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講義 · 第一章 三國鼎立和西晉的興亡

一 三國鼎立局面的形成 (一)黃巾軍的主力被鎮壓以後的形勢 公元184年黃巾軍的主力被鎮壓了,在鎮壓起義的過程中,地方割據勢力增長,為封建割據創造了條件。 我們知道,封建社會裡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因而即使是在統一的時期,也不可能消除封建割據的因素,而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這種割據的因素就有可能發展起來,形成公開的封建割據的局面。 黃巾起義爆發時,東漢朝廷的力量已衰落,無力鎮壓起義,因而它號召地主階級組織武裝來共同鎮壓起義軍。於是各地的地主豪強都把自己的宗族和封建依附者——賓客組織起來,而各地的地方官刺史、太守等也極力擴大自己的軍隊。中央朝廷還認為地方官的權力太小,不能勝任鎮壓人民起義的任務,便採取了提高地方官職權的措施,派出朝廷大臣充任州牧。州牧和刺史一樣,管理一個州的事務,但地位比刺史高,權力比刺史大。這樣一來,地方豪強和地方官便形成為大大小小的地主武裝集團,而這些武裝集團又通過自相兼併和自願依附而逐漸集中到少數大頭子的名下。這些大頭子有的是原來的地方官,有的通過組織地方武裝起家之後也做了地方官,他們掌握了地方政權,於是便形成了封建割據的形勢。三國的建立者曹操、劉備和孫權的父親孫堅,他們都參加了鎮壓起義軍的行動並在鎮壓起義軍的過程中擴展了自己的勢力。 我們認為,這種封建割據的形勢只是東漢末年分裂形勢的繼續和發展。大家知道,早在黃巾起義以前,由於土地兼併,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地主豪強的勢力早已經擴展了。加之,漢朝實行辟舉制度,地方官如刺史、太守以至縣令手下的掾屬照例由長官自己委任,而掾屬又照例用本地人,這樣一來,便只有本地有勢力的人最有可能充當地方機構里的掾屬。所以地方上的地主豪強實際上早已掌握了地方政權。他們是後來封建割據的基礎。 東漢朝廷在黃巾起義的打擊下,實際上已經崩潰,它再也無力指揮地方了。而在這個時候,首都洛陽又爆發了最後一次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即傳統的宦官和外戚、官僚集團之間的鬥爭。這個鬥爭,在黃巾起義剛爆發的時候曾經緩和過,而當起義軍的主力被鎮壓後又突出起來(鬥爭的詳細過程不多談了)。在這次鬥爭中,外戚國舅何進被宦官所殺,看來好像是竇武故事的重演,但事件的發展和竇武時期的情況並不一樣:宦官殺死何進後,官僚集團又將宦官全部殺光。因為這時洛陽的兵權掌握在幾個官僚手裡,官僚的首領是袁紹、袁術兄弟。袁氏四世三公,袁紹、袁術本人又是當時的名士。統治階級內部鬥爭的結果使外戚和宦官兩敗俱傷。那麼,是不是官僚集團獲得了勝利呢?也不是。因為早在何進被殺以前,袁紹為要掃除宦官的勢力,曾向何進建議,招四方將領帶兵入洛陽,以增強自己的力量。這些將領中有野心的自然正中下懷,於是董卓進軍洛陽。董卓是涼州的豪強,長期擔任涼州軍的軍官,在鎮壓黃巾起義的過程中,帶領涼州兵到了中原,駐紮於河東(山西南部)。這個人本來是有政治野心的,袁紹招他進京,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由於他擁有作戰能力相當強的軍隊,因而進京以後,便掌握了朝政。他廢掉了少帝,另外立了一個皇帝,這就是以懦弱著名的東漢末代皇帝漢獻帝。袁紹被迫出京。這就是歷史上所稱的「董卓之亂」,發生的時間是公元189年。 但是,董卓掌握政權以後,各地方並不服從中央的命令。這時的地方長官,都有自己的打算。他們本來就不服從中央的命令,現在朝廷既然為董卓所挾持,中央政權實際上變成了董卓的政權,因此,便以討伐董卓為名,正式組織了軍隊來攻擊董卓。當關東的軍隊向洛陽進攻的時候,山西地方的人民繼續起義。董卓害怕義軍切斷了自己的後路(董卓的根據地在涼州,他帶的軍隊是涼州軍,兵士都是涼州人,其中有不少是涼州地區少數族的人),便強迫皇帝和百官遷都長安。不止如此,他還強迫洛陽的人民遷徙。很多人在遷徙的過程中遭到死亡,而繁榮的洛陽城市也被董卓放火燒掉。 可是,關東的軍隊並不追擊董卓,他們只想占地盤,彼此之間也有猜忌,所以不久以後便各自解散了。他們把兵力集中在擴大自己的勢力和繼續鎮壓各地分散的人民起義方面。 董卓到了長安後,在一場政變中被殺。但是董卓儘管死了,他手下的將領仍舊繼續占據關中,自相殘殺。關中地區在這些涼州軍的統治下遭到極為嚴重的破壞,死亡人口不計其數,土地荒蕪,據說僅僅幾年的時間,就搞得路上見不到人,呈現一片荒涼景象。西漢、東漢的兩個首都(長安和洛陽)就這樣在統治者的廝殺下遭到了破壞。而其他地方軍解散回去以後,也同樣互相兼併,大肆屠殺搶掠,形成了一個混戰的局面,使生產陷入停頓。 董卓之亂以後(說得早一些是在鎮壓黃巾起義以後),社會經濟遭到最嚴重的破壞,人口大量減少。舉個例子來說,潁川郡是東漢時期人口最多的地方,其中的鄢陵縣原有五、六萬戶,經過鎮壓黃巾起義以及後來的混戰以後,只剩下幾百戶了。當時像這樣的例子還不少。這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大幅度下降,生產萎縮,出現了大量的荒地。在這種情況下,糧食問題便成為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當時不僅人民在飢餓線上掙扎,就是那些靠劫掠為生的軍人也沒有東西可劫掠的了。所以,袁紹雖占領了河北的大片土地,而他的軍隊只能靠吃桑葚來維持;袁紹的兄弟袁術占領淮南,其軍隊也只能靠吃蚌蛤來維持。這種情況說明當時的農業生產陷於停頓。第二個問題是人口大量減少。當時政府戶籍冊上的人口數字大量減少,與東漢時期比較,減少了六分之五。這減少的六分之五的人並不是都死亡了。當時死亡的人確實不少,但更多的人則是變成了地主豪強的依附者,即所謂的賓客、部曲。因為當時處在混戰的形勢下,人民無法從事生產,而要堅持生產,便不得不依靠地主豪強的軍事保護。 我們應該指出:這一時期的人民起義雖然處於低潮階段(從黃巾軍的主力被鎮壓以後,人民起義便處於低潮階段),但人民的鬥爭並沒有停止。當時河北黑山軍以太行山為根據地,活躍在河北一帶,直到曹操占領冀州以後才解散;江蘇和山東之間的青徐黃巾,也發展到幾十萬人,後為曹操所敗,其中大多數被曹操收編為自己的軍隊。人民起義除這兩支比較大的力量以外,用黃巾名義分散的義軍不僅在北方,而且在長江流域,從四川一直沿江東下,到處都是。這些分散的起義軍,從公元184年到204年一直堅持鬥爭,雖然分別為當地的統治者所鎮壓,但也教訓了那些割據的「群雄」,迫使他們認識到:單靠鎮壓是不行的,必須另外考慮一些緩和階級矛盾的辦法。 (二)三國局面的形成 北方的封建割據集團,經過互相兼併和廝殺後,除了關中地區還有涼州集團的軍人割據以外,只剩下了兩個大集團:一個是袁紹集團,袁紹的勢力很大,幾乎占領了整個黃河北岸的河北、山西以及山東的一部分;另一個是曹操集團,占領了河南和山東的一部分。