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朗史講演錄 · 第三篇 清談誤國(附「格義」)

清談的興起,大抵由於東漢末年黨錮諸名士遭到政治暴力的摧殘與壓迫,一變其具體評議朝廷人物任用的當否,即所謂清議,而為抽象玄理的討論。啟自郭泰,成於阮籍。他們都是避禍遠嫌,消極不與其時政治當局合作的人物。 東漢清議的要旨為人倫鑑識,即指實人物的品題。郭泰與之不同。《後漢書》列傳五八《郭泰傳》云: 「林宗(郭泰)雖善人倫,而不為危言覈論,故宦官擅政而不能傷也,及黨事起,知名之士多被其害,惟林宗及汝南袁閎得免焉。」 又《世說新語·政事類》何驃騎作會稽條注引《郭泰別傳》略云: 「泰字林宗,有人倫鑑識。自著書一卷,論取士之本。未行,遭亂亡失。」 又《抱朴子·外篇》四六《正郭篇》云: 「林宗周旋清談閭閻,無救於世道之陵遲。」 郭泰為黨人之一,「有人倫鑑識」,可是「不為危言覈論」,而「周旋清談閭閻」。即不具體評議中朝人物,而只是抽象研討人倫鑑識的理論。故清談之風實由郭泰啟之。郭泰之所以被容於宦官,原因也在這裡。 然而,郭泰只是一個開端。魏晉兩朝清談又不是同一面貌,同一內容。魏晉清談可分前後兩期。魏末西晉時代為清談的前期。此時期的清談為當政治上的實際問題,與其時士大夫的出處進退關係至為密切。換言之,此時期的清談,是士大夫藉以表示本人態度及辯護自身立場的東西。東晉一朝為清談後期。清談至東晉只為口中或紙上的玄言,已失去政治上的實際性質,僅止作為名士身份的裝飾品。 前期清談因為是與清談者本人生活最有關的問題,即當日政治黨系的表現,故值得研究。這有「四本論」和「竹林七賢」兩個大問題。 《世說新語·文學類》云: 「鍾會撰《四本論》始畢,甚欲嵇公(嵇康)一見,置懷中,既定,畏其難,懷不敢出,於戶外遙擲,便回急走。」 劉注云: 「《魏志》曰:會論才性同異,傳於世。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異,才性合,才性離也。尚書傅嘏論同,中書令李豐論異,侍郎鍾會論合,屯騎校尉王廣論離。文多不載。」 《世說新語》此條劉注為前期清談的重要資料。按第一篇《魏晉統治者之社會階級》說過,曹操求才三令,大旨以為有德者未必有才,有才者或負不仁不孝貪詐的污名,即未必有德。性者,仁孝道德也。曹操求才三令講的實際就是才性異、才性離的問題。三令為曹魏皇室大政方針之宣言,與之同者即是曹黨,反之即是與曹氏為敵的黨派。有關四本論的四個人,傅嘏、鍾會論同與合,李豐、王廣論異與離。就其黨系而言,後二人為曹黨,前二人則屬於與曹氏為敵的黨派。何以見得? 《三國志·魏志》二一《傅嘏傳》略云: 「曹爽秉政,何晏為吏部尚書。嘏謂爽弟羲曰:『何平叔外靜而內銛巧,好利,不念務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將遠,而朝政廢矣。』晏等遂與嘏不平,因微事以免嘏官。起家拜滎陽太守,不行。太傅司馬宣王(懿)請為從事中郎。曹爽誅,為河南尹,遷尚書。正元二年春,毌丘儉、文欽作亂。或以司馬景王(師)不宜自行,可遣太尉孚往,惟嘏及王肅勸之。景王遂行。以嘏守尚書僕射,俱東。儉、欽破敗,嘏有謀焉。及景王薨,嘏與司馬文王(昭)徑還洛陽,文王遂以輔政。以功進封陽鄉侯。」 據此可知傅嘏為司馬氏的死黨。東漢士大夫以仁孝道德(性)為本,為體,推廣至於治國用兵之術(才)為末,為用。總而言之,本末必兼備,體用必合一。