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講義及雜稿 · 十八 南北社會異同

《魏書》卷六八《甄琛傳》略云: 琛表曰:「今偽弊相承,仍崇關廛之稅;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輸。」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云: 晉自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無文券者,隨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為散估。歷宋齊梁陳,如此以為常。以此人競商販,不為田業。 《顏氏家訓》卷一《後娶》篇云: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事,疥癬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於嫡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悲夫。 《魏書》卷二四《崔玄伯傳附崔道固傳》云: 琰八世孫也。道固賤出,嫡母兄攸之、目連等輕侮之。時劉義隆子駿為徐兗二州刺史,得辟他州民為從事。輯乃資給道固,令其南仕。既至彭城,駿以為從事。會青州刺史新除,過彭城,駿謂之曰:「崔道固人身如此,豈可為寒士至老乎?而世人以其偏庶,便相陵侮,可為嘆息。」青州刺史至州,闢為主簿。 同書卷七一《裴叔業傳附裴植傳》略云: 植,叔業兄叔寶子也。植母,夏侯道遷之姊也。植雖自州送祿奉母及贍諸弟,而各別資財,同居異爨,一門數灶,蓋亦染江南之俗也。 《宋書》卷四六《王懿傳》云: 字仲德,太原祁人。晉太元末,徙居彭城。北土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來相投者,莫不竭力營贍。若不至者,以為不義,不為鄉里所容。仲德聞王愉在江南,是太原人,乃往依之,愉禮之甚薄,因至姑孰投桓玄。 《顏氏家訓》卷二《風操》篇云: 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已往,高秩者通呼為尊。同昭穆者,雖百世猶稱兄弟。若對他人稱之,皆雲族人。河北士人,雖三二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梁武帝嘗問一中土士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當時雖為敏對,於禮未通。 《南史》卷五五《夏侯詳傳附子亶傳》云: 亶侍御座,帝謂亶曰:「夏侯溢於卿疏近?」亶答云:「是臣從弟。」帝知溢於亶已疏,乃曰:「卿傖人,如何不辨族從?」亶對曰:「臣聞服屬易疏,所以不忍言族。」時以為能。 同書卷七三《孝義上封延伯傳》云: 建元三年,大使巡行天下,義興陳玄子四世同居,一百七口。武陵邵榮興、文獻叔並八世同居。東海徐生之、武陵范安祖、李聖伯、范道根,並五世同居。零陵譚弘寶、衡陽何弘、華陽陽黑頭,疏從四世同居。詔俱表門閭,蠲租稅。又蜀郡王續祖、華陽郝道福並累世同爨,建武三年,明帝詔表門,蠲調役。 《世說新語·下之上·容止》篇「庾長仁與諸弟入吳」條云: 庾長仁與諸弟入吳,欲住亭中宿。諸弟先上,見群小滿屋,都無相避意。長仁曰:我試觀之。乃策杖將一小兒,始入門,諸客望其神姿,一時退匿。 《顏氏家訓》卷四《涉務》篇「梁世士大夫」條云: 梁世士大夫皆尚褒衣博帶,大冠高履。出則車輿,入則扶侍。郊郭之內,無乘馬者。周弘正為宣城王所愛,給一果下馬,常服御之,舉朝以為放達。至乃尚書郎乘馬則糾劾之。及侯景之亂,膚脆骨柔,不堪行步,體羸氣弱,不耐寒暑,坐死倉猝者,往往而然。建康令王復,性既儒雅,未嘗乘騎,見馬嘶噴陸梁,莫不震懾。乃謂人曰:「正是虎,何故名馬乎?」其風俗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