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者及其所有物 · 第一章 獨自性
「精神渴望自由嗎?」——啊,不單是我的精神,我的肉體也無時無刻不渴望著它!如果我的鼻子在香味洋溢的宮廷廚房前告訴我的嘴巴,那裡面正在烹調十分可口的菜餚,那麼嘴巴在碰到它的乾麵包時就會感到一種可怕的渴望;如果我的眼睛向胼胝的後背談起柔軟的絨毛,與壓得挺硬的稻草比起來在這上面可以愜意地躺下,那麼,一種狂怒就勃然而生,如果——我們再也不甘願受苦了——而你就稱這些為一種對自由的渴望?你想擺脫什麼而變為自由呢?要擺脫你的軍用麵包和你的稻草鋪位嗎?把這一切都拋掉好啦!然而,這樣看來對你並沒有什麼用處。你所想要擁有的自由是享受佳肴盛饌和鬆軟臥榻,人們會給予你這種「自由」,他們能允諾你嗎?對此你並不寄希望於他們對人的愛,因為你知道,他們之所思猶如你一樣:每個人對他來說總是自己最親近者!那麼,你如何使自己能享受那些菜餚和床鋪?你除了使它們成為你的所有物,豈有他哉!
如果你對此經過相當考慮的話,你就對這一能擁有這些美好事物的自由無所欲求,因為即使有了此種自由,你還並沒有掌握這些美好事物;你想的就是真正擁有它們,想把它們稱之為你的 並作為你的財產 而占有。如果自由不能帶來什麼東西,那麼這種自由對你又有何用?況且你若擺脫一切而自由,那麼你就是什麼都不擁有;因為自由是毫無內容的。誰不知道利用自由,那麼對他來說,自由,這一無用的允諾就是毫無價值的;至於我如何來利用自由,這就取決於我的獨自性。
我對自由毋須提出什麼異議,然而我希望你高於自由;你不僅要擺脫 你所不欲的東西,你也要擁有 你所意欲的東西,你不僅要是個「自由者」,你也應是個「所有者」。
從什麼之中擺脫出來而自由?噢,有什麼是不能擺脫的!農奴制、至上權、貴族和王侯等等的桎梏;欲望與情慾的統治;是的,甚至是我的意志、自己意志的統治:最充分的自我否定就是自由,就是從自我規定中、從自我中擺脫出來的自由。而不惜任何代價地把對自由的熱望當作是對某種絕對東西的熱望,這就使我們失去了獨自性:它造成自我否定。然而我愈是自由,更多的強制就愈益在我眼前堆積起來,我就愈益感到我的無力。任何拘束文明人的那些限制,不自由的野人的兒子是感覺不到的:他以為自己比前者還自由。我在多大程度上為自己爭取自由,我也在多大程度上為自己製造新的限制和任務;假如我發明了鐵路,那麼我就會再度感到自己是軟弱無力的,因為我還不能像鳥一樣在空中飛翔;再如假定我解決了一個使我精神不安的疑惑問題,那麼無數其他問題就接踵而來,這些問題之謎阻礙了我的前進,使我的自由目光暗淡,使我痛苦地感到我的自由 的局限。「你們既從罪里得了自由,就做了正義的奴僕 。」 [1] 共和主義者在他們廣闊的自由之中,不就變成法律的奴隸嗎?真正的基督教徒的心是怎樣在任何時間渴望著「變得自由」,他們是怎樣渴求看到自己解脫「這一地球生活的紐帶」;他們注視著自由之國(「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他是我們的母親。」《加拉太書》第4章第26節)。
自由於某物只意味著:是不受約束或是超脫的。「他自由於頭痛」同時亦即:他擺脫了頭痛。「他自由於這一偏見」同時亦即:他從未囿於這一偏見或者說已擺脫了它。在「擺脫」之中我們完成了由基督教所祈求的自由,諸如脫離罪孽、脫離神、脫離道德等等。
自由是基督教的教義。「你們,親愛的兄弟們是自由的。」 [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個律法說話行事。」 [3]
