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五年 · 附錄二

黃仁宇 《萬曆十五年》
《萬曆十五年》和我的大歷史觀 黃仁宇 《萬曆十五年》英文版書名為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 ,法文版為1587 :Le Déclin de La Dynastie des Ming 。此外,尚有德文版、日文版及中文繁體字版,均籌備已久,都可望於今年夏秋間成書。 此書初稿完成於1976年夏季,仍在「四人幫」執政時代,當然不能盼望在中國出版。即使是英文版,也經過無數挫折。美國出版界,對商業性和學術性的分野極為嚴格。商業性的出版,以電視及廣告作開路先鋒,以短期大量行銷、迅速結束為原則,否則書籍堆積於庫房,妨礙資金的流通,遲滯今後業務。學術界的出版,由各大學的出版社負責,對經濟方面的顧慮比較達觀,可是又要顧慮學校的信譽與地位。況且美國之研究漢學,也有他們獨到的地方。一般風格,注重分析,不注重綜合。各大學執教的,都是專家,因為他們分工詳盡,所以培養了無數青年學者,都戴上了顯微鏡的目光,對望遠鏡的觀點,倒很少人注意;而且對學術的名目及型式,非常尊重。《萬曆十五年》在各方面講,都在兩者之間。所以商業性質的書局說,你的文章提及宮廷生活、妃嬪間恩怨,雖有一定興趣,但是又因海瑞,牽涉明朝財政;因為李贄,提到中國思想,應屬學術著作。大學出版社則認為這書既不像斷代史,也不像專題論文,又缺乏分析與解剖,實在是不倫不類,也不願承印。所以茲後於1979年耶魯大學出版社毅然排除成見答應出版,北京中華書局在四人幫雖倒而國內情況仍在青黃不接的期間接受中文版,都要有相當的識見與度量,值得作者欽仰。 現在《萬曆十五年》既有這樣多的版本,英文本又在美國若干大學採用為教科書,已出三版,並且經過當代文壇巨子歐蒲台(John Updike)在著名雜誌上作文推薦。中文本初版近三萬冊,也已售罄,並且準備再版,而且出精裝本。這都是使作者感奮的事。 但是這本書仍只代表作者一部分意見,不是全部歷史的觀點。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提及:此書「說明十六世紀中國社會的傳統的歷史背景,也就是尚未與世界潮流衝突的側面形態。有了這樣一個歷史的大失敗,就可以保證衝突既開,恢復故態決無可能,因之而給中國留了一個翻天覆地、徹底創造歷史的機緣」。很顯然,《萬曆十五年》雖有這樣積極的表示,書中所寫仍以暴露中國傳統的弱點為主。即歐蒲台的書評,也覺得指斥中國不好的地方,應和指斥西方和美國不好的地方相提並論。而且中文版的讀者,還看不到的則是英法文版有富路特(Dr.L.Carrington Goodrich)先生作序。此公現年九十歲,其父母在中國傳教,葬在通州。他自己曾在中國青年會工作,注重提倡兒童體育,又在第一次大戰時,領導中國在法的勞工。後來又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任教多年。去年尚與其夫人打網球。其胸襟開闊,當代少有。他常常提醒我們,不要認為目前的偃蹇,忽視中國偉大的地方。《萬曆十五年》英文本富序有下面一段: Historians may re-examine the mistakes of the past in the hope of providing warnings for the future,but at the same time caution their readers to preserve what is of value.Presumably,for China the experiences of both East and West must be drawn upon.It is essential that the historian lay everything on the table. 法文則稱: Les historiens peuvent soumettre les erreurs du passé à un nouvel examen dans l'espoir d'y trouver des avertissements pour l'avenir,mais ils peuvent en même temps recommander à leurs lecteurs de conserver ce qui a de la valeur.La Chine a sans doute beaucoup à tirer des expériences de l'Orient comme de l'Occident. Il est essentiel que l'historien ne cache rien de ce qu'il sait. 譯為中文則為:歷史學家檢討過去的錯誤,以作將來的警戒。但同時也要忠告讀者,保全有價值的事物。據此猜想,今後中國極需採取東西兩方的經驗。因之作歷史的人,務必將所有資料,全盤托出。 序內又說明:「檢察中國的官僚制度,不是否認中國全部文化。」可見作者、序者、書評都表示談論有不盡的地方,應留作日後交代。可是一本書,到底也有它的範圍。況且《萬曆十五年》的初步立意,至今十年,世界局勢已有相當變化。也就是我們在寫作歷史及欣賞歷史的時候,身處其境的歷史事物,也有了更動。十年以前尚不能全盤托出的資料,而今則能。有了這種機緣,作者才能不顧忌諱,更不拘形式地與編者及讀者作漫談。 * * * 《萬曆十五年》中文本作者姓名前,有一[美]字,表示我現在為美國公民。這在表彰事實之餘,也很符合目前需要。因我之所謂「大歷史」(macro-history)觀,必須有國際性。我很希望以四海為家的精神,增進東方與西方的了解,化除成見。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即使在海外,也仍是一個容易惹起是非的題目。 中國以道德代替法律,我已經批評得很透徹。但是現下仍有很多的西方人士,以為西方的法律,即是道德的根源。這種誤解,也待指摘。比如西方所謂「自由」及「民主」,都是抽象的觀念,務必透過每一個國家的地理及歷史上的因素,才行得通。英國之民主,即不可能與日本之民主相同,而法國的自由也和美國的自由有差別。現在我雖作這種論調,仍是個人見解,不足代表美國時下的趨向。以這種見解看中國,更要胸襟開闊才能容納。所以我一方面堅信美國立國精神有偉大的正義感,只待將兩者之間的差別解釋明白,很多誤會即會冰釋;另一方面在中國發表文章,尤其要強調道德非萬能。大歷史的觀點,亦即是從「技術上的角度看歷史」(technical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至於將道德放在什麼地方,這也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容我漸次論及。 * * * 首先要解釋明白的則是大歷史觀不是單獨在書本上可以看到的,尤其不僅是個人的聰明才智可以領悟獲得的。我的經驗,是幾十年遍游各地,聽到不同的解說,再因為生活的折磨和煎逼,才體現出來的。我小時候讀書,很受太史公司馬遷的影響,滿頭腦充滿著傳奇性的希望和想法。抗戰第二年,即輟學從軍。所從的乃是國民黨辦的成都軍校,畢業後在駐雲南邊境的國軍十四師當過排長。後來也去過駐印軍,在鄭洞國將軍麾下當過參謀,曾隨此公由緬甸前線去上海而入東北。也目擊杜聿明將軍指揮作戰的情形。我自己沒有捲入內戰,實系僥倖,乃因在東北三個月即被送來美國入陸軍參謀大學。以後在東京駐日代表團,隨朱世明將軍解職而退伍。可是在抗戰初期國共合作時代又認識了當日很多左傾名流,如作國歌的田漢先生壽昌,在我則為田伯伯。他曾告訴我年輕無數吃苦奮鬥的經過。他的長子田海男,在我則為海男弟,也同我去成都,也同在十四師服務,也同去過日軍占領的越北作過斥候,也同在駐印軍工作。我也和他有過一度的競爭,所爭的不是黨派問題,也不是名位,而是到步兵前線作觀察員的機會。事載1944年6月12日重慶《大公報》。也真料不到,他抗戰一結束,即自動加入人民解放軍,對裝甲兵及炮兵的訓練作過實質上的貢獻,又去過朝鮮前線。而當日同我們一同起居辦報的廖沫沙兄,則為日後三家村碩果僅存的元老。在武漢時代范長江兄則是無黨無派,任《大公報》記者。他原名希天,北伐時從軍,部隊被打散。他曾親自告訴我,一時貧病交迫,跳水自殺,被救後改名長江。曾幾何時,他又做了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的負責人,以後在文革期間,在確山身故。這些事情,今日回顧有如夢寐。 因為我有了這些經驗,開始立場就複雜,乃不能對一般人所作的近代史的觀點雷同。況且二次來美後,囊空如洗,在餐店洗碗碟,在堆棧做小工。