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福州府志 · 卷之七十五

雜事志四 時事 唐 大曆二年秋,大水。 建中三年,大旱,井泉竭,疫死者甚眾。 貞元四年,軍亂,逐其觀察使吳銑,大將郝誡溢自稱留後。 十七年,劍池水赤如血。 開成五年夏,蝗疫。 大中二年七月,福建觀察使殷儼進瑞粟,莖五六穗。 乾符五年十二月,黃巢陷郡城,殺戮無算。 景福二年,王潮陷福州,范暉死之。暉為觀察使陳岩婿,岩卒,自稱留後。初,潮未至,閩人謠曰:「潮水來,岩頭沒,潮水去,矢口出。」其後朝廷即以潮為閩觀察使。潮卒,其弟審知代之。閩人以為讖雲。 乾寧四年,唐以福州為威武軍,拜審知節度使。初,潮兄弟卜帥,植劍於地,拜而動者為帥。審知拜,劍躍起,眾異之,推審知,不敢當,以讓潮,而己副焉,至是總府事。審知雖起盜賊,而儉約好禮。時四方竊據,或勸其建國,審知曰:「吾寧為開門節度使,不作閉門天子。」竟以臣節終。 五年,黃崎港雷震水中巨石,碎之,海船利涉,人謂審知德政所致,號甘棠港。 後唐 長興三年,王鏻僭號稱帝,國號閩。 晉 開運三年丙午,南唐李景兵滅王氏。 宋 太平興國八年二月,知福州何允昭獻芝二本。 至道二年,詔福建民負人錢沒入男女者還其家。 四月,福清、長樂雨黃黑豆,皆堅實異常。 四年,除民歲丁錢。 景德元年,颶風為災,詔賑之。 大中祥符元年,芝生於龍眼樹上,次年又生於荔枝樹上,是年遣使取占城稻種。 五年十二月,侯官山生芝五十四本,閩縣聖泉寺生芝十本。 天聖四年,大水,有詔賑恤。 六年,除福州民逋官莊錢十二萬八千緡。 政和二年,福清溪漲,有魚騰波浪間,盪民居數百家。時儀曹林摯與其弟攀挈家寓於文興囗囗沒。 靖康元年八月,福州軍亂,殺其知州事柳廷俊。 建炎四年,詔奉安祖宗神御於福州。時御舟航海,將避於閩。按《鶴林玉露》:福州啟運宮在開元寺,有七祖御像。南渡初,金兵囗擾倉囗間,載以朱輦七乘,列於殿廡,專差中官生香火,節序朝廷遣帥守致祭。 是歲,建州范汝為作亂,福州城中大震。 紹興二年,飢,斗米千錢。令憲臣移廣粟以賑。 六年,飢,有詔賑之。令即臣部使者賑粟,虧分且漕廣粟以助。 十八年,侯官縣有竹實如米,饑民採食之。 二十九年,大水入城,漂閩、侯、懷三縣田廬,憲臣樊光遠不以聞,坐黜。 隆興二年,地震,是年大旱。 乾道二年,福清縣石竹山大石自移,聲如雷,石方可九尺,所過成蹊,山之木石如故。 三年秋,霖雨,禾麻菽粟多腐。 淳熙四年夏,大水,漂民廬數千家。 五年,大水,漂圯古田縣治。 十二年,飢,令守臣賑貸。 十四年,旱,命有司賑貸。 紹熙二年四月,霖雨,至於五月,大水侯官、懷安、古田、閩清,壞官民廬舍。 嘉泰二年,古田縣大水,漂官民廬甚眾,溺死者數百。 開禧元年,旱,又歲又水,有詔賑之。 十四年,旱,詔賑恤。 嘉定四年十月,一夕再火,燔城門僧寺民廬千餘家。 十三年,飢,人食草根。 十七年五月,大水,侯官甘蔗砦漂數百家,多溺死者。水口鎮民廬皆盡。是年秋,颶風大作,損稼。 