因為自由自身表現基督教的理想,我們就一定要將其廢棄嗎?不,沒有什麼應當失去,自由也不應失去;然而它應成為我們自己的東西,而它在自由的形式中是做不到此點的。
在自由與獨自性這兩者之間存在著怎樣一種差別啊!人們能擺脫 許多東西,然而卻擺脫不了一切;人們能自由於許多東西,卻不能自由於一切。儘管在奴隸制狀況下人們就內心而言可以是自由的,儘管又只是自由於許多東西而不是自由於一切;然而作為奴隸,他們並不會有擺脫主人的鞭子、專橫脾氣等的自由 。「自由只存在於夢幻的王國」!相反,獨自性就是我的全部本質和存在,就是我自己。我自由於我所擺脫的 東西,我是在我的權力 之中擁有的或掌握的 東西的所有者。在任何時間和任何情況下,如果我懂得要擁有自己並不把自己拋給他人的話,我就是我自己 。我不能真正地欲圖 自由,因為我不能做到創造它:我只能想望它、追求它,因為它始終是一種理想,一種幽靈。現實的鐐銬每時每刻在我的肉體上留下最明顯的傷痕。然而我還是我自己 。雖然作為奴隸我被迫服從主人,然而我所想的只是我自己和我的利益。儘管他仍然鞭笞我:我並未由此而自由 ;然而我這樣容忍只是為了我的利益 ,這不外乎是為了用容忍的外表來欺騙他,使其安心或為了不致由於抗命而招致對我的惱怒。因為我在我的眼中保持著我和我的利益,故而一旦有好機會我隨即就會去消滅奴隸占有者。如果這樣我就擺脫了他和他的鞭子而自由 ,那麼這只是我以往的利己主義的結果。在這裡也許有人會說:我即使在身為奴隸的狀況下也是「自由的」,也就是說「本來」或「在內心上」是自由的。然而僅僅「本來」的自由並非是「真正的自由」,而「在內心上」並不等於「外部的」。相反,我整個地無論是內心或外部均是自己的,我自己的。在殘酷的主子的統治下,我的肉體並未擺脫拷打、折磨和鞭笞而「自由」。然而我的 骨頭在酷刑下呻吟,我的 筋肉在抽打下戰慄,我 呻吟,因為我的肉體呻吟。我 嘆息與顫抖證明我仍在我這裡,我仍是我自己。我的腿並未擺脫主人的棍棒而「自由」,然而這是我的 腿並且是不可予奪的。他打折我的腿並要看看,它還是我的腿不!他在手中拿著的只是我的腿的殘骸,它極少與我的腿相仿,就好像一隻死狗與狗那樣:一隻狗有跳動的心臟,一隻所謂死狗則沒有,故而就不再是一隻狗。
如果人們認為一個奴隸在內心上倒是自由的,那麼人們在實際上只是說了最無可爭辯和最平凡的事。因為誰會聲稱,某個人是沒有一切 自由的呢?如果我是個看顏色行事的僕人,那麼我就會因此擺脫不了無數事物諸如擺脫對宙斯的信仰、擺脫對榮譽的欲望等等而自由嗎?一個被鞭笞的奴隸為什麼也就不能哪怕在內心上擺脫非基督教的心情、擺脫敵對的憎恨而自由呢?在這之後他正好擁有「基督教的自由」,並擺脫了非基督教的東西;然而這樣他就是絕對自由、擺脫一切如擺脫基督教的妄想、擺脫肉體的痛苦等等而自由了嗎?
在此看來,這個一切所表明的與其說是對事物倒不如說是對名稱。然而名稱不是無所謂的嗎?一個詞、一個暗號不是鼓舞著或打擾著人們嗎?然而在自由與獨自性之間除了單單字面上的差別外,還存在著一種更深的鴻溝。
全世界均要求自由,一切人均渴望他們的自由王國的降臨。噢,令人神往的有關繁榮的「自由王國」、關於自由人類的美妙的夢!誰沒有夢到它呢?因而人就該變成是自由的,完全自由,擺脫一切強制的自由!擺脫一切強制,真正是擺脫一切嗎?他們就不再施強制於自身嗎?「噢對了,這不是,根本不是強制!」對了,他們應該擺脫宗教信仰、擺脫道德的嚴格義務、擺脫法律的不容情、擺脫「可怕的誤解!」而自由。那麼,他們到底應擺脫什麼而自由,不應擺脫什麼 呢?
