗教信仰一樣,是雜亂無章的,不合邏輯的。其中一些觀念在埃及歷史上歷經變形,這就加重了描述它們的困難。王朝時期之前的埃及人肯定相信,各階級的人死後都靈魂不滅,因為他們給所有死者的墓穴里都安置了家具,家具的質和量當然隨死者家庭的財力而變化。然而,舊王國時代的中央集權不僅剝奪了人民的自由,而且剝奪了他們永垂不朽的希望。至少有一個時期,只有法老和法老傳以魔力的某些貴族才能享受來世的生活。法老允許這些貴族葬在他的周圍,讓他們分享他神授的生命力。我們不知道,平民是否同意法老這一旨意;但是,他們從未放棄過對靈魂不朽的渴求。舊王朝崩潰之後,對奧西里斯、伊西絲和霍努斯的崇拜迅速發展,這就是平民追求靈魂不死欲望的佐證。 埃及人相信,至少有兩種精神實體與個人的肉體相聯,可能還不只兩個。在這些護衛靈中,界說最清楚的叫「卡」,它是酷似肉體的幽靈。有理由相信,埃及最悠遠時期的卡與胎盤是一回事。卡與人同時降生,人活在世上時卡維持著自己獨立的存在,人一死卡就立刻與遺體合而為一。如果遺體被嚴重毀損,卡也會隨之而死亡,所以埃及人有把遺體做成木乃伊的習俗,而且要在墳墓里放上死者的遺像。萬一遺體腐爛,卡就依附在這個塑像上。卡在墳墓里生活,享用給死者供奉的祭品。墓里的物品和壁雕也是為卡享用的。每一位埃及人都盡力確保自己的卡有一個住所,有不斷更新的食品供應。後代對祖宗的崇拜是他們應盡的義務,因為死者可以掌握世上子孫的命運。給祖先的祭品比給神祇的祭品多得多,祭品包括全牲祭、血祭、牛奶祭和酒祭。金字塔中的一些文書可能表明,法老在生前就用過人祭,以確保他來世有人伺候。 在有史時代中,埃及社會是階級社會,但是下層階級向上爬的流動性還是相當大。在舊王朝時期,實際上只有兩個階級,王族和平民。舉凡重要的政府官職和高級祭司,都是由王親國戚來擔任。王族的後宮內室非常龐大,成群的后妃妻妾保證王族能得到龐大的官吏和祭司的後備軍。隨著時間的推移,埃及社會分裂為農民、中產階級工匠、職業軍人、貴族、政府官吏和祭司。凌駕於一切階級之上的是法老,他的神權神性使他超乎世人之上,他是不能與世人同日而語的。 埃及人對打仗從來就沒有興趣。舊王朝時期幾乎沒有職業軍人。軍隊地位變得更重要並成為常備軍之後,外籍士兵構成了軍隊的主要成分。有些是自願兵,許多是奴隸。外籍士兵和奴隸驍勇善戰,因為他們要接受最嚴格的紀律約束。從奴隸的觀點來看,作戰遠遠比採石有可取之處,遠遠勝於修建公共設施的勞役。由此確立的奴隸-士兵模式一直保留到後世。突出的例子是土耳其的禁衛軍①和埃及後來的馬穆魯克②。 ①禁衛軍(Janissary)—14世紀至1826年奧斯曼帝國精銳部隊,原為奴隸,後擁兵自重,成為重要階層。 ②馬穆魯克(mameluke)—埃及中世紀軍事統制集團,初為奴隸,後擁兵自重,1250—1517年間控制了國王,1811年後失勢。 中等階級和上層階級之間有一個文書階層。古語云,知識即是力量,此話在埃及最為真確。要學繁複的象形文非花多年的苦功不可。然而文書人員的訓練絕非到此為止。人們指望他通曉古代文獻,而且要通曉數學和工程,這樣他才能記帳,設計建築,督導公共工程。他的王室主人甚至要他率軍出征。一些飛黃騰達的書記員留在祭文中的傳記說明,他們的多才多藝足以與達·芬奇的才幹媲美。 上層階級由政府官吏、世襲貴族和祭司組成。上文剛剛提及,官吏可出身於平民或貴族,但是高級祭司通常只能由貴族擔任。情況與歐洲中世紀的教會不無相似之處。官吏分為行政官和宮廷官兩種。宮廷官吏專管侍奉法老的起居飲食和財產。 位居行政官僚金字塔頂端的是首相。他代行法老的一切世俗政務,其職責繁重。他行使最高法院的職務,要受理各級法庭呈上的案子。他高效率審理案子的能力受到極大的重視。他監察公共工程,每年三次審批各省呈上的報告。稅吏將、帳目送他審查,他向稅吏開出收據,表明國庫已經收到上繳的稅金。他還替法老的衛隊召募衛兵,負責安排法老出巡的一切事務。每天早上,他都要朝拜法老,向法老請安,然後才報告國家大事。 與首相關係密切的是僅次於他的掌璽大臣。