紹定三年,蝗。 端平七年,大旱,詔州縣:軍旅之後,遺骼棄道路,感傷和氣,有司收瘞之。 十二年,大水,詔賑之。 寶祐元年,旱,詔賑之。 景定四年,颶風。十一月,火。 景炎元年夏五月乙未朔,端宗皇帝即位於福州。以大都府為垂拱殿,便廳為延和殿。是日有大聲出府中,眾皆驚仆。 二年,元大將董文炳帥師入福州,秋亳無犯。宋御舟遷於海。 元 元貞二年,飢,賑粟有差。 大德六年,飢。五月丁巳,賑以糧一萬四千七百石。 至正四年,大旱。 六年,寇入連江。 十四年,大飢,人相食。 二十三年,連江縣有虎入城,羅源縣猛獸害人,非虎非熊,或曰駁馬雲。是年譙樓鴟尾吐氣如霧。 二十四年七月,白晝獲虎於郡城西。 國朝 洪武元年,大將湯和由海道入福州,兵不血刃,執陳有定歸於京師。 四年,永福縣溫九作亂,寇掠鄉里,有司捕之,逃去。後復來寇,義士楊惟吉率眾圍獲之。 二十年,大旱。 二十一年,長樂大水。 永樂十年,長樂首石山鳴。讖雲「首石山鳴出大魁」。是歲馬鐸及第,後六年李騏又及第。」 正統八年戊辰,鄧茂七作亂於沙、尤。福州山賊攻劫諸縣。殘羅源、古田、永福、閩清,死者不可勝計,處州賊乘亂入連江,福城戒嚴,避寇扶攜入者,日以千計。 成化十三年,火,毀還珠門及民廬舍數百家。 十六年,長樂縣十八都昆由里突起小阜,高三四尺,踐之輒陷。明年,復於其左湧起一山,廣袤五丈余。是年大疫,民多死。 十八年,長樂半占山崩,壓居民廬舍,有死者。連江大水,壞縣公署、學舍,倉廒、壇壝,民畜溺死不可勝計。 十九年六月庚辰,大風雨,拔木髮屋,公署民廬盡壞,城上敵樓頹毀一空。福州九縣,同日官私船漂沒無算,死者千餘人。 二十年十二月戊寅,地震有聲。 二十一年三月,雨不止,至閏四月,閩縣、侯官、懷安、古田、閩清、連江、羅源、永福八縣俱大水,民多溺死。 二十二年,旱,古田、連江大疫。 二十三年,羅源賊劫縣庫,官軍尋獲之。 弘治七年正月,還珠門火,延居民二百餘家。 十一年春,長樂十九都靈峰上產芝三本。 十四年,古田白水寇逼縣城,為官軍所殲。 一十六年,長樂馬江大風覆舟,死者幾百人。 正德三年,還珠門火,延居民廬舍百餘家。 四年,連江囗生白毛,焚之有囗氣。 十二年四月,地震,是歲地五六處皆有聲。 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可數。五年五月夏,旱,知府汪文盛奏蠲租賦。 嘉靖九年,侯官縣獄囚反,時正月二十九日夜也。初,侯官縣令黎文會素酗酒,守獄者得囚金,縱之。有林汝美,故縣吏也,以殺人論死;車小二,則郡劇盜也。二人私以兵器藏瓜中,遂率眾斬關而出,殺侯官令,趨南門,將逃于海,適三司晨候御史於南察院,遂殺布政查約、參議楊瑀、都指揮使王翱、經歷周煥,賊逸去,後頗追獲。 是年四月,長樂太常山鳴。 十一年,大雨雪,里巷中群犬驚吠。是歲,閩果不實。 十三年二月,雷震萬歲寺浮屠,火光如巨燭照城中。時屠僑為布政使,冒雨救火,以雨衣藉地,甫三拜而塔頂大鼎墜地,有讖云:「諸天及人,無田見鼎。