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講義及雜稿 · 十九 道教與佛教之關係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略云: 世祖時,道士寇謙之,字輔真,南雍州刺史贊之弟。自雲寇恂之十三世孫。早好仙道,有絕俗之心。少修張魯之術,服食餌藥,歷年無效。幽誠上達,有仙人成公興,不知何許人,至謙之從母家傭賃。謙之嘗覲其姨,見興形貌甚強,力作不倦,請回賃興代己使役。乃將還,令其開舍南辣田。謙之樹下坐算,興墾發致勤,時來看算。謙之謂曰:「汝但力作,何為看此?」二三日後復來看之,如此不已。後謙之算七曜,有所不了,惘然自失。興謂謙之曰:「先生何為不懌?」謙之曰:「我學算累年,而近算周髀不合,以此自愧。且非汝所知,何勞問也。」興曰:「先生試隨興語布之。」俄然便決。謙之嘆伏,不測興之深淺,請師事之。興固辭不肯,但求為謙之弟子。未幾,謂謙之曰:「先生有意學道,豈能與興隱遁?」謙之欣然從之。興乃令謙之潔齋三日,共入華山。令謙之居一石室,自出採藥,還與謙之食藥,不復飢。乃將謙之入嵩山。謙之守志嵩岳,精專不懈,以神瑞二年十月乙卯,忽遇大神,稱太上老君。謂謙之曰:「往辛亥年,嵩岳鎮靈集仙宮主,表天曹,稱自天師張陵去世以來,地上曠誠,修善之人,無所師授。嵩岳道士上谷寇謙之,立身直理,行合自然,才任軌範,首處師位,吾故來觀汝,授汝天師之位,賜汝雲中音誦新科之誡二十卷。號曰『並進』。」言:「吾此經誡,自天地開闢以來,不傳於世,今運數應出。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除去三張偽法,租米錢稅,及男女合氣之術。大道清虛,豈有斯事。專以禮度為首,而加之以服食閉煉。」泰常八年十月戊戌,有牧土上師李譜文來臨嵩岳,作誥曰:「地上生民,末劫垂及,其中行教甚難。但令男女立壇宇,朝夕禮拜,若家有嚴君,功及上世。其中能修身煉藥,學長生之術,即為真君種民。」藥別授方,銷練金丹、雲英、八石、玉漿之法,皆有決要。上師李君手筆有數篇,其餘皆正真書曹趙道覆所書。古文鳥跡,篆隸雜體,辭義約辯,婉而成章。大自與世禮相准。始光初,奉其書而獻之。世祖乃令謙之止於張曜之所,供其食物。時朝野聞之,若存若亡,未全信也。崔浩獨異其言,因師事之,受其法術。於是上疏,贊明其事,曰:「臣聞聖王受命,則有大應,而河圖、洛書,皆寄言於蟲獸之文。未若今日人神接對,手筆燦然,辭旨深妙,自古無比。昔漢高雖復英聖,四皓猶或恥之,不為屈節。今清德隱仙,不召自至。斯誠陛下侔蹤軒黃,應天之符也,豈可以世俗常談,而忽上靈之命。臣竊懼之。」世祖欣然,乃使謁者奉玉帛牲牢,祭嵩岳,迎致其餘弟子在山中者。於是崇奉天師,顯揚新法,宣布天下,道業大行。 同書卷四二《寇贊傳》云: 寇贊字奉國,上穀人,因難徙馮翊萬年。父修之字延期,弟謙之。 《高僧傳》(海山仙館本,下同)卷一二《宋偽魏平城釋玄高傳》云: 釋玄高姓魏,馮翊萬年人也。母寇氏,本信外道。 時崔浩、寇天師並先得寵於燾,恐晃纂承之日,奪其威柄,乃譖云:「太子前事,實有謀心。但結高公道術,故令先帝降夢。如比物論,事跡稍形,若不誅除,以為巨害。」燾遂納之。至偽太平五年九月十五日,就禍,卒於平城之東隅。 《芒洛冢墓遺文》卷三編後《魏寇臻墓志銘》云: 寇臻字仙勝,春秋甫履從心,寢疾,薨於路寢。上谷昌平人,漢相威侯之裔,侍中榮十世之胤,榮之子孫前魏因官遂寓馮翊,公皇魏秦州刺史馮翊哀公之孫,南雍州使君河南宣穆公之少子。 《元和姓纂》卷九「去聲五十候」條云: 寇上谷昌平,恂,後漢執金吾雍奴侯,曾孫榮,榮孫孟,魏馮翊太守,徙家馮翊。 《魏書》卷九一《殷紹傳》略云: 殷紹,長樂人。好陰陽術數,達九章、七曜。世祖時為算生博士。太安四年夏,上四序堪輿,表曰:「臣以姚氏之世,行學伊川,時遇游遁大儒成公興,從求九章要術。興字廣明,自雲膠東人也。山居隱跡,希在人間。興時將臣南到陽翟九崖岩沙門釋曇影間。