傅嘏所謂「才性同」,正是東漢士大夫的主張,也是司馬氏的主張。他的主張與曹操三令旨意完全不同。原因即在他所屬的黨派是與曹氏為敵的司馬氏一黨。 《三國志·魏志》二八《鍾會傳》略云: 「毌丘儉作亂,大將軍司馬景王東征,會從,典知密事,衛將軍司馬文王為大軍後繼。景王薨於許昌,文王總統六軍,會謀謨帷幄。時中詔敕尚書傅嘏,以東南新定,權留衛將軍屯許昌,為內外之援,令嘏率諸軍還。會與嘏謀,使嘏表上,輒與衛將軍俱發,還到雒水南屯住。於是朝廷拜文王為大將軍,輔政。會遷黃門侍郎,封東武亭侯,邑三百戶。及(諸葛)誕反,車駕住項,文王至壽春,會復從行。壽春之破,會謀居多。親待日隆,時人謂之子房。以中郎在大將軍府管記室事,為腹心之任。」 據此又可知鍾會也是司馬氏的死黨。他論「才性合」,與傅嘏論「才性同」一樣,服從於司馬氏一黨的需要。他們的分別只是德(體)才(用)的同一與合一之分。 李豐、王廣不同。《世說新語·賢媛類》王公淵娶諸葛誕女條劉注引《魏氏春秋》云: 「王廣,字公淵,王凌子也。有風量才學,名重當世,與傅嘏等論才性同異,行於世。」 《三國志·魏志》二八《王凌傳》云: 「(凌子)廣有志尚學行。(凌敗並死,)死時年四十餘。」 王凌為淮南三叛之一,司馬懿東征王凌,王廣與父俱死,其為曹氏之黨,自不待言。他所論「才性離」,與曹操三令的主旨正同。 《三國志·魏志》九《夏侯玄傳》略云: 「中書令李豐雖宿為大將軍司馬景王(師)所親待,然私心在(夏侯)玄。遂結皇后父光祿大夫張緝,謀欲以玄輔政。嘉平六年二月,當拜貴人,豐等欲因御臨軒,諸門有陛兵,誅大將軍。大將軍微聞其謀,請豐相見。豐不知而往,即殺之。」 據此又可知李豐也是曹氏之黨,後為司馬師所殺。其論「才性異」,與曹操三令主旨亦同。只不過「才性離」是相對於鍾會的「才性合」而言,「才性異」,則是相對於傅嘏的「才性同」而言。再說「竹林七賢」。 「竹林七賢」是先有「七賢」而後有」竹林」。「七賢」所取為《論語》「作者七人」的事數,意義與東漢末年「三君」、「八俊」等名稱相同,即為標榜之義。西晉末年,僧徒比附內典、外書的「格義」風氣盛行,東晉之初,乃取天竺「竹林」之名,加於「七賢」之上,成為「竹林七賢」。東晉中葉以後,江左名士孫盛、袁宏、戴逵等遂著之於書(《魏氏春秋》、《竹林名士傳》、《竹林七賢論》)。東晉有「兗州八伯,蓋擬古之八俊」(《晉書》四九《羊曼傳》)。兗州為地名,「竹林」則非地名,亦非真有什麼「竹林」。 《世說新語·傷逝類》「王濬沖為尚書令」條云: 「王濬沖(王戎)為尚書令,著公服,乘軺車經黃公酒壚下過,顧謂後車客:『吾昔與嵇叔夜(嵇康),阮嗣宗(阮籍)共酣飲於此壚,竹林之遊亦預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來,便為吋所羈紲。今日視此雖近,邈若山河。』 」 劉注引《竹林七賢論》曰: 「俗傳若此,潁川庾爰之嘗以問其伯文康,文康云:『中朝所不聞,江左忽有此論,皆好事者為之也。』 」 據此可知王戎與嵇康、阮籍飲於黃公酒壚,共作「竹林之遊」,都是東晉好事者捏造出來的。「竹林」並無其處。 《世說新語·文學類》「袁彥伯作《名士傳》成」條又云: 「袁彥伯(袁宏)作《名士傳》成,(劉註:宏以夏侯太初、何平叔、王輔嗣為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向子期、劉伯倫、阮仲容、王濬沖為竹林名士,裴叔則、樂彥輔、王夷甫、庾子嵩、王安期、阮千里、衛叔寶、謝幼輿為中朝名士。)見謝公(謝安),公笑曰:『我嘗與諸人道江北事,特作狡獪耳,彥伯遂以著書。』 