這兩個大集團在黃河流域形成對峙的局面。公元200年,發生了「官渡之戰」。按照當時力量的大小來看,袁紹的力量要強得多,他的軍隊多,財力也比較強,而曹操的軍隊卻較少。看來曹操是打不過袁紹的。但是,戰爭的結果卻是弱小的曹操打敗了強大的袁紹。曹操為什麼能獲得勝利呢?從袁紹方面來說,當時政治非常混亂,在他的統治區域內,地主豪強到處橫行,不納賦稅,全部賦稅負擔都落在貧弱小民的身上;袁紹手下的臣僚又各自形成許多派別,互相攻擊,而袁紹的幾個兒子之間也是不和的;袁紹本人出身於東漢時期最高的官僚家庭,所謂四世三公(他的上代四輩都是漢朝的三公),因而用人講究門第,不能真正選拔人才。所以,袁紹的強大只是表面的。從曹操方面來說,他當時已經考慮到了軍糧的供應問題,認識到軍士光靠搶掠為生是不行的,因而實行了屯田制度。這樣一來,軍隊的糧食供應就比較充分了。同時,曹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勢力,用人也不拘一格,並吸取東漢以來選舉上的教訓,注意選拔有才能的人。所謂有才能的人,就是說能幫助他統治人民,在軍事上、政治上比較有作為的人。從袁紹和曹操兩個方面來分析,可以看到:單純從軍隊的數量和占領地區的大小來說,曹操是不如袁紹的;但是從政治這個角度來說,曹操確實占優勢。因而在官渡之戰中曹操得到了勝利。但是儘管如此,曹操並不能在官渡之戰後,立即占領河北,徹底消滅袁氏勢力。直到五年之後,他才利用袁紹死後(袁紹於官渡之戰後氣死)兒子們互相攻擊的機會進軍河北。公元205年,曹操占領了河北,徹底掃除了袁氏勢力。這時,除了關中地區仍為涼州軍閥占領外,曹操已經統一了北方。 曹操消滅了袁氏勢力以後便統兵南下,攻打荊州。荊州原為劉表所占領。這時劉表已經死了,他的兒子劉琮,看到曹操的大軍將至,便不戰而降。但新野的劉備沒有投降。劉備是漢朝的宗室,也是鎮壓黃巾軍起家的,他一直想割據一塊土地,卻總是遭到挫折。當曹操統軍南下時,他正寄居荊州,屯駐新野。劉備原和曹操結下了冤讎,是不可能投降的,同時他也不願意投降;但因曹操來勢很猛,他便向南逃跑。曹操垂手而得荊州,並繼續向長江下游進軍,想一舉平定江南。當時正是孫權占領著江南。孫權的父親孫堅是江南地方的小豪強,在鎮壓農民起義中起家,曾經一度占領了河南南部,但在一次戰爭中他被劉表手下的將領所殺。孫堅的大兒子孫策(孫權的哥哥),於公元195年帶領父親的舊部回到了江南(孫氏原為浙江人),趕走了漢朝派往當地的地方官,消滅了反對他的南方地主武裝,占領了江南。孫策死後便傳位給兄弟孫權。曹操統兵南下時,孫權的內部經過了一番爭論(有人主張投降,有人主張抵抗),最後決定抵抗。於是孫權便和劉備聯合起來,共同抵抗曹操,這就發生了三國時期著名的「赤壁之戰」(208年)。這次戰爭和官渡之戰一樣,也是以弱勝強,強大的曹操被弱小的孫、劉打敗了。當時曹操號稱八十萬大軍(實際上是三十萬人),聲勢浩大,而孫、劉兩家的軍隊合起來也只有十幾萬人,但結果卻是曹操失敗了。曹操之所以失敗有幾個原因:第一,曹兵的主力是騎兵和步兵,不善於水戰。他的水軍是由新降的荊州軍組成的,荊州軍和他原來沒有什麼關係,都不願意替他打仗,這支水軍是不可靠的。第二,當時曹操的軍隊正逢大疫,兵士不服水土,大都生病了。第三,曹操統大軍南下,北方空虛,而北方關中地區的涼州軍始終沒有平定,因而有後顧之憂。第四,這一場戰爭對曹操來說,打勝了便可以征服江南,統一全國,打敗了也依然可以保守北方,不存在滅亡的威脅,所以可能有些大意;而對孫權、劉備方面來說,這一仗則是只能勝、不能敗的,打敗了就是全部勢力被消滅,有生死存亡的威脅,因而他們拼力以爭。戰爭的結果是曹操失敗,孫權的江南得到鞏固,曹操失掉的荊州被劉備占領,形成鼎足三分的局勢。 據我個人看來,這次戰爭的正義性很難說是在哪一方面。雖說曹操統軍南下是統一戰爭,但也不能說孫、劉抵抗曹操就是阻礙了統一。因為孫、劉也是要求統一的,只是希望由自己來統一罷了。所以,要分析這一戰爭,只能從軍事上來分析曹操為什麼失敗,孫、劉為什麼勝利。 赤壁戰後,公元211年,曹操平定了關中。公元214年,劉備占領了益州。劉備占有荊州時,東吳是不願意的,劉備答應將來取了益州,把荊州讓給東吳。劉備占有益州後,公元219年,東吳乘鎮守荊州的關羽進攻曹氏襄樊之機,發兵攻取荊州。明年曹操病死,子曹丕繼位,代漢稱帝,國號魏。公元221年,劉備也稱帝,對東吳進行了反攻。於是發生了吳與蜀的「夷陵之戰」。在這次戰爭中,劉備遭到陸遜的火攻而失敗。夷陵之戰後,三國的領土再也沒有多大的變化了,荊州為孫吳占領,以後蜀也不再爭奪。劉備稱帝的同年,孫權稱吳王,公元229年稱帝。 三國的局面是通過三次戰爭而形成的:官渡之戰曹操統一了北方;赤壁之戰奠定了鼎足三分的局勢;夷陵之戰確定了孫、劉兩家的領土。 二 三國的政治與經濟 (一)曹魏的政治與經濟 曹操是一個有見識的政治家和軍事家。在當時的統治集團中,他是第一個認識到恢復生產的重要性的。上面講過,當時的社會生產,經過鎮壓農民起義軍和軍閥混戰之後,已陷入停頓的狀況,因而恢復生產便成為最迫切的問題。而當其他的軍閥還在以搶劫為生的時候,曹操卻注意到了恢復生產的問題,實行了屯田制度。屯田制的內容,就是由國家把一些荒地分配給喪失了土地乃至於喪失了農具的流亡農民;農民沒有牛的可以向政府借牛,沒有農具的,政府配給農具。我們知道,在當時那種混戰的局勢下,農民要進行生產便不得不依靠地主豪強的庇護,成為地主豪強的依附者。曹操實行的屯田制,實際上就是依照那些地主豪強占有依附農民的做法,採取了軍事管理的方法。管理屯田的官吏叫屯田校尉、屯田都尉或者屯田中郎將,都是些武官的名稱。分配到土地的農民稱為屯田客或屯田民,他們要向政府繳納高額地租;自己有牛的,繳納50%的生產品作為地租;借用政府的牛的,要繳納60%的生產品作為地租——即對半分和四六分。這種地租額是相當高的,相當於漢代以來佃農向地主繳納的地租額。屯田民所受的剝削非常嚴重,但是他們可以不負擔兵役和地方的各種徭役。總之,就當時的情況來說,屯田制度在恢復農業生產方面起過積極作用。 但是,屯田制度是農民在高度人身控制和官吏監督下從事生產的一種制度,其剝削非常嚴重。這種組織形式,在當時戰爭還沒有停息的時候,在土地大量荒蕪、農民生產時常遭到阻礙與破壞的時候,是起過積極作用的;但是國家一旦統一,改變了割據混戰的局面,這種組織形式便不能不改變,因為它是不可能作為一種經常性的制度的。所以我們一方面肯定屯田制度在當時恢復農業生產方面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又認為它不可能作為一種經常性的制度被沿襲下來。 以上說的是由屯田民或屯田客佃種的屯田,叫做民屯;另外還有由士兵耕種的軍屯。這種士兵叫做佃兵。民屯始於許昌,後來推廣到黃河南北各地;軍屯分布在秦隴地區(今西安及甘肅天水一帶),特別是與吳交界的淮河南北地區。 由於屯田的實行,當時的水利灌溉事業也有所發展,開闢了許多水道,灌溉了許多土地,北方普遍推廣水稻種植。同時,生產上也較多地注意了精耕細作,因而畝產量有所提高。