整日勞動後退居斗室,無人對談,耳內嗡嗡有聲。深感風捲雲消後,我自己已入中年,自此學歷史已有探詢人生意義的趨向。這還不過是初步。以後更結識了諸多的名流,遍閱諸家著作,泛遊各地。受過被裁失業、與家人一起感受經濟危機和被人歧視的景況,才越來越把眼光放大,才知道個人能力有限,生命的真意義,要在歷史上獲得,而歷史的規律性,有時在短時間尚不能看清,而須要在長時間內大開眼界,才看得出來。 * * * 中國的革命,好像一個長隧道,須要一百零一年才可以通過。我們的生命縱長也難過九十九歲。以短衡長,只是我們個人對歷史的反應,不足為大歷史。將歷史的基點推後三五百年才能攝入大歷史的輪廓。《萬曆十五年》已經初步採取這種作法。所以敘事不妨細緻,但是結論卻要看遠不顧近,例如鄭貴妃是否掩袖工讒,她到底是否國家妖孽,和今人的關係至微。明代人之所以要在這些地方做文章,可見他們道德的觀念過於窄狹,技術無法開展。我的書也已給歐美學生作教本,那些教師,當然不會在考試時要求學生在試卷上說明明代衰亡乃因泰昌皇帝朱常洛並非鄭妃所生,而系恭妃王氏所出。他們從大歷史的眼光觀察,應該在讀我書時看出中國傳統社會晚期的結構,有如今日美國的「潛水艇夾肉麵包」(submarine sandwich),上面是一塊長麵包,大而無當,此乃文官集團;下面也是一塊長麵包,也沒有有效的組織,此乃成千上萬的農民。其中三個基本的組織原則,此即尊卑男女老幼,沒有一個涉及經濟及法治和人權,也沒有一個可以改造利用。萬曆十五年公元為1587年,去鴉片戰爭尚有二百五十三年,但是中央集權,技術不能展開,財政無法核實,軍備只能以效能最低的因素作標準,則前後相同。如我們今日讀英人魏黎(Arthur Waley)所作《中國人眼裡的鴉片戰爭》(The Opium War Through the Chinese Eye ),可見1840年,其情形仍與1587年相去無幾。而我自己所作的《1619年的遼東戰役》也有小歷史的情節。例如劉,中國方面的資料說他戰死;滿洲檔案說他被俘後處死;朝鮮方面的資料則說他點燃火藥自爆身死。文載聯邦德國《遠東雜誌》(Oriens Extremus )。從大歷史的觀點看,則方從哲、楊鎬當年喪師折將,有其背後政治、經濟、社會多方的原因,和1894——1895年的中日戰爭情形極相似。是以痛責琦善、耆英及道光帝,於事無補,即咒罵光緒帝、李鴻章、丁汝昌也只能與咒罵鄭貴妃和福王常洵相同,都仍不出長隧道內的觀感。 從大歷史的觀點看來,即這潛水艇夾肉麵包的結構,也有其根源。由明朝可以向後倒推到其他各朝。主要原因還是受亞洲大陸天候地理關係的影響。在這方面,我曾和英國的漢學家李約瑟博士(Dr.Joseph Needham)作文闡述。現在我仍在做個別方面的研究工作。其主要重點,則系歷史上有長期性的重要發展,牽涉很多事物的時候,很難是少數人的賢愚得失所能概括;必有其背面、側面,即我們自己還沒有看清楚的因素,此是後話。現在即從明朝末年,貫穿有清二百六十八年到民國初年,也可以從潛水艇夾肉麵包的基點看到: * 中國傳統社會無法局部改造。過去政府與民間的聯繫著重於尊卑男女長幼,純靠科舉制度作主。1905年停止科舉之後,上層機構(superstructure)與下層機構(infrastructure)更為脫節,滿清之覆亡,更無可避免。 * 民國肇造後,軍閥割據,也是當然趨勢。新的力量還沒有產生,過渡期間,只能由私人軍事勢力撐持。這私人軍事勢力,限於交通通信等條件的束縛,也只能在一兩個省區裡有效。省區外的競爭,更釀成混戰局面。 * 國民黨專政期間,創造了一個高層機構,總算結束了軍閥混戰,但是全靠城市經濟維持。 * 共產黨的土地革命,在農村中創造了一個新的低層機構。現在中國當前的任務,則是在高層機構和低層機構間敷設有制度性的聯繫(institutional links),才能從上至下,能夠以經濟及法治的方法管理,脫離官僚政治的壟斷。 這不是說整個一個世紀所有的人物毫無賢愚得失,只是他們的賢愚得失不足以更改上述歷史發展的程序。大歷史的著眼注重群眾運動對社會上的長期貢獻。要不是有這些積極的因素,中國1980年間也仍會和1910年間一樣,不可能生存至今。我這樣解釋歷史,超過黨派的分別,也超過國際的界限,即對重洋遠隔的師長同學,以及在內戰期間喪生的亡友靈前,才都講得過去。 * * * 我們小時候讀歷史,常有中國不如別人之感,何以日本明治維新,幾十年內就凡事做得頭頭是道,而中國似乎越做越糟。現在才看得明白,中國文化是亞洲大陸地理的產物,歐美和日本的物質文明,有他們海洋性國家的經驗;況且每個國家發展,也有他們先後程序,而其中最大的差別,則是現代先進的國家以商業的法律作高層機構及低層機構的聯繫,落後的國家以舊式農村的習慣及結構作為行政的基礎。 我們今日一提到這問題,首先還沒有把問題掌握清楚,就先要被質問,作者是否站在資本主義的立場。可是最近根據法國歷史學家鮑德爾(Fernand Braudel)考證,「資本主義」(capitalism)這一名詞還是十九世紀後期的產物,而僅在二十世紀內廣泛使用。馬克思雖稱「資本家」(capitalists)及「資本家的時代」(capitalist era),並未引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今日我們公認為最先的資本主義思想家,實為史密斯(Adam Smith)。他自己也不知道資本主義為何物,他著的《原富》,在民國初年即在中國行銷。而他在十八世紀著書時僅稱商業的管制辦法優勝於農業的管制辦法。在研究大歷史的立場,這種分析方法最能表現每個國家先後發展的程序,也才不會用抽象的道德觀念,抹殺了實際上技術的作用及成效。今日中國主張實事求是,我覺得更應當收集未曾被濫用的資料,將歷史的基點推後好幾個世紀,以原始的眼光重新檢討很多國家由落後到先進的程序。 這樣看來,以「資本主義」形態在歐洲作先鋒者,實為義大利的自由城市,其中翹楚則為威尼斯,這城市在大陸所占有的農業地區經濟力量有限,而市內鹼水也不便製造,在教皇及神聖羅馬帝國(其本身不在義大利而在德奧)爭權、兩不相讓之間,取得獨立地位。其最大的方便則是地方小,內部組織簡單。十三世紀之後,其全部國家有如一個大都市,也如一個大公司,所有民法即全部為商法,所以也不顧天主教的教義,建設海軍,竭力經商,為歐洲最先進的國家。 繼威尼斯而興起,則為荷蘭,荷蘭正式國名為「內德蘭王國」(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歷史上也稱The Dutch Republic,或United Netherlands。荷蘭(Holland)不過為聯邦內七個省之一省(今則十一省)。但是這個國家十七世紀初獨立時,荷蘭人口占全國三分之二,又供應聯邦經費四分之三。內德蘭因抵抗西班牙政府及參加宗教革命才聯合全體荷民成為獨立國家。過去無統一國家及社會的經驗,經濟發展尤參差不齊。顯然荷蘭雖工商業先進,內德蘭境內也有很多省份保持中世紀形態,為落後的農村機構,不能以同一的法律在全境施行,於是乃行聯邦制,大事由聯邦決定,其他各省自理,開現代國家雙層政治的先河。初時荷蘭還堅持它有獨立外交的主權,聯邦的海軍也是由五個海軍單位拼成。雖然全國皈依新教的卡爾文派(Calvinists),初獨立時很多教徒對這派教義所謂「定命論」(Predestination)者作特殊的解釋,以便支持他們各別的政治活動。但內德蘭國終因對外經濟的激烈競爭及本身高度經濟的發展下,使其內部矛盾逐漸解除而成為世界富強國家之一。 在荷蘭之後,商業資本高速發展的則為英國。英吉利及蘇格蘭稱「聯合王國」,大於荷蘭五倍至六倍之間。我們今日看來面積小,在十八世紀之前的歐洲則為大國,也有堅強的農業基礎。這國家商業組織沒有展開之前,常為各先進國家掣肘。如銀行業,即為義大利人壟斷,以後保險業也為荷蘭人操縱。義大利人在倫敦的市街稱為侖巴德街(Lombard Street),他們也享有領事裁判權。英國輸出以羊毛為主。義大利人即先墊款於畜牧的農村,將羊毛預先收買,又掌握其海外市場。 英國的整個十七世紀可稱多難之秋。起先英皇與議會衝突,財政稅收成為爭執的焦點,又有宗教問題的擾攘,司法權也成問題,對外關係又發生疑忌,也有內戰、弒君、革新為民國、政治獨裁制、復辟、行第二次革命的大變化,又產生了暗殺、排斥異教徒、發傳單及英皇受外國津貼的情節,而其人口又不過四百萬至六百萬,其與本世紀初中國之不能治理,情形也大同小異。當然這段歷史可以產生很多不同的解釋。不僅不同的歷史家著書爭執,有時同一的作者所著書也前後解釋不同。 我極想向中國讀者提及的,則是對中國的大歷史而言,英國1689年的經驗,深足借鏡。這年代之前,英國為一個「不能在數目上管理的國家」(mathematically unmanageable),法律即有不同的見解,法庭也有三四種不同的種類。