」 據此又可知所謂正始、竹林、中朝名士,即袁宏著之於書的,是從謝安處聽來。而謝安自己卻說他與諸人「道江北事,特作狡獪」,初不料袁宏著之於書。 河北民間以「竹林七賢」之說,附會地方名勝。如《水經注》九《清水篇》清水出河內修武縣之北黑山句下注云: 「又逕七賢祠東,左右筠篁列植,冬夏不變貞萋。魏步兵校尉陳留阮籍,中散大夫譙國嵇康,晉司徒河內山濤,司徒琅邪王戎,黃門郎河內向秀,建威參軍沛國劉伶,始平太守阮咸等同居山陽,結自得之游,時人號之為『竹林七賢』,向子期所謂山陽舊居也。後人立廟於其處。」 又云: 「郭緣生《述征記》所云白鹿山東南二十五里,有嵇公故居,以居時有遺竹焉,蓋謂此也。」 所謂山陽故居筠篁列植,嵇康故居有遺竹,都是因為不明白「竹林七賢」名稱的由來,所作的附會。 「竹林七賢」以嵇康、阮籍、山濤為領袖,向秀、劉伶次之,王戎、阮咸為附屬。王戎從弟衍本不預七賢之數,但也是氣類相同的人物,可以合併討論。 《晉書》四九《阮籍傳》附《瞻傳》云: 「見司徒王戎,戎問曰:『聖人貴名教,老莊明自然,其旨同異?』瞻曰:『將無同。』戎咨嗟良久,即命辟之。世人謂之『三語掾』。」 《世說新語·文學類》亦載此事,但作王衍與阮修問對之詞。其實問者之為王戎或王衍,答者之為阮瞻或阮修,並不重要,重要的只是老莊自然與周孔名教相同之說一點。「三語掾」之三語中,「將無」二語是助詞,三語實僅「同」之一語。老莊自然與周孔名教相同之說為當時清談主旨之所在,故王戎舉之以問阮瞻。阮瞻的回答與王戎之意符合,故深得王戎的賞識。 關於周孔名教,據《老子》云: 「朴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 又云: 「始制有名。」 王弼注云: 「始制謂朴散始為官長之時也。始制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 《莊子·天下篇》云: 「春秋以道名分。」 據此可知名教或以名為教,依魏晉人的解釋,即以官長君臣之義為教。這是入世求仕的人所宜奉行的東西。主張遵行名教,入世求仕,與主張崇尚自然,避世不仕,適相違反。名教與自然明明是不同的東西,何以王戎、阮瞻要說相同呢?這要了解魏末以來的政治狀況及嵇康等人的主張與遭遇。 在魏末晉初主張自然與名教互異的士大夫中,其崇尚名教一派的首領,如王祥、何曾、荀顗等三大孝,即輔佐司馬氏奪取曹魏政權而做到三公的人。其眷懷魏室,不與司馬氏合作的人,皆標榜老莊之學,以自然為宗。當時人物對名教與自然主張的不同,即是自身政治立場的不同。 「七賢」之中,應推嵇康為第一人。嵇康的妻子是曹操曾孫之女(見《魏志》二〇《沛穆王林傳》裴注引《嵇氏譜》)。在政治上,嵇康積極反抗司馬氏;在思想上,嵇康是主張自然的最激烈的領袖。 《魏志》二一《王粲傳》裴注引嵇喜撰《嵇康傳》略云: 「少有儁才,曠邁不群,高亮任性,不修名譽,寬簡有大量。學不師授,博洽多聞,長而好老莊之業。性好服食,常采御上藥。善屬文論,彈琴詠詩,自足於懷抱之中。以為神仙者,稟之自然,非積學所致。超然獨達,遂放世事,縱意於塵埃之表。撰錄上古以來聖賢、隱逸、遁心、遺名者,集為傳贊,自混沌至於管寧,凡百一十有九人,蓋求之於宇宙之內,而發之乎千載之外者矣。故世人莫得而名焉。」 裴注又引《魏氏春秋》略云: 「康寓居河內之山陽縣,與陳留阮籍、河內山濤、河南向秀、籍兄子咸、琅邪王戎、沛人劉伶相與友善,游於竹林,號為『七賢』。大將軍嘗欲辟康。