據文獻記載,當時的水稻每畝可產幾十石谷,那時的石比現在小,只相當於現在的二斗左右,而且這個數字是被誇大了的。即使這樣,還是可以看出,當時的畝產量有所提高。 總之,屯田制度的推行和水利事業的發展,在當時恢復農業生產方面起了積極作用。曹操在恢復農業生產上是有貢獻的。 在恢復手工業生產方面,曹操較早地注意到鐵的生產和恢復。他指派官吏專門管理冶煉鐵器,製造兵器和農具。在冶鐵技術上,還推廣了水排的辦法,即利用水力來鼓風。這個辦法在東漢的時候已經發明了,但是沒有推廣,曹操時期推廣了這種先進的冶鐵技術。除此以外,曹操又設置了一些手工業作坊,並採取了和屯田制度一樣的嚴格控制辦法,把手工業置於政府的監督之下。我們知道,當時的手工業生產也是幾乎陷入停頓的,鐵器很缺乏,以致曹魏犯人腳上的刑具都是用木製的。曹操注意恢復鐵的生產,用政府的力量把手工業者控制起來。這種手工業者稱之為「百工」,他們的地位很低微,不能自行在城市裡開業。這說明曹魏在手工業方面的組織形式也和屯田制一樣,有官府的嚴格控制。這種措施在當時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不能長期沿襲。 賦稅制度方面,曹操整頓了東漢以來極端混亂的賦稅制度,頒布了戶調製,規定每戶每年繳納二匹絹、二斤棉,每畝土地徵收四升谷。這種賦稅主要是向自耕農徵收的,但地主也要繳納。從稅收額來看,自耕農的負擔較屯田民的負擔輕,但自耕農卻要服徭役,而當時的徭役負擔又相當繁重。總的來說,戶調製的頒布是把原來混亂的、不統一的賦稅制度加以調整,使稅收有了一定的規定。從這個規定來看,儘管自耕農的負擔不輕,也總比沒有制度的混亂搶劫要好一些。 以上所講的,是曹操在經濟方面的一些措施。總的來看,曹操在恢復生產方面是有一定的貢獻的。 在政治方面,曹操採取了抑制豪強的政策。他所委任的地方官也執行了這一政策。儘管不是所有的地方官都如此,但有一些地方官確實執行了這一政策。曹操又提倡「唯才是舉」。這是針對東漢以來傳統的選舉辦法而提出的。東漢以來的傳統政策就是所謂的名教之治,即是用儒家的封建禮教來麻痹人民。其選舉標準也是虛偽的封建道德。所以東漢時期的人為了要做官,常常表現了許多奇奇怪怪的、不近人情的所謂道德行為,藉以博得聲望。例如,有一個人到他姊姊家裡吃飯,吃完飯後,他要給飯錢,姊姊說是自己的兄弟不必如此,他就說;我白吃你的飯會毀我一生的聲望。於是他便把錢掛在姊姊的門上以表自己的清白。儒家的封建倫理道德是用來麻痹人民的,用這個標準選舉出來的官吏不一定有辦事能力。所謂沒有辦事能力,就是說不能執行統治人民、鎮壓人民的任務。黃巾起義後,統治者受到了很大的震動,感到用過去這一套辦法選舉出來的官吏都不中用。曹操針對這種情況提出了「唯才是舉」的口號,他認為不管一個人的道德怎麼樣,只要有才能就應提拔為官。曹操所謂的「才」,就是統治人民的才、鎮壓人民的才,這一點是我們應該提出來的,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唯才是舉」也是針對東漢時期大族名士操縱選舉的情況而提出來的。東漢時期,選舉操縱在一些名士手裡。這些名士,有的本人就是世族,有的雖然本人不是世族,也是為世族服務的。他們的選舉標準就是上面講的那一套封建道德標準。曹操則提出相反的選舉標準,即是不講道德、只講才能的標準,還說:你們(指大族名士)批評、誹謗,我不在乎,我的用人標準和你們不一樣。所以說,曹操所提倡的「唯才是舉」的口號的作用,還在於抑制大族名士,控制了選舉的權力。 曹操所實行的這些制度,到他的兒子曹丕執政的時候便發生了變化。我們知道,東漢以來正是大族豪強勢力發展的時期。曹魏統治者要鞏固自己的政權,就必須跟大族豪強聯繫,以取得他們的支持。這個政權也就必然要代表大族豪強的利益。曹操執政的時期是一個軍事時期,所以他能憑著自己率領群雄的地位推行了抑制豪強大族的政策,他提倡的「唯才是舉」也是有這種主觀意圖的。但是到他的兒子做皇帝的時候,便不能不加強和那些豪強大族們聯繫了。所以曹丕在剛要做皇帝的時刻便頒布了「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制是中央朝廷和地方大族名士相妥協的選舉制度。它的內容是由朝廷委任一個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做中正。這個人既在地方上有名望,同時又是一個中央官吏。他的職務就是把本地有資格做官的人排一個名單,分為九品,也就是九等。當然,被統治階級根本沒有資格做官,是被排斥在政治以外的,所以九品裡面,哪怕是最低的第九品也是有做官資格的人,也就是統治階級裡面的人。中正評論人才的標準也是要講道德、才能的,同時還要講門第(講門第就是要看父親、祖父做什麼官)。東漢時期,地方上主持選舉的是州郡的功曹(刺史、太守的僚屬),功曹往往是當地的大族名士。九品中正制頒行後,這些大族名士被政府委任為中正,仍然控制選舉。朝廷用這個辦法把地方操縱選舉的勢力同中央統一起來。同時,既然這些人都是地方上有勢力的豪強大族,那麼,這些人辦事就都是從大族利益出發的了。所以不久,他們的評論標準就把門第提到了首要地位,最後又成為唯一的標準。他們評論人才只看出身,就是說只看被評的人的父親、祖父做什麼官(九品中正制剛頒布時,這也是一個標準,不過不是唯一的標準)。我們知道,九品中正制發展到後來又有高品和卑品之分。二品為高品,為那些世代為官的門閥貴族所獨占(一品實際上是沒有的);三品以下的為卑品。寒門、庶族、門第不高的一般地主只能在卑品中占一個位置。所以說,九品中正制在法律上保證了門閥貴族可以世居高位,因為只有那些門第高的人才可以評為二品,而只有被評為二品的人才有資格做高官。可見,九品中正制是門閥貴族在選舉上、政治上取得特權的標誌。門閥制度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政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們知道,門閥的形成由來已久,東漢時已出現了袁、楊等世代為官的家庭,但是當時還沒有在法律上明文肯定他們的特權,九品中正制才在政治上用法律的形式把他們的特權確立起來。所以我們說九品中正制是門閥貴族在政治上取得特權的標誌。當然,我們並不是說所有一切門閥貴族都可以做高官。但是應該看到,只有門閥才可以充當最高級的官,而寒門、庶族除了部分通過軍功高升之外是沒有這種資格的。 以上所講的是曹魏的政治制度,說明了選舉制度從唯才是舉到九品中正制的變化。 曹魏還建立了士家制度。士家制度的內容就是把兵士和他的家屬與一般人民分別開來,士家世代為兵,子子孫孫永遠當兵,地位非常低微,和百工、屯田客的地位差不多。假若士兵本人逃亡,那麼全家都要被沒收為官奴婢。兵士死了,政府便把他的妻子配嫁給另一個兵士,不准不嫁。士家只能與士家配婚,不准與士家以外的人通婚。除非兵士本人立了功、封為侯,那麼他死了之後,妻子才可以不配嫁,子女的婚事才可以由自己作主。曹操推行這種制度,控制了一部分人以保證兵源,這樣一來,一般人民便可以少服兵役了。當時的一般人民不是完全不服兵役,有些時候,也還是要當兵的,但是政府所徵發的兵士主要來源於士家。 