所謂普通法(common law)者,乃中世紀遺物,絕對地尊重成例,凡以前沒有做的事都不能做;對地產注重使用權,對所有權倒弄不清楚;缺乏適當的辭章,足以解釋動產的繼承權;不動產的押當,也不符合社會需現款的情況,也沒有將地租按時價調整的辦法;農作物只能推銷於本地,限於歷史上有基礎的市場。其他如組織公司、宣告破產等全未提及。簡言之,這種法律以舊時代的習慣作倚襯,無意改革。一到十七世紀初期,大批白銀由西半球輸入,物價陡漲,英國內地也受國際貿易及國際戰爭的影響,整個社會動搖。地主則不能保持自己的產業,商人則不願付額外之稅,皇室則因軍備增加而無法籌餉,一般貧民及小市民也為生活所逼,有時感情衝動。宗教上教義中抽象之處更給他們火上加油。其所謂君權、民權的爭執,兩方都有理由,其困難之處則是問題的範圍已經超過成例。 1689年不流血的革命之後,即無此徵象。以前的問題掀動了半個世紀,到此漸漸銷聲斂跡。宗教之派別的衝突也好像被遺忘了。其中最大關鍵,則是兵戈擾攘之後,農村組織已有變化。英國十七世紀,當然談不上平均地權,所改革的是內部規律化。以前地主不知道自己產業在何處、種田的人不知道自己是賃戶還是半個業主的糊塗情形也慢慢地被肅清。以前地界不明的情形至此漸漸規律化。而普通法的法庭能接受公平法(equity)也是一種進步的徵象。公平法本身非法律,而不過是一種法律觀念,等於習俗所說「照天理良心辦事」。在英國初行時,只限於英皇所控制的若干法庭,有額外開恩之意。十七世紀中葉後,普通法的法庭出於時勢的需要,對這種觀念讓步一二,也是逼於事實。結果是積少成多,妥協的辦法也認為是成例。1689年革命後,普通法的法庭,更受首席法官的指示。以後與商人有關的案子,照商業習慣辦理。這樣一來,英國的內地及濱海、農村與工商業中心距離縮短,資金對流,實物經濟變為金融經濟,可以交換的條件(interchangeability)增多,分工較前繁複,所以整個國家可以以數目字管理。同時英國傳統上又有司法獨立及議會政治的沿革。這樣一來,其高層機構及低層之間可以以最靈活的商業原則作聯繫。一時控制經濟力量之雄厚及其效率之高大,世無其匹。大英帝國因之稱霸世界到好幾個世紀。 所以,商業資本作國家組織的基礎,都是由小而大,從沒有農業根底的國家逐漸傳播到小有農業基礎的國家,而更波及農業基礎甚高的國家。由易至難都有歷史上一定的法則。這程序今日不容易看清,因為美國及日本已經發生過兩個例外的情形。 美國獨立時,已距英國的1689年革命八十七年。所以一開始,法律上就沒有農業社會和工商業社會的隔閡,又能夠以新社會的組織在一個空曠地區上展開,其人口也隨著領域擴大而增加。遲至1862年,國會通過「自耕農屋地法案」(homestead act),還能夠讓普通公民以最廉價購買耕地一百六十英畝,等於明賣暗送。這種情形實為特殊,但是還是因為南北社會組織不同,發生內戰,經過四年之久。此外又因為銀行、貨幣,聯邦內之商業、工會組織,防制獨霸市場(anti-trust)籌謀勞工福利及退休金等情事,發生很多爭執。美國的好處是這些問題在國富繼續增進的情形下容易用數目字的方式解決。這樣一來,美國政治社會經濟都有它的特色,不能以「資本主義」四個字輕率代表,更不能用它表彰的民主與自由當作是資本主義之所賜予。前面輕輕提及每一個國家所標榜的道德觀念,都要透過它的歷史地理才行得通,這在美國的情形為尤然。 傳統日本好像很受中國儒家學說及佛教的影響,但是因為它國家地處重洋,對外安全,無須中央集權,與中國的結構相差至大。它在德川幕府的末期,國內組織已經商業化。例如各大名都有替他們在城市裡販賣農作物的「藏元」,所謂「回船」也等於定期航線,也有他們互相保險的辦法。商會的組織則稱「諸仲間」,批發商則稱「問屋」。明治維新只要給它加一個新的高層機構,則所有商業管制的辦法都行得通。所以表面上好像是短期突進,其實則是長時間的演變,最後出頭露面而已。況且明治維新專注重工商業的發達,將農民的生活置諸腦後,一般學者都認為這是第二次大戰以前日本政局受「軍閥」及「財閥」互相壟斷的主因。這農村問題還要等到戰後,在麥克阿瑟的政令下解決。所以也不是沒有付出嚴重的代價。 * * * 從以上情形觀察,以中國歷史一百年或兩百年的立場作基點,不能和世界歷史銜合。如果要堅持短期歷史的觀點,則不僅威斯俾及(Respighi)的音樂不能聽,即孔子的仁民愛物也是反動。假使我們把中西歷史都推後三五百年,才可以看到,因為世界工商業技術的進步,所有國家都要從以前閉關自守的形勢,將社會生活方法作徹底的改造,以期適應新的世界金融經濟,中外無可避免。西方的民主與自由,以「市民特權」(municipal franchise)為基點,和日本的大名政權,授權於藏元的情形類似,所以改造比較容易。中國立國向來以貧農及小自耕農的經濟立場作基礎,農村內部複雜的情形不可爬梳。所以要經過很多流血慘劇,才能造成可以在數目字上管理的形勢。據我揣測,只能用這樣的解釋,才能漸漸促使當日曾受內戰影響、今日處於台灣海峽兩岸的兩方同胞客觀地接受。 今日中國所稱「一國兩制」,驟看起來好像是一種宣傳工具,但是荷蘭初成的聯邦制也實際上是「一國兩制」的表現。英國以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思想作司法的基礎,利用司法制度不聲不響地使社會融合,也是漸漸由「一國兩制」造成一國一制。但是「一國兩制」不是沒有危險的,美國開國時以保障人權為前提,卻又因為聯邦制在南方姑息奴隸制度,終發生內戰。日本在十九世紀儘量學西歐,對農民生活則不顧及,也可以算作一國兩制,而引起滔天戰禍的悲劇。一國兩制的精神需要彼此將眼光看遠,在長久的歷史,找到合作的邏輯,而且今後也只有使兩方更為接近,不致越來越遠。 在技術方面講,這一國兩制的實行在今日中國必有很多困難,但是不是不可能的。六七十年前孫中山先生著三民主義就提到一方面既要限制私人資本,一方面又要扶植私人資本,驟看起來,也是自相矛盾,孫先生也被批評為不著實際,今日看來,實在是世界一般趨勢。況且美國雖稱資本主義國家,也並沒有放棄限制私人資本的立場。而最令我們存信心的,則是世界上任何國家以任何「主義」解決問題都不可能是依樣畫葫蘆,都是要處在絕境與「柳暗花明」之中突過難關,創造出一種新環境。英國實行民主,還保存一千年來一脈相承的皇室,日本的美濃部博士在第二次大戰前作「天皇機關說」,大有離經叛道的意思,今日其學說即已為事實印證。中國過去在漢朝以儒家籠括法家、道家及陰陽家的思想,在隋唐時代又籠括了佛家的思想,都是在矛盾中得到統一。可見時勢需要,即不可能亦成為可能。 * * * 這樣解釋歷史,和很多人所說的「歷史主義」(historicism)相近。粗看起來好像應該發生的事情都會發生,不應該發生的事情不能發生,倫理道德沒有真實的意義,再強調說優勝劣敗,「力量即是正義」(Might is right),但是這種社會天演論(social Darwinism),乃前世紀遺物,也不是我讀書的經驗。 《萬曆十五年》指出道德非萬能,不能代替技術,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從沒有說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說道德的觀點應當遠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術解決的問題,不要先就扯上了一個道德問題。道德是一切意義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便妥協,如果道德上的爭執持久不能解決,雙方的距離越來越遠,則遲早必導致戰爭。今日全世界處於原子武器的威脅下,我們講學不得不特別謹慎。 在這種情形下看來,一國兩制不僅是上天給中國人的一種難題,也是給中國的一種測驗。道德雖高於法律及技術,但是要提出作爭論的根據時,則要在法律及技術之後提出,不能經常提出,也不能在細微末節內提出。我寫《萬曆十五年》的時候和富路特先生作序的時候,還沒有聽到一國兩制的說法,所以富先生還只說「極需要採取東西兩方的經驗」。而今日中國立即準備在十多年後收回香港,勢必為大陸文化及海洋文化中的居間人。我在書中自序里說及「給中國留了一個翻天覆地徹底創造歷史的機緣」,至此已經更現實化,其期待也更迫切。 我離開中國已經三十六年,於1974年入美國籍,在個人講,能在有生之日看到中國能在國際場合中發揚傳統的「繼絕世,舉廢國,柔遠人,來百工」的精神,並且我自己能夠在文字之間,稍盡綿力,增進各方的了解,也是以前沒有料到的好事。寫《萬曆十五年》的目的,當然不是以讓中國「丟醜」為目的,反對狹義的道德觀念也是對中外一體而言,因為我自己生活的經驗覺得中外兩方不是沒有正義感,但是正義感放在局部的場合下使用,可能與初心相違。人世間很多殘酷的事都用道德的名義去施行,也是中外古今一律。這篇文章以發揚積極性的精神為主,也用不著再一一舉例駁正。 * * * 我這幾十年在海外得到的一個重要經驗,則是西方文化有一個重要長處,即是在猶太教及基督教傳統裡面承認人類有經常做錯事的根源,其稱為original sin,也不能說它就是「性惡論」,和儒家的「性善說」相反。