康既有絕世之言,又從子不善,避之河東,或雲『避世』。及山濤為選曹郎,舉康自代,康答書拒絕,因自說不堪流俗,而非薄湯、武。大將軍聞而怒焉。初,康與東平呂昭子巽弟安親善。會巽淫安妻徐氏,而誣安不孝,囚之。安引康為證,康義不負心,保明其事。安亦至烈,有濟世志力。鍾會勸大將軍因此除之,遂殺安及康。」 據此可知嵇康在當時是一個被號為主張老莊之自然(即避世),違反周孔之名教,不孝不仕的人。司馬氏殺嵇康,加在他身上的罪名,正是不仕不孝,違反名教。 俞正燮《癸巳存稿·書文選幽憤詩後》說:「乍觀之,一似司馬氏以名教殺康也者,其實不然也。」司馬氏實以名教殺嵇康,俞氏於此未能完全了解。 嵇康被殺後,其餘主張自然的名士如向秀,據《世說新語·言語類》(參《晉書》四九《向秀傳》)云: 「嵇中敏既被誅,向子期舉郡計入洛,(司馬)文王引進,問曰:『聞君有箕山之志,何以在此?』對曰:『巢許狷介之士,不足多慕。』王大咨嗟。」 劉注引《向秀別傳》略云: 「(秀)少為同郡山濤所知,又與譙國嵇康、東平呂安友善,並有拔俗之韻,其進止無不同,而造事營生業亦不異。常與嵇康偶鍛於洛邑,與呂安灌園于山陽,不慮家之有無,外物不足怫其心,弱冠著《儒道論》。後康被誅,秀遂失圖,乃應歲舉到京師,詣大將軍司馬文王。文王問曰:『聞君有箕山之志,何能自屈?』秀曰:嘗謂彼人不達堯意,本非所慕也。』一坐皆說。隨次轉至黃門侍郎、散騎常侍。」 可知向秀在嵇康被殺後,完全改節失圖,棄老莊之自然,遵周孔之名教。 至若阮籍,則不似嵇康積極反晉,而出之以消極的態度,虛與司馬氏委蛇,遂得苟全性命。據《魏志》二一《王粲傳》(參《晉書》四九《阮籍傳》)云: 「籍才藻艷逸,而倜儻放蕩,行己寡慾,以莊周為模則。官至步兵校尉。」 裴注引《魏氏春秋》略云: 「籍曠達不瑪,不拘禮俗。性至孝,居喪雖不率常檢,而毀幾至滅性。後為尚書郎、曹爽參軍,以疾歸田裡。歲余,爽誅,太傅及大將軍乃以為從事中郎。後朝論以其名高,欲顯崇之。籍以世多故,祿仕而已。聞步兵校尉缺,廚多美酒,營人善釀酒,求為校尉,遂縱酒昏酣,遺落世事。籍口不論人過,而自然高邁,故為禮法之士何曾等深所仇疾。大將軍司馬文王常保持之,卒以壽終。」 關於何曾的仇疾與司馬昭的保持阮籍,據《世說新語·任誕類》云: 「阮籍遭母喪,在晉文王坐進酒肉,司隸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喪顯於公坐,飲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風教。』文王曰:『嗣宗(阮籍)毀頓如此,君不能共憂之,何謂?且有疾而飲酒食肉,固喪禮也。』籍飲噉不輟,神色自若。」 又《魏志》一八《李通傳》裴注引王隱《晉書》所載李秉《家誡》略云: 「(司馬文王)曰:『天下之至慎,其惟阮嗣宗乎!吾每與之言,言及玄遠,而未曾評論時事,臧否人物,真可謂至慎矣。』 」 可知阮籍雖不及嵇康的始終不屈身於司馬氏,然而所為不過「祿仕」而已,依舊保持了他的放蕩不羈的行為,所以符合老莊自然之旨,故主張名教、身為司馬氏佐命元勛的人,如何曾之流,必欲殺之而後快。 自然之旨既在養生遂性,則阮籍的苟全性命,仍是自然而非名教。而他言必玄遠,不評論時事,不臧否人物,被司馬昭稱為「天下之至慎」,則不獨用此以免殺身之禍,並且將東漢末年黨錮名士具體指斥政治、表示天下是非的言論,一變而為完全抽象玄理的研究,遂開西晉以降清談的風派。然則,所謂清談,實始於郭泰,成於阮籍。 劉伶。