曹操統治時期是戰爭頻繁的時期,所以他所推行的制度多半帶有軍事管理的性質,都是力圖由政府直接控制一部分勞動力。屯田制度就是由政府直接控制一部分人民,使成為屯田客。把手工業者變為官府手工業作坊里的勞動者,也是由官府直接控制一部分勞動力。士家制度也是由政府直接控制一部分人,使他們世代為兵。總之,曹操所推行的一些制度,都是強化中央集權政策,它的作用是使朝廷在當時豪強勢力發展的形勢面前能掌握比較優越的兵力和財力,不僅對外可以和吳、蜀兩家作戰,而且對內也可以加強對豪強的抑制。但是,這些制度只是在曹操統治時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後來屯田制因發生變化而被廢止(關於屯田制度的問題,我們以後再講),百工和士家卻被保存下來。 現在講講曹魏境內的人口問題。我看當時曹魏境內的大多數人口,恐怕都成了豪強大族的依附者。整個曹魏戶籍冊上的戶數只有九十四萬三千多戶,而這還是平定了蜀漢以後的數字,若除去了蜀漢,則戶數還要少。所以當時人說只和西漢時一個大郡差不多。人口到哪裡去了?就是為那些豪強大族所占有了。所以說,儘管曹操所推行的制度是為了抑制豪強大族的勢力,阻止大族繼續占有勞動人口,這在當時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這些制度並沒有得到鞏固,到後來都發生了變化。 (二)蜀漢政權的建立和它的經濟、政治 劉備於公元221年被孫吳戰敗後,回去便死了,臨死的時候把政權交給了諸葛亮。諸葛亮是出身於世代做官的家庭。他和曹操一樣,都是法家,都是傾向於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和重視吏治的。所以他的統治辦法也和曹操有類似的地方。早在劉表統治荊州時,他就曾建議從大族手裡奪取不上戶籍的人口,他用人重視實才、不尚虛名,這些和曹操是一樣的。當時蜀漢的吏治比較清明,做到了有功必賞,有罪必罰,受過處罰的人不怨恨,認為罰得公平,自己是罪有應得。 諸葛亮當時也注意到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的發展,重視成都平原的開發。我們知道,成都平原自李冰築都江堰後,糧食生產非常豐富,諸葛亮也很重視這一水利工程,每年都要派人進行修治,以保證糧食生產。諸葛亮對蜀漢的特產——錦的生產也非常重視,設置錦官,管理織錦手工作坊。他甚至這樣說:現在民貧國虛,所靠的就是錦的生產。當時蜀漢錦的生產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向孫吳、甚至向曹魏都有輸出。 諸葛亮主張對魏進攻,並在進攻前平定了南方少數族的亂事。他對待少數族採取了一種比較恰當的方針,當時少數族的反叛是少數族中的大族豪強所發動的,孟獲、雍闓本人就是大族。諸葛亮把他們征服以後,並沒有在這些少數族地區設置官吏,而是仍舊保留了他們原來的統治系統,利用原來的大族勢力進行控制。同時,諸葛亮還吸收了一部分少數族中的大族到政權組織中來,例如孟獲就在蜀漢朝廷里做了御史中丞。諸葛亮採取這些辦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當時南中所生產的各種特產品都紛紛輸出,溝通了南中各少數族和漢族之間的經濟交流,同時也為蜀漢政權開闢了財源。少數族中的大族被吸收到蜀漢政權中來,使他們接受了更多的漢族先進文化,這對民族的融合也是起了作用的。 諸葛亮平定南中以後,便發動了對曹魏的進攻。諸葛亮知道,就雙方的勢力來說,無論在經濟上或者是在兵力上,蜀漢是不能和曹魏競爭的,所以他便在軍事上採取了主動進攻的方針,迫使強大的曹魏只能採取守勢。我們認為,當時諸葛亮之所以積極對曹魏用兵,正是由於他考慮到蜀漢的地方小、人口少、力量比較弱小的緣故。這在他的《出師表》裡面說得很清楚。諸葛亮的這一方針在當時是確有成效的。儘管他的主動進攻沒有得到特大的勝利,但是從整個形勢來看,他的屢次進兵都是向前推進的。最後一次的進攻距離長安只有百來里地了(在這次進攻中,諸葛亮死在五丈原),迫使強大的曹魏派最高級的將領如曹真、司馬懿等來對付,甚至連魏明帝本人都想親自帶兵抵抗。這說明了蜀漢的進攻對曹魏的威脅很大。 諸葛亮和曹操一樣,也是一個政治家和軍事家。《三國志》評論諸葛亮說,軍事不是他的專長,他在軍事上只採取比較穩重的策略,還說他的才能主要表現在政治方面。我看,諸葛亮在軍事上也是個傑出的戰略家,他對曹魏的進攻,迫使強大的曹魏採取守勢,陷入了被動的地位,這就是他的軍事才能。所以,諸葛亮既是一個政治家,又是一個軍事家。但是我們也要說明,諸葛亮雖然和曹操一樣,採取了阻止豪強勢力發展的政策,但他對四川方面的大族豪強還不得不讓步。例如,幫助劉備取得益州的四川豪強法正,到後來橫行不法,有人要諸葛亮加以制裁,諸葛亮回答說:當初我們主公沒有據有疆土,靠了法正才能取得益州,現在不妨對法正寬容一些。諸葛亮表面上是以法正有功為名,容忍其驕橫,實際上是不敢與上層的豪強對抗。他知道劉備和自己這一集團是從荊州來的,若不取得益州當地大族的支持,政權便不能鞏固。劉璋就是吃了這個虧的,劉璋時期主客之間的鬥爭非常激烈。因此諸葛亮始終對土生的豪強採取讓步的態度,對南中地區的大族也是讓步的(當時南中當政的上層分子都是大族)。所以說,從整個形勢來看,諸葛亮有抑制豪強的企圖,但也有妥協的一面,因而諸葛亮死後,豪強的勢力便非常猖狂,他們都大力擴展自己的土地和勞動人口的占有。 (三)孫吳的建國和它的經濟政治 公元195年,孫策占領了江南。「赤壁之戰」以後,孫吳在江南的統治已得到鞏固。當時孫吳對內首先要解決的是山越問題。山越是南方的越族人,分布於現在的浙江、江蘇、安徽、福建等地。自東漢以來,山越人不斷地進行著反抗統治者的鬥爭。東漢末年,由於賦役的繁重,大量的漢人和山越人一起逃入深山。他們在山林地區開發耕地、冶煉銅鐵、製造兵器和農具,同時還繼續進行反抗統治者的賦役壓迫的鬥爭。當時,山越還遺留有氏族制的殘餘宗族組織,而且宗族首領的權力還很大,但這種組織已有了變化,帶有封建性了。 這一時期,江南地區地廣人稀,因此孫權強迫居住在深山裡的山越人和漢人遷徙於平原,編入戶籍或使他們當兵。山越人對這種強迫遷居的措施進行了激烈的反抗,孫權用了很大的兵力才強迫他們出山。山越人出山是被迫的。但是,他們在遷居平原以後進行了生產,對開發江南有很大的貢獻。山越人無論在深山或在平原都是和漢族人民共同進行生產、共同進行鬥爭的。他們本來已跟漢人的區別不大,經過這樣一個共同生產、共同鬥爭的時期,便完全與漢人融合了。自此以後,「山越」的名稱在歷史上便很少見到。 孫吳政權完全代表大地主、大族的利益。它的統治就是建立在南方大地主、大族支持的基礎之上的,同時也得到許多北方南渡避難的大地主、大族的支持。 孫吳境內也跟曹魏一樣,實行了屯田制度。可是孫吳很早就給予官僚將軍們以經濟上的特權,准許他們占有更多的土地和勞動人口,並經常把屯田客甚至一般的自耕農賞賜給有功的臣僚、將軍們做「客」。我們知道,「客」的來源已久,到東漢時已是一種依附者的名稱,但是漢朝卻從來沒有公開肯定「客」是地主的依附人口,可以不承擔國家的賦役。