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講義及雜稿 · 一 魏晉統治者之社會階級 附論吳蜀

《晉書》卷一《宣帝紀》云: 楚漢間,司馬卬為趙將,與諸侯伐秦。秦亡,立為殷王,都河內。漢以其地為郡,子孫遂家焉。自卬八世,生征西將軍鈞,字叔平。鈞生豫章太守量,字公度。量生潁川太守俊,字元異。俊生京兆尹防,字建公。帝即防之第二子也。博學洽聞,伏膺儒教。 《後漢書》卷一一七《西羌傳》略云: 先零別種滇零與鍾羌諸種大為寇掠,明年冬騭使任尚及從事中郎司馬鈞率諸郡兵與滇零等數萬人戰於平襄(縣名,屬漢陽郡)。尚軍大敗,死者八千餘人。於是滇零等自稱天子於北地。二年春遣左馮翊司馬鈞行征西將軍,督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餘人,又龐參將羌胡兵七千餘人,與鈞分道並北擊零昌。參兵至勇士(縣名,屬天水郡)東,為杜季貢所敗,於是引退。鈞等獨進攻,拔丁奚城,大克獲。杜季貢率眾偽逃。鈞令光、恢、包等收羌禾稼,光等違鈞節度,散兵深入,羌乃設伏要擊之。鈞在城中,怒而不救,光並沒,死者三千餘人。鈞乃遁還,坐征自殺。 《三國志·魏志》卷一五《司馬朗傳》裴注引《司馬彪序傳》云: 朗祖父俊,字元異。博學好古,鄉黨宗族咸景附焉。位至潁川太守。父防,字建公。閒居宴處,威儀不忒。雅好《漢書·名臣列傳》,所諷誦者數十萬言。少仕州郡,歷官洛陽令、京兆尹。諸子雖冠成人,不命曰進不敢進,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問不敢言,父子之間肅如也。有子八人,朗最長,次即晉宣皇帝也。 《後漢書》卷七五《袁安傳》略云: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陽人也。祖父良,習孟氏易,平帝時舉明經,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安少傳良學,為人嚴重有威,見敬於州里。建初八年,遷太僕。代第五倫為司空。章和元年,代桓虞為司徒。 同書卷八四《楊震傳》略云: 楊震字伯起,弘農華陰人也。父寶,習歐陽尚書。哀、平之世,隱居教授。震少好學,受歐陽尚書於太常桓郁,明經博覽,無不窮究。諸儒為之語曰:「關西孔子楊伯起。」延光二年,代劉愷為太尉。 《世說新語》「政事」類「山公以器重朝望」條劉注引虞預《晉書》曰: 山濤字巨源,河內懷人。祖本,郡孝廉。父曜,冤句令。濤早孤而貧,少有器量,宿士猶不慢之。年十七,宗人謂宣帝曰:「濤當與景、文共綱紀天下者也。」帝戲曰:「卿小族,哪得此快人邪?」好莊老,與嵇康善。為河內從事,與石鑒共傳宿,濤夜起踏鑒曰:「今何等時而眠也。知太傅臥何意?」鑒曰:「宰相三日不朝,與尺一令歸第,君何慮焉。」濤曰:「咄!石生,無事馬蹄閒也。」投傅而去。果有曹爽事,遂隱身不交世務,累遷吏部尚書、僕射、太子少傅、司徒。年七十九薨,諡康侯。 同書「簡傲」類云: 謝萬在兄前,欲起索便器。於時阮思曠在坐曰:「新出門戶,篤而無禮。」 《晉書》卷四九《阮籍傳附阮裕傳》略云: 裕字思曠。嘗以人不須廣學,正應以禮讓為先。 《晉書》卷二〇《禮志·中》略云: 文帝之崩,國內服三日。武帝亦遵漢魏之典,既葬除喪,然猶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太宰司馬孚等奏(請)敕御府易服,內者改坐,太官復膳,諸所施行,皆如舊制。詔曰:「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心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孚等重奏(請)敕有司改坐復常,率由舊典。又詔曰:「三年之喪,自古達禮,雖薄於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傷其心,言用斷絕,奈何奈何。」帝遂以此禮終三年。後居太后之喪亦如之。 