興即北還,臣獨留住,依止影所,求請九章。影復將臣向長廣東山見道人法穆。法穆時共影為臣開述九章數家雜要,披釋章次,意況大旨。又演隱審五藏六府心髓血脈,商功大算端部,變化玄象,土圭、周髀。練精銳思,蘊習四年,從穆所聞,粗皆仿佛。穆等仁矜,特垂憂閔,復以先師和公所注黃帝四序經文三十六卷,合有三百二十四章,專說天地陰陽之本。以甲寅之年,日維鶉火,月呂林鐘,景氣鬱盛,感物懷歸,奉辭影等。自爾至今,四十五載。又史遷、郝振,中古大儒,亦各撰注,配會大小,序述陰陽,依如本經,猶有所闕。依先撰錄奏,謹以上聞。」其四序堪輿遂大行於世。 《高僧傳》卷六義解晉長安《釋曇影傳》云: 釋曇影,或雲北人,不知何許郡縣。後入關中,姚興大加禮接,及什至長安,影往從之,助什譯經,後山棲隱處,守節塵外。以晉義熙中卒,春秋七十矣。 同書卷五義解晉蒲坂《釋法和傳》云: 釋法和,滎陽人也。少與安公同學,因石氏之亂,率徒入蜀,聞襄陽陷沒,自蜀入關,住陽平寺。 同書卷四義解晉剡白山《於法開傳》云: 於法開,不知何許人。事蘭公為弟子,祖述耆婆,妙通醫法。或問:「法師高明剛簡,何以醫術經懷。」答曰:「明六度以除四魔之病,調九候以療風寒之疾,不亦可乎。」 《世說新語·下》「術解」類「郗愔信道甚精勤」條云: 郗愔信道甚精勤,常患腹內惡,諸醫不可療。聞於法開有名,往迎之。既來,便脈云:「君侯所患,正是精進太過所致耳。」合一劑湯與之。一服,即大下,去數段許紙如拳大,剖看,乃先所服符也(劉注云,《晉書》曰:法開善醫術,嘗行,莫投主人,妻產而兒積日不墮。法開曰:此易治耳。殺一肥羊,食十餘臠而針之。須臾兒下,羊膋裹兒出,其精妙如此)。 《高僧傳》晉敦煌《於道邃傳》云: 於道邃,敦煌人。年十六出家,事蘭公為弟子。學業高明,內外該覽,善方藥,美書札。 同書卷一〇《神異·上》晉洛陽《耆域傳》云: 耆域者,天竺人也。晉惠之末,至於洛陽。時衡陽太守南陽滕永文在洛,寄住滿水寺。得病,兩腳攣屈,不能起行。域往看之,因取淨水一杯,楊柳一枝,便以楊枝拂水,舉手向永文而咒,如此者三。因以手搦永文膝令起,即起行步如故。洛陽兵亂,辭還天竺。既還西域,不知所終。 同書卷二譯經中晉壽春石澗寺《卑摩羅叉傳》略云: 先在龜茲,弘闡律藏。四方學者,競往師之,鳩摩羅什時亦預焉。又欲使毗尼勝品,復洽東國,冒險東渡。以偽秦弘始八年達自關中,什以師禮敬待。及羅什棄世,叉乃出遊關左,逗於壽春,止石澗寺,律徒雲聚,盛闡毗尼。頃之,南適江陵,於新(本書卷一三《慧猷傳》「新」作「辛」)寺夏坐,開講十誦。律藏大弘,叉之力也。 同書卷一三明律宋江陵《釋慧猷傳》略云: 少出家,止江陵辛(本書卷二《卑摩羅叉傳》「辛」作「新」)寺,時有西國律師卑摩羅叉,來適江陵,大弘律藏,猷從之受業,沉思積時,乃大明十誦,講說相續,陝西律師莫不宗之。 同書同卷宋吳閒居寺《釋僧業傳》略云: 游長安,從什公受業,見新出十誦,遂專功此部。值關中多難,避地京師。吳國張邵請還姑蘇,為造閒居寺。業訓誘無輟,三吳學士,輻湊肩聯。業弟子慧先,襲業風軌,亦數當講說。 同書同卷宋京師長樂寺《釋慧詢傳》略云: 經游長安,受學什公,尤善十誦、僧祇。宋永初中,還止廣陵,大開律席。元嘉中至京師,止道場寺。寺僧慧觀,亦精於十誦。乃令更振他寺。於是移止長樂寺。 同書同卷宋京師莊嚴寺《釋僧璩傳》略云: 出家為僧業弟子,尤明十誦。宋孝武敕出京師為僧正,少帝准從受五戒,豫章王子尚崇為法友,袁粲、張敷並一遇傾蓋。 同書同卷彭城郡《釋道儼傳》略云: 善於毗尼,精研四部,融會眾家。又以律部東傳,梵漢異音,文頗左右,恐後人咨訪無所,乃會其旨歸,名曰決正四部毗尼論。後游於彭城,弘通律藏。時棲元寺又有釋慧曜者,亦善十誦。 《高僧傳》卷六義解晉廬山《釋慧遠傳》略云: 見前三清談誤國附「格論」第二十二條。 《開元占經》卷一「天地名體天地渾宗」條略云: 梁武帝雲,四大海之外,有金剛山,一名鐵圍山,金剛山北又有黑山,日月循山而轉,周回四十面,一晝一夜,圍繞環匝。 《隋書》卷一九《天文志·上》云: 逮梁武帝於長春殿講義,別擬天體,全同周髀之文,蓋立新義,以排渾天之論而已。 