地搖三月,天雨四花。土田三變,今古同時。屠人握閩,雨衣三拜。」梁天監四年書。」 十八年閏四月,颶風大作,瓦屋皆飛。 十九年,賊寇連江。 二十一年,羅源大水,山崩,沙壓田。長樂飢疫。 二十三年,大飢,巡按御史何維柏賑之。何尋以劾大學士嚴嵩逮詔獄,士民哭送,道軹不得行。 二十九年,地大震。海賊入長樂。 三十年,雨石於連江,有聲如雷。十一月,福州地震。 三十一年二月,烏石、九仙二山土中產珠,郡人競取之,著手輒碎。 三十四年六月,大雨雹,倭寇福清海口鎮,殺數百人,大掠而去。 三十五年正月,大雨雹。是歲也,民間訛言有海騮精,狀如螢,著人衣裾必死。城中家擊金鼓,如防巨寇,夜不帖席,數道士市符治之。有司疑即道士所為也,將置之法。道士逸去,怪亦絕。 十一月,大雨雪。 三十六年正月,改浙江巡撫都御史阮鶚於福建,從侍郎趙文華奏也。 八月,倭數千人由海入寇,至福寧,轉掠而南,遂逼省會。四郊被焚,火照城中,死者枕籍,南台、洪塘民居悉為煨燼。巡撫阮鶚竭庫藏,並括民間金帛賂之,倭託言風未順,遂駕巨艘捆載揚帆而出於海。詳見《世廟實錄》 三十七年正月,倭仍連艘環泊梅花、定海等處,戕殺男女,備極慘毒。所掠富家兒,揭名於路,令以數百金行贖則放還。沿海廬舍,焚燎一空,春燕歸,巢於林木。 三月,詔錦衣衛官校逮系巡撫福建右副都御史阮鶚赴京,以言官劾其刮民間金帛賂賊故也。阮自浙參政超拜其地巡撫,尋移鎮閩,實意不在兵,未一年所費閩庫銀六十餘萬。 夏四月,閩各縣李樹上生桃,福清縣有豬蛻彀色如丹。 四月,倭蹂連江,逾北嶺,復逼會城,轉攻福清縣,陷之。執知縣葉宗文,劫庫獄,殺虜男女無算,焚官民廨舍一空,訓導郭中涵、舉人陳見死焉。 三十八年,倭由福寧寇福州,城門晝閉,遂掠近郊,陷永福而遁,義士謝介夫戰死。[6SS]介夫,長樂人,故吏也,好勇喜俠,前歲倭屯城南門外,日暮酒酣,皆投戈熟寢。介夫結死士欲夜襲其營,阮巡撫意在和倭,乃痛箠之。介夫既挫,村野居民雖得賊首級,無敢報矣。阮巡撫逮去,有司復遣介夫追賊,竟為所殺。時有福清夏叔慎亦戰死。 五月,倭攻福清,巡按御史樊獻科劾巡撫都御史王詢、參將黎鵬舉失律,奪俸抵罪有差。 三十九年,倭舟尚屯沿海,劉巡撫燾下令大開城門,往來不禁,親率兵追賊於閩安鎮。劉精騎射,家蓄健兒數十輩,俱習戰。賊素懾其威名,遁去。 四十年,倭寇泉州,分其黨圍福清。廣兵王鳳等作亂,自江西渡關,欲乘虛窺福州,至茶洋,聞有備,不敢下,劉巡撫單騎諭之,還所虜男女七百餘人。 四十一年正月朔,地震有聲。三月,三衛軍郭天養等作亂。先時,巡撫囗震得遣兵往古田山寇,通判彭登瀛與指揮王毫爭禮不相得,師旋無功。彭通判委罪於指揮,巡撫怒,斬隊長四人。三衛軍因閱校場,大嘩,侮辱監軍副使汪道昆,圍之,自旦至暮。馬侍郎森、陳參政元珂出諭乃定。 八月,倭攻福清,圍未解,游巡撫告急於浙江,總督胡宗憲遣戚參將繼光率戴都司沖霄、把總胡守仁等兵萬人,由間道趨閩。戚御兵有律,所過秋毫無犯。福清民大悅,家具簟食餉兵,人屯於城,夜半出擊賊,斬首千餘級。