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譯註 · 前言

《尉繚子》是我國古代軍事史上具有一定地位和影響的一部兵書。由於年長日久,輾轉流傳,人們對這部兵書的著錄、作者、成書年代和思想內容等,說法不一。正面就這些問題談談我們的看法。 一  關於尉繚子的著錄 《尉繚子》的著錄,最早見於《漢書藝文志》。《漢志》在雜家類著錄「《尉繚》二十九篇」,並自注「六國時」;在兵形勢家類著錄「《尉繚》三十一篇」。《漢志》把雜家類書籍的內容概括為「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盪者為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漢志》又把兵形勢家類書籍的內容概括為:「形勢者,雷動風舉,後發而先至,離合背鄉,變化無常,以輕疾制敵者也」。從今本《尉繚子》的內容分析,它當屬於漢志中雜家類,而不是兵形勢家尉繚。在《隋書》和《舊唐書》的《經籍志》以及《新唐書》的《藝文志》中,就只見雜家類有《尉繚子》的著錄,不見兵家類有《尉繚子》的著錄。而《隋書》的主編魏徵,在他另編的《群書治要》中收錄《尉繚子》的《天官》、《兵談》、《制談》、《兵令》四篇,與今本《尉繚子》中的四篇大體相同,只是個別文字略有出入。這就有力地征明,魏徵在《隋書經籍志》中所說的雜家《尉繚子》,實際上就是流傳到今天的這部兵書《尉繚子》。到了北宋元豐年間,當時政府把《尉繚子》和《孫子》、《吳子》、《六韜》、《司馬法》、《黃石公三略》、《李衛公問對》合在一起編為「武經七書」,成為當時研究軍事的必讀之物。從此以後,人們一般只知道尉繚子是部兵書,而對《漢志》、《隋志》曾將它列入雜家類的情況就不太清楚了。因而明、清有的學者誤認為,雜家《尉繚子》已佚失,唯兵家《尉繚子》獨傳。事實上,不管把《尉繚子》列入雜家還是兵家,都不影響它是一部古代兵書。就連《漢志》也註明,雜家類著作都是「入兵法」的。 二  關於尉繚子的作者和成書年代 關於尉繚子的作者,儘管說法很多,但主要不外乎兩種意見。  一種意見是根據《尉繚子》開頭就有「梁惠王問尉繚子曰」的話,認為該書的作者尉繚是梁惠王時人。另一種意見是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述,公元前二三七年(秦始皇十年),有一「大梁(今河南開封)人尉繚」來秦遊說,為秦謀劃統一,被秦始皇封為「國尉」(最高軍事長官),因而認為該書的作者尉繚是秦始皇時人。 我們認為,從梁惠王到秦始皇,其間相距百年左右,就是梁惠王末年到奏始皇十年,也有八十二年的時間,很難說這兩個年代的尉繚是同一個人。從《尉繚子》這部兵書本身和有關史料來看,它的作者應是梁惠王時的尉繚,而不是秦始皇時的尉繚。其理由是:(一)《尉繚子》開篇便有「梁惠王問尉繚子曰……尉繚子對曰……」的對話,全書前後語氣一貫,表明君臣身份的語句有十處之多,始終以問對形式出現,在沒有確實可靠的根據說它是「偽托」之前,就應該把它的作者尉繚看作是梁惠王時人。(二)尉繚在陳述政見和兵法中,反覆強調農戰和「修號令」、「明刑賞」、「審法制」等思想,這反映了包括魏國在內的山東六國於商鞅變法之後,力求變法圖強的政治要求。這些政見如果獻給力挽敗局、圖謀中興的梁惠王,就比較適宜;如果獻給經過變法、日漸強盛的秦始皇,則實屬無的放矢。而勸秦始皇「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史記秦始皇本紀》)的那個尉繚的政治主張,在《尉繚子》又不見提及,說明他與該書無關。(三)尉繚子兩次提到「吳起與秦戰」(《武議》第八),稱讚吳起「舍不平隴畝」。從避嫌的角度講,該書的作者有可能是梁惠王時的尉繚,而不可能是秦始皇時的尉繚。(四)《史記》所引用的史料好多從《戰國策》而來,而戰國策秦策中記載有一個名叫頓弱的人給秦始皇獻策,與《史記》中尉繚給秦始皇獻策相比較,其言猶為近似。這究竟是《史記》的偶爾疏忽,誤把頓弱記為尉繚,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呢?這個問題尚待進一步探討。