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現的自我 · 第二章 潛意識的功能
我們的新方法是把夢當作心靈的自然產物,除了認為它是合理的,不對它加以任何其他的假設。這與其他任何一門科學的假設其實沒有什麼不同,也就是假定所研究的對象是值得研究的。不管我們有多麼看不起潛意識,至少它與虱子同一個級別——畢竟昆蟲學家對虱子是真正有興趣。至於有人認為假設潛意識存在太大膽,我必須要強調,很難想像有比這更保守的構想了。它是如此簡單,差不多成同義反覆了:潛意識的內容消失之後,不能重現。我們能對它做的最佳描述是,思想(或者,不論是什麼)已經變成了潛意識,或者被從顯意識里分離出來,因此它甚至不能被記住。或者,對於將要從潛意識突破到顯意識的東西,我們可能碰巧有想法或者預感:「空氣中有什麼東西(令人興奮的事情有可能即將發生)」,「聞到老鼠(感到不妙)」,等等。我們在這種潛藏的、潛在的意識活動影響之下說話,這並非是大膽的假設。
如果有什麼東西從意識消失,它並不是變成空氣或者不復存在,就像一輛汽車拐彎後消失並不是不存在了。它只是從視線中消失,因為我們有可能還會看到這輛車,就像曾經消失的想法會重新浮現。我們發現,對於知覺來說也是如此,以下實驗可以作為證明。假如你持續不斷在臨界可聽與不可聽這個度發出音符,你持續地聽,會留意間歇性地有時聽得到聲音,有時聽不到。這種波動是因為注意力周期性的增減造成的。音符的強度是穩定的,一直沒有變化。只是因為注意力降低使得聲音明顯消失。
因此,潛意識首先是由許多暫時衰微的內容所構成。經驗表明,潛意識持續影響意識活動。一個人走神了,在自己的房間裡走到某處,明顯要拿什麼東西。然後他突然停下來,糊塗了:他已經忘記為何站起來,要拿什麼。他心不在焉地在一堆東西里搜尋,完全不知道要找什麼。突然他發現要找的東西,回過神來了。他表現得就像一個在睡夢中行走的人,忘了自己最初的目標,然而又不自覺地被這個目標所指引。如果你觀察神經症患者的行為,會看到他們是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並且有清晰的目的。但是如果你向他們提問,會驚訝地發現他們實際上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或者腦子裡在想別的事情。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知道卻同時又不知道。成千上萬的觀察結果令專家確信,潛意識表現得就像顯意識,你永遠不能確定思想、語言或者行為是顯意識還是潛意識。有些東西對你自己來說是如此明顯,你會很難想像它對別人來說看不見,然而對你的同伴來說它可能就是不存在的。可是,他們表現像注意到了,正如你自己一樣。
這種行為導致一種醫學上的偏見,認為歇斯底里的病人都是習慣性的說謊者。但是他們會說看似多餘的謊言,是因為他們的精神狀態不穩定,而且他們的意識是分離的,因而容易產生難以預料的意識衰微。這就像他們的皮膚會出現難以預料的、變化的麻木,很難說能否感覺到針刺。如果他們的注意力集中到某個點上,他們全身的皮膚都可能會完全失去知覺。注意力鬆懈下來時,感知即可恢復。並且,如果對這種的病人進行催眠,可以很容易證明他們非常清楚在失去知覺的皮膚上做了什麼。或者說,在意識衰微時的所作所為他們很清楚。他們能記得每一個細節,就如同是完全清醒的一般。我記得一個類似的案例,那是一個完全神志不清的女人來到診所。第二天她恢復清醒,但是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在哪裡,不知道她自己為什麼在這裡,也不知道當天的日期。我給她催眠,她就能給我講她自己的事情,所講的都能證實。她說了自己為何生病,怎麼去診所的,誰接待她的。所有的細節都非常清楚。門廊里有一個時鐘,雖然並不是在非常顯眼的地方,但她能回憶起進入診所的時間,甚至具體到分鐘。她就像在完全正常的狀態下經歷這一切,而非處於深度無意識。