《世說新語·任誕類》云: 「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 則劉伶亦不過有托而逃,藉此表示不與司馬氏合作而已。這與阮籍的苟全性命,同是老莊自然之旨。樂廣以為「名教中自有樂地」,非笑此類行為,(見《世說新語·德行類》「廣王平子、胡母彥國諸人皆以任放為達,或有裸體者」條及《晉書》四三《樂廣傳》)足證當時劉伶的放縱,出於他主張的自然之說。 阮咸。《晉書》四九《阮籍傳》附《咸傳》略云: 「咸任達不拘,與叔父籍為竹林之遊,當世禮法者譏其所為。居母喪,縱情越禮,素幸姑之婢。姑當歸於夫家,初雲留婢,既而自從去。時方有客,咸聞之,遽借客馬追婢,既及,與婢累騎而還(參《世說新語·任誕類》「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條)。」 考《世說新語·任誕類》「阮仲容步兵居道南」條劉注引《竹林七賢論》云: 「諸阮前世皆儒學,善居室,惟咸一家尚道棄事,好酒而貧。」 所謂「儒學」,即遵行名教之意;所謂「尚道」,即崇尚自然之意。阮咸「尚道棄事」,「縱情越禮,素幸姑之婢」,足證阮咸也是主張自然之說的人物。 據上引史料,可見自然與名教不同,本不能合一。魏末名士其初原為主張自然、高隱避世的人,至少對於司馬氏的創業,不是積極贊助。然其中如山濤、王氏戎、衍兄弟,又自不同。象山濤,原是司馬氏的姻戚。(山濤為司馬懿妻張氏的中表親,見《晉書》四三《山濤傳》)其人雖曾「好老莊,與嵇康善」,(《世說新語·政事類》「山公以器重朝望」條劉注引虞預《晉書》)但後來終於依附司馬氏,佐成亡魏成晉之業。王戎、王衍既與晉室開國元勛王祥為同族,王戎父王渾、王衍父王乂又都是司馬氏的黨與,家世遺傳與環境薰習都足以使他們站到司馬氏一邊,致身通顯。而他們早年本崇尚自然,棲隱不仕,後忽變節,立人之朝,位至宰執,勢必不能不利用一已有的舊說或發明一種新說,以辯護其立場。這就是名教與自然相同之說的由來。此說意謂自然為體,名教為用,自然為名教之本。如袁宏《後漢紀》所云: 「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則名教之作何為者也?蓋准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擬議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辯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務者也。是以高下莫尚於天地,故貴賤擬斯以辯物;尊卑莫大於父子,故君臣象茲以成器。天地無窮之道,父子不易之體,以無窮之天地,不易之父子,故尊皁永固而不逾,名教大定而不亂,置之六合,充塞宇宙,自今及古,其名不去者也。未有違失天地之性,而可以序定人倫矣。」(二六獻帝初平二年述蔡邕宗廟之議) 既然名教原是取法自然而設,則不獨須貴名教,亦當兼明自然。有了此說,如山濤、王戎、王衍之輩,自可兼尊顯的達官與清高的名士於一身,既享朝端的富貴,仍存林下的風流,而無所慚忌。這是歷史上名利並收的最顯著的例子。由此可知名教與自然相同之說之所以成為清談的核心,原有其政治上的實際功用。 如果是林泉隱逸清談玄理,則縱使無益於國計民生,也不致誤國。清談誤國,正因在朝廷執政即負有最大責任的達官,崇尚虛無,口談玄遠,不屑綜理世務之故。