孔子說:「觀過,斯知仁矣。」孟子說:「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也都是不待外間逼迫,自己承認過失。有這種認錯的精神,也就表示人類有向善的趨向。這中外共通之點,我覺得今日很可以做廣義道德觀念的基礎,也可以做世界歷史的中心思想。狹義的道德觀念基於狹義的宇宙觀,就是武斷地說出世界的根源如是,它的結局也必如是。這往往明為真理,實際帶有自私的見解,並且預先擺下了一個蠻不認錯的想法,極容易走極端,可以以希特勒的人種學說窺見之。 我現在所說大歷史的觀點,一方面從小歷史方面積結而來,一方面也受了德國思想家康德(Immanuel Kant)的影響,已經在1982年於上海出版的李約瑟博士八十壽辰論文集稍稍提及。如果用圖解,則下面圖中實線部分代表我們可以以經驗證實的知識,即我自己所稱大歷史,雖包括中國商周到人民共和國已三千多年,在人類歷史上講,仍不過長弧線上的一個小段落。我們所認為的真理,也是在這小範圍切身直覺而成。我們也還不能夠知道宇宙結構的真原因和真目的,也很難預知今後的真結局與真趨勢。用虛線表示這弧線的過去和未來,也僅僅是憑實線作根據,揣測而成。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一樣,都只能假定自然法規(natural law)會要逐漸展開。下一代的人證實我們的發現,也可能檢討我們的錯誤,也就等於我們看到前一代的錯誤一樣。 圖上向外的箭頭表示我們的道德觀念,都有突出環境、創造新環境的徵象。可是我們又無法脫離站住腳跟的基點。況且我們自己也有繼續做錯事的根性。這根性以向內的箭頭表示之。所以我們所走的路線也只能在內外之間,亦即希望與現實之中的弧形路線,半出於我們的志願,半由於其他條件推演而成。只是因為今日科技發展之故,旅行於弧線形的速率越來越快。我們只好把向外的箭頭畫長。這也是本文的宗旨,所以不憚再三解說,要把道德的範疇放得遠大,歷史觀點代表人生哲學,不能受短時間的政策所掩蔽,尤其不能閉戶造車,不顧外間情勢的單獨決定。 這一篇已經寫得很長,我感謝編者及讀者的耐性,知道我所謂大歷史包涵一種大而化之的精神,作者無意自高自大,或是大而無當,或是尾大不掉。這文章今日能在中國發表,即是中國革命業已成功,全國已經能在數目字上管理。如果中國歷史過去全靠自辟門徑,今後則可以像太空的人造衛星一樣,和其他人造衛星在空間聯繫,雖有所謂資本主義及社會主義的差別,也無妨大局。 我個人方面,不但希望中國與西方各國家有這樣的聯繫,也仍希望把中國歷史開誠布公地寫好,可以促進與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了解。據中猜想,今日很多國家外間稱之為獨裁或極權,其實其內部都還有很多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的原因。歷史學家雖不能解決他們的問題,從側面分析,至少可以逐漸窺測這些問題的真貌。我因為有了這些宏願,才膽敢自稱為大歷史觀。「登高自卑」,《萬曆十五年》英文版書名中譯則為《無關緊要的一五八七年》,也可以說是實行愚志的第一步。 1619年的遼東戰役 黃仁宇 公元1619年,即萬曆四十七年,薩爾滸等處的戰役,結束了明帝國在遼東的軍事優勢。滿民族因之抬頭,其後成為明王朝之勁敵。這一戰役,就其激烈程度,以及其決定性的作用而言,應該在中國軍事史上占有顯著地位。可是一直到今天,關於它的記載,既分散擱置,內容也互相矛盾。這篇文章著眼於將這些文獻加以整理分析,使讀者對它有清楚的認識。 這一戰役的起因是很明顯的:1618年建州民族的領袖努爾哈赤,亦即明人所稱「虜酋」,攻陷撫順城,並且屠殺明軍。朝廷派張承蔭去討伐,又戰敗被殺。努爾哈赤至此要求補償其「七大恨」,要求明廷在邊界地區讓步,而且以金銀緞匹納款。明廷拒絕接受,努爾哈赤遂繼續攻掠遼東碉堡,於是戰事開始。楊鎬以兵部侍郎兼僉都御史經略遼東軍務,時在1618年夏季。好幾個高級明軍將領,也被派往遼東。兵員馬匹武器,則由各邊鎮以及腹里各省份(遠至浙江、四川)抽調,抽調不足,又繼之以招募。朝鮮以及滿民族之葉赫部,也出兵相助「剿伐」。軍費則出自田賦之加派;除貴州省外,全國派及。其收入並其他各項派款共達白銀三百萬兩 [1] 。1619年公曆3月,各項準備停當,戰役開始揭幕。 關於楊鎬麾下的兵員數目,傳說不一。有些文件以及滿洲資料稱為二十萬,即遼東原有兵九萬,各地增援兵十一萬。但實際上遼東邊鎮多年來兵員都不足九萬 [2] 。經1618年戰事兵力又減,加之現今邊鎮又有其他地區防守的責任,所能動員參加討伐建酋的兵力,只能是其一部分。而各地招募抽派的兵員實數,也常遠在官方宣布的數目之下。明軍將領通常以少報多,以便獲得更多的給養 [3] 。滿洲方面作為茲後的戰勝者,當然希望對方的數目說得大。明軍愈多,則他們打敗的敵人愈多,因之戰勝者的成功也愈高。據滿文資料,楊鎬兵分四路,其杜松一路,兵員六萬 [4] 。而奉命監督該路軍的分巡道副使張銓則稱其總數為「二萬五千餘員名」 [5] 。如果二萬五千號稱為六萬,以同一比例計算,楊鎬之所謂二十萬,當在八萬三千左右。這數目雖不一定準確,但是應與實際數字相去不遠,加上朝鮮及葉赫助戰的兵數,楊鎬麾下兵員,應在十萬左右,可見有些文件稱兵十萬,並非出乎臆度 [6] 。 努爾哈赤的兵力,也沒有確實的報告。努自己常稱「八固山(即八旗)的十萬軍兵」,只是籠統的說法,並非確切的統計 [7] 。可供作借鏡的,即是同年7月,努進攻開原,用兵四萬 [8] 。從這數目我們可以窺見滿洲動員程度。在開原之役結束時他曾給賞於二百二十個「牛錄」的領帶 [9] 。每個牛錄編入壯丁三百名,則二百二十個牛錄,共轄兵六萬六千 [10] 。在春季戰事爆發的時候,建州軍兵實在在作死生斗。尤其在4月14日薩爾滸之役,滿洲騎兵來之則戰,顯見情勢緊迫,動員程度應較開原戰役時為高。所以從這些情形看來,在春季戰役,努爾哈赤對抗楊鎬的兵員總數,似應在五萬人至六萬人之間,其總數仍較明軍為低 [11] 。 楊鎬的作戰計劃,無須多作考證。萬曆帝於4月4日收到有關作戰計劃的奏本,內容記入實錄。其部署分作戰兵力為四路:馬林指揮北路,杜松指揮西路,李如柏指揮南路,劉指揮東南路。作戰目標似在奪取赫圖阿拉城(新京),可是命令不甚明確。楊鎬除了命令後方遼陽及廣寧的防軍,務必加緊警戒,並沒有再指定戰略預備隊 [12] 。 從現代軍事眼光看來,這個作戰計劃大可非議。楊鎬的部署,把兵力分派在一個二百公里的弧線上,沒有指出進攻的重點。各路軍隊也沒有初步的攻擊目標。這命令一發出,經略楊鎬就無法掌握各路軍隊,所以他只好坐在遼陽的司令部靜候各路戰況;此即總司令與作戰部隊分離。 其時批評楊鎬者甚多。比如說,高汝栻稱:「經略意亦苦兵,實不在戰,虛張撻伐,冀取兵寨小捷。」 [13] 兵科給事中吳亮嗣則稱:「經略楊鎬本無必勝之策,所以決計深入者,下苦於將士之請戰,而上苦於明旨切責也。」 [14] 也有人指出楊鎬的計劃,沒有因時制宜。在昔日建州兵力低時數路追剿尚可成功,現在建州兵力強大,又有作戰經驗,抄襲故套,只能一敗塗地 [15] 。 但是在軍事觀點之外,楊鎬用兵的心理戰術成分也不可忽視。他的部署,可能是著重恫嚇。滿洲文件說經略出兵之前,曾派人傳言與努爾哈赤,自稱將於4月28日,月正圓時,發兵四十七萬攻打。其故意將日期推後,則可以掩飾實際進兵日期 [16] 。但是如果楊鎬認為這種恫嚇,可以先聲奪人,使滿洲首領惶恐,則勢為幻夢,因為努爾哈赤深悉明軍虛張聲勢的慣技。他曾對他的部下說,對明軍行動不要步步認真。他們常常偶一出邊,以後即大做文章,謊稱戰勝以邀功 [17] 。 當然楊鎬做此部署,還有其他一些原因。馬林遠去北方,劉深往南方,為的是發動當地部隊,包括葉赫及朝鮮助戰軍。這些部隊很難在攻勢開始之前,就遠調其他地區,和他們補給的基地隔絕。另外,明代軍隊的傳統,也必須考慮。中季之後文官可以派為總督經略,武官則無獲實權作主帥的可能。大凡武官掌握數萬人的部隊,有如今日一軍三師的兵力,即為登峰造極。指揮更大的兵團,則為制度所不容。上述四路之指揮官,都已達到此種最大限度。他們的聲望地位,也相仿佛,不便形成上下隸屬的關係。這一因素,對集中兵力有很大的妨礙。實際上,劉——這四個指揮之一,在尚未到遼東之前就逕呈皇帝,提議分兵數路 [18] 。更可以決定兵力部署的因素則為地形。赫圖阿拉通向西方的路線不多。其北方被渾河堵截,東方則有高山作屏障 [19] 。 楊鎬宣布作戰計劃之後,於3月26日,在遼陽正式舉行發兵儀式 [20] 。四路部隊將自4月5日開始,按去敵遠近相次前進。這以後戰事再無報導,直至4月14日杜松一路兵敗,杜松本人戰死。 滿文資料指出,努爾哈赤到4月13日才知道楊鎬確實進犯。當日中南方建州前哨和劉部隊接觸,而在13日午夜至14日凌晨,杜松在火炬照明下進軍,為建州人員目擊。