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 卷十二
禮四之三
魏自太祖至於武泰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崩,悉依漢魏既葬公除。唯 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將營山陵。九月,安定王休,齊郡王簡,咸陽王禧, 河南王干,廣陵王羽,潁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詳,侍中、太尉、錄尚書事、 東陽王丕,侍中、司徒、淮陽王尉元,侍中、司空、長樂王穆亮,侍中、尚書左仆 射、平原王陸叡等,率百僚詣闕表曰:「上靈不弔,大行太皇太后崩背,溥天率土, 痛慕斷絕。伏惟陛下孝思烝烝,攀號罔極。臣等聞先王制禮,必有隨世之變;前賢 創法。亦務適時之宜。良以世代不同,古今異致故也。三年之喪,雖則自古,然中 代已後,未之能行。先朝成式,事在可准,聖后終制,刊之金冊。伏惟陛下至孝發 衷,哀毀過禮,欲依上古,喪終三年。誠協大舜孝慕之德,實非俯遵濟世之道。今 雖中夏穆清,庶幫康靜,然萬機事殷,不可暫曠,春秋烝嘗,事難廢闕。伏願天鑒, 抑至孝之深誠,副億兆之企望,喪期禮數,一從終制,則天下幸甚。日月有期,山 陵將就,請展安兆域,以備奉終之禮。」詔曰:「凶禍甫爾,未忍所請。」
休等又表曰:「臣等聞五帝已前,喪期無數,三代相因,禮制始立,名雖虛置, 行之者寡。高宗徒有諒暗之言,而無可遵之式;康王既廢初喪之儀,先行即位之禮。 於是無改之道或虧,三年之喪有缺。夫豈無至孝之君,賢明之子?皆以理貴隨時, 義存百姓。是以君薨而即位,不暇改年;逾月而即葬,豈待同軌;葬而即吉,不必 終喪。此乃二漢所以經綸治道,魏晉所以綱理政術。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遭罔極 之艱,永慕崩號,哀過虞舜,誠是萬古之高德,曠世之絕軌。然天下至廣,萬機至 殷,曠之一朝,庶政必滯。又聖后終制,已有成典,宗社廢禮,其事尤大。伏願天 鑒,抑哀毀之至誠,思在予之深責,仰遵先志典冊之文,俯哀百辟元元之請。」詔 曰:「自遭禍罰,慌惚如昨,奉侍梓宮,猶悕仿佛。山陵遷厝,所未忍聞。」
十月,休等又表曰:「臣等頻煩上聞,仰申誠欸,聖慕惟遠,未垂昭亮。伏讀 哀灼,憂心如焚。臣等聞承乾統極者宜以濟世為務,經綸天下者特以百姓為心。故 萬機在躬,周康弗獲申其慕;漢文作戒,孝景不得終其禮。此乃先代之成軌,近世 所不易。伏惟太皇太后睿聖淵識,慮及始終,明誥垂於典策,遺訓備於末命。聿修 厥德,聖人所重;遵承先式,臣子攸尚。陛下雖欲終上達之禮,其如黎元何?臣等 不勝憂懼之誠,敢冒重陳,乞垂聽訪,以副億兆之望。」詔曰:「仰尋遺旨,俯聞 所奏,倍增號絕。山陵可依典冊,如公卿所議。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別當備敘在 心。」
既葬,休又表曰:「奉被癸酉詔書,述遺誡之旨,昭違從之義,遵儉葬之重式, 稱孝思之深誠。伏讀未周,悲感交切。日月有期,山陵即就,伏惟陛下永慕崩號, 倍增摧絕。臣等具位在官,與國休戚,庇心之至,不敢不陳。咸以為天下之至尊, 莫尊於王業;皇極之至重,莫重於萬幾。至尊,故不得以常禮任巳;至重,亦弗獲 以世典申情。是以二漢已降,逮於魏晉,葬不過逾月,服不淹三旬。良以叔世事廣, 禮隨時變,不可以無為之法,行之於有為之辰。文質不同,古今異制,其來久矣。 自皇代革命,多歷年祀,四祖三宗,相繼纂業。上承數代之故實,俯副兆民之企望, 豈伊不懷,理宜然也。文明太皇后欽明稽古,聖思淵深,所造終制,事合世典。送 終之禮既明,遺誥之文載備,奉而行之,足以垂風百王,軌儀萬葉。陛下以至孝之 誠,哀毀過禮,三御不充半溢,晝夜不釋絰帶,永思纏綿,滅性幾及。百姓所以憂 懼失守,臣等所以肝腦塗地。王者之尊,躬行一日,固可以感徹上靈,貫被幽顯。 況今山陵告終,百禮咸畢,日已淹月,仍不卜練,比之前世,理為過矣。願陛下思 大孝終始之義,愍億兆悲惶之心,抑思割哀,遵奉終制,以時即吉,一日萬機,則 天下蒙恩,率土仰賴。謹依前式,求定練日,以備祔禫之禮。」詔曰:「比當別敘 在心。」