《抱朴子·外篇·譏惑》篇云: 吾聞晉之宣、景、文、武四帝,居親喪皆毀瘠逾制,又不用王氏二十五月之禮,皆行(二十)七月服,於時天下之在重哀者,咸以四帝為法。世人何獨不聞此而虛誣高人,不亦惑乎? 《三國志·魏志》卷四《陳留王奐傳》云: 咸熙元年三月丁丑,以司空王祥為太尉,征北將軍何曾為司徒,尚書左僕射荀顗為司空。己卯,進晉公爵為王,封十郡,並前二十。 同書同卷裴注引《漢晉春秋》曰: 晉公既進爵為王,太尉王祥、司徒何曾、司空荀顗並詣王。顗曰:「相王尊重,何侯與一朝之臣皆已盡敬,今日便當相率而拜,無所疑也。」祥曰:「相國位勢誠為尊貴,然要是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階而已,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公可輒拜人者?損魏朝之望,虧晉王之德,君子愛人以禮,吾不為也。」及入,顗遂拜,而祥獨長揖。王謂祥曰:「今日然後知君見顧之重。」 《晉書》卷三三《王祥傳》略云: 王祥,琅邪臨沂人。祖仁,青州刺史。祥性至孝。早喪親,繼母朱氏不慈,數譖之,由是失愛於父,每使掃除牛下,祥愈恭謹。父母有疾,衣不解帶,湯藥必親嘗。母常欲生魚,時天寒冰凍,祥解衣將剖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之而歸。母又思黃雀炙,復有黃雀數十飛入其幕,復以供母。鄉里驚嘆,以為孝感所致焉。有丹柰結實,母命守之,每風雨,祥輒抱樹而泣,其篤孝純至如此。 同書同卷《何曾傳》略云: 何曾,陳國陽夏人也。父夔,魏太僕、陽武亭侯,進封潁昌鄉侯。咸寧四年薨,下禮官議諡,博士秦秀諡為「繆丑」,帝不從,策諡曰孝。曾性至孝,閨門整肅,自少及長,無聲樂嬖倖之好。年老之後,與妻相見,皆正衣冠,相待如賓。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畢便出,一歲如此者不過再三焉。初,司隸校尉傅玄著論稱曾及荀顗曰:「以文王之道事其親者,其潁昌何侯乎,其荀侯乎!古稱曾、閔,今曰荀、何。內盡其心以事其親,外崇禮讓以接天下。孝子,百世之宗;仁人,天下之命。有能行孝之道,君子之儀表也。」又曰:「荀、何,君子之宗也。」然性奢豪,務在華侈。帷帳車服,窮極綺麗,廚膳滋味,過於王者。每燕見,不食太官所設,帝輒命取其食。蒸餅上不坼作十字不食。食日萬錢,猶曰無下箸處。 人以小紙為書者,敕記室勿報。劉毅等數劾奏曾侈忲無度,帝以其重臣,一無所問。都官從事劉享嘗奏曾華侈,以銅鉤紖車,瑩牛蹄角。後曾辟享為掾,常因小事加享杖罰。其外寬內忌,亦此類也。時司空賈充權擬人主,曾卑充而附之。及充與庾純因酒相競,曾議黨充而抑純,以此為正直所非。 同書卷三九《荀覬傳》略云: 荀顗,潁川人,魏太尉彧之第六子也。性至孝,與扶風王駿論仁孝孰先,見稱於世。咸熙中,遷司空,進爵鄉侯。以母憂去職,毀幾滅性,海內稱之。明三禮,知朝廷大儀,而無質直之操,唯阿意苟合於荀勖、賈充之間。初,皇太子將納妃,顗上言賈充女姿德淑茂,可以參選,以此獲譏於世。 《三國志·魏志》卷一《武帝紀》略云: 太祖武皇帝,沛國譙人也。姓曹,諱操,字孟德。桓帝世,曹騰為中常侍大長秋,封費亭侯。養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審其生出本末(裴注云:吳人作《曹瞞傳》及郭頒《魏晉世語》並雲,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太祖於惇為從父兄弟)。嵩生太祖。太祖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世人未之奇也。 同書《魏志》卷六《袁紹傳》裴注引《魏氏春秋》載陳琳《討賊檄文》略云: 操贅閹遺丑,本無令德,僄狡鋒俠,好亂樂禍,加其細政苛慘,科防互設,繒繳充蹊,坑阱塞路,舉手掛網羅,動足蹈機陷。 同書《魏志》卷一二《毛玠傳》云: 務以儉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節自勵,雖貴龐之臣,輿服不敢過度。 