可愛的夢境已經消失,人們醒來擦擦半開的睡眼並凝視著平庸的提問者。「人應當擺脫什麼而自由?」——「擺脫盲目的信仰,」一個呼喊道。另一個則嚷道:「什麼?一切信仰均是盲目的信仰;他們必須擺脫一切信仰而自由。」「不,不,為了神的緣故,別拋棄你們的一切信仰,否則的話血腥的權力就要闖入。」第一個又叫道。第三個開腔道:「我們需要有一個共和國並擺脫一切發號施令的主子。」第四個說道:「這是無濟於事的。這樣做之後,我們無非得到一個新主子,一個『進行統治的多數』,倒不如讓我們自己把自己從可怕的不平等中解放出來。噢,不祥的平等,我又再次聽到你那暴徒般的吼叫!我剛才還如此美妙地夢到一個自由的 天堂,而現今多麼大膽,放肆提高你們的狂叫!」第一個如此叫苦並站起來要拔劍對待「無節制的自由」。不久我們聽到的無非是意見不一致夢幻自由者的擊劍聲。
對自由的熱望在任何時代均歸結為要求某種特定的 自由:如信仰自由,即信教的人慾圖自由和獨立;擺脫什麼?是信仰嗎?否!而是擺脫宗教裁判所的法官。現在「政治或市民的」自由亦復如是。市民欲圖自由,並不是擺脫市民等級,而是擺脫官僚統治、貴族的專橫等等。梅特涅侯爵就曾說過,他「找到了一條道路,它對將來任何時代都適合於通往真正 自由的路徑」。普羅旺斯伯爵恰好在這個「自由王國」創建在望的時刻離開法國,而且說道:「我不能忍受對我的監禁,我只有一種激情:對自由 的熱望,我只想著自由。」
對某種特定的 自由的熱望總包含有對新的統治 的嚮往,如革命儘管能夠「給予它的捍衛者以崇高的感情:他們為自由而奮鬥」,然而在實際上卻只因為人們的目的在於某種特定的自由,因而是尋求一種新的統治 ,「法律的統治」。
自由為你們全體所欲圖,你們欲圖自由 。你們為什麼還要爭多論少呢?自由 只能是完全的自由;一小塊自由並非是自由 。你們懷疑能夠贏得完全自由、擺脫一切事物的自由,是的,你們不是把對它的希望也看作是瘋狂嗎?好吧,那就放棄對這幻影的追逐吧,與其把你們的努力用於達不到的事物 上,倒不如用於那些比較好一點的事物上。
「然而沒有比自由更美好的事物!」
如果你們有了自由,即完全的自由——因為我在此根本不想談你們的零碎的自由片段——那麼,你們就擁有了什麼呢?這樣你們就擺脫了一切使你們煩惱的事物,擺脫了一切,而在你們的生活中,從未使你們煩惱和感到不舒服的事物恐怕是沒有的。你們又為了誰的緣故欲圖擺脫它們呢?當然是為了你們的緣故 ,情況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一切是在你們 的路上的絆腳石!如果有什麼東西並不使你們不舒服,而是恰好相反完全相投,如你們的情人雖則溫柔然而卻有著無可違抗的命令 的眼光,那麼你們就不想擺脫這種眼光而自由。為什麼不呢?又是為了你們的緣故 !就是說你們把你們自己 作為超越一切的標準和法官,你們很樂意放走自由,假如非自由,「甜蜜的愛情的勞役」使你們舒適的話;而假如自由開始使你們 更其舒適的話,你們就相應重新撿起自由,前提是,這裡關鍵不在於:你們不害怕由於其他的(如宗教的)理由而這樣廢除聯邦。
為什麼你們沒有鼓起勇氣,使你們 真正完全與整個地成為中心和主要事物呢? 為什麼攫取自由——你們的夢幻?你們是你們的夢嗎?你們不是首先向你們的夢、你們的概念、你們的思想訊問嗎?因為這一切均是「空洞的理論」。訊問你們自己和向你們訊問——這是實際的 ,而你們本來想要「實際的」。但是這,一個人卻在那裡注意傾聽,他的神(當然他在神這一名稱下所想像到的即是他的神)對此將說些什麼;而第二個人則傾聽,他的道德感情、他的良心、他的義務感對此有什麼規定;而第三個人則計算,人們對此將想些什麼,而當每一位都如此訊問了他的神(人們是一個同樣地道的,甚至與彼岸的和想像的神相比更為堅實的神:民眾的聲音、神的聲音),而後他就順應他主子的意志並根本不再聽他自己 喜歡說什麼和決定什麼。