《世說新語·輕詆類》桓公入洛條云: 「桓公入洛,過淮泗,踐北境,與諸僚屬登平乘樓,眺矚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陸沉,百年丘墟,王夷甫(王衍)諸人不得不任其責。』袁虎率爾對曰:『運自有廢興,豈必諸人之過?』 」 袁虎不知桓溫所以說王衍等人要負神州陸沉的責任,是因為王衍等那些負有最大責任的達官,崇尚虛無,不以國事為務。同書同類同條劉注引《八王故事》云: 「夷甫雖居台司,不以事物自嬰,當世化之,羞言名教,自台郎以下,皆雅崇拱默,以遺事為高。四海尚寧,而識者知其將亂。」 同書同類同條劉注引《晉陽秋》云: 「夷甫將為石勒所殺,謂人曰:『吾等若不祖尚浮虛,不至於此。』 」 《晉書》四三《王戎傳》附《王衍傳》略云: 「衍自說少不豫事,欲求自免,因勸(石)勒稱尊號。勒怒曰:『君名蓋四海,身居重任,少壯登朝,至於白首,何得言不豫世事邪?破壞天下,正是君罪。』……使人夜排牆填殺之。」 王衍與王戎一樣,是主張名教與自然「將無同」的人物。劉注引《八王故事》等書說他「羞言名教」,「祖尚浮虛」,是說他主張自然為名教之本。王衍少壯登朝,至於白首,位居台司,而存林下風流。「不以事物自嬰」,並由此博得四海美名。在他的影響下,自台郎以降,也都「雅崇拱默,以遺事為高」。這就必然要誤國。王衍在臨死之前所說「吾等若不祖尚浮虛,不至於此」,表示他自己也覺察到了這個問題。 王衍死於寧平,寧平之難,死者數十萬,西晉僅有的力量完全喪失,終至滅亡。《元和郡縣圖志》七《河南道三》亳州真源縣條云: 「寧平故城在縣西南五十五里,漢縣地。晉永嘉五年,東海王越自陽城率甲士四萬死於項,秘不發喪,石勒兵追之,及寧平城,焚越屍於此,數萬眾斂手受害,屍積如山,王夷甫亦遇害。」 《晉書》五九《東海王越傳》略云: 「永嘉五年薨於項,秘不發喪,以襄陽王范為大將軍,統其眾,還葬東海。石勒追及於苦縣寧平城,將軍錢端出兵鉅勒,戰死,軍潰。勒命焚越柩曰:『此人亂天下,吾為天下報之。』故燒其骨以報天地。於是數十萬眾,勒以騎圍而射之,相踐如山,王公士庶死者十餘萬。王彌弟璋焚其餘眾,並食之。」 清談誤國是西晉滅亡的原因之一。那時候的西晉官場是,一面侈談名教與自然「將無同」,一面窮極奢侈享受,名士與高官合為一體,而變亂就在這種風氣中孕育。此風不到西晉最後滅亡,不能終止。 附「格義」 《高僧傳》四《晉高邑竺法雅傳》云: 「竺法雅,河間人。凝正有器度,少善外學,長通佛義,衣冠仕子咸附諮稟。時依雅門徒,並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與康法朗等以經中事數擬配外書,為生解之例,謂之『格義』。及毗浮曇相等亦辯『格義』,以訓門徒。雅風采灑落,善於樞機,外典、佛經,遞會講說,與道安、法汰每披釋湊疑,共盡經要。」 「格義」的正確解釋,應如《法雅傳》所言。但《法雅傳》中「以經中事數擬配外書,為生解之例」,數語尚不甚易解。考《世說新語·文學類》云:「殷中軍被廢,徙東陽,大讀佛經,皆精解,唯至事數處不解。遇見一道人,問所籤,便釋然。」劉孝標註云: 「事數謂若五陰,十二入,四諦,十二因緣,五根,五九,七覺之聲。」 又《出三藏記集》九《四阿鋡暮鈔序》(案此序當是道安所作)云: 「又有懸數懸事,皆訪其人,為注其下。」 事數自應依劉孝標之說。而所謂「生解」者,六朝經典註疏中有「子注」之名,疑與之有關。因為「生」與「子」,「解」與「注」,都是可以互訓的字。所謂「子注」是取別本義同文異之文,列人小注之中,與大字正文互相配擬。這叫做「以子從母」,「事類相對」。這樣的本子叫「合本」。