同書《魏志》卷一《武帝紀》裴注引《魏書》曰: 性節儉,不好華麗,後宮衣不錦繡,侍御履不二采,帷帳屏風壞則補納,茵蓐取溫,無有緣飾。 同書《魏志》卷一二《崔琰傳》裴注引《世語》曰: 植妻衣繡,太祖登台見之,以違制,命還家賜死。 同書《魏志》卷一《武帝紀》「建安十五年」條云: 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於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又曰:「夫刑,百姓之命也。而軍中典獄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軍死生之事,吾甚懼之。其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於是置理曹掾屬。 (建安二十二年裴注引)《魏書》曰:秋八月令曰:「昔伊摯、傅說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污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晉書》卷一《宣帝紀》略云: 帝內忌而外寬,猜忌多權變。魏武察帝有雄豪志,聞有狼顧相,欲驗之。乃召使前行,令反顧,面正向後而身不動。帝於是勤於吏職,夜以忘寢,至於芻牧之間,悉皆臨履,由是魏武意遂安。及平公孫文懿(淵),大行殺戮,誅曹爽之際,支黨皆夷及三族,男女無少長,姑姊妹之適人者皆殺之,既而竟遷魏鼎雲。跡其猜忍,蓋有符於狼顧也。 《世說新語》「尤悔」類云: 王導、溫嶠俱見明帝,帝問溫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溫未答。頃,王曰:「溫嶠年少未諳,臣為陛下陳之。」王乃具敘宣王創業之始,誅夷名族,寵樹同己,及文王之末高貴鄉公事(劉注云:宣王創業,誅曹爽,任蔣濟之流者是也)。明帝聞之,覆面著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長!」 《三國志·吳志》卷三《孫皓傳·斬吳丞相張悌·下》裴注引《襄陽記》曰: 魏伐蜀,吳人問悌曰:「司馬氏得政以來,大難屢作,智力雖豐,而百姓未服也。今又竭其資力,遠征巴蜀,兵勞民疲而不知恤,敗於不暇,何以能濟?」悌曰:「不然。曹操雖功蓋中夏,威震四海,崇詐杖術,征伐無已,民畏其威,而不懷其德也。丕、叡承之,系以慘虐,內興宮室,外懼雄豪,東西馳驅,無歲獲安,彼之失民,為日久矣。司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煩苛而布其平惠,為之謀主而救其疾,民心歸之,亦已久矣。故淮南三叛而腹心不擾,曹髦之死,四方不動,摧堅敵如折枯,盪異同如反掌,任賢使能,各盡其心,非智勇兼人,孰能如之?其威武張矣,本根固矣,群情服矣,奸計立矣。彼強弱不同,智算亦勝,困危而伐,殆其克乎!」 同書《魏志》卷一《武帝紀》建安九年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重豪強兼併之法,百姓喜悅。裴注引《魏書》云: 公令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強擅恣,親戚兼併;下民貧弱,代出租賦,炫鬻家財,不足應命;審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為逋逃主。欲望百姓親附,甲兵強盛,豈可得邪!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強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 同書《魏志》卷一五《賈逵傳》略云: 自為兒童,戲弄常設部伍,祖父習異之,曰:「汝大必為將率。」口授兵法數萬言。初為郡吏,(後)為豫州刺史,是時天下初復,州郡多不攝。逵曰:「州本以御史出監諸郡,以六條詔書察長吏二千石以下,故其狀皆言嚴能鷹揚,有督察之才,不言安靜寬仁,有愷悌之德也。