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講義及雜稿 · 五 徒戎問題

《晉書》卷九七《北狄傳·匈奴傳》略云: 郭欽上疏曰:「魏初人寡,西北諸郡皆為戎居。宜及平吳之威,謀臣猛將之略,出北地、西河、安定,復上郡,實馮翊,於平陽以北諸縣募取死罪,徙三河、三魏見士四萬家以充之。」(《通鑑》卷八一「太康元年」條未載郭欽此疏,不載徙三河三魏見士四萬家之語。殆由不甚解其義,遂與出北地等句並略去之耶?又《文選》卷四九干令升《晉紀·總論》思郭欽之謀而悟戎狄之有釁句,李善注亦未及見士四萬家之語,且置馮翊平陽之句不可解,亦有脫誤)。 《三國志·魏志》卷二五《辛毗傳》略云: 帝欲徙冀州士家(《通鑑》作士卒家)十萬戶實河南。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無以食也。」帝遂徙其半。 《晉書》卷四九《王尼傳》略云: 王尼,城陽人也,或雲河內人。本兵家子,寓居洛陽。初為護軍府軍士。 同書卷九六《列女傳·王渾妻鍾氏傳》略云: 王渾妻鍾氏,字琰,琰女亦有才淑,為求賢夫。時有兵家子甚俊,濟欲妻之,白琰,琰曰:「要令我見之。」濟令此兵與群小雜處,琰自幃中察之,既而謂濟曰:「緋衣者非汝所拔乎?」濟曰:「是。」琰曰:「此人才足拔萃,然地寒壽促,不足展其器用,不可與婚。」遂止。其人數年果亡。 《三國志·魏志》卷二八《鄧艾傳》略云: 又陳:「羌胡與民同處者,宜以漸出之,使居民表崇廉恥之教,塞奸宄之路。」大將軍司馬景王(司馬師)新輔政,多納用焉。 《晉書》卷四七《傅玄傳》略云: 玄上便宜五事:其五曰,臣以為胡夷獸心,不與華同,鮮卑最甚。本鄧艾苟欲取一時之利,不慮後患,使鮮卑數萬散居人間,此必為害之勢也。 《三國志·魏志》卷一五《張既傳》略云: 魯降,既說太祖,拔漢中民數萬戶以實長安及三輔。是時,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隴西、天水、南安民相恐動,擾擾不安,既假三郡人為將吏者休課,使治屋宅,作水碓,民心遂安。太祖將拔漢中守,恐劉備北取武都氐以逼關中,問既。既曰:「可勸使北出就谷以避賊,前至者厚其寵賞,則先者知利,後必慕之。」太祖從其策,乃自到漢中引出諸軍,令既之武都,徙氐五萬餘落出居扶風、天水界。 同書《魏志》卷一四《蔣濟傳》略云: 太祖問濟曰:「昔孤與袁本初對官渡,徙燕、白馬民,民不得走,賊亦不敢鈔。今欲徙淮南民,何如?」濟對曰:「是時兵弱賊強,不徙必失之。民無他志。然百姓懷土,實不樂徙,懼必不安。」太祖不從,而江、淮間十餘萬眾皆驚走吳。後濟使詣鄴,太祖迎見大笑曰:「本但欲使避賊,乃更驅盡之。」 《晉書》卷五六《江統傳》略云: 統深惟四夷亂華,宜杜其萌,乃作《徙戎論》。其辭曰:魏武皇帝令將軍夏侯妙才(夏侯淵)討叛氐阿貴、千萬等,後因拔棄漢中,遂徙武都之種於秦川,欲以弱寇強國,捍禦蜀虜。當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眾事未罷,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內諸羌,著先零、罕幵、析支之地;徙扶風、始平、京兆之氐,出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廩其道路之糧,令足自致,各附本種,反其舊土,使屬國、撫夷就安集之。且關中之人百餘萬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并州之胡,本實匈奴桀惡之寇也。中平中,以黃巾賊起,發調其兵,部眾不從,而殺羌渠。由是於彌扶羅求助於漢,以討其賊。仍值世喪亂,遂乘釁而作,擄掠趙魏,寇至河南。建安中,又使右賢王去卑誘質呼廚泉,聽其部落散居六郡。咸熙之際,以一部太強,分為三率。泰始之初,又增為四。於是劉猛內叛,連結外虜。近者郝散之變,發於谷遠。今五部之眾,戶至數萬,人口之盛,過於西戎。然其天性驍勇,弓馬便利,倍於氐羌。若有不虞風塵之慮,則并州之域可為寒心。夫為邦者,患不在貧而在不均,憂不在寡而在不安。以四海之廣,士庶之富,豈須夷虜在內,然後取足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