既而,帝引見太尉丕及群臣等於太和殿前,哭拜盡哀,出幸思賢門右,詔尚書 李沖宣旨於王等:「仰惟先後平日,近集群官,共論政治,平秩民務。何圖一旦禍 酷奄鍾,獨見公卿,言及喪事,追惟荼毒,五內崩摧。」丕對曰:「伏奉明詔,群 情圮絕。臣與元等不識古義,以老朽之年,歷奉累聖,國家舊事,頗所知聞。伏惟 遠祖重光世襲,至有大諱之日,唯侍送梓宮者凶服,左右盡皆從吉。四祖三宗,因 而無改。世祖、高宗臣所目見。唯先帝升遐,臣受任長安,不在侍送之列,竊聞所 傳,無異前式。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毀過禮,伏聞所御三食,不滿半溢。臣等 叩心絕氣,坐不安席。願暫抑至慕之情,遵先朝成事,思金冊遺令,奉行前式,無 失舊典。」詔曰:「追惟慈恩,昊天罔極,哀毀常事,豈足關言。既不能待沒,而 朝夕食粥,粗亦支任,二公何足以至憂怖。所奏先朝成事,亦所具聞。祖宗情專武 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稟聖訓,庶習古道,論時比事,又與先世不同。太尉等國老, 政之所寄,於典記舊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餘喪禮之儀,古今異同,漢 魏成事及先儒所論,朕雖在衰服之中,以喪禮事重,情在必行,故暫抑哀慕,躬自 尋覽。今且以所懷,別問尚書游明根、高閭等,公且可聽之。」
高祖謂明根曰:「朕丁罹酷罰,日月推移,山陵已過,公卿又依金冊,據案魏 晉,請除衰服。重聞所奏,倍增號哽。前者事逼山陵,哀疚頓敝,未得論敘,今故 相引,欲具通所懷。卿前所表,除釋衰麻,聞之實用悲恨。於時親侍梓宮,匍匐筵 幾,哀號痛慕,情未暫闋,而公卿何忍便有此言。
何於人情之不足!夫聖人制卒哭之禮,授練之變,皆奪情以漸。又聞君子不奪 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今則旬日之間,言及即吉,特成傷理。」明根對曰:「臣等 伏尋金冊遺旨,逾月而葬,葬而即吉。故於卜葬之初,因奏練除之事,仰傷聖心, 伏增悲悚。」高祖曰:「卿等咸稱三年之喪,雖則自古,然中代以後,未之能行。 朕謂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喪,蓋由君上違世,繼主初立,故身襲兗冕,以行即位之 禮。又從儲宮而登極者,君德未沇,臣義不洽,天下顒顒,未知所傒。故頒備朝儀, 示皇極之尊。及後之喪也,因父在不遂,即生惰易之情,踵以為法。諒知敦厚之化, 不易遵也。朕少蒙鞠育,慈嚴兼至,臣子之情,君父之道,無不備誨。雖自蒙昧, 粗解告旨,庶望量行,以免咎戾。朕誠不德,在位過紀,雖未能恩洽四方,化行萬 國,仰稟聖訓,足令億兆知有君矣。於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禮俱損,喪 紀圮壞者,深可痛恨。」
高閭對曰:「太古既遠,事難襲用,漢魏以來,據有成事。漢文繼高惠之蹤, 斷獄四百,幾致刑措,猶垂三旬之禮。孝景承平,遵而不變。以此言之,不為即位 之際,有所逼懼也。良是君人之道,理自宜然。又漢稱文景,雖非聖君,亦中代明 主。今遺冊之旨,同於前式。伏願陛下述遵遺令,以副群庶之情。杜預晉之碩學, 論自古天子無有行三年之喪者,以為漢文之制,暗與古合。雖叔世所行,事可承踵, 是以臣等慺慺干謁。」高祖曰:「漢魏之事,與今不同,備如向說。孝景雖承昇平 之基,然由嫡子即位,君德未顯,無異前古。又父子之親,誠是天屬之重,然聖母 之德,昊天莫報,思自殞滅,豈從衰服而已。竊尋金冊之旨,所以告奪臣子之心令 早即吉者,慮遺絕萬機,荒廢政事。群臣所以慺慺,亦懼機務之不理矣。令仰奉冊 令,俯順群心,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唯欲存衰麻,廢吉禮,朔望盡哀,寫泄 悲慕,上無失導誨之志,下不乖眾官所請,情在可許,故專欲行之。公卿宜審思朕 懷,不當固執。至如杜預之論,雖暫適時事,於孺慕之君,諒暗之主,蓋亦誣矣。 孔聖稱『喪與其易也寧戚』,而預於孝道簡略,朕無取焉。」