確實,我們可以作為證據的材料大部分來自臨床觀察。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批評者認為潛意識及其表現不會在正常精神狀態下發生,而是屬於精神病理學或精神病症的範疇。然而,就像我早就指出來那樣,精神病症絕對不是純粹因精神疾病產生。實際上它是正常情況,只是在心理學上被誇大,因而與其他正常的精神現象相比更引人注意。其實我們可以在正常人身上觀察到歇斯底里所有的輕度症狀,只是這些表現太輕微,發生的時候通常沒有引起注意。因此,日常生活是實證材料的寶藏。
就像顯意識的內容能消失在潛意識裡一樣,有些念頭也能從潛意識裡冒出來。除了占大部分的記憶之外完全前所未有想法和創新的思想也會顯現出來,這些都是顯意識從來沒有意識過的。它們像從黑暗深處長出的蓮花,構成潛意識很重要的一部分。潛意識的這個特點,對於夢的解析來說特別重要。不論如何我們都要記住,夢的內容不一定是記憶,可能只是還沒有被意識到的新的念頭。
遺忘是一個正常的過程,它是顯意識的某些內容隨著注意力的轉移而失去其活力。當興趣轉移到別的地方,原來的內容就轉移到陰影里,就像探照燈照亮一個新的地方,另一個地方就在黑暗中消失。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顯意識一次只能清楚地辨識幾個形象。而且正如前文提到的,這種清晰度也會波動。「遺忘」可以解釋為潛意識活動內容在視線範圍之外,而且是有違本人意願的。但是被遺忘的內容,並沒有停止存在。雖然不能重現了,但是在潛意識裡存在。它們隨時可能自發地從潛意識裡現起,通常是在多年明顯的完全遺忘之後,或者能夠通過催眠被喚起。
除了正常的遺忘之外,弗洛伊德還描述了很多例子,說明了對於有些不愉快的記憶我們想儘快忘記。正如尼采所說,如果驕傲足夠堅持,記憶會選擇退讓。因此在遺失的記憶里,我們會發現很多是因為討厭或者不和諧而處在潛意識狀態(並且是有意識想去回憶也記不起來)。這些是被抑制的內容。
下意識的感知與正常的遺忘同等。因為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並非不重要,所以值得一提。我們看到、聽到、聞到、嘗到很多東西,然而並沒有注意到它們。這是因為注意力偏移了,或是因為刺激太輕微,不足以在顯意識中留下印象。雖然沒有清醒地意識到,但這些下意識確實對意識有影響。有個很有名的例子,是一位教授在鄉間與學生一起散步,兩人深入嚴肅地談話。突然,他的思緒被突如其來的幼時記憶流打斷。他不明白為什麼,因為他無法發現這與他談話的主題之間有何關聯。他停下來回頭望:不遠處有個農場,是他剛剛經過的。他回想起來,路過農場後不久童年時代的記憶就湧現。「我們回那個農場去吧,」他對學生說,「我的幻想肯定是在那裡開始的。」回到農場,教授聞到鵝的味道。他即刻明白了這就是打斷思路的原因:他小時候在一個有鵝的農場住過,鵝特有的味道給他留下持久的印象,這造成了記憶的重現。他在經過農場的時候聞到這個味道,潛意識覺知於是喚起了遺忘已久的記憶。
這個例子向我們證明了下意識覺知釋放出孩提時的記憶,其活力強度足以打斷談話。這種覺知是下意識的,因為注意力在其他地方,並且刺激的強度不足以轉移注意力而到達意識。這種現象在現實生活中頻繁出現,但是大多數時候人們沒有注意。
相對少見但更加驚人的同類現象是潛在記憶,或「潛隱記憶」。這種現象的發生是突然的,多數情況下表現為創造性的文思泉湧,一個字、一句話、一個意象、一個比喻或者一個完整的故事出現,奇怪或有某種顯著特徵。如果你問作者他的片斷是從哪裡來的,他不知道,很顯然他甚至沒有發現這個片段有什麼特別。我要舉的是例子是尼采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作者描述查拉圖斯特拉「墮入地獄」的某些細節的特點,恰好與某艘船1686年的航行紀錄逐字對應。
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1883)
查拉圖斯特拉逗留在幸福島的時候,正好有一艘船停泊在山上冒煙的島邊,船員上岸獵兔。但是就在正午船長和船員們準備集合的時候,他們突然看到一個人在空中向他們走來,一個聲音清楚地說:「是時候了!就是現在這個時候了!」但是當這個人向他們靠近之時,像影子一般快速飛向火山,他們極為驚訝地認出這是查拉圖斯特拉……「看,」老舵手說,「查拉圖斯特拉墮入地獄了!」Justinus Kerner, Bltter aus Prevorst (1831-1839)