4月14日晨,努爾哈赤決定,先對杜軍集中攻擊。他當時認為劉軍意在佯攻,只是吸引滿洲軍隊於南方戰場。可是他仍派騎兵五百人,去防阻劉軍 [21] 。從這些資料推測,當夜努爾哈赤必曾在14日的戰場,亦即薩爾滸附近不遠的地方宿營 [22] ,否則他不會如此迅速到達,而不失機宜地作以上的部署。 明方資料稱,杜松當日被滿洲伏軍攻擊二次。14日午前他渡過渾河,將戰車、火藥置於北岸,因之車營火器全未在戰鬥時使用。渡河之後,他連克二道柵,生擒滿洲兵十四人,遂一意深入,以至中伏,與努爾哈赤的三萬人混戰一處。這時候他想占領一座高峰,以便居高臨下作戰,不意松林中滿洲伏兵又起,日沒之前他與兩員部將戰死,士卒無一生還 [23] 。 杜松被山東巡按指斥為「貪功邀賞」,他的過失是:先期競進,拋棄火器,剛愎自用,背水而戰。最後,全軍潰敗之咎都歸之杜松,萬曆皇帝也照准此議 [24] 。 從歷史眼光看,上述形勢報告和對杜松的指責都沒有多少價值。這個報告是在杜松進軍時一個監察御史寫的,他只是得到三個探軍和一個實際參加戰鬥的士卒的口頭敘述。後來山東巡按指斥杜松,沒有再做進一步的核實,他顯然是要為經略楊鎬和自己開脫。沒有材料表明,曾進行過官方調查 [25] 。 指責杜松的奏本反覆強調須持重行事,應在敵方前沿被摧毀後再向前推進,以便更有效地協同作戰。但楊鎬的命令並沒有強調這一點,他自己的腔調就是緊迫倉促的,他的命令說:「如違日期者,明系逗留,主將以下領兵官皆斬。」 [26] 楊鎬被授以權柄,可懲處乃至處死部下。3月26日,他於眾將前處死在前一戰役中逃跑的撫順指揮白雲龍,以示儆戒 [27] 。有此壓力,四路兵馬當然要爭趨競進。 指責杜松先期進軍並無實證,規定他進攻的時間是4月14日,他發兵的時間是4月13/14日午夜;從技術上說,並非違抗命令。至於拋棄火器,那麼,前一份報告也證實,杜松渡過渾河後,是車營參將決定這樣做的。後者報稱,渾河水勢深急,過渡兵馬衝去太多。見隔河南山一帶有虜騎行走,他遂令紮營。其時,杜松已率數萬士卒渡至南岸與敵軍交手幾個小時,該參將的做法很難說是合理的。最後,車營參將說:「車兵入水,空手猶難,車輛火藥,盡不能渡。」杜松的確沒有估計到此種困難,匆匆挺進;而該參將甚至不去尋找解決的辦法,也沒有上報紮營的決定。正是根據持重的原則,他在戰鬥激烈時拋棄了主帥 [28] 。還有,杜松力圖搶占渾河南岸高地,在戰術上是必須的,會戰時只有儘早控制山地,才能保證本方陣地的安全。 明朝文獻進一步揭露了高級指揮的更多失誤,雖然沒有明確提到,但楊鎬顯然沒有派使者搜集戰事情報。他本人沒有親赴戰場,也沒有派遣使者在戰場做必要的調整,特別是對關係全局的問題;他竟然不知道建州軍隊集中在薩爾滸附近杜松軍隊要經過的道路上,這對明軍失敗最為關鍵。 滿文材料千篇一律,似乎都抄自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後來這些材料轉述成新檔,在譯成漢文時,始採用實錄的形式,這些材料最糟糕之處在於過分誇張,例如,它們說,明軍在戰鬥中損失十萬兵馬,而建州軍被殺死的只有二百人 [29] 。 滿文檔案比明朝檔案更為深刻,包括許多技術問題,儘管有某些缺陷,它們對某些戰役的敘述仍然最具權威性。滿檔前後一致的風格,用簡樸和少量的詞彙表述戰術細節,更提高了它的準確性。作為戰勝者,努爾哈赤沒有必要比明廷更歪曲事實真相,他只是需要誇大自己的勝利,象我們估計的那樣,以吸引更多的追隨者。 滿文檔案資料表明,當明軍向前推進時,一萬五千名幾乎沒有武裝的建州步兵正在薩爾滸西端修築工事,另外只有四百名騎兵警戒。顯然,努爾哈赤預見到這個地點的戰略價值,所以,戰事一開始,他的隊伍就迅速在高地聚集。 4月14日之戰進一步發展,成為一場會戰,而不只是大規模伏擊。大部分披帶盔甲的滿洲兵團來自南邊離薩爾滸大約十英里的地方;在他們合擊時,正在修築工事的步兵已移到東端,占領了吉林峰,在那裡,他們被杜松的部隊,估計有二萬人所包圍。四百滿洲騎兵在混戰時,馳入薩爾滸谷地,突然出現在明軍背後,使其大驚失色。他們給明軍以殺傷後,就橫渡界藩附近的蘇子河,同高地上的步兵會合,得到步兵的支持,騎兵又向下衝擊,殺死大約一百名明軍。大概這些衝擊延捱了明軍的進攻,為努爾哈赤贏得寶貴時間。努爾哈赤正午趕到戰場,薩爾滸山地還被杜松數量上占優勢的軍隊占領。 建州貝勒會議建議先解吉林峰之圍,派一千多騎兵殺開血路,突入重圍,然後四旗滿洲軍隊從正面攻擊杜松主力,另四旗人馬繼續監視薩爾滸西端之敵。努爾哈赤派了一千人去吉林峰,但他推翻了以上計劃,他的攻擊集中在西翼,而不是東翼。為了兵力集中,他只從蘇子河東岸派了一旗人馬加強西翼,這樣它就有了五旗兵力,留在東邊的三個旗待薩爾滸的明軍一出動就馬上開拔,整個實力還不確定,因為各旗後來都從赫圖阿拉方面得到一些補充 [30] 。另外,努爾哈赤似乎在激戰的任何一個方向上都占有數量上的優勢。需要在西岸掃除明軍,他的騎兵就勢不可擋。一旦實現了這一意圖,吉林峰的明軍就再也得不到援助了,被圍的杜松軍,被渾河阻斷退路,心理上被擊敗,全軍崩潰是很自然的。 按照計劃,攻擊越來越猛烈,由於作戰靈活,動作協調,攻擊力強,結果取得成功。根據滿檔,面對滿洲騎兵向山上的衝擊,明軍丟棄陣地而逃。開始時明軍在縱深處布署火器,這不足為奇,儘管提到了炮,但可能根本沒有車營參戰,杜松軍士卒只發射火銃,和他們在一起的可能還有朝鮮援兵。無論如何,防守是無效的,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說,騎兵跑到後即刻沖入射砍,敵兵少時皆被斬殺。 杜松運氣不佳,甚至他的下落也沒被提起,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只是說:他的軍隊被擊潰後,殘部撤至碩欽山,當夜被滿軍圍住;建州士兵只需要肅清殘敵,他們從容地斬殺企圖奪路而逃的敵兵。 此後,滿洲人似乎在正北方渡過了渾河,置完整無損的杜松火器營於不顧,14——15日夜間他們接近尚間崖附近的馬林軍。後者在夜間警戒時擊鼓鳴槍,這樣就把自己的位置暴露出來 [31] 。 馬林軍距離杜松挨打的地方這樣近,這真是一個諷刺。根據明朝文獻,經略楊鎬最初命令馬林從三岔兒堡向前推進;但這位將領要求准許他駐紮靖安堡,它在行動區域之北大約三十英里,他的要求被批准。但在進攻的前夕,他推翻了自己的計劃,再次要求返回三岔兒堡;這一次又批准了他 [32] 。如果他實際上把進攻的正面擴展到北方,那麼,這場激烈戰鬥的結果可能會完全不同。 馬林軍團的出現只是給滿洲人提供了在第二天,即4月15日,繼續進行屠殺的對象。楊鎬從後方巡邏的士卒和一個突出包圍圈的信使那裡知道了第二場災難,馬林的整個兵團被數目不明的滿洲軍隊包圍;從一份隨之而來的同樣不甚了了的報告中還得知,該軍監軍潘宗顏中箭落馬,當即死去,一萬多明軍騎兵奪路而逃 [33] 。後來的官史把這場災難歸之於杜松兵敗的消息在馬林軍中引起的恐慌:這個消息在前一夜已傳到馬林軍中,早在4月15日晨,馬林就決定撤退,他到達了安全地帶;而斷後的潘宗顏卻沒有這樣的好運,他糾集幾個官僚殿後,由辰至午歷四個鐘頭,全部奮勇戰死 [34] 。 以上簡述同其他敘述不甚一致,可能是作者為了讚美陣亡的文職同僚,有意醜化無人為之辯護的馬林。三個月後,馬林死於開原之戰。象杜松一樣,他也成了替罪羊。 無疑馬林軍的尾部一片混亂,但混亂應發生在這一天結束時,因為滿文材料證明,四萬秩序井然的明軍與努爾哈赤軍相遇,至少在開始是這樣。 據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說,馬林軍在早上向前推進,只是在看到滿洲軍隊正接近以後,他們才退回到昨夜宿營的地方,利用該處已挖好的壕溝,他們的隊伍排成方陣,最外部是一排射手,他們後面為一排騎兵,再後面是持槍備炮的士卒。然後是三排壕溝,有些是匆匆挖好或加深的,所有的騎兵在壕溝後站立馬下,準備步戰 [35] 。這些細節有可靠材料可資鑑別:當時的一些軍事著作證明,十六世紀末和十七世紀初明軍習慣使用方陣戰術 [36] 。 大貝勒——努爾哈赤的二子——正在聚集從南方到達的滿洲軍隊。他發現另一支明軍,估計有一萬人,在其主力西邊約一點三英里之處。顯然,這就是潘宗顏指揮的後衛營。經略楊鎬在其戰地命令中詳細規定,安插於各路軍中任監軍的文職官員負責後勤供應,以及訓練和戰俘等事宜 [37] 。這樣看來,潘掌握一萬兵力是正常的和正當的,明軍前後部由東到西相連,同以南北為軸的敵軍形成丁字形,但這種離奇的局面並沒有延續很久。 努爾哈赤立即得知明軍後翼部隊的存在,但他顧不上這一情況,因為他正關注著另一支向他推進的明軍,估計也是一萬人。這支隊伍的準確位置還沒有確定。從它運動情況看,應在明軍南翼和滿軍西翼之間某處。一旦這個位置確定,努爾哈赤立即決定先消滅這支運動的敵軍。 他有一千騎兵可投入這場戰鬥,他讓五百人下馬,迅速搬開明軍戰車和藤杖等障礙物,這是在敵軍猛烈射擊下完成的。