秘書丞李彪對曰:「漢明德馬後,保養章帝,母子之道,無可間然。及後之崩, 葬不淹旬,尋以從吉。然漢章不受譏於前代,明德不損名於往史。雖論功比德,事 有殊絕,然母子之親,抑亦可擬。願陛下覽前世之成規,遵金冊之遺令,割哀從議, 以親萬機。斯誠臣下至心,兆庶所願。」高祖曰:「既言事殊,固不宜仰匹至德, 復稱孝章從吉,不受譏前代。朕所以眷戀衰絰,不從所議者,仰感慈恩,情不能忍 故也。蓋聞孝子之居喪,見美麗則感親,故釋錦而服粗衰。內外相稱,非虛加也。 今者豈徒顧禮違議,苟免嗤嫌而已。抑亦情發於衷,而欲肆之於外。金冊之意,已 具前答,故不復重論。又卒日奉旨,不忍片言。後事遂非,嘿嘿在念,不顯所懷。 今奉終之事,一以仰遵遺冊,於令不敢有乖。但痛慕之心,事繫於予。雖無丁蘭之 感,庶聖靈不奪至願,是以謂無違旨嫌。諸公所表,稱先朝成式,事在可准。朕仰 惟太祖龍飛九五,初定中原,及太宗承基,世祖纂歷,皆以四方未一,群雄競起, 故銳意武功,未修文德。高宗、顯祖亦心存武烈,因循無改。朕承累世之資,仰聖 善之訓,撫和內外,上下輯諧。稽參古式,憲章舊典,四海移風,要荒革俗。仰遵 明軌,庶無愆違。而方於禍酷之辰,引末朝因循之則,以為前准,非是所喻。」
高閭對曰:「臣等以先朝所行,頗同魏晉,又適於時,故敢仍請。」高祖曰: 「卿等又稱今雖中夏穆清,庶邦康靜,然萬機事廣,不可暫曠。朕以卿苦見逼奪, 情不自勝。尋覽喪儀,見前賢論者,稱卒哭之後,王者得理庶事。依據此文,又從 遺冊之旨,雖存衰服,不廢萬機,無闕庶政,得展罔極之思,於情差申。」
高閭對曰:「君不除服於上,臣則釋衰於下,從服之義有違,為臣之道不足。 又親御衰麻,復聽朝政,吉凶事雜,臣竊為疑。」高祖曰:「卿等猶以朕之未除於 上,不忍專釋於下,奈何令朕獨忍於親舊!論雲,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寬 群下也。先後之撫群下也,念之若子,視之猶傷。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寬;朕欲 盡罔極之慕,何為不可?但逼遺冊,不遂乃心。將欲居廬服衰,寫朝夕之慕;升堂 襲素,理日昃之勤。使大政不荒,哀情獲遂,吉不害於凶,凶無妨于吉。以心處之, 謂為可爾。遺旨之文,公卿所議,皆服終三旬,釋衰襲吉。從此而行,情實未忍; 遂服三年,重違旨誥。今處二理之際,唯望至期,使四氣一周,寒暑代易。雖不盡 三年之心,得一終忌日,情結差申。案《禮》,卒哭之後,將受變服。於朕受日, 庶民及小官皆命即吉。內職羽林中郎已下,虎賁郎已上,及外職五品已上無衰服者, 素服以終三月;內職及外臣衰服者,變從練禮。外臣三月而除;諸王、三都、駙馬 及內職,至來年三月晦朕之練也,除凶即吉;侍臣君服斯服,隨朕所降。此雖非舊 式,推情即理,有貴賤之差,遠近之別。」
明根對曰:「聖慕深遠,孝情彌至,臣等所奏,已不蒙許,願得逾年即吉。既 歷冬正,歲序改易,且足申至慕之情,又近遺誥之意,何待期年。」高祖曰:「冊 旨速除之意,慮廣及百官,久曠眾務。豈於朕一人,獨有違奪?今既依次降除,各 不廢王政,復何妨於事,而猶奪期年之心。」
高閭對曰:「昔王孫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從而不違,不為不孝。此雖貴賤 非倫,事頗相似,臣敢藉以為諭。今親奉遺令,而有所不從,臣等所以頻煩於奏。」 李彪亦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謂大孝。今不遵冊令,恐涉改道之嫌。」高祖 曰:「王孫、士安皆誨子以儉,送終之事,及其遵也,豈異今日。改父之道者,蓋 謂慢孝忘禮,肆情違度。今梓宮之儉,玄房之約,明器幃帳,一無所陳。如斯之事, 卿等所悉。衰服之告,乃至聖心卑己申下之意,寧可苟順沖約之旨,而頓絕創巨之 痛。縱有所涉,甘受後代之譏,未忍今日之請。又表稱春秋蒸嘗,事難廢闕。朕聞 諸夫子,『吾不與祭,如不祭』。自先朝以來,有司行事,不必躬親,比之聖言, 於事殆闕。賴蒙慈訓之恩,自行致敬之禮。今昊天降罰,殃禍上延,人神喪恃,幽 顯同切,想宗廟之靈,亦輟歆祀。脫行饗薦,恐乖冥旨。仰思成訓,倍增痛絕。豈 忍身襲兗冕,親行吉事。」
高閭對曰:「古者郊天,越紼行事,宗廟之重,次於郊祀。今山陵已畢,不可 久廢廟饗。」高祖曰:「祭祀之典,事由聖經,未忍之心,具如前告。脫至廟庭, 號慕自纏,終恐廢禮。公卿如能獨行,事在言外。」
李彪曰:「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今欲廢禮闕樂,臣等 未敢。」高祖曰:「此乃宰予不仁之說,己受責於孔子,不足復言。群官前表,稱 『高宗徒有諒暗之言,而無可遵之式』。朕惟信暗默之難,周公禮制,自茲以降, 莫能景行。言無可遵之式,良可怪矣。復雲,康王既廢初喪之儀,先行即位之禮。 於是無改之道式虧,三年之喪有缺。朕謂服美不安,先賢有諭;禮畢居喪,著在前 典。或虧之言,有缺之義,深乖理衷。」