上述理由說明,《隋志》關於「尉繚,梁惠王時人」的說法,有一定道理,較為可信。 關於《尉繚子》這部兵書的成書年代,我們只能作一個大概的推測。公元前三三四年(周顯王三十五年,即梁惠王后二年),「惠王數被於軍旅,卑禮厚幣以招賢者」。之後,各派人物雲集大粱,「鄒衍、淳于髡、孟軻皆至梁」(《史記魏世家》)。尉繚很可能就在這時見到梁惠王。《尉繚子》這部兵書很可能就是梁惠王與尉繚談話的一個記錄。西漢前期賈誼在陳政事疏中有「夷狄徵令,是主上之操也」的話。其中「主上之操也」後半句,宋代王應麟曾指出:「語出《尉繚子》」(《困學記聞》卷十諸子條)。《尉繚子》理應是西漢以前的著作。再者,一九七二年在山東臨沂銀雀山漢武帝初年的墓葬中發現有與今本《尉繚子》基本相合的殘簡,就更加有力地證明,《尉繚子》至遲在西漢前期就已經流傳於世了。 三  關於尉繚子的思想內容 戰國中後期,各諸侯國之間的兼併戰爭日益頻繁,規模越來越大,迫切需要富國強兵,走向封建統一,《尉繚子》正是適應於這種歷史趨勢的產物。縱觀《尉繚子》二十四篇,可以劃分為兩個部分。前十二篇(從《天官》第一至《戰權》第十二),主要內容是論述作者的政治觀和戰爭觀;後十二篇(從《重刑令》第十三至《兵令》下第二十四),主要內容是論述軍令和軍制。這兩個部分緊密聯繫,互為補充,互相滲透,甚至還有某些重複。 在政治觀上,《尉繚子》重視「求己」。它說:「蒼蒼之天,莫知其極;帝王之君,誰為法則?往世不可及,來世不可待,求己者也」(《治本第十一》)。這反映出作者充滿自信、敢於面對現實的政治態度。《尉繚子》能夠初步地透過當時軍事上所面臨的問題看到政治的重要性,認為軍事上的勝利取決於國家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措施。只有國家富足而安定,才能「戰勝於外」、「威制天下」。所以它明確闡述了「兵勝於朝廷」(《兵談》第二)的道理。作者主張從整頓刷新政治入手,健全國家制度,明確君臣職守(《原官》第十);公正審理案件,給受株連的眾多良民,平反(《將理》第九);安撫流離失所的老百姓,使荒蕪的土地得到開發利用(《兵談》第二);注重耕織,把發展農業作為治國之本(《治本》第十一)。要堅決實行農戰政策,它認為「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制談第三》)。 在戰爭觀上,《尉繚子》主張實行「誅暴亂禁不義」的原勒宣說:「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武議第八)。它認為,軍隊所到之處,應該使農民不離開自己的田地,商人不離開自己的店鋪,官吏不離開自己的官府。它還認為軍隊每到一地,只要不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不耽誤老百姓的農時,「寬其政,夷其業,救其弊,則足以施天下」(《兵教下第二十二》)。從這些言論中不難看出,尉繚這種以仁義為本的戰,爭觀,其目的是要通過大規模的戰爭,「算兼廣大,以一其制度」(《兵教下第二十二》)。實現封建統一。 從《尉繚子》中可以看到,當時老百姓躲避兵役,士兵臨陣逃亡的現象普遍存在,士兵與將吏之間的矛盾非常尖銳。面對這種尖銳的階級對立,《尉繚子》在治軍方面主張「明制度於前,重威刑於後」(重刑令第十三)。它很強調選拔和任用清廉能幹的將帥,要求將帥「寬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財」,不要「心狂、目盲、耳聾」(《兵談第二》);要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暑不張蓋,寒不重衣,險必下步,軍井成而後飲,軍食熟而後飯,軍壘成而後舍,勞佚以身同之」(《戰威第四》);並要具有自我犧牲精神,做到「受命之日忘其家,張軍宿野忘其親,援枹而鼓忘其身」(《武議第八》)。要在士兵中樹立威嚴,它認為「故善將者愛與威而已」(攻權第五)。還要賞罰分明,敢賞敢罰,做到「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喜者賞之」(《武議第八》)等等。《尉繚子》很重視嚴明軍紀,嚴格練兵。