為此你們與其求助你們的神或偶像倒不如求助你們自己。將隱藏在你們之中的一切公之於眾、大白於天下,公開顯示他們自己。
如同一個人只任己之所為,毫不顧及其他一樣,基督教徒想像中的神就是這樣。「他隨其所願」而行動。但蠢笨的人,儘管完全能照樣做,卻代之以「唯神之願」而行動。如果人們說,即使是神也按照永恆的法則行事,那麼這也適用於我,這對我來說也是不足為怪的,在我的整個天性之中,就是說,我有我的法則。
然而人們之所以需要使你們只注意你們自己,僅僅是為了使你們立即處於絕望之中。「我是什麼?」你們中的每一個人均要如此問自己。一個深淵,一個沒有規則、沒有法則的衝動、欲求、願望、情慾的深淵,沒有光明和北極星的一片混沌狀態!如果我毫不顧及神的命令或為道德所規定的義務,毫不顧及理性,在歷史的過程中經歷了痛苦的經驗之後,將最善和最合理的東西成為法則而發出的聲音,我該如何僅僅訊問自己,得到一個正確的答案呢?我的情慾恰恰是勸告我做最無意義的事。這樣每一個人都將自己視為魔鬼 ;因為只要他對宗教等等是毫不顧及的,他就會把自己只看成是一隻野獸。這樣他就會感到輕鬆:只遵循它的 衝動(亦即它的勸告)的野獸並不勸告、鼓動自己做最無意義的事,而是邁出了很正確的步子。僅僅宗教思維方式的習慣就如此惡劣地束縛我們的精神,使我們在赤裸狀態和自然狀態中的我們 面前發生惶恐,如此地貶低我們,以至於我們把自己看成是犯有原罪的,是天生的惡魔。當然你們立即會想到:你們的天職要求做「善事」、道德的事、正義的事。當你們問自己 該做什麼時,指出善、正義、真理等等道路的正確的聲音,怎麼可能出於你們呢?神和魔王又如何表示意旨呢?
當某人答覆你們道:說人們應聽從神、良心、義務、法律之類全是胡言亂語,人們用這些把你們的頭腦和心臟塞得滿滿的並使你們發瘋,你們作什麼感想呢?而當他訊問你們,你們從哪裡確切地知道,自然的聲音是誘惑者呢?當他甚至要求你們,將事情顛倒過來,把神與良心的聲音完全看作是魔鬼的行為,你們又當如何考慮呢?確實存在著這樣無可救藥的人;你們又如何對付他們呢?你們不能援引你們的教士、雙親和善人為證,因為他們同樣被那些人說成是你們的誘惑者 ,說成是真正的誘惑青年者和敗壞青年者,他們起勁地播種自我輕視和尊崇神的雜草,他們淤塞青年的心竅、愚化青年的頭腦。
那些人還進一步問道:為了誰的緣故你們記掛著神的和其他的戒律?你們總不會認為這一切僅僅是由於對神的親密使然吧?不,你們一再這樣做是為了你們的緣故 。這就是說縱使在這裡你們 也是主要事物,而且每個人必定對自己說:對我來說,我 是一切,而我所做的一切均是為我自己 。你們總還會明白:神、戒律之類只會損傷你們,它們侵害、敗壞你們 :毫無疑義,你們會從你們處拋棄它們;這正如基督教徒曾經詛咒阿波羅、密涅瓦和異教徒的道德那樣。他們無疑會在此代之以基督,而後是瑪利亞以及一種基督教的道德;然而他們所做的一切也是為了他們的 靈魂的超度,亦即由於利己主義或獨自性。
而這種利己主義、這個獨自性的作用在於:通過它使他們擺脫 老的諸神世界而自由 。獨自性創造出 一種新的自由 ;因為獨自性是一切的創造者,這猶如早就把永恆是獨創性的天才(某種特定的獨自性)看作是新世界歷史生產的創造者那樣。