高閭對曰:「臣等據案成事,依附杜預,多有未允。至乃推校古今,量考眾議, 實如明旨。臣等竊惟曾參匹夫,七日不食,夫子以為非禮。及錄其事,唯書七日, 不稱三年,蓋重其初慕之心。伏惟陛下以萬乘之尊,不食竟於五日,既御則三食不 充半溢。臣等伏用悲惶,肝腦塗地。躬行一日,足以貫被幽顯,豈宜衰服三年,以 曠機務。夫聖人制禮,不及者企而及之,過之者俯而就之。伏願陛下抑至慕之情, 俯就典禮之重,誠是臣等慺慺之願。」高祖曰:「恩隆德厚,則思戀自深,雖非至 情,由所感發。然曾參之孝,曠代而有,豈朕今日所足論也。又前表,稱『古者葬 而即吉,不必終禮,此乃二漢所以經綸治道,魏晉所以綱理庶政』。朕以為既葬即 吉,蓋其季俗多亂,權宜救世耳,諒非光治興邦之化。二漢之盛,魏晉之興,豈由 簡略喪禮,遺忘仁孝哉。公卿偏執一隅,便請經治之要,皆在於斯,殆非義也。昔 平日之時,公卿每奏稱當今四海晏安,諸夏清泰,禮樂日新,政和民悅。蹤侔軒唐, 事等虞禹,漢魏已下,固不足仰止聖治。及至今日,便欲苦奪朕志,使不逾於魏晉。 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昔文母上承聖主之資,下有賢子之化,唯助德宣政,因風致 穆而已。當今眾事草創,萬務惟始,朕以不德,沖年踐祚。而聖母匡訓以義方,詔 誨以政事,經綸內外,憂勤億兆,使君臣協和,天下緝穆。上代以來,何後之功, 得以仰比?如有可擬,則從眾議。堯雖棄子禪舜,而舜自有聖德,不假堯成。及其 徂也,猶四海遏密,終於三年。今慈育之恩,詔教之德,尋之曠代,未有匹擬。既 受非常之恩,寧忍從其常式。況未殊一時,而公卿欲令即吉。冠冕黼黻,行禮廟庭; 臨軒設懸,饗會萬國。尋事求心,實所未忍。」
高閭對曰:「臣等遵承冊令,因循前典,惟願除衰即吉,親理萬機。至德所在, 陛下欽明稽古,周覽墳籍,孝性發於聖質,至情出於自然,斟酌古今,事非臣等所 及。」李彪曰:「當今雖治風緝穆,民庶晏然。江南有未賓之吳,朔北有不臣之虜, 東西二蕃雖文表稱順,情尚難測。是以臣等猶懷不虞之慮。」高祖曰:「魯公帶絰 從師,晉侯墨衰敗寇,往聖無譏,前典所許。如有不虞,雖越紼無嫌,而況衰麻乎? 豈可於晏安之辰,豫念戎旅之事,以廢喪紀哉!」
李彪對曰:「昔太伯父死適越,不失至德之名。夫豈不懷,有由然也。伏願抑 至慕之心,從遺告之重。臣聞知子莫若父母,聖后知陛下至孝之性也難奪,故豫造 金冊,明著遺禮。今陛下孝慕深遠,果不可奪,臣等常辭,知何所啟。」高祖曰: 「太伯之言,有乖今事,諸情備如前論,更不重敘古義。亦有稱王者除衰而諒暗終 喪者,若不許朕衰,朕則當除衰暗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惟公卿所擇。」明根 對曰:「陛下孝侔高宗,慕同大舜,服衰麻以申至痛,理萬機以從遺旨,興曠世之 廢禮,制一代之高則。臣等伏尋淵默不言,則代政將曠,仰順聖慕之心,請從衰服 之旨。」
東陽王丕曰:「臣與尉元,歷事五帝,雖衰老無識,敢奏所聞。自聖世以來, 大諱之後三月,必須迎神於西,攘惡於北,具行吉禮。自皇始以來,未之或易。」 高祖曰:「太尉國老,言先朝舊事,誠如所陳。但聰明正直,唯德是依。若能以道, 不召自至。苟失仁義,雖請弗來。大禍三月,而備行吉禮,深在難忍。縱即吉之後, 猶所不行,況數旬之中,而有此理。恐是先朝萬得之一失,未可以為常式。朕在不 言之地,不應如此。但公卿執奪,朕情未忍從,遂成往復,追用悲絕。」上遂號慟, 群官亦哭而辭出。
壬午詔曰:「公卿屢上啟事,依據金冊遺旨,中代成式,求過葬即吉。朕仰惟 恩重,不勝罔極之痛。思遵遠古,終三年之禮。比見群官具論所懷,今依禮既虞卒 哭,克此月二十日受服,以葛易麻。既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獨釋於下。故於朕之授 變從練,已下復為節降。斷度今古,以情制衷。但取遺旨速除之一節,粗申臣子哀 慕之深情。欲令百官同知此意,故用宣示。便及變禮,感痛彌深。」