今長吏慢法,盜賊公行,州知而不糾,天下復何取正乎?」兵曹從事受前刺史假,逵到官數月乃還,考竟,其二千石以下阿縱不如法者,皆舉奏免之。帝曰:「逵真刺史矣。」布告天下,當以豫州為法。薨,子充嗣,咸熙中為中護軍(裴注引晉諸公贊曰:高貴鄉公之難,司馬文王賴充及免,為晉室元功之臣)。 同書《魏志》卷二八《王凌傳》裴注引干寶《晉紀》曰: 凌到項,見賈逵祠在水側,凌呼曰:「賈梁道,王凌固忠於魏之社稷者,唯爾有神,知之。」其年(嘉平二年)八月太傅(司馬懿)有疾,夢凌、逵為癘,甚惡之,遂薨。 《晉書》卷五十《庾純傳》略云: 初,純以賈充奸佞,與任愷共舉充西鎮關中,充由是不平。充嘗宴朝士,而純後至,充謂曰:「君行常居人前,今何以在後?」純曰:「且有小市井事不了,是以來後。」世言純之先嘗有五伯者,充之先有市魁者,充、純以此相譏焉。充自以位隆望重,意殊不平。及純行酒,充不時飲。純曰:「長者為壽,何敢爾乎!」充曰:「父老不歸供養,將何言也!」純因發怒曰:「賈充!天下凶凶,由爾一人。」充曰:「充輔佐二世,蕩平巴蜀,有何罪而天下為之凶凶?」純曰:「高貴鄉公何在?」眾坐因罷。充左右欲執純,中護軍羊琇、侍中王濟佑之,因得出。 同書卷三一《惠賈皇后傳》略云: 惠賈皇后,父充,荒淫放恣,與太醫令程據等亂彰內外。 同書卷四〇《賈充傳》略云: 以外孫韓謐為黎民子,奉充後。謐母賈午,充少女也。父韓壽,美姿貌,賈充闢為司空掾。女見壽而悅焉,呼壽夕入。充知女與壽通,遂以女妻壽。 《三國志·魏志》卷二二《陳矯傳》裴注引《世語》略云: 帝憂社稷,問矯:「司馬公(懿)忠正,可謂社稷之臣乎?」矯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 又引《魏氏春秋》曰: 矯本劉氏子,出嗣舅氏,而婚於本族。徐宣每非之,庭議其闕。太祖惜矯才量,欲擁全之,乃下令曰:「喪亂以來,風教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 同書《魏志》卷九《夏侯惇傳》云: 子楙素自封列侯。初,太祖以女妻楙,即清河公主也。 同書同卷《夏侯淵傳》云: 淵妻,太祖內妹。長子衡,尚太祖弟海陽哀侯女。 同書同卷《夏侯尚傳》云: 尚有愛妾嬖倖,寵奪適室;適室,曹氏女也,故文帝遣人絞殺之。 同書同卷《夏侯尚傳附子玄傳》云: 正始初,曹爽輔政。玄,爽之姑子也。 《晉書》卷三五《陳騫傳》略云: 陳騫,臨淮東陽人也。父矯,魏司徒。武帝受禪,以佐命之勛,封高平郡公。與賈充、石苞、裴秀等俱為心膂,而騫智度過之,充等亦自以為不及也。弟稚與其子輿忿爭,遂說騫子女穢行,騫表徙弟,以此獲譏於世。 同書卷三三《石苞傳》略云: 石苞,渤海南皮人也。縣召為吏,給農司馬。會謁者陽翟郭玄信奉使,求人為御,司馬以苞及鄧艾給之。行十餘里,玄信謂二人曰:「子後並當至卿相。」苞曰:「御隸也,何卿相乎?」文帝崩,賈充、荀勖議葬禮未定。苞時奔喪,慟哭曰:「基業如此,而以人臣終乎!」葬禮乃定。每與陳騫諷魏帝以歷數已終,天命有在。及禪位,苞有力焉。 崇穎悟有才氣,而任俠無行檢。在荊州劫遠使商客,致富不貲。復拜衛尉,與潘岳諂事賈謐。財產豐積,室宇宏麗。後房百數,皆曳紈繡,珥金翠。絲竹盡當時之選,庖膳窮水陸之珍。與貴戚王愷、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有司簿閱崇水碓三十餘區,蒼頭八百餘人,他珍寶貨賄田宅稱是。 《三國志·蜀志》卷五《諸葛亮傳》「張飛卒後領司隸校尉」條裴注引《蜀記》所載「郭沖」條「亮五事」其一事略云: 亮刑法峻急,刻剝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懷怨嘆。法正諫曰:「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亮答曰:「劉璋暗弱,自焉以來有累世之恩,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士專權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於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並濟,上下有節,為治之要,於斯而著。」 