而在孫吳統治時期的情況就不同了。當時孫吳賞賜給將軍、官僚的屯田客和自耕農的數目相當大。如呂蒙占領荊州後,孫吳曾經一次賞賜給他六百戶屯田客;呂蒙死了以後,孫權又賞賜三百家屯田戶看守其墳墓,另外還將呂蒙的五十頃土地(一頃為一百畝)免除賦稅。又如潘璋死後,孫權賞賜他家田地、房屋,還有客五十戶,這些客都是免除賦役的。這種制度就是所謂「復客制」,「復」的意思就是免除賦役。從這裡可以看出,孫權統治時期,私家已占有大量人口(包括自耕農和屯田客),官僚、將軍們在復客制中得到了不少好處。 孫吳還有一種由將領世代相傳、統帶軍隊的制度。原來由父親統帶的兵士,在他死後,就傳給兒子來統帶——哪怕兒子還只有七、八歲,也可以有這種繼承的權利。我們知道,當時孫吳的兵士不僅作戰,還要從事生產,因此,將領的世代領兵,實際上就是把這些兵士當作自己的依附人口,替自己勞動生產。孫吳為什麼實行這一制度呢?這是因為孫吳的將領都是從北方南下的,他們在南方沒有根基,沒有土地,全靠軍隊供養,因而孫權便把兵士作為一種賞賜分給他們。而南方原來的大族本來就是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和勞動人口。根據當時人的說法,這些大地主有的已「田池布千里」,有的不僅有耕地,還有牧場養牛、羊。他們田園裡「僮僕成軍」,閉門成市。由此可見,在孫吳統治區內,大土地所有制已急速發展。按照當時的情況看來,江南的人口應該是大為增加的,因為在鎮壓農民起義和軍閥混戰的過程中,有許多北方人、甚至有些北方地主帶領依附人口逃到南方來了。應該肯定當時南方的人口是有增加的。但是孫吳直到亡國時,戶籍冊上只有民五十二萬多戶、兵二十三萬、吏(當時的吏是一種專有名稱,系指在衙門裡當差、服役的人)三萬二千,人口二百三十萬。這樣一個戶口數比東漢時期江南的戶口數要少得很多,其原因在哪裡呢?就在於大量的人口為私家所占有,這些被私家占有的人口是不上戶籍冊的,所以戶籍冊上的人口數字也就減少了。 孫權及其子孫的統治是相當殘暴的,剝削非常嚴重,人民尤為徭役的負擔所苦。徭役中又以當兵的負擔最為沉重,因為當兵不僅要作戰,還要生產,事實上成為將軍們的依附人口。當時人民的田租負擔非常沉重,連統治者也不得不承認。此外,刑法也非常嚴酷,對兵士的控制尤其嚴格,如同曹魏的士家制度一樣。法令規定,士兵逃跑要砍頭,甚至偷了一百文錢也要處死。總的來說,孫吳的政治比魏、蜀黑暗,對人民的壓迫剝削也更嚴重。 儘管如此,在孫吳統治的八十年間,由於人民(包括漢人和越人)的辛勤勞動,江南地區的生產仍有很大的發展。我們知道,江南地區在西漢時還很落後,地廣人稀,仍實行比較粗放的火耕水耨的耕種方法,而且交換關係也不發達。地廣人稀的情況從漢武帝的措施中便能看出。漢武帝曾將關東地區的人民遷徙於江淮地區,在征服了福建和浙江東部的越人以後,也把全部越人遷徙於江淮。(所謂全部遷徙並不是說完全、徹底的遷徙,事實上在原地還保留有若干人口,所以到三國時,當地還有越人。)西漢時期江南地區的社會經濟比北方要落後得多。東漢以後,江南經濟有了發展,開始修建了水利灌溉工程。這種發展的趨勢到孫吳時期仍在繼續。孫吳時期,許多荒地通過屯田制度的實行而得到開墾,深耕細作的方法也得到推廣,而北方勞動人民來到南方也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所以經濟有了較大的發展。當時浙江東部的肥沃稻田二十畝可年產六十石稻子,這樣的收穫量顯然比西漢時的產量要高得多。 手工業方面。原來南方只有麻布和葛布而不生產絲織品,孫吳時期,南方開始推廣蠶桑,生產絲織品。瓷器業也有很大的進步,所謂的青瓷就是這一時期出現的產品。此外,孫權還特別提倡大規模的航海,他的主觀意圖只不過是想掠奪人口和奢侈品,但是由於這一提倡而使江南的造船事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孫吳在福建設立有專門造船的作坊,把許多犯法的罪人分配到這些作坊里造船。孫吳的船舶北到遼東、南到廣州和現在的越南人民共和國,還曾經到過夷州(台灣)。我們知道,台灣與大陸的聯繫本來就很密切,而孫吳時期,這種聯繫就更加密切了。孫吳的船舶不僅在國內航行,而且還遠航南洋、海外。公元226年,孫吳派遣使者帶領船隊一直到達當時的林邑(越南中部)、扶南(柬埔寨)諸國。這些使者回國後曾寫有海外見聞,可惜沒能保存下來,只是宋朝的人引用了他們著作中的若干條文。 在孫吳統治的八十年時間裡,江南的社會經濟是有所發展的。但孫吳政權代表大族的利益,所以人民辛勤勞動的成果,都為那些大地主、官僚、將軍所掠奪。人民仍舊過著窮苦的生活。 三 西晉的暫時統一及其崩潰 (一)西晉政權的建立和統一 我們知道,曹操曾經打擊過東漢以來的大族。東漢時,最大的世家大族有袁、楊兩家,袁氏已被曹操所制服,楊氏雖然沒有發展為割據勢力,也受到打擊。但是,曹操並沒有也不可能消滅這些大族的勢力,他們仍然占有大量土地和勞動人口。曹操之所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制裁大族,一方面是由於這一措施得到了人民的擁護,另一方面也由於曹操掌握了兵權,親自帶兵。但到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大族勢力得到發展,名門大族司馬氏掌握了兵權。我們知道,當蜀漢進攻的時候,司馬懿是抵抗蜀漢的一員大將,控制著魏國西方的兵權;公元238年,司馬懿又帶兵平定了遼東,(東漢末年,遼東為公孫度所占,曹操未能征服,所以曹操統一的北方,還缺一個東北角。)威望極高。司馬氏是東漢以來世代為官的名門大族,它的當政說明了門閥貴族的得勢。 公元249年,司馬懿發動政變,殺死掌握政權的曹爽,從此以後,曹魏的政權完全落於司馬氏的手中。司馬氏的權力極大,他們曾先後廢掉了兩個皇帝。 公元263年,司馬昭派兵進攻蜀漢。蜀漢自從諸葛亮死後,政治日益腐敗,後主劉禪昏庸,宦官黃皓專政。當時掌握兵權的大將姜維曾企圖進攻魏國,但由於政治、經濟條件都不夠(國內政治不良,財政空虛),因而他的進攻只是給蜀漢人民帶來疲憊和窮困。與此同時,豪強又大肆兼併土地,分割勞動人口,因此國家掌握的人口日益減少。我們知道,直到蜀漢亡國的時候,它占領的土地並不少,有整個四川,半個陝西(即漢中),還有部分甘肅地區,但卻只有二十八萬戶,九十四萬人口,兵士十萬二千人;吏比孫吳稍多一點,有四萬人。它的人口為什麼這樣少呢?可以設想,也和孫吳、曹魏一樣,人口都為豪強所占有,所以國家戶籍冊上的人口數字便減少了。它的兵多達十萬人,其負擔全落在二十八萬戶的人民身上,兵士之多、人民負擔之重是相當驚人的! 蜀漢本來就處於弱小的地位,而此時又政治不良,人民更加困苦,因而司馬昭進攻幾個月蜀漢便投降了。 司馬昭平定了蜀漢,為自己樹立了更高的威望,因而想做皇帝,但不久他就死了。他的兒子司馬炎於公元265年代魏稱帝,(其實曹魏的政權早已落到司馬氏的手裡,司馬氏稱帝並不存在政權轉移的問題,只是換一個朝代名稱而已。)改國號為晉,建都洛陽,史稱西晉。西晉滅亡後,司馬氏政權遷都建康(今南京),史稱東晉。