四位船長和一位商人貝爾先生,一起上岸到斯特隆布利火山島上獵兔。三點他們召集人回船,正在這時他們極為驚訝地看到空中有兩個人向他們飛過來。一個穿黑色衣服,另一個灰色。這兩個人飛過的時候跟他們靠得很近,飛得十分快,令他們感到驚訝的是,飛進了可怖的斯特隆布利火山口。
當我讀到尼采的這個故事時,發現它的風格很奇特,與尼采一貫的語言風格不一樣。我也覺得這些奇怪的意象不同尋常:一艘船停泊在虛構的島上、船長和船員獵兔、發現故人墮入地獄。其與Kerner的相似不會僅是巧合。Kerner的文集大概從1835年開始,可能是關於這個海員的故事僅有的現存來源。至少我可以肯定的是,尼采從什麼地方收集了這個故事。他重新講述了這個故事,在幾個地方進行比較大的變動,那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創作。因為我是在1902年發現這個情況的,我還有機會寫信給作者的妹妹伊麗莎白·福厄斯特·尼采。她回憶起來,她和哥哥尼採在他十一歲的時候讀的Bltter aus Prevorst,雖然她已經記不起這個故事本身。我之所以記得這件事,是因為四年前我有機會在一個私人圖書館看到Kerner文集;我閱讀了Bltter全書,因為我對那個時代醫生的著作感興趣,認為他們是醫學心理學的先行者。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應該是很自然就忘記了這個關於船的故事,因為我一點也不感興趣。但是在讀尼采的時候,我突然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隨之是一種隱約的古舊的感覺,然後Kerner的書的圖片慢慢透進了我的意識。
勃諾瓦的小說《大西洋島》與萊特·哈葛德的《她》驚人地相似。在被指抄襲時,勃諾瓦不得不回應說,他從來沒有讀過萊特·哈葛德的書,並且完全不知道有這本書存在。這是潛在記憶的一個例子,如果它不是作為集體表征的表現。列維布-留爾用集體表征來對原始社會的某些基本概念進行說明。我在後文會提到這點。
前文對潛意識進行解釋,是為了讓讀者對下意識內容有個比較直接的了解。下意識內容是夢的象徵自發產生的基礎。顯然,這些內容之所以處於潛意識狀態,必定是因為某些顯意識內容失去活力。也就是說,失去對它們的關注,或者其自身的情感色調,以為新的意識活動提供空間。否則,如果它們還有活力,處於臨界值之上,你就擺脫不了它們。意識就像一種投影儀,把(注意力或興趣)的光投射到新的直覺之上——會馬上現起——也投射在休眠狀態的過往覺知痕跡之上。作為一種意識行為,這個過程可以理解為一種有目的性的、自願的行為。但是,強烈的外在或內在刺激,常常會迫使意識進行這種光的投射。
這種觀察不是多餘的,因為很多人高估了意志的作用,輕視了他們意志之外的心理活動。為了對心理有更好的理解,仔細區分意識和無意識活動是很重要的。前者來源於自我—人格,而後者的來源不一定完全是自我,也就是說是自我的潛意識部分、自我的「另一面」。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後者是另一個主體。這個主體的存在,絕對不是一種病狀,而是一種可以隨時隨地觀察到的正常現象。
有一次我與一位同事討論一名醫生,這名醫生做了我認為「絕對白痴」的事情。這名醫生是我同事的朋友,而且他們信奉同一種狂熱的信條。他們都是絕對的禁酒主義者。他衝動地回應我對他朋友的批評:「他當然是蠢蛋」——他馬上打住——「我的意思是說,他是一個十分聰明的人」。我溫和地提醒他,他最先說的是蠢蛋。對此他憤怒地否認這麼說過他的朋友,並且不會對像我這樣無信仰的人說。此人是別人評價很高的科學家,但是他的右手不知道左手在做什麼。這種人不適合心理學,而且其實也不喜歡心理學。但我們通常就是這樣對待「另一面」的聲音:「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從沒這樣說過。」正如尼采說過的,最後還是記憶屈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