一旦隨著你們的努力,「自由」通行有效,那麼自由的要求就枯竭了。然而誰應當成為自由?你,我,我們。從什麼之中自由?擺脫非你、非我、非我們的一切。我即是核,它應從一切包裹中解脫出來,從一切束縛著的外殼中解放而自由。如果我從非我的一切之中擺脫出來,還留下什麼呢?只有我,僅僅是我。然而自由不能向這個我自身提供什麼。在我自由之後,還會發生什麼情況呢?自由對此保持沉默,這正如我們的政府在刑期滿後僅僅將囚犯釋放,棄之不顧那樣。
如果說是出於對我的愛而追求自由,那為什麼就不選擇我自身作為開始、中間與終結?我沒有比自由更高的價值嗎?不是我使自己自由、我不是第一個嗎?即使沒有自由、即使被加上千萬個鐐銬,我仍存在著,我不像自由那樣只存在於將來和希望之中;即便我作為奴隸中的最卑劣者也存在於現世。
你們考慮一下並作出決定,你們是否願意在你們的旗幟上放上「自由」的夢幻或「利己主義」、「獨自性」的決心。「自由」喚醒了你們對並非是你們的一切的憤怒 ;「利己主義」喚起你們對自己的喜悅 ,喚起你們的自我享受;「自由」是而且保持為一種渴望,一種浪漫主義的悲嘆之聲,一種對彼岸和將來的基督教的希望;「獨自性」是一種現實,這種現實因自身的原因 就能消滅封鎖你們自己道路的一切不自由。你們不欲與並不打擾你們的那些東西相脫離,而如若它開始打擾你們,那麼你們就知道:「你們務須更多地聽從自己 要甚於人!」
自由只是教導:擺脫你們自己,你們要拋卻一切困擾,它並不教導你們,你們自身是誰。掙脫出來,掙脫出來!自由的口號如此鳴響著,而你們,熱切地響應它的呼喚,你們甚至要脫卻自身「否定你們自己」。而獨自性卻召喚你們回到你們自己來,它說道:「返回到你自身來吧!」在自由的保護之下,你們擺脫了許多東西,而新的東西又再度困逼著你們:「你們擺脫了惡魔,而惡事則仍留了下來。」作為具有獨自性的人 你們真正擺脫了一切 ,依附於你們的,則是你們所接受的東西,這是你們的選擇與你們的喜好。具有獨自性的人 是天生的自由人 ,向來如此的自由人;與此相反,自由人則僅僅是自由病患者 、夢幻者和狂熱者。
前者本來 就是自由 的,因為他除了承認自己外別無他物,他毋須解放他自己,因為他向來就是拋卻除自己之外的一切,因為他估價、評價任何東西都不會大於、高於其自身,簡言之,因為他從自身出發並「返回自身」。他早在拘泥於天真的尊敬之中的時候就已著手將自己從這一束縛中「解放出來」。獨自性在小利己主義者中施展本領並為他們搞到渴望的自由。
數千年的文明使你們對於你們是什麼這一點模糊起來,使你們相信:你們並非是利己主義者,命中注定 是理想主義者(「善人」)。擺脫這一切吧!你們不要尋求恰恰在「自我否定」中使你們失去你們自己的自由;而是要尋求你們自身 ,你們要成為利己主義者,你們中的每一個人要成為全能的自我 。或說得更明白些:你們只須重新認識你們自己,只須認識你們真正是什麼;你們還應摒棄你們的虛偽的努力、摒棄你們要成為不同於你們的什麼愚蠢的嘗試。我將那些事稱之為偽善的,因為你們所有人在這數千年中均保持為利己主義者,然而是沉睡的、進行自我欺騙的、瘋狂的利己主義者,折磨你們自己者。沒有一種宗教能夠缺少允諾和「許願」,不管它將其推至彼岸世界也罷、此岸世界也罷(「長壽」之類);因為人是要索取報酬的 ,他不會徒勞地去幹什麼。然而那種「為善而行善的」就沒有期待著有所報酬?這就仿佛在由此所提供的滿足之中就不包含報酬似的。故而宗教也建立在我們的利己主義基礎之上;這就是說,宗教利用利己主義。考慮到我們的欲望,宗教為了一種欲望而窒息許多其他的欲望。