同書《蜀志》卷一《劉焉傳》略云: 焉少仕州郡,以宗室拜中郎,後以師祝公(司徒祝恬)喪去官。居陽城山,積學教授,舉賢良方正,辟司徒府。 同書《蜀志》卷二《先主傳》略云: 先主少孤,與母販履織席為業。事故九江太守同郡盧植。先主不甚樂讀書,好交結豪俠,年少爭附之。 同書同卷同傳裴注引《諸葛亮集》載《先主遺詔敕後主》略云: 聞丞相為寫申、韓、管子、六韜一通已畢。 《三國志·吳志》卷一《孫堅傳》裴注引《吳書》略云: 堅世仕吳,家於富春,母懷妊堅,夢腸出繞吳昌門,寤而懼之,以告鄰母。鄰母曰,安知非吉徵也。 《抱朴子·外篇》卷三四《吳失》篇略云: 吳之晚世,尤劇之病:賢者不用,滓穢充序,紀綱弛紊,吞舟多漏。貢舉以厚貨者在前,官人以黨強者為右。匪富匪勢,窮年無冀。秉維之佐,牧民之吏,非母后之親,則阿諂之人也。車服則光可以鑒,豐屋則群烏爰止。勢利傾於邦君,儲積富乎公室。僮僕成軍,閉門為市。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雖造賓不沐嘉旨之俟,飢士不蒙升合之救,而金玉滿堂,妓妾溢房,商販千艘,腐谷萬庾,園囿擬上林,館第僭太極,粱肉余於犬馬,積珍陷於帑藏。屢為奔北之辱將,而不失前鋒之顯號;不別菽麥之同異,而忝叨顧問之近任。 《晉書》卷四二《王濬傳》略云: 渾又騰周浚書,雲濬軍得吳寶物。濬又表曰:被壬戌詔書,下安東將軍所上揚州刺史周浚書謂臣諸軍得孫皓寶物。 同書卷四三《王戎傳》云: 性好興利,廣收八方園田水碓,周遍天下。積實聚錢,不知紀極,每自執牙籌,晝夜算計,恆若不足。而又儉嗇,不自奉養。天下人謂之膏肓之疾。女適裴頠,貸錢數萬,久而未還。女後歸寧,戎色不悅,女遽還直,然後乃歡。從子將婚,戎遺其一單衣,婚訖而更責取。家有好李,常出貨之,恐人得種,恆鑽其核。以此獲譏於世。 同書卷四五《和嶠傳》云: 嶠家產豐富,擬於王者,然性至吝,以是獲譏於世,杜預以為嶠有錢癖。 同書卷九四《隱逸傳·魯褒傳》略云: 元康之後,綱紀大壞,褒傷時之貪鄙,乃隱姓名,而著《錢神論》以刺之。其略云:「親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則貧弱,得之則富昌。京邑衣冠,疲勞講肄。厭聞清談,對之睡寐。見我家兄,莫不驚視。洛中朱衣,當途立士,愛我家兄,皆無已已。諺曰:『錢無耳,可使鬼。』凡今之人,惟錢而已。」 同書卷五《孝愍帝紀論》引干寶之言略云: 加以朝寡純德之人,鄉乏不二之老,風俗淫僻,恥尚失所。學者以老莊為宗而黜六經,談者以虛盪為辨而賤名檢。行身者以放濁為通而狹節信,進仕者以苟得為貴而鄙居正,當官者以望空為高而笑勤恪。是以劉頌屢言治道,傅咸每糾邪正,皆謂之俗吏。其倚杖虛曠,依阿無心者,皆名重海內。若夫文王日旰不暇食,仲山甫夙夜匪懈者,蓋共嗤黜以為灰塵矣。由是毀譽亂於善惡之實,情慝奔於貨欲之途。選者為人擇官,官者為身擇利,而執鈞當軸之士,身兼官以十數。大極其尊,小錄其要,而世族貴戚之子弟陵邁超越,不拘資次。悠悠風塵,皆奔競之士。其婦女,莊櫛織紝皆取成於婢僕,未嘗知女工絲枲之業,中饋酒食之事也。先時而婚,任情而動,故皆不恥淫泆之過,不拘妒忌之惡,父兄不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又況責之聞四教於古,修貞順於今,以輔佐君子者哉!禮法刑政於此大壞,如水斯積而決其堤防,如火斯畜而離其薪燎也。國之將亡,本必先顛,其此之謂乎!故觀阮籍之行,而覺禮教崩弛之所由也。察庾純、賈充之爭,而見師尹之多僻;考平吳之功,而知將帥之不讓;思郭欽之謀,而寤戎狄之有釁;覽傅玄、劉毅之言,而得百官之邪;核傅咸之奏、錢神之論,而睹寵賂之彰。民風國勢如此,雖以中庸之才,守文之主治之,辛有必見之於祭祀,季札必得之於聲樂,范燮必為之請死,賈誼必為之痛哭,又況我惠帝以放蕩之德臨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