它在後十二篇中,從各級軍吏戰敗逃跑的懲處條令到基層組織的連保制度,從營區劃分到戰場上各級軍吏的懲處權限,從戰鬥編成到信號指揮,從將帥受命到各部隊任務的區分,從單兵訓練到大部隊演習,都有明確要求。它還保留有著裝、徽章、從軍、戍邊、宿營以及車陣等各方面的一些具體規定。所有這些,都為我們研究我國古代軍事史,提供了可供參考的資料。 在作戰指導上,《尉繚子》重視研究敵我雙方的情況,主張「權敵審將而後舉兵」(《攻權第五》)。它認為,「凡興師必審內外之權,以計其去。兵有備闕,糧食有餘不足,校所出入之路,然後興師伐亂,必能人之」(《兵教下第二十二》)。它還說:「先料敵而後動,是以擊虛奪之也」(《戰威第四》)。作者提出的這些觀點,與孫武「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軍事思想是一致的。再者,《尉繚子》還論述了國家掌握市場管理以保證軍需供應的必要性,闡述了城防攻守的戰術原理。它認為,「夫提天下之節制,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武議第八》)。這比孫子思想有所發展,反映了戰國中後期城鎮經濟繁榮、城防地位日臻顯要的社會情況。此外,《尉繚子》還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從全書第一篇到最末一篇,作者反覆論述求神求鬼不如重視「人事」的道理,反對那種「考孤虛,占咸池,合龜兆,視吉凶,觀星辰風雲之變」(《武議第八》)的迷信做法。這都明顯地反映了尉絛子一書的樸素唯物主義觀點。 如同其他古代軍事著作一樣,《尉繚子》也有它的階級局限性和歷史局限性。比如它過分強調國君和將帥的作用,其歷史觀是唯心主義的。它主張用殘酷的刑罰來保證紀律的執行,甚至鼓吹「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兵令下第二十四》),這充分暴露了剝削階級任意奴役和壓迫勞動人民的階級本性,也說明它的以「仁義」為本的戰爭觀具有很大的虛偽性和欺騙性。此外,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它談論的一些「官無事治,上無慶賞,民無獄訟,國無商賈」(《原官第十》)之類的空話,就未免太脫離現實、陷入空想了。 四  關於尉繚子的整理 「中國的長期封建社會中,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發展過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的精華,是發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條件;但是決不能無批判地兼收並蓄」(《毛澤東選集》新版橫排四卷合訂本第667-668頁)。我們本著偉大領袖和導師毛主席的這一教導,對《尉繚子》這部古代兵書進行了整理。首先是校對版本。我們見到今本《尉繚子》的版本有:宋本《武經七書》本(上海中華學藝社影印)、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初編》所收影宋本、明代李清《武經七書集注》本和清代湖北崇文書局本等八個版本。經過比較之後,確定以宋本為底本,以崇文書局本為校本,對其中的錯字、漏字作了改補。有的地方還參照銀雀山出土竹簡(載《文物》1977年第2、3兩期)作了訂正和說明。同時,對每篇都劃分了段落,加了標點。在此基礎止,作了一些簡明注釋。每篇末後,附有譯文。譯文儘量採取直譯,個別地方採取意譯,力求準確地表達原文的意思。為了說明各篇中心意思,每篇前面都寫了扼要的內容說明。 在註譯過程中,儘管我們翻閱了有關資料,力求註譯。符合原意。但由於水平所限,不妥和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懇切希望讀者批評指正。對有關單位和有關同志給予我們的幫助,在此謹致以誠摯的謝意。 華  陸  綜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