十五年四月癸亥朔,設薦於太和廟。是日,高祖及從服者仍朝夕臨,始進蔬食, 上哀哭追感不飯。侍中、南平王馮誕等諫,經宿乃膳。甲子罷朝,夕哭。九月丙戎, 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詔曰:「便及此期,覽以摧絕。敬祭卜祥,乃古之成典。但世 失其義,筮日永吉,既乖敬事之志,又違永慕之心。今將屈禮厲眾,不訪龜兆。已 企及此晦,寧敢重違冊旨,以異群議。尋惟永往,言增崩裂。」丁亥,高祖宿於廟。 至夜一刻,引諸王、三都大官、駙馬、三公、令仆已下,奏事中散已上,及刺史、 鎮將,立哭於廟庭,三公、令仆升廟。既出,監御令陳服笥於廟陛南,近侍者奉而 升列於堊室前席。侍中、南平王馮誕跽奏請易服,進縞冠、皁朝服、革帶、黑屨, 侍臣各易以黑介幘、白絹單衣、革帶、烏履,遂哀哭至乙夜,盡戊子。質明薦羞, 奏事中散已上,冠服如侍臣,刺史已下無變。高祖薦酌,神部尚書王諶贊祝訖,哭 拜遂出。有司陽祥服如前。侍中跽奏,請易祭服,進縞冠素紕、白布深衣、麻繩履。 侍臣去幘易幍,群官易服如侍臣,又引入如前。儀曹尚書游明根升廟跽慰,復位哭, 遂出。引太守外臣及諸部渠帥入哭,次引蕭賾使並雜客入。至甲夜四刻,侍御、散 騎常侍、司衛監以上升廟哭,既而出。帝出廟,停立哀哭,久而乃還。
十月,太尉丕奏曰:「竊聞太廟已就,明堂功畢,然享祀之禮,不可久曠。至 於移廟之日,須得國之大姓,遷主安廟。神部尚書王諶既是庶姓,不宜參豫。臣昔 以皇室宗屬,遷世祖之主。先朝舊式,不敢不聞。」詔曰:「具聞所奏,尋惟平日, 倍增痛絕。今遵述先旨,營建寢廟,既而粗就。先王制禮,職司有分。移廟之日, 遷奉神主,皆太尉之事,朕亦親自行事,不得越局,專委大姓。王諶所司,惟贊板 而已。時運流速,奄及縞制,復不得哀哭於明堂,後當親拜山陵,寫泄哀慕。」
是年,高麗王死,十二月詔曰:「高麗王璉守蕃東隅,累朝貢職,年逾期賾, 勤德彌著。今既不幸,其赴使垂至,將為之舉哀。而古者同姓哭廟,異姓隨其方, 皆有服制。今既久廢,不可卒為之衰,且欲素委貌、白布深衣,於城東為盡一哀, 以見其使也。朕雖不嘗識此人,甚悼惜之。有司可申敕備辦。」事如別儀。
十六年九月辛未,高祖哭於文明太后陵左,終日不絕聲,幕越席為次,侍臣侍 哭。壬申,高祖以忌日哭於陵左,哀至則哭,侍哭如昨。帝二日不御膳。癸酉,朝 中夕三時,哭拜於陵前。夜宿監玄殿,是夜徹次。甲戌,帝拜哭辭陵,還永樂宮。
十九年,太師馮熙薨,有數子尚幼。議者以為童子之節,事降成人,謂為衰而 不裳,免而不絰,又無腰麻繆垂,唯有絞帶。時博士孫惠蔚上書言:「臣雖識謝古 人,然微涉傳記。近取諸身,遠取諸禮,驗情以求理,尋理以推制。竊謂童子在幼 之儀,居喪之節,冠杖之制,有降成人。衰麻之服,略為不異。以《玉藻》二簡, 微足明之,曰:童子之節,錦紳並細。錦即大帶,既有佩觿之革,又有錦紐之紳。 此明童子雖幼,已備二帶。以凶類吉,則腰絰存焉。又曰:童子無緦服。鄭注曰: 『雖不服緦,猶免深衣。』是許其有裳,但不殊上下。又深衣之制,長幼俱服。童 子為服之緦,猶免深衣,況居有服之斬,而反無裳乎?臣又聞先師舊說,童子常服 類深衣,衰裳所施,理或取象。但典無成言,故未敢孤斷,又曰:聽事則不麻。則 知不聽事麻矣。故注曰:『無麻往給事。』此明族人之喪,童子有事,貫絰帶麻, 執事不易,故暫聽去之,以便其使。往則不麻,不往則絰。如使童子本自無麻, 《禮》腰、首,聽與不聽,俱闕兩絰,唯舉無麻,足明不備,豈得言聽事則不麻乎? 以此論之,有絰明矣。且童子不杖不廬之節,理儉於責疑;不裳不絰之制,未 睹其說。又臣竊解童子不衣裳之記,是有聞之言。將謂童子時甫稚齡,未就外傅, 出則不交族人,內則事殊長者,餕旨父母之前,往來慈乳之手,故許其無裳,以便 易之。若在志學之後,將冠之初,年居二九,質並成人,受道成均之學,釋菜上庠 之內,將命孔氏之門,執燭曾參之室,而唯有掩身之衣,無蔽下之裳,臣愚未之安 矣。又女子未許嫁,二十則笄,觀祭祀,納酒漿,助奠廟堂之中,視禮至敬之處, 其於婉容之服,寧無其備。以此推之,則男女雖幼,理應有裳。但男女未冠,禮謝 三加,女子未出,衣殊狄祿。無名之服,禮文罕見。童子雖不當室,苟以成人之心, 則許其人服緦之絰。輕猶有絰,斬重無麻,是為與輕而奪重,非《禮》之意,此臣 之所以深疑也。又衰傍有衤任,以掩裳際,如使無裳,衤任便徒設,若復去衤任, 衰又不備。設有齊斬之故,而便成童男女唯服無衤任之衰,去其裳絰,此必識禮之 所不行,亦以明矣。若不行於己,而立制於人,是為違制以為法,從制以誤人。恕 禮而行,理將異此。」詔從其議。
譯文
漢朝初年,魏無知被封為高良侯,他的兒子名均,魏均的兒子名恢,魏恢的兒子名彥。魏彥的兒子魏歆,字子胡,幼年時就死去了父親,頗有志氣和節操,對經傳史籍有廣博的知識。漢成帝的時候,官職做到了巨鹿太守,退休後家居在巨鹿。魏歆的兒子魏悅,字處德,性格深沉厚重而大度有氣量,宣城公趙人李孝伯對他非常器重,就把自己的女兒許配給他為妻。魏悅官任濟陰太守,因為他有很好的政績而受到世人的稱頌。