障礙一掃除,仍騎在馬背上的士卒隨即出發。據滿文檔案,實際戰鬥過程極為簡單,滿洲騎兵的衝擊十分有效,午後不久,這支明軍就被消滅。 在努爾哈赤轉向東翼時,馬林的主力已最後完成了反擊的準備。下馬的騎兵從壕溝後出現,與前部的警戒部隊一起列隊。最初,努爾哈赤想占領附近的一座小山,從上向下衝擊,但明軍的推進使他沒有時間這樣做。於是,他命令他的騎兵下馬,準備和明兵步戰;如果這樣打起來,這些人可能會被明軍俘獲。大貝勒看到這個存在的危險,在兩旗軍隊徑直衝向明軍之前,大叫著向他父親發出警報。從理論上講,騎兵的攻擊處在不利的地位,他們正面的敵人有柵牆可作掩護,又得到數量巨大的騎兵支持。據滿檔說,在這種情況下,滿人的弓箭和騎術占了優勢,而沒有提到大貝勒的作用。另六旗軍隊受到鼓舞,向前推進,勢如破竹,滿人以不足一萬之兵,而將四萬明軍擊敗,被驅散的士卒陷入沼澤,又被殺死許多 [38] 。 明軍在斐芬山組織了最後抵抗,一萬士卒利用火銃和藤杖阻止滿洲軍隊的猛攻。但午後不久(未時),這一萬士卒都被殺死,其中也包括潘宗顏,滿人在該地宿營 [39] 。 兩天的戰鬥完全摧毀了明軍的北線,現在只剩下南線的李如柏軍和劉軍。李如柏軍離滿洲都城最近,但由於沒有特別訓練和特別裝備的山地作戰部隊,不能克服地形的困難,向它靠近;當滿洲人發現了李軍的運動後,只要派二百名騎兵邏卒在一段距離之外加以監視就成了 [40] 。 接到薩爾滸、尚間崖和斐芬山戰敗的報告,楊鎬無心戀戰。他向皇帝報告,要召回南線的兩支軍隊 [41] 。李如柏及時得到情報撤回,他的餘部沒有再受損失,而他自己卻被指控與建州首領私通,才得以不死,劉好象一直沒有收到脫離戰鬥的命令。 劉軍距赫圖阿拉最近,他的進攻日期定在4月9日。據說,他指揮有三萬人,明軍約占三分之一。另有一萬三千人組成的朝鮮軍隊,後者在4月5日渡過鴨綠江 [42] 。聯合兵團的任務是從寬甸和懷仁(今桓仁)之間直插滿京。 根據記載,大概只有劉在早期接觸中曾派回使者報捷。4月14日楊鎬收到一份捷報,稱他的先頭部隊距赫圖阿拉大約四十五英里;同時,鎮江游擊喬一琦報稱:「忽有夷賊精兵五百餘騎,直逼對山誘戰,連誘連退。」 [43] 這與朝鮮實錄的記載一致,和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的記載也相合。後者說,建州首領指揮一支隊伍,一旦發現劉軍在那個地區推進,馬上去阻止他。 滿檔資料還承認,指揮五百人的三個牛錄中,有兩個在作戰中被殺 [44] 。但劉的榮譽並沒有維持很久,在他尚未覺察時,滿洲軍隊已達到了目的,他們換得了所需要的時間,一旦北面的威脅除去,他們就可以單獨來打擊他。 滿檔中提到隨後在阿布達哩山,或者說在牛毛砦附近進行的戰鬥,但很不清楚,明朝檔案沒有有關記載可做比較。朝鮮實錄的記載在許多重要之點上與努爾哈赤的結論不同。 滿洲人說,他們作戰並沒有很大壓力,明軍出現引起了某些驚慌,當北邊打仗時,赫圖阿拉的婦女們尤感驚慌。但是在渾河消滅敵軍後,努爾哈赤平靜下來,他派了蒙古人組成的兩個兵團去南方山地,4月15日派去的兵團有一千人,4月16日派去的有兩千人,然後,在界藩殺了八頭牛祭天,祈禱勝利,到了4月16日他才動身南下,其後再也沒有離開赫圖阿拉。4月16——17日夜間決定,在李如柏軍從鴉鶻關威脅都城的情況下,他將和四千人的隊伍留在那裡。與劉的戰鬥是由大貝勒指揮的,同行的還有他的侄子阿敏台吉和洪台吉。 滿檔說,王公們是4月17日晨動身的,四天後,也就是4月20日與劉軍接觸 [45] 。和往常一樣,明軍以火器掩護採取守勢,滿洲軍隊幾次進攻都沒有打亂他們的隊形,只是當大貝勒命令他的軍隊向西包抄並占據了那裡的小山時,明軍才發生混亂。然後,洪台吉衝擊北翼,大貝勒從中央突破,蒙古軍隊切斷後翼,明軍終於失去平衡。劉在奔逃中被俘,與所有其他檔案的說法不同。滿檔承認,劉是在俘獲後被殺的 [46] 。 再往南,還有一支明、朝聯軍繼續抵抗。他們用竹木設置障礙,阻止滿洲騎兵前進;他們的火器設置在縱深處,準備射擊,不知道他們堅持了多長時間;但最後,老天幫了滿人的忙,風猛烈地向防禦者颳去,他們的火炮火銃都起不了作用,滿洲軍隊抓住這個機會,除去了獲取全勝的最後一個障礙。據說這支聯軍有兩萬人,被驅散後,朝鮮步兵占領了戰場後的高地,但他們放棄抵抗,反而把明軍的殘敗士卒交給滿洲人。戰鬥結束了。 薩爾滸之戰示意圖。據孫文良、李治亭著《明清戰爭史略》頁49改繪。後金軍先西進擊敗杜松部,然後北上擊敗馬林部,最後南下擊敗劉部,李如柏部被迫撤退。 朝鮮實錄證實,劉的部隊包括三個梯隊。劉直接指揮的明軍在前,中部為兩隊朝鮮步兵,大部分射手集中於此,不少於三千人,其他朝鮮步兵在最後,由姜弘立掌握。它承認,前軍失利後,姜弘立率大約四千人投降,並把明軍士卒交給戰勝者。朝鮮人認為,北風突起是決定戰鬥結局的因素,這與滿檔的記載一致。 但是,朝鮮實錄不相信劉曾經過苦戰;前部聯軍是中了埋伏,而不是在對抗中被打敗。它說,明軍是在劫掠村莊時陷入滿洲人圈套的。劉既不是俘後被殺,也不是在戰鬥中被殺,而是自殺身亡。看到局勢無法挽回,他和另一些人點著火藥,把自己炸死 [47] 。滿、朝資料記載這場戰鬥的最大差異是日期不同。所有的朝鮮撰者都認為聯軍在4月17日而不是在20日毀滅。 從戰場情況看,滿人的說法較可信。僅舉一事,努爾哈赤4月16日才肅清渾河北線之敵。他對南線局勢尚不甚了了,重新布置三萬騎兵(此數目為朝鮮實錄的估計)也需要時間,要在17日對陣談何容易。更不用說,在二十四小時內趕到一百五十英里之外開闢新的戰線,利用不同的地形來打贏這場困難的戰爭,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們來對朝鮮資料做一認真分析。4月17日的說法基於兩部著作。《光海君日記》是朝鮮王朝編年史的一部分。它模仿明實錄,在1623年光海王被廢後編纂。該書稱,4月25日,平安道監察官送來一份報告,用一句話概括作戰日期和戰敗地點。再下有更詳細的敘述,但不再引用同一報告,更多的是編纂者對事件轉折點的討論。在結尾處,他們重複了明人的觀點:杜松過早向渾河南岸推進造成全線崩潰。必須注意,朝鮮人在1619年4月25日,連與他們有直接關係的戰線,即東南一路的形勢都不清楚,上述想法不會是他們自己的分析 [48] 。 此外,李民的日記也認為劉軍在4月17日覆滅。李氏後來做到平安省總督,但在1619年戰役時,他只是姜弘立的屬員。他的著作,後來定名為《柵中日錄》出版,從朝鮮人的觀點敘述了遠征的全部過程,逐日記錄了渡江後的情況,詳細描寫了朝鮮軍隊的作戰和投降,包括在赫圖阿拉被囚禁的情況。作者斷言戰事在4月17日結束 [49] 。 李民的敘述未必準確。有一種說法,他寫書完全是為姜弘立和他自己辯解。書中說,他曾抗議朝鮮軍隊的投降,抗議無效,又企圖自殺,但他的侄子和僕人拿走了長劍、短劍,使他無法下手 [50] 。《光海君日記》的記載與此正好相反。它說,李民本來能夠阻止投降企圖,使朝鮮軍隊繼續作戰,但他公然拒絕這樣做,並且促成了朝軍的投降 [51] 。 要了解這些矛盾的觀點以及其他互相矛盾的觀點,必須回顧一下當時的政治形勢。值得注意的是,沒有一個朝鮮大人物甘願承認投降。作為中國的保護國,朝鮮已經背棄了它的宗主。事實上,四年以後廢黜光海君,他的罪名就是指使姜弘立在1619年戰爭中坐觀成敗,背著明朝同努爾哈赤締結密約 [52] 。這些背叛行徑不符合朝鮮民族的性格。 如此攻擊被廢之君顯然是抱有偏見。其實,此戰前後的中朝關係已談不上親近。朝鮮被迫參戰,他們對明朝官僚的專橫態度早有不滿,光海君和他的親信還預見到明朝的失敗,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公然提出異議只是因為文化傳統。明朝的要求通常要履行,儘管有時很不情願。 楊鎬要朝鮮國王提供一萬人,加上帥府隨員,後來增加到一萬三千人。都元帥姜弘立直接受命於劉,根據指令,萬人中須有五千炮手 [53] 。楊鎬還要去一些臨時炮手,大約有三四百人,隨杜松軍戰於薩爾滸,無一生還 [54] 。 劉是一員老將,二十年前抗倭時即到朝鮮,但他不甚得朝鮮人心,他在朝鮮人前公開披露與經略楊鎬不和。他說,楊鎬寧願看到他敗歿,也不願看到他成功。朝鮮人還說,明軍人員奇缺,兵器不全。姜弘立向朝鮮國王報告,明軍「器械齟齬,且無大炮、火器,專以我師為恃」。他渡過鴨綠江,還以母病乞免,當然,這一請乞未被批准 [55] 。 供給是激怒朝鮮人的另一個原因。朝鮮軍隊從鴨綠江南岸取得糧餉,明朝一概不管,而這時朝鮮國王正向百姓索取物料,修築宮殿 [56] 。正如一些朝鮮人所指出,由於利益之爭或故意的破壞,糧餉很少能及時供應;李民的日記也經常提到飢餓的士卒。朝鮮人還抱怨泥濘的道路,滿洲人設置的路障,並說他們的步兵無法同明朝的騎兵並進。《柵中日記》還描述,感到不安的劉如何催逼行動遲緩的朝鮮人 [57] 。 這些原因加在一起,可以得到一個印象,如果劉的推進得到更有力的支持,努爾哈赤將被迫兩面受敵。