當我不是滿足我自己,而是滿足我的欲望中的一種,譬如說渴望幸福的時候,受騙的 利己主義的現象就表現出這一點。宗教所允諾給我的是「至善」;為了贏得這一切,我不再注意我的任何其他欲望並不再滿足它們。——一切我們的所作所為是未予承認的 、秘密的、掩蓋的和隱瞞的利己主義。但因為你們不願向自己承認的,並向自己隱蔽的利己主義亦即不是公開的、大肆宣揚的,就是不自覺的利己主義,因而它並非是利己主義 ,而是奴隸狀態、效勞、自我否認。你們既是利己主義者又不是利己主義者,因為你們否認利己主義。你們在哪裡給「利己主義」招來厭惡與鄙視,你們就在那裡最顯得是利己主義者。
我保證我對世界的自由達到這樣的程度:無論是通過怎樣的力量,通過勸說、請求、至上命令的力量,甚至是通過虛偽和欺騙,我使世界成為我自己之所有,也就是說為自己「贏得和取得」它。因為我為此所使用的手段是取決於我是什麼而定。如果我是弱的,那麼我就有弱的手段,如上所述,它對於世界的相當一部分來說是足夠好的。當然,欺騙、虛偽、謊言說的要比它實際上更壞。誰沒有欺騙過警察與法律呢?誰不在碰到法警時,在他面前立即裝出一副規矩的忠誠面孔,以便掩蓋所犯的不法行為呢?誰不如此做,就是讓強力施之於己身:他是出自良心的弱者 。我知道我的自由因為我的意志不能貫徹於其他事物(不管其他事物是如同石頭那樣的一種無意志的東西或是如政府、個人等等那樣的有意志者)而受到損害。如若我在其他事物面前放棄我自己,即屈從、順從、屈服了,(由於忠誠 和降服 而使然)那麼我就否定了我的獨自性。我之所以放棄我迄今的方法,是因為這種方法達不到目的,就是從走不通的路上攔了回來,是由於一個其他事物的緣故,我之所以束手就縛,也是由於一個其他事物。我圍著擋在我路上的一塊岩石打轉,一直到我有了足夠的炸藥來炸開它;我圍著一國人民的法律打轉,一直到我聚集到推翻它的力量。因為我不能抓住月亮,故而它對於我來說就是「神聖的」,是一個阿斯塔爾塔 [4] ?只要我能抓住你,我就會真正抓住你;只要我能找到一種往上走通往你那裡的手段,你嚇唬不了我!你不可理解者,在我獲得理解的力量,稱你為我的所有 之前,對於我來說這段時間內你保持為不可理解的。對於你,我並不放棄我自己,而是靜候我的時機。儘管現在我奈何不了你,然而我卻如此這般地琢磨著你!
強有力的人從來都是如此做的。假若「順從者」將一種未予征服的權力 提高並尊崇為他們的主人,假若他們要求一切人都崇拜;那麼此後就會產生一個這樣的自然的兒子,他不願意順從並將被崇拜的權力從它的不可企及的奧林匹斯山逐出去。他喝令轉動的太陽「停住」,並令地球轉動,而順從者必須容忍這種情況。他用斧子砍神聖的橡樹,「順從者」則驚異沒有天火來吃掉他。他把教皇從彼得的椅子上推下來,「順從者」卻不知如何來加以阻止。他破壞神的恩惠——家庭,而「順從者」呻吟著,最後則是毫無成果地沉默。
只有在我的自由即是我的權力 的情況下,我的自由方會變得完全。由於這種權力我就不再僅僅是一個自由者,而變成了一個所有者。為什麼人民的自由是一個「空洞的詞」?因為人民沒有權力!我用活生生的我的一口呵氣就能將人民吹翻,這也許是一個尼祿、一個中國皇帝的呵氣或是一個窮作家的呵氣。為什麼德……的 [5] 國會議員要徒勞地渴求自由,並為此而受大臣們的教訓呢?因為他們不是「強者」!權力是一種美好的事物,而且對許多事情有用;因為「有了一把權力要比一口袋權利還更頂事」。你們渴望自由嗎?你們傻瓜!你們抓到了權力,自由就隨之而來。你們看,誰有權力,他就「站在法律之上」。這一展望配你們的胃口嗎,你們「守法的」人們?但是你們是毫不知味的!