《晉書》卷一一《天文志·上》云: 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漢靈帝時,蔡邕於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術數俱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近得其情,今史官候台所用銅儀則其法也」。蔡邕所謂周髀者,即蓋天之說也。 《漢書》卷二一下《律曆志》云: 中營室十四度,驚蟄(今曰雨水,於夏為正月,商為二月,周為三月)。終於奎四度。降婁,初奎五度,雨水(今曰驚蟄)。 《後漢書》卷一三《律曆志·下》云: 二十四氣 冬至,小寒,立春,雨水,驚蟄。 論曰:太初曆到章帝元和,旋復疏闊,征能術者課校諸歷,定朔稽元,追漢四十五年庚辰之歲,追朔一日,乃與天合,以為四分曆元。加六百五元一紀,上得庚申。 《北史》卷八九《藝術傳·信都芳傳》略云: 信都芳,河間人也。少明算術。安豐王延明聚渾天、欹器、地動、銅烏、漏刻、候風諸巧事,並令芳算之。又著樂書、遁甲經、四術周髀宗。其序曰:「漢成帝時,學者問蓋天。」揚雄曰:『蓋哉,未幾也。』問渾天,曰:『落下閎為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幾乎,莫之息矣。』(見《法言重黎》篇)此言蓋差而渾密也。蓋器測影而造,用之日久,不同於祖,故云『未幾也』。渾器量天而作,乾坤大象,隱見難變,故云『幾乎』。是時,太史令尹咸窮研晷蓋,易古周法,雄乃見之,以為難也。自昔周公定影王城,至漢朝,蓋器一改焉。渾天覆觀,以靈憲為文;蓋天仰觀,以周髀為法。覆仰雖殊,大歸是一。古之人制者,所表天效玄象。芳以渾算精微,術機萬首,故約本為之省要,凡述二篇,合六法,名四術周髀宗。」 《魏書》卷三五《崔浩傳》云: 浩又上五寅元歷。 道藏太平部(外字一)《太平經鈔甲部》卷一略云: 昔之天地與今天地,有始有終,同無異矣。初善後惡,中間興衰,一成一敗,陽九百六,六九乃周,周則大壞,天地混齏,人物糜潰,惟積善者免之,長為「種民」,君聖師明,教化不死,積練成聖,故號「種民」,「種民」聖賢長生之類也。 後聖帝君撰《長生之方》,寶經符圖,三古妙法,垂謨立典,施之種民。不能行者,非種民也。凡大小甲申之至也,除凶民,度善人,善人為種民,凶民為混齏,大道神人,更遣真仙上士,出經行化,委曲導之,勸上勵下,從者為「種民」,不從者沉沒,沉沒成混齏。 《弘明集》卷八《辨惑論·序》云: 閩藪留「種民」之穢。 同書同卷同論「合氣釋罪三逆」條注云: 至甲子,詔冥醮錄男女媟合,尊卑無別,吳陸修靜復勤行此。 同書同卷同論「畏鬼帶符妖汝之極一」條云: 至於使六甲神而跪拜圊廁(如郭景純亦云仙流,登圊度厄,竟不免災)。 同書同卷「解廚纂門不仁之極三」條注云: 又道姑,道南冠,女官,道父,道母,神君,「種民」,此是合氣之後贈物名也。 同書卷九「周甄鸞笑道士合氣三十五」條云: 真人內朝律雲,真人日禮,男女至朔望日先齋三日,入私房詣師立功德,陰陽並進日夜六時,此諸猥雜,不可聞說。 《魏書》卷二四《崔玄伯傳》(參《北史》卷二一《崔宏傳》)略云: 尤善草隸行押之書,為世摹楷。玄伯祖悅與范陽盧諶,並以博藝著名。諶法鍾繇,悅法衛瓘,而俱習索靖之草,皆盡其妙。諶傳子偃,偃傳子邈,悅傳子潛,潛傳玄伯,世不替業。故魏初重崔盧之書。又玄伯之行押特盡精巧,而不見遺蹟。子浩。 同書同卷同傳附簡傳(參《北史》卷二一《崔宏傳附簡傳》)略云: 次子簡,一名覽,好學,少以善書知名。 同書卷三五《崔浩傳》(參《北史》卷二一《崔玄伯傳附浩傳》)略云: 太祖以其工書,常置左右。浩既工書,人多托寫急就章,從少至老,初無憚勞,所書蓋以百數。浩書體勢及其先人,而妙巧不如也。世寶其跡,多裁割綴連,以為模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