魏悅之子魏子建,字敬忠。他脫去布衣而赴朝廷做官,官職接連升遷而任太尉從事中郎。起初,本朝世宗時平定氐人,就在武興這個地方設立鎮,不久改為東益州。後來這裡的鎮將、刺史施政違背民意,失去人心,當地氐人由此而作亂,於是成為邊患,朝廷就任命魏子建為東益州刺史。魏子建到任之後,對當地百姓廣施恩德,示以誠信,大力推行感化教育,於是這一帶遠近安寧清靜。正光五年(524),南北兩秦城的莫折念生、韓祖香、張長命等人相繼叛逆,大家都認為秦州城的人個個都強悍勇敢,因為同類的緣故,他們全都會反叛,應當首先收繳他們的武器。魏子建卻認為這些人屢次效力疆場,都是驍勇頑強之輩,對他們進行安撫就可以為我效力,如果對他們逼之太急就會使我們腹背受敵,於是就召集居住城中的男女老幼,用道理來說服他們;並且向朝廷上書說這些人本來沒有犯什麼罪,而且來這裡的人都要求朝廷赦免。肅宗就聽從他的意見下令寬厚地對待他們。魏子建把他們的父兄子弟分散到外地的郡縣或戍地居住,使他們內外互相照顧,終於得以保全。後來氐人乘勝騷擾,在黑水屯營,魏子建就派兵暗中偷襲,前後斬殺和俘獲的人非常多,威名赫赫,原先反叛的氐人到這時全部投降。魏子建就派人上報朝廷,肅宗對他予以嘉獎,詔令他兼任尚書作為代表朝廷的行台,仍任東益州刺史。於是,魏子建的威名震懾蜀地,梁州、巴州、益州、秦州等數州的軍事,全都歸他總攬。梁州刺史傅豎眼之子傅敬和對此心中不服,在洛陽用錢財大行賄賂,想替父親謀求行台這個職位。早先,魏子建也曾屢次向朝廷請求回到京師,到這時,朝廷就派唐永代替魏子建任東益州刺史,傅豎眼因此而得以充任行台之職。魏子建將要回京的時候,氐人對他十分仰慕眷戀,相互跟隨著阻斷了道路。主簿楊僧覆走在前面對他們加以勸喻,氐人們憤怒地說:「我們要挽留刺史,而你卻要把他送走!」把楊僧覆砍了數刀,幾乎將他砍死。魏子建對他們慢慢加以勸慰誘導,過了上十天才得以成行,對當地官吏們贈送的禮物,一概都不接受。不久,東益州一帶的氐人和蜀人相率反叛,攻逼刺史唐永,唐永只得棄城而逃,於是又喪失了一處藩城。當初唐永逃走時,魏子建的賓客和尚曇璨和巨鹿人耿顯都落入氐人之手,氐人得知他們是魏子建的貴賓之後,就流著眼淚把他們的衣物追回來送還他們,並把他們送出白馬城。氐人就是這樣把對魏子建的敬愛加之於他的賓客。自從國家開闢華陽等郡以後,梁州的邢巒、益州的傅豎眼和魏子建,都是最早的刺史。當初,魏子建任前軍將軍之職,整整十年沒有調任其他官職,在洛陽閒暇的時候,與吏部尚書李韶、李韶的堂弟李延實經常在一起下棋,當時的人都說他們沉溺於這種嗜好。子建常常說:「下棋對於機巧靈活、方正勇敢,可以得到很好的領悟。況且我沒有被時代所重用,正好可以下棋玩耍。」到了他後來去邊地任事,共有五年之久,都沒有與人對局。
魏子建回洛陽後,即被授予常侍、衛尉卿之職。當初,北海王元顥威逼朝廷,莊帝逃到北方,魏子建對他的親信盧義僖說道:「北海王自絕於國家,甘稱蕭衍的藩屬,我年紀已老,怎麼能夠做一個陪臣?」於是就攜帶全家到洛陽南邊居住,直到元顥之亂被平定以後才又回來。他原先就患有風疒卑症,到這時病情加劇,因為職任在身事務繁忙,就多次向朝廷上書請求退職,皇帝特授予他右光祿大夫之職。邢杲被平定後,太傅李延實之子侍中李..充任大使,前往撫慰東邊屬地,當時外戚十分顯貴,前來送行的人非常之多,魏子建也去送別。李延實對他說:「小兒今日要啟程,你有什麼話勉勵他?」魏子建說道:「富貴者應當以盈滿為戒。」李延實聽了這話之後,久久地悵然有所思。到了莊帝殺掉..朱榮後,在河陰遭到..朱榮禍害的人的家屬都為此率相吊賀。太尉李虔的第二個兒子李仁曜,是魏子建的女婿,往日也被..朱榮所害。子建對他的姨弟盧道虔說:「朝廷誅殺翦滅了強權,但元兇的黨徒還在作梗,我沒有聽說朝廷對此有什麼奇謀異略,恐怕事情不會就此罷休。這是李家禍害的開始,現在就吊賀不是太過於匆忙嗎?」永安以後,李氏家族流離失散,有的遭到誅殺夷滅,正像魏子建原先所憂慮的那樣。後來,魏子建任左光祿大夫,加封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