這位大臣主管王國的財政。他估定稅收金額,負責徵收賦稅。因為徵收的賦稅是實物,所以他還得負責把徵收的實物分發出去。後來,掌璽大臣還得負責把這些實物折合成現金。此外,他還要負責王室的殯葬事務和廟產,這些事的繁複程度使人難以置信。最後,他還得確定王室莊園和神廟中的勞務報酬的級別。這個級別成為全國勞務費參照的普遍標準。埃及歷史的大部分時期,都只設一位首相和一位掌璽大臣。但是到了新王朝時期,政務太繁忙,首相和掌璽大臣只設一人已無法總理全國事務,所以上下埃及分設了首相和掌璽大臣。 宮廷官吏人數極多。國王有一群貼身的謀臣,他們被稱為「受尊敬之人」。謀臣自然包括王室成員,但是主要是在多年的行政工作中業經證明為幹練的官員。謀臣在宮廷奉職的費用由國王支付,但是他們最珍視的殊榮是國王恩賜的極為排場豪華的葬禮,是國王恩准他們葬在身邊的禮遇。他們被委派擔任與法庭相關的官吏,被恩准擔任國王的貼身侍從官。這些官職被授以榮耀的頭銜,比如「王室秘事爵爺」,即是掌管王冠珍寶的官員。宮廷禮節極為繁縟。國王有一位貼身的衣袍侍從官,這位侍從官手下又有一位侍奉國王御手的侍從,一位分管國王潤膚油和藥膏的侍從,一位照管國王假髮的侍從。王后和妃嬪的侍從更加名目繁多。就連御廚中的侍從也有嚴格的升遷次序。三位葷菜御廚名分最高,其次是糕點廚師,甜食廚師又位居其次,再往下才是果醬師。 世襲貴族中最重要的集團由各省省長及其親屬組成。這一群貴族是埃及統一前各小國國王的後裔。雖然每一個強盛的王朝都竭力限制他們的權力,儘可能削弱他們的地位,可是他們仍然保住了省里人對他們的忠誠。每當中央王朝的權力衰弱之際,他們都成為土皇帝。省長實際上是本省的總督,他把本省的行政職務和高級祭師的職務集於一身。一般說來,世襲貴族依靠法老恩賜的莊園生活。許多貴族可以誇耀自己世代為貴族的悠久歷史,但是能幹的平民也可以受到法老的寵愛而被冊封為貴族,成為豪門家族的開山祖。有趣的是,埃及貴族首先不是一個尚武的階級。確有少數幾家名門望族連續幾代產生過富有指揮才能的將軍,然而許多家族主要關心的還是宗教和政務,或者僅僅安於當朝臣而已。 祭司是埃及社會最重要的構造成分之一。他們監察日常的儀式,主持每年一次的祭神節,祭神的慶典常常持續幾個星期。除此之外,他們還宣示神諭,代人向神靈祈禱,收取適當的報酬。可惜,我們對神廟祭司的了解僅限於其中若干神職官員的名字。大體上說,祭司分為兩類:預言祭司和普通祭司。無論進入有史時代之後這兩類祭司的職司是什麼,這樣的劃分似乎是普天之下的分類法。一種祭司是專為神靈顯聖宣示神諭的,他們陷入神迷的狂景,讓神靈借用自己的嘴巴宣示神旨。另一種是專司宗教儀式的祭司,他們負責保證宗教儀式準確無誤地進行。每一所神廟都設大預言司、助理大預言司、大祭司、助理大祭司各一位,如此等等。女祭司有自己的等級系統。但是,她們在宗教事務中的作用不及男祭司重要。她們的主要職司是給宗教儀式提供音樂和舞蹈。多半的神廟裡都設有神職的姘妾和妓女。專門有一類祭司負責監察王室靈墓神廟的崇拜和奉祀。 最後尚需指出,大多數從事高級教育的學校都與神廟相聯繫。埃及的專業人員、醫生和律師都習慣於接受神廟的指令,並且與神廟保持著名義上的聯繫。中世紀的歐洲也有類似的安排。 研究埃及文化後給人留下這樣一種感覺:埃及人聰明能幹,可是他們的進步被世界上最僵化的、最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阻礙了。埃及的政教完全融為一體,臣民的人身和思想完完全全被這種體制鉗制住了。這樣的政治體制,只有靠僵硬地維持現狀才可能正常運轉發揮職能。埃及的發明最後都匯入發展歐亞文明的主流中去了,可是這些發明幾乎全部是在埃及有史時期的頭五百年中完成的。埃及人在技術之外的貢獻,究竟是人們對他們的宗教信仰和宗教儀式所作的那種經典的錯誤解釋呢,還是埃及文明要素確實傳播到了歐亞文明中去了呢,我們對這個問題尚不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