因洛陽在西,建康在東,故有西晉、東晉之稱。 公元280年,西晉發動了對吳國的進攻。這時孫吳的統治者孫皓是一個極端昏暴的皇帝,既昏且暴,奢侈無度。孫吳自孫權直到孫皓的時期,由於對人民的壓迫、剝削非常嚴重,階級矛盾一直是很緊張的,人民起義經常不斷。同時,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也很尖銳。孫權死後,宗室內部以及和大臣之間,常常互相廝殺。我們曾經講過,孫吳的士兵本來除了作戰以外,還要耕地,而這時卻被將領們派作手工業或到長江上、下游做買賣,脫離農業生產。這樣一來,很多土地便荒蕪了。這就是說,當西晉進攻的時候,吳國的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都很尖銳,農業生產萎縮。所以西晉的武裝進攻,幾乎沒有遭到什麼抵抗就順利地打到建業(南京)城下,迫使孫皓投降。當時連孫皓也說:(孫吳)守不住並非糧不足、城不堅、兵不多,而是兵士不願意打仗。士兵為什麼不願意打仗呢?就是因為統治者的壓迫、剝削太嚴重了,士兵已變成將領們的依附人口,地位卑微,當然不願意打仗。 自董卓之亂以後,封建割據局面延續了幾十年的時間,直到公元280年,西晉滅吳以後,全國又重新統一起來。 (二)西晉的經濟和政治 西晉政權的性質是代表地主階級特別是門閥貴族的利益的,西晉統治時期是門閥專政的時期。所謂門閥專政,只不過是地主階級專政的一種形式,從根本上說,仍是地主階級專政,不過是大地主階級中的門閥貴族居於高位、掌握政權而已。 西晉之所以能夠滅掉孫吳、蜀漢而完成統一,並且在滅吳以後,曾經一度出現了經濟比較繁榮的局面,是有原因的。西晉在統一前後曾實施了一系列的政治、經濟措施,其中有些措施是符合於人民的利益的。這些措施是: 廢除屯田制。晉武帝曾兩次下詔書取消屯田制(一次於公元264年,一次於公元266年),命屯田的土地改為由地方官管理,所有的屯田客編入地方的戶籍冊成為編戶。我認為屯田制的廢除有兩個原因:(1)屯田制本身已被破壞。當時的貴族、官僚都把屯田據為己有。曹魏後期也像孫吳一樣,將屯田客賞賜給私人,並免除他們的賦役。這就是說,原來向國家繳納高額地租的人,現在連同土地一起都被賞賜給官僚、貴族了,他們不再向國家繳納賦稅和服役。因此,就屯田制來說,無論是土地或者是屯田客,不小一部分已為私家所分割。這是曹魏後期的事情。(2)屯田制的生產組織是一種嚴格的軍事管理,在這種管理之下,屯田客受到嚴格的人身約束,生產情緒低落。這種管理方式和生產組織到此時已不再需要了。加之,管理屯田的農官對屯田民的隨意奴役,也使不少屯田民脫離農業生產,像孫吳的兵士一樣,被農官派做手工業和做商販活動。此外,還有許多屯田民逃亡。這樣一來,便有大量的土地荒蕪,政府鑒於這一情況,便採取強迫屯田民擴大耕地面積的辦法。擴大耕地面積本來是好事情,但就當時的生產水平來說,每人耕種的面積是不能太大的,否則就會影響精耕細作。曹魏時期提倡精耕細作,當時耕地面積不大,而畝產量較高。曹魏後期情況就不一樣了,盲目擴大耕地面積,結果使單位面積產量急速下降,最後甚至於減產到收穫不足以補償所下的種子。屯田民由於受到高度的人身奴役和強迫擴大耕地面積,生產情緒非常低落。在這種情況下,屯田制便不得不被廢除。總之,屯田制是在官僚、地主的土地兼併和屯田制本身不合時宜的情況下廢除的。 屯田制廢除後,尚未被貴族官僚占有的土地為屯田客所有,這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是有利的。一方面,原來的屯田客是國家的佃農或農奴,他們沒有自己的土地,屯田制廢除後這些勞動者有了自己的土地,成了自耕農,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產積極性。另一方面,原來的屯田客要繳納的賦稅占產品的百分之五六十,屯田制廢除後,屯田客變成了自耕農,一般說來,他們所繳納的賦稅要輕一些,因而提高了勞動者的生產情緒。但是屯田制的廢除也有利於土地的兼併。因為原來除了由皇帝賞賜之外,任何人侵占了國家的屯田都是非法的,而當屯田制廢除後,土地為私人所有(有的為地主、官僚所有,有的為自耕農所有),這便有利於土地的兼併。就總的方面說來,屯田制的廢除對社會生產是有利的。應當說明,當時只是廢除民屯,軍屯仍然保留下來。 西晉統一後,於公元280年頒布了戶調式,戶調式包含下列幾個內容: 1.土地制度方面,實行占田課田制。法令規定男子(家長或者戶主)占田七十畝,女子占田三十畝,就是說一夫一婦共占田一百畝。這一制度對一般人民來說,在屯田區域裡有特殊的意義。因為一百畝的占田,大致相當於一戶屯田客所耕種的土地,所以,這一制度是肯定了原來的屯田客變成編戶以後,對所耕土地的占有權。我們知道,曹魏地區雖早已廢除了屯田制,土地已為屯田民所有,但是公元280年滅吳時,吳國還存在著屯田制,而廢除屯田制的法令的頒布便使曹魏或者孫吳的屯田客的小土地占有有了法律的根據。至於原來的非屯田區(當時並不是全國的土地都實行屯田的,除屯田區外,更多地方保留有私有土地)的自耕農土地,大體上都不會超過一百畝的面積,所以說,占田的規定並不觸動自耕農的利益。占田制對於官僚來說,一方面表明承認他們合法占有大量土地,另一方面也具有限田的意味。法令規定,官僚均可按照品級分別占有土地十頃至五十頃。為什麼說占田制對官僚有限田的意味呢?這是因為當時土地兼併的現象太嚴重了,統一的國家鑒於土地和自耕農的喪失,不得不想法給予貴族、官僚一個限制,規定他們至多占田五十頃。但是這種規定並不能兌現,事實上,貴族、官僚所占有的土地都大大地超過了這一限制。 所謂課田制,就是要地方官根據本地的丁數規定出一個墾田的面積。每個丁男課田五十畝,次丁男(十三至十六歲的男孩子)減半(二十五畝),丁女二十畝。這就是說,課田制是要丁男、次丁男、丁女都承擔墾田的義務。這種規定是因為當時政府所掌握的荒地非常多,需要勞動力開荒的緣故。由此可見,課田和占田是兩回事:占田是規定占有土地的多少,課田是規定耕種多少土地。任何農民,包括原已喪失土地而尚未淪為佃客的農民在內,都至少必須耕種五十畝土地,沒有土地者可以開荒。占田課田制的作用是提高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占田是肯定屯田民的土地占有權;課田是使有勞動力而喪失土地的人能和土地結合起來,使荒地得到開墾。應該看到,西晉政權推行課田制是相當努力的——如果某地區開墾的土地面積增加,那末地方官可以得到獎勵。所以說占田課田制在當時是有促進生產的作用的。 2.賦稅制規定丁男之戶每年繳絹三匹、綿三斤,丁女和次丁男之戶減半。這一稅額比曹魏時期增高了。田租方面規定丁男課田五十畝,繳租四斛。是否每個丁男都可耕種五十畝土地呢?我看未必如此。當時有的人不願意承擔開荒、繳賦稅的義務,並因此逃亡,有的人雖願意開荒,也不可能有五十畝土地供他開墾。總之,當時每個丁男不一定耕種五十畝土地,而法令卻規定凡課田者每年納租四斛。這裡所說的田租是按丁徵收的,而不是按畝徵收的。所以說,田租雖與課田有聯繫,但也並不絕對如此。