要求「自由」的呼聲在周圍高喊著。然而人們是否感覺到:一種贈送的或特許的自由意味著什麼?一切自由的本質是自我解放,亦即我通過我的獨自性為我創造多少,我就能有多少自由,然而人們沒有認清自由這個詞所蘊藏的全部豐富的內容。沒有人削減綿羊的言論自由,這對於綿羊又有什麼用處?它們仍是咩咩地叫。如若允許一個內向的伊斯蘭教徒、猶太人或基督教徒講他愛講的話,那麼他就只會說出些淺見的東西。反之,某些人之所以剝奪你們的言論和聽的自由,那是因為他們很正確地懂得他們當前的利益:你們或許想說和聽些什麼,而這是要使「某些人」喪失他們的信譽的。
儘管如此,如若他們卻仍然給予你們自由,那麼他們是耍無賴,他們給的比他們所擁有的還多。他們這樣所給予你們的並非是他們自己的東西而是偷來的東西,給予你們的是你們自己的自由,是你們應該自己拿到的自由,而他們將它給予 你們,只是為了使你們自己不去拿它,並直接要對小偷與詐騙者負起責任。他們狡黠地知道得很清楚:給予的(特許的)自由並非是自由,因為只有自取的自由,即利己主義者的自由方張著滿帆航行。只要有暴風或風平浪靜時,贈與的自由就會馬上收起風帆:它必須永遠只經受得住輕微的風吹。
這裡存在著自我解放和釋放(開釋、釋放)之間的差別。誰今日處於反對派的地位,他就渴望和呼喚「釋放」。君侯們應當宣布他們的臣民「業已成年」,即應解放他們!然而只要你們的舉止像成年人,那麼你們就是成年了而毋須此種成年宣告;如若你們的舉止並非如此,那麼你們就不配當成年人,即使是通過成年宣告也是枉然。成年的希臘人趕走了他們的暴君,而成年的兒子用自己的行動來不依附於他的父親。假若希臘人坐待他們的暴君們恩准他們的成年:那麼他們就長久地等待吧。一個明智的父親把不想成人的兒子趕出家庭而自己單獨操持家務,這樣對待紈袴子弟是有道理的。
被給予自由者,恰恰不過是一個予以開釋者、被釋放者,一隻還拖著半截鏈條的狗。他這個在自由裝束之下的非自由者,就像一匹披著獅子皮的驢子。被解放的猶太人就其自身而言毫無改善,而只是作為猶太人他們的境遇得到放鬆了,放鬆其境遇者儘管要高於教會的基督教徒,因為後者要這樣做是不會沒有矛盾的。然而不管是被解放的猶太人還是未被解放的,猶太人總歸是猶太人。非自我解放者恰好是一個被解放者。新教國家當然能夠給天主教徒自由(解放),因為他們不能自己使自己自由,他們依然是天主教徒。
上面已經談到了自私與無私。自由的朋友激憤地反對自私,因為他們在他們宗教性的為自由努力之中並不能使自己擺脫高尚的「自我否定」。自由主義者對利己主義感到很惱火,因為利己主義者從不是為事業而事業,而是為了自己方才為事業而奮鬥:事業必須為他服務。利己主義就在於:不認為事業有其固有的或「絕對的」價值,而是在我之中尋找事業的價值。常常聽說,司空見慣的為謀生而求學就是利己主義行為中的最討厭的特性之一;因為它表明了對科學最可恥的褻瀆。然而除此之外科學能被用來幹什麼呢?如果某個人只知道將科學利用來掙飯吃,那麼他的利己主義確實是一種微小的利己主義,因為這個利己主義者的力量是一種受限制的力量;然而只有中迷者方能指責此中的利己主義的因素和對科學的褻瀆。
因為基督教沒有能力將個人當作唯一者,只是將其設想為是從屬者,而且它本來就只不過是一種社會理論 ,一種共同生活的教義,這種共同生活既包括人與神、也包括人與人的共同生活;因此在它那裡一切「獨自的東西」都是聲名狼藉的:自私、自以為是、堅持己見、特殊性、自愛等等。基督教的觀察方法總是逐漸地把褒詞變為貶詞,為什麼人們就不能為上述的詞重新恢復名譽呢?如「侮辱」,原義即是詼諧,對於基督教的嚴肅來說,玩笑就變成了一種褻瀆,因為基督教的嚴肅不懂任何玩笑;「放肆」,以前只意味著勇敢、大膽;「罪行」,以前只意味著敢作敢為。眾所周知,如「嫉妒」就被長久當作「理性」一詞來用。