賊退屯牛田,泥塗數里,以官軍不能至。繼光忽下命人負草一束,將領不知所為,明晨疾馳賊營,以草填地。賊愕,奔遁,赴逕江,死者萬計。 十月,衛軍郭天養等再作亂。以藩司勾算月糧,眾噪聚鼓樓前,公署皆閉。天養等益驕,突入龔祭酒用卿家,斧其柱。莆田黃侍郎太用新構將軍山居,毀之。馬侍郎森復出諭,乃散。 四十二年,大將戚繼光大破賊於興化。既解其圍,遂分別將趨福州,合擊長樂賊,破之,斬首二百餘級。倭屯海上者盡遁,殘寇五百,由北嶺窺會城,千總胡世兵驅之,多赴海死。[6SS]先時,倭為閩患累年,華亭徐相公憂之,薦劉巡撫,又不合於嚴相,病免,閩亂益滋。山寇起,衛兵驕,人情洶洶,莫保其生。至是徐相得專政柄,適倭陷莆,乃與兵部楊尚書博,謀超拜譚參政綸為御史大夫,又以巡按福建御史李邦珍屢薦戚繼光戰功,用為總兵,發南京庫帑二十二萬兩助餉。譚巡撫至,以戚麾下千人自衛,始申法令。時糧儲為戚囗囗召亂軍郭天養囗之,三衛股慄。山海諸寇,遣諸將以次討平。由是流亡復業,閩人始甘食其土矣。故議者謂勘定禍亂,雖諸將戮力,若非仰賴世皇帝之知人善任,其成功未必若是之速也。蓋真所謂:「其備不在邊疆,而在囗朝廷」雲。 四十五年正月朔日,地震。 隆慶元年,詔蠲福州府逋稅。 萬曆二年八月,晝暝,空中有聲如雷,地大震,方山巨石墜于田。 五年,巡撫龐尚鵬奏蠲福州府軍餉未輸者數萬兩。 六年五月,大水,侯官、懷安稼損十之八。是秋大旱。 七年正月,丈量官民田畝。先是昇平日久,田畝沖崩及里胥飛灑,各縣浮糧難以數計。巡撫劉思問奏請丈量,報可,乃沿丘履畝,逐一清丈。然奸猾舞文,其害尤甚。不過取足原額而已,閻閭之病未廖也。 三月,裁懷安縣,併入侯官縣。 六月,新作貢院成。六年,給事中蕭崇業冊封琉球,暫為使館,家人弗戒,毀於火。至是重建東西號舍,始改砌以磚。 十八年正月,不雨至八月。 十九年夏,大旱。 二十年三月二十五日,有星隕於閩縣東南者三。 二十一年,閩縣知縣王仰為家奴毒死,仰子廷試手殺家奴三人於城隍廟。 二十二年二月,不雨至夏五月,谷涌貴,饑民大噪,掠劫城中,越三月乃定。先是歲比不登,至三四月間,斗米百錢。倉有備賑谷數萬石,知府何繼高執以先經報部,不肯發,而巡撫許孚遠又下令抑民短價和糴。東門李章以賣米為活,有陳七者向李求糴,勒從短價,李與爭,遂至相毆,觀者塞道。李家素饒,饑民乘機盡掠之。巡撫遣坐營古應科往諭,不聽。是夜,無賴嘯聚群集,首攻仙塔許家,去軍門僅數武,喧聲如雷。巡撫驚縮,莫敢問也。一夕遂連掠十數家。明日,布政使管大勛、兵備僉事張喬松出道上,見眾洶洶,相顧倉皇,力求撫院寬其討。於是眾益肆,而鄧三、吳和尚等跳梁無忌,通國之戶晝閉矣。越三日,亂未已,始部浙江巡城中,縛行劫者馘以徇,仍發倉廩,眾乃安戢。後巡撫金學曾至,奉旨斬鄧三等於市。 二十七年,督礦稅太監高宷至。 二十九年八月,九仙山新台毀。初,內使建台於九仙山之巔及烏石山之麓,形家以為非宜,後諸生以關路毀其亭,尋復建。三十九年,撫院丁囗言之內使,遂撤去。 三十年七月,颶風作,長樂渡舟覆,溺死三十餘人。 