不能把課田五十畝、收租四斛看作是平均每畝收租八升的租額,因為種地不足五十畝者要繳租四斛,種地超過五十畝者也是繳租四斛。四斛是當時田租的定額,它可以鼓勵人民去耕地、開荒。有人把這種制度和曹魏的制度進行比較,說曹魏規定的田租是每畝四升,西晉是每畝八升。我覺得這樣比較是不太恰當的,因為曹魏的田租是按畝徵收的,而西晉的田租則是按丁徵收的——西晉時不管一個人耕地多少,都繳租四斛。這一賦稅的規定,相對曹魏的自耕農來說,人民是加重了負擔,相對屯田民來說,人民則減輕了負擔。 3.法令規定各級官吏有權蔭族蔭客,即是說,官吏不但自身可以免除徭役,而且有蔭親族的權利(「蔭」就是受蔭庇,可以不服役)。蔭族多的蔭及九族,上至同高祖的宗族,下至自己的玄孫;少的限於三族,即同祖的宗族。此外,還規定各級官吏可以蔭客一戶至五十戶(有人考證應是一戶至十五戶)。這一蔭族蔭客制是在既成事實的基礎上加以法律肯定的制度。我們知道,從東漢以來,那些大族豪強、貴族、官僚早已享有這種特權,他們在必要的時候,就把宗族和佃客編成軍隊以作為自己的私家武裝。這說明,這些宗族和佃客跟封建主之間,早已建立了密切的關係,只是在法律上未予以肯定而已。孫吳在法律上雖有所肯定,也還只是以賞賜的形式加以肯定的;曹魏後期,也只是以賞賜的形式加以肯定,未受賞賜的人,並不享受這一特權;而西晉的戶調式便普遍推行了這一制度,使各級貴族、官僚,人人都多少不等地享有蔭族蔭客的權利。官做得越大,享有的特權就越多,而當時能做大官的人都是門閥貴族,所以說,蔭族蔭客制是在經濟上確定了門閥貴族的特權。法令還規定,不但現任各級官吏享有蔭族蔭客的權利,而且連士人的子孫(即世代為官之人的子孫,而不是現任的官吏)也可以享有這一權利,因而這種士人就變成士族了。我們知道,門閥制度在剛開始形成時多少是根據自己的官位來確定的,但發展到後來,士人自己做不做官並不是要緊的問題了,只要自己的祖宗是士人便可以享有同樣的特權。怎樣證明誰是士人、誰不是士人呢?這有冊子可查。誰的祖先做什麼官,被中正評為幾品,都是有冊子可查的。被中正評為二品者是士人,評為二品以下者便不是士人。 蔭客制確定了佃客跟主人的嚴格依附關係(受蔭庇的宗族情況不同一些,雖然這些人也往往被控制,但畢竟與主人是同族關係,主人是以大家長的身分役使他們的。佃客在戶籍冊上沒有獨立的戶口,他們完全處於依附的地位,所受的人身奴役、人身控制都非常嚴格。由此可見,蔭族蔭客制的作用有兩點:(1)肯定了門閥貴族占有勞動人口的特權,這是門閥貴族在經濟上的特權;(2)在法律上肯定了佃客的卑微地位。這些佃客不是國家的公民,而是私家的依附者。用這些依附者進行生產的制度就叫做部曲佃客生產制。其特點是生產者的人身依附非常強。所謂部曲,就是由佃客編為私家軍隊之後的名稱,部曲的地位也和佃客差不多。部曲佃客生產制是與門閥制度相聯繫的,它被作為門閥貴族在經濟上享有特權的標誌。所以說,九品中正制是保證門閥貴族的政治特權,而蔭族蔭客制是保證門閥貴族的經濟特權。 西晉在政治上的措施是大封同姓為王,一共封了幾十個王,甚至連較疏遠的宗室也封為王,因而出現了許多小王國。這些王國都有自己的軍隊,大國的軍隊有五千人,次國三千人,小國一千人。它為什麼採取這一措施呢?這是因為西晉統治者接受了曹魏亡國的教訓。他們認為曹魏的亡國是因為宗室沒有權力,因而被司馬氏輕易地篡奪了政權,所以他們採取大封宗室為王的措施。儘管如此,王國擁有的軍隊畢竟不多,封國內的郡縣官通常仍由朝廷委任,他們管理行政賦役,只有小部分的租調收入撥歸王作為俸祿。因此,王國雖多,力量不大,封王還不是導致亂事的主要原因。最嚴重的是宗室掌握了軍政大權:西晉在各個軍事要地都設置都督,統帥大軍,而都督大多由宗室擔任。此外,朝廷大臣也往往由宗室充當。這些宗室——皇帝的兄弟、兒子和侄子,或者被委任為朝廷大臣,或者被委任為都督,到後來,這些宗室之間便常常發生矛盾,甚至戰爭。西晉宗室當權的措施是導致西晉滅亡的重要原因。 西晉的統治是門閥專政。那些掌握政權的門閥貴族都非常腐朽、奢侈,專門講究享樂。所以西晉的吏治一開始就很敗壞,賄賂風行,賣官鬻爵。晉武帝司馬炎曾經問大臣:你看我可以比前代哪一位帝王?大臣說:可比得漢朝末年的桓帝和靈帝。他說:你講得太過分了吧!(他以為自己是開國皇帝,怎麼只比得上漢朝的末代皇帝?!)大臣說:桓帝、靈帝賣官的錢是自己拿了,您皇上賣官的錢,自己還沒有拿到卻被大臣拿去了,看來你還不如桓帝、靈帝呢!晉武帝聊以解嘲地說:桓帝、靈帝時無人肯言,現在你能對我這樣講,說明我還是比他們高明。開國皇帝如此昏暗,吏治如此敗壞,統治是不會長久的。 總之,當時的統治集團以司馬氏為首,都是門閥貴族,而門閥貴族是極其腐朽的,因而這個政權不可能長久。但是我們也應該肯定西晉初年的占田課田制以及賦稅的調整,因為它在歷史上還是起過積極作用的。當時也曾經免除了吳、蜀地區的許多賦稅、徭役;曾經鼓勵開荒;限田雖無成效,但終究是頒布了一個制度;此外,也規定了世族的依附人口數額,規定蔭族多少、蔭客多少,多了就要受罰,而在實際上也確實處罰過某些人。所有這些措施,對當時的社會生產發展都是有利的。 (三)西晉王朝的崩潰 在門閥貴族的腐朽統治下,西晉王朝面臨著十分複雜的矛盾而終於崩潰。 首先是階級矛盾。西晉初年,由於採取了一些有利於社會生產的措施,階級矛盾一度有所緩和。但到後來,特別是在「八王之亂」以後,人民所受的痛苦便日益加深,而那些門閥貴族的土地兼併卻日益猖狂,使無數的農民喪失了土地而流亡在外(有的流入城市變成了小商小販)。這樣一來,農業的勞動力喪失了,曾經一度開墾出來的土地又重新荒蕪。我們知道,歷史上人民的流亡常常就是一種鬥爭的開始,就是說,人民在流亡的過程中聚集力量,為鬥爭準備了條件,如黃巾起義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爆發的。總的說來,這時階級矛盾已走向尖銳化。 其次是民族矛盾。西晉北方州郡本來已住有大量的各族人民:有的是自漢朝時遷徙來的,有的是自三國時遷徙來的,也有的是西晉時期遷徙來的。這些少數族可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保留部落組織的少數族。這些部落的人民遭受到雙重的壓迫和剝削,既受到部落統治者的壓迫,又受到晉朝政權的統治。而部落的上層分子也對西晉政權不滿,因為他們原來是部落唯一的統治者,現在西晉政權插手進來,便使他們降居於次要的地位,因而與西晉政權有矛盾。這一類可以匈奴為代表。匈奴是東漢時遷徙於現在的內蒙古和山西西部汾河流域的,他們還保留有部落的組織。人民既受到部落貴族的統治,又確實受到西晉政權的控制。大量的人口被西晉俘虜為奴,更多的人充當佃客。大地主擁有的匈奴佃客很多。匈奴人脫離了自己的部落變成了封建地主的依附人口。這種壓迫主要是階級壓迫的性質。匈奴的部落上層分子跟西晉政權的矛盾與匈奴人民跟西晉政權的矛盾有本質的區別,但是兩者鬥爭的矛頭都指向西晉政權。另一類是已消失了氏族組織,而變成了西晉地方上的編戶的少數族。可以關中的氐、羌族為代表。不少被遷徙的氐、羌族人民和漢族人民一樣被編在編戶里,同樣交租服役,甚至被分配給宗室、功臣為依附人口,他們所受的壓迫主要也是階級壓迫。