這樣可以說,戰爭的失敗應當歸之杜松的急躁,而不是明、朝聯軍的遲緩。李民之所以要篡改作戰日期,原因在於:如果東南戰線是在4月17日與努爾哈赤的騎兵交戰,朝鮮人就可以說他們盡了自己最大努力,而如果像滿洲人說的那樣,戰爭在4月20日發生,那麼追究失敗的責任,就要複雜得多。李民是為此而提前作戰日期嗎?《光海君日記》的作者也被他的篡改所矇騙嗎?編造劉自殺是為了減輕姜弘立的負罪心理嗎?他控制著前線絕大多數朝鮮炮手,卻並不試圖為死去的明軍將領報仇。 回答這些問題需要思索。由於沒有充分的論據,根據邏輯推理,歷史學家只能假定李民在說謊,如果不是姜弘立在說謊的話。否則很難解釋滿洲資料和朝鮮實錄的記載何以不同。 明實錄缺少這場戰鬥的詳細報道,這也值得注意。一些朝鮮資料堅持,劉只是中了奸計,而不是被擊敗。有一個傳聞,當杜松軍被消滅時,他的信使用作傳遞口信標記的特別箭支落到努爾哈赤手裡,滿洲人遂定計,讓一個建州官員扮作信使,帶去傳遞口信的箭支,急切要求劉率部挺進。劉鋌被矇騙,失去警覺,結果落入滿洲人的陷阱 [58] 。這段故事和古典小說不斷出現的傳奇如出一轍,它把劉的行為說成是天真幼稚,這和他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將領的聲譽完全不相符。它既與戰鬥的實情不合,也同滿檔資料的敘述相悖。然而這個故事可以在明朝正式的歷史記載中找到其出處,這證明劉 、楊鎬間的關係確實不和諧,如果他們之間的通信更有效地維持,那麼就不會編造出這樣一個故事:杜松死了六天以後,離他不過一百二十英里的劉鋌卻相信他還活著 [59] 。這一漏洞形象地證明明軍指揮的根本弱點。經略大人冒險進入戰鬥,卻不知道,迅速傳遞信息是他成功的基本條件。 通過一系列致命打擊,努爾哈赤在一周內不但摸清了明朝的進攻能力,還知道了它無力守衛遼東。三個月後,他兵圍開原,馬林斃命;七周以後,他勝利進入鐵嶺。最後,楊鎬被逮論死,在1629年被殺;李如柏在他從前線撤回一年半以後被逮,他選擇了自殺,而不願忍受責難和處刑 [60] 。 遼東敗績對明朝的影響遠不止此。1619年,北京一得到遼東受挫的消息,糧價突然提高,因為居民害怕京師被圍 [61] 。十七世紀二十年代初,軍隊逃亡率大增;有時達數千人,大如團、營,一夜間不復存在 [62] 。加征田賦,過去說只征一年,現在不得不繼續加征。三個繼楊鎬擔任經略的官員,一個在作戰中被殺,另外兩個根據皇帝的命令處死。其中之一是熊廷弼。他不但自己喪命,還成為明末黨爭的焦點之一。明朝官僚由爭論他是否有罪發展成更尖銳的衝突,他們無疑對明朝的崩潰負有責任。 當時大多數人都認為,1619年之戰實際上不可能取勝。杜松和劉死後一年左右,多卷本的《籌遼碩劃》刊行。它包括五百八十九條材料,差不多收集了所有有關官僚——御史、總督、南京官員、翰林學士及致仕官員——給萬曆皇帝的奏本。該書觀點豐富,出版迅速,非一般書籍可比。許多奏章一針見血地指出,明軍匆匆召集,缺乏指導,未經訓練,供應不足,裝備低劣,紀律鬆懈。撰者中以後來的內閣大學士徐光啟最有辯才。他奏章中的下一段文字被廣泛引用 [63] : 杜松矢集其首,潘宗顏矢中其背,是總鎮監督,尚無精良之甲冑,況士卒乎?杜松、劉、潘宗顏皆偏師獨前,豈非無紀律乎?兵與敵眾寡相等,而分為四路,彼常以四攻一,我常以一敵四,豈非不知分合乎?戰車火器,我之長技,撫順臨河不濟,開鐵寬奠皆離隔不屬,豈非無政教乎?出關四十里,遇水不能渡,遇險不能過,入伏不能知,豈非不識地利,哨探無法乎? 徐光啟還說,朝鮮人告訴他,努爾哈赤要塞之北的軍器製造廠里有許多技匠;來自遼東的人們則說,該地鐵匠鋪綿延數里。滿洲人披戴優質頭盔、腦甲、盾牌和臂鎧,作戰時敢於衝上前搬開守敵設置的鹿砦。相反,明軍得到的防護用具只是一堆廢鐵,滿洲射手一般瞄準他們的臉部和肋部,五步之內多斃命 [64] 。 徐光啟提出的問題本身似乎就是答案,然而,他指責有關官員玩忽職守,是為了迴避制度問題。在他看來,失敗是由於偶然的和個人的錯誤造成的。但因為沒有對整個背景進行分析,就很難解釋,為什麼會一再重蹈覆轍,裝備不足的問題為什麼無法改變。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問,明朝將領為什麼總是暴露其側翼,聽任滿洲軍隊衝擊?為什麼他們一再讓小規模的部隊被消滅,而主力軍團閒置不用?為什麼他們還沒有找到遏制滿洲騎兵攻擊的有效戰術就大舉進攻? 關於上述問題,很難找到完全令人信服的答案。在我們看來,明朝軍隊人員和物資供應的程序太僵化了,這或許是一條有意義的線索。 直到十七世紀前期,明朝軍餉的供給仍基本上遵從太祖之制。1388年定,應天府五千納糧戶供餉給金吾衛的五千士卒。官府不再徵收前者賦稅,軍隊也不再支給後者糧餉。民戶直接供應軍餉,避免了許多中間環節。這個方法打破了以往傳統,經一年試行,開始在各衛所推廣 [65] 。我們知道,這個制度雖沒有完全貫徹,但也從沒有正式廢除。在儘可能低的一級官府處理事務,成為後來普遍的原則。通常是一個縣供應幾個所;一個衛從幾個縣得到所需物資 [66] 。納鍛代替實物稅也沒有帶來根本的改變。使管理制度完整,需要實際提高財政效率,增加新的服務設施,擴大行政管理的職權,增加軍費開支。明朝政府不能容忍這種轉變,管理技術的簡單和農業技術的簡單是相協調的。 明朝制度本身就會產生漏洞,此時出於這個原因,彼時出於別的原因,總有一些衛所供給不足,而其他衛所既不需要,也不願意去彌合這個漏洞。缺少這一供給系統所需要的職能上的機動性,到十六世紀末越來越明顯。實際上,每項收入在得到以前就支出去了,因此要滿足新的需要,只能求助於特定的策略。 軍備不足是這種供給手段的必然結果,正如徐光啟自己所說,現代化的槍炮可以遏制騎兵攻擊。如果明軍設法使火器現代化,而滿洲軍隊又沒有火炮的支持,就決不可能出現1619年那樣的戰爭結局。 我們還可以用前此四十年的事例來證明這種制度的弱點。戚繼光曾把火器引入他的常規戰術。但他的供給,包括軍械,都取之於地方。即使是火器,他也只能給府縣官僚提供一個模型。這樣,火器製造就停留在農村技術的水平上,而不可能是標準化的。戚繼光抱怨說,槍彈炮彈不合口徑,槍管經常爆炸,點火器不燃。士卒不敢舉槍瞄準,子彈不知所向,重新裝彈也要花很長時間 [67] 。顯然,四十年後這些問題並未解決。1618年,即遼東戰役的前一年,火器在試用時爆炸,操練者死亡 [68] 。遼東戰役之後,徐光啟和黃克纘從澳門和菲律賓招摹造炮工匠,這種情況才有所改變 [69] 。 從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看,滿洲人並不害怕明軍火器。據說,有些滿洲人多次被射中,卻安然無恙。還有一則事例,一個士兵的頭盔在縫合處被槍彈穿透,他的腦袋卻沒被傷著 [70] 。 與此密切相關,我們還應考察一下朝鮮火器的效用。與明朝不同,朝鮮槍支的製造是標準化的,1615年曾設置機構統一監造,其質量令明人稱羨不已 [71] 。但它們顯然也沒有在作戰中起到決定性作用。李民關於作戰的記載給人們留下一個印象,劉軍中的朝鮮炮手不但坐觀不前,而且潰不成軍。明軍被擊敗時,他們還不知道應占據的防禦位置在哪裡。「賊騎齊突,勢如風雨,炮銃一放之後,未及再藏,賊騎已入陣中」,形成這種局面毫不足怪。李民並沒有記載西北風這個突如其來的因素 [72] 。 努爾哈赤並非忽視戰爭技術之人。但他在遼東戰役前後根本不注意火器,既不注意有效地使用它,也不注意防備它。他最後就是飲彈而亡。他的態度並不說明他缺乏理智,而是反映了對手用之無效,他不屑於模仿。 此外,明軍在遼東戰役中是否有效地使用重炮,也缺少足夠證據。它們搬運起來太吃力了。在1619年,漢語或滿語的炮不一定指現代的炮,它通常指一個裝滿火藥和碎石、點燃後擲向敵人的竹筒 [73] 。這個裝置在近戰時可造成一定殺傷,但其效力更多是心理上的,而不是肉體上的,所以對持續的、訓練有素的騎兵的進攻起不了什麼作用。 明軍的傳統武器也未占優勢,王朝末年,仍由地方上貢朝廷,可見是非標準化的。滿檔的有關材料說,可汗之矛、箭可深刺體內,如得天助 [74] ,其工藝勝過明朝兵器是不言而喻的。這與徐光啟的話相互為證,滿洲的刀刃越鋒利,就越顯出明朝兵器的鈍劣。 士兵和戰馬的質量亦如是。明朝士兵和戰馬也取之地方。不同地區和階層的人戶有其固定義務,徵兵制對此也不能完全改變。不管誰來當兵,軍餉都出自納戶。軍費如何規劃,不但決定物資的供應,而且決定士兵和戰馬的供給。十七世紀明朝的根本問題在於,當明初確定的稅收攤派和徵集不再適應人戶的狀況時,沒有一個徹底的改革與之適應。勞役的管理和徵集總帶有某些強制性質,湊足數額已很麻煩,哪裡還顧得上質量。用經略熊廷弼的話來說,此等士卒弱至不會放箭,不能馭馬 [75] 。 由於這些固有的弱點,不可能把全軍訓練成善戰之師;明朝將領深知於此,便挑選精兵,別成一隊,通常稱為家丁。劉赴遼東,隨帶家丁七百三十六人 [76] 。所謂家丁,由將領自籌給養,調任時同行,作戰時服從他個人的命令 [77] 。