「格義」的比較,是以內典與外書相配擬;「合本」的比較,是以同本異譯的經典相參校。二者不同,但形式頗有近似之處,所以說「以經中事數配外書,為生解(子注)之例」。例者,格義的形式如同合本子注之例也。 格義影響深遠,不可忽視。《竺法雅傳》說到法雅「外典、佛經(內典)遞會講說,與道安、法汰每披釋湊疑,共盡經要」。《釋僧光傳》記述了道安與僧光的一席對話和講道弘化。 「安曰:『先舊格義於理多違。』光曰:『且當分析《逍遙》,何容是非先達。』安曰:『弘贊理教,宜令允愜。法鼓競鳴,何先何後?』光乃與安、汰(法汰)等南遊晉平,講道弘化。」(《高僧傳》五) 道安、法汰是性空本無義的創造者,其先實與格義有關。《法雅》、《僧光》二傳所說「外典佛經遞會講說」,「且當分析《逍遙》,何容是非先達」,都是明證。以外典如《莊子·逍遙遊》與佛經互相配擬,遞會講說,非格義謂何? 又《高僧傳》六《義解門·晉廬山釋慧遠傳》記慧遠講「實相義」與《喪服經》云: 「年二十四,便就講說。嘗有客聽講,難『實相義』,往復移時,彌增疑昧。遠乃引《莊子》義為連類,於是惑者曉然。是後安公特聽慧遠不廢俗書。遠內通佛理,外善群書。時遠講《喪服經》,雷次宗、宗炳等並執卷承旨。次宗後別著義琉,首稱雷氏,宗炳因寄書嘲之曰:『昔與足下共於釋和尚間面受此義,今便題卷首稱雷氏乎?』其化兼道俗,斯類非一。」 慧遠內通佛理,外善群書,化兼道俗。他講實相義,引《莊子》義為連類,也正是受到格義的影響。 又《顏氏家訓》五《歸心篇》云: 「內外兩教,本為一體。漸極為異,(案內外兩教漸極為異之旨,可參道宣《廣弘明集》二〇所載謝靈運《辯宗論》)深淺不同。內典初門,設五種禁,外典仁、義,禮、智、信,皆與之符。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淫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 顏之推「以經中事數(五戒)擬配外書(五常)」,雖然時代較晚,然而卻是格義的遺風。 又《魏書》一一〇《釋老志》云: 「故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謂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又有五戒,去殺、盜、淫、妄言、飲酒,大意與仁、義、禮、智、信同,名為異耳。」 魏收所云也是當日格義之說,可與顏之推之言互相印證。 以天竺之「竹林」加於外典《論語》「作者七人」之上而成「竹林七賢」,亦格義的影響所致。晉孫綽制《道賢論》,又以天竺七僧比方竹林七賢,以法護匹山濤(《高僧傳》一《曇摩羅叉傳》),白法祖匹嵇康(《高僧傳》一《帛遠傳》),法乘匹王戎(《高僧傳》四《法乘傳》),竺道潛匹劉伶(《高僧傳》四《竺道潛傳》),支遁匹向秀(《高僧傳》四《支遁傳》),於法蘭匹阮籍(《高僧傳》四《於法蘭傳》),於道邃匹阮咸(《高僧傳》四《於道邃傳》。此條嚴可均《全晉文》失載。)乃以內教的七道,擬配外學的七賢。這是「格義」的支流。 自北宋以後,援儒入釋的理學,皆格義之流。華嚴宗如圭峰大師宗密的疏《盂蘭盆經》,以闡揚行孝之義;作《原人論》而兼采儒道二家之說,恐又格義的變相。然則格義之為物,其名雖罕見於舊籍,其實則盛行於後世。它是我民族與他民族二種不同思想的初次混合品,在我國哲學史上尤不可不作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