我們的語言就如此這般地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被安置在基督教的立場上。而一般的意識還是太基督教化,即使不在一切非基督教的東西面前被嚇退,也要在某種不完善的東西或惡的東西面前被嚇退。因此,「自私」的處境也是險惡的。
在基督教的意義上,自私即意味著:我只注意著某物對於作為肉體的人的我是否有用?然而,情慾就是我整個的獨自性嗎?如果我已沉湎於情慾,我是在我自己那裡嗎?如果我緊隨著情慾,那麼我就是緊跟著我自己、我自己的 本性嗎?只要並非是情慾,同樣並非是一個他物(神、人、當局、法律、國家、教會等等)支配我,而是我支配我自己 ,那麼我就是我自己。有什麼東西是有利於我、有利於我自己或有利於從屬自我者,那麼它就是追求我的私利 的。
再有,人們每時每刻都必須如同相信一種征服一切的力量那樣來相信總是遭誹謗的自私。在1844年2月10日的議會上,韋爾克爾闡述了有關法官依附性的一項動議,並在一次詳盡的演說中指出:可以罷免、可以遣散、可以調動的和可以退職的法官,簡言之,單單在行政途徑上可以精簡和貶謫的一個法院裡的這樣的成員缺少任何可靠性,是的,他們喪失了人民中的一切尊重和信任。韋爾克爾驚呼:全體法官階層由於這種依附性而道德墮落下去!用率直的話來說這不外是表明:法官的利益之所在,與其說是他們按照行政的意義作出判決,毋寧說是他們依據法律的意義來作出判決。那麼如何做才能對此有所幫助呢?想辦法使法官能對他們受賄的恥辱銘記在心,而後就信賴他們能悔悟而且把正義估價得高於他們的私慾嗎?不,人民並不會誇張地具有這種浪漫主義式的信賴,因為人民感到,利己心要比任何其他動機都強大。儘管人們堅信,那些當法官的人像利己主義者那樣地行事,然而他們仍可以繼續當下去,只要他們的利己心不因為法律的出賣而被促進,只要他們就這樣地獨立於政府之外:他們並不因為根據事實作出的判決,而把他們自己的事情,他們「容易理解的利益」置於等而下之的地位,而是將豐厚的薪俸與在市民中的尊敬很適意地彼此結合起來。
故而韋爾克爾與巴登的市民們只有在能夠指望於利己的情況下,他們才是感到有保障的。既然如此,人們對平時一直掛在他們嘴邊的、數不勝數的大公無私的誇誇其談有何感想?
有我自私地從事的事和我非自私地效勞的事,我對兩者的關係是不同的。對此可以舉出下述的識別標誌:對於前者我可能犯罪 或犯下罪孽 ;而我只能輕易地喪失 後者,將其從我處推開,我使我自己失去它,就是說我做出一項愚蠢的事。貿易自由可以用兩種方式加以考察:一種是把它看作是在某種情況下 給予或予以剝奪的自由;另一種是把它看作在任何情況下 均需神聖地對待的自由。
假若我關心一項事物並非是在其自身、就其自身,而且我欲望得到它並非是由於它自身的話,那麼我要得到它僅僅是由於它能為達到目標服務 ,是由於它的效用,就是說為一個其他目標的緣故,就像牡蠣之美味那樣。不是每一事物都要作為手段來為利己 主義者效勞嗎(這種手段的最終目標是他自己)?而他就應該保護對其毫無用處的事物嗎?譬如,無產者應該保護國家嗎?
獨自性將每一獨特的東西結合在其自身之中並給一切為基督教語言所污衊的東西恢復了名譽。獨自性故而也沒有外來的標準,就像它與自由、道德、人性等相仿,根本不是觀念 那樣:它只不過是對所有者 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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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羅馬書》,第6章,第18節。
[2] 《彼得前書》,第2章,第16節。〔?〕
[3] 《雅各書》,第2章,第12節。
[4] 阿斯塔爾塔:腓尼基神話中的農神與愛神。——譯者
[5] 指德意志,作了縮略是由於書報檢查之故。——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