論者稱,這些隊伍是明軍中惟一有戰鬥力的成分,其他士卒則徒有其名。 火器用之方陣,是戚繼光的發明。這一設計部分模仿城市設置,以防守為主,只有在敵軍幾經出擊、力量耗盡時,才衝出方陣發起反擊 [78] 。這種戰術反映了軍隊組織的消極性。明軍從來沒有建立起一支能發揮其特殊作用的騎兵。明後期的騎兵既無速度,又無衝擊力,只不過是馬背上的步兵,凡作決戰,均需路障保護。另一方面,滿洲人常以數千騎兵橫掃戰場,明朝騎兵無法與之抗衡,在1619年戰役的全過程中,甚至未曾交手。由於缺少攻擊力量,許多戰術無法運用,防衛也難以成功。事實上,敵人很容易找到方陣的薄弱處發起攻擊。 方陣的防守動作遲緩,無意配合,很難轉入反攻。滿檔資料說,馬林在尚尖峰本來能用柵牆和步兵困住數量上占優勢的敵騎兵,但準備時間過長,終喪失良機,讓大貝勒搶先動手。前邊提到,明軍一次又一次被擊敗,友軍不去援助,後來也被消滅。可以說,這種情況是與明軍士兵和物資的低質量分不開的。劣等的士卒和武器只能各自為戰,而不可能卓有成效地組織協同作戰。缺少將才姑且不論,沒有充分的軍事訓練,而這是軍隊本身無法解決的。 從後一觀點看,楊鎬要取勝,只能靠努爾哈赤的錯誤。如果滿洲軍隊分兵迎戰,戰爭的結果可能有所不同;如果努爾哈赤在交戰伊始就把大部隊投入南線,則杜松和馬林有機會向赫圖阿拉推進一步。努爾哈赤沒有犯這些錯誤,楊鎬也就取勝無望了。當然,楊鎬指揮的愚蠢,也加速了明軍的崩潰,使失敗更為慘重。 明朝廷在毫無取勝把握的情況下開戰,主要是出於政治需要。杜松性情急躁,努爾哈赤稱他為「狂夫」,但有些材料說,他曾提醒楊鎬,同滿洲人交戰要做更多準備 [79] 。朝鮮資料表明,劉也抱怨楊鎬過於急迫 [80] 。而楊氏則受到閣臣方從哲的催逼 [81] 。北京被迫採取行動,否則可能引起內地的起義和其他邊界地區少數民族的騷亂。草率用兵是為了證明一個理想主義的理論,天朝由於其道德力量,能克服一切不利條件。此外,朝中官僚還知道,邊界鬥爭拖得越長,戰爭花費就越大。即使繼續加賦,財政負擔也難以承受。 與此相關,還應提到,殘酷地處罰楊鎬和他的繼任,不公正地處置李如柏,不但大大損害了早已低落的士氣,還對明朝官僚造成嚴重的心理影響。在王朝制度下,很難把個人玩忽職守和制度的失敗分開。個人應盡最大努力,用自己的才幹和自我犧牲來掩蓋制度上的弱點。身居顯位的文武官僚如應對國家所受的巨大災難負責,那就很難得到赦免,至於以什麼內容指控,是沒有多少意義的。 看來,1619年遼東戰役在一周內,以奇怪的方式決定了以後幾代中國人的命運,但實際上,這已醞釀了多年;可以說,它是明王朝的官僚制度及其日常運轉所招致的不可避免的結果。 (原刊《明史研究論叢》第五輯) 【注釋】 [1] 《明神宗實錄》,頁10945。 [2] 張居正執政時,人數達83,340(1576年),但較94,693人的額數仍為短缺,見《大明會典》卷129,又見程開祐《籌遼碩劃》卷14。 [3] 參見《明神宗實錄》頁10978及黃仁宇《十六世紀明朝的軍費》。 [4] 王先謙《十二朝東華錄·天命朝》,《大清太祖高皇帝實錄》頁6,《明史》卷239。 [5] 《籌遼碩劃》卷17。 [6] 同上,卷19;《皇明經世文編》卷488。 [7] 《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第一冊頁82,第二冊頁49;《滿文老檔》(神田信夫譯)第一冊頁93。 [8] 《老滿文原檔》第二冊頁126。 [9] 同上,第二冊頁137。 [10] 同上,第二冊頁13;《八旗通志》卷1。 [11] 參閱《籌遼碩劃》卷11。 [12] 《明神宗實錄》頁10962——10966。 [13] 《國榷》頁5133。 [14] 《籌遼碩劃》卷18。 [15] 《國榷》頁5134。 [16] 《老滿文原檔》第二冊頁89。 [17] 同上,第一冊頁86;第二冊頁59——60。 [18] 參閱《籌遼碩劃》卷9。 [19] 箭內互《滿洲歷史地理》頁459、601。 [20] 《明神宗實錄》頁10962、10969;《籌遼碩劃》卷16,談遷誤為3月24日。 [21] 《老滿文原檔》第一冊頁110,第二冊頁89——90;《十二朝東華錄·天命朝》卷1。 [22] 《滿洲歷史地理》頁605。 [23] 《明神宗實錄》頁10970。 [24] 《籌遼碩劃》卷17;《明神宗實錄》頁10979。 [25] 《籌遼碩劃》卷17。 [26] 《明神宗實錄》頁10965——10966。 [27] 同上,頁10966。 [28] 《籌遼碩劃》卷17。 [29] 《老滿文原檔》第二冊頁111:《十二朝東華錄·天命朝》卷1等。 [30] 《老滿文原檔》第二冊頁93,據《十二朝東華錄》和《大清太祖高皇帝實錄》記載,左翼為六旗,右翼為二旗。 [31] 《老滿文原檔》第一冊頁115,第二冊頁94;《滿文老檔》一冊頁123。 [32] 《籌遼碩劃》卷17。 [33] 同上。 [34] 《明神宗實錄》頁10971。 [35] 《老滿文原檔》第一冊頁115——116,第二冊頁95。 [36] 戚繼光《練兵實紀》卷6;海瑞《海忠介公集》卷;茅元儀《武備志》卷67。 [37] 《明神宗實錄》頁10964。 [38] 《老滿文原檔》第二冊頁98。《十二朝東華錄·天命朝》卷1;《大清太祖高皇帝實錄》卷6。 [39] 同上。 [40] 《老滿文原檔》第一冊頁112;第二冊頁91。 [41] 見《明神宗實錄》頁10979。 [42] 《光海君日記》(鼎足山本)卷137;稻葉岩吉《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頁169。 [43] 《明神宗實錄》頁10979;《老滿文原檔》第一冊頁90。 [44] 《十二朝東華錄·天命朝》卷1;《大清太祖高皇帝實錄》卷6。朝鮮史料的記載有所不同,見《光海君日記》卷138。 [45] 《老滿文原檔》第二冊頁102。 [46] 同上,第二冊頁103——108。 [47] 《光海君日記》卷138;《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頁178——179。 [48] 朝鮮軍隊在4月16日並未與敵軍交鋒,見《光海君日記》卷138。 [49] 轉引自《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 [50] 同上。 [51] 《光海君日記》卷138;《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182——183。 [52] 《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頁186——191;《光海君日記》卷137、138。 [53] 《光海君日記》卷137;《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頁169。 [54] 《光海君日記》卷137、138。 [55] 同上,卷137。 [56] 同上,卷137、138。 [57] 同上;《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頁173——177。 [58] 《國榷》頁5133;《皇明經世文編》卷502;《明神宗實錄》頁11041。 [59] 《明神宗實錄》頁10980。 [60] 關於李氏私通努爾哈赤的傳言,見《明神宗實錄》頁11004——11005、頁11032及《明史》卷238。 [61] 《明神宗實錄》頁11021。 [62] 《國榷》頁5147。 [63] 《籌遼碩劃》頁18;《皇明經世文編》卷488。 [64] 《籌遼碩劃》卷23;《皇明經世文編》卷488。 [65] 《明太祖實錄》頁2871、2998。 [66] 參見拙作《十六世紀明代中國的稅收和政府財政》頁175——182。 [67] 《練兵實紀·雜集》卷2、4。 [68] 《籌遼碩劃》卷17。 [69] 《明熹宗實錄》頁466——467。 [70] 《老滿文原檔》第二冊頁114。 [71] 《光海君時代的滿朝關係》頁168。 [72] 同上,頁178——179。 [73] 見《滿洲實錄》(《遼海叢書本》)或宋應星《天工開物》。 [74] 《老滿文原檔》第一冊頁58,第二冊頁23。 [75] 《籌遼碩劃》卷28。 [76] 同上;《光海君日記》卷137記載,劉告訴朝鮮人,他攜數千家丁同行。 [77] 《籌遼碩劃》卷8、14、19;《皇明經世文編》卷488;《國榷》5118。 [78] 《皇明經世文編》卷349。 [79] 《國榷》頁5132。 [80] 《光海君日記》卷137。 [81] 《國榷》頁5131;《明史》卷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