魏子建自從出任州郡刺史,管轄太行山南廣大地區,身處非常富裕的地方,又遇上天下多事之秋,但他能夠潔身自好,清廉奉公,從不貪圖財利中飽私囊。及至他回歸京師,一家人連衣食都常常感到不充裕,他的清廉樸素的事跡,自始至終著稱於世。他為人謹慎自重,從不隨便交朋結友,只是同尚書盧義僖、姨弟涇州刺史盧道裕平素相互間親密相處。他病重的時候,告誡他的兩個兒子說:「生死壽命有限,而人都是有生命的,現今有的人死後加以厚葬,這是我平生所不取的;但赤身裸體用竹蓆裹著埋葬,也不是我意願所求。我氣絕之後,只須用尋常的服飾加以裝殮就行。我生平聚散離合,前後曾三次娶妻,夫妻合葬之事,或許不合古訓。況且你們的兩位母親早先已葬有舊塋,墳地久經修固,已有固定的處所。只是你們的次母墳墓在外地,可以遷入我家墓地之內,依照名分次序而定,葬在我的墳墓後邊。像這樣做就可以了,不須合葬。你們應當順從我的心意,不要使我死後感到遺恨。」永熙二年(533)春,魏子建死於洛陽孝義里家中,時年六十三歲,朝廷封贈儀同三司、定州刺史,諡號定為文靜。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名收,一個名祚。
魏收字伯起,小字佛助。十五歲的時候就能夠寫文章。後來跟隨父親到邊疆,正值四方多難之時,喜愛練習騎馬射箭,想要憑藉武藝實現自己的抱負。滎陽人鄭伯調侃他說:「魏郎耍弄了多久的兵器?」魏收聽了感到羞慚,於是就改變平日的志向而刻苦讀書。夏天月夜,他坐在板床上伴著樹蔭誦讀詩文,久而久之,床板都被他磨損不少,但精力始終沒有廢弛。終於因文章富於華采而嶄露頭角。起初憑藉父親的功績而任太學博士,到..朱榮在河陰濫殺朝中士人時,魏收也在其中,只因天晚而得以倖免。
吏部尚書李神俊器重魏收的才學,奏請朝廷授予他司徒記室參軍之職。永安三年(530),任北主客郎中。前廢帝即位後,精心選擇近侍,詔令魏收試作《封禪書》,魏收下筆立就,不打草稿,全文將近千字,寫成之後改動的地方沒有幾處。當時,黃門郎賈思同在皇帝身旁侍立,對魏收的文才深感驚異。對皇帝說道:「即使以曹植七步能詩的才華,也不能超過這個人。」於是把他升為散騎侍郎,不久又令他掌管撰寫起居注,並且編修國史。不多時又兼任中書侍郎,時年二十六歲。出帝初年,又詔令魏收任中書侍郎,為朝廷起草的文誥積案盈箱,但都很稱皇帝的心意。黃門郎崔..跟從齊獻武王入朝,氣焰逼人,不可一世,魏收當初就是不上他的家門。崔..為皇帝撰寫《登祚赦》,文中說「朕托體孝文」,魏收譏笑其文過於平直。正員郎李慎將此事告知崔..,崔..深感氣憤和忌恨。當時前廢帝死,令魏收起草詔書,崔..就揚言說:「魏收在北魏普泰年間出入宮廷,有一次替皇帝起草詔書,文詞意旨都顯得非常好,但是那些舉旗起義的人,全都是叛逆之徒;再者,魏收的父親年歲已老,他理當解除官職回家侍養。」御史台將要對魏收加以彈劾,幸虧尚書辛雄出來為他在中尉綦俊面前說話,此事才得以消解。魏收有個出身低微的弟弟魏仲同早先沒有被敘用,為此感到恐懼,就將他登記入籍,遣送還鄉去服侍他的父親。出帝曾經出動大批士卒,在嵩少山之南狩獵,前後十六天,當時已經是寒冬臘月,朝廷和百姓對此都嗟怨不已。皇帝和隨從官員全都是穿著胡服騎著馬,宮女和眾妃不分主僕混雜其間,還有奇裝異飾的歌妓舞女,種種情形多不符合禮度。對此,魏收想要進言又感到畏懼,想要保持沉默卻又不能自已,於是就作了一篇《南狩賦》加以諷諭,時年二十七歲,文章雖然辭藻繁富華麗,但畢竟是雅正之作。皇帝讀了之後親手寫下詔書給予回答,對它十分褒揚讚美。鄭伯知道後對魏收說:「你要是沒有遇上我,現在還只能去張弓逐兔哩。」當初,齊獻武王堅決推辭天柱大將軍的職位,皇帝令魏收起草詔書,答應他的請求,並且想要升任其為相國,就問魏收相國屬於哪個等級,魏收照實回答,皇帝才沒有這樣做。魏收既然沒有猜度出皇上要任用其為相國的本意,就因為先前的事而惴惴不安,因而請求免去官職,皇帝詔令准許。過了一段時間,又授予魏收為其兄之子廣平王元贊的開府從事中郎,魏收不敢推辭,就寫了一篇《庭竹賦》以表達自己的心意。不久兼任中書舍人,才氣聲譽與濟陰人溫子升、河間人邢子才並列,世人稱之為三才。當時出帝猜忌獻武王,兩人之間有較深的隔閡,於是魏收就託病堅決推辭而被免去職位。他的舅父崔孝芬對此感到奇怪,問魏收為什麼要這樣做,魏收回答說:「我害怕獻武王會興晉陽之兵。」不久,獻武王自南而上,出帝向西入關。