總的說來,少數族的人民既受到階級壓迫,又受到民族壓迫,就是說,當時西晉王朝與少數族的矛盾是民族矛盾,但這種民族矛盾是跟階級矛盾密切結合的。本來,民族矛盾就是階級矛盾的一種形式。 第三是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西晉皇室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也很複雜。 由於門閥貴族的腐朽統治,以上三種矛盾越來越尖銳,最後終於一起爆發。首先是在統治階級內部爆發了所謂「八王之亂」。「八王之亂」從公元291年一直延續到306年,共達十六年之久,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公元291年到300年,由賈皇后操縱亂事。我們知道,晉武帝死後,是他的兒子晉惠帝繼位的。晉惠帝是個白痴,他聽到園中的蝦蟆叫,就問這蝦蟆是官家的還是私人的;天下饑荒,有人告訴他說人民沒有飯吃了,他說:為什麼不吃肉糜?晉惠帝的皇后是賈皇后,是一個有政治野心的人物,發動了一系列的亂事,奪取了政權。但這一階段的亂事只是發生在洛陽都城之內,還沒有牽涉外地。第二個階段是從公元300年至306年。公元300年,賈皇后殺死太子,而她自己卻被另一個王所殺,引起了地方軍事勢力的干涉。當時的地方軍都掌握在宗室手裡。他們看到洛陽宮室內亂便紛紛統率地方軍進入洛陽,互相殘殺。打倒一個當政者,又出現另一個當政者。打倒一個又出現一個,這種反覆的混戰即為「八王之亂」。在「八王之亂」的過程中,統治者大肆屠殺,人民受到嚴重的災難,死者達幾十萬人。洛陽都城亦受到嚴重破壞。 「八王之亂」後期,邊境地區的少數族掀起了反晉鬥爭。而各地區在饑荒和戰爭威脅之下的流亡人民也掀起了起義。這就是說,流亡人民的起義和少數族的起義在「八王之亂」的後期同時爆發。 西晉初年,邊境地區的少數族經常反抗西晉的統治。晉惠帝統治時期,關中地區爆發了一次由氐族人齊萬年領導的較大規模的少數族起義。起義者進行了激烈的戰鬥,殺死了西晉的統兵大將周處。西晉對這次起義的鎮壓,帶給關中人民嚴重的災難。加之,生產連年遭受旱災,而統治者對水利事業又不加修理,終於造成饑荒。這時,甘肅的 族即所謂巴氐等各族人民和漢族人民一起流亡到四川。這一流亡集團是由各族人民組成的,到了四川之後,受到當地地方官的迫害,遂掀起了反抗鬥爭。這一鬥爭發生於公元301年,領導者是巴氐人李特。(巴氐又稱為巴人,或者稱為板楣蠻和 人,他們最初居住在四川重慶一帶,後被遷到漢中,三國時曹操又把他們遷到甘肅。)李特由於在戰爭中對四川地方的地主集團缺乏警惕,因而遭受到地主武裝的陰謀襲擊而犧牲。李特死後,由他的兄弟、兒子繼續領導鬥爭,終於推翻了西晉在四川的地方政權。李特子李雄占領了成都,建立了王國。這個王國開始叫「成」,後改為「漢」。起義隊伍建立政權後性質就改變了。因為當時流亡集團的領導者有些本是大族,他們與四川地區的地主聯合,其所建立的政權基本上是代表流亡集團中的大族和四川地區的地主利益的封建政權。但是這個政權是在激烈的階級鬥爭中產生的,因而有一些進步措施,如減輕賦稅、減輕徭役等。據說李雄統治的時期,四川地區比較富裕,人民的負擔比較輕。當中原正在大亂的時候,四川卻是一個最安寧的地方。 長江流域的流亡人民起義發生於公元303年,領導者張昌。張昌是蠻族人,他所領道的是長江中游即現在的湖北一帶的流亡人民和逃避兵役的人民的起義。起義的導火線是上述甘肅地區的流民在四川起義,政府徵發兵士進行征討。人民不願意當兵,又由於遭受著嚴重的賦役壓迫和災荒威脅,遂在張昌的領導下舉起了義旗。這支起義隊伍幾乎席捲了長江中下游,向北一直打到河南邊境,並沿長江東下而占領了江、揚等州(今江浙地區),發展很迅速。公元305年被地方軍和地主武裝的聯合力量所鎮壓。 長江流域還有從四川流亡到湖南的人民的起義,爆發於公元311年。當四川鬥爭激烈的時候,有不少的四川流亡人民到了湖南,因受到當地地方官和地主的欺侮而掀起了起義,領導者杜弢。杜弢是一個地主階級出身的秀才,其鬥爭很不堅決,常常表現出妥協和動搖。所以這支起義隊伍被地方軍所鎮壓。 北方,河北地區有汲桑領導的起義,爆發於公元305年。汲桑是西晉官府牧場的牧帥,他率領牧人舉起義旗,其部下的大將是石勒。石勒是羯族人。羯族居住在山西的山區里,原為匈奴所統治,是匈奴的別部,可算是匈奴同族的一個部落。但從種族上說,他們不是匈奴人,他們的眼睛很凹、鼻子很高,接近中亞人種。這時羯族還保留著部落組織,但已很鬆懈。石勒是一個小部落的酋長,很窮,曾經替人家耕地,也做過小販。公元304年山西地區發生大饑荒,部落離散,他和許多匈奴人、羯人一起被當地的刺史司馬騰所俘虜,被賣到茌平(現山東茌平)做奴隸,後來參加了汲桑的起義。這次起義從性質上來說是北方人民的起義。當汲桑犧牲後,石勒投奔了劉淵建立的匈奴族政權漢。 山東地區於公元306年爆發了劉伯根領導的起義。不久,劉伯根犧牲了,起義隊伍遂由王彌統率。王彌不久就投靠了匈奴族的劉淵。王彌是懷著自己的野心參加起義隊伍的,他取得領導權以後,這支隊伍變為山東的一支割據力量。 公元304年爆發了劉淵領導的匈奴族起義。劉淵是匈奴的貴族,曾留在洛陽作人質(名義上是做官,實際上是作抵押)。劉淵在「八王之亂」的過程中得到一個機會:奉成都王穎之命回到本族,發動本族的人參加「八王之亂」的亂事。他回到本族後,立即得到匈奴貴族的擁護而做了漢王。這時,投奔劉淵的人非常多。這些人都是久居北方地區的匈奴及其他各族的人民,大多在山西地區當佃客和奴婢,飽受漢族地主的壓迫。他們投奔劉淵後,劉淵的勢力迅速發展起來。 大體說來,當「八王之亂」尚未結束之時,全國各地,無論是北方還是南方,都爆發了流民起義和少數族起義。在這些起義的打擊下,西晉政權再也不能維持下去了,首都洛陽遂於公元311年被劉淵的兒子劉聰所攻陷(311年以前,劉聰幾次進攻洛陽都未成功)。西晉在長安建立了一個政權,但也於公元316年被劉淵的侄子劉曜所滅。西晉政權在流亡人民起義和少數族起義的打擊下滅亡了。 三國到西晉的歷史有如下的幾個特點: 1.部曲、佃客生產制的形成。它的特點是生產者的人身依附關係非常強(屯田制基本上也屬於這一類型)。這種生產制延續了幾百年之久才消失。它開始形成的時候,正逢軍事的時期,因而對恢復社會生產有一定的作用。如屯田制,甚至像在所謂塢營主庇護下的部曲、佃客的生產,都曾起過一定的作用。但是這種生產制是不可能發展的,所以到南北朝後期,在生產力提高的情況下便不能不廢止。 2.這一時期是門閥制度確立的時期。門閥制度確立的標誌是:①政治上是九品中正制的建立;②經濟上是蔭族蔭客制的確立。 3.西晉時,民族矛盾逐漸上升,後來便成為最突出的矛盾。我們知道,大量的少數族遷徙於內地並不是壞事。但是,他們遷徙於內地後,確實受到西晉政權的嚴重壓迫和剝削,終於激起了起義。西晉政權滅亡時的主要矛盾是階級矛盾,而當西晉政權滅亡和以劉淵為首的匈奴貴族的政權建立以後,民族矛盾便上升為主要矛盾了。可以說,這是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升降的一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