八月二十五日夜,長星亘天,頭大紅色,尾尖白色。 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日,地大震,有聲。時方夜,動搖不止,屋若將傾,人爭驚避,牆垣多頹塌,江浙之震皆然。 三十四年八月初七日,大風,陽岐江五舟並覆,溺死千餘人。是時,興、泉、漳三郡生儒就試,不得入,急欲發舟,舟人止之,不從,中流起風,五舟俱覆,乃訛以為峽江,誤也。 三十六年夏五月,大飢。時連年荒旱,巡撫徐公學聚給引招商,聽其興販。於是商賈轉運,鱗集江干。谷價雖騰,民鮮飢色。故江淮蘇松之米浮海入閩,自徐公始也。民受其賜大矣。 秋九月,閩縣鼓山石崩,有聲如雷。 冬十一月二十二日,東門守門軍蘇九郎妻鄭氏一產二男二女。 十二月十七日已時,布政司火藥庫火。庫四旁皆隙地,鎖扃甚嚴,中有佛狼機大銃數門,忽火自內出,奔突衝擊,人皆驚仆,滿城屋瓦盡震。 三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大水入城。本年五月二十四日,建寧蛟水發,沖壞城郭,漂流廬舍,壓溺男女以數萬計。是日,延平之將樂、順昌等縣蛟水亦發,所盪村落悉為丘墟。二十六日,澎湃而下,勢若奔馬,倏忽間,會城中平地水深數尺,郭外則丈余矣。一望氵瀰漫,浮屍敗椽,蔽江塞野,五晝夜不絕。故老相傳以為二百年來未睹也。水皆鹵濁色,人不敢飲於江者浹月。當事以異災聞奏,請囗蠲賑。然是時水旱遍宇內,朝廷亦不能每人濟矣。 八月,大雨。初六日,烏石山崩。山南有新立阮公祠近仁王寺,是日雨暴山崩,祠盡毀,壓死者數人。 是月,風雨彌旬。初六日,貢院內水深數尺,文場垣舍傾壞,巡按御史陸夢祖改初場試期,至初十日始入試。 三十九年,改大田驛官路由扈嶼至仙岐渡江抵陽岐入省。尋又改從吳航過江。 四十年二月十一日,大風,馬江渡覆,死者百餘人。 論曰:《春秋》,魯國史耳。然上下二百四十年間,災異必書,垂鑑戒也。其所謂礻幾祥而大有年而已,非若後世之芝房興歌,寶鼎紀瑞也。余記閩事,竊以前車戒焉。夫禹湯水旱,郅治之世不能免也。顧早圖豫計,即九年水七年旱,不為憂矣。閩省僻在南服,地狹民稠,水耨火耕,僅足餬口,一逢旱澇,將朝夕之不給是虞,安所望卒歲哉?曩在甲午,饑饉相仍,士大夫有廑桑梓憂者,告於大中丞敬庵許公,曰:「救荒無奇,其備在豫。」中丞公以為迂也,笑而不答。居無何,而民變告矣。余言父老言「甲午之飢,不甚於嘉靖甲辰也」。甲辰之按閩者,為東粵古林何公,高價招商,興販雲集,糶漸以平,是歲飢而不害民,至今德之。若甲午,則官靳於發,棠民抑其減糴,是所令非所好,直教之亂耳。昔宋范文正公浙西救荒,價聽其翔涌,俾四方商賈逐利競趨,谷漸增則價漸短矣。若減價以救荒,猶抱石而拯溺也,亡其何日之有?蓋中丞公夙以道學鳴,迨建節也,日談性命,民務鮮關其衷,故一遇變生,莫知所應。嗚呼!時值臥鼓息烽,尚可哆口高論,假令戎馬生郊,其去佛門誦經有幾哉?今故不諱言之,願後之秉詮者,勿以唇吻性命之倫,輕莞海國封疆之寄也。