魏收兼任通直散騎常侍幫助王昕出使梁朝,王昕人品風流而長於文辯,魏收辭藻富麗而超逸,蕭衍及其群臣都對他們倍加敬重。先前,南北剛剛和好,李諧、盧元明首先充當使者,兩人的才幹,都受到鄰國的尊重。到了這一次,蕭衍稱讚說:「盧元明、李諧著稱於當世,王昕、魏收重新興盛於現時,不知今後又將是怎樣啊?」文襄王啟奏皇帝授魏收兼散騎常侍,修國史。武定二年(544),升任正常侍,領兼中書侍郎,仍然編修國史。有一次,皇帝宴請朝廷百官,問眾人是什麼原因叫「人日」,大家都不知道。魏收說道:「晉代議郎董勛所撰《答問》一文中,說民間習俗稱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當時邢邵也在旁邊,感到非常慚愧。自從南北和好,往來書信中常常說「想彼境內寧靜,此率土安和」。蕭衍後來派使者,書信上就去掉了「彼」字,稱自己一方還是用「此」,這是要表示沒有外心的意思。魏收撰寫的回信中說:「想境內清晏,今萬國安和。」此後南人覆信,都依此為本。後來齊獻武王入朝,靜帝授予他相國之職,獻武王堅決推讓,就令魏收給他寫一封書函。寫成之後呈上審閱,當時文襄王在一旁侍立,獻武王指著魏收說:「這人是又一個崔光。」武定四年(546),獻武王在西門豹祠設宴集會,他對司馬子如說:「魏收做史官,在史書里寫了我的善與惡。聽說在北伐的時候,許多朝中權貴經常用酒食款待史官,司馬僕射你是不是也曾款待他呢?」在座的人都一齊大笑。獻武王又對魏收說:「你不要因為看到元康等人在我眼下往來趨奉,就說我認為他們勤勉辛勞,我後世的身名全在你的筆下,不要說我這個人不明智。」不久,魏收被授任兼著作郎。
靜帝曾經在秋末之時舉行大射禮,令參加的人都賦詩,魏收在他的詩篇結尾說:「尺書征建鄴,折簡召長安。」文襄王認為詩意壯偉,對在場的人說:「朝廷今天有魏收,是國家的光采。他的文筆高雅而通俗,文辭通達,縱橫捭闔,我也叫邢子才、溫子升經常寫詩作文,但他們在文辭氣勢方面卻趕不上魏收。我有時候心中蘊藏著某種思想感情,卻往往容易忘懷而未能表達出來,說出來又言不盡意,意思總是表達得不清楚。到了魏收把他起草的文稿呈給我看時,我都認為把我的意思表達得十分周密完備。這也真是難得。」後來又授予魏收兼主客郎之職,接待蕭衍派來的使者謝..和徐陵。侯景攻陷台城的時候,蕭衍屬下鄱陽王蕭范當時任合州刺史,文襄王令魏收寫了一封信去曉之以理。鄱陽王蕭范接到書信之後,就帶領他的部下西上,某州刺史崔聖念就進入並占據了合州城。文襄王對魏收說:「現在又平定了一個州,你出了大力,但遺憾的是『尺書征建鄴』的意願還未能得以實現。」
文襄王死後,文宣王到了晉陽,令魏收與黃門郎崔季舒、高德正、吏部郎中尉瑾一道在北第參掌機密。又轉授秘書監之職,兼著作郎,又授任定州大中正。當時北齊皇帝將要受禪,楊忄音奏請將魏收安置在別館,令他撰寫禪代詔冊等各種文件,派徐之才把守館門不讓他出去。天保元年(550),魏收升任中書令,仍兼著作郎,並封為富平縣子。
天保二年(551),魏收奉詔撰寫魏史,被授予魏尹,享受優厚的俸祿,專門在史閣任事,不管州郡的政事。當初,皇帝令朝中群臣一個個談論自己的志向,魏收說道:「臣願聘直詞於東觀,早日寫出《魏書》。」因此,皇帝就讓魏收專心從事《魏書》的編撰工作。又詔令平原王高隆之總監修史之事,高隆之僅僅是掛名而已。皇帝敕令魏收說:「你儘管秉筆直書,我決不會像魏太武帝那樣誅殺史官。」先前,北魏初年鄧淵撰寫《代紀》十餘卷,其後崔浩掌管編修國史,游雅、高允、程駿、李彪、崔光、李琰之等人相繼從事這項工作。崔浩採用編年體,到李彪才開始分為紀、表、志、傳,史書還不曾問世。世宗時,命邢巒追憶撰寫了《高祖起居注》,編寫到了太和十四年(490),又命崔鴻、王遵業補充續寫。往下截止於肅宗,所積累的史料非常齊全。濟陰王元暉業又撰寫了《辨宗室錄》三十卷。於是,魏收就與通直常侍房延..,司空司馬辛元植,國子博士刁柔、裴昂之,尚書郎高孝干對史實進行廣泛收集,反覆斟酌,從而寫成《魏書》。辨別確定各種名稱,甄別選用各種史料,又搜集亡佚、遺漏的史實,綴補續寫後來的事實,終於完整地撰寫出一代史籍,具表呈上皇帝審閱。撰成一個朝代的堪稱典範的歷史巨著,共有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共計一百一十卷,於天保五年(554)三月上奏朝廷。這一年秋天,朝廷授予魏收梁州刺史之職,魏收因為其修史的志向還沒有完全實現,就上奏皇帝請求讓他成就未竟之業,皇帝依允了他的請求。同年十一月,又寫成十志上奏朝廷,計有:《天象志》四卷,《地形志》三卷,《律曆志》二卷,《禮志》、《樂志》四卷,《食貨志》一卷,《刑罰志》一卷,《靈征志》二卷,《官氏志》二卷,《釋老志》一卷,共二十卷,續在紀傳之後,合成一百三十卷,分為十二冊。這部史書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